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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一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經2016年1月14日交通運輸部第1次部務會議通過,2016年1月22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1號公布。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障運輸安全,發揮車輛效能,促進節能減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道路運輸車輛包括道路旅客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客車)、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貨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危貨運輸車)。
本規定所稱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是指對道路運輸車輛在保證符合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按要求進行維護、修理、綜合性能檢測方面所做的技術性管理。
第三條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應當堅持分類管理、預防為主、安全高效、節能環保的原則。
第四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是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對道路運輸車輛實行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周期維護、視情修理、定期檢測和適時更新,保證投入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符合技術要求。
第五條 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安全、節能、環保型車輛,促進標準化車型推廣運用,加強科技應用,不斷提高車輛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
第六條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督。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督工作。
第二章車輛基本技術條件
第七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應當符合《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1)、《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六)危貨運輸車應當符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 617)的要求。
第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管理,對不符合本規定的車輛不得配發道路運輸證。
在對掛車配發道路運輸證和年度審驗時,應當查驗掛車是否具有有效行駛證件。
第九條 禁止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拼裝、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第三章技術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認真履行車輛技術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技術管理。
第十一條 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設置相應的部門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并根據車輛數量和經營類別配備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對車輛實施有效的技術管理。
第十二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加強車輛維護、使用、安全和節能等方面的業務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能,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
第十三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根據有關道路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標準,結合車輛技術狀況和運行條件,正確使用車輛。
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依據相關標準要求,制定車輛使用技術管理規范,科學設置車輛經濟、技術定額指標并定期考核,提升車輛技術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制度,實行一車一檔。檔案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車輛基本信息,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者年度類型等級評定復核、車輛維護和修理(含《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車輛主要零部件更換、車輛變更、行駛里程、對車輛造成損傷的交通事故等記錄。檔案內容應當準確、詳實。
車輛所有權轉移、轉籍時,車輛技術檔案應當隨車移交。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運用信息化技術做好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車輛維護與修理
第十五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維護制度。
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日常維護由駕駛員實施,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由道路運輸經營者組織實施,并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車輛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等,結合車輛類別、車輛運行狀況、行駛里程、道路條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確定車輛維護周期,確保車輛正常維護。
車輛維護作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關于汽車維護的技術規范要求確定。
道路運輸經營者可以對自有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作業,保證投入運營的車輛符合技術管理要求,無需進行二級維護竣工質量檢驗。
道路運輸經營者不具備二級維護作業能力的,可以委托二類以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進行二級維護作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完成二級維護作業后,應當向委托方出具二級維護出廠合格證。
第十七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循視情修理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車輛進行及時修理。
第十八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用于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含罐式掛車),應當到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進行維修。
前款規定專用車輛的牽引車和其他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由道路運輸經營者消除危險貨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備一般車輛維修資質的企業進行維修。
第五章車輛檢測管理
第十九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定期到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對道路運輸車輛進行綜合性能檢測。
第二十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自道路運輸車輛首次取得《道路運輸證》當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頻次,委托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一)客車、危貨運輸車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注冊不滿60個月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超過60個月的,每6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
(二)其它運輸車輛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
第二十一條 客車、危貨運輸車的綜合性能檢測應當委托車籍所在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
貨車的綜合性能檢測可以委托運輸駐在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
第二十二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選擇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取得計量認證證書并符合《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 17993)等國家相關標準的檢測機構進行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
第二十三條 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車輛應當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進行比對。對達標的新車和在用車輛,應當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 18565)、《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實施檢測和評定,出具全國統一式樣的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評定車輛技術等級,并在報告單上標注。車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等級在《道路運輸證》上標明。
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確保檢測和評定結果客觀、公正、準確,對檢測和評定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受其委托承擔客車類型等級評定工作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按照《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 325)進行營運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者年度類型等級評定復核,出具統一式樣的客車類型等級評定報告。
第二十五條 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建立車輛檢測檔案,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含車輛基本信息、車輛技術等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記錄。
車輛檢測檔案保存期不少于兩年。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職責權限對道路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狀況納入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內容,查驗以下相應證明材料:
(一)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
(二)客車類型等級評定證明。
第二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制度。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車輛基本情況,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客車類型等級評定或年度類型等級評定復核、車輛變更等記錄。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情況納入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誠信管理體系。
第三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推廣使用現代信息技術,逐步實現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信息資源共享。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檔案或者檔案不符合規定的;
(五)未做好車輛維護記錄的。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采信其檢測報告,并抄報同級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處理。
(一)不按技術規范對道路運輸車輛進行檢測的;
(二)未經檢測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檢測結果的;
(三)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
第三十三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八章附則
辦法解讀
編輯
一、修訂背景及意義
