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統一戰線工作條例黨課講稿范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a)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b)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無故退團,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損失費等)。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內容包括:團號與團體人數、日程、路線與主要游覽點、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標準、住宿標準、購物娛樂安排、保險金額、預付款數額、導游服務、應交納團費總額、甲方退團或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的賠、償方式及數額、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應恪序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務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待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應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團報價中含此保險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a)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b)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待業規定的。
2.甲方若故意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統一戰線工作條例黨課講稿范文二
統一戰線工作是學校黨的工作的重要內容,為加強新形勢下學校的統一戰線工作,根據省委統戰部和省委教育工委《關于加強高校統一戰線工作的意見》(皖統〔2009〕33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1.統一戰線工作作為黨的一個重要法寶和政治優勢,是黨的一項長期方針。學校統戰工作是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基礎,是學校黨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時期做好學校統戰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2.高校統戰工作本質上是團結人的工作。學校統戰成員具有層次高、社會聯系面廣、社會影響力大等特點。加強與黨外知識分子的團結合作,把各方面統一戰線成員團結起來,充分發揮統一戰線協調關系、溝通思想、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優勢,是學校統戰工作的重要任務,對于服務學校中心工作,推進學校改革、發展和穩定,提高辦學治校水平,建設和諧校園,具有重要作用。
3.學校統戰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團結協作,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升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水平,發揮文化傳承主陣地作用,推動學校統戰工作實現新跨越。
4.學校統戰工作范圍主要包括: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知識分子,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少數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學校就讀的港澳學生,臺灣同胞及其親屬(包括在大陸定居的臺胞和就讀的臺灣學生),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等。重點是專業領域成果顯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會上有影響的黨外人士。
5.從推進學校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切實重視統戰工作。黨委要把統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一位黨委負責同志分管統戰工作,黨委會每年至少有一次會議,檢查總結和研究部署學校統戰工作。
6.把統戰理論和政策納入黨委(黨總支)中心組學習內容。學校各級黨政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并親自做統戰工作,帶頭學習、宣傳統一戰線知識,帶頭貫徹執行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帶頭參加統一戰線重要活動,帶頭廣交深交黨外朋友。
7.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基層黨組織、院(系部)各負其責,齊抓共管,重在落實的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在工作中必須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統戰部作為黨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與黨外代表人士所在單位共同做好對他們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與黨外代表人士所在單位經常溝通,及時了解、分析和向黨委反映黨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動態;協調各方力量,深入進行調查研究,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開創新局面,努力為學校建設發展做出新貢獻。
8.加強統戰工作機構和統戰干部隊伍建設。統戰部長列席黨委有關會議;充實專職統戰干部,加強對統戰干部的培訓;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根據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構成情況,設置統一戰線委員或指定專人負責統一戰線工作。
9.為統戰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財力支持。根據統戰工作的需要,保證經費預算,為學校統戰工作的重要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和資金支持,同時積極為民主黨派基層組織創造辦公條件,進一步改善民主黨派活動場所。
10.完善征求黨外人士意見的制度。在重大事項的決策過程中,黨委要充分聽取黨外代表人士的意見和建議;每學年召開1—2次學校民主黨派主要負責人和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座談會。學習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通報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情況,認真聽取、研究落實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反饋情況。
11.完善黨外人士參加學校有關會議制度。學校召開黨代會,要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列席會議,黨委工作報告可事前征求他們的意見;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要有一定數量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代表,也可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或一些具有代表性、知名度較高的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作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會議;組織有關大型活動或慶典時,要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學校其他工作會議或活動,應視其情況邀請黨外代表人士列席或參加。
12.完善黨委成員與黨外代表人士聯系交友制度。黨委統戰部要安排好黨委成員的聯系交友名單,名單應突出聯系交友對象的代表性,并適時進行調整;中層黨員領導干部也要經常走訪本單位的黨外代表人士,開展談心活動;就學校改革、建設與發展中的問題和本部門的工作征求意見,聽取反映。
13.建全民主監督制度。要支持黨外人士就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民主辦學治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以及師生員工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民主監督,鼓勵他們深入進行調研,積極反映情況,勇于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支持他們發表不同意見,對他們提出的意見、批評和建議,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合理的要積極采納,一時辦不到的要解釋說明。
14.加大對民主黨派自身建設的支持力度。統戰部要按照政治要求以及黨委的意見,加強對學校民主黨派在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重大問題上的領導。支持民主黨派依據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支持民主黨派組織按照參政黨建設的目標,以思想建設為核心,以組織建設為基礎,以制度建設為保障,把自身建設提高到新的水平。支持民主黨派加強思想建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強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識,提高貫徹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的自覺性,深化對參政黨地位、性質和歷史使命的認識,為鞏固和發展同中國共產黨的團結合作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支持民主黨派加強組織建設,提高民主黨派成員的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著眼于多黨合作事業的長遠發展,支持民主黨派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協助民主黨派做好組織發展和成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要鼓勵統一戰線成員立足本職,為加快學校事業發展建功立業;要支持民主黨派圍繞學校的改革與發展開展專題調研,積極建言獻策;要堅持以人為本,將照顧同盟者利益的舉措落到實處。
