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一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食用油脂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3、廢棄食用油脂應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4、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5、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處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不得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7、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餐廚垃圾處理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有關用語的含義)
本辦法所稱餐廚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
前款所稱的廚余垃圾,是指食物殘余和食品加工廢料;前款所稱的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容環衛局)負責本市餐廚垃圾處理的管理;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市容環衛部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餐廚垃圾處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環保、工商、公安、農業、經濟、食品衛生、質量技監等有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減量化和資源化)
本市倡導通過凈菜上市、改進加工工藝等方式,減少餐廚垃圾的產生量。
本市鼓勵對餐廚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
第六條(義務主體)
食品加工單位、飲食經營單位、單位食堂等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應當承擔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義務。
第七條(產生申報)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每年度向所在地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本單位餐廚垃圾的種類和產生量。
第八條(收集要求)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照《市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規定》,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將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分開收集;餐廚垃圾中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應當分別單獨收集。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條(自行收運和處置)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自行收運餐廚垃圾的,應當符合市市容環衛局規定的條件,并在首次收運前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備案。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自行利用微生物處理設備處置廚余垃圾的.,其微生物處理設備應當按照《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自行收運、處置的情形外,餐廚垃圾應當由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收運、處置單位進行收運、處置。
第十條(收運單位)
經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招標確定的生活垃圾收運單位為同一區域餐廚垃圾的收運單位,負責區域內餐廚垃圾的收運。
第十一條(收運要求)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收運餐廚垃圾時,其收運的餐廚垃圾種類和數量應當由餐廚垃圾產生單位予以確認。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將餐廚垃圾送交處置單位時,應當由處置單位對送交的餐廚垃圾種類和數量予以確認。
餐廚垃圾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廚垃圾運輸設備和工具應當保持整潔和完好狀態。
第十二條(收運臺賬)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應當建立收運記錄臺帳,每季度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上季度收運的餐廚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和處置單位等情況。
第十三條(處置單位)
廚余垃圾處置單位由區、縣市容環衛部門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廢棄食用油脂處置單位由市市容環衛局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廢棄食用油脂處置單位應當在加工工藝上具備全過程封閉化處置的條件。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招標確定的廚余垃圾處置單位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置單位(以下統稱餐廚垃圾處置單位)的名稱、處置種類、經營場所等事項。
第十四條(處置要求)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處置標準,實施無害化處置,并維護處置場所周圍的市容環境衛生。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在處置過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置餐廚垃圾的,應當按照《市微生物菌劑使用環境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取得環境安全許可證的微生物菌劑,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處置臺帳)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建立處置記錄臺帳,每季度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上季度處置的餐廚垃圾來源、種類、數量等情況。
第十六條(申報信息匯總)
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及時將有關單位申報的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置等情況匯總后,報送市市容環衛局。
第十七條(處理費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處理設備處置廚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照收運單位收運的餐廚垃圾的種類、數量等,向所在地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指定的機構繳納餐廚垃圾處理費。具體的繳費標準和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市容環衛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按照收運種類、數量,向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支付收運費用;按照招標處置的有關協議,向餐廚垃圾處置單位支付處置費用。
第十八條(禁止行為)
在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三)將廚余垃圾作為畜禽飼料;
(六)將餐廚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加強對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監督檢查;對違法收運、處置餐廚垃圾等行為,可以會同工商、環保、農業等相關管理部門聯合查處。
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與檢查內容有關的資料,不得弄虛作假或者隱瞞事實,不得拒絕或者阻撓管理人員的檢查。
