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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心得體會及感悟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全縣不出現規模性返貧,順利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訂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續做好已脫貧人口、已出列村的幫扶工作,平穩推進脫貧攻堅的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將工作重點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轉向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與“十四五”規劃相銜接。
二、工作機制
(一)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防止松勁懈怠、政策急剎車、幫扶一撤了之、貧困反彈。對國家、省、州層面制定出臺的產業就業、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財政投入、金融服務、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暫未明確作出調整前,原有幫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減,全面精準精細落實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核查機制,成立防貧監測專班,按照國家和省監測標準,以全縣所有農村人口為對象,通過農戶自主申請、部門信息比對預警、干部走訪排查等方式,重點對全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對經核實符合條件的對象分層分類按程序納入動態監測和幫扶政策范圍,并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及易返貧致貧原因采取產業就業幫扶、政策性幫扶和特殊困難專項救助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精準幫扶。
(三)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貧“一單式”信息系統作用,健全“三幫一”勸返復學機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做好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確保“應保盡保”。建立健全農村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及時將動態新增危房和因災致危農房納入改造范圍,切實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網漏損嚴重的千人以上老舊供水工程,升級改造一批標準化小型飲水工程,推進智慧化供水建設,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全面摸清脫貧攻堅期內各類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底數,按照經營性、公益性資產進行分類梳理并確權,明晰“五權即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監督權,資產權屬和收益權盡量下沉鄉鎮(街道),建立“四張清單”即資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清單、縣鄉村三級檔案清單,有效構建扶貧資產管理機制。經營性資產最大限度確權到獲得收益的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探索多元化管護模式,規范后續管護運營,完善運營方案,明確權利義務,做好風險防控。對攻堅期內建立的光伏扶貧電站、扶貧車間、資產收益扶貧等項目經營性資產,分類細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資產收益重點用于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項目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運營。公益性資產要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對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資產,要細化管護標準,明確具體管護責任人,分類落實必要的管護經費,確保資產持續發揮作用。扶貧項目資產處置應嚴格按照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股權管理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壓實行業部門扶貧項目資產管理責任,強化鄉村兩級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引導群眾參與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確保扶貧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發揮效益。
三、重點工作
(一)推動特色產業提質發展。編制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路徑,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強化創新引領,完善“四跟四走”“四帶四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逐步實現由注重帶貧益貧到戶向整體推進的轉變;強化龍頭企業帶動、聯農帶農互動,繼續落實對帶貧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繼續支持脫貧戶自主發展特色產業,鼓勵龍頭企業到鄉村建設加工車間和原料基地。大力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建設,提升壯大百合、柑橘、烤煙、中藥材、油茶、茶葉養殖等7大農業特色產業。加強消費幫扶,規范原有消費幫扶專館、專區、專柜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縣域范圍內幫扶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xx北站和xx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運營主體合作對接。
(二)促進脫貧人穩定就業。繼續完善勞務協作綜合服務平臺信息,加強對脫貧人口勞動力及邊緣易致貧人口勞動力進行動態監測,對返鄉回流人員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強化勞務協作,進一步完善與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輸入地的勞務協作機制。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延續原有扶貧車間政策支持,繼續開展脫貧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和脫貧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生態護林員政策。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政策。
(三)持續改善基礎設施條件。繼續加大水電路氣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重點謀劃推動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為支撐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入國省重大交通規劃項目入規立項。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實現村組路、旅游路、資源路、產業路與村內主道連接,有序推進鄉鄉通三級路。推進水利設施建設,通過擴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網,建設集中供水設施,提升運營管護能力等措施,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進農村通信網絡提升工程,推動4g和光纖寬帶向自然村(指20戶以上自然村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蓋。推進脫貧地區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建設,過渡期內基本實現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覆蓋。推進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實現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
(四)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繼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達標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學校辦學水平,提高職業教育水平。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脫貧人口中的易返貧致貧家庭進行重點關注并優先落實教育資助。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重點推動救治政策、救治資金、救治對象“三統籌”。加大縣級、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用房修繕、設備配備和人才培養力度,開展特色專病專科建設。建立包括脫貧人口在內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全縣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進鄉村振興建設。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強”原則,對全縣行政村進行摸底篩查,申報一批重點幫扶村,繼續集中優勢資源補齊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短板,促進全縣平衡發展。同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典型引領,抓點示范、重點突破原則,確定一批示范鄉、村、項目點,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樹立鄉村振興的典型和樣板。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民政、扶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等政府部門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七)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規范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全面推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為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充分利用省級救助平臺,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