1990年,原交通部頒布了《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交通部1990年部令第13號,以下簡稱13號令),施行25年以來,對于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促進道路運輸安全及節能減排,保障道路運輸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道路運輸業轉型發展,13號令與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加大簡政放權、加強市場監管、創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的要求越來越不適應,急需適時修訂。
本次修訂,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綜合交通、智慧交通、綠色交通、平安交通”目標導向,制定符合行情民意、具有時代特征的政策措施;堅持問題導向,主動大膽作為,著力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滿足道路運輸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需要。
(一)完善道路運輸法規體系建設的需要。
2004年,國務院頒布施行《道路運輸條例》,原交通部及時組織出臺了與其相配套的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機動車駕駛培訓、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管理等一系列部門規章,構筑了道路運輸法規體系??墒?,在車輛技術管理方面,一直沿用13號令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2號, 交通部令2001年第4號修正,以下簡稱4號令),體現《道路運輸條例》要求的內容散見于各項規章中,不全面、不一致、不協調的問題較為突出,影響了車輛技術管理的系統性、完整性,削弱了車輛技術管理應有的作用。由于13號令醞釀、起草于上世紀80年代末,企業主體職責和行業監管職責界定不清,交通主管部門對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往往越俎代庖。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推進,原有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設計明顯滯后于時代發展。因此,需要對原有的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進行全面梳理,汲取發達國家車輛分類管理經驗,重新確定車輛技術管理的原則、方針,制定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準入、維護、檢測、監督政策措施,并將13號令和4號令進行整合,出臺一部新的規章予以規范。
(二)加速車輛管理創新與制度創新的需要。
車輛技術管理是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道路運輸經營者是獨立的市場主體,同時也是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的責任主體,對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確保車輛運行安全、高效、節能、環保,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新形勢下的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應加大管理創新與制度創新的力度,圍繞技術管理組織體系、汽車維修制度、維修檢測服務方式進行頂層設計,推行車輛管理制度創新,進一步明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履行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監督職責,不能干涉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
(三)推進新常態下交通運輸科學發展的需要。
2014年以來,交通運輸部明確提出,要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狠抓改革攻堅,強化法治建設,加快推動“綜合交通、智慧交通、綠色交通、平安交通”發展邁上新臺階。道路運輸作為綜合交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最基礎的運輸方式,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四個交通”的要求,更加注重先進裝備的應用,達到節能減排、運輸安全的目的。通過車輛技術管理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促進道路運輸經營者合法經營,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行政,保證車輛技術管理工作在法治軌道上不斷向前推進。
(四)適應汽車技術發展與社會進步的需要。
隨著道路運輸車輛結構的優化,車輛性能的提高,維修檢測技術的進步,道路條件的改善,原有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管理工作需要,特別是隨著安全生產管理的不斷深入、節能減排的逐步推進,需要我們重新審視原有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抓緊建立一套與時俱進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本次修訂,堅持問題導向,對于道路運輸車輛準入、使用、維修、檢測、監管各個環節,制定一整套新的管理措施,以有效地保證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經常保持在良好狀態。
二、修訂過程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規定》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后,國家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的條件下修訂的,有諸多亮點,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一個厘清,兩個強化,三個創新。
(一)厘清了車輛技術管理職責。
《規定》按照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原則,厘清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經營者關于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的邊界。一是明確道路運輸經營者是車輛技術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求其根據車輛數量和經營類別合理地設置部門,配備人員,有效地實施車輛從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周期維護、視情修理、定期檢測和適時更新的全過程管理;二是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作為車輛維護、修理的實施主體,為道路運輸車輛的維護和修理提供服務保障;三是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作為評價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技術支撐單位,對檢測評定的結果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強化市場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管。
《規定》立足于運輸安全、車輛效能、節能減排,優化了車輛技術管理監管措施。首先,系統地強化了車輛基本技術條件。要求車輛技術狀況符合國家標準《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 18565),車輛技術等級達到《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規定的二級以上,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燃料消耗量應符合《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1)、《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9)行業標準要求。
同時,強化了事中事后監管。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職責權限對道路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并將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情況納入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誠信管理體系。這就要求各級管理部門轉變思維方式與管理方式,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
(三)加速車輛技術管理創新。
《規定》借鑒發達國家商用車管理先進經驗,結合我國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實際,從科學發展的角度和頂層設計的高度,革新了車輛技術管理的原則和方針,明確提出了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堅持“分類管理、預防為主、安全高效、節能環?!钡脑瓌t,以此確定了道路運輸經營者車輛技術管理執行“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周期維護、視情修理、定期檢測、適時更新”的方針,并在此基礎上,創新了車輛技術管理相關制度措施。
一是創新了道路運輸車輛維護制度。從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道路運輸車輛維護周期基本是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確定,經營者的自主管理權力受到限制。本次修訂,根據中央依法行政、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精神,對車輛維護制度實行重大調整,成為一大亮點。將過去的車輛維護周期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硬性規定,改為由經營者依據國家有關汽車維護標準、車輛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結合車輛類別、車輛運行狀況、行駛里程、道路條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確定車輛維護周期,自覺組織實施維護,最大限度地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市場活力,將車輛技術狀況保持的責任落到實處。
二是創新了車輛技術管理監管方式。隨著汽車檢測技術的普及和國家標準對二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的調整,今后,對二級維護竣工車輛,不再強制要求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上線檢測,而由具備維護竣工檢驗條件的經營者自行檢驗,并對檢驗合格者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道路運輸經營者不具備車輛二級維護作業能力的,可以委托二類以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進行車輛二級維護作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完成二級維護作業后,應當向委托方出具車輛二級維護出廠合格證。組織實施車輛維護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或汽車維修經營者須做好相應維護的記錄。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也不再要求道路運輸經營者對二級維護車輛進行備案和簽章,以減少車輛送檢、辦理備案簽章手續的時間成本。
四、實施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政策性強、影響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廣大經營者要站在發展“四個交通”,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推進先進裝備應用、節能減排的高度,充分認識和深入理解界定行業監管部門與經營者雙方的權力、責任與義務的重要性,準確把握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政策措施調整要點和創新亮點,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用,確?!兑幎ā返母黜椧幎ê鸵舐涞綄嵦帯?/p>
(二)精心組織,搞好宣貫。
一是精心組織。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切實可行的宣貫方案,制定宣貫培訓計劃;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和網絡、行業信息平臺,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貫活動,為《規定》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二是突出重點。各地應統籌安排,突出重點人員和重點內容,分類組織宣貫,確保相關人員準確理解、全面掌握《規定》的主要內容。對于道路運輸經營者、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和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的主要負責人,要把《規定》對車輛技術管理的各項要求作為學習宣傳的重點內容,增強貫徹執行《規定》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對于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特別是相關的執法人員,要突出《規定》中有關監管部門的職責、監督檢查,以及違章處罰等內容,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
三是分層培訓。部與各地分別組織專題培訓。部將開展集中培訓活動,重點對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部分運輸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和綜合性能檢測機構負責人及業務骨干進行宣貫培訓,為各地的擴充培訓提供師資儲備。各地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集中培訓,并在此基礎上,做好本地區宣貫培訓接續與拓展工作,使得相關人員熟知《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全面、正確理解《規定》的精神和內涵,確?!兑幎ā讽樌麑嵤?。
