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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政府采購年終總結以及工作計劃一
供方(中標人):
住所: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需方: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 》詢價文件及《中標通知書》,供需雙方同意就 市屬各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紙張定點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品項目、品牌、規格、型號、等級(正品)、單價
第二條 供方質量及服務承諾
1、協議中規定的合格產品。
2、承諾普通紙張達到下列要求:a、白度:80度以上;b、定量不超過規定允許偏差的±0.5%;c、規格不超過允許偏差的±0.5%;d、使用長網紙機生產的產品;e、其他以國家技術指標為準,國標沒有規定的以企業技術指標為準。
3、承諾在接到通知后 小時內送貨上門。保證用戶的正常工作。
4、承諾對辦公紙張完好性負全責。如發現提供的紙張有破損、規格及型號不符或其它原因無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單位通知后 小時內予以退換,并承擔退換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
供方在協議簽訂后于 年 月 日開始供貨;地點: 市屬各行政事業單位。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供方于 年 月 日繳納的每包/件 元履約保證金,在協議履行結束后退還。
第五條 貨物驗收
供方對送達的普通紙張必須在外包裝上注明產品的具體名稱、規格及單價。使用單位根據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購提貨單》上注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單價及總額進行驗收,并在《政府采購提貨單》(一式三聯)上簽字。
第六條 貨款支付
市級采購采用先發貨,后付款形式。供應商必須出具由稅務部門監制的貨物銷售統一發票。并憑簽字后的《政府采購提貨單》和發票向供應商按月以轉賬或銀行委托收款等方式支付貨款。
第七條 統計報送
供方應根據采購人提貨情況,按季編制《政府采購統計表》,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和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購統計表》必須注明產品的具體名稱、規格、單價及總額。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在協議規定時間內不能供貨的,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部分項目不能按期供貨的,供方需負相應責任。
2、供方提供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變相抬高供應價格等不符合本協議標準的產品,需方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并有權終止本協議;情節嚴重的,禁止供方 年內進入 市政府采購市場。造成使用單位經濟損失的,供方需賠償經濟損失。
3、供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的約定,被使用單位投訴和其它單位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則每次供方應以履約保證金的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并以書面形式做出整改保證。被使用單位投訴和其他單位舉報三次以上,查證屬實的,需方不再退還剩余的履約保證金,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九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一式 份,經供需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供方、需方及 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各執 份。
2、本協議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供需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 所在地的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 下列文件均為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有關政府采購年終總結以及工作計劃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_____》,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文件一致,可附后)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標總價格(大寫)
2.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后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的余款即?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投標文件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_____》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后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文件承諾內容)。
下例情況不屬保修范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范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戶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后,乙方應在開發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開發區監察審計部門,開發區政府采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系,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系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采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_____》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購中心
見證方代表(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有關政府采購年終總結以及工作計劃三
采購人:
中標供應商:
目 錄
一、南寧市政府采購合同書
二、合同附件
1、中標通知書
2、招標文件服務需求一覽表
3、招標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標函
5、投標報價表
6、投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中標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9、履約保證金交納證明
10、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
南寧市政府采購合同書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南寧市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投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采購內容
1.1 服務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報價表
1.2 數量: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報價表
1.2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 元)。(詳見投標報價表)
3. 提交服務成果時間和地點
3.1 提交服務成果時間:
3.2 提交服務成果地點:
3.3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服務響應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
4. 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交納(大寫)人民幣 (¥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4.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用于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5. 產權
5.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5.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 技術資料
6.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務成果所必需的有關數據、資料等。
6.2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7. 驗收
7.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點提交服務成果后,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依據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等組織驗收,驗收完畢后作出書面驗收報告。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
