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公職人員辭職信篇一
公職人員學習。
參加安徽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指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各級領導干部都要既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又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這 “三嚴三實”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是向各級領導干部發出的作風建設新的動員令,顯示我們黨在作風建設上一鼓作氣、一抓到底的決心和恒心。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在思想上擰緊螺絲、上緊發條,在行動上牢記嚴律守己、實干興邦,確保作風建設“不歇腳”、“不斷線”,以作風建設新成效匯聚起推動改革發展的正能量。
過去一年多,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扎實開展,黨員干部在“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中得到了黨性鍛煉,剎住了“四風”蔓延勢頭,帶動了社會風氣整體好轉。但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糾正不良作風,難在防止反彈。形成風氣不在一朝一夕,改變風氣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風建設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斗爭,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變種又會冒出來,不能一陣風、刮一下就停。因此,告誡全黨,教育實踐活動有期限,但貫徹群眾路線沒有休止符,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抓作風要成為我們永恒的課題。
防止不良作風反彈,思想上要設置“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的警戒線。作風演變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只有牢記“三嚴”,才能預防及時、防范有力、早踩剎車,既防患于未然,也能從靈魂深處夯實根基。改作風的根本目的是深入實際、聯系群眾、解決問題,這就要求我們“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多辦多數人受益的事、多辦群眾最急需的事、多辦長遠起作用的事。只有牢記“三實”,才能克服浮躁思想和短期行為,做到講實話、干實事,敢作為、勇擔當,發揚“釘釘子”精神,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勁兒,奮力把改革事業推向前進。
扎扎實實轉作風,勤勤懇懇辦實事,讓老百姓真正感到社會的風氣發生實實在在的變化、自己的生活得到實實在在的改善,我們黨就能在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下,不斷增強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繼續引領“中國號”巨輪-攻堅克難、乘風破浪。
公職人員學習“三嚴三實”心得體會3篇公職人員學習“三嚴三實”心得體會(一)#e#“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對各級領導干部的這一新要求,是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一系列重要論斷的最新凝煉和提升。遵循“三嚴三實”,是每一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實現“為民、務實、清廉”的思想路徑、工作方法、做人之則,更是一條要始終堅守的為政之要。
“三嚴”是對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練和提升,也是對我們共產黨人為政之規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凈化升華思想認識,滌蕩鍛造純潔靈魂,做到身強身正。用權,旨在以法規為度,嚴字當頭,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絕濫用職權,做到心正權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覺,常思常想,常照鏡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該伸的手不伸,不該講的話不講,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黨員、干部要狠剎四風、端正作風,就要把“三嚴”要求切實貫徹在從政的全過程。只有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才能嚴以修身。只有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才能嚴以用權。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于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才能嚴以律己。