(三)落實《規定》,做好銜接。
一要認真做好新老維護制度的銜接。2016年3月1日起,道路經營者應依據車輛維護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車輛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結合車輛類別、車輛運行狀況、行駛里程、道路條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確定車輛維護周期,自覺組織實施,并做好相應維護的記錄。
2016年3月1日起,承擔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的經營者(包括道路運輸經營者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要嚴格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 18344)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維護車輛。不具備車輛二級維護竣工質量檢驗能力的經營者要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014)的通知》(交辦運〔2014〕227號)的要求,在2016年12月31日前的過渡期內可以繼續委托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或一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實施二級維護竣工質量檢驗。2017年1月1日起,仍不具備車輛二級維護竣工質量檢驗能力的經營者,不得從事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作業。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積極引導道路運輸經營者落實車輛維護制度,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道路運輸經營者對車輛二級維護的執行情況進行備案。
二要做好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周期的調整。2016年3月1日起,客車、危貨運輸車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注冊不滿60個月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超過60個月的,每6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其它運輸車輛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
掛車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確保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運行條件及相關技術標準??紤]到掛車不具備動力性和經濟性,因此不要求對掛車進行技術等級評定,掛車的道路運輸證配發和年度審驗,以車輛安全技術檢驗結果為準。
1、一級完好車:新車行駛到第一次定額大修間隔里程的2/3和第二次定額大修間隔里程的2/3以前,汽車各主要總成的基礎件和主要零部件堅固可靠,技術性能良好,發動機運轉穩定,無異響,動力性能良好,燃料潤滑油消耗不超過定額指標,廢氣排放和噪聲符合國家標準,各項裝備齊全、完好。
概括而言,一級車所應滿足的標準為三條:
(1)技術性能良好,各項主要技術指標滿足定額要求;
(2)車輛行駛里程必須在相應定額大修間隔里程的2/3以內;
(3)車輛狀況完好,能隨時投入使用,參加運輸生產。
3、三級需修車: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級維護后的車輛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駛車輛。其含義為:
(2)正在大修的車輛列為三級車;
(3)技術狀況和性能變壞,預計近期更新但還在行駛的車輛列為三級車。
4、四級停駛車:預計在短期內不能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車輛,其含義是指已經不能行駛、短期內又不能修復或無修復價值,但又尚未報廢的車輛。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二
第一條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車輛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車輛費用支出,體現降本增效,充分發揮機動車輛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的保障作用,結合省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機關、直屬中心的公務用車和生產用車管理。
第二章車輛配備原則。
第三條公司機關配備公務用車,用于保障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包括外事、機要、接待、老干部、后勤保障、調研等公務活動用車。
第四條公司直屬中心配備生產用車,用于保障公司直屬中心日常生產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公司綜合部是公司機動車輛職能管理部門,其職責是:負責車輛資產管理、駕駛員管理、車輛維修管理、保養費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
第四章車輛使用。
第六條公司本部車輛實行集中管理。公司機關和直屬中心工作人員用車,如屬市內用車,可直接向車隊申報;如需要長途用車,需由公司綜合部審批。
第七條公司機關各部室、直屬各中心負責人,一律不得使用公車用于上下班接送。
第八條嚴格控制使用車輛出市、出省辦事,公務出市盡量使用公用交通工具(火車、長途公共汽車等)。必須帶車出市、出省的,應符合下列情況,并提前填寫《機動車出市、出省申請單》(見附件一),報綜合部領導批準。
1、公司領導帶隊的全性調研、檢查;。
2、地方政府領導檢查指導我公司工作,需要長途用車的;。
3、公司網絡運維、服務等專業檢查,檢查地點較多,不便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
4、其他特殊情況。
第九條節、假日車輛使用,應遵守以下規定:
2、節、假日期間,車隊設值班車輛,為用車單位提供車輛服務;
3、節日期間一律實行封車制度嚴禁出私車。
第十條婚喪事用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所屬車輛一律不準作為結婚用車;。
2、喪事用車如系本企業職工及親屬,必須經綜合部負責人同意,方可派車。
第十一條車輛停放。
在非工作時間內,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辦公樓及綜合樓存車場。因公外出和需要在外過夜的車輛,駕駛員應選擇收費存車場或單位內部存車場存放。未按公司規定停放,如出現丟失、損毀等后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按車輛保險相關內容進行賠付。
第十二條車輛發生交通違章記錄,由責任人在規定時限內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罰,其經濟責任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三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報告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及車輛管理人員,事故車輛須到省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廠維修,出市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須經公司綜合部同意后才能對車輛進行維修。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相關流程見附件二。
第十四條車輛費用。
公司車輛發生的各種費用,按照全面預算管理規定進行定額審批管理:
定額;駕駛員加油,按車輛歸屬憑《加油ic卡》實行定點加油;。
3、與車輛相關的各類費用,如車輛的養路費、車船稅、檢測費等等,由公司統一支付;。
4、車輛的維修、保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三),報綜合部主管人員,由綜合部安排車輛到指定維修廠家維修(流程見附件四),維修廠家經過招投標產生。未經許可自行維修或保養的,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五條駕駛員管理。
公司綜合部對駕駛員開展經常性教育活動,活動中要堅持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法規、政策以及省公司的有關制度規定及車輛管理部門的具體要求,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形勢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要結合工作實際,經常組織駕駛員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提高技術素質,強化職業道德意識。
駕駛員不得將所駕駛的車輛借給他人或私自開車為他人或自己辦私事,凡違反規定駕車外出發生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并按駕駛員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條嚴禁非駕駛員駕駛機動車,凡違反規定者,
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本人及車輛責任人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公司如有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車輛不能滿足需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租用機動車,并由公司綜合部負責。
第十八條為方便員工上下班,對公司機關、直屬各單位員工居住地點相對集中,人員較多的主干線路,開設通勤車輛。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分公司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機動車出市、出省申請單。
2、機動車輛事故處理流程。
3、機動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4、機動車輛維修保養審批流程圖。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三
為規范廠區停車秩序,保障廠區交通順暢,辦公環境秩序井然,確保員工車輛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1、進入廠區的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必須按照指定停車區域停放;。
2、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廠區;。
3、任何車輛嚴禁占用、堵塞廠區內,辦公樓前的主干道;。
4、機動車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鳴號;。
5、嚴禁在廠區內試剎車,學習駕駛車輛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責任自負;。
6、機動車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并且不占用相鄰車位;。
7、機動車停放時注意觀察前后左右的車輛安全,鎖好車門,貴重物品帶離;。
8、因個人原因在停放車輛時對公物造成損壞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9、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必須整齊停放在西側停車棚,不得亂停亂放;10、
12、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車輛當事人,每次罰款100元。由辦公室下發罰單,當事人簽字后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山東思源水業工程有限公司。
辦公室。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四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
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經濟嘉獎并通報,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詳情如下:
二、懲罰。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批評,詳情如下:
(1)上班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上班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上班遲到10分鐘至3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遲到30分鐘至60分鐘以上按30元扣除。
(5)上班遲到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備注:
1、業務人員業績第一名者,按底薪3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2、業務人員業績第二名至第四名者,按底薪一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事假、病假扣除當天100%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300%,譬如聊qq、看電子書、煲電話粥等),將予以重罰處罰如下:
第一次(處罰100元)。
第二次(處罰300元)。
第三次(處罰1000元)。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五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借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5)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沖減。
六、其它。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核后,自20xx年4月15日執行。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六
尊敬的香檳城業主:
你們好!
