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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研討發言和感想一
局黨組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承擔領導、組織、推動、落實的重要職責,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年初召開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任務。
2、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全局目標管理任務,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
3、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廉政責任分解。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體系。
4、每半年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會議,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并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全面了解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每半年向區紀委專題報告1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8、尊崇黨章,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三)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9、完善和落實每月黨組理論中心組和黨員學習制度持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10、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勢,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和主動權。
11、開展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堅定政治立場。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及中央、省、市、區一系列關于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12、開展黨紀黨風警示教育。每年開展2次警示教育,通過因經濟、財務等犯罪入刑人員現身說法來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組織學習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使廣大黨員干部從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訓,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
(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13、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規定》,認真執行干部任職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公示、報批等程序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規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類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實績考核機制,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為官不為、不廉、不勤”等問題。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認真貫徹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16、嚴格執行擬任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征求派駐紀檢監察組意見制度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確保用人權的正確行使。
(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17、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推進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制庋化建設。組織開展新《章程》的學習,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強化黨的意識。
18、按照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年內按期完成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19、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
20、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范黨務公開的內容、范圍、程序和方式,推進黨務公開。
(六)加強作風建設
21、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委加強作風建設實施細則,堅決糾正“四風”,完善公務接待、財務管理、考勤等作風建設等相關制度,把改進作風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22、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推進局機關反對“四風”的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同志進行廉政約談,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回潮。
23、加強對局黨組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定期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和通報,杜絕在項目審批、綜合考核、園區建設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24、完善并落實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剎住公款請吃、公款娛樂、公款送禮、奢侈浪費及“慵懶散”等不正之風。
25、繼續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局黨組要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內部通報。
(七)加強紀律建設
26、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更加嚴格。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27、做好廉政風險點防控排查工作,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明確風險等級,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開展廉政提醒、談心談話,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八)加強制度建設
28、每半年召開一次局黨組會,總結半年或全年領導班子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任務,并聽取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
29、黨自書記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每年談心談話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黨組向區委、區紀委書面報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向局黨組書面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31、嚴格落實述職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黨組班子成員開展述職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工作機制,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并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3、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議事決策規則,凡重大事項、干部任用等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程序,防止決策失誤,提高決策水平。
34、建立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通報制度,對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在一定的范圍內及時通報。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續鞏固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果,不斷深化整改落實,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36、切實抓好省委巡視市委反饋相關意見整改,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有效整改落實。
37、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履行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問究。
黨組書記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1、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議程,主持召開黨組會,分析研究、部署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批辦督辦。
