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合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它為雙方提供了法律保障。為了提高合同協議的撰寫水平和質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寫作技巧和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一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二
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xx.7.1-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三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所、梅、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xx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xx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四
工程委托代建是我國工程建設領域一項重大改革,工程代建委托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 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用地面積:
總投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共 個日歷天,從 時開始計算。
三、質量標準
合格
四、合同價款
委托人以項目建安工程費(含建安主體、室外總體及其他配套工程費用,不含勞保統籌)、勘察費、考古費、規劃設計費、檢測費、監理費、咨詢費及其他與代建管理相關的費用的 %作為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項目進度目標
七、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九、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五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項目代建單位(乙方):xxx
第一部分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xxx
根據《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1、代建項目:xx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xx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xxx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xx年1月加固k0+000~k0+060及xx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
聯系人:______
地址:______
負責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xxx(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
經辦人:______
地址:______
負責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六
委托單位:____市____區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區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1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七
代建人(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7.1-.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八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臨清豪翰商貿城一期10kv配電工程施工
2、工程地點:新華路與緯八路交匯處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圍
承包方式:包設計、包人工、包該工程所有設備安裝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檢驗、包調試、包驗收合格備案和送電、包售后維修。承包范圍:
1、供電系統設計。
3、供電系統施工:龍山路過路150頂管100米;從10kv1013南華線9號桿t接線夾經甲方高壓電纜分接箱至末端3臺630kva箱變的所有設備材料的運輸、安裝、檢驗及調試;掛表送電等。其中臨清豪翰商貿城一期23#樓北側1臺630kva的箱變及電纜施工屬于改線工程,乙方只負責電纜施工、接線、調試送電。
4、整理工程施工驗收資料
5、協調與供電部門的關系,辦理施工驗收手續。
三、工期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該工程實行包干價:總造價人民幣68萬元整(含稅),大寫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具體見乙方投標預算書。
總造價為含設計、人工、工程所有設備安裝材料、機械、工期、質量、安全、檢驗、調試、驗收合格備案和送電、售后維修、稅費(建安稅)等的綜合造價。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2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造價的30%作為預付款;
2、乙方在該工程全部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且具備送電條件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65%(支付該款時乙方必須出具工程全額建安發票);乙方收到該工程款后2小時內必須給甲方成功送電。
3、剩余5%作為質保金,從送電之日起兩年內如果該工程無質量問題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能及時進行維修,甲方將在送電之日起兩年后的15日內將質保金無息支付給乙方。
五、箱變技術要求
2、各高低壓柜體均含銅排及其輔助配件等,所有柜體內外必須要有標示牌;
6、母排要求銅母排,國家標準t2銅排,質量標準參照國家標準規范要求;
7、電氣開關等元器件品牌為正泰或質量不低于該品牌。
六、安裝質量標準
1、甲乙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按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標準執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電氣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標準:執行最新國家及行業標準、國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因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其他要求可參照有關國家標準、國家機械部及企業標準執行。
5、若經甲方抽檢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減料現象,甲方除責令恢復按圖紙或合同約定的標準外,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工程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提供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存放臨時用地。
2、施工現場必須具備施工條件,否則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負責。
3、及時支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
3、乙方負責向臨清市供電公司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申報該工程的驗收工作。
4、乙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程施工,嚴格遵守電力行業安全及施工相關規程、規定,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藝問題未能驗收通過,乙方負責按電力部門的要求及時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總造價的3,給甲方賠償損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臨清市其它項目擁有630kva的配電施工工程,須協助甲方將壹630kva箱變配備的高壓計量裝置和高壓開關按市場價賣出。
八、質保期
箱變、高壓分接箱質保期二十年,其它質保期兩年。在質保期內,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對該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無條件免費維修或更換。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
九、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20xx年7月15日。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范本模板
建環專業學生工程能力培養
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合同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九
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建方”)對位于亳州市南部新區的亳州市南部新區拆遷安臵小區a區工程項目進行代建。在本。
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前,代建方作為本項目的項目法人,享有項目法人權利,并承擔相應責任。
代建管理的范圍和內容:
(一)按照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編報;。
(四)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并對施工和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管理;。
(六)組織工程的中間驗收;。
(七)審核施工企業工程決算,編制工程決算報告,報審計、財政部門審計、審批;。
(九)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按照保修合同承擔保修責任。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為進一步保障項目建設資金,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意見:
(二)項目竣工驗收后,為加強資金使用效率,推進項目后期配套建設,加快工程竣工決算進度,委托方根據項目貸款資金實貸實付的要求,一次性將剩余工程項目資金撥付至代建方賬戶,由代建方根據工程決算進度及質保期限,進行總體資金調配使用。
(三)代建方應對甲方撥付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接受委托方監督,并按約定推進項目工程進度,保證項目工程施工質量,同時需對所有項目工程提供1年期質保。
四、雙方的權利。
(一)委托方權利。
1、委托方依法依規監督代建項目全過程的組織實施。
2、委托方依法依規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確認。
3、委托方依法依規參與招標代理機構的選擇,并參與研究并確認代建方依法組織的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供應及安裝等招標方案、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擬簽合同。
4、委托方有權要求代建方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5、委托方有權要求代建方按照項目的具體進度,及時提供相關工程材料。
6、委托方有權在告知代建方原因后,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工程建設用款條件的申請,可拒絕支付工程建設費用。
(二)代建方權利。
