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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一
日期:
編號:
制定:人力資源部
批準:總經理
目的(purpose):
為規范酒店培訓,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培訓成效,特制定本辦法:
政策與程序(policy&procedures):
1、 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管理統一的培訓項目及參與并參與督導各部門的內部培訓。各部門應把每月培訓計劃及培訓大綱與培訓內容提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人力資源部進行監督與統一管理。
2、 人力資源部將把有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培訓大綱與培訓內容提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各部門應根據培訓計劃及員工的排班情況安排并通知員工參加培訓。并把培訓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員工應按所安排的時間參加培訓。
3、 凡遲到、早退或不到者,人力資源部將比照《考勤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
4、 每次課程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將安排考評。
效果考評的形式為書面問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
崗位抽查指人力資源部就所講授的課程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書面考評,根據考評情況給予評分:
80分以上為優秀 60~80為中等 60分以下為不及格
5、 凡每次考評不及格者,降職一級。待重考合格后,回升員職位。
考評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6、 人力資源部將建立員工培訓檔案,級路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考評成績等。此培訓考評結果將作為評選優秀員工、員工晉升、調整工資等的依據。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二
每年崗位知識一般放在比較炎熱時培訓,往常培訓科目都是崗位知識,基本在室內培訓,忽視了在崗實踐培訓。今年7月份到北京為期五天學習,參觀了其它地方的培訓方法后,制定了比較全面的培訓計劃。
其中包括理論知識與實踐在崗培訓,總共14個科目,總體分為培訓內容、培訓目的.、效果評估。今年培訓只進行了10個科目,為期20課時,每個科目反復兩次培訓,從整體效果講,培訓的目的基本達到,而且各培訓導師講的比較全面,受訓人員積極性比較高,只有個別員工因事臨時請假,所有受訓員工基本上能把培訓內容運用到工作當中。
唯一的不足的地方就是員工把培訓內容細節不能堅持,時間長了就會淡忘,使培訓效果沒有持續下去。北京保安公司明年的培訓計劃:培訓時間安排在七、八、九月,制定周全的培訓計劃,把14個科目全部培訓,充分體現出培訓效果,而且反復講解、反復督促,使每位員工在崗位上能充分發揮技能水平,開展業務能力比拼,特別是加強新員工的學習和培訓。
隨著酒店會議區域和ktv迎來營業,明年準備把保密制度與發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培訓,是我們整體隊伍能充分、全面保衛酒店安全。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三
為使新員工在入職前對公司的企業文化有一個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態調整,盡快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為優秀員工需要具備的專業素質、責任感、職業信用、專業精神。特制定該管理規定。
二、培訓期間:。
新員工入職培訓期1個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脫崗培訓及后期的在崗指導培訓。人力資源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培訓日期。
三、培訓對象:。
公司所有新進員工。
四、培訓方式:。
1、脫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采用集中授課及討論、參觀的形式。
2、在崗培訓:由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已有的技能與工作崗位所要求的技能進行比較評估,找出差距,以確定該員工培訓方向,并指定專人實施培訓指導,人力資源部跟蹤監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導及一對一輔導形式。
五、培訓教材:。
員工手冊。
1、企業概況:公司歷史、現狀以及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經營理念、公司企業文化、未來前景、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范圍、人員結構、薪酬福利政策、培訓制度、歷年重大人事變動或獎懲情況介紹以及新員工關心的各類問題解答等。
2、員工手冊:公司規章制度、獎懲條例、行為規范等。
3、入職須知:入職程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4、財務制度:費用報銷程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以及辦公設備的申領使用。
5、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知識、設備安全知識及緊急事件處理等。
6、實地參觀:參觀公司各部門。
7、介紹交流:介紹公司高層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骨干與新員工認識并交流懇談。
8、在崗培訓:服務意識、崗位職責、業務知識與技能、業務流程、部門業務、周邊關系等。
七、培訓考核:。
培訓期考核分書面考核和應用考核兩部分,脫崗培訓以書面考核為主,在崗培訓以應用考核為主,各占考核總成績的50%。書面考核考題由各位授課教師提供,行政人事部統一印制考卷;應用考核通過觀察測試等手段考查受訓員工在實際工作中對培訓知識或技巧的應用及業績行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門的領導、同事及人力資源部共同鑒定。
八、效果評估:。
行政人事部通過與學員、培訓負責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書面調查表進行培訓后的跟蹤了解,逐步減少培訓方向和內容的偏差,改進培訓方式,以使培訓更加富有成效并達到預期目標。
九、培訓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據新入職員工的規模情況確定培訓時間并擬定培訓具體方案。
2、行政人事部負責與各相關部門協調,作好培訓全過程的組織管理工作,包括經費申請、人員協調組織、場地的安排布置、課程的調整及進度推進、培訓質量的監控保證以及培訓效果的考核評估等。
3、行政人事部負責在每期培訓結束當日對學員進行反饋調查,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反饋意見表,并根據學員意見七日內給出對該課程及授課教師的改進參考意見。
4、新員工集中脫產培訓結束后,分配至相關部門崗位接受在崗培訓,由各部門負責人指定指導人實施培訓并于培訓結束時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報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員工接受上崗培訓期間,應不定期派專人實施跟蹤指導和監控,并通過一系列的觀察測試手段考查受訓者的實際工作情況,以評估培訓結果,調整培訓策略和培訓方法。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簡稱安全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
第四條?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指導全國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煤礦安監局)指導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按照各自工作職責,依法對所轄區域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訓機構
第五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分三個等級。
一級資質證書,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審批、頒發;二級、三級資質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頒發。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從事煤礦安全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二級、三級資質證書的審批、頒發。
第六條?取得一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
取得二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工作的人員,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和三級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
取得三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上一級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下一級安全培訓機構的培訓工作。