2、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督促班子其他成員和局、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與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抓好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工作落實。
3、組織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自覺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4、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
5、學習貫徹上級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開黨組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風險點排查等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
6、嚴管班子、嚴帶隊伍,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員及科室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不少于1次,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強對局機關支部落實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檢查指導,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廉政談話,督促整改;對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問責、嚴肅查處。
8、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局機關支部召開民主(組織)生活會,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年內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9、持續抓好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舉反三整改問題。
10、馳而不息加強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作風建設工作,對全局重大節日期間作風建設及時提醒,每半年聽取作風建設情況匯報1次。
11、密切聯系群眾,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走訪調研活動對疑難信訪和群眾反應強烈的熱點問題,采取現場辦公現場督辦等方式協調解決。
12、認真接待重要的來信來訪,落實群眾來信閱批制度,對重點信訪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化解信訪積案,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13、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落實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等制度,科加強民主決策,主動接受監督,規范權力運行。
1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落實千部選拔任用的原則、程序、紀律等要求。
15、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領頭雁”。
16、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作風建設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切實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
18、加強督促指導,對一些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重點工作實行點題匯報。不定期開展對領導班子成員及下級領導班子正職廉情約談,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加強提醒告誡和監督約束。
19、年底向區委、區紀委報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組織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區委、局黨組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協助黨組主要領導履行主體責任。
2、履行“一崗雙責”,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黨組報告1次分管范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3、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全年聽取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強經常性廉政教育,組織推進分管范圍內的廉政文化建設,與分管科室負責人提醒談話不少于2次,對分管科室人員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對發生的不正之風或不廉潔行為,要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
5、結合工作實際,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落實防控措施,健全長效機制。
6、組織分管科室經常性開展黨風黨紀、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7、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分管科室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中排查出的問題清單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實整改。
8、積極參加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9、密切聯系群眾,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指導不少于4次;主動接待涉及分管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對舉報、訴求及時批辦、跟蹤督辦。
10、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客觀公正研究決策“三重大”事項,涉及分管事項規范抓好落實。
11、組織分管科室認真抓好巡視巡察相關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并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問題。
12、持續加強分管科室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督促推進,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分管科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13、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表率。
14、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有關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研討發言和感想二
為強化單位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切實把主體責任扛穩、抓牢、做實,堅定不移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推向標本兼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清單。
單位領導班子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1.堅決維護核心地位。把堅定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作為最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政治紀律,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2.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弘揚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對“七個有之”問題高度警覺,堅決反對和糾正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
3.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按照規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市局(公司)黨組請示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及其他明確要求請示報告的事項,要按時請示報告。
(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4.抓好支委學習。堅持和創新黨內學習制度,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5.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情況通報、分析研判、督促檢查等制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斷強化意識形態領域領導權話語權主動權。
6.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把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到學習、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持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業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7.持之以恒加強道德教育。定期開展專題教育和主題實踐活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三)嚴肅黨的政治生活
8.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研究重大問題。
9.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領導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
