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一
黑白合同是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項目、相同的施工范圍所簽訂的兩份或兩份以上實質性內容相異的合同,通常把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的合同稱為“白合同”,把對“白合同”中的實質性內容進行了重大變更的未備案的合同稱為“黑合同”。
黑白合同作為現代建設工程領域的特有產物,有其自身的特征:
第一,合同當事人對同一工程項目、同一施工范圍簽訂了兩份或者兩份以上的合同、補充協議、承諾書等文件。
第二,“白合同”和“黑合同”約定的工期、質量、價款、違約責任等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
第三,當事人簽訂的兩份或兩份以上的合同及其他文件中,一份進行了備案,其余的沒有進行備案。如果所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都沒有備案,則不存在“黑白合同”之說。
第四,黑白合同的效力存在不確定性,黑白合同的效力要根據簽訂合同的具體情況來分析,不能簡單斷言“白合同”有效,“黑合同”無效。
黑白合同現象是我國建設工程領域在特定發展階段、特定社會背景下形成的一種“社會怪胎”,其有百害而無一利。
第一,它違背了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擾亂了建筑市場的秩序,與我國《合同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所要保護的社會秩序背道而馳,顯然不利于我國的法制建設和司法進步。
第二,因為黑白合同的大量存在,引發了大量拖欠工程款、拖欠設備材料款、拖欠農民工工資或者三角債的現象,制造了不少糾紛,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第三,因為黑白合同的大量存在,導致施工企業偷工減料、降低材料等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等現象十分普遍,由此引發大量的`因工程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事故悲劇,嚴重危害了國家、社會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黑白合同僅是建設工程領域里的一種現象,黑白合同與合同的有效或無效并無直接關聯,既不能把“黑合同”與無效合同劃等號,也不能將“白合同”與有效合同劃等號。對于黑白合同的效力應當將“白合同”和“黑合同”分別用《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去綜合判斷。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或者未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但已經過招標投標程序并進行了備案,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實際也未進行招投標,當事人將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備案,備案的合同與實際履行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備案的中標合同與當事人實際履行的中標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首先可以參照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計算應得的計算工程款,然后依據兩份合同的約定計算工程款數額的差價,由雙方按過錯責任程度予以分擔。
筆者認為,司法解釋關于黑白合同的此條規定,其范圍并完全囊括現實中所有黑白合同的表現形式,它僅僅是眾多黑白合同的一種情形,該條文規定僅是對合法中標且備案的情況下簽訂黑白合同結算問題的規定。也就是說,并非所有的黑白合同都適用司法解釋第21條的規定結算。
因此,實踐中處理黑白合同引發的糾紛過程中,在法律及司法解釋的適用方面一定要細心甄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避免犯片面性的錯誤。
1.承諾書的效力
2.贈與合同的效力
3.還款承諾書的效力
4.婚內承諾書的效力
5.擔保承諾書的效力
6.個人承諾書的效力
7.承諾書的效力認定
8.單方承諾書效力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二
承諾書,顧名思義是承諾人就某某事對相對人所做的書面承諾。那么,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現在,下面請閱讀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文章,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承諾書,顧名思義是承諾人就某某事對相對人所做的書面承諾。那么,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承諾書受法律保護的承諾書應當具備哪些要件呢?現在,我們將在下文對以上問題進行細致解答,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以上就是我們對承諾書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樣的解答,希望對您目前面臨的問題有所幫助。因為承諾書屬于合同中的一種,所以我們更加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違反我國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如果您如何書寫承諾書、個人還款承諾書,以及承諾書和合同有哪些區別等問題還有不清楚、明白的地方,請您及時聯系我們律師365,我們將盡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提供專業地法律服務。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所以,承諾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合同成立,探討承諾的法律效力,實際上也就是探討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有形式拘束力與實質效力之分,前者意指當事人不能任意撤銷、變更甚至解除合同的效力,后者是指基于合同本身而在當事人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的形式拘束力源于合同的成立,實質效力源于合同的生效, 所以,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是產生合同的形式拘束力即通常所說的法律約束力,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是產生合同的實質效力即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這是對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法律約束力的規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對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效力的內容,卻未見有規定。