安全培訓機構具備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承擔相應作業類別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七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二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3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三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1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除符合本辦法第七、八、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具備相應作業類別的實際操作條件。
第十一條?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申請二、三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申請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除按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交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材料。
申請人整改問題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的時間內。
第十四條?安全培訓機構的專職教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執教。專職教師應當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繼續教育。
第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不得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
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頒發證書的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第十六條?對安全培訓機構的考核發證,不得收取費用。
第三章?安全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培訓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制定。
第十八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優秀安全培訓教材的評選。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安全培訓教材。
第十九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所轄區域內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下列從業人員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取得安全資格證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特種作業人員;
(四)井工礦山企業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前款規定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培訓,或者委托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應當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第二十三條?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師傅帶徒弟制度。
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應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二十四條?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招錄職業院校畢業生。
職業院校畢業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作業,可以免予參加初次培訓,實際操作培訓除外。
第二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和人員培訓檔案,落實安全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相關情況,應當記錄備查。
第二十六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者指導性標準收費。
第二十七條?國家鼓勵安全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安全培訓,包括遠程培訓。
第四章?安全培訓的考核
第二十八條?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取得安全資格證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的考核,應當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統一題庫、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步推行有遠程視頻監視的計算機考試。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考核;負責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考核;負責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由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考核標準,自行組織考核。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檔案備查。
第五章?安全培訓的發證
第三十二條?接受安全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門在考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證;其他人員經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和上崗證的式樣,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規定。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負責培訓考核的部門規定。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資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頒發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三十七條?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安全培訓、考核、發證情況,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第三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審查、頒發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對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評估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對安全培訓機構的年度評估檢查,應當征求生產經營單位和參加培訓人員對培訓質量的意見。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按照資質許可范圍開展培訓的情況;
(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專兼職教師配備的情況;
(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
(四)培訓收費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
(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五)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報告或者舉報。
接到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進行核查和處理。
第四十三條?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資質許可的范圍開展培訓的;
(二)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三)專職教師未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
(四)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的;
(五)將安全培訓資質證書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的。
安全培訓機構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培訓機構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安全培訓機構評估檢查不合格繼續從事安全培訓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
安全培訓機構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和參加安全培訓的人員對其培訓質量意見較大的,給予警告,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
第四十七條?安全培訓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并自發現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