第二十條(投訴和舉報)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公眾對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投訴和舉報。受理投訴或者舉報后,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及時到現場調查、處理,并在15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
第二十一條(監管檔案和獎懲措施)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加強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收運單位和處置單位的監督檢查,并建立相應的監管檔案。
餐廚垃圾產生量連續3年低于同行業平均產生量的單位,由市市容環衛局公布其名單,并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的獎勵辦法,由市市容環衛局另行制定。
本市對違反餐廚垃圾收運、處置規定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計記分制度。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單位,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可以解除與其簽訂的招標收運、處置協議;被解除協議的單位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垃圾收運、處置的招標。具體的記分辦法,由市市容環衛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行政處罰)
對經營性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市容環衛部門或者市容環衛監察組織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未辦理申報手續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未設置餐廚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規定,未建立收運、處置臺帳或者未申報收運、處置情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繳納餐廚垃圾處理費的,責令限期補繳;逾期不補繳的,可按每噸(不滿1噸的,以1噸計)500元處以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將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后作為食用油使用或者銷售的,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將餐廚垃圾作為畜禽飼料或者提供給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單位、個人收運或者處置的,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非經營性活動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市容環衛部門或者市容環衛監察組織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環境保護規定的處理)
餐廚垃圾處置過程中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由環境保護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復議和訴訟)
當事人對有關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行日期和廢止事項)
本辦法自年4月1日起施行。1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發布的《市廢棄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二
規范固體廢棄物的控制,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2.1安全環保部負責廢棄物存放和處理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2各部室和生產車間負責本部室和車間的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分類、收集等工作。
3.1固體廢棄物分類
3.1.1危險固體廢棄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固體廢棄物,主要由:
a)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焦油渣、瀝青渣、萘渣、生產污泥以及設備檢修更換下來的含油零件、廢舊電瓶等。
b)辦公中產生的廢舊日光燈管、廢電池、墨盒;廢棄油雜質、擦油布等。
c)施工中產生的廢棄涂料、瀝青、油漆等。
d)綠化中產生的殘留農藥及其容器等。
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至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設備維修產生的金屬零件、廢紙箱、廢木箱、玻璃瓶罐、廢塑料、廢紙等。
3.2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和存放
3.2.1各單位應按照廢棄物分類,設置臨時放置點、廢物箱,并分別設置明顯標識。
3.2.2廢棄物產生后,應按不同類別和相應要求及時放置到臨時存放場所或廢棄箱。臨時的存放場所,應具備防泄漏、防飛揚等設施或措施。
3.2.2.1危險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及存放
a)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焦油渣、瀝青渣、萘渣、生化污泥等放置在指定大棚內保存,存放一定數量后由儲運車間將焦油渣、瀝青渣、萘渣運到煤場配煤煉焦。生化污泥辦公室聯系外單位處理。
b)車間檢修產生的廢油應將廢棄油裝入油桶內密閉存放。
c)施工時產生的廢舊涂料、殘余油漆、廢瀝青涂料等固廢應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廢棄物場所。
d)廢棄燈管、殘油布、廢棄電瓶等應放入危險固體廢棄物分類垃圾箱,統一由清潔辦處理。
3.2.2.2一般固體廢棄物存放
a)廢紙箱、廢瓶罐、廢紙、金屬邊角料等放入可回收利用分類垃圾箱,統一由清潔辦處理。
b)不可回收的廢棄物如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放入不可回收利用分類垃圾箱,統一由清潔辦處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承包方負責將垃圾清運出廠。
c)其它工業垃圾如報廢設備、器材、檢修邊角料等按制定地點存放。由倉庫管理對外聯系處理。
3.3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3.3.1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a)廢棄瀝青、涂料、油漆由工程部負責在協議或合同上對施工單位提出處理要求。在施工結束后,對廢棄物的處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施工單位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b)廢棄油漆、更換下來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廢舊燈管、墨盒、擦油布、廢電池、廢棄電瓶等其它有害廢物,由辦公室聯系有處理能力的合法垃圾廠處理。
3.3.2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應優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廢棄物有個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交倉庫管理,再轉賣給物資回收部門;不可回收的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等,有環衛部門或受委托單位統一運送到垃圾場處理。
3.3.3委托處理
a)在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體廢棄物可由清潔辦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固體廢棄物由辦公室委托專業的單位統一進行處置。
b)清潔辦處理固廢時,應要求固體廢棄物處理單位提供營業許可證明、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等有效證件。
c)清潔辦應與被委托單位簽訂委托處理固體廢棄物協議,明確雙方職責和在運輸、利用及處置過程中的要求和主要事項。
3.3.4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記錄
各單位危險廢棄物的處理情況應記錄在《固體廢棄物處理記錄》中。
3.4安全環保部應每季度檢查一次各單位固體廢棄物的存放和處置情況,并記錄檢查結果。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餐廚垃圾處理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有關用語的含義)
本辦法所稱餐廚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