于是,學界對于合同的法律約束力與合同的效力之間的'關系,就有了不同的認識。第一種觀點認為,應當區分合同的效力與合同的約束力。合同效力不僅指合同能夠對當事人產生效力,還包括對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在特殊情況下所產生的效力。而合同的拘束力主要強調合同對當事人的約束,要求當事人雙方應當依據合同履行義務。合同效力包括束己和涉他效力,合同的約束力僅指束己效力。第二種觀點認為,合同效力等同于合同的約束力。
第三種觀點認為,合同的約束力是指除當事人同意或有解除原因外,不容一方反悔請求解約或無故撤銷,而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經過法律評析所反映出的效果,即有效合同的效力。從上述幾種觀點來看,學界對合同的法律約束力與合同的效力的認識存在很大的差異,差異的實質在于對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與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尚沒有作出嚴格的區別。
從內容上講,合同成立的法律約束力之“力”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1、確定力。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即指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形成合意。合同成立,表明合同的內容,即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已經具體、明確和確定,合同具有確定力。合同確定力的來源,主要因合同條款而產生,有些則由法律規定而產生,如某些從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合同確定力的內容包括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而合同權利包括合同債權及形成權、抗辯權等權利,其中,合同債權是主要權利,合同義務包括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
2、保持力。指債權人依債權取得之利益,為有法律上之原因,得永久保持。 合同成立后的保持力,實質上是指自合同成立至合同履行完畢這個時間段里,當事人負有的保持上述合同確定力的義務,這種義務表現為不作為義務,包括:非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任意變更和解除合同;不得擅自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不得任意處分合同特定的標的物。3、協作力。協作力因合同的附隨義務而產生。對于成立與生效分離的合同,如須經行政審批凡能生效的合同,當事人一方負有促使合同生效的準備義務,對須批準、登記生效的合同,盡合理的注意義務,充分準備材料,及時報請批準或登記,又如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不得對條件的成就與否施加不正當的影響。此外,協作力還表現為當事人應履行相應的保密、通知、協作和保護等附隨義務。
而合同的效力之“力”,主要表現為請求力、執行力、處分力和受領力。請求力又稱履行力,指債權人直接向債務人請求履行或者向法院訴請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效力,只有成立且已生效的合同產生請求力。執行力又稱強制執行力,指債權人在依其給付之訴取得生效判決之后,可以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的效力。處分力是指合同生效以后,當事人一方享有的抵消、免除、債權讓與和設定債權質權等決定債權命運的效力。受領力是指在債務人自動或受法律的強制而提出給付時,債權人得受領該給付的效力。
上述分析表明,合同成立的法律約束力與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效力的內容存在本質上的區別。合同法雖然區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但合同法第八條又在實質上將合同成立的法律約束力與合同生效后的效力混為一談。
就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法律約束力的內容來講,應該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成立即生效的合同。這類合同符合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同時發生。該類合同的法律約束力與合同的效力同時存在,完全契合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規定。此時的合同既產生確定力、保持力和協作力,也同時產生請求力、執行力、處分力和受領力。第二種情況是,成立后還需一定條件的成就才能生效的合同。
這類合同符合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五、四十六條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及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合同以及當事人約定合同生效條件的合同。由于合同未生效,債權人尚不能請求債務人履行,也不能訴請法院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該類合同僅發生法律約束力的后果而不發生合同效力的后果,即僅發生確定力、保持力和協作力,而不發生履行力、執行力、處分力和受領力,所以,該類合同并不產生合同法第八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法律后果。
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豐臺支行訴北京育科聯大學生公寓開發有限公司、北京外國語大學借款、質押合同糾紛一案中,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質押合同雖然依法成立,但在大學生公寓經營收益權既未辦理出質登記亦未轉移占有的情形下,以之出質的質押合同未生效,故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豐臺支行訴請北京育科聯大學生公寓開發有限公司履行質押合同的請求尚不能得到支持,北京育科聯大學生公寓開發有限公司無須按照約定履行質押義務,承擔質押責任。該案表明,依法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尚未生效,并不產生“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法律后果。