10.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認真聽取各種不同意見,鼓勵下級反映真實情況,中心班子成員必須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從諫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黨的作風建設
11.強化宗旨意識。把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作風建設的根本,持續弘揚“紅船精神”、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領導干部自覺傳承優良傳統和作風,學習革命先輩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質。
12.馳而不息抓好作風建設。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來抓,關注“四風”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動向,緊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解決一些不作為、亂作為、冷硬橫推等問題,堅決糾正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13.堅決反對特權。把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為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的著力點,帶頭轉變作風,堅持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義與利、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親與清的關系,嚴格約束自己,嚴格家教家風,嚴格教育管理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五)嚴格選人用人
14.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落實好干部五條標準,把公道正派作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
15.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嚴格落實市局(公司)選人用人工作制度規定,強化中心班子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把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規范操作。
16.加強選人用人監督。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自覺防范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人選的干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六)夯實黨支部基礎建設
17.加強支部組織生活。嚴格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費收繳使用,嚴格黨員發展教育管理,抓好黨員教育培訓,引導黨員亮身份、樹形象、當先鋒。
18.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深化“雙報到雙服務”活動。
(七)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19.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樹立嚴管就是厚愛的思想,把對黨員的關愛體現在日常的紀律監督上,用紀律的尺子衡量黨員干部言行,有苗頭有傾向就“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醫,防止小問題變成大毛病。
20.推進廉潔風險防控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深化重點業務環節廉潔風險防控,突出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加強關鍵節點管理,推進辦事公開民主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抓好責任落實
21.加強組織領導。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和行業工作安排,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情況匯報,分析研究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確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遇到重大問題或上級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時研究部署。
22.定期聽取匯報。中心班子定期聽取各部門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每年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從嚴治黨工作。
(一)加強研究部署
1.帶頭學習貫徹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做好學習傳達、研究謀劃、動員部署、責任分解、督辦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組織領導工作。
2.定期主持召開班子會議,分析研判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形勢,研究部署相關工作,聽取下級匯報主體責任履行情況。
3.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及專項工作的請示或報告、述責述廉報告等文件資料及時批示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4.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事項親自協調,確保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要求不走偏、不走樣。
(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5.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充分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班子其他成員的監督,杜絕出現“一言堂”“家長制”。
6.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
7.認真落實支部書記上黨課制度,每年為黨員上黨課不少于1次。
(三)落實督促監管責任
8.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崗雙責”。
9.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實履行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責任,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紀律等要求。
(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11.發現班子成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照規定向市局(公司)黨組、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1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聽取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做到正確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
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負主要領導責任。
(一)落實分管責任
1.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國家局黨組、省局(公司)黨組、市局(公司)黨組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職責,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自覺將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3.經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門、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按照規定參與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檢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負責人報告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二)強化工作指導
5.指導分管部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加強廉潔風險防控。
6.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分管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及專項工作的請示或報告、述責述廉報告等文件材料及時批示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7.指導督促分管部門對巡察、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等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強日常監管
8.加強對分管部門黨員干部特別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定期至少與分管部門負責人廉政談話1次,及時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廉潔情況,提出具體要求。
9.對分管部門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其負責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于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中心班子報告。
10.支持執紀執法機關(部門)依紀依法查處分管部門違紀違法案件。
(四)堅持以身作則
11.加強自律,慎獨慎微,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鍛煉自己。