15.進一步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統戰部要協同組織部抓好對黨外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工作,把黨外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推薦和使用工作納入學校干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注重建立一支政治素質好、年齡和知識結構合理、代表性強、數量充足的黨外代表人士后備隊伍。要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舉薦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政治安排以及實職安排工作。統戰部要積極探索無黨派人士工作機制,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努力為無黨派人士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最新統一戰線工作條例黨課講稿范文三
根據市委《“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興新突破”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安排,圍繞市委“1+10”實施方案提出的38項重點工作任務和“十大行動計劃”,結合加強統戰基礎工作,服從服務縣委中心工作大局,進一步適應新時代統戰工作面臨的重要任務,對近年來縣委統一戰線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2000年召開的第19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制定下發的《關于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決定》第一次明確規定“省及省以下各級統戰部長,由于工作需要而又有條件的,要由黨委常委兼任”。2006年第20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后頒布的《中共中央關于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重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配好省及省以下黨委統戰部長”。2015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第九條又明確指出:“省級黨委統戰部部長一般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市、縣兩級黨委統戰部部長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具備條件的,可以擔任同級黨委統戰部副部長?!备鶕@一精神,在2016年縣委換屆選舉中,我縣也實現了統戰部長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既順應了新時代統戰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強統戰工作的實際需要,也為黨委和統戰部更有效地研究、協調、處理涉及統一戰線的重大問題提供了保證。
(一)黨委、政府對統戰工作的重視、支持力度明顯加大。一是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作為全縣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責任人,對統戰工作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常委會研究統戰工作的次數明顯增多;二是把統戰工作納入縣鄉兩級目標管理考核內容,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個依據;三是縣委理論中心組、縣委黨校開設了統一戰線理論課程,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的必修課。四是統戰工作條件進一步改善。工作經費、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等均得到了增加、補充和更新。通過多項措施的推動,各級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提高了認識,保證了統戰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實。
(二)加大了培養、選拔、任用黨外干部的力度。一是把黨外干部的培養選拔納入了全縣黨的干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建立黨外干部隊伍數據庫,形成一支由各方面人士組成的黨外干部隊伍。二是通過舉辦各種培訓班、專題座談會等形式,加強對黨外干部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三是通過競爭上崗、掛職鍛煉、輪崗交流等多種方式,為培養新一代黨外干部創造條件,使他們在實踐中逐步成長和成熟起來。四是與組織部門通力合作,發揮好統戰部安排人事的職能作用。通過這四項措施,有效地加大了黨外干部的培養、選拔和安排使用力度。2016年以來,全縣新提拔黨外科級干部 人,副縣級人。
(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完善了三級統戰網絡。縣、鄉、村三級統戰網絡在我縣建立較早,曾發揮過重要作用,但網絡一直不夠完善,人員調整后得不到及時補充。統戰工作逐步理順后,網絡建設得到了明顯加強,縣、鄉、村及時補充人員,健全制度,三級管理通過各級例會制度,月報制度等措施,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層層把關,明確人員,明確責任,使這項工作處處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較好地保證了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信息暢通。
(四)統戰工作方法不斷創新??h委統戰部緊密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通過近年來的實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選好角度。突出地方特色,抓住服務縣域經濟發展這一關鍵,帶動了黨外知識分子培養、黨外干部選拔、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教育等方面的統戰工作有序開展;二是開展活動。運用多種載體,推動統戰工作向縱深發展,通過開展學習培訓、考察調研、建言獻策等活動,激發廣大統戰成員服務中心,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極大熱情;三是多交諍友。進一步加強同黨外代表人士的聯系,出臺縣級黨員領導干部與統戰成員聯誼交友制度,經常同他們談心、交心,主動為他們排憂解難。四是理順關系。充分發揮統戰部職能作用,主動協調統戰系統工商聯、臺辦、僑聯、宗教局等部門,理順關系,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為統戰領域的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五)縣級各領域統戰工作成效顯著。一是民族宗教領域和順穩定。無論是作為民族宗教工作的黨委主管部門還是機構改革合并后的主責部門,通過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宗教各項治理整頓和宗教活動場所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宗教三級工作網絡,落實宗教月報告制度,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妥善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團結穩定大局。二是進一步密切了與港澳臺僑眷屬的聯系。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與港澳臺僑眷屬的聯系,尤其是加強與重點人物的聯系,加深感情,搞好服務,激發他們的愛國愛鄉熱情,堅定他們“反獨促統”的信心。三是統戰宣傳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建立和完善了縣、鄉、村三級統戰宣傳網絡,成立了統戰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并與市委統戰部建立了點對點通信,實現了統戰信息現代化。同時,組織機關干部認真開展調研活動,掌握新情況、探討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形成了一批高質量的創新工作成果。
隨著全國上下統戰工作的變革,我縣統戰工作也得到了切實加強,也給全縣統戰工作帶來了一系列新變化。具體說,呈現出以下“七個變化”。
一是統戰部門身板變“硬”了。根據上級精神,我縣統戰部長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從而結束了長期以來統戰部門說話無力、協調困難、人員進步緩慢的被動局面,順應了新新時代統戰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強統戰工作的實際需要,為縣委和統戰部更有效地研究、協調、處理涉及統一戰線的重大問題提供了保證,統戰部的協調權威性提高了,協調力度加強了。
二是黨委研究統戰工作變“多”了。隨著各級領導、干部對新時期加強統戰工作重要性認識的不斷提高和縣委重視程度的不斷加強,尤其是統戰部長進入縣委決策層后,縣委常委會研究統戰工作及時了,節奏加快了,專題聽取統戰工作情況匯報和研究統戰工作的次數多了,縣委對統戰工作的講話多了,指示多了,文件多了,對統戰工作的關心多了。
