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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一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和生產設備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所稱的生產作業場所是指公司的復合車間、工務維修車間、鍋爐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現場等生產作業場所的總稱。所指的生產設備、設施指公司各生產場所,除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桁吊、叉車等)以外的用于生產、施工及有關保障的各種設備、設施等。
第三條 生產作業場所及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實行“誰主管,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對其管轄范圍內的生產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負責。
第一條 生產作業場所的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其安全設施的建設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條 生產作業場所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
第三條 生產作業場所消防器材應按《消防法》和其他有關規定配備,放置的地點應取用方便,且不影響正常作業。不準配置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崗位員工能正確使用和保養,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臺賬。
第四條 生產作業場所應按有關規定配備相應的防護、檢測器具。防護、檢測器具部件應齊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點不影響正常施工作業且取用方便。
第五條 生產裝置區的安全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生產區與生活區應有明顯的標志或隔離措施,未經允許嚴禁任何車輛駛入生產區。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崗位員工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開展識別和評價工作,做好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監控,并制定削減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七條 安全生產部門定期組織開展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確定整改方案和相關責任人,并督促落實整改。
第八條 生產作業場所實行準入制度,進入生產場所的一切人員應出示相關證件或批準手續,將手機和隨身攜帶的火種等交由門衛保管,經門衛進行安全提示和登記后,方可進入。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亂動和擅自操作設備。
第九條 凡在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帶氣作業、動火作業、密閉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等危險作業時,由施工單位編寫作業方案,經安全生產部門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條 生產作業場所的技術改造、重大隱患整改等重點施工作業項目應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書,報相關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實施。施工前公司要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監督人員對施工作業過程進行現場安全監督。施工作業區域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嚴禁與施工作業無關人員或設備等進入施工區域。
公司在與工程施工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在施工作業中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監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第十一條 責任部門定期組織生產作業場所的崗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豐富員工所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楚生產作業場所及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具有有效資質的機構進行特種培訓、考核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一條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堅持不斷更新改造,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備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二條 生產設備設施選購必須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沒有相關國家機構安全認證的設備、設施原則上不得選購。
第三條 生產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必須要制訂專門計劃或方案,要指定專業人員或設備生產廠家技術人員進行,且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手段和措施。
第四條 設備安裝好后,應由公司技術部門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分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檢查包括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寫《設備設施安裝調試驗收單》,并注明有關注意事項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第五條 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術部門協同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安裝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部門要建立設備檔案,明確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和有關記錄,并對使用人(員工)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六條 崗位操作員工應在每班使用前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如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如實向班組長和上級領導報告。在隱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劃定安全警戒區,設置明顯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重點進行監控。
第七條 生產操作人員應自覺愛護生產設備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要按設備設施規定要求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到管線、閥門不滲不漏,潤滑、緊固點狀態良好。可由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共同確定生產設備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同時建立《生產設備設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表》進行記錄備案。生產設備設施維修人員,按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第九條 若設備出現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分為下列三種類別
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條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為安全期間下列情況的生產設備設施必須申請報廢: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生產設施。
2、生產設施己過正常使用年限,繼續使用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3、生產設施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后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第十二條 由技術部門建立和保存生產設備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設備設施全過程的狀態。按照選購、維護保養、檢修、報廢處理等程序進行存盤保存。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二
為保證梨園河煤礦生產工作正常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為海石灣煤礦的發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件設施設備保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梨園河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單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的制度,應根據部門和人員職責分工來明確具體內容,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礦長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特種設備崗位責任制如下:
