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yōu)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政府招標中標合同下載(5篇)篇一
1、采購單位有權根據(jù)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1)乙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采購單位,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jù)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采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jīng)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采購單位通知后七天內負責采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采購單位發(fā)出索賠通知后十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購單位發(fā)出索賠通知后十天內或采購單位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方法采取補救措施,采購單位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采購單位損失的,采購單位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政府招標中標合同下載(5篇)篇二
甲方(用戶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_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招標中心名稱)關于__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的要求,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xié)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乙方根據(jù)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貨物:
貨物品名
規(guī)格型號
產(chǎn)地廠家
隨機配件
交貨時間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即rmb_______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fā)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1.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guī)范、環(huán)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guī)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臺貨物上均應釘有銘牌(內容包括:制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guī)格、出廠日期等)并附有產(chǎn)品質量檢驗合格標志。
3.貨物制造質量出現(xiàn)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貨到現(xiàn)場后由于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1.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乙方免費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免費完成貨物和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工作,然后由雙方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表。
2.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完整無損。
3.貨物和系統(tǒng)安裝調試完成后10天之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而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并驗收合格。
4.貨物和系統(tǒng)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yè)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并不低于國家相關標準)。
5.國內產(chǎn)品或合資廠的產(chǎn)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和原廠保修卡。
6.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guī)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付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乙方在甲方貨物質量和系統(tǒng)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備齊下列文件并送交_________區(qū)財局辦理付款手續(xù)。_________區(qū)財局采用人民幣轉帳方式在15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7%,余下合同款項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于系統(tǒng)運行一年滿后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3)本合同原件。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并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lián)系售后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yǎng)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乙方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xiàn)場或由甲方安排。
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tǒng)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chǎn)廠家的`標準執(zhí)行,但不得少于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tǒng)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小時;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__。
5.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后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于故障貨物規(guī)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xiàn)場維修,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須每隔半
年上門對甲方進行回訪,并請甲方填寫《_________市政府采購項目回訪調查表》(需由用戶蓋章確認)。
8.保修期后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xié)商再定。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
3.乙方不能交付貨物,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
5.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guī)格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違約金。
6.如經(jīng)乙方兩次維修,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回全部貨款,并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所供貨物必須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chǎn)權,否則構成對甲方違約,違約金按第七條第3.4款執(zhí)行。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fā)生爭議,由_________市技術監(jiān)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鑒定單位進行質量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財政局1份,采購中心1份,招標中心1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簽約代表(簽字):______
政府招標中標合同下載(5篇)篇三
代理人: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對該單位的政府采購的招標代理事宜,經(jīng)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采購合同范本;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審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等相關文件文本。并有權要求代理人對其中與采購需要相關的地方進行修改,但修改不得違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購主管部門發(fā)現(xiàn)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或采購程序并經(jīng)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yè)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xù),編制政府采購計劃,落實本次采購活動的資金,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采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有關采購需求)。并負責對供應商有關采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與采購需求有關詢問、質疑的答復。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三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yè)務、知曉法律法規(guī)、工作認真負責的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限內簽訂采購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購監(jiān)管機構備案。
8、委托人應負責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
9、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jīng)濟損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1、 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及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政府采購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的解釋工作。并協(xié)助委托人做好采購供應商的詢問、質疑的答復。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采購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自行提出的技術方案、數(shù)據(jù)參數(shù)、技術經(jīng)濟的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六.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根據(jù)國家現(xiàn)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1)由委托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七.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委托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并生效時間為準。
八.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shù)谌綋p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雙方約定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分數(shù)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補充條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招標中標合同下載(5篇)篇四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貨物名稱:
買 方:
賣 方:
簽署日期:
合 同 書
(買方) (項目名稱)中所需 (貨物名稱)經(jīng) (招標人)以 號招標文件在國內 (公開/邀請)招標。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定 (賣方)為中標人。買、賣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a. 本合同書
b. 中標通知書
c. 協(xié)議
d. 投標文件 (含澄清文件)
2、貨物和數(shù)量本合同貨物:
數(shù)量:
3、合同總價本合同總價為 元人民幣。
分項價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jīng)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買 方: 賣 方:
名 稱:(印章) 名 稱:(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開戶行號:
賬 號:
合同一般條款
1.1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 所達成的協(xié)議,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價”系指根據(jù)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1.3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jù)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包括工具、手冊等其它相關資料。“服務”系指根據(jù)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 務,如運輸、 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1.5 “買方”系指與中標人簽屬供貨合同的單位(含最終用戶)。
1.6 “賣方”系指根據(jù)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中標人。
1.7 “現(xiàn)場”系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1.8 “驗收”系指合同雙方依據(jù)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guī)范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活動。
2 技術規(guī)范
2.1 提交貨物的技術規(guī)范應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技術規(guī)范和技術規(guī)范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guī)范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guī)范中無相應說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guī)范為準。
3 知識產(chǎn)權
3.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 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yè)設計權等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 涉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jīng)濟賠償。
4 包裝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本行業(yè)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xiàn)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 裝運標志