三是統戰部牽頭協調的作用變“強”了。在橫向方面,統戰系統的民宗局、工商聯、僑聯等部門,尤其是民宗局與縣委統戰部通過機構改革合并后,不僅提高了政治地位,還可以借助統戰部長擔任常委的條件,更方便地了解全縣的工作,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在縱向方面,統戰部增強了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統戰工作的指導作用,進一步強化了基層統戰工作基礎。
四是財政經費相對變“足”了??h委統戰部在改革后特別是與民宗局合并后,依據財政預算實際,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經費。大部分在全額核撥人員工資、福利、辦公經費的基礎上,還另外為統戰部門追加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專項業務費。2016年以前縣委統戰部辦公經費由過去每年不足萬元,2016年后,工作經費逐年增加,有了基本保障。
五是辦公環境變“優”了。隨著統戰部門業務工作量的增加,職責職能的拓寬,在“三定”職責職能方案中的人員編制、科室設置都有了增多,辦公用房、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逐漸得到更新和補充,人、財、物問題有了明顯改善。
六是統戰部門變“忙”了。常委任部長,使統戰工作與縣委、政府全局工作的結合更加緊密,既給統戰工作的全方位開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同時也對統戰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統戰部門開展工作時不再局限于統戰工作本身的一個“點”,而更多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從“面”上去考慮問題。統戰部門的工作任務也日益繁重,變得越來越忙。
七是統戰干部變“勤”了。為適應新時代統戰工作的新形勢,縣委統戰部狠抓作風轉變,在學習研究、輿論宣傳、服務辦事、檢查督促等方面狠抓落實,對統戰工作實行分工細化,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指標,以“有為”促“有位”,以成績求進步,加壓驅動,鼓足干勁,有效地促進了干部作風的轉變。
近年來,雖然統戰工作在探索中前進,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仍存在著一些制約統戰工作開展的不容忽視的問題,綜合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個別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對統戰工作不夠重視。對統一戰線工作在黨的事業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存在著重經濟,輕黨務,黨務之中重組織、宣傳、紀檢,輕統戰的現象。雖然有些部門和鄉鎮對統戰工作較以前重視了,但在工作的配合上還不夠積極主動。部分鄉鎮中缺少具體負責工作的統戰委員,村級統戰工作存在著薄弱環節,縣、鄉、村三級統戰網絡還不能充分發揮互動作用等。
二是對新階層、新領域的統戰工作探索不夠。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特別是“一帶一路”戰略和“全球一體化”戰略的實施,社會經濟結構進一步分化組合,新的社會階層和利益群體不斷產生,使統一戰線出現一些新的工作領域,一些部門目前在這些新階層、新領域缺乏工作經驗,探索、調研不夠。
三是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引導教育工作需進一步改進。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已經成為統戰工作的重要對象。他們既是資產私有者的代表,又是獨立自主的經營者,他們在追求獲取企業經營利潤的同時,更加看重黨和政府所給予的社會名譽。但由于其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如何做好他們的引導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務社會,奉獻社會,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四是黨外干部的培養使用工作差距較大。調研中我們發現,當前縣鄉兩級黨政職能部門中,高學歷、有才能、有影響的非中共人士比較缺乏,無論是黨外干部隊伍現狀,還是政策措施落實,還是在黨外干部的培養使用、輪崗交流、掛職鍛煉等工作體制機制上,與新時代統戰工作要求不相適應,還存在環節薄弱。政府一些職能部門和法檢兩院還沒有按要求配備黨外領導干部,各鄉鎮、街道領導班子中基本沒有配備黨外副職。人大和政協的黨外代表、委員及常委的比例還沒有達到規定要求。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加強干部培訓,推進統戰工作。舉辦統戰理論培訓班,組織統戰干部系統學習黨的統戰方針政策,提高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下做好各項統戰工作的能力。全面落實省市有關大規模培訓干部的要求,開展以鄉鎮、街道新分管領導、新統戰干部、新代表人物為重點的大培訓。著重加強對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的培訓,使他們了解統戰、重視統戰,進而支持統戰,促進統戰工作的扎實開展。
二是加強作風建設,推進調研工作。一是切實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新階段統戰工作調研,把創新理論,完善政策,提出舉措作為基本內容,深入調查研究,為統一戰線的鞏固和發展奠定理論基礎。二是積極參與縣委、縣政府重點課題的調研,深入開展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調研活動,組織各階層統戰代表人士開展考察調研,建言獻策。三是從事統戰工作的黨政干部要身體力行,深入到基層,深入到工作部門,深入到工作對象中去,熟悉新人、熟悉新事、熟悉新情況,努力開拓新的工作領域。認真分析和研究新的社會階層和領域的狀況特點和發展趨勢,為做好新階層新領域的統戰工作積累經驗,為制定政策提供資料和依據。
三是加強思想引導,做好非公人士統戰。通過舉辦各種學習班、培訓班,幫助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學習國內外的先進管理理論和方法,學習金融、營銷、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識,以增強企業參與競爭的生存能力和發展能力,培養一批素質高,能力強的新型企業家。同時要積極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們愛國、敬業、守法,引導他們樹立社會主義的義利觀,形成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營理念、價值觀念和道德規范。在把企業做大做強的基礎上,使他們主動參與社會扶貧濟困等公益活動,把手中的剩余資金更多地投入到社會公益事業,光彩事業中去,為國分憂,為民解難,奉獻社會。
四是加強民主協商,做好黨外人士工作。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看待這個問題,加大培養選拔黨外干部的力度,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和團結黨外干部。要堅持“統籌兼顧、全面安排”的基本方針,對那些有影響、有代表性的黨外人士及時安排到人大、政府及有關人民團體中,并確保在人大、政協中的比例,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經過舉薦或公開選拔招聘,把那些德才兼備、符合條件的黨外人士安排到政府和司法部門。在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和安排使用中,要形成一套制度以保證工作的規范化,避免隨意性。
五是加強政治建設,服務縣委中心工作。縣域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沒有縣域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在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為發展服務,首要的就是圍繞、服從和服務于縣委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發揮應有的作用,體現自己存在的價值,這也是對統戰部門職責定位的最好概括。統戰部門服務經濟建設,要充分發揮統一戰線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的優勢和統戰部的參謀助手作用,不斷優化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環境,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穩步增長;加強內引外聯、大力招商引資,幫助民族經濟發展;與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廣交朋友,經常保持溝通、聯系,給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一定的榮譽和政治地位,提高其社會知名度、美譽度,充分調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為經濟建設多做貢獻。
最新統一戰線工作條例黨課講稿范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20xx年x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對鞏固和發展統一戰線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黨中央對其予以修訂。這次修訂的《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和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鞏固深化統一戰線領域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精神,著力提高統一戰線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是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基本遵循?!稐l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廣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修訂的背景、過程和意義