香檳城業主車輛刷卡迚入方式已經歷時五年多了,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科技的發展,越來越感覺操作和使用跟不上時代的要求了。為更好的服務于廣大業主,經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總公司批準,決定采用新型藍牙感應迚入模式迚出車輛。20xx年11月1日正式啟動。在此,感謝香檳城業主委員會和徐州潤敏置業有限公司在此項目改造中給予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同時感謝南京九竹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力配合。新型的藍牙感應系統的有點:
1、一車一卡,一迚一出的終端模式,保障小區車輛數量不會有誤。
2、車輛管理更科學合理,人機對話,誤差率和防盜效果必將更科學。
3、免去開窗刷卡的繁瑣過程,給廣大司機的操作更方便。
4、感應距離進,不停車直接迚入的無障礙感覺,給您節約時間和停車起步的油耗。
各位尊敬的車主需要準備的材料:
1、房產證或土地證。
2、車輛行駛證及駕駛證。
3、原先刷卡使用的ic卡。
4、地下車位的車主還需要準備好您的《車位購買協議》或車位付款收據。
您準備好以上材料后,到物業客服中心迚行ic卡更換藍牙卡,物業管理公司有專門的人員給您指導安裝,當然這一切都是免費的哦。
此次更換ic卡的重要意義:
1、隨著科技的迚步,我們香檳城小區的部分系統也基本處于更換階段,車輛智能系統的更換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2、香檳城的車位資源緊張,下一步物資局搬遷,小區門外停車位必將更為緊張,為了防止外來車輛占用我們小區的資源,必須采取實名制迚入,而藍牙終端系統的一迚一出模式可以真正實現一車一卡,絕無浪費。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七
車險改革被呼吁多年,今年可謂是迎來了大的突破。繼今年6月出臺了車險改革試點后,保監會于10月22日表示,正在試點推進的商業車險市場化改革,將從現有的6個試點地區擴大到18個試點地區。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車輛保險管理規定。
1、原來車輛沒掛牌時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新條例也可賠。 為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單“即時生效”的需求,此次條款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被蛘摺凹磿r生效”之間做出選擇。
2、自家車撞自家人的,可以獲賠
新條款規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新條款擴大了保險責任范圍,在商業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范圍,也就是說開車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圍。
3、意外導致車上人員撞傷的,可獲賠償
冰雹、臺風、暴雪等自然災害和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導致的車損也可以獲得賠償。
4、“高保低賠”問題得到調整
原來的高保低賠,即是投保車輛無論過了多少年,投保時都要按照新車購置價來繳納保費,而在賠付時卻只按比例進行理賠,但是在改革后,保費的確定就與新車購置價脫節了。
變化前:比如一臺車10萬塊錢,投保10萬,開了兩年后還是要投保10萬,但是發生事故之后,保險公司是按照折舊后價格賠付。茶哥采訪了業內人士馬先生:現在新的規定按照實際價值投保,如果發生全損的情況保險公司按照保額賠付。改革后的商業車險保單新增一個折舊后的車輛價格。
變化后:比如新車一臺車10萬,投保10萬,兩年后按照折舊后價格投保,不再是10萬。
在實行保費浮動機制以前,小事故賠付一直居高不下,或者多車輕微刮擦,一直讓眾保險公司深感頭疼,于是,才有了如今改革后加大“保費浮動機制”即上一年度理賠次數多了,來年的保費就會上浮,甚至遭到保險公司拒保。例如:出險一次不打折,兩次上付25%,三次是50%,四次75%,五次以上是兩倍。一年以及兩年以上不出現折扣。
在商業車險改革后,更加強調了風險與費率的掛鉤情況,也就是風險越高的車主,要付出的保費就越高。而駕駛習慣好、不怎么出險的車主,就可以享受到更優惠的費率。
什么是代位求償?簡單地說,有一個人欠了你的錢,但是由于種種原因,你要不回來,如果這時候有個第三方,那么第三方就可先把這筆欠款付給你,然后第三方再去追償。
換到交通事故來說就是:遭遇交通事故時,若交警判定對方全責,但對方拒絕賠錢,則可以讓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后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車險投保三誤區
誤區一:12萬元以下交強險都可賠交強險的賠償是按照項目計算的,122000元的限額不是所有的損失費用的簡單相加。
誤區二:上了“全險”就全賠實際上并無“全險”這個概念。通常所謂的“全險”,就是包含了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等主要險種。對于玻璃險等特別險種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個險種的承保范圍才能按需投保。
誤區三:任何事故保險都能賠故意造成的損失或間接損失、醉酒、無證駕駛、服用管制精神相關藥品或麻醉相關藥品等情況,保險公司只能在交強險人身損害限額內先行墊付賠償款項,同時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而第三者責任險則因存在違法事由而不予賠償。
車輛險有很多種類可供選擇,購買車輛保險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主要是常用的汽車保險主險:
1、車輛損失險 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這是車輛保險中最主要的險種。保與不保這個險種,需權衡一下它的影響。若不保,車輛碰撞后的修理費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擔。這與第三者剛好相反是顧自己的,如果您愛惜自己的車就要買。平時的小磕小碰,都可以得到賠償。對于維護車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2、第三者責任險 屬強制性保險,車年審時需要。指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財產直接損失與人員傷亡的。撞車或撞人是開車時最害怕的,自己愛車受損失不算,還要花大筆的錢來賠償他人的損失。因為交強險(2008版)在對第三者的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上賠償較低,在購買了交強險仍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 以現在的賠付標準,建議最少買10萬元,最好買20萬元或50萬元,特別是新手或中意飛車的朋友及工作壓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價錢相差不大,總之這個險種買大的自己安心。買時最好參照本地區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3、全車盜搶險 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其間由于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車輛丟失后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車輛實際價值(以保單約定為準)的80%的賠償。若被保險人缺少車鑰匙,則只能得到75%的賠償。
4、車上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其中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就是過去的司機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如果雙方對責任的判定都沒有異議時,則可以拍張照片后先把車挪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并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再打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然后協助保險公司對車輛查勘、照相、定損。申請索賠時要帶齊行駛證、身份證、駕照、保單等證件。
當發生撞車、翻車甚至撞人等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在報警后保護好現場,同時搶救傷者,并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應提供保險單正本、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和有關費用等單據。
如果您的車在外地發生交通事故,要先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說出保單號、出險時間、地點、原因以及經過。承保公司會要求當地的分公司代為查勘,這時您一定要注意讓當地公司按規定程序照相,出具代查勘報告。回到所在地后再到保險公司填出險通知書并進行索賠。
常看到有些車主其實就是為了掉了點漆、癟個小坑的事,就急著去4s店修車了,其實這樣不僅費力,在出險次數過多后還有可能會引起保險公司的注意,對今后再次投保也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如果是非常小的傷可以到快修美容店花幾十元錢就可搞定了。
1、全面型:交強險+商業三責險(30萬元)+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不計免賠特約+車身劃痕損失險。
約有20%的車主選擇此類型組合。適合于新車新手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車主。
2、常規型:交強險+商業三責險(20萬元)+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特約。
約有60%的車主選擇此類組合。適合于有長期固定人員看守的停放場所停放的車輛,也適合于有一定駕齡、愿意自己承擔部分風險的車主。
3、經濟型:交強險+商業三責險(10萬元)+車損險+不計免賠。
我們的汽車保險主要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兩大門類,交強險是必須要求車主購買的,否則汽車將無法通過年檢,自然也無法上路行駛。對于不繳納交強險的車主,一旦被交警部門發現輕則罰款,重則扣車。所以我在此提醒大家,交強險一定要及時繳納。
一、商業險
候購買一些防撞防擦的險,比較實用。像車輛自燃險之類的是給比較老的車預備的,可以不予考慮。
二、車輛損失險
負責賠償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自身的損失。這是車輛保險中最主要的險種。保與不保這個險種,需權衡一下它的影響。若不保,車輛碰撞后的修理費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擔。
三、第三者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撞車或撞人是開車時最害怕的,自己愛車受損失不算,還要花大筆的錢來賠償他人的'損失。因為交強險(2008版)在對第三者的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上賠償較低,在購買了交強險仍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
四、全車盜搶險
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其間由于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車輛丟失后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車輛實際價值(以保單約定為準)的80%的賠償。若被保險人缺少車鑰匙(兩把)、行駛證、購車發票等,則可能只得到75%的賠償。
五、車上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其中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就是過去的司機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六、無過失責任險
投保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與非機動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傷亡和直接財產損毀,保險車輛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拒絕賠償未果, 對被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保險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標準在保險單所載明的本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
