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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一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省市縣地方稅務工作會議為行動指南,通過學習培訓、結對幫帶、實踐鍛煉和開展各種文體活動,努力建設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業務上不斷創新、能力上全面鍛煉、形象上更加優秀”的應用型、復合型青年干部隊伍,為地稅事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一)強化學習培訓,提高青年干部綜合素質
一是搭建學習平臺。以市局三峽稅校為平臺,按照市局要求落實好“一日一題、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強化業務學習。堅持以崗位需求為導向、以專業化培訓為重點,要求全體青年干部必須報名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督促青年干部加強業務學習。三是抓好選派培訓。有計劃、有重點地選派青年干部參加省、市局及縣委、縣政府舉辦的各類培訓,使青年干部獲得更多的機會汲取新鮮知識。四是組織集中學習。鑒于青年干部所學專業及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加強青年干部學習聯誼,進一步增強青年干部的溝通與交流,互相啟發、互相促進、共同提高。五是舉辦“青年干部講堂”。由青年干部結合自身崗位實際上臺講解相關稅收法規、納稅服務及其它綜合知識,引導青年干部勤奮學習,打好理論功底。
(二)落實結對幫帶,營造青年干部成長環境
一是實行“一對一”幫帶。針對青年干部學歷層次高、工作經歷少、稅收業務知識缺乏的實際情況,在各科室確定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老同志”對青年干部進行“一幫一、一帶一”的幫帶,以結對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業務素質。二是定期談心談話。各幫帶老師要定期與幫帶對象進行談心談話,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學習工作情況,在生活上為他們解疑答惑、指點迷津,在學習上為他們指出薄弱環節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為他們詳細點撥、傳授經驗。三是年底集中座談。每年年底組織局領導班子成員、幫帶老師與青年干部進行集中座談,青年干部匯報一年來的思想工作情況與收獲,幫帶老師對幫帶對象進行點評,局領導班子成員針對其匯報、幫帶情況做出評價。
(三)注重實踐鍛煉,增強青年干部履職能力
一是加任務壓擔子。結合青年干部的專業特長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規性業務和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難度,敢于將一些急、難、險、重任務交給他們,使他們在承擔“超能力”的工作中激發挑戰意識和自身潛能,養成不怕失敗、敢于擔當、勇于創新的意識,從而迅速成長成為能夠獨當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組織青年干部外出與市、縣兄弟單位交流學習,學習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與做法。通過實地參觀、交流、討論相結合的方式,讓青年干部接受實地鍛煉,進一步開闊視野,活躍思維,加深友誼,激發銳意進取、奮發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謀稅事,加快發展的意識。三是進行革命傳統和意志磨練教育。利用“五四青年節”組織青年干部開展“學習革命傳統,弘揚‘五四’精神,加強作風建設”為主題的革命傳統教育活動。
(四)開展文體活動,激發青年干部隊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為主,協助組織開展全局第四屆趣味運動會,進一步激發青年干部的活力,樹立地稅部門朝氣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縣局書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類興趣小組平臺,在“三八”婦女節、“五四”青年節等節日期間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引導青年干部培養高雅文明的興趣愛好和生活情趣,展現積極向上、充滿活力的精神風貌。
通過循序漸進的教育培訓,分步驟、分階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論水平和實踐工作能力,著眼發揮青年干部的優勢,凝聚青年力量,激發青年干部工作熱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誠、工作上勤、作風上實、品行上正、業績上優的高素質隊伍,推動地稅實現科學發展。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二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開創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生動局面”和“全黨都要關注青年、關心青年、關愛青年”的戰略要求,緊密結合國稅干部隊伍建設和稅收事業發展需要,以培養建立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業績突出、勤政廉潔的青年干部隊伍為目標,通過市縣兩級聯動、組織引導、統籌規劃和分步實施,激發青年干部內生動力,全面提升青年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揚州市國家稅務局系統35周歲以下青年干部。