12.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和行業規章制度,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13.嚴格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
14.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抓好問題整改。
15.從嚴教育監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帶頭培育良好家風。
有關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研討發言和感想三
2020年以來,全區各級黨組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全面從嚴治黨各項決策部署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省紀委x屆x次全會、市紀委x屆x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緊緊圍繞全面深化x奮斗目標,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以黨的建設高質量推動經濟發展高質量。現將工作開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政治站位進一步提升。全區各級黨組織堅持將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落實“兩個堅決維護”,始終將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為不折不扣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各項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進一步提升站位,增強自覺,切實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扛穩抓牢,落實落細。
(二)制度機制進一步落實。全區各級黨組織堅持以制度落實作為促進工作的有力有效手段,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制度執行。區屬各黨(工)委(黨組)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進一步壓實領導班子集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對照區委清單,修訂完善本級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制定推進情況一覽表,按照“清單管理、對賬銷號”工作制度,統籌推進,逐項銷賬。
(三)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嚴肅。全區各級黨組織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程序決策、按規矩辦事;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強化黨性鍛煉;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生活會質量切實提高,真正起到了刀刃向內、刮骨療毒的作用。
(四)巡視整改落地見效。中央第一巡視組和省委第五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全區各級黨組織態度鮮明、迅速行動,全面對照、主動認領,壓實責任、認真整改,將做好巡視整改工作作為旗幟鮮明講政治的具體體現,作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的實際行動,迅速制定了《整改落實方案》和《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臺賬,狠抓落實,逐項銷賬。
(一)抓好理論學習。全區各級黨組織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系列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圍繞學懂、弄通、做實,以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為抓手,在強化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推動黨的十九屆系列全會精神落地生根。
(二)創新宣傳方式。全區各級黨組織牢牢把握宣傳思想工作守正創新的時代要求,主動適應新形勢、新特點、新挑戰,在理論宣講、基層黨建、典型選樹、倡樹新風等方面創新手段,綜合運用多種宣傳方式,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三)牢牢把握意識形態主動權。全區各級黨組織狠抓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開展x次專題督查。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舉辦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培訓x次,切實提高全區黨員干部駕馭和應對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健全完善區委統一領導、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聯動機制,先后召開意識形態協調聯動會議x次,及時化解和有效管控意識形態的矛盾風險點。制定《x區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x區意識形態工作協調聯動會議制度》《x區突發案(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為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樹立鮮明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始終堅持在選人用人全過程發揮黨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進一步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用人導向,注重政治標準、責任擔當、工作實績,堅持事業為上、以事擇人,人崗相適、人事相宜,把好政治關、品德關、實績關、公認關,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打造干事創業的舞臺。優化干部選配結構,同等條件下加大對學歷、經歷和優秀年輕干部的考慮比重,保證使用上有梯隊、選擇上有空間,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奠定基礎。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嚴格落實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平時考核力度,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評先評優及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強化把關作用,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對在年度綜合考核、平時考核、巡視巡察等發現的政治方面不忠誠不守規矩、廉潔方面不嚴格不干凈、工作方面不勝任不擔當、作風方面不扎實群眾不滿意的干部,根據情節采取調離、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方式,推動形成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從政環境。
(三)強化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將干部監督工作貫穿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嚴明報告有關事項工作紀律,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如實報告的自覺性。堅持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突出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重點部門一把手的監督。強化責任,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敢于擔當,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強化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對違反規定用人等失職瀆職行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堅決抵制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一)強化組織建設,提升組織覆蓋力。全區各級黨組織切實加強對各領域基層組織的政治領導,以新時代“三新”講習所、開放式組織生活基地、黨建文化廣場為載體強化政治引領,結合城市工作中心任務和實際工作需要,靈活科學設置黨的組織,形成了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的三級組織構架。注重推動傳統社區黨建與新興領域黨建融合,在社區掛靠設立小微企業黨支部,在各類園區、商務樓宇、商貿街區建立綜合黨組織,有效擴大了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進一步織密基層組織之網,夯實黨在城市的執政根基。強力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調動各方力量,統籌運用好各種資源,并向軟弱渙散和后進社區傾斜,完善陣地功能,抓好軟弱渙散和后進社區黨組織整頓工作。
(二)打造過硬隊伍,提升基層組織力。全區各級黨組織以社區“兩委”集中換屆為契機,實施帶頭人隊伍優化工程。堅持“三有三帶”標準,創新建立起街道黨工委對“兩委”候選人資格條件進行預審、區級層面聯合復審機制,并把涉黑涉惡情形列入社區“兩委”換屆候選人資格“十不宜”清單,取消候選人資格x人,切實從源頭上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兩委”干部,實現了年齡結構、學歷層次進一步優化。強化教育管理監督,通過主題講座、專家授課、經驗交流、現場觀摩、理論考試、觀看專題片等形式,組織“兩委”成員培訓,基層干部履職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層隊伍更加過硬。
