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談論李白篇一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通過作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談論孝道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
無意間搜索,我看到了一贍養糾紛,二原告已是遲暮之年,走路都已經顫顫巍巍。二人于1953年結婚后生育了兩男兩女,即本案的四被告,四個人都是由兩位老人撫養成人,現都已成家立業修建了樓房,可他們卻在兩位老人年事已高,喪失勞動能力的時侯讓他們住在修葺的豬圈樓上。
說實話,我自認為我是一個很理性的人,所以在看到這樣的事情時,我的第一反應不是憤怒,而是思考這個家庭中子女與父母的關系究竟是怎樣的,子女與父母是要有多大的矛盾才能讓他們如此安置年邁的.父母而忘了父母曾經的生養之恩。
(1)父母的忽略
講到原因,我想到的第一個原因就是這個,80后的孩子不像我們現在90后的孩子因計劃生育所以個個都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寶,而是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血緣親戚一大堆。雖說天下哪有不愛孩子的父母,但不可否認,孩子多了,煩心的事也就多了,父母自然而然會因為家庭或個人的原因在不經意間偏愛其中一個孩子,而忽略了其他的孩子。
哪個孩子不渴望父母的關注,卻因父母無意間的忽略受到了傷害,數次多了,便自我感覺父母不愛自己了,長大了,只記住了父母的不好的他們,親情自然也就淡了,怨或恨卻增加了。于他們來講,只是遠離父母已是仁至義盡,想要他們好好的贍養父母,呵,那純屬扯淡。
(2)父母財產分配不均
俗語說人多好辦事,可這個道理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卻并不靈驗。子女多了,當他們成家立業另立門戶之時,大部分父母都會因林林總總的原因使某個孩子的財產比其他孩子的要多。良心好點的,最多也就在心里抱怨一下,該有的贍養費卻不會少上一分錢,可是親情卻也淡了,調查一下不難發現他們回家的次數也少了。
至于沒有良心的人,我想不需要我說大家也都知道,眾多的糾紛案例中可是有不少都是因為財產分配不均引起的。
(3)愛人與父母的隔閡
有使以來,因自身愛人與父母的關系不好鬧上法庭的贍養糾紛同樣不少。不是他們不愛父母,而是相比較而言他們更愛自己的另一半。以他們的立場來看,一邊是一起度過前半生的年邁的父母,一邊是將要一起度過后半生的妻子,即使是愿意贍養老人,也會因為新婚妻子的枕邊風而遠離老人,不與父母住在同一個屋檐下。在他們的想法中還是愛人重要,至于父母,給點錢也就差不多了。
這并非危言聳聽,任何一個人處在贍養父母與維系自己小家庭安穩的矛盾中都會舉步維艱,大概只有父母曾在年少時給予他深刻的感動的人才會站在父母這一邊吧。
……
雖然那案件最后已然完美解決,可我卻并不認為這是值得慶賀的事情。當贍養父母的問題鬧上法庭,當兒女與父母站在對立面時,我深刻的懷疑親情是否還在,即使贍養問題最終得到解決那又怎樣,父母的心已然凄涼。
俗語說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而父母給我們的,又何止是滴水呢?父母恩情深似海,他們給我們的是整個大海,我們應該懂得回報,懂得孝道。
何謂孝道——百善孝為先,孝之以其道,只有心懷孝道的人,才終能收得善果。
談論李白篇二