2015年,黨中央出臺了《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這是關于統戰工作的第一部黨內法規,為統一戰線事業發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組織保障、法治保障。這次修訂《條例》,是加強統一戰線制度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新時代充分發揮統一戰線法寶作用的必然要求,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統一戰線工作的新要求,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中央一系列最新精神,對于提高統戰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黨中央高度重視《條例》修訂工作。按照黨中央要求,2019年中央統戰部著手開展《條例》修訂工作。我們系統學習領會黨中央最新精神,圍繞《條例》修訂分別赴xx個省區市進行調研,匯總整理有關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形成初稿后,廣泛征求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統戰部等部門和單位的意見,之后座談聽取了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以及部分省級黨委統戰部部長的意見。經黨中央批準,2020年xx月xx日正式印發《條例》。
在《條例》修訂工作中,我們堅持問題導向,認真總結新經驗新做法,著眼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就有關政策的可行性、必要性進行反復論證,修改內容做到必要、穩慎、準確。
《條例》是統一戰線領域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是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基本遵循?!稐l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心聚力,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內容詳細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提高統一戰線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統一戰線,是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聯盟。
統一戰線是中國共產黨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政治優勢和戰略方針,是奪取革命、建設、改革事業勝利的重要法寶,是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法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法寶。
第三條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積極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服務,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服務,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服務。
第四條統一戰線工作的原則是: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堅持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
(三)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四)堅持大團結大聯合;
(五)堅持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關系;
(六)堅持尊重、維護和照顧同盟者利益;
(七)堅持廣交、深交黨外朋友;
(八)堅持大統戰工作格局。
第五條統一戰線工作范圍是:
(一)民主黨派成員;
(二)無黨派人士;
(三)黨外知識分子;
(四)少數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經濟人士;
(七)新的社會階層人士;
(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
(九)香港同胞、澳門同胞;
(十)臺灣同胞及其在大陸的親屬;
(十一)華僑、歸僑及僑眷;
(十二)其他需要聯系和團結的人員。
統一戰線工作對象為黨外人士,重點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第二章組織領導和職責
第六條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在統一戰線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保證統一戰線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
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有關方面各負其責的大統戰工作格局。
第七條黨中央成立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重大理論方針政策和涉及統一戰線工作的法律法規進行研究部署、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研究統一戰線重大問題,向黨中央提出建議。
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央統戰部。
第八條地方黨委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負主體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做好統一戰線工作,重視加強基層統一戰線工作;
(二)定期研究統一戰線重大問題、部署重要工作,每年向黨中央或者上一級黨委報告統一戰線工作情況;
(三)按照權限制定統一戰線工作相關黨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推動制定統一戰線工作相關地方性法規,并組織實施;
(四)組織開展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學習、研究、宣傳和教育,把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教學內容,把統一戰線工作納入宣傳工作計劃,把統一戰線知識納入國民教育內容;
(五)落實黨中央關于統一戰線工作部門和統戰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選優配強統戰系統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加強統戰干部、人才隊伍建設;
(六)領導同級人大、政府、政協、監察委員會、法院、檢察院和有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做好本部門本單位本領域統一戰線工作;
(七)發現、培養、使用、管理黨外代表人士,健全領導干部與黨外代表人士聯誼交友制度。
其他部門、單位的黨組(黨委)參照前款規定履行相應統一戰線工作職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以及各級黨的機關工委依照授權,加強對黨和國家機關統一戰線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統一戰線工作第一責任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帶頭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帶頭參加統一戰線重要活動,帶頭廣交深交黨外朋友。
地方黨委成立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書記擔任。
第九條黨中央以及地方黨委設置統戰部。統戰部是黨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黨委在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承擔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系、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等職責,主要是:
(一)貫徹落實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擬訂統一戰線工作政策和規劃,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統一戰線工作并提出意見建議。
(二)統籌協調指導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三)負責發現、聯系和培養黨外代表人士,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代表人士擔任政府和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
(四)聯系民主黨派,牽頭協調無黨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
(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統一戰線工作。
(六)統籌協調民族工作,領導民族工作部門依法管理民族事務。
(七)統一管理宗教工作,領導宗教工作部門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八)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統籌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九)統籌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港澳統一戰線工作,開展對臺統一戰線工作。
(十一)統一領導海外統一戰線工作,統一管理僑務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
(十二)協調推進統一戰線領域法治建設。