(八)合理保障農村醫療待遇水平。繼續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逐步取消脫貧攻堅期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超常規措施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準的xx%比例資助;對已穩定脫貧但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逐步調整資助政策。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設定年度起付線、救助標準和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自付比例。
(九)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等導致家庭或個人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組織保障
(一)做好領導體制銜接。嚴格落實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層層壓實責任。實行“五級書記抓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二)做好工作體系銜接。扎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鄉村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鄉村干部培養、配備、管理、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對確定的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
(三)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等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四)強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過渡期內繼續對涉農財政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和支持范圍,統籌兼顧脫貧村和其它村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加強金融服務支持,繼續對已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續貸或展期,對x萬元以內貸款繼續實行x年貼息,并納入風險補償范圍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后生”接受職業教育,并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認真落實基層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各級人才項目向鄉村振興一線傾斜。
(五)廣泛凝聚社會合力。積極引導各方資源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幫扶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幫扶。繼續實施“百企幫百村”行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視和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良好氛圍。
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心得體會及感悟二
各縣直單位、鄉鎮(街道):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全縣不出現規模性返貧,順利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訂20xx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續做好已脫貧人口、已出列村的幫扶工作,平穩推進脫貧攻堅的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將工作重點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轉向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與“十四五”規劃相銜接。
二、工作機制
(一)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防止松勁懈怠、政策急剎車、幫扶一撤了之、貧困反彈。對國家、省、州層面制定出臺的產業就業、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財政投入、金融服務、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暫未明確作出調整前,原有幫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減,全面精準精細落實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核查機制,成立防貧監測專班,按照國家和省監測標準,以全縣所有農村人口為對象,通過農戶自主申請、部門信息比對預警、干部走訪排查等方式,重點對全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對經核實符合條件的對象分層分類按程序納入動態監測和幫扶政策范圍,并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及易返貧致貧原因采取產業就業幫扶、政策性幫扶和特殊困難專項救助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精準幫扶。
(三)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貧“一單式”信息系統作用,健全“三幫一”勸返復學機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做好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確保“應保盡保”。建立健全農村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及時將動態新增危房和因災致危農房納入改造范圍,切實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網漏損嚴重的千人以上老舊供水工程,升級改造一批標準化小型飲水工程,推進智慧化供水建設,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全面摸清脫貧攻堅期內各類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底數,按照經營性、公益性資產進行分類梳理并確權,明晰“五權即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監督權,資產權屬和收益權盡量下沉鄉鎮(街道),建立“四張清單”即資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清單、縣鄉村三級檔案清單,有效構建扶貧資產管理機制。經營性資產最大限度確權到獲得收益的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探索多元化管護模式,規范后續管護運營,完善運營方案,明確權利義務,做好風險防控。對攻堅期內建立的光伏扶貧電站、扶貧車間、資產收益扶貧等項目經營性資產,分類細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資產收益重點用于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項目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運營。公益性資產要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對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資產,要細化管護標準,明確具體管護責任人,分類落實必要的管護經費,確保資產持續發揮作用。扶貧項目資產處置應嚴格按照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股權管理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壓實行業部門扶貧項目資產管理責任,強化鄉村兩級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引導群眾參與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確保扶貧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發揮效益。
三、重點工作
