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擔保合同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明確規定,以保證擔保效力的實現。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于擔保的信息,可以參考下面的擔保案例,對于您理解擔保有很大的幫助。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一
最高額擔保不僅具有普通擔保之擔保功能,更符合連續性交易形態的需要,簡化當事人操作,免去了反復設定和解除擔保的繁瑣程序,那么簽訂最高額擔保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高額擔保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保證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
鑒于丙方愿意對乙方在上述《貨物買賣框架合同》項下形成的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原則,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丙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日期間從甲方采購產品產生的乙方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最高額為萬元,(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丙方擔保的范圍為乙方對甲方產生的貨款、違約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乙方和丙方對上條所列各項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期間為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按照本擔保合同的約定償付上條各項債務,甲方有權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各方進行追償。乙方、丙方保證任何一方或各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3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四條:乙方、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貨物買賣框架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的未盡之處參照《貨物買賣框架合同》執行。
第五條:乙方若發生變更、撤銷情形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最高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最高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違約金應在違約事項發生后5日內支付。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解釋、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蓋章、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等同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字)。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債務人與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系,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的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其后的含義:
債務人:專指因支付農資及機耕費需要而向克山潤生村鎮銀行申請貸款隸屬于的克山縣域的大豆專業合作社。
債權人:指克山潤生村鎮銀行。
《
》:指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貸款合同?!段袚:贤罚褐競鶆杖藶橄騻鶛嗳松暾堎J款而與甲方簽訂的委托其提供擔保的合同。《保證合同》:指甲方與債權人簽訂的為債務人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合同。
第二條反擔保債權的種類、范圍、方式。
2.1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為: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3.1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3.3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4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4.4甲方向乙方主張反擔保責任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審計費、評估費等。
第五條乙方反擔保保證方式與期限。
5.1乙方的反擔保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5.2乙方反擔保的每筆主合同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5.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提前收回主債權的,反擔保保證期間為自債權人向債務人或保證人發出通知確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6.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改制、并購、隸屬關系變更等事件而受影響。
6.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6.4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第七條乙方聲明與承諾。
7.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7.3為簽署并履行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一切乙方所必須的授權、同意、批準程序;。
7.4乙方在反擔保責任解除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7.6乙方承諾:甲方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有權代位追償乙方的到期債權,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7.7乙方簽署本合同已經過乙方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乙方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八條乙方義務。
8.2債務人發生清算、破產及其他足以表明債務人喪失付款能力的事件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提前向甲方履行相等于債務人所欠《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項下債務金額的反擔保債務,乙方應自甲方通知后15日內清償全部債務。
8.3乙方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一切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4出現下列事件之日起3日內,乙方須通知甲方:
8.4.1乙方對任何第三方的違約事件;。
8.4.2乙方的重大違紀、違法、侵權及因此而遭至的索賠、處罰、處分事件;。
8.4.3乙方出現嚴重經營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8.4.4乙方重大債權債務及其變化;。
8.4.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事件及其他法律糾紛;。
8.4.6乙方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8.4.7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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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二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保證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
鑒于丙方愿意對乙方在上述《貨物買賣框架合同》項下形成的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原則,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丙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日期間從甲方采購產品產生的乙方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最高額為萬元,(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丙方擔保的范圍為乙方對甲方產生的貨款、違約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乙方和丙方對上條所列各項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期間為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按照本擔保合同的約定償付上條各項債務,甲方有權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各方進行追償。乙方、丙方保證任何一方或各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3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四條:乙方、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貨物買賣框架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的未盡之處參照《貨物買賣框架合同》執行。
第五條:乙方若發生變更、撤銷情形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最高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最高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違約金應在違約事項發生后5日內支付。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解釋、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蓋章、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等同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字)。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三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相關方依據于年月日簽訂的《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編號:)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借款金額(當金)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
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相關方或經其他相關方同意,其他相關方對展期后的債務仍承擔擔保責任。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各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或質押股權被查封、扣押、凍結、監管的,或出現各方約定的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如果甲方依據前述約定通知乙方借款提前到期的,則股權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其他所有當票及《股權最高額質押借款合同》均提前到期。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相關方已簽訂《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各相關方的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清償當金、息費、第五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六條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2、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四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貨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五
()農信(銀)高保字()第號。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與保證人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為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貸款人特提請保證人對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內容予以充分注意,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全稱):。
保證人(全稱):。
1.
2.