(十三)在統一戰線工作中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負責開展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十四)指導下級黨委統一戰線工作,協助管理下一級黨委統戰部部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統一戰線工作,協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推薦工作;加強同政協組織的溝通協調配合;加強對參事室、文史研究館的工作指導;領導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主義學院;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條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黨中央以及省、市兩級黨委派出機關設置統一戰線工作機構。鄉(鎮、街道)黨組織應當有人員負責統一戰線工作,其中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明確專人負責。有關人民團體明確相關機構負責統一戰線工作。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黨委設置統一戰線工作機構,其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黨委應當明確相應機構負責統一戰線工作。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大型國有企業黨委(黨組)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統一戰線工作。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其他單位黨組(黨委)明確相關機構負責統一戰線工作。
第十一條省、市兩級黨委統戰部部長一般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縣級黨委統戰部部長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或者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按照同級黨委部門正職領導干部配備。民族、宗教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具備條件的,可以擔任同級黨委統戰部副部長。工商聯黨組書記由同級黨委統戰部副部長擔任。高等學校黨委統戰部部長擔任黨委常委或者不設常委會的黨委委員。
第三章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
第十二條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型政黨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基本方針。
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中國共產黨的好參謀、好幫手、好同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
無黨派人士是指沒有參加任何政黨、有參政議政愿望和能力、對社會有積極貢獻和一定影響的人士,其主體是知識分子。
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是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無黨派人士參照民主黨派履行職能。
第十三條政黨協商是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的政治協商。無黨派人士是政治協商的重要組成部分,參加政黨協商。政黨協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中國共產黨全國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有關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憲法的修改建議,有關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議,有關重要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修改建議;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和監察委員會主任、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建議人選;關系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重大問題。
黨中央以及地方黨委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政黨協商。
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與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協商。
第十四條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的主要內容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重要方針政策、重要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
中共中央領導同志的國內考察調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動,根據統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請民主黨派中央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
第十五條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實行互相監督。中國共產黨處于領導和執政地位,自覺接受民主黨派的監督。
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基礎上,在政治協商、調研考察,參與黨和國家有關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執行和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受黨委委托就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專項監督等工作中,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等方式,對中國共產黨進行民主監督。
第十六條各級黨委應當支持民主黨派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履職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支持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
幫助民主黨派解決機構、編制、經費、辦公場所、干部交流和掛職鍛煉等方面的問題。為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責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章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第十七條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重點對象是:具有高級職稱的黨外知識分子,學術帶頭人或者重要業務骨干中的黨外知識分子,擔任國家機關、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大中型國有企業中層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外知識分子,其他有成就、有影響的黨外知識分子。
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黨組(黨委)負責本領域本單位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加強思想引導,支持發揮作用,組織黨外知識分子參加統一戰線工作和活動。
第十八條堅持廣泛團結、熱情服務、積極引導、發揮作用的方針,做好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統一戰線工作。
歐美同學會(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是黨聯系留學人員的橋梁紐帶、做好留學人員工作的助手和留學人員之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應當建立留學人員組織。留學人員比較集中的其他城市和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可以成立留學人員組織。
第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可以成立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做好黨外知識分子思想政治引領工作。
統戰部門應當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的領導。
第五章民族工作
第二十條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第二十一條圍繞促進民族團結、改善民生,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滿足各族群眾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各民族文化的傳承保護和創新交融,全面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和使用。大力培養民族地區各族干部,大力選拔使用少數民族干部,積極培養少數民族專業人才。
第二十二條全面深入持久開展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文化觀、歷史觀宣傳教育,開展黨的民族理論、政策學習宣傳,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增進各族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反對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視,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務,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防范和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第六章宗教工作