(一)推動特色產業提質發展。編制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路徑,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強化創新引領,完善“四跟四走”“四帶四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逐步實現由注重帶貧益貧到戶向整體推進的轉變;強化龍頭企業帶動、聯農帶農互動,繼續落實對帶貧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繼續支持脫貧戶自主發展特色產業,鼓勵龍頭企業到鄉村建設加工車間和原料基地。大力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建設,提升壯大百合、柑橘、烤煙、中藥材、油茶、茶葉養殖等7大農業特色產業。加強消費幫扶,規范原有消費幫扶專館、專區、專柜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縣域范圍內幫扶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xx北站和xx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運營主體合作對接。
(二)促進脫貧人穩定就業。繼續完善勞務協作綜合服務平臺信息,加強對脫貧人口勞動力及邊緣易致貧人口勞動力進行動態監測,對返鄉回流人員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強化勞務協作,進一步完善與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輸入地的勞務協作機制。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延續原有扶貧車間政策支持,繼續開展脫貧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和脫貧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生態護林員政策。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政策。
(三)持續改善基礎設施條件。繼續加大水電路氣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重點謀劃推動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為支撐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入國省重大交通規劃項目入規立項。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實現村組路、旅游路、資源路、產業路與村內主道連接,有序推進鄉鄉通三級路。推進水利設施建設,通過擴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網,建設集中供水設施,提升運營管護能力等措施,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進農村通信網絡提升工程,推動4g和光纖寬帶向自然村(指20戶以上自然村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蓋。推進脫貧地區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建設,過渡期內基本實現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覆蓋。推進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實現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
(四)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繼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達標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學校辦學水平,提高職業教育水平。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脫貧人口中的易返貧致貧家庭進行重點關注并優先落實教育資助。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重點推動救治政策、救治資金、救治對象“三統籌”。加大縣級、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用房修繕、設備配備和人才培養力度,開展特色專病專科建設。建立包括脫貧人口在內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全縣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進鄉村振興建設。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強”原則,對全縣行政村進行摸底篩查,申報一批重點幫扶村,繼續集中優勢資源補齊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短板,促進全縣平衡發展。同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典型引領,抓點示范、重點突破原則,確定一批示范鄉、村、項目點,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樹立鄉村振興的典型和樣板。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民政、扶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等政府部門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七)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規范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全面推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為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充分利用省級救助平臺,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
(八)合理保障農村醫療待遇水平。繼續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逐步取消脫貧攻堅期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超常規措施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準的xx%比例資助;對已穩定脫貧但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逐步調整資助政策。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設定年度起付線、救助標準和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自付比例。
(九)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等導致家庭或個人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組織保障
(一)做好領導體制銜接。嚴格落實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層層壓實責任。實行“五級書記抓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二)做好工作體系銜接。扎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鄉村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鄉村干部培養、配備、管理、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對確定的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
(三)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等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四)強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過渡期內繼續對涉農財政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和支持范圍,統籌兼顧脫貧村和其它村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加強金融服務支持,繼續對已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續貸或展期,對x萬元以內貸款繼續實行x年貼息,并納入風險補償范圍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后生”接受職業教育,并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認真落實基層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各級人才項目向鄉村振興一線傾斜。
(五)廣泛凝聚社會合力。積極引導各方資源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幫扶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幫扶。繼續實施“百企幫百村”行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視和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良好氛圍。
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心得體會及感悟三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把脫貧攻堅擺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組織實施了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力度最強的脫貧攻堅戰,采取了許多具有原創性、獨特性的重大舉措。
經過多年持續奮斗,我們如期完成了新時代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勝利,為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打下堅實基礎。目前,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消除了絕對貧困和區域性整體貧困,近1億貧困人口實現脫貧。
