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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補貼申請后多長時間到賬篇一
根據國家規定,高溫補貼發放的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的時間,
判斷是否屬高溫津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后者一般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里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津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津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廣東高溫補貼標準
目前,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未按照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如何維權?《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就業補貼申請后多長時間到賬篇二
尊敬的人事部領導:
首先我要感謝貴公司能夠給我提供這樣一個非常好的工作機會,貴公司對我的賞識我非常的感謝。但是,本人由于以下幾點原因導致我無法為貴公司效力,我深表遺憾。
一、我經過長達幾個月時間的考慮,我認為我對與碳纖維的興趣不大,我認為我無法對這份工作產生足夠大的興趣。當初選擇恒神,也大多很崇拜錢總的果敢,選擇上面過于急躁,當我冷靜下來,發現自己可能并不適合這份工作。
二、因為我與家人的協商過程,當時我一意孤行,并沒有過多的考慮過末年父母的感受,對于新單位離家鄉會近點,對他們來說,這一小步意味著更多。我覺得一個人踏實熱心的工作,不僅是對自己的責任,更是對公司的尊重與誠意,然而我現在并不能一心一意,所以我本著對雙方負責任的態度,提出此申請。
三、經過大學學習,以及我對于自我的認識,我認為我更適合到更有挑戰性的地方去工作,新單位這方面更有挑戰性,我給貴公司帶來的麻煩與損傷,在這里,我真誠的表示歉意,我因此也付出了相當的違約金賠償,雖然不能給貴公司帶來實質性的補償,希望我的真誠的歉意能夠給貴公司撫慰。
四、經過我自身的體會,我認為我對公司的企業文化認識是有偏差的,我是一個很隨便的人,而公司是有嚴格的規章約束的,我無法適應恒神這種嚴格的約束。
我知道就業協議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一定要認真對待。前后一旦違約,無論對于學校還是公司都會造成巨大的傷害。我對此向貴公司深表歉意,希望貴公司同意我的解約申請,讓我能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
因為我們之前共同約定過違約金,我會嚴格按照約定的內容,向公司交付違約金,希望能夠彌補公司對我招聘的損失。如上面提到的那樣,雖然違約金不能給貴公司帶來實質性的補償,我也為我的誠信付出了代價,為不能為恒神工作,我懷著遺憾的心,這也是對于我自己的損失,愿貴公司原諒我,也尊重我的選擇。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日
就業補貼申請后多長時間到賬篇三
敬愛的學校領導:
本人是__6級__班學生__,因家庭經濟困難,特申請求職補貼。
我來自__的一個偏僻農村。是一個生活簡單中小城市,本來父母都憑讀書跳出農門,在棉紡行業兩個國有大中型企業工作多年。但國有體制改革不穩定的幾年中,母親因企業倒閉幾度調換工作,最后才得以在一家也不甚景氣的國企辦理內退,保證__到__元退休工資(有時拖欠不能按時發放)。而父親雖也曾從技術員干起直至成為一個眾所稱贊的廠內領導,但清廉如他不喝酒不抽煙不打牌我們家也一直積蓄單薄。去年無力扭轉企業由來已久的不良資產與負債,他也只能投入了失業大軍。此后雖也有外出務,但收入很不穩定。此時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不到半年前,母親生病,醫生建議靜養并且長期服用藥物,每月藥費在__元以上。父親也只得辭工回家,暫時照顧,準備等她情況好一些再尋找工作。
在校期間:我始終以“奉獻學院,服務同學”為宗旨,真正做到為同學服務,代表同學們行使合法權益,為校園建設盡心盡力,工作中大膽創新,銳意進取,虛心向別人學習,做到有錯就改,有好的意見就接受,同時堅持自己的原則;在學生利益的面前,我堅持以學校、大多數同學的利益為重,決不以公謀私。在班級,積極參與院里的各項活動。最終,我連續兩年被授予“優秀團干部”榮譽稱號,所在支部連續兩年被授予“校先進團支部”榮譽稱號。
如今,我即將畢業,正在外求職,花費難免多了些。因此希望能夠得到學院的補助,緩解一點就業經濟壓力。但如果有更需要的同學,請把補助留給他們,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x
____年__月__日
就業補貼申請后多長時間到賬篇四
今年高溫津貼將從6月1日起正式發放。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根據規定,廣東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對因事假、工傷等因素導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每人每天6.9元。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津貼發放由用人單位舉證
《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明確,對于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是對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特殊勞動消耗的補償,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但勞動者因事假、曠工、休假等未提供勞動的,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這為用人單位特殊情況下如何發放高溫津貼提供了依據。
若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實行特殊工時的高溫津貼又該如何發放?“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按其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折算發放高溫津貼;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這兩種特殊工時的高溫作業人員,則要按月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據悉,用人單位按月發放高溫津貼,須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不發高溫津貼最高罰1萬元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相關單位將面臨《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所規定的處罰,即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省人社廳提醒,高溫天氣將至,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白開水不能算作“清涼飲料”
根據上級部署,市人社局聯合市安監局、市衛計委、市總工會,于今年的7月1日至8月14日期間,在廣州地區開展用人單位高溫防暑降溫情況專項檢查行動。昨日上午,由市人社局副局長陳建龍帶隊檢查了廣州市海珠區新珠江蒸餾水有限公司和中鐵建工集團的廣州地鐵線網運營管理指揮中心項目工地。