;課題:?議論文之布局謀篇學習目標學習自主化1、了解議論文的文體特征,掌握議論文的謀篇布局。2、不寫“四不像”文章,寫好規范的議論文。教學重點難點:掌握議論文結構,學寫議論文學習過程:課前預習:一、試著分析下列語段的結構(請指出觀點句、闡述句、材料句、分析句)知識就是力量。它首先是一種難以量化的、偉大的精神智慧,當然更可轉化為具體的、可見的、巨大的物質力量。一介書生,手無縛雞之力,卻可以坐知天下之事。憑什么?知識,以及知識帶來的預見性。史蒂芬.霍金,被盧伽雷氏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禁錮在輪椅上20多年,全身能“活動”的,除了眼睛,只剩一根食指,但這并不影響他能夠成為繼愛因斯坦之后當代最偉大的理論物理學家、享有國際聲譽的偉人、超人。靠什么?知識——關于宇宙奧秘:天體物理、時空本質的最新知識,最富有想象力、創造力的智慧。可見,知識能夠改變世界,知識能夠決定命運,知識能夠給人自由。二、師生共同回憶議論文結構的相關常識?三、整篇結構例文一【并列式】請畫出下面語段的中心論點及分論點,并且說明其結構陰影之美(58分)羅素曾說:“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的確,人生的一切美麗都是由光明和陰影公共構成的。然而,我們畢生尋覓的只是光明之下的歡樂、幸福,卻不知,陰影下的苦難和淚水也是人生中一筆寶貴的財富。苦難于人生有多寶貴?那位充滿智慧和良知的老者給出了我們答案。“苦難有多深,人類的榮耀就多高遠。”這句話不也是索爾仁尼琴一生的真實寫照?他風光過,出版的作品在國內外都很暢銷,被邀請去各國大學做演講,聲譽和財富都達到了人生的頂點。可是,正是他那埋藏于陰影之下的苦難成就了他。坐牢的經歷鑄就了他的堅韌,流亡多年使他有了更強烈的代表俄羅斯良知講一句真話的愿望。若是沒有那段陰影下黑暗的生活,索翁又如何能再萬眾矚目的光明之下接受葉利欽總統頒發的“國家榮譽獎”,人生真正的幸福所在,就是穿破陰影后,接受屬于自己的榮光。我們常說,中國文人的命運多是不幸的。但若不是經歷過生活的磨難,又怎能寫出打動人心的句子?我仿佛依稀看到了那位站在大明湖畔的美麗女子。李清照出生名門,飽讀詩書,才華過人,后又結識了趙明誠,愛情美滿。這是怎樣一個上帝的寵兒啊!那“才下眉頭,卻上心頭”的閨思詩讓人如何也對她憐愛不盡的。可生活到底沒能給她足夠多的恩寵。人到中年,北宋滅亡,丈夫病逝,她還依然渴望在亂世中為朝廷做點貢獻,可在那個“才藻非女子事也”的時代,一個孤弱的女子,縱有再多的抱負,也無用武之地。于是她只能孤苦地抱著她的志向知道終老,無奈地吟出“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前半生上天賜予她的光明讓她擁有了過人的才華和美滿的愛情,而后半生生活施加給她的陰影才真正使她擁有了超越古今的大氣大度,大節大義。光明之美,美的鮮艷,奪目,眾所周知;而陰影之美太過含蓄,常被人遺忘。陰影之美,美在低調,不張揚,美在她對人的心靈“潤物細無聲”的浸染,美在她對人格長久而堅韌的塑造。人們常常因為苦難太過深重而想要遠離和擯棄她,但當我們真正感受到陰影之下的榮耀時,才會理解她的珍貴和可愛。人生的一切變化,一切魅力,一切美斗士由光明和陰影構成的,只有真正領悟陰影之中苦難的力量,才會在光明之下接受屬于自己的榮光1、畫出文章中的中心論點及分論點:2、說明本語段的結構:3、點評本語段論點設置的模式及特點:例文二【層進式】請畫出下面語段的中心論點及分論點,并且說明其結構孤獨和幸福德國著名哲學家叔本華說:“社交生活的壞處深藏不露:消遣、閑聊和其他和人交往的樂趣掩藏著巨大的、通常是難以彌補的禍害。青年人首先要學習的一課,就是承受孤獨。”(名言引入)因為孤獨是幸福、安樂的源泉。
世間怕有無數稱己為幸福的人,卻沒有多少人認為自己也是一個孤獨的人。“幸福”的人往往開朗、健談、善于社交;孤獨,似乎注定只是一個和陰暗、不幸甚至畸形的人生態度所相伴的名詞。事實上真正的孤獨是魯迅的“寄意寒星荃不察”的覺醒,是布魯諾被燒死前大聲疾呼“未來的人們會了解我……”的信念,是無法選擇“出世”蘇軾的清高。(詮釋論點)
孤獨即意味著超越常人的曠達和淡泊,它是幸福的前提。(分論點一)
孤獨就是走出無止境的無聊社交、閑扯、平庸的一種生活態度,它卸除了表面的浮華,追求內心的曠達和淡泊。(議論)當莊子頭也不回地邊釣魚邊婉言拒絕出任楚相時,我們體會到的是孤獨。世事紛亂,天下名士皆各投其主,各盡其才,惟獨莊子安然身外(例證)。這種孤獨,實際上是一種超越常人的豁達和淡然。但莊子又是幸福的,他的一次平靜的拒絕,帶來了自己政治生涯的孤獨,換來的卻是一座矗立在無數文人志士心目中的高標。(議論)
孤獨讓我們擁有內省的時空,它是享受幸福的條件。(分論點二)