“三實”是對領導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風建設的更高更實要求。謀事要實,就要從實際出發謀劃事業和工作,所謀所思所為之事要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科學精神,不好高騖遠、好大喜功,不虛榮浮夸、脫離實際。創業要實,就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干,從小事做起,從群眾關心的事做起,敢于擔當責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決問題。做人要實,就要誠字當頭、實字為先,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對同志忠誠老實,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干老實事,公道正派。
“三嚴三實”是為政之要。“嚴”是慎獨慎微的自律,“實”是腳踏實地的干勁。每一位領導干部,要把為政之“嚴”與做事之“實”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舉為民務實清廉之旗,經得起各種各樣的沖擊和誘惑,營造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風清氣正的為政環境,也才能更好地實現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價值追求。
在全-國-兩-會上提出的“三嚴三實”重要論述,無疑為全面推進廉政清風建設注入一股清泉。古往今來,諸如包拯、海瑞、焦裕祿等官員皆因清正為民而備受百姓愛戴,而類似和紳、雷政富、谷俊山等貪官污吏的倒臺則是大快人心,百姓舉手稱贊。不難看出,無論歷史如何變遷、時代怎樣發展,清正廉潔是人民對為官掌政者始終不變的期待。習的三嚴三實,高屋建瓴,恰如其分地豎起了打造過硬工作作風的重要標桿。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字字珠璣,寓意深遠。酣然品讀之余,對自己以后的人生有了更多的思考。
一要鞏固宗旨,堅定信念,守護清正廉潔的決心。身為一名公安干警,肩負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的重任。更應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時刻不忘把廉潔從政作為主線,提升自己身為人民警察的核心價值觀,切實把廉潔為民融入到公安工作全過程。要不斷地深入學習各類警示教育活動,以先進典型事跡鼓舞士氣、弘揚正氣,不斷堅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發自己不竭的工作熱情;以反腐警示錄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線、守住底線,堅決消除不良思想,約束自己的行為,積極營造風清氣正、廉榮貪恥的濃厚氛圍。不斷增強自身理論素養和勤政廉政意識,使拒絕腐敗的決心成為一種本能。
二要減少應酬,凈化“三圈”,堅定廉潔奉公的信心。身為執法人員,自身形象不再是個人形象,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關乎整個公安隊伍的公信力。我們務必要嚴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權利。明白權為民所賦、利為民而謀。身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在減少交際、應酬上帶頭做表率,自覺凈化“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積極倡導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同時,加強對親屬的監管,申明底線和劃清界線,在家庭會議上強調中央八項規定和各大項禁令,堅決不把個人群帶關系和私利摻和到工作中去,防止后院起火。
三要摒除貪念,修身務實,維護一心為民的恒心。當今社會,物欲橫流,我們手中的權利成為居心叵測者眼中發財致富的鑰匙。金錢、美色,時刻誘惑著我們。我們務必要嚴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貪念,始終保持頭腦清醒,清廉自守,弘揚正氣,抵制歪風,坦坦蕩蕩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日常工作要經常深入群眾、融入社會,了解群眾疾苦,體會百姓不易,消除不滿足、攀比、從眾、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務實,堅持執政為民、執法為民不動搖。
黨中央正以刮骨療傷、猛藥去疴的決心和勇氣大力推進作風建設,力求營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和諧社會。這是中央和民意的共振!
公職人員辭職信篇二
;公職人員應如何看待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家主席以主席令予以公布,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共計7章68條,覆蓋面廣、內容完整深入,職責明確、意義重大。對于廣大公職人員來說,應立即抓緊學習,提高認識,進一步規范言行,切實用好公權,為社會主義事業和人民群眾作出應有的貢獻。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并非束縛干事創業手腳的枷鎖,而是
暢通擔當實干渠道的指示牌
有的公職人員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的出臺就是為了管住公職人員手腳,給他們上一道枷鎖,真正管控起來。顯然,這是一種帶有偏見的想法,這項法律的制定是為了引導公職人員更好的行使公權、服務人民、造福社會,對應的政務處分警示公職人員要依法行政,正確對待手中的公權。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明確了應受政務處分的各種違法行為,劃清了界限、講明了底線。公職人員只要足夠重視并認真全面地學習,就可以避免踩到政務處分“深坑”,尤其對于敢于擔當實干的公職人員來說,更容易找到用勁方向,干事創業也更能