七、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
承擔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所載貨物從車上掉下來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而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賠償責任在保險單所載明的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
八、玻璃單獨破碎險
車輛在停放或使用過程中,其他部分沒有損壞,僅風擋玻璃單獨破碎,風擋玻璃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
九、車輛停駛損失險
保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范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以下賠償:
(2)全車損毀的,按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計算賠償;
(3)在保險期限內,上述賠款累計計算,最高以保險單約定的賠償天數為限。本保險的最高約定賠償天數為90天,且車輛停駛損失險最大的特點是費率很高,達10%。
十、自燃損失險
對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給車輛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十一、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范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上新增設備的直接損毀,由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未投保本險種,新增加的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不計免賠特約險
只有在同時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保險。辦理了本項特約保險的機動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其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按基本險條款規定計算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也就是說,辦了本保險后,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方面的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賠償。這是97年才有的一個非常好的險種。它的價值體現在:不保這個險種,保險公司在賠償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的損失時是要區分責任的:若您負全部責任,賠償80%;負主要責任賠85%;負同等責任賠90%;負次要責任賠95%。事故損失的另外20%、15%、10%、5%需要自掏腰包。
2、買保險還有很多附加服務。例如陽光保險閃賠服務、全國通賠、無限次和無里程非事故道路救援等;另外4s店里的保險公司可以送保養,很實在;洗車服務,也可以考慮。
3、保險公司保費的基本規律:若上一年度車輛未出險,續保時可享受7折優惠;上一年度發生1~2次賠款,按基準保費承保;上一年度發生3次賠款,車險費率在基準保費基礎上上浮10%;上一年度發生4次賠款,車險費率在基準保費基礎上上浮 20%;上一年度發生5~7次以上賠款,車險費率在基準保費基礎上上浮30%;8次以上, 就會被拒保。有些車險公司的規定更為嚴格,出險4次就可能被拒保。
4、電話銷售保險是應該可慮的主要渠道。根據保監會的規定,電話直銷車險可在國家最低7折的限制下,再降15%。提前準備好身份證、行駛證、去年保單,在投保的時候將車輛的準確信息報給接線員。
5、舊車車主來說,私家車從個人代步工具變成接送家人的專車,最好購買車上人員險,為家庭新成員的出行提供保障;車齡較長的汽車盜搶的概率較低,并且車的價值已大幅縮水,可以考慮不投保盜搶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光買駕駛,和副駕駛這2個座位都夠用了。
“盜搶險”要注意一下,是要看你停放的位置,如果經常在街邊停放。
“不計免賠和不計免賠額”這兩個險種用處非常大。
“車輛損失”在前幾年應該買。
“劃痕險和玻璃單獨破碎”。如果車輛為家用轎車,不是非常高檔的話,劃痕和玻璃維修費用低廉,可以不購買。
5年以上的車輛,建議購買自燃險。
6、一些陷阱:
其一:汽車交易市場把責任險、防盜險和車損險捆綁起來作為基本險銷售。其二:誘導超額投?;蛑貜屯侗!!侗kU法》第四十條規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計算方法是每年減去總價值的6%)。因此,投保人多投幾份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其三:代理人員“扣單”。保單以假亂真。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單和發票乍看起來,與正規保險公司無異。因此,在拿到保險單證時要認真核對,看看單證第三聯是否采用了白色無碳復寫紙印制,并加印淺褐色防偽底紋,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制”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x省(市、自治區)銷售”字樣。如果沒有,應拒絕簽字。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八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車輛保有量的不斷增加,汽車維修保養行業將成為一個新興行業,車輛維修企業將會不斷產生,企業規模也會不斷發展。這要求企業應當盡快晚上車輛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實現業務流程標準化,制定出高效的企業管理規范。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車輛保養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司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采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后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后勤對公司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后勤專責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公司審批。
第三章 維修與保養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并簽署意見;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并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后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費用報銷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后勤專責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簽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現場簽字”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班子成員,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后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后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項目一、小保養
小保養的內容:
小保養一般是指汽車行駛一定距離后,為保障車輛性能而在廠商規定的時間或里程做的常規保養項目。主要包括更換機油和機油濾芯。
小保養的間隔:
小保養的時間取決于所用機油和機油濾芯的有效時間或里程。不同品牌級別的礦物質機油、半合成機油、全合成機油有效期也不盡相同,請以廠商推薦為準。機油濾芯一般分常規及長效兩種,常規機油濾芯隨機油一起更換,長效機油濾芯使用時間更長。
小保養中的用品:
1、機油就是發動機運轉的潤滑油。能對發動機起到潤滑、清潔、冷卻、密封、減磨等作用。對于降低發動機零件的磨損,延長使用壽命有著重要的意義。
2、機油濾芯機是過濾機油的部件。機油中都含有一定量的膠質、雜質、水分和添加劑;在發動機工作過程中,各部件摩擦產生的金屬屑、吸入空氣中的雜質、機油氧化物等,都是機油濾芯過濾的對象。若機油不作過濾,直接進入油路循環,將會對發動機的性能和壽命產生不利的影響。
項目二、大保養
大保養的內容:
大保養是指在廠商規定的時間或里程,進行的內容為更換機油和機油濾芯、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的常規保養。
大保養的間隔:
大保養是基于小保養的存在,一般這兩種保養交替進行。間隔因汽車品牌差異各有不同,具體還請以廠商推薦為準。
大保養中的用品:
除了更換機油和機油濾清器之外,汽車大保養中還有以下兩個項目:
1、空氣濾清器
發動機在工作過程中要吸進大量的空氣,如果空氣不經過濾,其中的塵埃會加速活塞組及氣缸的磨損。較大的顆粒進入活塞與氣缸之間,還會造成嚴重的“拉缸”現象??諝鉃V芯的作用就是濾除空氣中的灰塵、顆粒,保證氣缸中進入足量、清潔的空氣。
2、汽油濾清器
汽油濾芯的作用是為發動機提供清潔的燃油,過濾掉汽油的水分及雜質。從而使發動機性能達到最優化,同時也為發動機提供了最佳保護。
通常,在進行汽車保養時,作業人員會根據車子的具體情況做其他檢查,還會增加其他保養項目,比如發動機相關系統的檢查清洗養護、輪胎的定位檢查、各緊固部件的檢查等等。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九
本標準規定了禁煙的基本原則、區域劃分、管理權限和獎罰等。
二基本原則。
1、為嚴格火種管理,杜絕和減少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各級領導,全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原化工部規定《化工企業嚴禁吸煙的決定》。
2、全公司各部門應加強禁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級領導要把禁煙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3、各級領導、外來一切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進入公司區內禁止吸煙的規定,違反者一視同仁。
三、禁煙范圍的劃分。
為了照顧常住公司內集體宿舍的員工,允許在室內吸煙,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準將煙帶丟在室外,人走煙滅。
四禁煙的管理權限。
1、安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禁煙制度執行和修訂禁煙制度。日常檢查管理,違章罰款處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2、辦公室應把禁煙工作列入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經常開展對全公司員工、干部進行禁煙工作的重要性等內容的宣傳教育工作。
3、工會協同辦公室監督、檢查禁煙工作的貫徹執行工作情況和宣傳教育,要把禁煙工作執行情況列入評比文明班組和勞動保護監督之一。
4、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措施,認真做好禁煙教育和禁煙的日常工作。
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聯系業務、檢修施工、臨時工、檢查、指導工作等)應嚴格遵守本規定,有關部門接待人應向外來客人交代本規定的內容。
五.獎罰。
1、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第一次罰款50元,屢次違章吸煙及情節嚴重者,依據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從重處置執行。
2、禁煙區內發現煙頭,對所在部門或個人處以每只10元的罰款。禁煙區內吸煙按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從嚴處罰。
3、離崗吸煙者,按《溫州市聯成色漿有限公司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條例處罰。
4、各級領導在禁煙中應以身作則,違反規定者加重處罰。
5、各級領導執行禁煙制度不力,發現禁煙吸煙不制止或隱瞞不報和為違反者以各種理由說情的,要追究管理責任,并扣當月崗位責任工資20~50%或罰款。