(一)崗位責任制
1、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礦長崗位職責:
礦長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嚴格執行國家和忻州市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的措施,設立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管理機構和人員,負責資金的投入,制定、發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
負責本單位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在礦長領導下,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明確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3)特種設備相關使用部門及負責人員崗位職責:
配合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對本部門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落實本單位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明確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維保、檢驗的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員,并協助安全部門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確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的編制、修訂。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嚴格執行海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的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按照單位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反應等工作。
(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嚴格執行單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本單位使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冊登記文件、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為保證梨園河礦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審核并報本單位領導批準后,由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后,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本單位特種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鍋爐房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特種設備管理部門。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向區特種設備監察科辦理注銷手續。
9.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具體要素和范例可參考《應急預案要素》),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本單位負責部門,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本單位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本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單位內部逐級審批,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本制度。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周期。依據維護保養周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設備維修質量高低,取決于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部門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本單位硬件設施設備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請各設備使用部門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并依據有關要求貫徹落實。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三
一、電氣設備清掃:
l、清掃必須全部停電并由兩人以上進行。容性設備在驗電證明電源已斷開后,要進行放電。
2、現場要明確負責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去做,負責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清掃周期:每月一次。
4、清掃內容:除塵;檢查接點、觸點燒蝕情況;信號、儀表指示裝置;液位控制裝置;傳動機構等。
5、清掃結束后要由負責人檢查工作完成情況,確認設備無問題,現場無遺留工具,人員離開工作現場后再指定值班員合閘送電。確認被清掃的設備已正常運行后與值班人員交接清楚方可離開現場并由負責人填寫記錄。
二、電氣設備檢修:
l、設備發生打火、閃絡、發熱、異響、機構失靈、信號儀表指示異常等情況,應及時退出運行進行檢修。
2、檢修現場要明確負責人、監護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操作,監護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停電時要嚴格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中停電驗電程序進行,容性設備放電后方可工作。
4、監護人的技術等級應高于操作人,并要認真執行《電氣設備安全工作規程》中的工作監護制度。
5、檢修完畢,要清理現場,驗點工具,對檢修的`設備做必要的測試后方可通電運行。待檢修負責人與值班人員共同確認正常后,檢修人員方可離開現場。并由檢修負責人填寫檢修記錄。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四
2、開展設備的綜合管理,有設備管理業務流程圖;。
3、主機設備完好率95%,全站設備完好率98%;。
4、主要設備要建立單獨臺賬;。
5、建立健全設備管理臺賬、檔案,有主副設備說明書、圖紙、技術資料;。
6、設備上裝置的各種儀表和自動裝置要齊全、準確、靈敏。主設備完好率要達到95%以上,其中一類設備占50%以上;輔助設備完好率占90%以上。
7、設備運行狀態及原因分析記錄齊全。
1、有健全的設備檢修工藝規程、質量標準;。
2、設備檢修要嚴格按檢修工藝進行作業;。
1、消除運行中發生的缺陷;。
2、重點清掃、檢查和處理易損、易磨部件;按周期進行電氣設備的預防試驗;。
4、定時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清掃、修理、消缺、檢測與診斷、試驗和鑒定等工作;。
5、按檢修計劃進行消除設備和系統存在缺陷工作。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五
1.1 特種機械設備(器具)作業危險性大,技術性強,管理標準高,為保證特種機械設備(器具)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國家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發電廠、風電場特種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管理機制的運行過程。
2.1 發電廠、風電場鍋爐、壓力容器由動力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安技部門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負責監督。發電廠、風電場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包含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氣鍋爐和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壓力容器:
a 最高工作壓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下同);
c 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2.2 每臺鍋爐、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并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生產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后,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2.3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必須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交接班等規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均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2.4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必須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鍋爐、壓力容器帶病運行。