放開手腳。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并非只言處分的冰冷法規,而是保護公職人員的鮮明界限
法律永遠站在公平正義的一方,任何一部旨在懲罰違法違規人員的法律,關鍵點不是相關措施有多么嚴厲,多么令人生畏,更多體現在警示人們不要越界,阻止犯錯的人越陷越深,切實減少對社會的危害。公職人員對照政務處分法,可以有效避免主觀犯錯,好比行軍打仗,已經清楚知道哪里埋了地雷的情況下,既能保證安全行軍,也能推動高效作戰。可以說,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為所有公職人員拉起了一道保護界限,界限以內主動作為,擔當實干;
界限以外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公職人員既是公職人員政務處分的執行推動者,也是被執行對象,思想上要有深刻認識,深入了解立法的初衷和目的,牢牢把握權為民所用的根本原則,以實際行動落實好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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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工作人員出差的工作與生活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出差人員。
一、售后服務人員出差管理
第一條 適用于所有因售后服務出差的所有人員。
第二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第三條 交通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差旅雜費根據出差人員類別的不同執行不同的報銷標準;在等候乘機、乘車時的茶座費及其他費用應由個人自理,不予報銷。
第四條 出差人必須在《出差申請單》上填寫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等必填項目,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手續辦妥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并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第七條 差旅費標準:伙食50元,交通加通訊30元,住宿40元,誤
餐費15元。超支不補,結余歸己。
第四章 交通費規定
第八條 出差時,應根據出差地的遠近及業務的緊急程度選擇安全、省時、舒適、經濟的交通工具(憑車票報銷)。
第九條 一般情況,業務員應首選火車硬座;但乘車時間超過6小時,可乘火車硬臥,超過六小時坐慢車硬座或快車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價的50%獎勵給個人。
第十條 遇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需乘火車軟臥、火車d字頭車次或飛機時,須與部門領導請示,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乘座,未經批準按同程火車硬臥報銷。
第十一條 兩位以上同性員工前往同一地點出差,原則上須兩人同住一間雙人房,住宿標準按高級別者為準,同住人員不報銷住宿費。
第七章 差旅費填寫規定
員在出差期間聯系業務時,應索取相應的各項支出發票(索取發票票額不低于總包干金額的80%,不得用餐費及非出差期間發生的票據沖抵,手機費除外),以此作為出差的證明單據,并據此報銷。如果不能提供總包干金額的80%發票,按實際取得的發票金額進行等比例報銷。對于丟失發票的,一般不予報銷,如若必須,可由第三者寫證明,并交予高層批準且用其他發票補充。
第十四條 報銷時間應為員工出差返回后的3個工作日之內,并應于報銷時退回預借的多余的款項;未按規定結清差旅費用的,不得借領新的差旅預支款項;如有特殊情況中途去往他處的,當款項不足時,請示部門領導協助辦理款項事宜。
第十五條 超過3個工作日報銷差費,每一天按20元罰款。
第十六條 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借款超過2000元,需提前2天報請財務備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將借款交付財務部,待定好出差時間后,重新辦理出差借款手續,不能上繳者視為占用公-款處理。 第十七條 采取差旅費金額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負。
第十八條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臥鋪,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只補助餐費和手機費,扣除住宿補助。
第十九條 參加各種圖書訂貨會,各種費用統一管理統一實報實銷。 第二十條 參加經銷商組織的會議,經銷商提供住宿的,只補助餐費和手機費。
審批流程:經辦人→部門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主管副總審批→財務
結算。
第二十一條 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持會議或培訓通知,根據實際情況,不再另行單報住宿和伙食補貼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第二十二條 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上級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三條 出差回公司應在3個工作日內報賬,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出差的行程路線須與出差申請單上標明路線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輪船和旅游專線的汽車,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伙食補助和發生的其它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五條 維護公司形象,做有修養的職業化營銷人。