所以,合同法第八條關于合同成立的法律約束力的規定存在重大缺陷,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法律約束力并不能完全產生“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法律后果。未來修訂合同法時,可以將其修改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1.承諾書法律效力
2.個人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3.單方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4.還款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5.離職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6.付款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7.單方承諾書法律效力
8.承諾書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三
工程讓利作為施工企業對自身權利的處置的意思表示,只要該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即可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因此,工程讓利是否有效,應審查該行為是否違反招投標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1、經招投標的工程讓利的效力
實踐中,發包人為壓低工程價款,多以與承包人在招投標程序之前,雙方進行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的談判,并簽訂書面的合同,明確承包人讓利的幅度,或承包人單方以承諾書的方式主動作出讓利,再例行招投標程序。
此種情形是法律禁止的虛假招投標行為,應屬無效。
《招標投標法》第33 條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此條為禁止性規范,即低于工程成本價報價競標為法律所禁止,違反該規定的投標行為無效。該規定有利于維護招標人、投標人的合法利益和自由競爭的正常的建筑市場秩序,有效避免投標人以粗制濫造、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違法手段不正當地降低成本,以保證工程質量,也是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
如果施工企業所作的讓利承諾使得其競標報價低于成本,其承諾則違反禁止性規定,屬于無效行為。
根據《招投標法》第46條的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墩型稑朔ā窙]有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實質性內容”做出明確規定。一般而言,合同實質性內容影響或者決定當事人基本權利義務,指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工程質量和工程期限。
因此,在雙方當事人按照招投標文件簽訂建設工程合同之后,承包人的讓利行為實質是對工程價款的變更,背離了合同的'實質性內容,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特別是在讓利行為致使工程價款低于施工成本的情形下。
2、非招標工程讓利承諾的效力
如前述,讓利承諾是當事人對自身財產的自愿處置,屬于意思自治范疇。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國家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得對其進行干預。行政機關也不得限制和干預民事主體依據民事基本法律享有的財產自由和人身自由。對于未經過招投標程序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人的讓利承諾不適用《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應隨意干預,應認定為有效。
目 前,在一些家庭中,妻子都握有一張保證書。這類保證書通常出現在一方(多為男方)有婚外情、賭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為后,為了挽回婚姻,被-迫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認錯,保證今后會“痛改前非”,并約定今后如再出現類似問題從而導致離婚,“財產都歸對方所有”,“自愿放棄孩子撫養權”等等。
庭審實錄:
保證書成了“認罪書”
近日,黃女士在南崗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她和她丈夫張某離婚。在庭審中,丈夫張某要求分割總價值約100萬元包括住房和汽車的共有財產??牲S某不同意張某的分割方案,因為張某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存在明顯的過錯,曾經有過出軌行為。
為了佐證自己的主張,黃女士拿出在一年多前張某寫下的保證書,基本內容就是,張某曾經與本單位的一位女同事發生了辦公室戀情,并有了實際的出軌 行為。保證今后和婚外情人斷絕往來,一心好好過日子。如果不遵守保證書的內容或是到離婚的時候,張某自動放棄分割共同財產和對子女撫養的權利。
在保證書面前,張某承認了里面內容的真實性。但他同時主張,本次離婚的原因并不是自己出軌的問題,而是他們性格上實在無法融合,請求法庭不要考慮保證書的內容。
無獨有偶。市民高小丹(女)與潘磊自2005年5月登記結婚后,因家庭生活瑣事,雙方時有矛盾,潘磊往往動不動便對高小丹施以拳腳。經親朋好友多次勸解,潘磊雖一再表示痛改前非,但常常事過即忘,高小丹漸漸對潘磊失去了信心。
2008年7月,潘磊再一次對高小丹進行打罵后,高小丹提出離婚。為挽回婚姻,潘磊向高小丹寫下一份保證書:“我保證今后不打高小丹。否則,如 導致離婚,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均歸高小丹一人所有?!?009年8月,潘磊在酒后又將高小丹打得頭破血流,高小丹遂憤然向法院起訴離婚。事情至此,潘磊對離 婚并無異議,但認為保證書是為了挽救婚姻才寫的,沒有法律效力,而且將20余萬元的財產全部給高小丹顯失公平。
哈爾濱市婚姻法律專家石建榮律師介紹說,《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 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上述案件的關鍵也正在于,保證書是否屬于夫妻對財產歸屬的約定。
首先,他們符合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歸 屬的實質要件。夫妻約定財產制的實質要件包括:(1)締約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締約雙方必須有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約定必須雙方自愿;(4)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利用約定規避法律。很明顯,他們系夫妻,彼此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初雙方均 無異議,也不違法,即完全與之吻合。