1、代建方根據委托方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3、管理各類承包合同、文件和圖紙;。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項目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6、提請委托方安排管理人員參加項目運營、維護的技術培訓和項目移交接收工作;。
7、對項目建設資金依據合同享有管理權,在與專業工作單位合同約定的價格范圍內,享有價款支付的審核權、簽認權。
8、代建方有權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和損失。
五、雙方的義務。
(一)委托方義務。
1、委托方應負責協調代建方與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2、委托方應在項目建成且各專項驗收合格,并通過決算審批后組織代建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3、委托方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4、委托方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組織對代建人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5、委托方應在代建方提交用款申請后,及時審核用款申請材料,對于符合規定的用款申請及時予以撥付。
(二)代建方義務。
1、代建方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方的合法權益。
2、代建方應組建能夠滿足本項目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項目管理部,指定具有相應資格和工作經驗的項目負責人,切實履行代建合同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約定向委托方報告代建工作進展情況。
3、代建方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組織項目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方報委托方核準。
4、代建方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以及設備、材料供應商,并接受委托方監督。與之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應報委托方和使用方備案。
5、代建方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向委托方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6、代建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方監督。
7、代建方應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進行管理,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在項目建成后,組織消防、環保等專項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并按規定報批。協助委托方組織竣工驗收。
8、代建方應在項目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9、代建方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項目有關的保密資料。
六、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一)代建方在申請正式竣工驗收前應辦理質監備案,并完成消防、環保、安全生產、檔案等專項驗收工作,取得相關手續。
(二)委托方在代建方協助下組織或委托有關機構及專家組,依照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及其他批復文件,進行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
(三)代建方負責完成竣工驗收的相關準備工作,并對工程的驗收結果負責。
(四)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代建方應在三個月內按財政部門批準的資產價值向有關方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六)代建方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檔案。在辦理移交手續時,一并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
七、賠償責任。
(一)若代建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全部內容,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或投資增加額由代建方進行賠償。
(二)代建方在項目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材料采購安裝等過程中,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委托方可中止有關合同的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代建方負責賠償。
(三)委托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委托方或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停或終止,代建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應措施,代建方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三)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1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四)代建方與使用方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方審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方收到代建工程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九、不可抗力。
(一)如委托方與代建方之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規定或條件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則這種情況不應被視作違反本合同。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
1、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該方義務的程度。同時,將本通知一并抄報委托方。
2、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盡快恢復履行義務。
3、如在竣工之前遇到不可抗力,代建方應討論修改工程竣工的時間表,由委托方審批。
4、盡管有第2和3款的規定,如不可抗力超過90天,各方應討論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基礎和條件,如雙方均認為本合同不能繼續執行,應討論減少損失的辦法,由委托方審批。
5、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十、雙方承諾。
(一)委托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二)代建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一、補充條款。
項目實施過程中,雙方可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委托方和代建方雙方共同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也將視為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代建方各執兩份。
委托方: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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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十
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建方”)對位于亳州市南部新區的亳州市南部新區拆遷安臵小區a區工程項目進行代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前,代建方作為本項目的項目法人,享有項目法人權利,并承擔相應責任。
代建管理的范圍和內容:
(一)按照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編報;。
(四)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并對施工和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管理;。
(六)組織工程的中間驗收;。
(七)審核施工企業工程決算,編制工程決算報告,報審計、財政部門審計、審批;。
(九)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按照保修合同承擔保修責任。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為進一步保障項目建設資金,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意見:
(二)項目竣工驗收后,為加強資金使用效率,推進項目后期配套建設,加快工程竣工決算進度,委托方根據項目貸款資金實貸實付的要求,一次性將剩余工程項目資金撥付至代建方賬戶,由代建方根據工程決算進度及質保期限,進行總體資金調配使用。
(三)代建方應對甲方撥付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接受委托方監督,并按約定推進項目工程進度,保證項目工程施工質量,同時需對所有項目工程提供1年期質保。
四、雙方的權利。
(一)委托方權利。
1、委托方依法依規監督代建項目全過程的組織實施。
2、委托方依法依規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確認。
3、委托方依法依規參與招標代理機構的選擇,并參與研究并確認代建方依法組織的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供應及安裝等招標方案、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擬簽合同。
4、委托方有權要求代建方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5、委托方有權要求代建方按照項目的具體進度,及時提供相關工程材料。
6、委托方有權在告知代建方原因后,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工程建設用款條件的申請,可拒絕支付工程建設費用。
(二)代建方權利。
1、代建方根據委托方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3、管理各類承包合同、文件和圖紙;。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項目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6、提請委托方安排管理人員參加項目運營、維護的技術培訓和項目移交接收工作;。
7、對項目建設資金依據合同享有管理權,在與專業工作單位合同約定的價格范圍內,享有價款支付的審核權、簽認權。
8、代建方有權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和損失。
五、雙方的義務。
(一)委托方義務。
1、委托方應負責協調代建方與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2、委托方應在項目建成且各專項驗收合格,并通過決算審批后組織代建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3、委托方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4、委托方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組織對代建人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5、委托方應在代建方提交用款申請后,及時審核用款申請材料,對于符合規定的用款申請及時予以撥付。