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前期檢查中發現,不少農民工對高溫津貼了解甚少,普遍認為高溫津貼只是一項福利,可發可不發。對此該局作出了前述表示,并提醒除了發放高溫津貼,還應免費提供清涼飲料,“這也不是可發可不發的.,且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變相從勞動者報酬中扣取‘清涼飲料費’。普通白開水不能算作‘清涼飲料’”。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每年6月至10月為廣東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期。高溫津貼發放對象為兩類人群:一類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二類是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或者每人每天6.9元。上述規定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強制執行,而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則不強制要求。
就業補貼申請后多長時間到賬篇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1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全省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切實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推動農村衛生事業新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和省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大力改革全省鄉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落實和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和培養培訓等政策,強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監管。
堅持調結構、提素質、保穩定,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為農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夯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通過左右的努力,力爭使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的比例達到70%以上,建立完善鄉村醫生準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機制,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我省廣大農村群眾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
在全省范圍內基本實現緊密型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逐步實現村衛生站產權公有化、建設標準化、服務規范化、運行信息化。
全面開展家庭醫生契約式服務,深化全科醫學服務內涵,向農民群眾提供集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一體的個體健康管理,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工作任務
(一)明確鄉村醫生隊伍職責。
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衛生站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持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醫生,下同)主要負責向農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并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醫療衛生服務相關工作。
(二)合理配置鄉村醫生。
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每個村衛生站至少應有1名鄉村醫生執業。
服務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村衛生站,按1名鄉村衛生從業人員配備;服務人口在1500-3000人的村衛生站,按2名鄉村衛生從業人員配備;服務人口在3000人口以上的村衛生站,按3名鄉村衛生從業人員配備。
(三)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
在村衛生站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必須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具備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新進入村衛生站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配備的護士需取得護士執業資格。
村衛生站人才緊缺的農村地區,要重點妥善用好在我省正規招生的農村醫學專業中專畢業生。
在邊遠貧困地區,確實因無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造成空白村衛生站的地方,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以將立志于農村衛生事業的農村醫學專業正規中專學歷畢業生以勞動合同制聘入村衛生站,依法按規定程序注冊,發放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按規定程序聘入村衛生站的農村醫學專業中專畢業生,在鄉鎮衛生院團隊網格化管理和指導帶教下工作;邊遠地區也可以由返聘的鄉村醫生帶教,同時備考全國統一的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
農村醫學專業中專畢業生進入村衛生站以5年為期限,5年內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者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按規定予以解聘。
(四)規范鄉村醫生隊伍管理考核。
1.加強執業行為監管。
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執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促進合理用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規范財務收支管理。
村衛生站要按規定主動公開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項目及價格,并將藥品品種和購銷價格在村衛生站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
對已實行緊密型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站,由鄉鎮衛生院進行財務收支統一管理;對暫未實行緊密型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站,由鄉鎮衛生院指導其做好醫療業務收支記錄及資產登記等工作。
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財務管理專項制度,明確職責,加強監管,確保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站財務收支規范。
3.定期開展績效考核。
在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下,由鄉鎮衛生院定期對鄉村醫生開展考核。
考核內容包括鄉村醫生提供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質量及群眾滿意度,以及鄉村醫生學習培訓和醫德醫風等情況。
