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一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x(大寫);(小寫)x¥.(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xx年x月x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xx年x月x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xx年x月x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x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x元,抵押率為.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x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甲方
乙方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二
擔保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經審查,債權人同意接受__________為保證人,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范圍
1.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含罰息)、債務人應支付的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訴訟費、律師費等)。).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承擔全部債務。
3.保證合同中雙方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出保證責任法定范圍的,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但超出保證責任法定范圍的部分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擔保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擔保人自愿履行后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和擔保方式
(1)一般擔保;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對主合同中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或者不完全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擔保人同時或者分別為同一債務提供擔保的,各擔保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擔保份額的,視為共同擔保。
5.連帶保證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不能向債務人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照共同保證中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分。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雙方同意變更主合同除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事先征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數量、價格、幣種等內容。未經保證人同意,債務人債務減少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債務人的債務加重的,保證人對加重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變更主合同內容,但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擔保又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擔保人或者該財產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范圍或者擔保物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可以向債務人主張賠償或者要求其他保證人清償其份額。
10.同一債權同時具有擔保和實質擔保的,實質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抵押物滅失且無代位求償權的,保證人仍應當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規定承擔擔保責任。
1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債權人未行使擔保物權,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少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1.在保證期間,如果保證人發生變更、撤銷或其他可能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更,保證人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作為債權人接受的新保證人在天內履行。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主合同同時有保證和物質保證的,保證人對物質保證以外的債權承擔責任。債權人放棄對財產的擔保的,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保證人免除擔保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違背真實意思提供擔保。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主張賠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擔保人可以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權。
7.本合同保證期間,保證人再次向他人提供擔保的,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當如實提供。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二)主合同履行過程中,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不能實現,或者債務人已經違約等。
3.債權人在訂立擔保合同前,有權以債務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但是,擔保合同一旦訂立,擔保人是否具有償付能力并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人的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主合同項下金額的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當賠償債權人實際經濟損失。債權人有權用擔保人存款賬戶內的資金直接沖抵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擔保人未承擔擔保責任的金額、利息等費用。
2.債務人和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保證人和債務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擔保人在此向債權人聲明并保證如下:
4.擔保人將不簽署和/或履行本保函
(1)違反或違背任何法律法規或擔保人的章程或設立文件,或
(四)以自有資產抵押的。
(5)擔保人在本保函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均無任何扣稅或預扣。
第八條擔保人的豁免范圍
1.擔保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免除擔保責任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取得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轉讓給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3.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不經保證人同意變更主合同的(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4.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5.同一債權同時具有擔保和實質擔保的,債權人放棄實質擔保的,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保證人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
1.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雙方之間的文件交換、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可通過___________(信函、傳真、電報、親自等)方式交付。).如果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可以公告送達。
2.各方的郵寄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的,應在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非通知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其進行解釋。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礙其履行期間,應暫停履行該義務。
2.聲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并向另一方提供關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以及關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聲稱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減輕此類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如遇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不能終止或消除,導致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此不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方無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預測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預測也無法克服的、發生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使受影響方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災、干旱、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無論是否宣戰)、騷亂、罷工、政府行動或法律規定等社會事件。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的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解釋
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本合同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原則、本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相關條款的內容做出合理的解釋。除非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沖突,否則本解釋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補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雙方可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擔保主合同,主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擔保人分支機構(企業法人)未經擔保人書面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無效或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沒有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擔保人(蓋章):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質押內容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四
擔保合同擔保期限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這是依保證人在保證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類。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解釋》第三十一條: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第三十五條: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條: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不能一概而論,需要根據擔保方式來確定擔保期限。對于債權人來說,了解擔保期限的規定至關重要,只有在擔保期限以內才能主張自己的擔保債權,才能獲得法律的支持與保障。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承擔總額度為伍仟萬元的貸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在乙方需要擔保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額度總共為 萬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還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擔保時,甲方可以選擇乙方中的一家公司,為甲方提供相同額度的貸款擔保。
四、甲、乙雙方在履行互為擔保時,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貸款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期滿還清貸款本息時,被擔保方應主動向擔保方提供還貸憑證,以便對方及時了解。
五、任何一方為對方擔保時,應如實提供各自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復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受)將受本合同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擔保方代被擔保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被擔保方追償。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茲共同遵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六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xxxx(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xxxxxx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xxxxxx
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