第二十三條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堅持以“導”的態度對待宗教,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
第二十四條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尊重和保護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堅持政教分離。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規規范宗教事務管理、調節涉及宗教的各種社會關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妥善處理宗教領域的矛盾和問題,教育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自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開展活動。
防范外國勢力干預和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支持和鼓勵宗教界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
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支持和引導宗教界人士對宗教教義教規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文化的闡釋,促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發揮宗教的積極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極作用。
第二十五條堅持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和人才培養,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共產黨員應當團結信教群眾,但不得信仰宗教。
第二十六條加強基層宗教工作,建立健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宗教工作網絡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責任制,建立健全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宗教工作任務重的鄉(鎮、街道),黨委應當有領導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確專人負責。
第七章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
第二十七條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制定、宣傳和貫徹黨關于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社會環境。引導非公有制企業踐行新發展理念。
第二十八條全面貫徹信任、團結、服務、引導、教育的方針,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愛國、敬業、創新、守法、誠信、貢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建立健全政企溝通協商制度。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訴求,幫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維護合法權益。暢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有序政治參與渠道,引導規范政治參與行為。
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組織,推動統一戰線工作向商會組織有效覆蓋。
第二十九條工商聯是黨領導的以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為主體的,具有統戰性、經濟性和民間性有機統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工商聯圍繞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主題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工商聯參加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具體內容和形式參照本條例第三章有關規定執行。
工商聯對所屬商會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對會員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對所屬商會主要負責人進行考察考核。工商聯對其他以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為主體的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聯系、指導和服務。
第三十條統戰部、工商聯按照同級黨委安排,參與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工商聯黨組應當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屬會員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
工商聯黨組對所屬商會黨建工作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第八章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第三十一條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主要包括: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技術人員、中介組織和社會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新媒體從業人員等。
第三十二條堅持信任尊重、團結引導、組織起來、發揮作用的思路,運用社會化、網絡化的方法,通過實踐創新基地、聯誼組織等形式,分類分眾施策,強化思想引領,凝聚政治共識,發揮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三條與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系密切的黨政部門、群眾團體、社會組織等,應當發揮職能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所在街道、社區、園區、企業等的黨組織應當落實主體責任,把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職責,研究解決突出問題。
第九章港澳臺統一戰線工作
第三十四條港澳統一戰線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發展壯大愛國愛港、愛國愛澳力量,增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第三十五條對臺統一戰線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中央對臺工作大政方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廣泛團結海內外臺灣同胞,發展壯大臺灣愛國統一力量,反對“臺獨”分裂活動,不斷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第三十六條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指導相關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在港澳臺統一戰線工作中發揮作用。
第十章海外統一戰線工作和僑務工作
第三十七條海外統一戰線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增進華僑和出國留學人員等對祖國的熱愛和對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解認同;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鼓勵華僑參與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融入民族復興偉業;遏制“臺獨”等分裂勢力,維護國家核心利益;發揮促進中外友好的橋梁紐帶作用,營造良好國際環境。
第三十八條僑務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圍繞凝心聚力同圓共享中國夢的主題,加強華僑、歸僑、僑眷代表人士工作,凝聚僑心、匯集僑智、發揮僑力、維護僑益,為僑服務;統籌國內僑務和國外僑務工作,著力涵養僑務資源,引導華僑、歸僑、僑眷致力于祖國現代化建設,維護和促進中國統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致力于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保護華僑正當權利和利益,關心華僑的生存和發展,推動和諧僑社建設,教育引導華僑遵守住在國法律,尊重當地文化習俗,更好融入主流社會,為住在國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現守法誠信、舉止文明、關愛社會、團結和諧的大國僑民形象。
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利和利益,適當照顧歸僑、僑眷特點,積極發揮他們與海外聯系廣泛的優勢作用。
第十一章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
第三十九條黨外代表人士是指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作出較大貢獻、有一定社會影響的人士,其標準是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認同。
第四十條加強黨外代表人士的發現儲備。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培養和選拔黨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注意從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以及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中發現黨外代表人士。