第四十八條?安全培訓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除撤銷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
第四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資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除撤銷其相關資格證外,處3千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相關資格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資格證。
第五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由相應資質安全培訓機構培訓的;
(二)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少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或者有關標準規定的;
(四)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的。
第五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其他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依法加強職業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資格證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秩序,保證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素質防范事故的能力,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化工廠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資格證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負責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3.2安全環保科負責廠級培訓,各部門負責車間級和班組級培訓,安全環保科負責對車間級和班組級培訓抽查和監督。
3.3各單位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4.工作程序
4.1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4.1.1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廠長及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取得職業安全衛生資格證后,方可任職,并定期進行復審。
4.1.2車間級領導必須取得職業安全衛生資格證方可任職。每三年進行一次復審,取證培訓和復審培訓工作由公司負責組織。
4.1.3專(兼)職安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負責組織進行,其必須經安全培訓取得資格后,方可任職,并定期進行知識更新的學習和培訓。
4.1.4班組長及班組安全員的培訓,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實施,每年要集中組織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其安全素質。
4.2生產崗位員工安全培訓教育
4.2.1新進職工培訓教育
4.2.1.1新進職工經公司級培訓教育合格后,持安全教育介紹信,到安全環保科進行登記,進行廠級培訓。經廠級培訓考核合格后,安全環保科開具培訓合格介紹單到生產科。
4.2.1.2生產科根據培訓合格介紹單開具調令分配到各車間,進行車間級培訓,培訓合格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然后分配到崗位上,進行班組級培訓,培訓合格后,指定帶領師傅并簽訂師徒關系責任書,上崗一段時間后,填寫員工工作情況反饋信息單。安全生產責任書、師徒關系責任書、員工工作情況反饋信息單定于每月5日上交安全環保科。
4.2.2外來實習和代培人員培訓教育
由教育部門負責管理,并通知本廠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簽訂《外來實習人員安全環保承諾書》后,方可在有關部門派專人帶領下,按指定路線進入生產現場。
4.2.3“轉崗”“復工”“四新”安全培訓教育。
4.2.3.1員工調整工作崗位(轉崗)或離崗30天以上,重新上崗(復崗)時,應實行相應的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離崗30天以下,試其情況,應進行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4.2.3.2非本廠職工調入,無論是否改變工種,應按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4.2.4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在投產以前,應及時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對崗位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
4.2.5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及車間安全員負責并實施。教育內容是車間生產特點和生產流程及設備配置情況;車間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2.6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班組安全員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是: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班組生產流程及設備配置情況;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4.3.1從事電工、行車工、起重工、司爐工、電(氣)焊工、機動車輛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學習與安全技能培訓并經考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定期復審)方可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上崗。
4.3.2特種作業人員的取證,復審培訓工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由公司負責統一開展工作,各單位要認真組織、積極配合參加培訓。
4.3.3特種作業人員按計劃參加學習、培訓、和復審,未按期參加復審教育考試者原操作證作廢。
4.4臨時工安全培訓教育
4.4.2各部門臨時用工超過5日的,按崗位非全日制用工培訓程序進行三級培訓。
4.4.3臨時用工不超過5日的,在進行三級培訓時,可適當縮短培訓時間,培訓內容應重點針對安全。
4.4.4各勞務輸出公司派往用工部門的臨時用工人員,必須先簽訂勞動合同方可上崗。
4.4.5對從事特種作業的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使用。
4.5外來施工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4.5.1凡外單位來廠承包工程,檢修檢測的人員必須經公司相關部門審查其資質后,由公司相關部門介紹到分廠。
4.5.2分廠安全部門應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環保協議》,培訓中應告知其本廠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的各項安全規定。
4.6非全日制用工安全培訓教育
4.6.1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崗位民工、打雜民工、駕駛員)進廠后,到相應車間開具請求培訓介紹單,并持介紹單到安全環保科進行登記,由安全環保科組織廠級安全教育和培訓。
4.6.2車間在為新入廠民工開請求培訓介紹單時,應注明崗位、所屬勞務公司。
4.6. 3安全環保科在培訓前嚴格按用工條件進行把關,凡不符合用工條件的不予培訓。特殊情況,應由介紹人或勞務公司報生產科長后,并報廠級領導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參加培訓。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
未滿18周歲,女性超過50周歲或男性超過60周歲;文盲;智障等。
4.6.4非全日制用工經廠級培訓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環保科組織與相應勞務隊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開具培訓合格介紹單,非全日制用工持介紹單和合同方可在車間登記并進行車間級培訓。
4.6.5車間培訓合格后分配到班組及崗位,指定帶領師傅,簽訂師徒關系責任書,上崗一段時間后,填寫員工工作情況反饋信息單。
4.6.6非全日制用工培訓開課時間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
4.7日常性安全培訓教育
4.7.1各車間要根據本車間安全生產特點,對在崗的員工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并將培訓情況和成績記入安全教育檔案或安全操作證中。
4.7.2各單位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各工種規程考試,不及格者待崗學習,合格后方可上崗。
4.7.3在進行設備大修和危險性作業之前,檢修和施工單位必須事先制定好書面安全技術措施,并上報安全環保科,同時要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落實安全監護制度。
4.7.4班組要堅持每天的班前會和每周一的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內容,有記錄,有檢查,講實效。