2.5 鍋爐必須按規定每年進行年檢,壓力容器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驗:
a 外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c 耐壓試驗每10年至少一次。
2.6 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期限定期進行檢測。動力部門、質保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的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應及時統計上報,并組織實施檢測,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不得借故拒絕或拖延。
2.7 鍋爐、壓力容器檢修,要在無壓力情況下,各種介質必須放清、洗盡后才能進行容器的修補,焊接工人必須持有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焊工合格證》才能操作。
2.8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或操作鍋爐、壓力容器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礙專業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安全管理、檢查。
2.9 鍋爐、壓力容器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2.9.1 凡需購置鍋爐、壓力容器或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動力部門提出專題報告,由工程部門召集安技、保衛、生產、基建、動力等職能部門進行會審(包括會簽),并會同發電廠、風電場規劃部門、財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立項,經發電廠、風電場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實施,任何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添置、更換或改修鍋爐、壓力容器。
2.9.2 新購的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在指定的有制造許可證的專業制造單位選購。
3.1 發電廠、風電場的起重機械由工程部門統一歸口管理,裝備制造部門負責維修,安技部門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監督。
3.2 發電廠、風電場使用的起重機械,包含橋式起重機、梁式起重機、電梯、簡易升降機以及0.5噸(含)以上的電動葫蘆,都屬管理范圍。
3.3 每臺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并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安全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后,方能投入運行。
3.4 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限位器、緩沖器、聯鎖裝置、信號裝置、緊急停止開關、限速器松、斷繩安全開關、掃軌板、轉動部位保護罩、滑線保護擋板等,必須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供電線路應有鮮明的色標和信號燈。在明顯的部位應標有最大的起重限載噸位,允許乘客的電梯應標明限載人數。
3.5 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對帶有駕室的起重機械必須設專人駕駛,對地面操縱的梁式、電動葫蘆等小型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負責。
3.6 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和取得操作證后(專職駕駛人員取得上級勞動部門簽發的操作證,在地面操縱的非專職人員取得設備部門簽發的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起重機械的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及交接班等規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3.7 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個不吊”:
a.物體超負荷或鐵水包過滿不吊;b.違章指揮或指揮不明不吊;c.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d.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e.橫拖斜拉不吊;f.工件上站人不吊;g.氧氣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吊;h.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吊;j.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3.8 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一旦發出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3.9 電梯運載物品時,運載物一定要放置平穩、牢靠。不允許客貨混裝,禁止運載易燃易爆物品。
3.10 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應做好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組織整修,嚴禁起重機械帶病運行。
3.11 工程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需復檢的起重機械,應按市勞動部門的規定及時統計上報,并組織實施檢測。
3.12 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或操作起重機械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礙專業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管理及檢查。
3.13 起重機械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3.13.1 凡購置新的起重機械或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工程技術部召集設備、基建與安技等部門進行會審,并經發電廠、風電場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13.2 新購的起重機械必須在指定的,并有上級勞動部門發給合格證的專業制造廠選購。
3.13.3 委托外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大修理,委外單位必須是經上級勞動部門認可、并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
3.13.4 列入基建項目中購置、安裝的起重機械,基建部門負責向上級勞動部門“報檢”,經檢測取得使用證后,方可移交使用。
4.1 發電廠、風電場機動車輛分成三類,第一類生產服務型載貨車輛,由后勤部門歸口管理;第二類接待用車輛,由總經理辦公室歸口管理;第三類員工自備車輛,由保衛部門歸口管理。保衛部門與后勤部門行使車輛安全管理職能。保衛部門負責對車輛的年審、年檢換證、辦照工作和對車輛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保衛部門、后勤部門、總經理辦公室以及安技部門,共同做好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安全行車。
4.2 每臺機動車輛的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備,并經登記、編號,報請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4.3 機動車輛整體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等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車輛號牌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完好。車輛的噪聲和排放的有害氣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4.4 車輛歸屬管理與使用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及車輛使用等規章制度,實行定人定車保管,派車必示安全行車和安全運輸注意事項,嚴按崗位經濟責任制執行獎懲考核。
4.5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車輛號牌和駕駛證。
4.6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發電廠、風電場發布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違者必定追究責任,并予處罰,直到依法處理。
4.7 按照有關規定只允許在發電廠、風電場界區范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含各種電瓶車、推土機、鏟車等),操作人員應該絕對遵從,不準任意和私自駛離界圍。屬于發電廠、風電場內部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應循具體規定如下:
c 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應斷電關鎖門窗;發電廠、風電場內道路時速在10公里以下;進出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8 從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資運輸的人員和車輛,要具有危險物品資格證書方能運行,必須嚴格貫徹執行發電廠、風電場發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謹慎和嚴密地組織作業過程,確保安全行駛裝卸,萬無一失。