物質的充裕,人心的浮躁,更多的人越來越急功近利,人和人的關系越來越勢利化,幸福感距離我們越來越遠。(議論)孔子曰:“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論語》中的睿語無一不是孤獨困頓的孔仲尼的自我反省。(例證)孤獨的時候,人才有時間和空間去進行人生的思考,追尋自己活著的價值。才會遠離喧囂、蕪雜,看到自己內心,保持一份坦然和淡定,看清自己前進的方向,這是享受幸福的條件。(議論)
孤獨要求我們和現實適當地保持距離,它是享受到幸福的方法。(分論點三)
和現實適當地保持距離,開拓一份屬于自己的孤獨的小天地。做許多你想做的事情,展開你曾被限制的想象力和創造力,不再為庸人俗事所擾。(議論)現代派代表詩人戴望舒在詩集《災難的歲月》中抒寫“夜坐聽風,夜眠聽雨”的孤獨而寂寞,這種孤獨是一種幸福的狀態,讓他悟到“月如何缺,天如何老”。(例證)遠離現實,你的處境是孤獨的,然而你的內心卻是寧靜而充實的,你的心不再因孤獨而哭泣,反而因孤獨而折射出幸福的光芒。(議論)
面對現實,當今的年輕一代作為獨生子女,無疑常有一種孤獨的心理,他們給自己取了一個名字叫“憤青”。有些年輕人以上網玩游戲為幸福,以打架滋事為快樂,更有甚者以吸毒殺人為榮。他們因為孤獨而喪失了對幸福的感受,繼而心態失衡,無處宣泄,這無疑是一種極大的悲哀。(聯系實際)所以正視孤獨,享受幸福吧!這種孤獨不是消極遁世、自我封閉,而是“世人皆醉我獨醒”的孤獨,一種曠達的孤獨,偉大的孤獨。(辯證思考)正視孤獨不僅是一種哲理的思辨,更是一種對生活的感悟,是對真正幸福的一種追求。(結論)1、畫出文章中的中心論點及分論點:2、說明本語段的結構:3、點評本語段論點設置的模式及特點:例文三請畫出下面語段的中心論點及分論點,并且說明其結構讓夢想在現實中起舞 仰望星空,那似乎沒有纖瑕的星辰在銀河中閃耀,它帶給我們無限的遐想,那不染纖塵的星空里,放飛了多少人美麗的夢想!飛上星星的人知道,那里像地球一樣,有灰塵也有石渣,于是他們失去了對幻想的渴望。我們雖不能一味沉溺于自己的幻想之中,卻也不能讓自由飛翔的思想湮沒在無情的現實里。(提出論點,即論述“是什么”)阮籍目睹世間的渾噩不堪和好友的身首異處,借醉酒逃避現實,他的一生一直在逃避、逃避、逃避,卻終因一篇《為鄭沖對晉王箋》被人唾棄。嵇康則完全生活在現實之中,不肯向生活做出任何妥協,最終以一曲《廣陵散》而成為絕響。其實人生由阮籍的醉酒向前一步便是嵇康的《廣陵散》,人生有嵇康的《廣陵散》向后退一步便是阮籍的醉酒,殊途同歸者的境遇竟是如此迥異。若是兩人各向中間邁出一步,將幻想和現實稍加中和,也許就不會落得生者隱入迷幻,死者融入蒼穹,只留給后人無盡的悵惘。(舉例,正反對比分析原因,即論述“為什么”)我們如何才能讓仰望星空的人了解現實,又如何才能讓飛上星星的人保留夢想呢?在那個人人埋怨的時代,沈從文先生目矚現實的殘酷,卻依然將那個江南小城寫成了山美、水美、人美的世外桃源,現實沒有湮沒他對人生的希望,他用一份最原始的情感和一顆赤子之心看待這個社會,看待自己的人生。他沒有沉醉于自己的幻想,亦沒有讓現實麻木自己的心靈。張允和先生亦是一位智慧的老人,她一生經歷了大富大貴,也經歷了戰火紛飛,十年浩劫,而她卻永遠保有一副悲天憫人的情懷,一顆永不衰老的童心。她那悲天憫人的情懷使她正視現實并戰勝現實,而她那顆永不衰老的童心則使她在任何艱難的情況下都不放棄幻想的權利。川端康成淺淺的一句“凌晨四點鐘,看到海棠花未眠”,瞬間感動了多少心靈,這是夢和現實最完美的結合。讓那些世俗之物頃刻間土崩瓦解,讓多少在現實中日漸麻木的心靈得到了溫暖。(以上三段提出解決現實問題的辦法,即論述“怎么樣”)正視現實,但不委身于現實,保持幻想,但不沉溺于幻想,讓夢想在現實中去跳一曲酣暢淋漓的舞蹈!(結論,重申觀點)2、說明本1、畫出文章中的中心論點及分論點:1、本文的提綱:2、說明本語段的結構:3、點評本語段論點設置的模式及特點:正反對照式結構讓紀念閃耀理性光芒 紀念是內心情感的涌動,但又不是感情的無節制揮霍;紀念需要行動來升華,但又需要理性的引導。真正的紀念是心靈的回響,是歷史的回音;它審視過去,啟迪未來…… 黑格爾曾經自夸德國人天生就是哲學家。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天生嚴謹自律的民族,就在一個狂人的引誘下,陷入了戰爭的淵藪。60年前的那幕慘劇:生靈涂炭、妻離子散、血流成河……生者在對往者的審視中找到道德的標桿,也找到了紀念的理由。