4.7.5各車間要經常利用班前會,黑板報,標語等形式宣傳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總結安全生產經驗。車間主任每月要對職工進行一次安全講話。車間領導每周一要分頭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五
為了加強對培訓班的組織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培訓質量,保證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員必須服從管理,端正學習態度,尊敬老師,團結同志,互助互學,講究文明禮貌。
二、學員必須遵守學習時間,按時到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請假須由學員所在單位提前開據證明。凡遲到或早退者,每發生一次扣其出勤5元,累計三次或曠課者,取消出勤獎。
三、學員必須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上課認真聽講,做好筆記,不得吸煙、喧鬧、打瞌睡,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扣罰崗位(技術)補貼10元。
四、要嚴肅考試紀律,杜絕舞弊行為,凡結業考試不及格者,()培訓費用由個人自負,再次補考不及格者,建議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下崗。
五、要講究衛生,愛護公物。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亂涂亂畫,保持教室環境整潔;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積極開展學習競賽活動,對培訓中品學兼優的學員給予表彰獎勵。
七、上課時間一律關閉手機。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六
1、為打造最優秀的企業員工團隊,建立學習型企業,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適應公司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員整體素質與工作本事,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導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即所屬各分公司、各分廠)深入細致、有序高效地開展崗位培訓和專項培訓、技術練兵工作,使公司培訓工作專業化、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訓工作基本原則:
(1)全員性:培訓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綜合素質與工作本事,所有人員都應充分認識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從管理層到員工層都要參加培訓、不斷學習提高。
(2)針對性:培訓要有目的,針對實際培訓需求進行。
(3)計劃性:培訓工作要根據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嚴格執行。
(4)全程性:培訓工作要貫穿崗前、在崗、轉崗、晉職的全過程。
(5)全面性:培訓資料上把基礎培訓、素質培訓、技能培訓結合起來,培訓方式上把講授、討論、參觀、觀摩、委培等多種方式綜合運用。
(6)跟蹤性:培訓結束后要對培訓資料進行考核,考核要有結果與獎懲,要定期、及時檢驗、評估培訓效果。
1、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培訓組織體系的領導與管理,公司培訓的計劃與綜合、組織與協調、監督與實施、培訓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指導與管控等。
2、為保證實現公司整體培訓任務以及督促各單位內部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在公司內建立自上而下、權責明晰的培訓組織體系和企業內部培訓師隊伍,保證公司以及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都有專人負責,在培訓業務上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指導與管理,從而保證各項培訓工作的貫徹落實到位。
3、各部門、各單位設立兼職培訓管理員,各部門培訓管理員一般由經理或助理兼任,各單位可由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則上培訓管理員盡量由內部培訓師兼任,要求必須有本事有時間承擔培訓任務。兼職培訓員在做好本崗位工作的前提下,業務上理解人力資源部指導,負責本單位訓前需求調查、培訓計劃的制定與上報、組織實施及訓后跟蹤評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辦的培訓任務。
4、部門經理和各單位負責人要推動本部門、本單位培訓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項目長抓不懈。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應知應會、提高工作本事與方法的培訓,督促、指導培訓員完成部門培訓任務。如果培訓員工作出現疏漏,部門主管要負有連帶職責。
5、各部門、各單位培訓管理員要隨時收集與培訓工作相關的基礎信息,對公司培訓工作提出反饋意見和合理化提議,作為培訓員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6、每年年終,公司將根據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開展落實情景實施專項獎懲,對于培訓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培訓管理員本人,分別給予獎勵;反之,對于培訓工作開展不力、未到達規定培訓要求的部門,對該部門、培訓管理員予以處罰。
1、建立規范的培訓作業流程,使培訓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證公司培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實效地進行。
2、參訓對象分析。培訓前要對參訓對象進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識結構、學歷水平、工作經歷、知識掌握程度等,掌握參訓對象的整體概況。經過人事基礎數據收集、與參訓對象上級和代表性人物面談,了解當時企業在該崗位所存在的現實問題和可能解決方法。(附表一:《參訓群體分析表》)
3、培訓需求調查。在參訓對象分析基礎上,展開對參訓對象客觀、準確、細致、全面的培訓需求調查,明確培訓要解決的問題與培訓目的。(附表二:《培訓需求調查表》)
4、編制培訓計劃。根據對參訓對象的分析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由培訓部門結合受訓部門實際情景,制訂詳細具體、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要明確參訓對象、參訓人數、培訓目的、培訓資料。要確定本次培訓負責人、主持人、講師、助教(現場音響師、紀律稽查、道具、聯絡),做到分工明確、保障有力,保證培訓計劃的可執行性與必執行性,做到形式莊重、氣氛活躍、效果到達。(附表三:《培訓計劃表》)
5、培訓計劃的貫徹落實。培訓計劃一旦經過,負責部門要嚴格實施計劃,不得隨意更改計劃資料,不得半途而廢。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定期對培訓計劃執行情景和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6、培訓的組織實施。培訓負責人、助教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培訓地點,檢視人員到場情景、現場布置、音響電器調試、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訓準備工作,參訓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培訓地點簽到,講師提前10分鐘到達培訓地點熟悉現場環境,保證培訓準時按計劃按要求進行。大型培訓應提前邀請公司領導或參訓人員上級領導到會致辭典禮,向學員明確培訓目的、意義、紀律要求、考核獎懲等。小型臨時性培訓能夠簡化操作,人員分工能夠兼任,但不能出現職責缺項,降低培訓工作要求。
7、培訓效果評估。
(1)訓中評估:對于時間較長的培訓和外訓項目,在培訓中場休息、第一天結束后,培訓負責人要隨時與關鍵學員交談,了解培訓中存在的問題和學員的期望、有關領導的進一步要求,并與講師及時溝通局部調整,確保到達最好的培訓效果。
(2)講師評估:公司級別的培訓結束后,由參訓人員對講師的講課效果進行打分測評,測評結果錄入講師檔案(附表四:《講師授課效果調查表》)。
(3)跟蹤調查和回訪:在培訓結束后兩周或一個月后安排講師、培訓負責人與參訓人員及其上一級領導回訪面談,經過跟蹤調查表、談話等方式了解培訓目標達成與否,參訓人員行為改善、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識理解領會情景,作為培訓工作考核和改善的依據。對于駐外單位的調查,能夠委托該單位培訓管理員實施并上報人力資源部。
8、培訓考核。培訓結束后要有考核,以強化、檢驗培訓效果。有關部門要保證考核的公平、公正、公開,參訓人員如果對考核過程存在疑義,可隨時到人力資源部反映情景,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調查落實,并要在一周內將調查結果通知提議人員。
9、培訓結果。培訓完畢后要檢驗是否到達了培訓目的。考核結束后要有結果,成績優異者給予物質或精神獎勵,成績不合格者給予處罰,獎勵和處罰情景錄入員工檔案,作為晉升或增薪的依據之一。由培訓負責人對培訓過程所有的原始資料要做匯總與記錄,培訓記錄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案。(附表五:《培訓記錄表》)
10、培訓檔案。一次完整的培訓,必須要有培訓計劃、簽到表、培訓記錄、請假條、出差條等原始記錄,各部門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訓原始資料的,公司不承認培訓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訓結束后,要把一切相關的培訓原始資料編號入檔,人力資源部保存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與培訓結果成績單,培訓相關部門保存培訓調查、培訓考核試卷、獎懲情景等其它一切原始資料。