第四十一條堅持政治培訓為主,開展對黨外代表人士的理論培訓。發揮社會主義學院作為統一戰線人才教育培養主陣地作用,重視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學校等培訓資源。
加強黨外代表人士的實踐鍛煉,將黨外干部納入黨政領導干部交流總體安排。
第四十二條黨外代表人士在各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以及委員中應當保持適當比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黨外代表人士。
全國和省級人大常委會中應當有民主黨派成員或者無黨派人士擔任專職副秘書長。
統戰部門會商有關部門,負責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外候選人的推薦提名工作。
第四十三條省、市兩級政府領導班子應當配備黨外干部??h級政府領導班子從實際出發積極配備黨外干部。
各級政府部門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積極配備黨外干部擔任領導職務,重點在行政執法監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緊密聯系知識分子和專業技術性強的部門配備。
符合條件的黨外干部可以擔任政府部門(單位)行政正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政府組成部門中應當配備x名左右黨外正職。
第四十四條黨外代表人士在各級政協中應當占有較大比例,換屆時委員不少于xx%,常委不少于xx%;在各級政協領導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xx%(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
全國政協和省級政協應當有民主黨派成員或者無黨派人士擔任專職副秘書長。
政協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員中的黨外代表人士應當占有適當比例。
各級政協委員人選推薦工作應當堅持廣泛協商,黨內的由組織部門提名,黨外的由統戰部門提名,其中的民主黨派成員、民營經濟人士應當在提名前與民主黨派、工商聯協商,繼續提名的各界別政協委員應當聽取政協黨組意見。建議名單由統戰部門匯總并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由組織部門報同級黨委審定,之后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四十五條各級法院、檢察院領導班子應當配備黨外干部。
高等學校領導班子中一般應當配備黨外干部,符合條件的黨外干部可以擔任行政正職。加大在群團組織、科研院所、國有企業領導班子中選配黨外干部的力度。
堅持參事室統戰性、咨詢性和文史研究館統戰性、榮譽性的性質,黨外參事、黨外館員不少于xx%。參事室、文史研究館領導班子中應當配備黨外代表人士。
監察委員會、法院、檢察院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聘請黨外代表人士擔任特約人員。
舉薦黨外代表人士在有關社會團體任職。
第四十六條符合條件的省級民主黨派主委、工商聯主席、無黨派代表人士一般應當進入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
除特殊情況外,人大常委會、政協領導班子中的黨外代表人士應當與擔任同級職務的黨內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十七條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和各級政協委員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民營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
民營企業主要出資人并以經營管理為主要職業的,在推薦安排中應當界定為民營經濟人士。推薦為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以及在工商聯等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中任職的民營經濟人士,應當經綜合評價,并征求企業黨組織、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機構和地方工會組織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四十八條加強對黨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點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現、思想狀況、履行職責、廉潔自律和個人重要事項變化情況,特別是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的政治立場和態度。
統戰部門負責牽頭協調黨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黨委有關部門、人大常委會和政協黨組、黨外代表人士所在單位黨組織,應當各負其責,加強日常管理考核。發揮黨外代表人士所在黨派和團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作用。
第四十九條搞好黨同黨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保證黨外干部對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揮權、處理問題的決定權、人事任免的建議權。
第五十條各級黨委應當把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納入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在優秀年輕干部隊伍中統籌考慮黨外干部。
建立健全組織部門、統戰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在動議和討論決定黨外干部的任免、調動、交流前,應當征求統戰部門的意見。
第十二章統戰部門自身建設
第五十一條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教育引導統戰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確保黨的意志和主張貫徹到統一戰線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第五十二條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第五十三條加強黨的組織建設,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樹立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加強干部培養、交流和鍛煉,打造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統戰干部隊伍。
第五十四條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堅決糾正“四風”,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引導統戰干部擔當作為,加強同黨外人士的團結聯系,對黨外人士待之以誠、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助之以實,做到誠懇謙和、平等待人、廉潔奉公。
第五十五條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監督約束統戰干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第十三章保障和監督
第五十六條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制定完善支持統一戰線工作的政策,做好保障工作。
第五十七條對統一戰線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各級黨委(黨組)應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將本條例執行情況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納入政治巡視巡察、監督執紀問責范圍。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以及危害程度,對相關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進行問責。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條例由中央統戰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基本遵循
問:請介紹一下修訂后的《條例》在明確新時代統戰工作總體要求方面作了哪些新規定?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統一戰線工作,召開一系列重要會議,出臺一系列重要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科學回答了統一戰線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新時代統一戰線事業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迫切需要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統一戰線工作實踐中積累的新經驗和好做法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為統一戰線事業健康發展提供科學的理論引領和行動指南。
這次修訂的《條例》明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寫入統一戰線工作的指導思想,對于統一戰線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必將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同時,明確將服務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納入統一戰線工作的主要任務,系統總結并首次在黨內法規中明確統戰工作的原則。修訂后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為新時代統戰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問:請介紹一下修訂后的《條例》最突出的特點是什么?