(二)代建方義務。
1、代建方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方的合法權益。
2、代建方應組建能夠滿足本項目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項目管理部,指定具有相應資格和工作經驗的項目負責人,切實履行代建合同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約定向委托方報告代建工作進展情況。
3、代建方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組織項目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方報委托方核準。
4、代建方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以及設備、材料供應商,并接受委托方監督。與之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應報委托方和使用方備案。
5、代建方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向委托方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6、代建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方監督。
7、代建方應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進行管理,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在項目建成后,組織消防、環保等專項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并按規定報批。協助委托方組織竣工驗收。
8、代建方應在項目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9、代建方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項目有關的保密資料。
六、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一)代建方在申請正式竣工驗收前應辦理質監備案,并完成消防、環保、安全生產、檔案等專項驗收工作,取得相關手續。
(二)委托方在代建方協助下組織或委托有關機構及專家組,依照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及其他批復文件,進行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
(三)代建方負責完成竣工驗收的相關準備工作,并對工程的驗收結果負責。
(四)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代建方應在三個月內按財政部門批準的資產價值向有關方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六)代建方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檔案。在辦理移交手續時,一并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
七、賠償責任。
(一)若代建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全部內容,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或投資增加額由代建方進行賠償。
(二)代建方在項目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材料采購安裝等過程中,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委托方可中止有關合同的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代建方負責賠償。
(三)委托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委托方或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停或終止,代建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應措施,代建方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三)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1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四)代建方與使用方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方審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方收到代建工程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九、不可抗力。
(一)如委托方與代建方之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規定或條件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則這種情況不應被視作違反本合同。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
1、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該方義務的程度。同時,將本通知一并抄報委托方。
2、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盡快恢復履行義務。
3、如在竣工之前遇到不可抗力,代建方應討論修改工程竣工的時間表,由委托方審批。
4、盡管有第2和3款的規定,如不可抗力超過90天,各方應討論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基礎和條件,如雙方均認為本合同不能繼續執行,應討論減少損失的辦法,由委托方審批。
5、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十、雙方承諾。
(一)委托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二)代建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一、補充條款。
項目實施過程中,雙方可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委托方和代建方雙方共同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也將視為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代建方各執兩份。
委托方: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十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7.1-.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十二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
根據《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xx年1月加固k0+000~k0+060及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項目代建范圍。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四、項目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年月日簽訂于x。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十三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人報委托人核準。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托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
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并接受委托人監督。
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托人匯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托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委托人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托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托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后工作,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
第三十八條委托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托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托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托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托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
通知書。
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托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
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由委托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后實施,并填寫備忘錄報委托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托人審核,并填寫備忘錄,委托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復后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采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托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經委托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十四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將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內容。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元或僅支付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模板15篇)篇十五
委托單位:六盤水市鐘山區荷城花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六盤水市鐘山經濟開發區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2以西。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14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7日。
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1用。
2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匯票方式支付。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授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訂立合同時間:20xx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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