第二十六條 舉止文明,禮貌謙讓,做公司文化與營銷理念的傳播者。 第二十七條 做好客情關系,不提倡與代理商相互吃請,嚴禁酗酒賭博。
第二十八條 立場堅定,講信譽,嚴禁欺蒙等短期行為。
第二十九條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禮物,如無法拒絕應如數上交。 第三十條 嚴禁泄露公司有關營銷政策、銷售數據及其他屬保密范圍內的信息。
第三十一條 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可調
休一到兩天,
第三十二條 出差回公司當天車票時間為9點(含9點)前需到公司上班, 11點后當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三條 當天出差當天到達目的地的,按崗位計時工資計算; 到達目的地第二天后,補助標準為崗位計時工資的1.5倍計算; 返回時,按崗位計時工資計算。超過12點后到家的補誤餐費。
二、其他因公出差管理
第一條 特殊情況和董事長隨行的人員,實報實銷,無任何補助。
第二條 極特殊情況,董事長允許的實報實銷,無任何補助。
第三條 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持會議或培訓通知,根據實際情況,不再另行單報住宿和伙食補貼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第四條 連續公出超過一天的,公司負責每天吃飯、住宿補助100元。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條 以上公出包括樣機實驗、臨時出差。因工作需要,中午不能返回的補助誤餐費。
第六條 差旅費填寫方式和報銷審批流程按上述規定執行。
一、為規范公司出差補助及出差餐費補貼標準,統一相關事宜的處理,制定公司出差補助(貼)的實施細則。
二、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每天公司給與每位出差人員補助和補貼共計100元。具體分為出差補助20元和餐費補貼80元(早餐20元、午餐30元、晚餐30元)。
三、幾項具體規定:
(一)、乘飛機出差的情況:
1、出發:
8時30分以前出發的航班,一天100元出差補貼和補助全額給予。
8時30分以后,20時以前出發的航班,出差補助按半天10元發放。
其中:12時以前出發的的航班,沒有早餐餐費補貼。12時以后,只有晚餐餐費補貼 。
20時以后的航班沒有餐費補貼和出差補助。
2、返回住所:
12時以前到達辦公(住所)所在地的航班,當天沒有中、晚餐費補貼和出差補助。
12時以后,18時以前到達辦公(住所)所在地的航班,沒有晚餐餐費補貼,出差補助按按半天10元發放。
18時以后到達住所所在地的航班,餐費補貼和出差補助
按正常發放。
(二)、乘火車或長途公交車出差情況:
凡是當日或者連續乘車時間超過6個小時的,均按照一天出差正常補助和補貼。當日或者連續乘車時間低于6個小時的按照下面規定執行。
1、出發:
乘坐8時以前出發的車(班)次,這一天100元出差補貼和補助全額發放。
8時以后,12時以前出發的車(班)次,沒有早餐餐費補貼,出差補助按半天10元發放。
12時以后出發的車(班)次,只有晚餐餐費補貼。 19時以后發的車(班)次,沒有餐費補貼和出差補助。
2、返回辦公(住所)地:
12時以前到達辦公(住所)所在地的車(班)次,當天沒有中、晚餐費補貼和出差補助。
12時以后,18時以前到達辦公(住所)所在地的車(班)次,沒有晚餐餐費補貼,出差補助按按半天10元發放。
18時以后到達住所所在地的車(班)次,餐費補貼和出差補助按正常發放。
(三)、公司車接送情況:
1、出發:
7時以前從家里出發的,這一天100元出差補貼和補助
全額發放。7時以后,中午12時以前從家里出發的, 中、晚餐費補貼60元,出差補貼按半天10元發放。
12時以后18時前出發的,只有晚餐餐費補貼。
2、返回公司
12時以前到達市內的,沒有中、餐費補貼和出差補助。 12時以后,19點以前到達市內的,沒有晚餐餐費補貼,出差補助按半天10元發放。
19時以后到達市內的,按照正常出差補貼和補助發放。
四、說明
1、到達辦公(住所)所在地的時間按照飛機、車次正常時間核定。如果出現晚點情況,由出差人在報銷時注明。
2、出差人員住宿賓館提供住宿費內早餐的,不再給與早餐餐費補貼。需要給與早餐餐費補貼的,要提供住宿消費單上有不含早餐的注明。
五、出差住宿標準
一級城市:直轄市、特別行政區、gdp大于1600億且
錫二市 :石家莊、長春、呼和浩特、太原、鄭州、合肥、無錫、蘇州、寧波、福州、廈門、南昌、長沙、汕頭、珠海、海口、三亞、南寧、貴陽、昆明、拉薩、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25個)
三級城市:除以上地區城市以外的城市。
2、多個出差人至同一目的地的住宿應遵循經濟原則合并
居住,即同性別的兩個出差人可合并成標間住宿。若為合并居住。
3、 以下情況出差人不享受住宿補助:
(1)屬當日出差范疇的(當日出差員工必須于當日返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經部門負責人核準者按遠途出差辦理)。
(2)自費參加培訓、學習的。
公司外派培訓、學習但住宿費用含在培訓費中并由公司負擔的。
(3) 參加各項會議,住宿費用含在會議費中并由公司負擔的。
(4)由公司租房并長期駐外的人員。
出差人員在出差處所免費招待住宿者,不得再報支。 (5 ) 其他不應享受住勤補助的。
六、有效時間和解釋權
公司出差補貼費用報銷的細則,執行時間從2015年2月1日開始執行,請各個部門、各位員工自覺嚴格的執行。
公司授予公司統括部負責本細則的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