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報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工程造價跟崗實習報告簡短一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四條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五條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第六條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咨詢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_________.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精選工程造價跟崗實習報告簡短二
項 目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地 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簽 訂 時 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 (以下簡稱為服務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 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托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而服務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采購合同等審核;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采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1.3 技術咨詢服務的進度安排:項目實施全過程。
1.4 根據工程進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咨詢報告,向委托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咨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并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系。
2.2 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3 服務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咨詢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2.4 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咨詢服務而給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并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于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3.1 本項目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為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 計取,
500—3000萬元按按7‰ 計取,3000—5000萬元按6‰ 計取,5000—10000萬元按4.5‰ 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 計取。
3.2 合同簽訂后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付清10%余款。
第四條 保密
4.1 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4.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4.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條 保證
5.1 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5.2 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范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托方滿意,委托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 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7.2 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
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人: 住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_
服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人: 住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精選工程造價跟崗實習報告簡短三
經過近2年的工作,我對今年的工作充滿信心,在這里我將對工程的理解程度以及對工程管理辦法進行自我闡述,首先作為一個項目經理,確定自己的地位,項目經理是業主與乙方共同利益的體現者,對工程進行綜合的動態的管理,項目經理應有的職責就是對工程進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三控制:對工期的控制、對質量的控制、對成本的控制。
二管理:合同的管理與信息的管理。
一協調:協調與業主之間的關系,以及與平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
下面就某一工程為例,以合同簽定的前提基礎上,對工程的動態管理進行說明,因施工項目的壽命周期可將施工項目分為以下5個階段:
(一)投標簽約階段
(二)施工準備階段
(三)施工階段
(四)驗收交工與結算階段
(五)售后服務階段
因投標簽約階段的工作由公司上層領導與技術部完成,故在此不做說明。
一、首先施工前準備階段:
1、對我方投標書進行透解性分析。
2、對我方所施工項目進行透徹了解。
3、建立規劃大綱:包括(1)工期計劃的制定(2)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3)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4、對施工項目設備進行技術交底,施工工序進行排列。
5、對所施工工程進行工程量以及我方所用工程附件費用進行預算。
6、施工隊伍的選擇,對工人的熟練程度進行調整。
7、對施工所用的材料進行匯總,以及到達施工現常
二、施工階段
施工階段就是對工程實施具體管理階段,施工階段也是花費時間最長,因此要面對時間帶來的變化要求對工程進行全方位動態的管理。
施工進度的控制:對以前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研究調整以及實施施工計劃。
施工進度控制方法主要是規劃、控制、協調。
1、規劃是指在施工項目實施的全部過程中進行施工,確定施工項目總進度控制目標和分進度控制目標,并編制其進度計劃。
2、控制是指在施工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中,進行施工實際進度與施工計劃進度的比較,出現偏差及時采取措施調整。
3、協調是指協調與施工進度有關的單位、部門、和工作隊之間的進度關系。
影響施工項目進度的因素:
1、有關單位的影響:最主要對有關單位作好協調工作,以達到我施工單位工程順利進行。作到甲方影響有簽證,平行施工單位影響有甲方認可。
2、施工條件的影響:在客觀條件影響下,使工期發生了偏差,需要及時與甲方溝通,取得甲方認可。
3、技術失誤:在技術交底過程中,要保持嚴肅、認真的態度,使工人對設備的基礎知識掌握程度達到100%。對各施工環節熟練掌握。
4、施工組織管理不利:在施工之前編制好施工計劃,主要對施工順序進行反復推敲。對施工管理制度進行制定。
5、意外事件的出現:當突發事件出現的時候,是避免不了的。這就要求在施工過程中要保持認真的態度。
作為項目經理要分析各種因素采取措施對工期進行動態的控制以保證工期。
二、質量的控制
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環節工作,抓好質量控制。
(一)事前質量控制
事前質量控制,指在正式施工前進行的質量控制,其控制重點是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且施工準備工作要貫穿于施工全過程中。
事前質量控制的內容:
1、技術準備:熟悉和審查項目的施工圖紙,掌握要點重點,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物質準備:包括施工材料、施工工具以及施工附材的準備。
3、織組準備:包括施工項目組織機構;集結施工隊伍,對施工隊伍進行入場教育。
4、施工現場準備:材料進場,技術交底工作進行,編制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二)事中質量控制
事中質量控制是指在施工過程進行的質量控制,事中質量控制的策略是全面控制施工過程其具體措施是:1、工序交接有檢查(抽查)。2、施工分項有方案。3、技術措施有交底。3、圖紙會審有記錄。4、設計變更有手續。5、質量處理有復查。6、質量文件有檔案。
(三)事后質量控制
事后質量控制是指在完成施工過程形成產品的質量控制。
1、組織調試運行。
2、準備驗收文件。
3、組織自檢和初步驗收。
影響施工項目質量的因素,有以下五大方面:
1、人,人是直接參與施工的組織者、指揮者與操作者,主要是擔負失誤,以至發生人為質量問題,這就是對參與施工人員的主要控制。
2、材料,材料的控制是指對原材料、設備以及附件的控制。主要是嚴格檢查驗收、正確合理地使用,管理臺帳,進行收、發、儲各環節的技術管理,避免混料和將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3、機械,機械的控制包括施工機械設備、工具的控制,正確使用、管理和保養好機械設備,建全制度,確保機械設備處于最佳使用狀態。
4、方法,方法的控制,包含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的控制。主要應切合工程實際,能解決施工難題。
5、環境,工程的環境很多,有工程技術環境,工程管理環境,勞動環境,作為項目經理應根據影響質量的環境,采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現場,應建立文明施工,文明生產環境,為確保質量創造良好的條件。
施工質量控制的原則:
1、堅持“質量每一,用戶至上”。
2、以人為核心。
3、以預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