6、對違反本規定者,人人有權制止監督、檢舉,對檢舉者給予罰款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獎勵。
7、罰款費用可用于獎勵對安全、消防工作有貢獻的人員和部門,具體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總經理審批。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
為維護*小區正常的車輛停放秩序和交通,制定本規定:
1、服務中心將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
2、已購買車位的業主,需及時到服務中心辦理出入卡,交納相關費用。此證遺失后應立即與服務中心取得聯系,并重新補辦,否則,所產生的責任由該車主承擔。
出入卡實行??▽\噷S?,禁止業主轉借他人使用,否則,如發生車輛丟失或損壞,由車主自行負責。
3、根據物價局的規定,車位物業費20元∕月中不含車輛看管的費用,如其車輛丟失或損壞,物業免責。
4、進入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并正確使用出入卡,限速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5、不準在地下停車場內任何場所試、練車及洗車,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6、停放好車輛后,須鎖好、關好車門窗,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
7、車輛請在規定的道閘處刷卡進出,不允許有沖欄行為,請勿采取搬弄或破壞道閘進出,否則,服務中心將以破壞和盜車予以扣車,若造成設施設備損壞,該車主負責賠償。
8、如車輛丟失或損傷,物業服務中心不負責賠償,但可協助辦理保險手續等證明。
9、嚴禁運載劇毒、易燃易爆、攜帶非法槍支彈藥等不安全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10、業主應將車輛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私家車位如同私產,嚴禁占用他人車位,更不得亂停亂放,影響交通。若業主擅自占用他人車位停放車輛或亂停亂放,造成自己或他人車輛丟失或損壞的,由該責任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11、不準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否則照價賠償。
12、禁止2.5噸以上貨車(含2.5噸)、限高2.3米的車輛進入地下車場。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車、救護車除外。
13、送貨、搬運及接客車輛,須聽從管理人員的安排。
貨物起卸后,送貨車輛立即離開小區。在任何情況下,司機不得離開車輛。
如車輛影響小區正常的交通及管理秩序,服務中心人員有權采取拖車等相應措施予以處理。
14、當車輛已停滿時,服務中心人員有權拒絕車輛的進入。此外,服務中心有權拒絕不合作的車輛及載有危險貨物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15、所有車輛須遵循地下停車場內交通標志,聽從秩序維護員指揮。若車輛秩序維護員故意刁難,車主可向服務中心投訴。
16、未盡事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相關規。
物業客戶服務中心。
20xx年8月01日。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一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成都卡美多鞋業有限公司所有部門。
三、責任人:
現場干部、企管部。
四、就餐規定。
1、定時定點就餐。
1.1就餐時間如下,夏季與冬季的就餐時間切換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1..2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餐廳,更不得提前就餐。
間(超過公司上班員工總數的50%方可提前或推遲開餐時間,其他情況一律按照正常時間開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項準備。
1.4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食堂,不允許將飯菜帶出食堂。
2、排隊就餐制。
2.1、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后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否則,后勤人員有權拒絕盛飯,通知企管部進行處理。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二
一、嚴格控制一切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可疑車輛進出學校,確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履行學校門衛登記手續。
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在學生上學、放學前后30分鐘內進出校園。學生在室外活動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出。
三、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學校教學區、學生生活區等人員密集區。凡經允許進入的車輛,必須低速行駛,嚴禁鳴笛。
四、運送貨物的車輛應持有效證件到學校保衛部門辦理出入手續,按照學校指定時間進出。
五、禁止出租車、超高、超重等超限車輛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按照門衛執勤人員要求進入。
六、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工程搶修車和救護車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直接進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腳踏三輪車進出校門必須推車通過,校內禁止騎行。
七、學校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衛部門統一發放出入證件,憑證件進出,并按學校要求停放。
八、除學校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在學校內過夜停放。學校只對特許車輛提供臨時停放的場地,不履行看管義務。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三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制定了車輛維修相關的管理規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車輛維修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條。
為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管理,維護汽車維修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保障承、托修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
法》和《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取得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技術合格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的各類汽車維修業戶(以下簡稱修方)與送修單位或車主(以下簡稱托修方)簽訂的書面汽車維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第三條。
本細則由交通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實施,并負責監督、檢查。
第四條。
承、托修雙方必須按要求使用汽車維修合同文本。
合同必須按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承、托修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五條。
下列汽車維修作業范圍、承、托修雙方必須簽訂合同。
汽車大修;。
主要總成大修;。
二級維護;。
維修預算費用在一千元以上的。
第六條。
承托修雙方根據需要可簽訂單車或成批車輛的維修合同,也可簽訂一定期限的包修合同。
第七條。
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承修。
第八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托修方的義務:
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修車輛和收竣工車輛;。
提供送修車輛的有關情況(包括送修車輛基礎技術資料、技術檔案等);。
按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交納維修費用。
承修方的義務:
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修竣車輛;。
按照有關汽車修理技術標準(條件)修車,保證維修質量,向托修方提供竣工出廠合格證;。
建立承修車輛維修技術檔案,并向托修方提供維修車輛的有在資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項;。
按規定的取維修費用,并向托修方提供維修工時,材料明細表。
第九條。
代訂合同,要有委托單位證明,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位的名義簽訂,對委托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合同的主要內容:
承、托修方的名稱;。
簽訂日期及地點;
合同編號;。
送修車輛的車種車型、牌照號、發動機型號(編號)、底盤號;。
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用;。
質量保證期;。
送修日期、地點、方式;
交車日期、地點、方式;
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及費用結算原則;。
(十一)驗收標準和方式;。
(十二)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三)違約責任和金額;。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五)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一條。
汽車維修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維修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托修方按合同規定對竣工車輛進行驗收簽字后,方能接收車輛。
承修方必須按其義務和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托修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送修車輛和承修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竣工車輛,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托修方不按合同規定交付維修費,從應付費次日起,每日按不超過維修費的0.01%向承修方交納滯納金。
第十四條。
違約金、滯納金金額由雙方商定,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除雙方另有商定的外,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后十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五條。
在合同期內已竣工的車輛,托修方不按合同期限驗收接車,應承付車輛的保管費和自然損傷的修復費。
逾期超過半年以上的,承修方有權將車輛提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承、托修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維修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當事人也可先到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提請調解處理。
第十七條。
承修方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有專(兼)職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
對已簽訂的合同要建立登記臺帳并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