4.9 車輛調動或更換駕駛人員時,應認真組織交接。調動的車輛應保持技術狀態優良,隨車工具、附件齊全。交換車輛時應由部門分管領導或車隊長(班長)親自主持交接,并交待注意事項。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六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范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公司所有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備設施。、
3.1 操作人員
1)培訓后上崗,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操作運行。
2)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認真做好設備潤滑、維護保養工作。
4)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設備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3.2 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3.3 車間領導、設備管理人員
1)對設備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總結操作和維修工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設備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為公司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施申購審核、臺帳、特種設備、檢維修審核、拆除與報廢管理;參與新改擴工程驗收;檢查、監督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辦公室負責保安監視設備設施管理。
4.1 設備的管理和使用
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
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設備操作人員名單,經生技部同意執行。
b、設備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并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c、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才可上崗工作。
d、設備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設備管理制度》。
e、特種設備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操作人員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
4.2 設備的`三級維護保養
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a.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認真檢查設備,擦拭各個部位和加注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泄漏現象,班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并認真做好運行記錄。
b.二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修工輔導。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件。
c.三級維護保養:列入設備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技術狀況達到設備完好的要求。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七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依據。
3、內容。
3.1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行。并且辦理停送電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2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電風扇、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3.3設備投料前,盡量減少空機運轉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3.4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3.5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3.6崗位巡檢人員進入電力室巡檢時,不準分合電柜上的任何開關,也不得隨意移、用電氣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只允許巡檢記錄規定的設備情況(電流、電壓表的指示以及各儀表的讀數)。當發現異常情況首先要通知電工處理。
3.7車間照明由各個崗位負責人開和關,由值班電工修理。
3.8電焊機使用時應檢查電纜有無破損及燒壞,不用時應切斷電源。
3.9檢修設備時應先辦理停電首先,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3.10本車間值班電工在配電站操作應熟練倒閘操作規程。
3.11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水、取暖。
3.12未經批準,外來施工單位用電不準私自從車間接電,如果需要接電,必須經公司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并裝電表。
3.13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須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監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3.14使用電鉆、砂輪機等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注意如下事項: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金屬外殼應進行防護性零或接地;使用單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線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護性接零。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不能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防止軋斷導線發生觸電。
3.15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3.16露天的電氣設備在雨天,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氣禁止在室外電氣設備上進行操作和維修工作。
3.17不準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不準將電氣設備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內。嚴禁用鋁線、鐵線、普通銅線代替保險絲、保險絲規格應與電器設備的容量匹配,嚴禁隨意換大或調小。
3.18在易燃易爆的場所,嚴禁進行帶電作業,以防止電弧引發爆炸。
3.19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3.20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設備的帶電部分,特殊許可的工作,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10kv及以下:0.70米。
35kv1.00米。
3.21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3.22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3.23進入電場工作前要先辦理停電手續并且掛好警示牌,然后對電場進行放電即用接地開關把整流器和電場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開檢修門進入電場檢修。
3.24進入磨機檢修必須使用行燈。使用行燈要有良好的絕緣手柄和金屬護罩。燈泡的金屬燈口不得外露。引線要采用雙芯軟線,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危險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內、潮濕的地溝處等等,其電壓不能超過12v。
3.25工作臺上機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3.26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3.27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3.28發現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后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3.29在搬動落地扇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后才能移動風扇。
3.30各線電源開關標識要準確,發生事故時能立即斷開。
3.31在使用動力設備前,應認真檢查開關、馬達和機械設備各部分的安裝是否正確。
3.32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3.33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3.34凡電器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