(一)堅持德才兼備和一專多能相結合原則。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按照“一專多能、適應性強”的要求,努力培養綜合素質優、業務能力強、管理水平高的復合型人才。
(二)堅持組織培養和自我加壓相結合原則。各單位既要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開展培養活動,也要要求青年干部明確目標,制定個人規劃,自我加壓,自覺提高。
(三)堅持學習提高和崗位實踐相結合原則。要堅持學用結合、學以致用的原則,讓青年干部多崗位實踐,鼓勵青年干部到條件艱苦、任務繁重、挑戰較大的崗位進行實踐鍛煉,培養他們的意志品質、心理素質和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
(四)堅持組織管理和自主管理相結合原則。各單位要通過嚴格規范的組織管理,增強青年干部組織紀律性。同時,充分發揮其思想活躍、工作熱情高的特點,引導其自我約束、自主管理。
(五)堅持崗位成才和有為有位相結合原則。要堅持在一線崗位中發現人才、使用人才、選拔人才的用人導向,引導青年干部樹立“有為才有位”“有位應有為”的職業發展取向。
(一)堅持全面發展理念,建設學習型團隊
1、學習目標。青年干部應當制定《個人學習規劃》,確定短期和長期的學習目標。35歲以下青年干部自取得相應資格起兩年內通過專業等級考試、會計資格證書;適應總局選拔領軍人才的要求,努力取得碩士學位和相當于大學英語六級水平的英語等級;積極取得市局以上能手稱號和“三師”資格,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在青年干部中“三師”比例達到20%。
2、學習形式。以“青年學堂”為載體,通過集中培訓、個人自學、網絡授課等方式,多層次多角度地開展學習培訓。市局每年舉辦一期青年干部更新知識培訓班。各縣(市、區)局也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集中學習培訓,并鼓勵青年干部走上講臺,自主授課、評課。結合學習規劃,青年干部每年要制定自學計劃,一般每年不少于300學時,并撰寫不少于2萬字的學習筆記。
3、學習內容。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堅持日常政治理論學習制度,深入學習、全面理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涵和要求,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科學發展觀等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青年干部頭腦,牢固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黨情國情教育和形勢政策教育。扎實開展業務學習,系統開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稅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等相關業務,以及計算機、外語、法律等相關知識的學習,加強業務操作技能的練習。根據形勢需要、崗位要求和干部個性特征,不斷創新學習內容,持續提高青年干部稅收知識、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完善崗位鍛煉機制,激勵立崗成才
有計劃地安排青年干部進行輪崗交流,接受多崗位鍛煉,通過早壓擔子、多壓擔子、壓重擔子,培養青年干部獨立處理問題、解決矛盾的能力和實踐創新的能力。
1、做好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傳幫帶”。為促進新錄用公務員盡快轉變角色,成為合格公務員,早日熟悉稅收工作,掌握基礎稅收知識和基本工作技能,市局探索建立三項制度:一是工前軍訓制度。在上崗前,市局組織新錄用公務員到軍營軍訓,加強其國防意識、規范意識、責任意識、紀律意識,培養其不怕吃苦、勇于擔當的精神;二是職業指導員制度。各單位要為新錄用公務員明確綜合素質高的干部作為職業指導員,從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方面全方位地關心指導,加快促進其健康成長,新錄用公務員要制定職業規劃,明確方向和目標,主動請教,及時匯報,仔細揣摩,取長補短,加快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三是輪崗實習制度。利用一年試用期的時間,對新錄用公務員不定崗,除參加省局組織的初任培訓外,分階段安排他們在辦稅服務廳、稅源專業化管理崗等多個崗位和到大企業或稅務師、會計師事務所實習。市局將對每個階段的實習情況進行測試,檢驗實習效果,并結合試用期滿考核,進行綜合評議,評選出“優秀新任公務員”。
2、有計劃地開展定崗鍛煉。市、縣兩級國稅局應根據事業發展需求,有計劃地安排青年干部到合適崗位實踐鍛煉。鼓勵青年干部立足崗位建功立業,引導他們把個人的職業愿景融合到組織目標之中,在國稅事業的發展中實現自身價值。要用好用活公務員獎勵政策,引導青年干部樹立“小崗位大作為”的觀念,求真務實、腳踏實地,在本職崗位上做出成績。要探索健全青年干部定崗鍛煉雙向選擇機制,明確青年干部定崗鍛煉的方式、條件、對象和培養目標,鼓勵青年干部立足崗位,開展“我為國稅獻一策”等活動,鼓勵青年干部積極參加稅收工作調研,探討并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每年至少完成一篇稅收調研文章,并爭取在市局以上刊物發表。