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強調:“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這為接續的減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和標志性指標,高質量做好減貧工作,還需要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需要看到,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實現真脫貧、脫真貧,還要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已經取得的成果;接續發力解決相對貧困問題,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斷提升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則需要不斷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未來一段時期,更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并實現其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將是一項重要任務。
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突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任務依然艱巨。對此,我們需遵循系統性原則,多措并舉,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同時,更加注重解決相對貧困、更加注重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更加注重體制機制建設、更加注重凝聚各方力量,確保脫貧攻堅成果的扎實鞏固和拓展提升,為進一步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實現共同富裕奠定基礎。
第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要更加注重解決相對貧困。以貧困程度為標準進行劃分,貧困可以分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相對貧困一般是指相比較于別人而言的物質資料占有量的匱乏和消費能力的低下。面向未來解決相對貧困問題,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和農村內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為重要。這也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題中應有之義。
一是要著力改變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局面。《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要“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也就是說,解決相對貧困問題要放在整個區域、城鄉平衡發展的大格局中考慮,不能只謀一域。
二是要著力縮小低收入人口同其他群體的發展差距。現實地看,脫貧摘帽地區和群眾實現從“脫貧”到“致富”,仍將是一個較為長期的過程。一些地方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增收緩慢、農村內部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等問題日益凸顯。對此,需采取措施提高農村低收入人口持續增收的能力,包括設立專項財政項目、培育和扶植相關產業、提供教育和技能培訓、創造就業機會,以及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和救助制度等,讓他們的收入增長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
三是要著力解決農村低收入人口的民生問題。在實踐中,我們衡量脫貧與否的指標主要是經濟收入指標,但飲水安全、衛生設施、健康保健、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指標同樣重要。更好解決相對貧困,就要關注多重維度的貧困問題,從更為寬廣的視角解決相對貧困人口的可持續發展問題。
第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要更加注重提升內生動力。總體而言,致貧原因多種多樣。從宏觀層面上講主要有自然地理位置、生態環境脆弱、經濟發展滯后等客觀原因;從微觀層面上講,各戶有各戶的情況,各人有各人的貧因。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任務依然艱巨,扶貧工作的重心和方式都將發生變化。其中尤為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千方百計提升相對貧困地區和群眾發展的內生動力。
一方面,要重視產業培育、產業發展和產業振興,持續發展壯大扶貧產業,延伸產業鏈條,提升產業質量,優化產業格局。同時,繼續加強脫貧地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拓展銷售渠道,創新流通方式,促進穩定銷售。完善產業脫貧機制,讓特色產業成為脫貧富民的強大動能。
另一方面,要堅持扶貧同扶智扶志相結合。相對貧困群眾的精神狀態是影響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因素。群眾有決心、有志氣通過自身努力改變貧窮的現狀,才能讓脫貧成果更牢固、更可持續。還要不斷加強對相對貧困群眾的文化、知識與技術教育,不斷增強其自我發展的能力。
第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要更加注重體制機制建設。需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長效機制,加強制度保障。
要保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保持現有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對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要“扶上馬送一程”。
要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要筑牢防止返貧的“防護堤”,需繼續對脫貧縣、脫貧村、脫貧人口開展監測,對存在返貧風險的人口分層分類制定精準防貧辦法,采取多層次、復合式保障性防貧舉措,定期核查,及時發現,及時幫扶,動態清零。
要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農村低收入人口生活困難和發展困境的成因復雜,需要持續的精準幫扶,重在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已經建立的農村社會保障和救助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需要適應新的形勢要求,科學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健全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同時,還需健全社會救助制度,因需施救、精準施救,形成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機制。
要建立健全黨領導下的政府、社會、市場協同推進的大扶貧機制。對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這樣一個涉及經濟、文化、社會、生態、黨建等各方面的系統工程,需要動員各方力量、集聚各方智慧,形成互相幫扶、先富帶后富的合力。為此,要在制度建設上發力,既要發揮好政府在扶貧規劃制訂、扶貧政策執行、扶貧責任落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又要發揮好社會和市場力量的積極作用,凝聚合力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供強大支撐。
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心得體會及感悟四
各縣直單位、鄉鎮(街道):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全縣不出現規模性返貧,順利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訂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續做好已脫貧人口、已出列村的幫扶工作,平穩推進脫貧攻堅的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將工作重點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轉向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與“十四五”規劃相銜接。
二、工作機制
(一)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防止松勁懈怠、政策急剎車、幫扶一撤了之、貧困反彈。對國家、省、州層面制定出臺的產業就業、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財政投入、金融服務、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暫未明確作出調整前,原有幫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減,全面精準精細落實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
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核查機制,成立防貧監測專班,按照國家和省監測標準,以全縣所有農村人口為對象,通過農戶自主申請、部門信息比對預警、干部走訪排查等方式,重點對全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對經核實符合條件的對象分層分類按程序納入動態監測和幫扶政策范圍,并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及易返貧致貧原因采取產業就業幫扶、政策性幫扶和特殊困難專項救助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精準幫扶。
