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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越級上訪維穩工作預案及收獲一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按照xx市政府《關于維護信訪秩序的通告》(以下簡稱市政府《通告》)精神,積極配合、聯動處置,依法辦理,及時妥善處理重大集體訪,推進依法信訪,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一)落實責任。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及早介入,妥善處理,盡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把矛盾解決在基層,避免群眾集體越級上訪。
(二)聯動處置。信訪部門要加強與街道辦事處及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做好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體訪處置工作。可采取聯席會議的形式加強溝通合作,努力建立“屬地牽頭,部門負責”的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機制。
(三)依法辦理。加強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按照公開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則,規范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的程序和方法,嚴格依法辦事,依法維護信訪秩序,依法處置信訪活動中的過激違法行為。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處置集體訪的領導機構為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區信訪局作為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集體訪的受理及具體聯絡(請登陸政法秘書網)、協調工作,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處理集體訪。勞動爭議或勞資糾紛類,原則上由區人力資源管理局直接受理和處理,必要時由區信訪局牽頭協調其它部門參與處理。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法院和檢察院、駐鹽各有關單位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及信訪工作人員,應根據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和區信訪局的安排,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積極參與集體訪的協調處理,共同做好群眾集體訪處置工作。
(二)協調部門的工作職責。
區信訪局作為區委區政府處理信訪問題的專職部門,在重大集體訪發生前,要建立完善、靈敏、高效的信訪工作網絡,健全信訪隱患排查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制度。對群眾普遍關注和反映強烈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頭,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在處理重大集體訪過程中,區信訪局應起到牽頭、組織、協調作用,及早介入、及早處理,要自始自終在事件發生現場,做群眾的思想工作,引導群眾依法上訪,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商,及時將處理情況向有關區領導匯報。
(三)各單位、各部門的工作職責
各街道辦事處、有關職能部門應根據“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切實處理好本地區、本系統范圍內的信訪問題。各部門、各單位一把手要履行好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當發生群眾大規模集體上訪時,主要領導要迅速趕赴現場處理。要敢于面對面地做群眾的思想工作,積極主動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當來訪人采取違反法律法規和市政府《通告》精神的過激行為時,公安部門應及時加以勸阻、制止,必要時對個別帶頭鬧事者采取強制措施,維護信訪秩序。
四、處置范圍
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的規定,上訪群眾超過5人(含5人)列為集體訪。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的縱深推進,造成了利益格局的調整,引發了一些新的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信訪形勢日益嚴峻,呈現“一化、兩增、三多”的特點。“一化”即信訪活動日趨組織化;“兩增”即信訪總量持續增長,過激違法上訪數量不斷增加;“三多”即集體訪多、越級訪多、重復訪多。其中,集體訪數量多、規模大,已成為群眾信訪的主要形式。為此,本預案將集體訪分為一般集體訪(5-29人)和重大集體訪(30人以上)兩類,并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分類、分級處理。
五、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如反映的問題較簡單,一般情況下,由區信訪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程序處理。如集體訪反映的問題較復雜、沖突較激烈,矛盾有可能升級,則援引以下重大集體訪應急處置辦法處理。
(一)來訪人推選代表。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規定,由來訪人選出5名(含5名)以內的代表到指定地點,其他來訪人由有關部門勸離或要求其在指定地點(如信訪大廳)等候。同時,信訪部門應先了解初步情況,安撫來訪人,迅速通知相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到場處理,并視情況向有關區領導匯報情況。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及公安部門也應派人到現場或信訪大廳,維持秩序,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二)職能部門到場處理。根據“歸口辦理”原則,來訪人反映問題所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應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或指定接訪室參與處理。對來訪人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能當場答復的要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給予來訪人合理的解釋,并提出初步的處理意見。