3.
由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間及最高額訂立一系列債權債務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保證人愿為債務人依上述主合同與債權人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債權人處辦理的各類借款業務,所形成的債務的最高余額人民幣(大寫)提供保證擔保。
第二條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額內,債務人可以申請循環使用上述信用。每一筆業務的起止日、到期日、種類、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第三條在本合同約定期間和最高余額內,債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時無須另行辦理擔保手續。
保證擔保的范圍主要包括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仲裁)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擔保的每筆。
借款合同。
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就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三)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保證人承諾。
(一)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并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二)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愿承擔保證責任;(三)保證人不按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開立于甘肅省內任何一家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相關款項;(四)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貸款人可以就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行公告催收;(五)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始發后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1.保證人隸屬關系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2.保證人停業、歇業、停業整頓或者被申請破產、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注銷登記、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3.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4.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六)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體制,包括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行為,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七)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蛘咭云滟Y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第八條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確定:(一)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債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債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二)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或債務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三)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保證責任的承擔。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一)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捌谙迣脻M”包括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債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二)債務人、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三)債務人、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四)債務人、保證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五)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六)其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不履行約定義務,造成保證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二)保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的%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2.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3.發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債權人;4.實施本合同第七條第(六)項、(七)項的行為,未事先征得債權人同意;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保證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一)由進行仲裁。(二)在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債權人(簽章)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六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余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七
貸款人: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和《民法典》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并在還款時一并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住所:_____。
帳號: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八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余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用途。
種類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貸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保證擔保人。
保證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九
債權人(貸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證件種類:證件號碼:住所(地址):基本賬戶開戶行:賬號: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和債權人(貸款人)簽。
訂了陜農信高借字[]第號借款合同,保證人愿意以其所有的財產為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責任。
1.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1.2擔保的債權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小寫):元,
1.3債務確定日:借款到期日,為借款人應還款金額的債務確定日。債權。
1.4保證的范圍為:在借款確定日,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未歸還借款本金及利。
1.5保證期間為債務確定日之日起兩年。如借款展期,則為展期協議約定的。
第二條保證人的陳述。
2.1保證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2.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3保證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第三條保證人承諾與保證。
3.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或相應利息時,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3.2保證人沒有主動履行的,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賬戶中劃收。本保證合同作為保證人同意劃收的書面承諾。
3.3保證人應配合債權人對其收入和資信情況、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債權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3.4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請書》說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環借款和還款,借款人可能出現借新還舊情況,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借新還舊。
3.5在不增加保證人責任的前提下,允許債權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條款。如果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了保證人的責任,保證人在原合同條款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不因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而免除保證人的責任。
3.6保證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債權人,并且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前,除非得到債權人書面同意,不應采取下列行動: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3.7保證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2)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或主要資產被采取了財產保全或其他強制措施;。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9)保證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或變更住所等聯系方式(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3.8保證人同意:被擔保的債權同時受其它擔保合同擔保的,債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而無需先行行使擔保物權;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保證人仍按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2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證人、債權人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3因保證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債權人全部損失。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辦理公證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即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2未辦理公證的,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解決方式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6.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保證人為自然人的,簽字生效。
6.2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6.3本合同各條款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其它約定。
第八條附則。
8.1保證人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特別是劃線部分已充分協商和了解,對合同條款無異議。
8.2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公證機關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釋權歸貸款人所有,貸款人的解釋為最終解釋。
債權人(貸款人)(公章):保證人(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
最高額保證即屬于人的擔保中保證的一種特殊形式,對于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債權人(貸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證件種類:證件號碼:住所(地址):基本賬戶開戶行:賬號: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和債權人(貸款人)簽。
訂了陜農信高借字[]第號。
借款合同。
保證人愿意以其所有的財產為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責任。
1.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1.2擔保的債權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小寫):元,
1.3債務確定日:借款到期日,為借款人應還款金額的債務確定日。債權。
1.4保證的范圍為:在借款確定日,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未歸還借款本金及利。
1.5保證期間為債務確定日之日起兩年。如借款展期,則為展期協議約定的。
第二條保證人的陳述。
2.1保證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2.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3保證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第三條保證人承諾與保證。