(三)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貧“一單式”信息系統作用,健全“三幫一”勸返復學機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做好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確保“應保盡保”。建立健全農村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及時將動態新增危房和因災致危農房納入改造范圍,切實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網漏損嚴重的千人以上老舊供水工程,升級改造一批標準化小型飲水工程,推進智慧化供水建設,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
全面摸清脫貧攻堅期內各類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底數,按照經營性、公益性資產進行分類梳理并確權,明晰“五權即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監督權,資產權屬和收益權盡量下沉鄉鎮(街道),建立“四張清單”即資產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清單、縣鄉村三級檔案清單,有效構建扶貧資產管理機制。經營性資產最大限度確權到獲得收益的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探索多元化管護模式,規范后續管護運營,完善運營方案,明確權利義務,做好風險防控。對攻堅期內建立的光伏扶貧電站、扶貧車間、資產收益扶貧等項目經營性資產,分類細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資產收益重點用于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項目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運營。公益性資產要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對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資產,要細化管護標準,明確具體管護責任人,分類落實必要的管護經費,確保資產持續發揮作用。扶貧項目資產處置應嚴格按照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股權管理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壓實行業部門扶貧項目資產管理責任,強化鄉村兩級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引導群眾參與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確保扶貧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發揮效益。
三、重點工作
(一)推動特色產業提質發展。
編制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路徑,完善全產業鏈支持措施,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強化創新引領,完善“四跟四走”“四帶四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逐步實現由注重帶貧益貧到戶向整體推進的轉變;強化龍頭企業帶動、聯農帶農互動,繼續落實對帶貧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繼續支持脫貧戶自主發展特色產業,鼓勵龍頭企業到鄉村建設加工車間和原料基地。大力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建設,提升壯大百合、柑橘、烤煙、中藥材、油茶、茶葉養殖等7大農業特色產業。加強消費幫扶,規范原有消費幫扶專館、專區、專柜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縣域范圍內幫扶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龍山北站和龍山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運營主體合作對接。
(二)促進脫貧人穩定就業。
繼續完善勞務協作綜合服務平臺信息,加強對脫貧人口勞動力及邊緣易致貧人口勞動力進行動態監測,對返鄉回流人員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強化勞務協作,進一步完善與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輸入地的勞務協作機制。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延續原有扶貧車間政策支持,繼續開展脫貧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和脫貧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生態護林員政策。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政策。
(三)持續改善基礎設施條件。
繼續加大水電路氣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重點謀劃推動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為支撐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入國省重大交通規劃項目入規立項。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實現村組路、旅游路、資源路、產業路與村內主道連接,有序推進鄉鄉通三級路。推進水利設施建設,通過擴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網,建設集中供水設施,提升運營管護能力等措施,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進農村通信網絡提升工程,推動4g和光纖寬帶向自然村(指20戶以上自然村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蓋。推進脫貧地區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建設,過渡期內基本實現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覆蓋。推進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實現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
(四)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繼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達標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學校辦學水平,提高職業教育水平。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脫貧人口中的易返貧致貧家庭進行重點關注并優先落實教育資助。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重點推動救治政策、救治資金、救治對象“三統籌”。加大縣級、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用房修繕、設備配備和人才培養力度,開展特色專病專科建設。建立包括脫貧人口在內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全縣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進鄉村振興建設。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強”原則,對全縣行政村進行摸底篩查,申報一批重點幫扶村,繼續集中優勢資源補齊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短板,促進全縣平衡發展。同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典型引領,抓點示范、重點突破原則,確定一批示范鄉、村、項目點,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樹立鄉村振興的典型和樣板。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民政、扶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等政府部門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七)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
規范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全面推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為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充分利用省級救助平臺,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
(八)合理保障農村醫療待遇水平。
繼續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逐步取消脫貧攻堅期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超常規措施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準的xx%比例資助;對已穩定脫貧但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逐步調整資助政策。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設定年度起付線、救助標準和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自付比例。
(九)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等導致家庭或個人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組織保障