3、積極培養使用青年干部。加大培養使用優秀青年干部力度,鼓勵青年干部在基層鍛煉成長。完善人才庫建設工作,對符合各類人才庫條件的青年干部要及時選拔入庫,發揮其專門人才作用,并放在匹配的崗位上工作;建立健全遴選制度,從基層公開選拔優秀青年干部充實到機關或重要崗位工作;鼓勵青年干部參加領導職務的競爭選拔,完善競爭方式,在職數安排和資格設置上為他們脫穎而出創造條件。市、縣兩級國稅局在選拔領導干部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一定職數在35歲以下青年干部中定向選拔。全系統要努力形成青年人才在基層鍛煉培養、優秀干部從一線選拔使用的良好格局。
(三)建立活動交流平臺,促進共同提高
1.成立青年干部鍛煉成長團隊。市局成立青年干部鍛煉成長團隊,各縣(市、區)局成立相應組織,建立統一領導、上下聯動的組織管理體系。
2.建立網絡交流互動平臺。市局在揚州國稅內網設置“青春稅苑”版塊,開辟好書推薦、培養動態、學習之友、職業規劃、青春風采、意見建議等欄目供大家交流互動,各單位要積極組織供稿,共同維護促進平臺健康發展。
3、開展學習交流活動。青年干部按所在崗位,分業務類別成立學習小組,加強學習交流,互幫互學,每年適時組織經驗交流、業務研討、成果展示等活動。加強與各界青年的交流,積極與大學生村官、青年企業家、法院、檢察院青年干部等交流聯誼,增進友誼、互促互進。
4、開展能力競賽活動。為樹立全系統青年干部勤于學習、勇爭一流的進取意識,營造青年干部成長的良好氛圍,市局將每2年組織一次“青年能手競賽活動”,采取全體青年干部個人預賽、各單位組隊進行復賽和決賽的形式,分別以閉卷筆試、實戰操作和答辯對抗等方式,以稅收業務知識、行政綜合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為主要競賽內容,綜合考評各單位青年團隊及個人的專業知識、實踐運用、語言表達、協作應變能力,評選出“最佳團隊”和“十佳青年能手”。
(四)加強職業素質養成,樹立良好形象
1.加強職業素質養成。組織開展各類主題實踐活動,培育“熱愛稅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文明辦稅、誠信服務”的職業道德;規范日常執法行為,教育青年干部樹立為國聚財盡職盡責,執法為民恪盡職守的責任意識;加強文化熏陶,引導青年干部建立誠信友愛、和睦互助、寬容合作、團結拼搏的人際關系;深入開展黨紀政紀法紀和廉政教育,營造嚴守紀律、恪盡職守、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風尚。
2.樹立服務發展理念。教育青年干部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納稅服務是核心業務之一的理念,積極組織青年干部開展稅企和諧共建活動,提供稅收志愿者服務,為創造和諧的稅收環境貢獻力量。
3.開展奉獻社會活動。市局機關和各縣(市、區)局要建立一支人員穩定、樂于奉獻、熱心服務的青年志愿者團隊,積極參與創建實踐活動。以服務社會、奉獻愛心為宗旨,號召青年干部開展扶貧濟困等社會公益活動,增強青年干部的社會責任感。
(一)提高思想認識,重視培養工作
???加強青年干部的培養是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途徑,是為國稅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人才保證的現實需要。各單位務必充分認識培養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加強培養工作,努力為他們的成長創造條件。廣大青年干部應當服從組織安排,自覺地加強學習和實踐鍛煉,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養、道德品質和工作能力,立志崗位成才,崗位建功,實現個人職業與國稅事業的共同發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培養合力
市、縣兩級黨組要全面加強對青年干部培養工作的領導。人事和教育部門作為主管部門,要統籌規劃,精心組織,相互配合,確保培養任務的落實和目標的實現。各單位、各部門要引導廣大稅務干部發揮傳幫帶精神,關心青年干部成長,凝聚共同愿景,延續傳承發展,形成培養合力;要加強與青年干部交流,聽取意見和建議,掌握其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方面情況;要切實想辦法解決青年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難,為其創造一個安定、和諧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增強他們的組織認同感和歸屬感;要積極開展適合青年干部成長的文化體育活動,增強他們的團隊協作意識和能力。
(三)建立考核制度,體現激勵效應
加強市縣兩級的整體聯動,將培養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促進各單位進一步抓好落實。各縣(市、區)局應建立健全培養工作的運行機制、保障機制、競爭機制和考核機制,并加強對學習鍛煉情況考核結果的運用,及時發掘并表彰培養活動中涌現的先進典型。青年干部在公務員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匯報一年來學習鍛煉的內容和收獲,負責考核的單位和部門要將青年干部學習鍛煉的態度、表現和成果列入考核內容。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三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升全系統整體依法行政水平及執法質量,根據《揚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年干部培養工作實施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練運用財經、稅收、會計、審計及其他涉稅相關法律法規,準確處理本系統內復雜行政法制事務的專家型、復合型的專門技術人員。
