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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一
為強化各街道、部門城市管理工作職責,進一步提高爭先創優意識,根據《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考核辦法》、《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評價操作細則》和《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等文件精神,制訂本獎懲細則。
一、獎懲對象
依據《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統計排名,對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績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門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核評價和區域評價排名第一的單位予以獎勵;對排名位居末位的單位和人員視情予以通報、處罰和實施行政問責。
二、獎懲內容
(一) 對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 全年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3-7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8-11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 街道城市管理當月考核排名第一名獎勵8萬元,第二名獎勵5萬元,第三名獎勵3萬元。
3. 當月排名位居全區末位的街道,扣繳區對街道下撥經費3萬元,由街道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年度內連續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區通報批評,由街道主要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長說明情況,若因工作不作為,履職不到位,造成較大影響的,實施行政問責。
4. 城管執法中隊干部責任心不強,與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動,或對督查考核組下達的整改任務不按要求落實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組可書面向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調整意見,由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城管執法局提出調整中隊人事的建議。
(二)對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的獎勵與處罰。
1. 建立單位履職保證金制度。按照區財政每年下撥環衛、市政、園林、治塵辦的部門維護經費總額和區城管執法大隊工作經費總額的1.5%計提履職保證金,完成規定目標任務全額返還,未完成規定目標任務的按照本辦法規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調劑平衡未列入財政預算的其他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2. 當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評中排名第一的,履職保證金全額返還原單位,其中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排名第一的,獎勵8萬元,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排名第一的,獎勵5萬元。當月區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區區域評價中排名第一的,獎勵城管局8萬元,獎勵城管督查考核組5萬元。如出現全市排名并列情況,則以并列單位個數折扣獎金數額。
3. 環衛、市政、園林、城管執法大隊及治塵辦當月成績未進入全市前二名的,按當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對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計算,不足的按0.5分計算),扣除當月履職保證金總額的8%,直到扣完為止。所扣保證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財政預算的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4. 當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扣繳區對該單位下撥經費3萬元,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分管副區長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或季度總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單位寫出書面檢查。
(三) 對街道愛衛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 全年愛衛工作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參評市愛衛工作先進單位;3-5名推薦參評區愛衛工作先進街道;6-10名為區愛衛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 連續二個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單位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通報批評。因工作不負責,履職不到位,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造成較大影響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實施行政問責。
三、獎金安排
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城市管理績效考核市對區下撥獎金全區統籌管理,區城市管理績效考核獎勵所需資金納入區財政預算。月度考核獎勵經費根據本細則制表,送區城管督查考核組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區長審批后發放。各單位所獲獎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維護和工作經費,30%用于獎勵相關城市管理工作成績突出人員。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二
為了維護小區的居住環境,保障車輛安全通行、有序停放,特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進入本小區內的一切車輛,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二、車輛出入實行憑卡通行制:
1、凡經管理處認可在本小區出入的機動車輛,一律由保安部門衛發放“通行出入卡”。
2、門衛保安人員對車輛管理認卡不認人,無卡不放行。車輛進入時發卡,駛出時收卡。
3、若車主丟失“車輛出入卡”,應及時到保安部、門衛報告備案,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車主自行負責。
4、禁止的士、摩的、貨車或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的車輛進入小區。
三、凡進入小區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按交通標志行駛、停放。并應嚴格遵守:一看,二慢,三通過,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嚴禁在小區鳴喇叭。
四、凡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愛護道路、公用設施設備和綠化,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小區按小車、摩托車、自行車分類設有車庫、停車位、停車棚,小區車輛必須按分類車位整齊停放。對隨意亂停亂放車輛將作無主車輛處理。
六、小區車輛停放,應按規定到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繳納車位費、車輛停放服務費等費用,臨時停車直接在門衛處辦理收費,請索取票據。其收費標準按物價局批復為準。
七、所有車輛由車主投保,物管企業收取的'停車費僅屬場地占用費。收費車輛如發生丟失,車主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
八、嚴禁管理人員亂收費,收費必須開具管理處的統一票據,違者一經查實,從重處罰。
九、小區內不得洗車、學車、修車、試車;漏油、漏水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十、愛護交通設施、交通標志、車輛出入門禁系統等設施設備。
十一、不服從管理或嚴重違規的行為,管理人員將對其進行規勸、扣證、罰款、拆牌、不予放行等辦法進行處罰。
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三
維護xx嘉園小區車輛的停車秩序及安全,給業主/客戶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停車環境。
適用于xx嘉園物業區域停車場的管理工作。
3.1安管員負責停車場秩序及安全的維護;
3.3安管隊長全面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工作;
3.4管理處主任負責停車場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
4.1對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并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
4.2生活區地下停車場停放進入生活區的車輛,已購買車位的業主車輛,實行包月收費方式,其他車輛按時收費。辦公區地下停車場停放辦公人員及來訪人員的車輛,免收費。
4.3已購買生活區地下停車位的車主,可到客服中心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4.4各種車輛不得在物業區域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物業區域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4.5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有看好自身物品的義務,必須關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停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聯系車主,同時派護衛現場職守,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4.6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4.7車輛進入物業區域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的制度。