3.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或相應利息時,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3.2保證人沒有主動履行的,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賬戶中劃收。本保證合同作為保證人同意劃收的書面承諾。
3.3保證人應配合債權人對其收入和資信情況、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債權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3.4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
申請書。
》說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環借款和還款,借款人可能出現借新還舊情況,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借新還舊。
3.5在不增加保證人責任的前提下,允許債權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條款。如果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了保證人的責任,保證人在原合同條款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不因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而免除保證人的責任。
3.6保證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債權人,并且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前,除非得到債權人書面同意,不應采取下列行動: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3.7保證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2)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或主要資產被采取了財產保全或其他強制措施;。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9)保證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或變更住所等聯系方式(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3.8保證人同意:被擔保的債權同時受其它擔保合同擔保的,債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而無需先行行使擔保物權;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保證人仍按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2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證人、債權人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3因保證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債權人全部損失。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辦理公證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即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2未辦理公證的,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解決方式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6.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保證人為自然人的,簽字生效。
6.2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6.3本合同各條款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其它約定。
第八條附則。
8.1保證人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特別是劃線部分已充分協商和了解,對合同條款無異議。
8.2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公證機關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釋權歸貸款人所有,貸款人的解釋為最終解釋。
債權人(貸款人)(公章):保證人(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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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一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息_____________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蛘咦陨斫洜I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蛘咦陨斫洜I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后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計檔次重新確定。
第九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6、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新聞媒體公布借款人未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事實并督促其還款。
第十條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時,按照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違反規定向借款人收取費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門投訴。
第十一條貸款人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時,抵押人對上述措施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受償不足部分,貸款人繼續向借款人追償,抵押人對優先受償不足部分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貸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從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賬戶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負責辦理,貸款人不承擔因此所支出的評估、登記等一切稅費。
第十五條本合同抵押條款獨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如因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點均在貸款人住所地。
特別說明:貸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并對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經認可貸款人的解答,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二
貸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內。
第四條還款方式。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后,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3)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
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蚧謴唾|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并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三
保證人1:
保證人2:(以稱債權人)(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四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和《民法典》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并在還款時一并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五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本金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的全部金額。
(1)抵押權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人民幣貸款、應付款保函、擔保等。
(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尚未受償本金:________________。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擔保等其他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第七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登記。
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捌陂g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2、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情形。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六
擔保人(甲方):
委托擔保人(乙方):
乙方為解決經營資金短缺的困難,向甲方申請貸款擔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乙方向貸款人(含貸款人或委托人)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恪守:。
(說明:“貸款人”指金融機構提供的擔保貸款業務中的“金融機構”及、或委托貸款業務中的“委托人”,下同。)。
第一條擔保的范圍、擔保期間。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7年月日止乙方與貸款人之間已經訂立或將要訂立的一個或多個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余額不超過(含)人民幣貳仟萬元(大寫)。
本合同貸款利率以具體各筆委托擔保合同及各主合同(指貸款人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為準。
二、擔保金額:
甲方愿就上述期間內所發生的余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萬元(大寫)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復息、罰息等為乙方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三、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債權在下列日期中最早發生之日確定: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2、貸款人根據約定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
3、其他依法或依約能夠確定債權之日。
四、甲方的擔保期間為各主合同中約定的每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如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為分期還款,則每期債務的擔保期間為該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有本條第三款情形的,甲方的擔保期間為確定債權之日起兩年。
一、甲方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各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債務,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反約定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代償和墊付。
一、乙方貸款到期未能及時清償債務,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了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取代債權人的地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之日起的利息(按應償還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
二、乙方因經營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資金臨時周轉困難,導致無法按期償還分期應還貸款時,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申請臨時墊付。甲方墊付后乙方應按墊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付利息直至全部還清墊付款。
本條約定與主合同相關條款相抵觸的,以本條約定為準。
第四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對債權人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主合同簽訂之前一次繳清。擔保費按擔??傤~的一定比率支付。具體以各期《委托擔保合同》的約定為準。
二、在甲方依約向債權人支付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并接到甲方書面還款通知后十五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清償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十五日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約定向乙方行使反擔保權利。
三、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復息及在貸款到期(含分期還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約向債權人支付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后15天內,乙方未向甲方清償借款的本金、利息、擔保費時所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及律師費)等。
四、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五、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一)抵押的抵押物;(二)質押的質物;(三)質押的質權。
