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中央空調合同簡單匯總篇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范圍:竹溪縣供電局中央空調設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
二、工程要求:按照甲方與業主簽定的中央空調合同的安裝要求,按照確定的設計方案將中央空調以及末端等系統配置安裝到位。
三、工程造價及費用支付:
1、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以上價格不包含主機基礎,主機電源,主管道的鋼架的使用費。
2、本協議簽定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全款,乙方進場施工。
3、乙方銀行賬戶:
四、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工期進度施工,若因工期逾期交工造成甲方損失,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對每批安裝材料均由甲方技術人員抽查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且由此帶來的工程延誤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必須按照安裝規范以及工藝要求施工,對安裝過程中的安裝質量和工藝,甲方技術人員有權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整改并自行承擔一切誤工等損失。
五、設備及工程報價一覽表
六、售后承諾
1、系統保修:安裝工程保修期為2年,保修起始時間為工程完工驗收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內因安裝質量導致故障,由乙方免費維修。若因甲方操作不當或設備運行環境導致的故障,乙方不承擔免費維修。保修期過后。甲、乙方可另行協商,維護事宜。
2、設備自出廠之日起保修2年,若因甲方操作不當或設備運行環境導致的故障,乙方不承擔免費維修。保修期過后。甲、乙方可另行協商,維護事宜。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
中央空調合同簡單匯總篇二
隨著社會的發展,空調從無到有,從以前的奢侈品到成為現在生活的必需品,逐漸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中央空調也進入了各大商場、超市、辦公樓等公共場所,中央空調維修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央空調維修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客戶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售后服務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一、維保主要設備
二、保養范圍:
1、 室外機、室內機、系統及控制部分;
2、 設備電器以空調設備主電源連接端子為界。。
三、保養內容:
1、 室外機控制器內容;
2、 室外機熱交換器清洗;
3、 室內機電腦板清潔;
4、 冷媒系統氣密性檢測;
5、 電器的絕緣性能安全性檢測;
6、 電源端子、壓縮機電器端子的松緊檢測;
7、 信號傳輸檢測;
8、 保溫層的修補;
9、 冷凝排水系統的檢測、清潔;室內機過濾網清洗;
10、 對系統進行全面調試。
四、雙方責任
1、 乙方責任
a、 定期派技術人員巡檢設備運行狀況;
b、 向甲方匯報設備運行狀況,排除可能存在的隱患;
c、 檢測時如存在隱患,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建議;
d、 乙方在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時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 甲方責任
a、 按照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b、 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和乙方的正確指導操作設備;
c、 提供維修保養的場所,協助提供適用的設備(必要時);
e、 及時落實乙方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f、 對在運行中出現的異?,F象應及時通知乙方前來維修;
g、 因供電原因出現的故障,不在乙方的維修范圍內;
六、其它約定
3、乙方不得在保養期間私自更改空調配件,造成空調不能正常使用,如果在保養之后一個月內出現因保養導致空調不能使用,甲方可以拒付余款,直至空調修復為止。
七、協議費用支付
本協議總保養費用計人民幣 叁仟陸佰元整 (小寫 3600.00 ) 。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年保養費的百分之五十,清洗工作結束之后一個月內支付余款。
八、違約條款
1、乙方有權因未收到應付款而終止服務;
2、甲方有權因乙方不信守本協議的承諾而拒付剩余的款項。
九、其它條款
1、 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屆滿后,雙方重新簽訂新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合同簽訂后,預付款到賬后兩天內開工
工期:管路維修20天,壓縮機更換5天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20天
第三條 維修內容
第四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額(大寫):壹拾萬元整(人民幣); :100000元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付合同款的30%作為開工預付款,壓縮機更換完畢三日內再付合同款的30%,工程完工合同后付合同款的30%,余款在合同滿一年付清。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要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合同簽字生效 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建設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了明確雙方在承保范圍內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河北唐山遷西李興莊
3、項目內容:
a、保溫材料及更換室外機組損壞部件的供貨(北京采購)
b、中央空調內水系統所有的輔助設備的檢修和制冷系統的檢修
4、工程造價:本工程總的造價為:
第二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2、安排專人協調乙方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設備非乙方原因的正常運轉,以便進行系統調試等工作。
乙方責任
2、乙方負責設備運輸和安裝中的安全和完整;
3、乙方負責施工中安全管理,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4、配合甲方對其他工種的協調工作;
5、乙方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和維修人員。
第三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了確保甲方工期和工程改造用的材料的質量乙方先期墊付合同款總額的95%即在北京購買材料和配件。一但乙方人員抵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應立即付給乙方先期墊付合同款總額的95%即 元,償還給乙方。所有改造工程系統完成后一年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剩余的5%,即 元( 叁仟元整)。
第四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根據甲方書面通知(甲方在開工前10天內通知乙方) 竣工日期:乙方人員抵達甲方施工現場接到甲方工程款后8天內完成。
第五條:工程實施
1、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設備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2、如需進行設計變更或者工程量的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作為合同補充文件,并相應調整工程費用。
第六條:保修期
保修期:工程驗收合格后中央空調系統保溫保修為一年,更換制冷配件保修3個月,保修期內由于設備和工程本身的質量造成的故障,乙方免費進行修理和更換。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甲方延誤付款時間,除其后果由甲方承擔外,并以該款總額的0.1‰支付甲方。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解決方式為:
1、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調節或仲裁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各方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中央空調合同簡單匯總篇三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承攬甲方商用空調整體工程的設備供給、設計、安裝、調試、維修工作。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 合同總額: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金額(小寫) 元整,(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三、 設備的驗收:甲方應于貨到當日內同乙方一起檢查貨物的規格、數量及完整情況,如發現損壞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更換或補充。
四、 設備的安裝及調試
1、 安裝前,乙方應有合理的施工組織安排和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
2、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或設計人員提供圖紙施工,若工程變更經甲方同意后進行。
3、 乙方安裝所必需的水、電、場地、與其它施工隊伍的配合等,需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 施工現場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應指派專人作為工地代表,負責聯系、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5、 乙方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和有關費用。
6、設備的調試由乙方負責,甲方應指派有關人員予以協調,并提供試機所需的水電等必要條件。
五、維修范圍及包修期
設備(格力主機)包修按廠家規定認真執行,在包修期內若因設備本身與設備安裝質量引起的原因,由乙方負責修理或更換設備零件,費用由乙方負責;若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事故,乙方負責排除,但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從設備正式啟用日起計18個月內為包修期。
六、甲方責任
1、 嚴格遵守合同所定付款方式,及時付款,若未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2、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主體施工方等之間的關系。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1) 提供施工用水、電及工具庫房。
2) 滿足乙方對施工現場的要求。
3) 協調好各工序間的交接。
4) 電源上線部分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將電源引到室內風盤旁邊。
5) 甲方負責與物業協商機組的所放位置。
6) 出風口、回風口的開口和恢復修補由乙方負責。
7) 設備進廠后由甲方詳細驗貨合格后,乙方開始施工,甲方現場指導施工。如發現設備損壞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更換或補充。
8) 外機到場由乙方吊裝,乙方協調。
七、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合格的空調設備并保證產品質量。
2、認真履行施工合同中所約定的條款,做到文明施工,如違章操作造成人員傷亡,責任由乙方承擔。
3、嚴格執行現行國家空調工程標準驗收規范。
4、認真執行公司售后服務政策,負責整機正常維護。
5、工程驗收后免費為甲方培訓中央空調操作管理人員一至兩名。
八、工程變更:如工程發生變更,甲、乙雙方互相提前書面通知,一同協商,雙方簽字生效,費用另計。追加的費用支付方式另行協商。
九、工程竣工
設備安裝完畢,甲方全面驗收,若發現設備損壞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更換或補充。需要達到國家標準,視為驗收全部合格。
十、付款方式與工期
2、 本合同工程安裝總價款為人民幣:
(1) 合同簽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
(2) 20xx年 月 日,甲方付乙方 元整(向廠家交款定室內機組,收款后開始施工室內部分)
(3) 20xx年 月 日,甲方付乙方 元整(向廠家交款提取室內,外機組,收款后開始施工室內 外部分)
(4)質量保證金 元,于空調正式啟用后一年內付清。
3、 乙方按照上述日期和進度計劃進行安裝,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每日按工程總價款千分之三進行賠付并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對執行合同發生意見分岐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雙方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二、免責條款: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天氣異常等)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免除乙方責任;由于甲方原因(如工程款撥付不及時、施工期間停水、停電、施工中增加項目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免除乙方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中央空調合同簡單匯總篇四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件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通訊地址:
第1條定義
(1)“項目”是指位于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于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筑面積”。
(3)“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2.1承租商鋪位于??????????????????????????????,商鋪的具體位置及范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廣告位、配套設施……
3.1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于商業經營活動。
3.2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
3.3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并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并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3.5甲方承諾并保證,承租商鋪符合甲方的租賃用途,不會因商鋪的經營性質等原因不能辦理經營餐飲業務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等情形。
承租商鋪通過消防部門的相關驗收,能夠用于乙方經營餐飲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
4.1商鋪租賃期限為15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年月日,從交付日起至年月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
5.1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2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后,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戶銀行:
開戶名:
賬號:
5.5乙方匯入每筆租金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稅費。
6.1物業管理費
(1)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裝修期屆滿后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
(2)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后各期物業管理費應于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執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5)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乙方應于免租期屆滿后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于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并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7.1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于乙方承租商鋪【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于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后,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沖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沖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沖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后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余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8.1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承租商鋪交付日前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
8.3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于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后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范并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后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9.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
9.3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則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10.1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年月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和批準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后,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準后,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1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點分至晚上點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嘩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戶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志、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12.2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墻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并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戶、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墻,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臺、露臺(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筑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13.1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并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后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對于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關的墻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甲方應當對商鋪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的適租狀態。
14.6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注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5.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于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墻、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占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戶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并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并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銷。
16.3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系轉移手續。
17.1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準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本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后,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承租商鋪的返還
(1)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后【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并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并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采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2)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遲延開業經營的。
18.5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6)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蕩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后果減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應當于其開業(含試營業)后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并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復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后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采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3.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準新名稱后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24.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后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二:
交房標準
中央空調合同簡單匯總篇五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
1.1 所租賃場地位于 底店的部分場地(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 1.3 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設施
1.3.1 租賃場地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 屬于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帶走;
(3) 屬于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場地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布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范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租賃場地用于經營 ;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租賃場地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占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收取上述費用;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租賃場地修繕責任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1) 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5) 故意破壞租賃場地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戶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于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署: 甲 方: 授權代表
人: 乙 方: 授權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