其次,保證書應視為夫妻對財產約定的書面形式。鑒于針對書面形式問題,目前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或強調怎樣的格式、方式,也就表明書面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既可以是雙方的共同簽約行為,也可以是單方作出意思表示,為對方所接受。
同時,女方并沒有對男方實施欺詐或脅迫等非法行為,并因此導致男方作出了錯誤的意思表示。
石律師同時介紹說,保證書中關于該方存在過錯行為的記載,可以作為另一方主張感情破裂和對方存在過錯的直接證據,在離婚訴訟中具有重要的證明效 力。如果這種過錯符合《婚姻法》46條規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的,無過錯方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保證書關于離婚時“放棄財產”的承諾,或者對將來離婚時雙方如何財產分割作出的單方保證,如果內容明確,應當視為婚內的財產約定,符合婚姻法第 19條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 此,這部分關于離婚財產處分的承諾,應當具有法律效力,在離婚訴訟中應當予以認定。
保證書關于離婚時“自愿放棄孩子撫養權”的內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問題。婚姻關系不是《合同法》講的合同關系,因此還是要在《婚姻法》的 框架下來看待。
雖然,這種約定或承諾并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但因為《婚姻法》并未賦予婚姻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之外的其他階段可以對離婚后子女撫養權進行協商或作出單方承諾的權利,就像雖然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但未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在離婚訴訟中該協議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樣。
但是,該保證書關于過 錯方所犯過錯的記載,和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承諾,可以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重要參考因素。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四
還款承諾書 現收到xxx一臺,總金額為xxx元整(?xxxxx元),因資金周轉不便,現付現金 xxx元整(?xxxx元),余下欠款 xxxx元整(?xxxxx元),承諾于20xx年8月15日前 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 還清。如逾期不能還清,則按欠款金額的1% /天 支付資金占用費。
承諾書
本人 (夫妻)通過中介方(和諧之家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將株洲市 房屋出售給 (先生/女士)( )由于本人在 銀行辦理的按揭手續,加上資金缺乏,需要用買方 (先生/女士)的資金還貸?,F已辦理提前還貸手續,還貸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萬元整。接下來將無條件的配合 (先生/女士)和中介方(和諧之家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過戶后產權歸 先生/女士所有)。
如果本人不配合更名手續將無條件退還還貸金額(人民幣) 萬給 (先生/女士),并承擔一切因此帶來的經濟損失,愿負一切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方:
日期: 年 月 日
xx縣xx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
我叫 xxx ,現年 54 歲,身體狀況:(好□√ 一般□ 差□)。 我愿意為妻子 溫淑蘭 申請辦理的婦女小額擔保貸款(金額大寫) 捌萬元提供雙方還款承諾,和妻子一起按期、足額償還貸款,如果 妻子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則從貸款到期之日起,由我償還貸款本金、逾期利息及相關費用,并承擔連帶責任至本筆貸款本息全部償清為止。
特此承諾
承諾人:
(簽章)
年月日
xxxx:
一、共同還款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共同還款承擔責任的'期限為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借款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借款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共同還款人承擔責任的期限自債權人通知共同還款人提前承擔還款責任之日起兩年。
三、本共同還款承諾書的效力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借款合同被確認無效,共同還款人仍應按本共同還款承諾書承擔還款責任。
四、本人與借款人系
關系,已閱知相關借款合同,完全了解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及風險,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五、本共同還款承諾書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債權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共同還款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承諾人一份。
共同還款承諾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五
張某(男)與王某(女)于1995年結婚,婚前張某要求王某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后如由王某提出離婚,對王某的婚前財產由張某分得一半,王某按要求寫下保證書一份,言明婚后如由王某提出離婚,王某婚前財產由雙方各分一半。之后雙方結婚?;楹箅p方產生矛盾,王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張某離婚。審理中,張某向法庭出示王某婚前寫給他的保證書,答辯認為王某婚前向其曾承諾,如婚后由她提出離婚,個人婚前財產分給張某一半,而自己也是看王某有誠意才與之結婚的?,F王某提出離婚:應該按照婚前保證書所寫,履行諾言,將其婚前財產與自己平分。王某認為當時是自己應張某的要求才寫的,且只約定了自己的婚前財產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沒有對張某的財產進行約定,是顯失公平的,婚前財產不應與張某平分。