11、培訓匯總。每次培訓結束后,培訓人員要作出專項培訓總結。各部門、各單位兼職培訓管理員負責按時間順序每月整理、匯總本環節的所有培訓,作出月份培訓工作總結,每月25日前上報人力資源部培訓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按時間順序整理、匯總公司級的培訓。各培訓管理員每年12月15日前預報本環節下一年度培訓需求,12月25日前總結全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景,制訂年度整體培訓計劃,并上報公司高層領導審批后執行。(附表六:《月份培訓匯總表》)
1、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級別培訓、崗前培訓、外出培訓和大型專項培訓的計劃、組織實施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做好各環節部門培訓、部門內部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督促指導、檢查考核培訓落實情景。
2、公司培訓種類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晉升培訓、公司培訓、部門內訓、外出培訓、參觀考察、業余研習會等。培訓方式包括:授課式、操作訓練、觀摩、觀看錄象、案例分析、討論、自學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訓、參觀以及外出受訓后進行再培訓、技術比賽等。
3、崗前培訓與管理方法
(1)崗前培訓:即員工在上崗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員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景與發展歷程,熟悉公司組織結構,理解企業文化,學習公司規章制度與行為規范,為上崗工作奠定初步基礎。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員工,均要理解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崗前培訓,各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要配合做好培訓工作。
(3)成批員工錄用(人數在50人以上),人力資源部與各用人部門溝通,在確定參訓人員、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地點、講師后,結合用人部門意見制定《崗前培訓計劃》(見附表七),人力資源部提前兩天將培訓計劃下發相關用人單位與講師,并做好培訓保障工作(如培訓場地的確定,白板、電源的保證等),保證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計劃順利進行。
(4)生產部培訓管理員負責統計生產系統未經培訓而上崗的零星新招員工,人數到達100人后,由生產部管理員負責口頭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崗前培訓申請,人力資源部與生產部結合制定崗前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講師、安排培訓課程、落實培訓場地,生產部負責組織參訓人員,按時到達培訓地點參訓。
(5)對于因崗位急需而零星進入公司的人員(20人以下),各部門的培訓管理員負責登記本部未經崗前培訓而上崗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與各用人部門協調,累計60人以上后統一安排崗前培訓。
(6)崗前培訓:公共課程,包括《企業簡介與發展史》、《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規范》、《保險、安全常識》等,原則上不低于16個課時。專業課程:(1)生產人員應知應會知識、操作規程等;(2)供應人員采購常識、談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崗前培訓中增加部分專業知識技能、崗位特殊要求的,由該部門在訓前3天供給培訓資料、要求及考核試卷,必要時應由用人單位推薦培訓講師,以保證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7)崗前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試合格到所派部門報到,考試不合格者暫時到所派部門上崗,下期培訓時理解補訓、補考,考試合格轉為正式上崗,考試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參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績與試卷存入員工擋案。
(8)崗前培訓期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生產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體檢,結合公司對外辦確定體檢時間,不參加體檢者不允許上崗。
(9)人力資源部負責保存:崗前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受訓人員簽到表、培訓效果評估表、考試試卷、參訓人員成績單等培訓原始資料。
4、轉崗培訓與管理辦法
(1)轉崗:即在公司內部轉變崗位的工作調動。轉崗人員須理解轉崗培訓,培訓完畢后,考核合格方可轉崗。
(2)轉崗培訓目的在于使轉崗人員熟悉新崗位的基本工作情景,掌握新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與方法,為上崗后順利工作奠定基礎。
(3)部門內部之間轉崗,由所在部門進行培訓與考核。
(4)跨部門轉崗,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由接收部門進行培訓與考核。
(5)培訓實施部門要保存以下培訓原始資料:轉崗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人員簽到表、考試試卷、受訓人員成績單。
(6)轉崗之前未參加轉崗培訓的員工原則上不得加薪、晉職,不得參加先進評選。
5、公司培訓
(1)公司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針對公司多個部門或公司某個層次的干部員工進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斷學習新觀念、新知識、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技能。
(2)人力資源部組織普遍性、廣泛性的公司級別培訓,各部門培訓管理員要配合執行。能夠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臨時增補專項培訓項目。
(3)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管理人員、普通職員和后備干部的日常培訓,專業性較強、涉及面較小的現場專業培訓由各部門培訓專員負責計劃、組織、執行,各部門培訓由培訓專員負責將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考核成績上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4)公司培訓采取整體規劃的定期培訓和解決實際需要的不定期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門員工素質或工作本事為目標的定期培訓,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員工業務操作本事為目的不定期培訓。
(5)公司管理人員每年參加日常培訓時間不得低于80小時,普通職員每年參加日常培訓時間不得低于50小時。
6、外出受訓與管理辦法
(1)為開拓視野,擴大干部員工的知識面,公司鼓勵有針對性的外出學習培訓。
(2)按公司統一安排外出受訓。如有特殊需要時,事先納入計劃,經批準后落實。(附表八:《外出受訓申請表》)
(3)外出參加培訓要遵守培訓紀律,注意個人言談舉止,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4)外出參加培訓時領取的書本、光盤等培訓資料屬于公司財產,培訓結束后要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資料交接手續和借閱手續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參訓回公司一周內,參訓人員填寫《外出受訓記錄表》報人力資源部,作為參加外訓的證據資料保存,參訓結束后有結業證或其他證明材料的,要將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附表九:《外出受訓記錄表》)
(6)所有參加外出培訓的人員,回公司15天內將受訓資料向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傳達講授,傳達講授時間不得低于外出受訓時間的三分之一。外出參訓回公司后,未按要求進行傳授培訓的,對相關職責人進行經濟處罰。
(7)訓后總結:參加外訓人員回來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內,將培訓感受和在實際工作中應用效果,要寫出《參加外訓工作改善報告》,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
7、部門內訓與管理辦法
(1)部門內訓由部門主管牽頭,部門培訓管理員負責制定培訓計劃與落實方案,并要納入到各部門年度、月度整體工作計劃中,保證內訓質量。
(2)部門內訓講師主要由部門主管擔任,完成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訓管理員或培訓講師擔任。
(3)培訓方式采取授課式、電教、操作演示、主角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進行,也能夠會代培等,總之要保證培訓按質按量進行。
(4)公司各部門內訓每月不可少于8小時,由部門培訓管理員負責,每月25日把本部門培訓工作開展情景和下月內部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督促檢查。
8、參觀考察與管理辦法
(1)為學習借鑒先進企業管理經驗和工作方法,公司將不定期組織干部員工外出參觀考察,各部門也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景,提出外出參觀考察申請,交人力資源部及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落實執行。(附表十:《外出參觀考察申請表》)