第三條法制人才選拔是指對系統內擁有財經、稅收、會計、法律等一般知識的人員,經過個人申請、組織篩選等程序,將其確定為法制人才培養對象(法制學員)的活動。
第四條法制人才培養是指對系統內擁有財經、稅收、會計等一般知識的人員通過專門的法律知識培訓或對擁有法律類一般知識的人員通過專門的財經、稅收、會計知識培訓,使其成為專家型、復合型專業人才的培訓活動。
第五條法制人才培養旨在利用高校優質理論資源、本地區社會實踐資源及本系統內優質實務資源,努力培養一支具有宏觀視野、綜合執法能力、應對復雜法務事項和創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復合型專業人才隊伍。
第二章法制學員選拔條件及名額分配
第六條法制學員選拔面向揚州市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及市直各單位,各地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條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市局人事處、教育處、法規處聯合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第七條法制學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2)專業類型或學習經歷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3)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經單位特別推薦的優秀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
第八條法制學員名額計劃為50名左右,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各6名,市直單位各2名,機關處(室)3名。
第三章課程設計及學制安排
第九條課程設計按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以適應稅收法制工作實際為統領,分為專業理論及實務兩方面。
理論課程從國家規定的稅務碩士課程、法律碩士課程、國家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課程、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課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課程中選取;實踐課程按本系統征管、稽查、評估、案件審理、執法督察、行政復議(應訴)等業務需求設置。
第十條學制為三年,學習形式采用集中授課、實踐課程老師指導實踐與法制學員自學相結合,學員提前完成相應學分且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畢(結)業條件的可申請提前畢(結業)。
第四章導師組成及人才培養
聘請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和本系統內樂于從教、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及在業務上被社會(群眾)公認的人員擔任實踐課程導師。
法制學員應按自己的研究旨趣從理論導師庫中自主選取論文指導老師,被選導師應認真指導學員完成相關學業,一名導師原則上不得指導超過三名法制學員,市局可根據情況進行適當調劑。
實踐類導師由市局統一分配。
第十二條人才培養按照“缺什么、學什么”的原則,結合學員錄取時所適用的錄取條件,采取分類、分級管理。市局人事處、教育處、法規處將分別與學員協商制定適合其自身發展的“三年培養方案”。
第十三條分類管理按下列方法進行:
對已經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注冊稅務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學員,重點指導其學習跨專業的尚未取得的執業資格考試課程,以獲取相應資格證書,同時指導其撰寫稅收科研論文,以提升全系統稅收科研站位。
對已經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注冊稅務師資格的學員,重點指導其學習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考試課程,以獲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參加法律碩士入學考試,獲取法律碩士學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對已經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的學員,重點指導其學習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課程,以獲取相應資格證書,或參加法律碩士入學考試,獲取法律碩士學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對未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注冊稅務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的學員,重點指導其學習相關資格考試課程,以獲取相應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分級管理按下列方法進行:
已經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注冊稅務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的學員,如報考法律碩士研究生的,需定向報考揚州大學,以便于學員通過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后集中辦學及與揚州大學聯合辦學。
上述未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學員,仍與其他學員一起按本法第十二條制定的“三年培養方案”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學員取得研究生畢業證書、法律碩士學位或考取注冊會計師資格、注冊稅務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資格)的,按市局有關獎勵規定申請獎勵。
第十六條所有分類、分級培養的學員均需完成實踐類導師所制定的實習計劃方可畢(結)業。
第五章培訓經費及場所
第十七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及本局相關規定支出并納入本局教育經費預算。
第十八條理論課程培訓場所以本市系統內場所為主,必要時可按課程要求到省內高校或江蘇省稅務干部培訓學校集中培訓。
實踐課程一般安排在實踐導師所在單位進行。
第六章法制學員畢(結)業條件及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法制學員畢(結)業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2)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發表一篇學術論文;
(3)完成一篇不少于兩萬字的畢(結)業論文并通過導師組答辯;
(4)其他考核。
第二十條法制學員所在單位應積極支持學員參加國家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市局將組織報考學員進行適當的考前集中培訓。
已經取得注冊稅務師資格試、注冊會計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的學員,鼓勵其對稅收、會計、法律前沿問題進行研究并撰寫科研論文。
第二十一條法制學員畢(結)業后,由揚州市國家稅務局頒發《揚州市國家稅務局法制專業人才》證書并編入市局《法制人才庫》或《執法督察人才庫》,學員所在單位應發揮其所學之長,優先安排適當工作崗位。
第二十二條市局在學員畢(結)業后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的后續集中學習或各種形式的理論與實務研討,學習內容為涉稅理論與實務前沿問題,并鼓勵其撰寫相關涉稅科研論文,學習形式為聘請涉稅領域知名學者、實務精英或本系統內優秀人才進行專題講座。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法制學員參加培訓前,應與所在單位簽訂《法制專業人才培養協議書》。第二十四條揚州市國稅局政策人事處、教育處、法規處共同負責全市系統法制人才的選拔、培養與管理工作,班級日常管理由本局政策法規處牽頭負責,人事處、教育處協助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四
為認真落實省局提出的“人才強稅”戰略,促進青年干部健康成長,提高青年干部適應地稅發展需要的能力,進一步推進青年干部培養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營造有利于青年干部健康成長和優秀青年干部脫穎而出的機制和環境,結合我局青年干部現狀和工作實際,特制定青年干部幫帶培養方案。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省市縣地方稅務工作會議為行動指南,通過學習培訓、結對幫帶、實踐鍛煉和開展各種文體活動,努力建設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業務上不斷創新、能力上全面鍛煉、形象上更加優秀”的應用型、復合型青年干部隊伍,為地稅事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一)強化學習培訓,提高青年干部綜合素質
一是搭建學習平臺。以市局三峽稅校為平臺,按照市局要求落實好“一日一題、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強化業務學習。堅持以崗位需求為導向、以專業化培訓為重點,要求全體青年干部必須報名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督促青年干部加強業務學習。三是抓好選派培訓。有計劃、有重點地選派青年干部參加省、市局及縣委、縣政府舉辦的各類培訓,使青年干部獲得更多的機會汲取新鮮知識。四是組織集中學習。鑒于青年干部所學專業及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加強青年干部學習聯誼,進一步增強青年干部的溝通與交流,互相啟發、互相促進、共同提高。五是舉辦“青年干部講堂”。由青年干部結合自身崗位實際上臺講解相關稅收法規、納稅服務及其它綜合知識,引導青年干部勤奮學習,打好理論功底。