(三)公安部門維持秩序。如來訪人不滿有關部門的解釋和處理,情緒激動,有采取過激行為的傾向,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及公安部門應迅速增派保安和警力到場維持秩序,避免矛盾激化、沖突升級。如來訪人發生有違反市政府《通告》精神的過激行為,公安部門應果斷加以制止,并在做好取證的前提下,對帶頭鬧事者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區領導接訪群眾。如來訪人對有關部門的處理不滿意,而有關部門又無法馬上作出處理決定的,信訪部門可視情況聯系值班區領導或分管區領導接訪群眾。如反映的問題不屬值班區領導分管,值班區領導可先了解情況。問題較簡單、能現場處理的則現場作出處理決定;如問題較復雜,不能現場作出決定的,值班區領導可提出初步意見,事后由信訪部門聯系分管區領導作進一步處理。
(五)信訪部門跟蹤督辦。由信訪部門及時將區領導批示按程序轉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做好相關的銜接工作,并進行跟蹤督辦。相關職能部門應按照區領導批示積極辦理,在規定期限內書面回復信訪部門,由信訪部門答復來訪群眾。
(六)越級集體訪處置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如發生群眾集體越級到省、市甚至進京上訪,區信訪局應及時向有關區領導匯報情況,并根據集體上訪情況和上級機關的要求,組織協調區維穩辦、相關街道辦事處、責任單位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配合上級機關做好處置工作和上訪群眾的勸返工作。必要時由區領導帶隊。公安部門要派出人員到現場,協助上級機關維護信訪秩序,注意做好過激違法行為的取證工作。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安排車輛,供接返上訪群眾使用。
(七)公安部門制訂專項預案。公安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盡快制訂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理預案,送區信訪局備案,以便及時溝通和協調。
描寫越級上訪維穩工作預案及收獲二
一、發現集體上訪苗頭性動態信息的工作措施
1、應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縣委辦、縣府辦主要領導報告。
2、縣信訪局與所屬單位的信訪工作分管領導或信訪干部及時聯系,并提出要求:
一是迅速向本單位主要領導匯報,做好協調化解工作;
二是迅速掌握動態信息,并向縣信訪局反饋。
二、出現群眾醞釀集體上訪情況的工作措施
1、做好案情登記和有關情況的記錄備案。
2、立即向縣委辦、縣府辦領導報告,對出現規模較大、情況特殊的'案情,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向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同時,抄報縣信訪局。
3、縣信訪局應及時與起始單位領導或信訪干部聯系,努力使集體上訪在未形成前得以化解。起始單位應爭取主動,盡快開展調查,與上訪人員特別是組織者談話,耐心聽取他們的反映,做好思想引導和說服教育工作,同時,將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整理,擬寫好情況報告,提出工作對策和處理意見,上報給有關部門和領導。
4、做好案情處置的小結。
三、獲悉集體上訪在途中的工作措施
1、越級到縣的集體上訪,應采取:
一是起始單位迅速向縣信訪局報告信息,包括上訪的起因、人數、去向、上訪要求和處理對策等。
二是由縣信訪局向縣委辦、縣府辦主要領導報告情況。
三是做好接訪的準備工作,對規模較大的(20人以上)要加強力量進行接待,主管單位領導要在1小時內趕到現場參與接待。
四是對問題重要、情況特殊的應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2、越級到市、去省、赴京的集體上訪,應采取:
一是迅速將越級上訪的原因和基本情況傳真給上級信訪部門,做好銜接,同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二是上級信訪接待處要求派員協同處理的,起始單位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盡快派出有工作經驗,善做工作的同志趕到現場做好勸返工作。
三是派出的同志應保持與縣信訪局和本級領導的聯系,便于溝通情況,在做勸返工作的時候,要積極開動腦筋,傾聽上訪人的意見,著力做好思想疏導工作。
四是配合處理好善后問題,并做好案情處置小結。
四、接待集體上訪的工作措施
1、派代表接待,在來訪人員較多時,應按《信訪條例》規定,派出不超過5名上訪群眾代表。
2、接待人員應以熱情緩和的態度,正確引導群眾依法上訪、有序上訪、文明上訪。
3、對上訪人反映的問題,接待人員要認真聽記,做到盡可能全面、具體,如來訪人數和代表人員、來訪人單位或地址、反映問題的事由等都要記錄清楚。
4、向來訪群眾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工作,對不符合解決條件的要表明態度,并做好疏導工作。
5、對要求面見縣領導的群眾應盡力勸阻,如果上訪規模較大、群眾情緒激動、言詞激烈的可與有關領導聯系,盡量滿足群眾要求。對有過激行為者,應事先與公安部門打招呼。
6、對有可能越級到市、去省、赴京上訪苗頭的群眾,要宣傳好《信訪條例》和有關法規,正確引導群眾依法有序上訪。對借上訪之名,故意煽動鬧事、制造事端的人員,要采取果斷措施、嚴肅查處。
五、突發性事件,規模在20人以上集體上訪的工作措施
1、起始單位要及早靈通信息,按突發事件處置辦法,將情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及時與政法、公安部門聯系,避免事態擴大。
2、起始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做好接待工作,要群眾派出不超過5名代表反映問題,同時及時與信訪局領導聯系,溝通信息,共同做好工作。
3、接待領導和信訪部門要盡量讓群眾把話講完,避免矛盾激化,把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縣領導,必要時請縣領導親自出面接待。
4、信訪干部和其他干部要隨時觀察動向,果斷處置,如嚴重影響交通、通訊及妨礙公務的人和事,要及時與公安聯系,迅速地加以處置。
5、凡屬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范圍的事,接待人員應果斷表態,既要理解和支持上訪群眾,維護其正當的權益,又要避免事態惡化。
6、做好工作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