(2)公司級考察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計劃、組織、協調,各部門專業考察由部門負責。
(3)需要外出參觀考察的部門,提前一周填寫《外出參觀考察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資料包括:考察負責部門與負責人、擬考察企業或單位名稱、考察目的、參加人員、考察時間、考察費用預算等。
(4)外出參觀考察結束后,所有參與考察人員要填寫《參觀考察體會》,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景提出改善意見和措施。考察組織部門負責將考察中的圖片、文字資料、光盤等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案。(附表十一:《參觀考察體會》)
(5)參觀考察人員回公司10天內要將參觀考察資料向本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傳達、講授,將所見所聞和考察單位的`先進管理方法介紹給本部門員工。
(6)外出參觀考察部門與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外出參觀考察進行評估,從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門、各單位根據本環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改善需要,向人力資源部上報本部門培訓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訂出下一年的年度整體培訓計劃(附表十二:《年度培訓計劃表》),呈報主管副總批準后執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訂出下季度的培訓計劃(附表十三:《年季度培訓計劃表》),每月28日前制訂出下月的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級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各部門培訓計劃由各部門培訓管理員負責制訂。季度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為年度培訓計劃的分解與落實。
3、年末、季度末各部門要總結本部門的培訓實施情景,連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訓計劃上交人力資源部。
4、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各部門的年度、季度培訓計劃的落實執行情景。
5、人力資源根據公司的實際工作情景以及需要,及時調整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保證公司培訓工作緊張、有效的開展。
1、公司內所有培訓都要在培訓結束后進行嚴格的考核、跟蹤,掌握參訓情景,評估培訓效果,促進參訓人員行為改變,提高工作績效,并與其晉升晉級有機結合起來。
2、建立標準試題庫,主要崗位設置a、b、c三套動態試題以便考核時使用。題型分為:填空題——主要考察學員對基本資料、基本概念、基本要點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確定題——主要了解學員對重點難點事項的理解正確與否(每題2分,共10小題20分);選擇題——適用于考察要點較多的應知應會問題(每題2分,共10小題20分);簡答題——只需能夠回答要點即可,不需要個人發揮展開(每題5分,共3小題15分);實務題——結合參訓對象所在崗位特點和培訓目的,制定理論聯系實際的題目,考察對培訓主題和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寬度(共15分)。
3、考核可采取筆試、口試、書寫心得體會、實際操作技能、溝通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考核部門要負責試題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營私舞弊。
4、考核評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一周內張榜公布并記入員工檔案。員工如果對考核的結果或過程有疑義,可到人力資源部或監察委申述,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落實和公布調查處理結果,以保證培訓考核的嚴肅性。
5、按計劃要求參加定期日常培訓的干部員工,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者發放《培訓合格證書》,公司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認定、發放,部門內部培訓由部門提出申請,連同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試卷、考試成績一并交人力資源部,經核實認定后領取相應級別的合格證書。參加培訓時間未到達應參訓時間80%以上的人員,視為不合格,不得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6、培訓合格證書分為藍色、紅色、紫色三種級別,藍色證書用于員工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單項技能培訓;紅色證書用于專項技能培訓以及部門級系統、定期培訓;紫色證書用于公司級定期系統培訓、日常培訓、管理培訓和其它高級專業知識培訓。培訓級別由人力資源部認定。
7、員工按照要求參加內部培訓課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資源部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在公司內與學歷證書同等對待。兩個紫色證書等同于中專畢業證書,四個紫色證書等同于大專畢業證書,八個紫色證書等同于本科畢業證書;二個紅色證書等同于一個紫色證書;二個藍色證書等同于一個紅色證書。外出受訓證書由人力資源部視具體情景認定。
8、建立員工培訓檔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對員工進入公司后參加的所有培訓項目和成績,包括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單項技能培訓、專項技能培訓、公司級培訓、日常培訓、管理培訓和其它高級專業培訓等填卡入檔,作為員工晉職、增薪、定級、評選先進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大型公司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培訓,能夠由人力資源部頒發專門的培訓合格證書。
1、為了提高公司培訓專業化水平,規范內部培訓師選拔、定等、晉級和培養程序,本著"寬進嚴出,培養激勵"的原則,由人力資源部、總裁辦、行政部、監察委等相關部門組成"培訓師認證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培訓師選拔、考核、定等、分級工作,推動企業內訓工作專業化、規范化、職業化。
2、培訓師基本條件:(1)本人相關崗位工作至少9個月以上,知識水平、技術熟練程度、行業經驗在培訓對象崗位或上一級崗位處于領先地位。(2)對所在崗位擁有豐富的實際經驗,并且要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同時要了解我公司行業信息和所講專業最新發展動態。(3)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生產車間操作技術特殊崗位能夠為中專或正規高中學歷。
3、申報、選拔、定級管理程序:
(1)報名:凡公司員工均可經部門或上級同意,個人上報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課程名稱、教材大綱、講義節選。
(2)初審:貼合基本條件并且申報材料合格的人員,能夠參加試講。
(3)試講:按照"內部培訓師選拔考核定級標準",申請人員按申報課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培訓項目。由認證評委打分,滿分100分。
(4)實習:凡是經過初審的人員,實習期1個月。必須配合公司培訓主管人員的課程安排,按時按量完成培訓任務。實習期間享受公司規定的初級講師待遇。
(6)晉級:培訓師必須從最低級別d逐級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貼合條件者晉升一級,即升為c級。依此類推,同時享受相應的獎勵待遇。
(7)認證:內部培訓師經人力資源部認定后,發放,取得證書的講師方可進行培訓。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七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干凈。
4、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發,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5、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中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6、凡是參與食品經營的從業人員都應先取得工種為食品的健康證明,包括直接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和可能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
7、食品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組織單位參與食品經營的員工開展食品安全的培訓活動,做到培訓有計劃(培訓計劃書),召開有記錄(簽到表、影像資料),每年培訓不得少于40個小時。
8、食品安全培訓應當重點圍繞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日常經營的各種規范制度開展。
9、從業人員健康證在有效期止30日前辦理新的健康證明。
1、認真制定、落實、檢查本單位的各項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協助本單位法人、負責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實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商品質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嚴把商品進貨關。