4.8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4.9進入物業區域的出租車同樣實行刷卡出入,按小時收費。
4.10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不得進入小區內。
4.11.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應停在制度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或經業主確認方可駛離。
4.12.對所有進出的車輛都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在值班記錄上要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四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xxx《物業管理條例》、《xx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本辦法由xx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xx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第十三條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后,業主必須將車門鎖好,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第二十條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報請xxx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五
為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持小區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小區的管理規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公里;
3.禁止鳴笛、練車等影響或危害業主生活秩序的行為;
1.小區臨時停車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來車輛(可以或不得)進入小區;
3.擁有車庫或車位的車輛(可以或不得)占用臨時停車位;
4.凡進入小區的車輛要停放到車庫、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盜報警器應盡量使用靜音,以免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
1.臨時停車卡收費標準:;
2.停車收費標準:;
3.允許外來車輛進入的,外來車輛收費標準:;
4.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車等特殊車輛免費。
物業經理人:
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廠區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公司范圍內行駛及作業的所有機動車輛。
第三條行駛及作業車輛的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各種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
第五條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
第六條廠區內行車速度不超過15km/h,天氣惡劣時不超過10km/h,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
第七條裝載貨物時,不得超載,而且貨物的高度、寬度和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第八條所有車輛必須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標志的內容,聽從保衛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超速、高速行駛,不得隨意轉彎、停留。行車中應注意觀察掌握行人、車輛動態及道路、地形、氣候、風向等情況,在情況不明,視線不良以及通過交叉路口、急彎、鐵路道口時,應減速慢行或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通行。會車時應預先選擇寬闊路面,減速靠右交會,做到安全禮讓行車。超車前方必須是寬闊無來車、人的路段,提前開啟左轉彎燈并鳴號示意,待前車開啟右轉彎燈并靠右讓車后方可超車。
第九條倒車時,駕駛員應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第十條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照人員駕駛;禁止車輛駕駛人員酒后、帶病或疲勞駕車。
第十一條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嚴禁坐在車廂側板上或駕駛室頂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腳不得伸出車廂外,嚴禁爬車和跳車。
第十二條所有車輛不得長時間占用廠區道路,原料卸車等待結算運費必須將車輛開出東門外;裝好的鋼坯車等待辦理出門證必須將車輛停放到生鐵庫停車場內。
第十三條車輛過磅時遵守秩序,不得搶磅,不得占用對方道路。
第十四條公司鐵水拉運罐車在2#和3#高爐盛裝鐵水時,駕駛員要注意相互避讓,防止碰撞;司機接到爐前通知后方可離開接鐵水罐位;駕駛員不得離開崗位,以便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第十六條鐵水運輸線路原則只允許鐵水罐車行駛,考慮公司院內其它道路容量有限,公司自己車輛、勞務承包人車輛可以遠離謹慎低速通過(裝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通過),并以鐵水罐車優先通過為原則。外來其他車輛不得在鐵水運輸線路行駛。
第十七條載重鐵水罐車在行駛中相互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防止追尾。
第十八條載重鐵水罐車應低速有序進入煉鋼混鐵爐卸載鐵水,后來載重罐車在路邊停靠,駕駛員不得離開。
第十九條勞務承包人必須對自己的車輛和聘用的駕駛員的行駛、駕駛資質負責,并將車輛照片、車輛行駛證和駕駛員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公司安環科備案。
第二十條勞務承包人必須對自己聘用的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教育。
第二十一條機電分公司每天出車前要對自己所有各種車輛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警示燈要確保正常使用,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教育。
第二十二條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專用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車身應噴有“禁止煙火”字樣或標志。
第二十三條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第二十四條利用吊車、裝載機等車輛進行高空作業,必須采取系安全帶等其他可靠防護設施配合進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廠區道路各種指示牌的設置、車輛指揮、行駛路線劃分、交通違章處罰、交通事故處理等事項。
第二十六條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公司及勞務承包人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的審核存檔、日常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規范作業、職工交通知識教育等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七
第一條目的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復后,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批后,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
涉足特殊用車,后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準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周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請結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并沖洗干。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并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涂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于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匯總后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于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并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
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范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2.1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2.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2.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2.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2.5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2.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2.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2.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第十條附表
附表一公司派車單
附表二車輛回場單
附表三車輛報銷單
附表四車輛行駛記錄表
附表五車輛使用記錄表
附表六燃油效率及耗油量結算表
附表七車管流程圖
附表八行駛事故處理報告
車輛管理制度細則篇八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系。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