德國人用盡一切方法阻止時間淡褪那血色、稀薄那呼聲:修建集中營紀念館,全力處理戰后的善后問題,還有那德國總理在猶太人紀念碑前的驚世一跪!德國人在60年里不斷地反思,不停地紀念,終于完成了靈魂的自我救贖。德意志民族向世界展示了理性的力量,也贏得了世人的尊敬! 可見理性的紀念才是正確的紀念,理性讓紀念閃耀出人性的光輝。但紀念一旦脫離理性的制約,它就會變成不可控制的魔鬼。日本在60年前那幕慘劇中同樣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作為亞洲地區的主要劊子手,日本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往者已矣,大和民族的紀念卻是如此這般:右翼勢力大肆鼓吹“中國威脅論”,還妄圖為二戰罪行翻案;不顧史實修訂歷史教科書,文過飾非,美化侵略罪行;更有首相一年一度的靖國神社“拜鬼”……日本這種偏離理性范疇的“紀念”活動,自然得到各國人民的一致譴責。有句話說得好:“跪著的德國人比站著的日本人更高大!” 中國在抗日戰爭中付出巨大的代價才取得勝利,中國人民自然無法容忍這種倒行逆施的行為。于是各地都掀起了聲勢壯大的抗議和紀念活動。但近來這些紀念活動在少數激進分子的鼓動下出現了打砸搶日貨商店的不理智舉動。群眾愛國的赤子之心可以理解,但紀念并不是感情的揮霍,非理性舉動無益于解決問題。我國領導人多次表達出嚴正立場,但同時并不關閉中日會晤的大門,“前事不忘,后事之師;以史為鑒,面向未來”無疑就是對過去痛苦最理性,也是最深刻的祭奠。 人不能忘本,“忘記過去意味著背叛”。而高貴的心靈在銘記苦難,咀嚼苦難過后,方能理智地紀念苦難。當紀念的洪波涌動時,勿忘用理性的“閘門”控制情感。1、這種結構的特點:2、 使用這種結構應注意:四、引——議——聯——結難道真是“為我好”? 重慶市文科狀元何川洋民族身份造假事件曝光后,社會各界議論紛紛。在種種批責聲中,何川洋最終沒被北大錄取,和自己心怡的院校失之交臂。而在整件事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同時也最受質疑的莫過當事人父親,事件引發者的一句話:“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孩子好!”“為你好”,廖廖三個字,倒似凝聚了無數辛酸,飽含無限深情,化作一份語重心長。多時,我們總欣然接受了這句話,有甚者更是對對方感激涕零。只是現在,面對社會上上下下,各種身份發出的“為你好”的聲音,我們是否該收起原先聽之任之的態度,冷靜分析而對其發出質疑? 以何川洋之事為例,其父親的一句“為你好”抒發了一名父親對自己兒子的關心,但不能構成其為兒子造假身份謀取加分的理由:“為你好”由其父口中傳出,更似一句借口,掩蓋其急功近利,希求從兒子的成功中獲利的心態。何川洋事件如同一面鏡子,折射出當今教育的功利性及父母對孩子“不當”關愛的隱患。本似出自對兒女的愛,到頭來反倒害了孩子。現世父母不得不捫心自問下:“真的是為了孩子好嗎?” 隨著物質社會的不斷發展,各種怪異的社會現象層出不窮。光怪陸離的社會,世人目為之所絢,神為之所迷,混淆視聽,顛覆心志,而此時,一句“為你好”,則成了人們為達不同目的的掩飾、搪塞之語。
有些單位莫名扣減員工工資。美名曰:“為員工著想購買保險”,實則為自身謀利;前些日子鬧得沸沸揚揚的“釣魚執法”,執法部門給出的理由竟也是;“為公民好,為公民利益著想”。口口聲聲說著:“為你好”,實際又做出損害你利益、權利的事情,試問:這時的你該欣然接納還是果斷質疑?日前,便有幾位女學生對校方的“為你們好”提出質疑,最終因違背校規而受“留校察看”處分。此事發生在廣東省佛山市一所中學,該校要求發式整齊劃一,女生必須留齊耳短發,而這幾位女生,便因不肯減發而受處分。記者到校問起此規源由,校方以一句“為學生好”帶過,先不論減發對受教育有何好處,此規對學生有何好處,校方不負責任的態度,專制蠻橫的方式引起了社會諸多不滿。原先留發不留頭,如今留發難留校?!校方的“為你好”顯然是一句含糊的借口,實則推行變向“形象工程”。且不論女生的做法是否有過,校方的態度問題,便值得教育者引起思索。