3.35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3.36如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時,以導線斷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禁止人員進入,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在10m以內,應用單足跳離危險區,不能奔跑,以免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3.37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沙、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人身防護,身體的任何部位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生危險。
3.38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動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3.39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對可能帶電的電氣設備以及發電機、電動機等,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對油開關、變壓器(已隔絕電源)可使用干式滅火器、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能撲滅時再用泡沫滅火器滅火,不得已時可用干砂滅火。地面上的絕緣油著火,應用干砂滅火。
文檔為doc格式。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八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工廠生產能力重要的物資基礎,是安全生產資源配置的重點,經常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對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起著決定性作用,對提高產品產量和質量是必備的先決條件。為此我廠特制定出《安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發給你們,望各車間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執行。
一、各車間領導高度重視設備的維修、保養、使用、管理,作好長、中、近期設備的`更新和大、中、小維修計劃,抓好班中安全搶修。
二、執行設備維修保養要與“預防為主,維護保養與工作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訓職工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即檢查好、保養好、使用好;會檢查、會保養、會使用、會維修。
四、現場管理員要認真檢查、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不愛護設備的行為。
五、機電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裝,廠里要準備好應采購的配件,供應滿足修機換件的需要。
六、設備的操作潤滑管理:堅持“五定”,定人操作;機電工定時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換油;操作工定點上潤滑油。
七、各車間領導要經常開展設備的“五同時”工作,落實計劃、不止、檢查、總結、評比。
八、重大設備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原因,劃清責任,嚴肅處理,吸取教訓。
九、會計建立設備臺帳,機電工建立設備運轉臺帳;設備維修保養臺帳;技安員建立設備隱患整改臺帳。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九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機械設備的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完好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現場。
第三條公司安全部。
(一)負責本規定的編制、修訂、管理和解釋。
(二)負責對本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第四條工程部。
負責本公司所有機械的管理。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市勞動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市經委勞動監察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分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要取得當地的資格證書,并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復審。
第六條實習機操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導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第七條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設備。
第八條機管和操作人員隊伍應相對穩定。
第九條新購或改裝的機械設備應由公司鑒定驗收,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條經過大修理的設備,應經主管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拆裝(塔吊、升降機等大型設備)須有專業資格證書的拆裝隊伍拆裝。應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審核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十二條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的制度,建立機長制的專業機組(塔吊及升降機)。
第十三條大型設備的基礎隱蔽必須組織專人進行驗收,并應有項目部工程師和監理方驗收、審批。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
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朮狀況良好。
5)建立設備保養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設備日常保養記錄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在《設備維修登記表》上作好記錄。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一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單位對設備日常檢修及節假日檢修的安全管理。
2術語和定義(無)
3職責
3.1機動部門
負責組織設備日常檢修及節、假日、停產期間的檢修,并負責做好檢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檢修期間現場監護工作。
3.2安全部門
負責檢修期間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并負責外委單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門
負責檢修期間動火作業的審批及現場的防火監督檢查,并負責外委單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內容和要求
4.1設備檢修前安全要求
4.1.1檢修前的準備
4.1.1.1機動部門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檢修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4.1.1.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應按檢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檢修作業必須設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并及時進行安全喊話,提醒檢修時注意安全。
4.1.1.3高處作業及其他危險作業前,機動部門必須按《危險作業審批管理規定》要求,做好預先危險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節、假日、停產)設備檢修前,機動部門應組織召開設備檢修平衡會,安全部門、防火部門必須參加,并提出相關安全、防火要求。機動部門在檢修前3天應將安全保證措施交安全部門備案。
4.1.2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檢修前,檢修單位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內容
a)檢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制度。
b)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c)檢修作業過程中個體防護用具和用品的正確佩帶和使用。
d)檢修作業項目、任務、檢修方案、檢修安全措施(應急措施)。
4.1.3檢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4.1.3.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各種設備設施及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設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的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掛“禁止合閘”標識后方可作業。
4.1.3.3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1.3.4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溝等應設置圍欄、圍繩或警示標志等防護設施,防止發生事故。
4.1.3.5對在節、假日、停產期間的外委施工項目,應由安全部門、防火部門在檢修前組織召開施工單位專題會,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簽訂安全、防火協議后方可施工。
4.2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4.2.1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4.2.2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設備。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并設專人監護。