前款所稱的廚余垃圾,是指食物殘余和食品加工廢料;前款所稱的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容環衛局)負責本市餐廚垃圾處理的管理;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市容環衛部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餐廚垃圾處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環保、工商、公安、農業、經濟、食品衛生、質量技監等有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減量化和資源化)
本市倡導通過凈菜上市、改進加工工藝等方式,減少餐廚垃圾的產生量。
本市鼓勵對餐廚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
第六條(義務主體)
食品加工單位、飲食經營單位、單位食堂等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應當承擔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義務。
第七條(產生申報)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每年度向所在地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本單位餐廚垃圾的種類和產生量。
第八條(收集要求)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照《市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規定》,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將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分開收集;餐廚垃圾中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應當分別單獨收集。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條(自行收運和處置)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自行收運餐廚垃圾的,應當符合市市容環衛局規定的條件,并在首次收運前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備案。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自行利用微生物處理設備處置廚余垃圾的,其微生物處理設備應當按照《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自行收運、處置的情形外,餐廚垃圾應當由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收運、處置單位進行收運、處置。
第十條(收運單位)
經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招標確定的生活垃圾收運單位為同一區域餐廚垃圾的收運單位,負責區域內餐廚垃圾的收運。
第十一條(收運要求)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收運餐廚垃圾時,其收運的餐廚垃圾種類和數量應當由餐廚垃圾產生單位予以確認。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將餐廚垃圾送交處置單位時,應當由處置單位對送交的餐廚垃圾種類和數量予以確認。
餐廚垃圾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廚垃圾運輸設備和工具應當保持整潔和完好狀態。
第十二條(收運臺賬)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應當建立收運記錄臺帳,每季度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上季度收運的餐廚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和處置單位等情況。
第十三條(處置單位)
廚余垃圾處置單位由區、縣市容環衛部門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廢棄食用油脂處置單位由市市容環衛局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廢棄食用油脂處置單位應當在加工工藝上具備全過程封閉化處置的條件。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招標確定的廚余垃圾處置單位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置單位(以下統稱餐廚垃圾處置單位)的名稱、處置種類、經營場所等事項。
第十四條(處置要求)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處置標準,實施無害化處置,并維護處置場所周圍的市容環境衛生。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在處置過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置餐廚垃圾的,應當按照《市微生物菌劑使用環境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取得環境安全許可證的微生物菌劑,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處置臺帳)
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建立處置記錄臺帳,每季度向區、縣市容環衛部門申報上季度處置的餐廚垃圾來源、種類、數量等情況。
第十六條(申報信息匯總)
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及時將有關單位申報的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置等情況匯總后,報送市市容環衛局。
第十七條(處理費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處理設備處置廚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照收運單位收運的餐廚垃圾的種類、數量等,向所在地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指定的機構繳納餐廚垃圾處理費。具體的繳費標準和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市容環衛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按照收運種類、數量,向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支付收運費用;按照招標處置的有關協議,向餐廚垃圾處置單位支付處置費用。
第十八條(禁止行為)
在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三)將廚余垃圾作為畜禽飼料;
(四)將餐廚垃圾提供給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單位、個人收運或者處置;
(五)將餐廚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運;
(六)將餐廚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加強對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監督檢查;對違法收運、處置餐廚垃圾等行為,可以會同工商、環保、農業等相關管理部門聯合查處。
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與檢查內容有關的資料,不得弄虛作假或者隱瞞事實,不得拒絕或者阻撓管理人員的檢查。
第二十條(投訴和舉報)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公眾對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投訴和舉報。受理投訴或者舉報后,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及時到現場調查、處理,并在15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
第二十一條(監管檔案和獎懲措施)
市市容環衛局和區、縣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加強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收運單位和處置單位的監督檢查,并建立相應的監管檔案。
餐廚垃圾產生量連續3年低于同行業平均產生量的單位,由市市容環衛局公布其名單,并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的獎勵辦法,由市市容環衛局另行制定。