3、建立健全商品進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存進貨商品的各種信息和數據,保證進貨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銷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實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4、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并做好建立培訓檔案工作;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八
公司員工培訓,其一是對新招聘的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其二是對老員工進行在職培訓。崗前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基本的崗位知識、實際操作技能、基本的專業知識,以便較快地適應工作。員工在職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干什么學什么,從實際出發,更新專業知識,學習新的業務和技術。
員工培訓要按計劃、分批分階段,按不同的工種和崗位需要進行培訓,要結合實際,注重實用性,逐步提高員工隊伍素質。
1.員工培訓主要應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
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3.專業技術人員如財會人員、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技能。
4.基層管理人員應通過培訓充實自己的知識,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
5.基層工作人員須學習公司及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各自崗位責任制和要求,熟悉賓客心理,學會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6.公司的其他人員也應根據本職工作的實際需要參加相應的培訓。
1.專業教師講課,系統地講授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業務知識,提高專業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專業素質。
2.本公司業務骨干介紹經驗,傳幫帶。
3.組織員工到優秀企業參觀學習,實地觀摩。
1.長期脫產培訓,培養有發展前途的業務骨干,使之成為合格的管理人員;
2.短期脫產培訓,主要適用于上崗培訓,或某些專業性強的技術培訓。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九
在學校管理中,規章制度的建設是一項主要內容,要把學校里的人、財、物等管理因素,根據各種教育教學活動的需要,實現最優組合,形成科學運行機制,發揮整體效益,就必須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培訓總結。多年來我校堅持以“強化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促進學校的健康和諧發展”為辦學宗旨,把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體系作為依法治校的基礎,為實現學校的規范化管理和構建全面發展的和諧校園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從而規范了我校的辦學行為,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高效運轉。我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日漸提高,受到了當地學生、家長的好評及各級領導的認可。現就學校規章制度的建設談一點自己膚淺的認識。
一是要以人為本。這是學校管理的特殊性決定的,學校的根本任務是培養人才,即教師在學校管理者的管理下開展和培養學生的活動,這是一個由“學校管理者-教師-學生”構成的管理系統,學校管理歸根結底是對“人”的管理。教職工是學校行政管理的對象,也是學校管理的主體,人具有豐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觀能動性,只有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把學校的各項工作做好。因此,學校管理強調“人”的重要性。在制定制度時要充分考慮教師對制度的認可度和接受度。如果制度不能被廣大教師認可和接受,這些制度只能掛在墻上,成為一紙空文。即使被-迫執行,也會帶來后遺癥,容易滋生教師對管理者的不滿,無形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就產生了不和諧因素,這樣就不利于學校工作的開展,更談不上規范化。只有管理者以教師為本,教師才能以學生為本,從而促進學校、教師、學生的整體發展。
二是要發揚民主。如果僅僅由校長或各部門的負責人將制度制定好后要求教師遵照執行的話,教師只是被動地接受,這樣制度的執行難度就很大。所以在制定制度前學校管理者要做些民-意調查,召開不同層面人員的座談會,如校委會、教代會,開展一些預研究。在取得基本共識后,再組織各部門人員參與制度的制定,各部門負責人擬定好初稿后要召開全體教師會,充分征求教師的意見,然后把意見集中起來交校委會審議,再將制度進行進一步的完善,最后才正式實施。制訂學校規章制度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過程變成了全體教師民主參與學校管理的過程,使教師廣泛了解其內容,反復討論其可行性,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得到全校教職員工的認可,既可以避免制度脫離實際,保證制度的科學性,又有利于統一認識,溝通感情,從而為制度的貫徹執行奠定心理基礎,減少執行制度的阻力。
三是要因校制宜。每所學校因辦學歷史、地理位置、師資水平等客觀條件的不同,以及校長對學校管理的觀點和管法也不盡相同,這就造成了校與校之間的差異,因此,不可能有一套“放之各校皆適用”的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從學校的實際出發,這樣才切實可行,才能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和諧發展。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
為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創新化、強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員工培訓考核方法。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后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并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設備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設備性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后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并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閱工作,全過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匯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閱完畢后公布結果,并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后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于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廠部審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采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采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范。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愿望和條件,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并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于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并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后,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匯總。并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鑒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于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一
1.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獨立上崗工作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考核成績合格,由資質部門核發《特殊工種操作證》。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理論培訓時間不得低于15天,實際操作訓練,師傅幫帶時間不得低于4個月。本工種有時間規定的,必須遵守規定。
3.煤礦視具體情況采取脫產和業余,內培和外送相結合的方式培訓。