切勿輕信了一句“為你好”,那可能是甜蜜的借口;亦勿以“為你好”作借口,若是真的為“我”好,請付之行動! 1、本文的提綱:2、說明本語段的結構:3、點評本語段論點設置的模式及特點:五、達標檢測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作文。周國平有這樣一段話:“狂妄的人自稱命運的主人,謙卑的人甘為命運的奴隸。除此之外還有一種人,他照看命運,但不強求;接受命運,但不膽怯。走運時,他會挪揄自己的好運;倒運時,他又會調侃自己的厄運。他不低估命運的力量,也不高估命運的價值。他只是做命運的朋友罷了。”請以“只做命運的朋友”為話題寫一篇文章。按照本節課所講的結構布局,自己選取其中一種列文章的提綱。個性化再處理:⑴教學流程⑵變式拓展⑶歸納總結教學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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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律師見證從現實情況來看,當事人為尋求其法律行為的有效保護,往往想到的是公證,而忽略了對律師見證的選擇。應該肯定的是,公證是一種非常有效的保護途徑,但有時律師見證同樣能起到和公證異曲同工的作用。律師見證,是指律師應當事人的申請,根據自己的親身所見,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依法對法律事件或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一種活動。從此概念不難看出,律師見證存在著以下特征:(一)律師見證的主體是律師,名義是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不同于以國家名義進行的公證,和以自然人名義進行的民間私證。我們知道,公正由公證處代表國家來實施,而公證處又受其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因而,在外國人眼里,公證往往帶有政府干預的色彩。律師是由國家授予專門從事法律服務資格的專業人員,其證明效力不僅很強,而且其中立地位更能取信于雙方,尤其是外國當事人。(二)律師見證是一種法律適用。也就是說,對當事人請求見證的事項,律師要依據有效的現行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對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確認。所謂真實性是指見證的對象必須是客觀、確實存在的事實,而且該事實的內容于見證的內容是相符的。所謂合法性是指見證的法律事件或法律行為不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自然人一般由于不具備法律知識和法律修養,很難對其所證明的事項的合法性予以確認,而律師則由于其職業和專業特點,可以且能夠對事物的合法性予以判斷和確認,而且這種判斷和確認也是律師見證本身的基本要求。(三)律師見證存在這嚴格的時間和空間界限。所謂時間是指被見證行為發生時;所謂空間,是指律師視野所及,即律師必須在被見證行為發生之時,親臨現場并親眼所見,才能給予見證。比如,有的當事人拿著已簽完字的合同書來要求見證,還有的通過電話告知律師其進行了某一項行為,要求律師見證,等等。在這些情況下,律師都必須拒絕見證,因為它不符合律師見證時間和空間的嚴格要求。也就是說,律師見證不允許用符合邏輯的推理來代替“親身經歷”,否則都是無效的。有人說,既然有公證,又何須有律師見證呢?即便有,又如何能夠獲得其發展空間呢?持這種觀點的人,只要放眼一下世界以及國內發達省市的實際情況便可頓開茅塞了。那么律師見證的意義到底何在呢?首先,律師見證是我國經濟和國際經濟接軌的需要。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我們最先面臨的問題就是和國外在法律原則、法律程序、法律習慣方面的差異。比如,意思自治原則是國際上盛行的合法原則,外國投資者在和我國企業簽訂合同時,不習慣于我國公證機關代表國家的強制性干預,相反,律師見證既可以通過具有法律專業資格和知識的律師的參和起到保護外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的目的,又符合外國的法制習慣。