本市對違反餐廚垃圾收運、處置規定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計記分制度。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單位,市市容環衛局或者區、縣市容環衛部門可以解除與其簽訂的招標收運、處置協議;被解除協議的單位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垃圾收運、處置的招標。具體的記分辦法,由市市容環衛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行政處罰)
對經營性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市容環衛部門或者市容環衛監察組織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未辦理申報手續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未設置餐廚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規定,未建立收運、處置臺帳或者未申報收運、處置情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繳納餐廚垃圾處理費的,責令限期補繳;逾期不補繳的,可按每噸(不滿1噸的,以1噸計)500元處以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將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后作為食用油使用或者銷售的,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將餐廚垃圾作為畜禽飼料或者提供給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單位、個人收運或者處置的,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非經營性活動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市容環衛部門或者市容環衛監察組織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環境保護規定的處理)
餐廚垃圾處置過程中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由環境保護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復議和訴訟)
當事人對有關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行日期和廢止事項)
本辦法自年4月1日起施行。1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發布的《市廢棄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四
為加強賓館餐廚廢棄物的管理,規范廢棄物處置,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特別制定本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廚房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由環衛工人轉運處置;油渣類垃圾按常規用作鍋爐燃料。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注明泔水類垃圾回收僅限于養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管理處,并接受監督檢查。
六、管理處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五
為加強我校食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杜絕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特別制定小學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學校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學校垃圾站,由環衛工人轉運處置;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定倒入專用泔水桶,回收給養殖戶。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注明泔水類垃圾回收僅限于養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總務處,并接受監督檢查。
六、總務處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六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2、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
3、餐廚廢棄物與非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單獨存放,并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4、餐廚廢棄物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服務提供者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5、保證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設施完好、密閉和整潔,并保持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6、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由餐廳設置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8、建立《污水檢查記錄表》,并及時對隔油池清理,餐廳設置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
9、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庫、溝渠和公共廁所。
2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為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二、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三、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四、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六、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八、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九、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舉報。
十、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七
為了防止本公司活動、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污染環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確保所有固體及危險廢棄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物業管理公司的各部門、管理處的活動、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管理。
3.0定義(無)
4.0職責
4.1各部門、管理處負責識別本部門各種過程和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并編制清單,當有新的活動或外界環境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新清單。
4.2各部門對所有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應按指定的地點進行分類存放和管理控制。
4.3管理處負責在各區域合理配置分類垃圾桶,并做好相關的標識及維護。
4.4管理處負責(若為外包服務則指導并監控供方)分類收集并處理所有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暫存于公司指定的分類存放場所,依相關法規的要求選擇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清運和回收處理。
5.0內容
5.1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管理原則
5.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管理。
5.1.2所有固體及廢棄物的管理必須遵照'分類回收、集中保管、統一處理'的原則進行。
5.1.3分類回收是指各部門按照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類別,將各部門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分類以后再回收,應在盛裝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容器或場所等外面標明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類別、名稱。