汽車維修業戶應定期向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書面報送合同履行情況,作為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對維修業戶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凡屬于第五條規定范圍而不簽合同的,交通主管部門可對維修業戶予以警告和罰款,每閃罰款額按實際發生或額定的維修費用總額2%(至少20元)計。
由此而引起車輛維修質量或經濟方面的糾紛,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維修業戶凡不按規定簽訂的合同,交通主管部門責令維修業戶修改。
第二十條。
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根據本細則規定會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一九九二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四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五
為加強車輛有效管理,降低油耗,防止車輛事故的發生,在執行原車輛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特制定以下補充規定:
一、嚴禁晚上用車,確因業務需要晚上用車,需經劉總批準,否則辦公室一律不派車,違犯者一次處罰50元(含派車人、用車人)。
二、出車時,應詳細填寫派車單,內容完整。填寫不清楚者,不得用車。若起止時間填寫不準確,發生車輛違章現象,無法判斷負責人,有本班司機負責。
三、不接電話或電話打不通,一次處罰20元。
四、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一次處罰20元,重犯加倍。
六、用車部門(人)需要用車,應向辦公室申請,由辦公室統籌安排,不能直接讓司機開車。
七、車輛管理秦主任是第一責任人,秦主任不在時(外出或休息),由張主任安排用車。
八、此規定由即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六
近些年,我國環衛車輛的裝備技術迅猛發展,產品的類型、功能基本滿足一般作業需求。隨著城市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人們對城市市容和生活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環衛車輛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保證城市道路清掃和垃圾、糞便清運的正常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是指城市環境衛生單位用于城市垃圾、糞便清運和道路清掃、沖洗、灑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車輛。
第四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使用、保養、維修所需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資金渠道列支,??顚S?。資金的數額,應當按照技術經濟定額指標核定;流動資金額的核定,按照《國營工商企業流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五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一般應當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實行市、區兩級分管。
第六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應當納入國家和地方專用車輛的發展計劃。屬于國家和地方計劃分配的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現行的物資管理渠道,申請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全國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規劃;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管理法規、標準;
(三)組織研究、開發、鑒定和推廣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系列產品;
(四)組織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歸口管理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的標準化工作,辦理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產品生產許可證。
第八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規劃;
(三)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技術工作,指導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使用的環境衛生車輛的技術工作。
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具體負責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運營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三)編制并組織實施車輛運營計劃,負責統計、考核和評比檢查工作;
(四)建立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檔案;
(五)采用先進科技成果,改進機具和工藝,提高車輛保養、修理的機械化水平;
(六)組織開展職工的技術培訓、崗位培訓工作。
第三章車場設置和車輛配備
第十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的設置應按照城市規劃選擇適當位置,減少空駛里程。
第十一條在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內,應當設有車庫(停車場)、油庫、車輛通道、試車站、汽車胎庫、配件庫、洗車臺、修理車間、辦公室及職工福利等設施。寒冷地區應當有暖車庫及配套的鍋爐房。
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的占地面積根據《城市環境衛生設置標準》確定。
第十二條垃圾、糞便清運車輛的配備,可以參照下列因素確定:
(一)垃圾、糞便年平均日產量及高峰期日產量;
(二)垃圾、糞便清運方式;
(三)車輛定額噸位;
(四)單班日清運次數;
(五)車輛完好率。
道路清掃、沖洗、灑水、除雪及其他配套使用的車輛,可根據實際需要配備。
第十三條購置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應當根據技術服務和配件供應的情況,并符合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使用方便、堅固耐用、便于維修的原則。
第十四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的駕駛員可以按照每輛車一點三至一點六人配備。
第十五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應當根據所承擔的保養、修理任務,配備車輛保養、修理的設備機具。修理工人(含輛助工種)可以按照下列標準配備:
(一)承擔全部車輛修理任務的,按照每輛車一點二至二人配備;
(二)不承擔車輛大修和三級保養的,按照每輛車零點七至一點三人配備。
第四章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和產權轉移
第十六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購置新車后,應當進行一次保養調整,并組織技術人員、駕駛人員、修理人員學習掌握新車的性能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第十七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應當設有明顯的專用標志,持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簽發的行車路單執行任務。
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運營,應當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投入使用,必須外觀整潔、裝備齊全,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第十九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使用,應當做到定車、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車輛的使用規定。
第二十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應當建立健全車輛保養和修理質量保證體系。
車輛駕駛人員應當認真執行出車前、行駛途中和收車后的保養檢查制度。車輛發生故障后,修理人員應當及時進行修理;檢驗人員應當認真進行修理檢驗,并填寫檢驗記錄。
第二十一條垃圾、糞便清運車輛與灑水車輛的報廢,應當在運營四十萬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第二十二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產權轉移,應當按照固定資產轉移的有關規定執行。原車的附件、工具、檔案等應當隨車轉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未設鎮建制的工礦區和城市中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管理,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一、形勢與政策
1、新能源環衛車市場升溫
(1)國三柴油車禁售,直接利好新能源環衛車市場
為落實《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促進大氣污染防治,減少汽車尾氣排放, 2014 年12月31日,工信部發文廢止適用于國家第三階段汽車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三)柴油車產品,2015年1月1日起國三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國三柴油車“禁令”將加速柴油車升級換代,一定程度上新能源車的經濟性和替代效益再次凸顯。
(2)新能源環衛車成政府采購重頭戲
繼2013年國家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2013】551號),要求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后,國內不少城市重點推廣新能源環衛車。
2014年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印發上海市新能源環衛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滬綠容【2014】240號),計劃在2014年采購新能源環衛車150輛。新能源環衛車補貼來源有四部分:一是國家政策補貼,根據2014年工信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細則,2014年純電動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900元,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二是地方財政補貼,上海市財政按國家財政補貼1:1配套;三是亞信峰會補貼,根據亞信峰會市容環境保障工作方案,列入亞信峰會市容環境目中的新能源沖洗車采購進行補貼;四是濕垃圾專用補貼,根據上海綠化市容局關于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購置補貼的通知(滬綠容【2013】310號),對采購新能源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進行補貼。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53號)則要求北京市2017年純電動市政環衛車輛比例達到50%。2014年7月14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召開環衛天然氣作業車輛地方標準編制工作啟動會,將編制出臺清潔能源環衛車地方標準。據北京環衛集團負責人表示,力爭到2015年,北京市的2500輛環衛車輛都將使用由垃圾提取的清潔能源燃料,達到“環衛車使用環衛氣”的目標。
2、各地加大渣土車整治力度