因此,律師見證對于規范涉外合同管理,創造良好投資環境將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其次,律師見證有利于擴大法律覆蓋面。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的許多經濟活動不能依法進行,致使有些人故意規避法律,還有些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律師開展見證業務,可以依職業特點在更大范圍內,將經濟活動納入到法制軌道。例如,很多當事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不懂得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是必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并進行登記備案,而僅僅以為簽了合同就有了保證了,到頭來,往往因租賃協議無效而受到損失。若通過律師見證,既可有效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又能將這一行為納入到法制軌道,從而規范房屋租賃市場秩序。第三,律師見證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對于有些以政府批準為生效要件的合同,律師見證可以對合同實行合法性的早期把關,為政府審批提供法律上的參考意見,使政府從法律適用的細節中解脫出來,提高工作效率。若對這類合同無論在合同批準前還是批準后進行公證,都顯然造成了政府工作上的重復勞動。另外,隨著當事人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和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尋求以公證方式進行法律保護的情況會越來越多,但公證機關畢竟數量有限,難于滿足業務量上的要求,如果將部分事項用律師見證來代替,不僅可以起到分流公證業務、減輕公證機關壓力的作用,而且還能有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后,律師見證有利于解決經濟糾紛,在對經濟合同見證中,律師實際上是擔任了合同證明人的角色。因此,律師有監督合同履行的義務,同時,在發生經濟糾紛時有出庭的義務。經公證的經濟合同,公證機關則沒有這種義務。所以,從有利于解決經濟糾紛的角度來看,律師見證確有其自身的優越性。在律師見證的實踐中,下列幾個問題需要引起特別重視:(一)律師見證遵循的原則問題。律師見證除應遵循自愿原則、直接原則、公平原則、真實合法原則、回避原則之外,還應遵循保密原則和“四從”原則,這兩個原則往往被人忽視,值得提出。保密原則在律師所有業務中,當事人要求見證的事項往往都是很重要的甚至是當事人的商業秘密,這就要求律師切實盡到自身職業所要求的保密責任。但在實踐中,律師有時片面為了宣傳的需要,自覺不自覺地泄露了當事人的秘密,造成不良影響,有的甚至被追究法律責任。那么什么叫“四從”原則呢?就是有些當事人要求見證的事項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在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尤其在涉外經濟領域,這種情況更為突出。在見證時,應當遵循“有法律從法律,無法律從政策,無政策從慣例,無慣例從法理”的所謂的“四從”原則。比如,我們在對承包經營合同的律師見證業務中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承包合同中約定,承包方在承包經營中新增的資產歸承包人所有,并轉為承包人的個人股份,具有繼承權,而在現行有效法律、法規中,對這種約定是否允許沒有規定。