(二)落實結對幫帶,營造青年干部成長環境
一是實行“一對一”幫帶。針對青年干部學歷層次高、工作經歷少、稅收業務知識缺乏的實際情況,在各科室確定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老同志”對青年干部進行“一幫一、一帶一”的幫帶,以結對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業務素質。二是定期談心談話。各幫帶老師要定期與幫帶對象進行談心談話,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學習工作情況,在生活上為他們解疑答惑、指點迷津,在學習上為他們指出薄弱環節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為他們詳細點撥、傳授經驗。三是年底集中座談。每年年底組織局領導班子成員、幫帶老師與青年干部進行集中座談,青年干部匯報一年來的思想工作情況與收獲,幫帶老師對幫帶對象進行點評,局領導班子成員針對其匯報、幫帶情況做出評價。
(三)注重實踐鍛煉,增強青年干部履職能力
一是加任務壓擔子。結合青年干部的專業特長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規性業務和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難度,敢于將一些急、難、險、重任務交給他們,使他們在承擔“超能力”的工作中激發挑戰意識和自身潛能,養成不怕失敗、敢于擔當、勇于創新的意識,從而迅速成長成為能夠獨當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組織青年干部外出與市、縣兄弟單位交流學習,學習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與做法。通過實地參觀、交流、討論相結合的方式,讓青年干部接受實地鍛煉,進一步開闊視野,活躍思維,加深友誼,激發銳意進取、奮發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謀稅事,加快發展的意識。三是進行革命傳統和意志磨練教育。利用“五四青年節”組織青年干部開展“學習革命傳統,弘揚‘五四’精神,加強作風建設”為主題的革命傳統教育活動。
(四)開展文體活動,激發青年干部隊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為主,協助組織開展全局第四屆趣味運動會,進一步激發青年干部的活力,樹立地稅部門朝氣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縣局書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類興趣小組平臺,在“三八”婦女節、“五四”青年節等節日期間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引導青年干部培養高雅文明的興趣愛好和生活情趣,展現積極向上、充滿活力的精神風貌。
通過循序漸進的教育培訓,分步驟、分階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論水平和實踐工作能力,著眼發揮青年干部的優勢,凝聚青年力量,激發青年干部工作熱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誠、工作上勤、作風上實、品行上正、業績上優的高素質隊伍,推動地稅實現科學發展。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五
堅持“內培為主外培為輔”的培養原則并采取“內外部輪訓”的方式進行滾動培養。
具備針對公司戰略規劃體系、經濟運行體系和預算考核體系的綜合管理素質和能力,具有自我學習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人才。
1、部門定崗帶教
對于新進部門一年內的員工,進行部門內部定崗,指定帶教師傅,帶教師傅需為部門正、副職或具有兩年部門工作經驗的高級主管,安排其專職負責部門具體某項或某一類工作職責,每季度對帶教對象進行部門內部評價,進行階段性評價和明確下階段工作改進方向。
2、內部崗位輪換
員工在部門任職滿一年,且定崗帶教達到預期效果,可通過多崗鍛煉進行培養,開拓人才培養機制。通過內部的崗位輪換,使其全面了解、熟悉部門職責及運轉方式,開拓視野,鍛煉多方面能力與經驗,盡快培養員工成長為部門的多面手、全能工以及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同時可以避免員工在同一崗位工作時間過長工作思路受限,工作視野過窄,甚至產生“惰性疲勞”。內部輪崗時間原則上每個輪崗崗位不少于半年,可根據輪崗情況進行隨機調整。每半年對輪崗對象進行部門內部評價,進行階段性評價和明確下階段工作改進方向。
3、外派鍛煉
外派鍛煉包括公司本部其他部門輪崗和公司項目掛職鍛煉,根據培養需要可將中層干部擬培養對象安排到公司其他部門或項目(總)部相應崗位上掛職,掛職鍛煉的崗位編制為臨時編制,僅用于培養人才,不作為公司正式的編制。掛職時間根據培養計劃和能力發展需要調整,使其積累工作經驗,拓展工作思路,提升綜合素質。以外派時間為周期對外派鍛煉對象進行綜合評價,進行階段性綜合評價和明確下階段工作改進方向。
1、擬培養中層干部人才在培養過程中或培養結束后,根據部門的人才配置需要,經考核合格,成為空缺崗位聘任的首要人選。
2、擬培養中層干部人才實行滾動培養,有以下情況者,從后備中層干部人才庫中淘汰:(1)培訓及輪崗綜合評價不合格;(2)崗位績效考核不合格;(3)有重大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