七、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報送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應將自己對資金的需求情況及時告知甲方,如需在甲方之外獲得其他擔保機構及甲方推薦的合作銀行之外的銀行貸款,應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應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提前歸還甲方擔保的貸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擔保責任并(或在承擔擔保責任后)要求乙方支付擔保金額5%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七條反擔保。
一、抵押。
1、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依法有權處分的位于××市×××區48502.34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權證號:××市國用(2011)第××號]及地上建筑物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簽訂《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
2、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和××依法有權處分的位于××市××××235號765.16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權證號:××市國用(2010)第××號]及其地上建筑面積為444.75平方米房屋(房權證:××字第hk××號)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由甲方與和××、××簽訂《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
3、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依法有權處分的位于××××大道××廣場a幢首層××商鋪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由甲方與××簽訂《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并留置購房合同和發票原件。
二、個人連帶責任保證。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向甲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三、其他。
甲方可視乙方具體貸款金額,并經乙方認可后相應增加反擔保;新增的反擔保有關事項具體以各期《委托擔保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八條反擔保的.實現。
一、在各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包括分期還款)期限內乙方未歸還借款本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五條應盡義務,甲方在提供相應書面確鑿證據的情形下,認為足以損害自身利益時,有權解除擔保責任或建議貸款人不予發放后續貸款、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
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而抵押人未恢復抵押物價值,也未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債務。
在貸款到期(含分期還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約向債權人支付完第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后15天內,乙方未向甲方清償借款的本金、利息、擔保費,甲方可自行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包括直接向法院申請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抵(質)押物進行處置,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要求連帶責任人承擔擔保責任(包括處置連帶責任人所有的財產)。
二、甲方就上述反擔保措施實現債權時,甲方有權自行選擇行使權利的順序,自主決定就其中一項或幾項措施優先實現權利。
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它單位簽定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等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聲明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成立,并在另行簽訂的反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七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與保證人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為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貸款人特提請保證人對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內容予以充分注意,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全稱):。
保證人(全稱):。
1、
2、
3、
由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間及最高額訂立一系列債權債務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保證人愿為債務人依上述主合同與債權人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債權人處辦理的各類借款業務,所形成的債務的最高余額人民幣(大寫)提供保證擔保。
每一筆業務的起止日、到期日、種類、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保證擔保的范圍主要包括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仲裁)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二)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愿承擔保證責任;
(五)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始發后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隸屬關系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3、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
4、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七)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蛘咭云滟Y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一)債權確定期間屆滿?!皞鶛啻_定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債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債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二)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或債務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三)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二)債務人、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三)債務人、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四)債務人、保證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五)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六)其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情形。
(一)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不履行約定義務,造成保證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保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的%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3、發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債權人;
4、實施本合同第七條第(六)項、(七)項的行為,未事先征得債權人同意;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保證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由進行仲裁。
(二)在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八
出借人: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一條借款限額。
1、出借人同意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壹仟貳佰萬元整(小寫)12000000。00元內,根據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2、上述期間僅指借款發放時間,不包括借款到期時間。在此期間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額內,借款人可循環使用借款額度,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放款方式。
借款人授權出借人根據每筆借款憑證約定的時間,將借款金額直接劃入如下賬戶或借款憑證中所記載的其他賬戶:
賬戶名:______________。
帳號或卡號: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按______________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借款基準利率計算,在借款期限內不變(即實行固定利率)。
第四條還款。
1、按月結息,到期還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實際用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結息日為每月的第3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當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屬違約。
帳號或卡號: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提前還款及借款延期。
1、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借款本金。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款項。對于借款人提前償還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還款時本合同執行的借款利率和提前還本的金額及上一結息日至提前還款日的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需要辦理借款延期的,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七條借款的擔保。
借款人根據出借人的要求為履行本合同提供公司的30%股份擔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可以為最高額保證擔保。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文本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執一份,出借人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本合同簽字蓋章欄,無正文)。
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精選19篇)篇十九
借款人: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5、利率為月息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蛘咦陨斫洜I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后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計檔次重新確定。
第九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5、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級;。
6、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新聞媒體公布借款人未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事實并督促其還款。
第十條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時,按照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違反規定向借款人收取費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門投訴。
第十一條貸款人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時,抵押人對上述措施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受償不足部分,貸款人繼續向借款人追償,抵押人對優先受償不足部分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貸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從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負責辦理,貸款人不承擔因此所支出的評估、登記等一切稅費。
第十五條本合同抵押條款獨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如因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點均在貸款人住所地。
特別說明:貸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并對借款人及抵押人對合同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經認可貸款人的解答,貸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貸款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抵押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