4.2.3檢修作業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4.2.4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持證上崗。
4.2.5檢修過程中,必須停電,并懸掛“禁止合閘”標志,做到誰掛牌誰摘牌,在設備試車過程中,要求首先進行全面檢查,在確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進行試車操作。
4.2.6供電系統停電檢修時,必須認真執行《電氣安全管理規定》。
4.2.7檢修接臨時線時,遵守《低壓電氣線路(臨時線)標準》。
4.2.8對高處作業等危險作業,必須落實預先危險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4.2.9檢修過程中,需臨時拆下安全防護裝置的,必須經安全部門及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
4.2.10大型(節、假日、停產)設備檢修時,安全部門應安排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的違章現象要及時制止,避免事故發生。
4.2.11外委施工單位在檢修期間必須遵守所在單位安全防火有關規定,以免由于違章作業,給本單位或所在單位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
4.3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檢修結束后,要進行試車,確保檢修質量。
4.3.2對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及時恢復,并經安全部門、使用單位等進行驗收確認。
4.3.3檢修完畢,檢修人員要及時將檢修現場清理干凈,消除事故隱患,垃圾按規定分類收集存放。
5相關文件
5.1《危險作業審批管理規定》
6相關記錄及保存期(無)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二
為保證我礦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公司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機電科進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員為部門空壓機操作工;
2.1﹑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2.2、空壓機操作工應熟悉所操作空壓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等技術特征。
2.3﹑非機房操作人員,不得入機房,因為工作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機房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崗位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認真交接班,空壓機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部門領導上報。
2.5、空壓機操作工負責空壓機房5s﹐做到設備無銹蝕﹑污漬﹐地面無水漬﹑油漬﹑灰塵﹑雜物等。
2.6、使用空壓機的部門,必須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空壓機帶病運行。
2.7、禁止空壓機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
2.8、空壓機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動它用。
3.1運轉前請檢查下列各事項:
3.1.1檢查各部分螺絲或螺母有無松動現象。
3.1.2皮帶之松緊是否適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潤滑油面是否適當。
3.1.5電線及電器開關是否合乎規定,接線是否正確。
3.1.6電源之電壓是否正確。
3.1.7壓縮機皮帶輪是否可輕易用手轉動(檢查時須停機注安全)。
3.1.8檢查所有的閥是否均處于合適的位置及正確的啟閉狀態。
3.1.9檢查系統并除去其內的外來異物。
3.1.10打開并再次關閉儲氣罐下部的排污閥。
3.1.11若系統設備檢修后重新啟動時,應除去所有為安全維護面安裝的維修附件及維修用標志牌。
3.2開紿運轉的.注意事項:
3.2.1以上各點檢查完畢后將氣閥門全開,然后按下起動按鈕或啟動柴油機,使機器在無負荷狀態下起動運轉,這樣可以延長空壓機及原動機的壽命。
3.2.2檢查運轉方向是否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請關掉電源后通知電工維修。
3.2.3起動后約三分鐘左右沒有異音,則將閥門關閉,使儲氣罐中的壓力逐漸升高到達預定的壓力。達到設定之壓力后,壓力開關自動切斷電源,電機停止運轉。(此時壓力開關處釋氣閥會有幾秒鐘這釋氣,將排氣銅管內之壓縮空氣排出,這是正常現象。目的是使電機再度運轉時,負載減輕且較易起動,并非漏氣)。
3.3壓力控制系統的調整:
特別注意:由本廠機修電工調整,不得自行調定。
1)依順時針方向旋轉壓力調整螺絲,則增高使用壓力,反之則設定壓力降低。
2)依順時針方向旋轉壓差調整螺絲,則增高壓差,反之則壓差幅度減少。
3.4安全閥的調整:
特別注意:壓縮機的使用壓力不得高于壓縮機的額定工作壓力。若需調整,必須由本廠機修電工調整,不得自行調整。
安全閥的泄放壓力一般均設定高于排氣壓力0.1mpa,故無須自行再調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須調整安全閥排放壓力時,可將安全閥上鎖定螺母放松,再調整調節螺絲,順時值旋轉則排放壓力提高,逆時針旋轉,則壓力設定下降,設定好排放壓力后將鎖定螺母上緊。
4.1定期檢查及保養事項:
4.1.1請保持機器之清潔。
4.1.2儲氣罐之泄水閥每日打開一次排除油水。
4.1.3潤滑油面請每天檢查一次,確保空壓機之潤滑作用。
4.1.4空氣濾清器應15天清理或更換一次(濾芯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檢查皮帶及各部位螺絲的松緊程度。
4.1.6潤滑油最初運轉50小時或一周后請換新油,以后每300小時換新油一次,每運轉36小時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時(或半年)請將氣閥拆出清洗。
4.1.8每年請將機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檢驗所有的防護罩,警告標志等安全防護裝置。
4.1.10定期檢查空壓機的壓力釋放裝置,停車保護裝置及壓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閥靈敏性,確保空壓機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1.11定期檢查受高溫的零部件,如閥、氣缸蓋、排氣管道,清除附著內壁上的油垢和積碳物(半年一次),運轉時,嚴禁觸摸這些高溫部件。
4.2使用和維護。
4.2.1空壓機轉向:應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指示相同。
4.2.2所有維護工作應停車并切斷電源進行。
4.2.3拆卸空氣機受壓件前,空壓機應與所有壓力源隔開,并且把空壓機中的壓縮空氣完全排空。
4.2.4修理空壓機時,應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壓機起動,應斷開起動電源,并在起動裝置上掛指示牌“警告:正在檢修,禁止開車”。
4.2.5成套使用時應維護所有的安全裝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裝置不應發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樣安全的其它裝置替換,應定期檢查壓力表、安全閥、氣壓自動開關。(半月一次)。
4.2.6應定期清洗氣閥、過濾器、氣缸蓋、空氣管道及正常條件下與壓縮空氣接觸的部件,任何情況下均不應用易揮發性,易燃清洗劑或對人體有害的清洗劑來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應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壓力容器應定期做耐壓試驗,要求檢驗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對內外表面進行一次檢查)。
4.2.8空壓機行駛前(移動前)應對儲氣罐減壓,開機前,應采取措施防止機器運轉時發生位移。
4.2.9每次保養后應做好相應記錄﹔。
4.2.10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干凈。空壓機房地平、墻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三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干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并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后,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周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四
(1)作業場地兩端外側應設有防護欄桿和警告標志。
(2)作業前,應檢查被拉鋼絲兩端的鐓頭,當有裂紋或損傷時,應及時更換。
(3)固定鋼絲鐓頭的鋼板上圓孔直徑應比拉鋼絲的直徑大0.2mm。
(4)高壓油泵啟動前,應將各油路調節閥松開,然后開動油泵,待空載運轉正常后,再緊閉回油閥,逐漸擰開進油閥,待壓力表指示值達到要求,油路無泄漏,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5)作業中,操作應平穩、均勻。張拉時,兩端不得站人。拉伸機在有壓力情況下,嚴禁拆卸液壓系統的'任何零件。
(6)高壓油泵不得超載作業,安全閥應按設備額定油壓調整,嚴禁任意調整。
(7)在測量鋼絲的伸長時,應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側面操作。
(8)用電熱張拉法帶電操作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9)張拉時,不得用手摸或腳踩鋼絲。