考核結果作為鄉村醫生執業再注冊和獲得財政補助的主要依據。
(五)優化鄉村醫生隊伍機構。
1.鼓勵學歷教育。
各地要按照《全國鄉村醫生教育規劃(—)》要求,切實加強鄉村醫生教育培養工作。
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衛生)院校(含中醫藥院校)接受醫學學歷教育,提高整體學歷層次。
鼓勵鄉村醫生參加國家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對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對于按規定參加學歷教育并取得醫學相應學歷的在崗鄉村醫生,各地財政可對其學費予以適當補助。
2.規范崗位培訓。
各地要依托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在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培訓、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執行規范培訓時,均應將鄉村醫生納入一并進行。
鄉村醫生每年接受免費培訓不少于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周。
各地可選派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優秀鄉村醫生到省、市家庭醫生服務培訓基地接受免費培訓。
鄉村醫生每3-5年免費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鄉鎮衛生院脫產進修,原則上進修時間累計不少于1個月。
鄉村醫生應學習中醫藥知識,運用中醫藥技能防治疾病。
(六)轉變鄉村醫生服務模式。
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由鄉村醫生和鄉鎮衛生院組成全科醫學團隊向農村居民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式服務。
家庭醫生年簽約服務費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共同負擔,有條件的地區財政可給予支持,具體標準和保障范圍由各地級以上市根據醫療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加大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力度,引導鄉村醫生為農民群眾提供個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務,并按規定給予合理定價,收取費用。
(七)保障鄉村醫生待遇。
1.規范鄉村醫生的人事管理。
各地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廣東省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標準》等相關規定,在現有編制控制數內,嚴格準入條件,落實在村衛生站工作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鄉村醫生的編制。
入編在崗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薪酬待遇。
對未納入編制管理的在崗鄉村醫生,由鄉鎮衛生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實行年度工資核算形式,并按規定參加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享受相應社保待遇。
2.建立健全鄉村醫生補償政策。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省財政繼續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村衛生站按照每個行政村每年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保證在村衛生站執業的鄉村醫生合理收入不降低。
各地可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償情況,采取專項補助方式對在村衛生站執業的鄉村醫生給予定額補償,具體補償政策由各地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訂。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提高對服務年限長和在偏遠、條件艱苦地區執業鄉村醫生的補助水平。
3.落實村衛生站多渠道補償政策。
將村衛生站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已開展簽約服務的村衛生站,對簽約服務對象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
未開展鄉村醫生和農村居民簽約服務的村衛生站執行一般診療費政策。
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站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在,各地要將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全部用于鄉村醫生;未來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應繼續重點向鄉村醫生傾斜,用于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對于實行勞動合同制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地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
(八)建立健全在崗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機制。
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管理的鄉村醫生,在村衛生站工作至退休年齡的',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享受相應待遇;未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管理、與鄉鎮衛生院建立勞動關系的鄉村醫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滿養老保險繼續繳費的鄉村醫生,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另行制訂相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
在村衛生站人員緊缺的經濟欠發達地區,確有需要的,村衛生站可按規定程序返聘業務素質強、工作認真負責、群眾口碑好、身體健康狀況好的60周歲以上鄉村醫生繼續執業5年。
對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不予繼續聘用。
(九)改善鄉村醫生工作條件和執業環境。
1.規范設置村衛生站。
原則上1個行政村設置1間村衛生站(鄉鎮衛生院所在地原則上不設村衛生站)。
人口少于1500人和服務半徑距離在3公里以內的行政村,可以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置村衛生站。
對超出設置數額的村衛生站,由各地結合實際建立完善逐步退出機制,并明確其退出后不再享受政府對村衛生站的各項財政及其人員補貼政策。
2.加強村衛生站建設。
從2015年起,力爭在3—4年內完成村衛生站規范化建設。
村衛生站房屋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服務人口增設服務面積。
基本醫療設備和醫保定點所需硬件一并考慮配齊,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標準進行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