答:中國共產黨領導是統一戰線最鮮明的特征,堅持黨的領導是統一戰線最根本、最核心的問題。在新時代,必須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保證統一戰線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
這次《條例》修訂的突出特點是通篇貫穿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統一戰線工作的首要原則,明確了黨在統一戰線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地位,就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有關方面各負其責的大統戰工作格局作出專門規定。明確地方黨委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負主體責任,并強調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本部門統一戰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新增“統戰部門自身建設”一章,從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等方面對統戰干部隊伍建設提出要求,確保統戰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這些規定,強化了黨在同心圓中居于圓心的地位作用,進一步鞏固統一戰線“眾星拱月”的良好局面。
問:請介紹一下《條例》對統一戰線各領域工作作了哪些修訂?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對做好新時代統一戰線各領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據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對統戰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條例》對統一戰線各領域工作有關規定和具體表述作了完善。比如,在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型政黨制度,民主黨派是中國共產黨的好參謀、好幫手、好同事,無黨派人士是政治協商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參加政黨協商。在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中,強調要加強思想引導、支持發揮作用,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的領導。在民族工作中,強調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滿足各族群眾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各民族文化的傳承保護和創新交融,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在宗教工作中,強調要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堅持以“導”的態度對待宗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中,強調要全面貫徹信任、團結、服務、引導、教育的方針,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在港澳臺統戰工作中,強調要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廣泛團結臺灣同胞,發展壯大愛國統一力量,反對“臺獨”分裂活動,不斷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同時,增加了“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一章,強調要堅持信任尊重、團結引導、組織起來、發揮作用的思路,發揮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重要作用;增加了“海外統一戰線工作和僑務工作”一章,強調要致力于維護和促進中國統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問:《條例》對規范統一戰線工作職責、機構設置和干部配備有哪些新規定?
答:統一戰線工作是全黨的工作,必須全黨重視,大家共同來做。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精神,結合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形勢任務的新變化新要求,《條例》對地方黨委統一戰線工作職責、各級黨委統戰部職責、統戰干部配備等作了修訂和完善。
《條例》規定了黨委的主要職責,強調地方黨委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負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了地方黨委在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做好統戰工作、加強基層統一戰線工作、健全領導干部與黨外代表人士聯誼交友制度等方面的職責,并對其他具體職責作了調整和完善?!稐l例》還規定了其他部門、單位的黨組(黨委)參照黨委職責履行相應統一戰線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以及各級黨的機關工委依照授權,加強對黨和國家機關統一戰線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的職責。
統戰部是黨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黨委在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稐l例》對各級統戰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歸納、梳理和完善,使統戰部門的職責任務更加全面、清晰。
《條例》除規定黨中央以及地方黨委設置統戰部,根據近年來基層統戰工作任務明顯增多、職責明顯加強的實際情況,明確規定“鄉(鎮、街道)黨組織應當有人員負責統一戰線工作,其中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明確專人負責”,規定“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黨委設置統一戰線工作機構,其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黨委應當明確相應機構負責統一戰線工作”。此外,《條例》對統戰工作任務重的其他單位也作出兜底性規定,要求“明確相關機構負責統一戰線工作”。
問:請談談如何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黨中央在印發《條例》的通知中,對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做好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準確學習領會黨的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提高各級黨組織和各級領導干部的統戰意識,確?!稐l例》各項規定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一要扎實抓好學習培訓和宣講解讀,把《條例》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教學內容,運用各類宣傳載體特別是新媒體平臺加大《條例》宣傳解讀,使黨員干部全面準確掌握《條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切實把《條例》作為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總規范和總遵循。二要細化實化工作舉措,對于《條例》規定的原則性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舉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細化實化方案;對于一些具體規定,尤其是硬性規定,必須明確責任、確保落實。三要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逐條逐項對照《條例》規定,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推動解決長期制約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統一戰線工作開展的重點難點問題,不斷推動統一戰線工作高質量發展。四要切實強化督促檢查,嚴格按照《條例》對監督檢查和問責等作出的專門規定,把《條例》執行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內容,納入監督執紀問責和巡視巡察范圍,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堅決維護黨內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最新統一戰線工作條例黨課講稿范文五
2014年我鄉的統一戰線工作,在縣委統部的指導下和鄉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全會精神、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緊緊圍繞鄉黨委、政府的發展思路和工作安排,貫徹落實《關于切實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意見》和縣委統一戰線工作精神,認真的開展了各項工作。現將一年的工作總結如下,并對下年工作做幾點意見。
(一)加強領導,提高統戰工作水平。一是加強對統戰工作的領導。鄉黨委成立了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人員組成了辦公室,負責抓好日常工作。把統戰工作納入鄉黨政主要領導的實績考核內容,在鄉黨建工作會議上作總體部署。在開展學習時,認真傳達了全縣統戰會議精神,總結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務。同時,根據鄉黨委、鄉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上級統戰部門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做到工作心中有數,有的放矢。總結階段性工作情況,探討下階段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狠抓自身建設。認真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統戰工作。按照縣委的統一部署,廣泛開展學習動員,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聯系自身實際,深入查找存在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全力保證整改效果。
(二)圍繞經濟建設中心,為社會發展提供力量支持重視發揮統一戰線的作用,從服務三農和重視教育問題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為鄉黨委、鄉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充分發揮統一戰線優勢,努力服務社會。
(三)貫徹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四)加快民族村經濟發展,穩步推進少數民族工作。認真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積極促進經濟發展,民族團結。一是加強調研。深入少數民族村調研,全面掌握少數民族社會經濟發展情況。二是積極幫助少數民族村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2014年,我鄉統一戰線工作要以十七大會議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為**鄉社會經濟、政治、社會協調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是加強統戰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
2是認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3是進一步做好非公經濟代表人士工作,促進我鄉非公經濟健康向上發展;4是積極完成縣委、政府及統戰部門交辦的任務。
中共**鄉委員會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