(10)高壓油泵停止作業時,應先斷開電源,再將回油閥緩慢松開,待壓力表退回至零位時,方可卸開通往千斤頂的油管接頭,使千斤頂全部卸荷。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規范xx礦設備檢修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檢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礦內、外部檢修作業(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審批。
第三條作業區日常設備維修、維護作業不必單獨制定安全措施、該項檢修活動的安全作業標準即為安全措施;當日常檢修活動因環境、環節發生變化或安全作業標準內容不能涵蓋該項檢修全部作業活動及危險源時,由檢修作業區設備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作業區主管領導審批。
第四條系統檢修、臨邊或臨危環境的檢修、有吊裝作業或較大規模的檢修、多工種或多人參加的檢修以及大型設備調運、安裝、調試作業前,由作業區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礦職能部門審批。
第五條各類搶險、事故搶修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如遇夜間進行檢修,由作業區值班負責人制定安全措施,礦當值的管理、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簽字,值班負責人交底簽字后,方可進行檢修。
第六條外協檢修單位檢修安全技術措施由外協單位制定、實施、檢查、控制。
第七條編制檢修施工安全措施前,應先編制、審批施工組織方案,根據方案和檢修作業活動的危險源編制安全措施并由相關科室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也可以合并為作業指導書,但審批程序必須得當、即先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后審批安全措施。
第八條檢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現場安全負責人、安全互保對子、作業活動主要危險源及控制措施等內容,報審的安全措施必須有編制人、施工(檢修)負責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批意見及簽字。特殊作業必要時由有關部門會簽。
第九條報審的安全措施,檢修項目所需時間在4小時以下時,應當在項目實施前一天報給作業區,經作業區管理人員審核后,由主管領導或安全員批準后執行;4小時以上項目,應當在項目實施前三天上報給安全監察科,經安全監察科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檢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條檢修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檢修作業可在班前會中依照該項檢修作業危險源辨識清單、安全作業標準進行安全交底,并要將該項檢修有關的注意事項、安全防范要點進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檢修安全措施檢修施工項目時,必須組織所有參加檢修的人員專門開會交底,交底過程中可以組織人員討論、對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詳細的內容要重點說明、對有遺漏的地方要進行補充并記載。
(三)有較大危險的檢修及系統檢修前,作業區還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書面考試,確保檢修人員對安全交底內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協檢修單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協單位負責進行,安全監察科負責向檢修單位進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條安全交底過程要詳細記錄,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須簽字確認。
第四章檢修現場管理。
第十二條檢修前,檢修負責人和相關的指定負責人應共同到達現場,進一步確認是否具備安全檢修條件,并對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進行評估,確認具備安全條件后方可允許檢修。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檢修現場負責人要對停電情況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檢修負責人與設備操作人員,用檢修牌換回操作牌,并將檢修牌掛于操作手柄、按鈕或操作臺上。
第十四條檢修過程中需要試車時,檢修負責人必須與崗位操作人員互換檢修牌、操作牌,換牌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確認檢修人員撤離、采取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試車。如需再次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從新履行停送電、掛牌手續。
第十五條檢修現場有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以及在危險作業場所檢修時,必須由專業(持有效證件)人員進行指揮;同時,要指定專人對吊裝等危險作業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檢修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明確安全互保對子,需要監護作業的檢修,現場監護人必須嚴格履行監護職責,不得以任何原因離開監護崗位。
第十七條檢修使用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保證接線整齊、牢靠,嚴禁亂搭接線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檢查確認。
第十八條檢修現場的設備、備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擺放、保持安全距離。檢修過程中拆除的欄桿、孔蓋要采取臨時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后應立即復位。
第十九條在帶電設備周圍不得使用鋼卷尺和帶金屬絲的線尺,操作人員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必須裝設臨時遮攔或將鄰近線路停電。
第二十條禁止帶電檢修或搬動任何帶電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若須檢修或搬動前,必須切斷電源,并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第二十一條固定安裝的絕緣設備,不準拉設臨時線,裝設臨時線時必須用絕緣良好的絕緣線,要采取懸掛和沿墻敷設,臨時線裝置必須有單獨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須裝熔斷器。
第二十二條電焊機必須安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一次線長度不大于3米、二次線長度不大于30米,一次線到電焊機間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停電。
第二十三條特種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所有檢修人員必須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標準等安規制度,檢修作業中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四條工作完畢后,及時清理現場、恢復安全設施,由專人負責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現場。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切實提高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以下簡稱本標段)鐵路建設中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水平,確保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機械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建設〔20xx〕179號)、《建設標準化體系》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各分部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所在分部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四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范圍。
1、大型起重吊裝及制、運、架設備:運梁車、提梁機、架橋機、移動模架、輪胎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軌道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其他起重機等。
2、軌道運行設備:鋪軌機、長軌運輸車、線路搗固車、線路穩定車、道岔搗固車、卸碴車、配碴整形車、立桿作業車、電氣化架線車、恒張力作業車、冷滑試驗車、重型軌道車等。
3、其他大型設備:重型挖掘機、重型推土機、裝載機、平地機、壓路機、攤鋪機、載重汽車、自卸汽車、鉆機、長螺旋鉆機、鉆探專用機具、錘擊樁機、靜壓樁機、卷揚機、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車、混凝土攪拌輸送車、通風機、鑿巖臺車、旋臂掘進機、錨桿臺車、風動鑿巖機等。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項目經理部施工范圍(dk167+155~dk217+366.15)內所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
第六條所有部門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向項目經理部舉報。
第七條本標段項目經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岳峰。
副組長:王福和,王躍,王永紅,樊占東,羅桂君,王雨標。