4.由培訓科組織,每年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分工種系統培訓一次,并進行相關的考試考核發證,考試不及格者不給予辦證并取銷特殊工種操作資格。
5.根據上級有資質部門的安排,結合我礦的實際,外送部分特殊工種進行培訓,培訓的人員認真做好記錄,考試合格,若考試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費用自理,公司不給予報銷。
6.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制度,不持證上崗,一經查實,罰款100元。
7.特殊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造成后果或違章作業記錄達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收繳《特殊工種操作證》并調離崗位。
8.離開特殊工種作業達6月以上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返回特殊工種崗位時,必須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9.隨意安排未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的`人員,指揮者按違章指揮論處,同時罰單位負責人200元,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規定從重處罰。
10.無證人員強行上崗作業,罰款100元,安全科人員發現后,不制止,罰款50元。
11.特殊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按《安全獎懲細則》中的有關規定處理。
12.培訓科應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建立健全考核記錄。
熱門培訓工作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二
為規范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員工遵守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提高公司員工職業病防治意識和防范技能,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教育培訓的對象、方式、內容、計劃制定及培訓實施、記錄保存、實施及效果檢查等。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單位,以及在本公司參觀學習及進行有關作業的人員。
2編制依據。
《**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編制要點》。
3職責。
3.1分管職業健康的公司領導是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主管領導。
3.2人力資源部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計劃的審定。根據需要統一安排新員工、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學習、臨時工作、勞務用工人員等)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3.3安全技術部是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配合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主要職責是:
a)負責公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配合所屬各部門、單位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b)負責公司級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再教育培訓、考核和資格證取(換)證等工作。
c)負責公司級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督促各部門、單位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d)負責公司級的新員工、外來人員(外來參觀、實習、臨時工作、勞務用工人員等)職業衛生安全教育與考核。
3.4各部門、單位是公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具體實施單位。
主要職責是:。
a)負責對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再教育培訓、考核和資格證取(換)證等工作。
b)負責組織本單位在職員工的日常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3.5工會負責督促并協助開展本單位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
4教育培訓內容與方法。
4.1基本要求。
4.1.1各部門、單位要重視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堅持做好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職業病防范意識和技能。
4.1.2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不具備培訓條件時,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病防治培訓機構,對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4.1.3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應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考核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1.4對因變更工藝、技術、設備、材料,或者崗位調整導致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
4.1.5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實施分級實施及分級管理,可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同步實施,各實施單位應做好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相關記錄,建立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檔案,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1.6建立《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妥善保存至少3年。
4.2教育培訓方式及類別。
4.2.1教育培訓方式分為宣傳欄、集中講座、參觀學習、知識競賽、現場教育、會議宣講以及單位組織的實地應急演練等活動。
4.2.2教育培訓類別:主要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教育培訓、新員工教育培訓、在職員工日常教育培訓、外來工作人員培訓等。
4.2.2.1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必須接受專門的職業衛生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其職業衛生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履職。
4.2.2.2新員工教育培訓。
新員工入職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中的全部職業衛生相關內容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操作、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及自救互救所需的知識和技能等,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轉崗、復崗員工必須完成三級教育培訓中的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培訓。
4.2.2.3在職員工日常教育培訓。
在職員工在崗期間的定期(不定期)開展職業衛生相關內容培訓。
4.2.2.4進入各生產區域參觀學習及作業的人員,接待部門必須對其進行職業病防治教育,并在參觀學習人員“外來參觀人員危害告知卡”簽字。教育內容主要包括: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的特點、各生產裝置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防護措施、本單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單位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內容具體包括:
1)國家職業病防治方針、政策,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單位職業病防治目標、管理機構、實施計劃、方案及生產工藝流程等基本情況;
3)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4)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
5)公司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6)法律法規及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7)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使用、維護以及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佩戴、使用;
8)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9)典型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