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方案應該怎么去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篇一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后發放。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于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于測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干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個月發放。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臺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并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墻、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系、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時考核、期末匯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后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篇二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鉤,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干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周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系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范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系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系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系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系數:初三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初一、初二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折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折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折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干教師、市骨干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折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初三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初一、初二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占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閱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并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中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初三年級任課教師、及初一、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中考目標考核獎,初三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初一、初二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初三任課教師中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并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中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系數。副校級系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范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系數為1.2,其余職員職工工作量系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系數總額)×個人工作量系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于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托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后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篇三
為規范白云區檔案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區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檔案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檔案工作全面健康發展。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一)考核對象
白云區檔案局20xx年底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局納入實施范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即:白云區檔案局地方志科編纂科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
(二)考核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對白云區檔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進行績效工資考核。
區檔案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黨支部書記、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組成白云區檔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相關業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檔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置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全額發放。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的,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在職人員在法定假期內休假的,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每月按照績效工資的70%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置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區檔案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職工的德、能、勤、績、廉四個方面(具體考核標準參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單位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職考核為優秀的加2分;本年度內獲得區、市、省、國家級先進個人稱號或其他表彰的分別加2、3、4、5分,獲得市、省、國家檔案局檔案工作先進表彰的分別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1、領導評(60%)。由白云區檔案局領導班子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評,最后得分占考評的60%。
2、同事評(40%)。由白云區檔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員考評,最后得分占考評的40%。
3、自評(10%)。由自己考評,自評得分占考評總成績的1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計算方法
白云區檔案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人員分布為:領導班子共3人(考核加權總分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員共8人(考核加權總分為b),被考核人2人(自評考核總分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評得分=60%xa/3+40%xb/8+10%xc。
白云區檔案局每年年底對事業編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一次工作績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績、廉及考核加分標準進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計算方法進行匯總,作為被考核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最高分值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為激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個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員年度扣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元,該同志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最后考評得分為95分,則應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金額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獲得獎勵績效工資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作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5、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1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處)。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積余部分金額,由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
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于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號)、《關于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本方案適用于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鉤。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后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后,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臺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后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并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于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后,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后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后,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于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并經考核后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系數各占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準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后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篇五
為充分調動xx市各級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按照《改進xx市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博市黨組發〔20xx〕107號)有關規定,現結合xx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基礎,將年度考核與績效獎勵相掛鉤,衡量單位年度重點工作完成、班子團結協作作用發揮及工作人員履職履責情況,充分發揮績效獎勵的激勵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動xx市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穩定發展。
按照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的等次標準發放各單位績效獎金。發放個人績效獎金時,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不鼓勵平均主義,可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發放結果由各單位及時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㈠發放范圍
20xx年度xx市績效考評等次評定為好、較好、一般三個等次的全市各單位(不含垂管單位、邊防派出所)及所屬的下屬單位中由財政統發的在職工作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人員由市人社局核實)。
㈡資金來源
市全額撥款單位由市財政統籌解決,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獎勵資金自行解決。
㈠績效獎勵發放標準
1.市年度(績效)考核標準按照“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元,“較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0000元,“一般”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8000元。評定為“差”等次的單位不發放績效獎勵。
2.公益性崗位人員按照人均3000元標準進行獎勵。市直各部門管理的單位及國營農牧場、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參照市直獎勵標準發放績效獎勵。
㈡績效獎勵發放原則
1.各單位發放績效考評獎勵不能突破本單位績效獎勵金總額;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情況,實行差別化發放績效獎勵,獎勵標準上下浮動不得超過20%。主管單位對下屬單位的獎勵,必須按照各自績效考核等次額度發放,但最高獎勵標準不能突破主管單位的獎勵檔次。
2.當年退休、在職死亡,新增、調入、調出人員根據在崗時間按月執行,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須在崗六個月及以上方能發放年度績效獎金并按月執行。
3.各類掛職人員、援博干部、借調人員按所在掛職(借調)部門(單位)標準。
4.引進人才和參照事業編的警務人員按所在單位在編人員標準。
5.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者等人員參照公益性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6.市國稅局、地稅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大隊等駐博單位績效獎勵可參照執行,資金自行解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績效獎勵:
2.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3.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被辭退的;
4.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的;
5.被紀檢部門立案、司法機關處理或正在調查尚未結案的。
㈠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上報計劃,及時主動與市財政局對接,經主要領導簽字和單位蓋章后報市財政局申請撥付。各單位不得截留績效考評獎勵金,嚴禁多報冒領,如有虛報瞞報,一經查實,將扣發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績效獎勵,并按套取國家資金進行黨政紀處分。
㈡各單位要正確對待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認真貫徹落實市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成績面前找差距,查漏補缺;在差距中間找問題,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把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納入全局工作來謀劃和推進。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理順工作關系,落實工作責任,形成整體合力。
㈢各單位要把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重點放在改善行政管理、轉變作風、增強執行力和公信力上,牢牢把握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這個總目標,把加強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作為改進作風、推進工作落實的重要抓手,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辦事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