第八條本標段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各分部應加強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各分部應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投入。
3、對大型施工機械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5、各分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稱為“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條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大型機械設備的法規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大型機械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大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大型施工機械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各分部應當對大型施工機械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崗位安全培訓合格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十三條施工人員在既有線施工時,應嚴格執行既有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批準的施工等級、方案,配備相應的施工機械。
第十四條對起重吊裝、架梁、既有線及臨近既有線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險性較高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實施,并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第十五條施工前,技術人員應就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大型機械操作人員作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人員有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大型施工機械拒絕指揮和冒險作業,并向上級舉報。
第十七條各分部應向大型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保護用品,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八條各分部應在大型施工機械周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九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購置(租賃)規定: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裝(拆除)規定: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通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鑒定。
2、不得安裝屬于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文件:
(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
(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
(3)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
(4)安裝操作規程;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其他注意事項。
第二十一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驗收檢測規定:
1、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將有關技術資料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保養規定:
1、對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定期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保養作業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反腐等。
第二十三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維修改造規定: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磨損件,同時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對狀態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周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修理設備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復設備的規定、技術性能和精度。
第二十四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報廢的規定:
當設備不能大修時、沒有修理的價值時,經認定屬實,可以申請報廢。
第二十五條各分部要結合項目施工進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機械的情況,按照本辦法及鐵道部、滬昆湖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制定各項目的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各分部對大型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治,應納入評價考核中。
第二十七條發生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事故的施工責任人員及分部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嚴格進行事故責任追究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優質17篇)篇十七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合機電設備的實際情況,現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制度。
(一)主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3、閘瓦間隙保護裝置 按現場要求試驗
4、減速功能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5、后備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6、制動油超溫保護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7、托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8、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 每半年試驗一次
9、主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3、減速功能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4、閘間隙保護裝置 按現場要求試驗
5、托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6、制動油超溫保護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7、 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 每半年試驗一次
9.副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二年一次
(三)空氣壓縮機
1、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 每周試驗一次
2、斷水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斷油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超溫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5、風包超溫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6、壓風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四)主通風機
1、軸承超溫報警置 每天檢查一次
2、 主通風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1、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據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需要臨時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大型固定設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后方可拆除。
(2)電氣設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束后必須馬上將保護正常投入。
5、發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6、機械移動式設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按嚴重三違處理,并罰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2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5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容不全、不真實、字跡不工整)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