(三)突出黨建引領,提升組織凝聚力。把黨建引領基層治理作為貫穿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主線,全區各級黨組織結合推進“x黨建計劃”全面進步年各項工作開展,大力實施x黨建工程,積極構建城市基層黨建新格局;創新開展x黨建創新提升活動,廣泛開展傳承弘揚x精神系列活動,全區學習踐行x精神的氛圍逐漸形成;按照“辦公場地最小化、服務場地最大化”的理念打造黨建陣地,街道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功能全面提升;依托城市小游園打造黨建文化廣場,黨建工作由室內向室外全面拓展;整合轄區紅色資源打造開放式組織生活基地,組織生活的吸引力明顯增強;探索建立“三社聯動”機制,入駐信息平臺的社會組織和特色商家x家,為居民提供的服務更加專業便捷,我區被評為全省唯一一家“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試驗區”,成功創建x個省級規范化社區、數量位居全市第一;深化區域化黨建,實現了區域內各類黨建資源的融合共享;創新實施“紅色物業”,多方參與社區治理的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同時,通過廣泛開展“一社區一特色”黨建品牌創建活動,打造出了一系列各具特點、成效明顯、可復制的基層黨建品牌和黨建工作法x余個。
(一)反腐倡廉持續高壓。持續加大執紀辦案和巡視巡察交辦問題線索處置力度,深入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實現了紀挺法前、用紀律管住大多數的效果。持續開展“四查四促”專項行動,著力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共查糾問題x個,黨紀政務處分x人,群眾獲得感明顯增強。
(二)巡察利劍作用彰顯。推進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向群眾身邊延伸,共完成對x家單位的巡察、x家單位的“回頭看”以及x家單位的集中督辦,正在開展對x個辦事處及x個社區的巡察,共發現“三大問題”x個、“六項紀律”問題x個,移交問題線索x件,給予黨政紀和組織處理x人,移送司法機關x人,挽回經濟損失x.x萬元,有力促進了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地生根。
(三)作風建設持續向好。全區各級黨組織持續強化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監督檢查,倡樹“清新簡約、務本責實”作風導向,深入開展“幫圈文化”專項整治。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x種表現方式,重點圍繞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x個方面x個突出問題,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全區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x件,處理x人,黨紀政務處分x人。持續深化家風建設,組織全區縣處級及各街道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干部x人,赴x市廉潔文化宣傳教育館、x家風家訓館和x市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學習接受教育。
(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還需進一步夯實。對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理解不夠深入,缺乏組織領導意識形態工作的專業知識,工作主動性、針對性不強。意識形態協調聯動成員單位重視程度不夠、主動作為能力不強,協調聯動機制作用未能真正發揮,工作上還存在一定滯后現象。對意識形態領域新情況新問題的發現力、研判力、處置能力有待提高。基層單位從事意識形態工作的負責人往往身兼數職,理論功底有限,專業水準較低,短期內難以勝任快節奏、高標準、嚴要求的意識形態工作。
(二)“一崗雙責”責任還有待進一步壓實。部分黨組織班子成員對主體責任落實浮于表面,沒有結合實際提出具體落實措施。壓力傳導不夠徹底,少數領導干部對分管部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不夠熟悉,對機關黨員干部不夠了解,缺乏指導,履行“一崗雙責”還需進一步加強。有的單位面上提要求多,實際督促檢查較少,執行各項紀律不夠嚴格,對黨員干部管理監督失之于寬、失之于軟。
(三)落實機制體制不完善,推動責任落實上缺乏主動性。部分黨組織工作創新性、主動性不夠,習慣等上級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實責任”等現象依然存在,在制定《責任清單》時,沒有認真思考,照搬區委責任清單,沒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推動黨(工)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實、壓力向基層延伸的可行舉措,導致管黨治黨責任意識和落實力度層層遞減。推動責任落實的制度和手段還相對單一,考核機制還不夠健全,主體責任考核多為定性考量,缺乏量化考核,督責、問責的舉措有待進一步細化,主體責任考核的導向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
(四)機關黨建特色亮點不夠突出。部分機關黨組織對黨建工作的認識站位不高,對新形勢下加強機關黨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業務輕黨建、重形式輕效果的現象,還沒有找準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的結合點,“兩張皮”現象一定程度存在,黨建引領推動中心工作的成效還不明顯。上管委對黨建工作的創新力度不夠,習慣用老方法開展工作,“三會一課”等黨內生活制度落實不嚴格,會議記錄不規范。
(五)基層黨建工作開展還不夠均衡。個別基層黨組織在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上不夠有力,有打折扣現象,缺乏細抓實抓的定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程度不夠;基層黨建工作開展不規范。個別基層黨組織黨建陣地建設不夠規范,黨員活動不夠經常,部分非公企業黨組織引領企業發展的作用不明顯。
(六)新興領域黨建還比較薄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抓“兩新”黨建工作的力度不夠,對企業出資人的教育引導不到位,新興領域負責同志對黨建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主動抓黨建的意識不強,專職黨務工作人員缺乏,黨組織活動開展不經常,個別單位仍用老方法、老經驗開展工作,黨員職工對黨建工作參與熱情不高,導致黨建工作缺乏吸引力。
(七)隊伍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有待提升,部分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思路不寬、辦法不多、方式不活,工作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個別黨員干部隊伍執行力不強,團結協作意識缺乏,工作效率低下,缺乏奉獻精神。
(八)作風建設仍需進一步加強。“四風”問題還沒有根除,老問題新表現禁而未絕,占位不履職、履職不盡責現象時有發生,對組織或領導交辦的工作滿足于過得去、交得了差,能力不足、作風不實情況不同程度存在。督查落實跟不上、存死角,導致違紀問題時有發生,僥幸心理仍然存在,“慵懶散”、為官不為問題還要繼續大力整治。
(九)報告工作制度重視不夠。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是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的根本要求,但個別黨組織對待此項工作制度重視程度不夠,投入精力不足,報告工作質量較低,內容不全,概念不清,領導把關不嚴,錯漏頻現。多數單位文件存在明顯的格式錯誤。
2021年是建黨100周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要繼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持續傳導壓力,壓實責任,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引向深入。
(一)旗幟鮮明將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想問題、作決策、干工作、謀創新,都把講政治擺在第一位,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對標對表,切實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扛穩抓牢。
(二)加強理論武裝,落實好意識形態責任制。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繼續做好中心組學習服務保障,不斷豐富理論宣講的方式方法。夯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牢牢掌控意識形態主動權、領導權、話語權,嚴格落實各項工作制度,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強化問責剛性“硬約束”,對履行意識形態不到位,出現嚴重問題的,作出相應黨紀政紀處理。
(三)持之以恒推動正風肅紀。必須清醒認識作風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頑固性,持之以恒整治“四風”,大力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對頂風違紀的抓住不放、寸步不讓、深挖不止,對隱形變異的嚴密防范、嚴肅查處、露頭就打,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強化巡察利劍作用,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四)全面建強基層組織。將黨建創新提升活動,作為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的創新載體,把政治建設作為黨的根本性建設,貫穿到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全過程;牢固樹立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圍繞組織體系建設,健全基本組織,建強基本隊伍,落實基本制度。持續加大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力度,創新街道體制機制改革,提升街道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功能,加大引入專業社會組織的力度、深化區域化黨建、創新實施“紅色物業”,持續對機關學校黨建工作進行規范提升,加大“兩新”組織黨的組織建設,扎實推進各領域黨建工作。
(五)著力完善制度機制。堅持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牽頭抓總和統籌謀劃作用,各成員單位切實明確工作任務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壓實各級黨組織責任,明確職責任務,建好履責清單,嚴格落實“清單管理、對賬銷號”工作制度,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發揮好“關鍵少數”作用,作出表率示范,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