但在我國企業改革的相關政策中,大力發展混合型經濟是企業改革的基本精神之一,這一精神要求將絕大多數企業由原來單一的國有形式改為股權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充分發揮多種所有制成份取長補短、優勢互補的效應。因此,此種約定,我們認為是在企業承包經營過程中逐漸完成所有制形式變更的一種方式,符合現行企業改革精神,應該給予見證。(二)律師見證的范圍問題,雖然我們說律師見證意義重大,但絕不是所有的法律事實都可以進行律師見證。法律事實包括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律師見證的范圍主要是法律行為。所謂法律行為是指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行為。它分為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共同法律行為、有償法律行為、無償法律行為等。例如,遺囑、聲明、合同、贈和等。所謂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法律事實。例如,出生、死亡、結婚、學歷等。由于這些事件的發生一般由政府職能部門出具相應的文件予以確認,而律師在這些法律事件發生時,一般也難以親身所見,不能滿足律師見證直接性原則的要求。因此,這些法律事實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關系,大多都應屬于公證的業務范圍。比如,目前許多出國人員為了使自己的學歷被外國認可,往往將畢業文憑在國內進行公證,如果進行律師見證可不可以呢?顯然不可以,因為當事人取得畢業文憑時律師不可能親眼所見,而且取得畢業文憑需要學校以畢業證的方式予以確認,并非當事人以其為某項行為而取得。此外,法律規定強制公證的法律行為,也不能用律師見證來代替公證。(三)律師見證的程序問題。首先,律師見證的程序沒有統一的規范,根據這項非訴訟業務實踐,采取了如下做法:1、委托收案。即首先當事人必須有對其法律行為委托律師見證的意思表示,律師對所委托見證事項進行初步分析,確認委托事項屬于律師見證業務范圍,然后律師制作接見筆錄。2、審查材料。審查材料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當事人資格方面的證明,如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任職證等,是單位的還應包括營業執照等。二是和法律行為有關的文件材料,如合同、證據、審批文件等。審查的內容主要是當事人是否有權力能力和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文件內容是否合法。3、審批。律師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經審查無誤后,填寫見證審批表,報本所主任批準。如果發現當事人有違法行為或有關文件不符合法律規定,應拒絕見證,或要求當事人更正后予以見證。4、出具見證意見書。依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和法律、法規、政策等對當事人的行為進行評價,并親臨法律行為發生時的現場,目睹當事人為法律行為,然后向當事人出具見證意見書,由見證律師簽字,律師事務所加蓋公章。(四)律師見證文書的寫法問題。律師見證文書形式大致有以下幾種:(一)見證律師只在法律文書上簽字,加蓋律師事務所的公章。(二)見證律師除在法律文書上簽字蓋章外,還對法律行為或法律文書給予一定的評價或意見,如“此證明某和某在我面前簽署的某協議屬實”。(三)律師出具見證意見書,這種形式的特點是對法律行為或法律文書給予全面評價。這種見證書一般不寫在當事人的文書上,而是另紙寫一份見證意見書并簽字蓋章,附在法律文書后面。筆者認為,為了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強化律師責任,建議以見證書的形式進行見證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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