(一)做好領導體制銜接。嚴格落實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層層壓實責任。實行“五級書記抓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二)做好工作體系銜接。扎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制度建設、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鄉村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鄉村干部培養、配備、管理、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對確定的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
(三)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等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四)強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過渡期內繼續對涉農財政資金進行統籌整合使用,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和支持范圍,統籌兼顧脫貧村和其它村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加強金融服務支持,繼續對已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續貸或展期,對x萬元以內貸款繼續實行x年貼息,并納入風險補償范圍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后生”接受職業教育,并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認真落實基層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各級人才項目向鄉村振興一線傾斜。(五)廣泛凝聚社會合力。積極引導各方資源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幫扶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幫扶。繼續實施“百企幫百村”行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視和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良好氛圍。
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心得體會及感悟五
為貫徹落實《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省民政廳扶貧辦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民社救函〔2021〕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認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5年過渡期內,按照中央“四個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領域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人口基本生活。調整優化民政政策措施,補齊民生保障短板弱項,適度擴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蓋范圍,提高民政服務質量和水平,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二、工作重點
(一)著力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抓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臺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出臺《區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構建以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專項社會救助為支撐、急難社會救助為輔助、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分層分類的綜合救助體系。發揮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和區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作用,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形成社會救助工作合力。持續做好全區城鄉低保審批、特困人員認定權限下放鎮街及鎮街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三項社會救助領域改革工作,加大三項審批權下放鎮街后工作監管力度,加強動態監管,提高工作時效及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認定體系,結合省市出臺的低收入家庭認定政策規定,修訂出臺我區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
在市民政局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礎信息庫基礎上,探索建立我區的區、鎮(街)、村(居)三級監測管理網絡,對易返困致困人口實施常態化監測,實現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轉變。充分發揮村(居)基層組織作用,將“發現機制”和主動救助納入村(居)組織職責范圍并落實專人負責,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提供24小時救助服務。
(三)持續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及時與相關部門共享信息,按規定協助開展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落實就業成本扣減、低保漸退等政策。持續實施好臨時救助制度,對低保戶、低收入家庭、困難幫扶對象等基本生活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困難的,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簡化救助程序,實施先行救助;創新發展急難救助制度,推進開展“救急難”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加快推進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信息化平臺運用進程,推動實現低保網上無紙化審批及社會救助其它各項業務辦理之間的數據共享與互聯互通,提高救助工作實效。
(四)健全完善農村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農村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按照《市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要求,實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動計劃。重點增強區福利院失能照護和集中供養能力,提升護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備專業化照護人員,強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護服務能力。針對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加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豐富互助養老服務內容,提高服務便捷性,滿足廣大農村老年人就近就便養老需求。
(五)持續做好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措施,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拓展補貼發放范圍,逐步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至農村無固定收入、農村低收入家庭、重殘無業、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依老養殘等殘疾人困難群體,護理補貼覆蓋至三級、四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依托城市社區精神障礙康復工作示范點指導農村地區做好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為農村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社會交往、工作技能訓練、心理疏導等多方面的社會服務。
(六)持續做好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工作
開展農村“三留守”人員定期探訪,完善以農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兒童為重點的定期探訪制度,加強信息動態管理。依靠村“兩委”班子、駐村干部、兒童主任、社會工作者、親朋鄰里等,日常巡訪掌握基本情況,及時防范、積極化解風險隱患。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進一步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嚴格保障標準,細化保障措施,確保不漏一人,防止發生涉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權益保障的極端個案。加強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制度建設,完善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措施。
(七)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