5.1.4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門回收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場所。
5.1.5統一處理是指公司依相關的法規要求選擇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清運和回收處理。
5.2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分類
5.2.1本公司活動、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及危險廢棄物主要分為四類,即為不可回收廢棄物、可回收廢棄物、大件廢棄物、有毒有害廢棄物。
5.2.2不可回收廢棄物通常是指公司員工以及所管物業的業戶日常生活、辦公而產生的各種有機體,如腐爛垃圾、廚房垃圾、果殼、花草、衣服等。
5.2.3可回收廢棄物是指公司員工以及所管物業的業戶日常生活、辦公而產生的可以換取一定經濟利益的、經處理后可重復利用的廢棄物,如紙張、金屬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裝材料等。
5.2.4大件廢棄物是指公司及業戶所淘汰的大件辦公家具等。
5.2.5有毒有害廢棄物是指公司員工以及所管物業的業戶日常生活、辦公而產生的對環境有害的廢棄物,如廢塑料、廢橡膠、廢干電池、廢蓄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機油、廢潤滑油、廢有機溶劑、廢油漆、廢乳膠漆、廢防水涂料、廢硒鼓、廢墨盒等。
5.3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的回收處理
5.3.1管理處負責對各區域分類垃圾桶內的垃圾進行回收并分類暫存于公司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處。
5.3.2本公司所有固體及危險廢棄物交由國家認可的、有資格的廢物處理公司處理,管理處負責將本公司及本單位的環境等要求事項通知廢物處理公司。
5.3.3對可回收廢棄物進行集中回收,定期聯絡有關廢棄物處理公司處理,以換取一定的經濟收益。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八
2、將食品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3、廢棄食用油脂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7、設定食品廢棄物暫放區域,并做好標示;
9、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食品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九
為加強我園食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杜絕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師幼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新城幼兒園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幼兒園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垃圾站,由環衛工人轉運處置;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定倒入專用泔水桶,專人回收。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注明泔水類垃圾回收僅限于養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并接受監督檢查。
六、總務處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篇十
規范固體廢棄物的控制,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2.1安全環保部負責廢棄物存放和處理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2各部室和生產車間負責本部室和車間的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分類、收集等工作。
3.1固體廢棄物分類
3.1.1危險固體廢棄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固體廢棄物,主要由:
a)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焦油渣、瀝青渣、萘渣、生產污泥以及設備檢修更換下來的含油零件、廢舊電瓶等。
b)辦公中產生的廢舊日光燈管、廢電池、墨盒;廢棄油雜質、擦油布等。
c)施工中產生的廢棄涂料、瀝青、油漆等。
d)綠化中產生的殘留農藥及其容器等。
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至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設備維修產生的金屬零件、廢紙箱、廢木箱、玻璃瓶罐、廢塑料、廢紙等。
3.2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和存放
3.2.1各單位應按照廢棄物分類,設置臨時放置點、廢物箱,并分別設置明顯標識。
3.2.2廢棄物產生后,應按不同類別和相應要求及時放置到臨時存放場所或廢棄箱。臨時的存放場所,應具備防泄漏、防飛揚等設施或措施。
3.2.2.1危險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及存放
a)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焦油渣、瀝青渣、萘渣、生化污泥等放置在指定大棚內保存,存放一定數量后由儲運車間將焦油渣、瀝青渣、萘渣運到煤場配煤煉焦。生化污泥辦公室聯系外單位處理。
b)車間檢修產生的廢油應將廢棄油裝入油桶內密閉存放。
c)施工時產生的廢舊涂料、殘余油漆、廢瀝青涂料等固廢應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廢棄物場所。
d)廢棄燈管、殘油布、廢棄電瓶等應放入危險固體廢棄物分類垃圾箱,統一由清潔辦處理。
3.2.2.2一般固體廢棄物存放
a)廢紙箱、廢瓶罐、廢紙、金屬邊角料等放入可回收利用分類垃圾箱,統一由清潔辦處理。
b)不可回收的廢棄物如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放入不可回收利用分類垃圾箱,統一由清潔辦處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承包方負責將垃圾清運出廠。
c)其它工業垃圾如報廢設備、器材、檢修邊角料等按制定地點存放。由倉庫管理對外聯系處理。
3.3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3.3.1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a)廢棄瀝青、涂料、油漆由工程部負責在協議或合同上對施工單位提出處理要求。在施工結束后,對廢棄物的處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施工單位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b)廢棄油漆、更換下來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廢舊燈管、墨盒、擦油布、廢電池、廢棄電瓶等其它有害廢物,由辦公室聯系有處理能力的合法垃圾廠處理。
3.3.2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應優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廢棄物有個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交倉庫管理,再轉賣給物資回收部門;不可回收的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等,有環衛部門或受委托單位統一運送到垃圾場處理。
3.3.3委托處理
a)在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體廢棄物可由清潔辦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固體廢棄物由辦公室委托專業的單位統一進行處置。
b)清潔辦處理固廢時,應要求固體廢棄物處理單位提供營業許可證明、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等有效證件。
c)清潔辦應與被委托單位簽訂委托處理固體廢棄物協議,明確雙方職責和在運輸、利用及處置過程中的要求和主要事項。
3.3.4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記錄
各單位危險廢棄物的處理情況應記錄在《固體廢棄物處理記錄》中。
3.4安全環保部應每季度檢查一次各單位固體廢棄物的存放和處置情況,并記錄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