老式渣土運輸車密封不嚴造成的環境污染以及野蠻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等現象不斷增多,引起多個地方的政府部門日漸重視渣土運輸車所帶來的環保和安全問題。在節能減排要求不斷加嚴以及全國預淘汰600萬輛黃標車的大背景下,2014年以北京、南京、長沙、石家莊、鄭州、太原、寧波、福州、蘇州等為代表的多個地方政府對渣土運輸車的外觀和上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必須全密封等,并發布了一些管理措施加大了對渣土運輸車的整治力度。預計新型渣土車未來有望達到近10萬輛的更新需求。
3、環衛機械化繼續向中、小城鎮覆蓋
目前國內大多數大中城市的環衛機械化程度已經很高,而縣級城鎮目前還停留在較低水平,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巨大。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深入,各縣級城鎮政府越來越重視環衛車的應用,紛紛加入到環衛車采購大軍當中,如隴西縣鞏昌鎮文峰鎮2014年環衛設備采購金額就達到了1421.85萬元。表2-1列出部分2014年縣級環衛車采購項目超過100萬元訂單。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七
為了確保滇中有色金屬責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用廠內機動車的安全使用,做好在用廠內機動車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目前公司在用的廠內機動車。
3.相關定義。
廠內機動車是指不屬公安部門和農機部門管理、注冊掛牌的、只限于在企業廠區內行駛的用于特殊作業的車,如:叉車、電瓶車、平板車、前置翻斗車、升降車、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履帶吊、載貨車、野外作業以及汽車吊、輪胎吊行走機構等。
4.工作職責。
4.1資產管理設備能源部(以下簡稱“設備能源部”)是公司廠內機動車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為:
4.1.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政策、法規、條例,并制定公司的廠內機動車管理制度,監督各使用單位的執行情況。
4.1.2負責組織對新購廠內機動車的設計審查和技術協議的簽訂,以及對制造單位資質的審查。
4.1.3負責公司廠內機動車的取證、換證。
4.1.4組織廠內機動車的檢驗、更新改造及報廢等方案的審查;參與廠內機動車的設計安裝。
4.1.5負責對廠內機動車的外委維修管理。
4.1.6組織廠內機動車事故的事故分析會和處理工作,并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按有關事故管理辦法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4.1.7負責監督建立廠內機動車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檔案。
4.1.8負責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本公司廠內機動車年度綜合報表。
4.1.9參與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4.1.10負責掌握廠內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及時組織安排重大隱患的處理,
4.2生產技術部職責:
4.2.1組織相關人員審核、修改、補充車間制定的廠內機動車的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的貫徹執行和管理考核辦法,對規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4.2.3參與廠內機動車設備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4.3工程管理部職責:
4.3.1組織公司廠內機動車的安裝調試等工作,并負責監督安裝工程中原始數據、技術變更等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4.3.2負責廠內機動車的工程施工管理,組織工程的驗收;負責工程款支付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工程質保(修)的管理工作。
4.3.3負責對廠內機動車安裝、修理、改造單位資質的審查。
4.3.4負責對廠內機動車項目施工各階段設置定期不定期檢查。
4.3.5負責廠內機動車的項目后評估工作。
4.4安全環保部職責:
4.4.1組織對廠內機動車涉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及上報工作,并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參與廠內機動車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4.4.2負責對廠內機動車操作人員培訓以及取證/換證工作的管理。
4.4.3監督廠內機動車的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工作。
4.4.4對危險源辯識及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
4.5各廠內機動車使用部門/單位職責:
4.5.1貫徹執行有關廠內機動車的法規和技術標準。
4.5.2操作人員必須通過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5.3制定本部門/單位的廠內機動車的“三大規程”及應急救援預案。
4.5.4負責廠內機動車的使用、管理。
4.5.5編制本部門/單位廠內機動車年度檢驗計劃,并報設備能源部審核。
4.5.6參與廠內機動車工程的竣工驗收。
4.5.7參與廠內機動車設備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4.5.8參與對本部門/單位廠內機動車的規劃、選型、驗收工作。
5.工作流程。
5.1廠內機動車的設計必須由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定設計資格的單位承擔。
5.2.1廠內機動車安裝單位應具備相應工程施工資格;施工作業應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范。
5.2.2施工單位必須全面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堅持自檢與專檢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施工質量。凡列入公司計劃內的廠內機動車竣工時,甲乙雙方應按時辦理有關工程資料的交接手續,由使用單位、設計主管部門和施工質量監督部門共同簽字驗收。
5.2.3廠內機動車交付使用前,應由有資格的檢測部門進行安全檢驗,檢驗合格并在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投入使用。
5.3廠內機動車的注冊登記。
新增廠內機動車必須經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驗收檢驗,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內由設備能源部辦理注冊登記。注冊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廠內機動車質量證明書。
(二)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廠內機動車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三)廠內機動車使用登記申請書(由設備能源部填寫)。
(四)廠內機動車使用注冊登記表(由設備能源部填寫)。
(五)廠內機動車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預防方案(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名單。
廠內機動車使用部門/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5.4.2廠內機動車定期檢驗記錄;。
5.4.3廠內機動車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4.5廠內機動車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5廠內機動車的運行和維護。
5.5.1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持安全操作證上崗;。
5.5.2廠內機動車使用部門/單位應將廠內機動車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人們注意的顯著位置。
5.5.3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廠內機動車,不得繼續使用。
5.5.4廠內機動車使用部門/單位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5.5.5在防爆區域使用的廠內機動車,應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并有明顯防爆標志。
5.5.6長期停用或到期未檢的廠內機動車,使用部門/單位應以書面及時報告公司設備能源部,經批準備案后向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申請辦理報停登記手續,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報公司設備能源部批準備案后進行安全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5.6廠內機動車的修理與改造。
5.6.3廠內機動車安裝、大修、改造后,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對廠內機動車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自檢并出具自檢報告,由使用單位簽字認可后,施工單位方可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取得檢驗合格證書后交付使用部門/單位。
5.6.4安裝、大修、改造的廠內機動車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在20日內將施工技術資料、檢驗合格證書移交使用單位。
5.6.5廠內機動車因發生設備事故經大修處理再次使用前,須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并通過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
5.7定期檢驗。
5.7.1各使用部門/單位應編制本單位廠內機動車定期檢驗計劃,并報設備能源部審核。
5.7.2設備能源部應編制公司年度廠內機動車定期檢驗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5.8廠內機動車的使用變更、停用、報廢。
5.8.1廠內機動車變更使用時,原使用單位應將隨機的技術文件、檢驗報告、安全使用許可證等全部檔案資料一同轉交給新使用單位,并到楚雄州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變更手續。
5.8.2各使用部門/單位的廠內機動車需要停用或報廢時,應提出書面報告報生產技術部審核后,由設備能源部組織鑒定后方可停用或報廢。
5.8.3設備能源部應在停用或者報廢后的30日內向受理登記的楚雄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并辦理停用或者注銷使用登記手續。
6附錄。
5.1本辦法的最終解釋由滇中有色金屬責任有限公司設備能源部負責;。
5.2本辦法自發之日起在公司范圍內實施。
附表:滇中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廠內機動車檢查表。
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國質總局令第13號。
車輛管理規定范文(18篇)篇十八
為維護停車場內交通及停秩序,確保小汽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整齊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小區內業主或租戶的小汽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需要在業主委員會統一登記,繳納停車費和充電費,并按指定車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第二條、停車場為不定時值守,需鎖好自己的車輛,避免車輛遺失。
第三條、停車場內禁止停放攜帶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的車輛,保安有權檢查并拒絕該類車輛進入小區。
第四條、洗車需在保安處登記,并繳納費用。
第五條、電動車充電裝置功率較小,只能用于電瓶車充電,不得用作其他電源,如有損壞,加倍賠償。
第六條、停車場由衛生人員每月打掃打掃一次。車主應愛護環境,保持清潔,不得亂丟雜物。
第七條、收費標準,見附表1。
第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小區業主委員會。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