以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黎陽鎮為重點,持續加強全區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強化鎮基礎作用。加快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網絡,推廣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積分制和“騰訊為村”平臺建設,提升城鄉社區服務的精細化、專業化、科學化、信息化水平,暢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創新社區工作法,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全面開展社區協商,加強村級議事協商規范化建設。積極開展“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促鄉村治理示范點創建工作。
(八)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
指導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和推進鄉村振興中發揮積極作用。引導、鼓勵慈善力量通過投入資金、捐助物資、捐建設施、開展培訓、實施項目等方式,助力鄉村振興。鼓勵引導村(社區)工作者等積極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培育鄉土社工人才。探索實施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引導專業社工力量扎根鄉村參與鄉村治理,助力鄉村振興。鼓勵和支持依托民政服務機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鎮社工站設立志愿服務站點,廣泛開展志愿服務。
(九)持續做好區劃地名工作助力鄉村振興
進一步規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初審、地名標志設置,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和信息化建設。加強界線管理和平安邊界建設,依法組織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積極消除界線糾紛隱患,扎實推進平安邊界建設。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開展動態監測、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
1.重點任務:全面摸底排查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通過自主申報、入戶走訪、熱線反映、數據比對等方式,完成摸排兩種家庭底數工作,納入監測范圍,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幫扶范圍。在市民政局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基礎上,區民政局會同各鎮全面結合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開展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農村低收入群體的全面排查、動態管理,實現救助對象有進有出、精準認定。
2.工作舉措:召開一次各鎮摸底排查部署會;在各鎮摸排基礎上組織開展一次局摸底排查復核督導;對符合條件的家庭人員及時納入救助,做好動態管理。
3.責任部門:區民政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
4.完成時間節點:2021年5月至7月底。
(二)落實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做到應保盡保
1.重點任務:全力推進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的應用,區民政局、區鄉村振興局要密切關注低收入人口情況變化,及時分析并篩查出有潛在風險的對象,強化主動發現機制,組織人員一戶不漏、一人不落地進行實地調查,一旦發現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難群眾,及時給予救助幫扶,做到應保盡保。
2.工作舉措:召開一次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應用培訓;組織部署各鎮街對動態監測篩查出的對象進行實地調查;對調查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及時給予救助。
3.責任部門:區民政局相關股室、區鄉村振興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
4.完成時間節點:2021年8月至10月
(三)查漏補缺、鞏固深化
1.重點任務:結合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回頭看”,區民政局、區鄉村振興局將通過機動式明察暗訪、隨機檢查、各鎮間互查、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進一步查漏補缺,及時解決發現的個案問題,確保兜底保障網更嚴密、更牢固、更有效,并總結梳理各鎮街工作開展情況,總結提煉行動成效和工作經驗。
2.工作舉措:組織開展一次鎮街間工作互查,進一步查漏補缺;撰寫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3.責任部門:區民政局相關股室、區鄉村振興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
4.完成時間節點:2021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責任。各鎮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將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為今年民政系統的重中之重工作來抓,納入民政重點工作范圍,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統籌做好政策銜接相關工作,不斷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二)加強隊伍建設。積極創造條件推進社會救助協理員隊伍建設,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專職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辦理社會救助事務。加快鄉鎮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護站和農村社會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結合基層實際,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養老服務員、兒童福利督導員、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業務培訓,提升各類人才業務素質和綜合素養,提升農村社會治理、社會管理、社會服務工作水平。
(三)強化督促調度。認真貫徹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工作部署,加強督導檢查,務求落細落實。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深化拓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成果。區民政局及區鄉村振興局相關股室、各鎮人民政府要定期(于7月14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將行動開展情況分別報區民政局及區鄉村振興局,匯總整理后分別上報市民政局及市鄉村振興局。
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心得體會及感悟六
**縣地處渭北旱塬溝壑區,位于陜西中部、咸陽北部,總面積1811平方公里,轄9鎮1辦、179個行政村、30萬人。2014年,全縣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村112個、貧困人口13532戶49054人。2019年5月7日,省政府公告**正式脫貧摘帽。2015—2017年連續3年被評為全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a級縣,2016年被評為全省扶貧績效考核優秀縣區,2017年在全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中名列第一方陣,2018年進入中國扶貧效率“百高貧困縣”前10名,2019年全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綜合評價為好等次,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為優秀,2020年度脫貧攻堅成效考核位居咸陽市第一。**分別榮獲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今年以來,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會議、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堅持責任不松動,力度不減弱,政策不斷檔,久久為功,持續發力,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起步良好,開局順利。
(一)緊盯責任落實不放松,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突出責任落實,層層傳導壓力,全力推動工作落地落實。一方面抓主體責任落實。堅持把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責任抓在手中上、扛在肩上,強化主業主責意識,充分發揮縣委理論中心組平臺作用,全面系統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要論述,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脫貧攻堅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兩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準確把握新形勢、新標準、新要求,進一步增強了做好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及時召開了全縣農村工作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會議,下發了《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村現代化安排意見》《關于扎實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