這份保證書是顯失公平的,是一種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王某當時是為了與張某結婚,而張某利用了王某的這一心理,要求其寫下保證書,并且保證書只約定了王某的婚前財產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對張某的婚前財產未做約定,這樣的約定是顯然不公平的。并且雙方結婚時間也很短,如果簡單的認定保證書是雙方對財產的約定,將王某的婚前財產予以分割,對王某是顯失公平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王某有權向法院申請對保證書予以撤銷。
這份保證書應視為雙方之間形成了贈予關系,即贈予人王某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張某,受贈人張某表示接受贈予,雙方贈予合同已經成立。贈予合同在合同法理論上是屬于單務合同,只有王某一方的表示也是成立的。而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贈予人在贈予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予。本案中王某雖曾同意將自己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贈予張某一半,但在權利沒有轉移之前,王某有權將此項贈予撤銷。在本案中,王某不同意將自己的婚前財產做為共同財產分割,說明王某對自己的贈予已經不再履行,理應視為王某對贈予的撤銷。
這份保證書應視為雙方對夫妻財產約定的證據。王某書寫保證書并且雙方結婚,說明雙方針對王某婚前財產為共同財產是達成合意的,應該視為雙方對王某婚前財產約定為共有。只是雙方沒有嚴格的采用約定的書面形式對此項約定進行確認,但據此保證書,可以證明雙方對此約定是達成一致的。依此,張某在離婚訴訟中有權利得到王某的一半婚前財產。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試分析如下:對于夫妻財產約定制,通說理論一般認為是夫妻之間通過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權屬制度的一種產權制度,它的主要特征是:(1)訂約雙方的當事人是具有特殊的人身關系即夫妻關系;(2)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雙方形成合意;(3)約定不存在規避法律,不侵害社會、國家、他人的合法權益。從這份保證書無論形式還是內容看,都是符合夫妻財產約定制的特征的。
這份保證書從形式上分析,可以認為這是王某一方所定的,只是王某一個人所做出的承諾,并不反映雙方對財產的約定,不符合約定的一般形式。但實際上我們不能用這樣一種形而上學的思想方法來看待這個保證書。對于夫妻財產約定是否成立,當事人兩方達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是最根本的條件,至于形式可以多樣化,是雙方的簽約行為或者是單方的表示被對方所接受,都能夠成立為約定。應該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不從形式上加以限制。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是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對于采取什么樣的書面形式并沒有強行性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也不應該用審判權過多干預公民處理自己的私權利,這也符合現代司法理念的精神。
另一方面,王某是應張某的要求才寫下的保證書,目的是為了結婚,也是為了得到自己所要的婚姻的利益,但在當時的情況下張某的要求王某也有權利不答應,她是有選擇權的,她可以選擇寫或不寫,進而選擇結不結婚。王某既然寫下了保證書,應該認定為雙方在財產約定這一點上是達成合意的。
從保證書的內容來看,約定了在由王某提出離婚時王某的婚前財產做為共同財產分割,看上去是附加了一個約定成就的條件即由王某提出離婚時約定成就。在有些學者認為,夫妻財產約定是一種身份關系的約定,原則上不得附以條件或期限,但從我國的立法實際講,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中,對夫妻財產約定認為“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之條款,依據這一司法解釋,對于夫妻財產約定的原則應從寬解釋,只有規避現行法強行規定或者一方不自愿的,才認定為無效。對于本案雙方當事人這一附條件的約定也應該從寬掌握,不應認定為無效。
第一種觀點認為是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這一說法是不成立的。雖然這份保證書認定為雙方的約定就使王某的婚前財產被認定為共同財產而與張某分割,而做為張某婚前財產絲毫不受影響,看起來是有悖公平的原則。但我國的法律上對于夫妻財產約定的立法是采取概括的方法,對于約定的諸如合法性審查、當事人目的等沒有特別性的要求,同時對于公平原則的適用,基于雙方當事人特殊身份的考慮,我們也應該從寬解釋,只要不是一方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是一方借機侵害另一方的利益,我們不應過多的借公平原則干涉雙方的約定,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應該予以保護。
就第二種意見來看,拋卻雙方的婚姻關系來看,兩個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所做出的這種行為可以認定為贈與合同。但對于本案來講,產生這一保證書的前提是雙方婚姻關系的成立,將這一保證書視為合同,勢必就影響到婚姻關系性質的定義。一般理論上是將婚姻排除于合同調整范圍之外的,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也明確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由此可看出,我國的合同法理論是將婚姻關系中的財產約定排除在外的,應該適用婚姻法的規定,不能等同于贈予合同來理解。
我國傳統婚姻法理論對夫妻財產約定制的研究重視不夠,在司法實踐中也普遍存在不重視約定制的法律地位的現象。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約定制必將成為一種與法定財產制同等重要的制度。在當前法律規定比較缺乏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參照民法的基本理論,從自愿、公平及誠信的原則出發考慮,從寬理解與適用夫妻財產約定,尊重民事主體對私有財產的處分自由。
1.還款承諾書的效力
2.婚內承諾書的效力
3.擔保承諾書的效力
4.個人承諾書的效力
5.承諾書的效力認定
6.單方承諾書效力
7.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8.承諾書與合同的效力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六
盡一切努力滿足老婆的物質文化需要;
老婆罵人不頂嘴,不暗諷,不敷衍;
老婆任何時候發脾氣的時候,要挨住;
任何時候不和別的女生有超越普通關系的關系雙方都要忠誠對待婚姻;
若我出軌,則財產歸老婆,孩子歸老婆;
別的女人主動和我說話,只能禮貌回應;
老婆不喜歡的事堅決不做,不喜歡的話,堅決不說;
不做壞事,不做任何對不起家里和老婆的事; 老婆的事最重要;所有的賬號密碼都要讓老婆知道!