收貨人:
合同號:
裝運標志:
收貨人代號:
目的地: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毛重/凈重:
尺寸(長×寬×高以厘米計):
5.2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shù)倪\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jù)貨物的特點和運輸?shù)牟煌螅u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shù)臉酥尽?/p>
6 交貨方式
6.1 交貨方式一般為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guī)定。
6.1.1 現(xiàn)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xiàn)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所有貨物運抵現(xiàn)場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2 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運輸部門出具收據(jù)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3 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guī)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提單日期為交貨日期。
6.2 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 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包裝箱件數(shù)、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6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shù)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 在現(xiàn)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數(shù)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負責。
7 裝運通知
7.1 在現(xiàn)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賣方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后24小時之內,應將合同號、貨名、 數(shù)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fā)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7.2 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 保險
8.1 如果貨物是按現(xiàn)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按照發(fā)票金額的110%辦理“一切險”;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9 付款條件
9.1 付款條件見第二冊第七章“合同特殊條款”。
10 技術資料
合同生效后 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fā)運。
10.3 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后 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 質量保證
11.1 賣方須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guī)范和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技術規(guī)范等的要求。
11.2 賣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jīng)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yǎng),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chǎn)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須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fā)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1.3 根據(jù)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托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數(shù)量、質量、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 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fā)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 除“合同特殊條款”規(guī)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12個月。
12 檢驗和驗收
12.1 在交貨前,中標人應對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shù)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文件。該文件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jù)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shù)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12.2 貨物運抵現(xiàn)場后,買方應在 日內組織驗收,并制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12.3 買方有在貨物制造過程中派員監(jiān)造的權利, 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jiān)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中標人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 索賠
13.1 如果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 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有權根據(jù)有資質的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13.2.1 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xù)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
13.2.2 根據(jù)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shù)額,經(jīng)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后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為準。
13.2.3 用符合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 應按合同第11條規(guī)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 如果在買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 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 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 遲延交貨
14.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guī)格”中買方規(guī)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 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 通知后,認為其理由正當?shù)模勺们檠娱L交貨時間。
15 違約賠償
15.1 除合同第16條規(guī)定外,如果賣方?jīng)]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違約金的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周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周計算。如果達到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16.2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fā)生后盡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 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 雙方應通過協(xié)商在 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xié)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 稅費
17.1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
18 合同爭議的解決
18.1 因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可通過合同當事人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自協(xié)商開始之起15日內得不到解決,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同級政府采購辦公室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 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當事人一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18.3 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除仲裁機構或法院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9 違約解除合同
19.1 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jīng)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機關審批后,可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19.1.2 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主要義務的;
19.1.3 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9.1.3.1 “腐敗行為”和“欺詐行為”定義如下:
19.1.3.1.1 “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19.1.3.1.2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以謊報事實的方法, 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為。
19.2 在買方根據(jù)上述第19.1條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chǎn)生的額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產(chǎn)終止合同
20.1 如果賣方破產(chǎn)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jīng)報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批后,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不影響買方已經(jīng)采取或將要采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 轉讓和分包
21.1 政府采購合同不能轉讓。
21.2經(jīng)買方和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分包的人與賣方共同對買方連帶承擔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 合同修改
22.1 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xù)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當事人雙方須共同簽署書面文件,做為合同的補充,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fā)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fā)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 計量單位
24.1 除技術規(guī)范中另有規(guī)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 適用法律
25.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 履約保證金
26.1 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天內,按約定的方式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 (不超過5%)的履約保證金。
26.2 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6.3 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yè)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匯票或現(xiàn)金。
26.4 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開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執(zhí) 份。
北京市政府采購辦公室備案1份,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存檔1份。
政府招標中標合同下載(5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供貨商品清單及協(xié)議價格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
______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采購單位)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協(xié)議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購中心及采購單位。
乙方確定下列代理商(名單附后)為供貨商,供貨商代表乙方進行送貨、售后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等,乙方對供貨商在協(xié)議履行期間的行為需負責任,本協(xié)議下述各處所指乙方包含簽署本協(xié)議的中標供應商及供貨商。
第三條 質量標準和要求
1.乙方保證本協(xié)議中所供應的貨物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后生產(chǎn)的,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制造廠家企業(yè)標準確定,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嚴格的標準為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企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協(xié)議目的的特定標準確定。
2.乙方所出售的貨物還應符合______有關安全、環(huán)保、衛(wèi)生之規(guī)定。
第四條 權利瑕疵擔保
1.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2.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chǎn)權和商業(yè)秘密等權利。
4.如甲方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xiàn)場。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 細裝箱單、質量證書和保修保養(yǎng)證書。
第六條 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