老婆問的話,必須馬上回答 ;
老婆傷心難過的時候,感同身受,要想辦法緩解不能置之不理;
老婆想要的時候,要予取予求,持之以恒;
老婆不想要的時候,不可抱怨,自己解決;老婆的電話第一時間接聽;
家里一切事務本著和平解決,耐心對待的原則,有事大家商量,以老婆指示為指導大家和諧共處,相親相愛,白頭偕老!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七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1. 承諾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保證經營合法、安全、有效的產品,重合同,守信用。
2. 承諾堅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的經營銷售,發現假冒偽劣品后,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3. 承諾誠信經營,文明服務,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4. 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群眾、新聞輿論的監督檢查。
5. 承諾積極參與邳州市的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自覺遵守企業信用管理規章制度,共同樹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觀念和行業風尚。
企業名稱(蓋章):
企業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xxxxxxxxxxxx:
我公司由于企業名稱及地址發生變更,原企業名稱為“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變更為“xxxx工程有限公司”,原企業地址為“杭州余杭區xxxxxxxxxxxx”變更為“杭州余杭區xxxxxxxxxxx”,變更內容于20xx年12月13日通過杭州市余杭區工商局核準,相關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等證書均已變更,現要求將公司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上的企業名稱、企業地址理行相應的變更。
公司承諾:
一、“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將由“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承擔所有相關的債權債務關系。
二、“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經營收入將由“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接收。
三、“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已正式告知“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關業務人員。
特此
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20**年1月8日
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效力篇八
承諾書法律性質承諾書是 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的書面形式。
依據《合同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即受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而與要約人成立合同。
承諾書是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法,承諾書有法律效力 公司與你簽定的書面承諾書應當屬于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不違反法律,是合 法有效的,應當具有約束力。
可以依據該承諾書主張權利。
從分類來看, 承諾制度可以分為民事承諾和行政承諾,區分兩者最重要的標 準是訂立合同的目的。行政合同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都無完 全的自由處分權。而民事合同則不然,只要民事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 制規定,就應合法有效。
一般來講,簽訂保密承諾書是簽訂人事、勞動聘用合同的一個條件,或者是 補充協議,如,行政機關在錄用、聘用、調用工作人員時,經常要求這些工作人 員就某一事項向用人機關作出書面承諾。如果把保密承諾書與人事、勞動聘用合 同結合在一起的話,保密承諾書是典型的內部行政合同,其主體、目的和內容等 都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質, 所以說, 保密承諾書是一種行政法意義上的法律文書。
保密承諾書雖然與私法合同一樣,取決與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但當事人無權 就違反保密義務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進行約定, 保密承諾書的內容也不能 超出行政主體的法定職權范圍。
此外,雖然保密承諾書原則上應當以保密法律、 法規規定的范圍為基礎, 但由于保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黨和政府的政策也是我 國保密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的重要淵源, 保密行政主體依據政策所賦予的權限 所締結的保密承諾書也合法有效,其他超出權限范圍所締結的承諾書則屬于無 效。
鄉 村 組居民,在此,特鄭重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自愿簽署此承諾書,并保證嚴格遵守上述承諾。如有違反,我將完全承擔 因違反上述承諾事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 且不提出與承諾無關的異 議。
___________________身 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