7.3 對復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并由其出具驗收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財政局提交《南寧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證明和資金支付申請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寧市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8.3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務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提交服務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9.2 質量保證金為(大寫)人民幣 (¥ 元)。(履約保證金在中標供應商按合同約定所提交的服務驗收合格后自行轉為質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項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提供的服務符合合同約定的,待質保期滿后由甲方將質量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項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服務出現的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9.5 其他售后服務要求: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內容執行。
10. 違約責任
10.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服務費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提供服務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服務費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10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務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務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 訴訟
12.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市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履約保證金交納證明;
(3)招標文件服務需求一覽表;
(4)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標函、投標報價表;
(6)投標服務技術資料表、商務條款偏離表、售后服務承諾書;
(7)中標供應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政府采購年終總結以及工作計劃四
政府采購合同書范文一
供方(供應商):
需方(采購人):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吉安政府采購 協議供貨項目、政府采購協議承諾書、“關于吉安政府采購 協議供貨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簽訂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購品目、型號、數量、時間及金額
二、保修期:依據吉安市級供貨協議投標文件中的售后服務條款。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驗收標準:
1、裝箱單;
2、供方保證一次合格率在于98%(百分之九十八)。出異議時間: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供方開戶名稱:
帳號:
六、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合同金額5%的經濟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從供需雙方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或投訴到永新縣政府采購辦,或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需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國家法律法規及政治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九、本合同為供應商與政府單位買賣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執一份,永新縣政府采購辦公室執一份。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驗證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政府采購合同書范文二
供方: 編 號:局- 需方: 簽訂地點:
甲方(需方)通過 管理辦公室 年 月 日所發的政府采購計劃通知書,接受了乙方供方)為本項目 采購的報價,甲乙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一、采購項目名稱、品牌、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簽訂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貨物明細及報價表和售后服務承諾書; 2、政府采購計劃通知書;
3、本合同補充協議及有關補充資料。
三、貨物采購和服務內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應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內容詳見貨物明細及報價表。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約定:按雙方約定的。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由供需雙方約定:按雙方約定的。
六、付款條件由供需雙方約定:工程完成后將材料送采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每個月結束后十天內辦理)。
七、違約責任由供需雙方約定:供方需要按時完成工程,逾期沒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由桂林仲裁機構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兩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政府采購合同書范文三
采購人(全稱):供應商(全稱):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
1.項目管理信息
(1)采購組織形式: 政府采購
(2)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
(3)標的名稱: 多媒體教室安裝
2.合同標的及金額
3.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及方式:合同簽訂后十天內指定地點。
4.付款: 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5.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 提請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
(2)本合同書
(3)成交通知書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
(5)響應文件
(6)談判文件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有關政府采購年終總結以及工作計劃五
政府采購網上競價合同書
合同編號:
需方:
供方:
為了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購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單價、數量、金額等
注:
1、本合同價格已包含了購買貨物的價格及安裝、調試、保修、售后服務及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費、裝卸費等貨物伴隨服務的費用,和所需繳納的一切相關稅、費;
2、必須注明計量貨幣幣種,未注明者即視為人民幣。若約定使用外匯必須事先已經獲得有權部門的批準,并且在本合同中應當注明批準文件文號,該外匯價格須按照批準文件內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匯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當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計算。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出具簽字并加蓋公章的證明,該文件僅證明已按現狀收到若干具體單位數量的貨物。需方指定貨物交接地點: 的使用場所內,需方指定的簽字收貨人:?
此外: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及追加、更換、補充的貨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風險自貨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確認驗收合格時轉移。為此供方須與有良好信譽記錄的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負擔并實際支付保險費,為貨物在交付需方且驗收合格前的一切風險取得有效的保險。否則供方仍應承擔貨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確認驗收合格前的一切風險,除非貨損是由于需方明顯不當的作為所直接引起的,但該作為不包括驗收的行為。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等事項按照下列約定
1、驗收標準:貨物須同時完全符合下列各項標準及要求方為合格:
(1)裝箱單、質量合格證書、保修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其它應當隨箱的技術資料;
(2)報價要約中涉及質量、技術、服務、鑒定、檢驗及驗收的全部相關內容或其所指引的內容;
(3)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
2、對于一般不需經過開機運行即可進行驗收的貨物:
(1)貨到后 天內,雙方根據所到貨物實際情形確定驗收所需工作日并記載于驗收記錄文件中,由雙方簽字認可。
(2)驗收所需工作日確定后的 天內雙方包括各自根據需要所聘請的檢驗機構、檢驗專家開始進行驗收,驗收應當在所確定的工作日內完成,若未能按雙方計劃完成則應當在專家所確定的延長期間內完成,但該延長期間除非雙方一致認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過雙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則應視為驗收合格。
(3)若雙方對驗收所需工作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一方未適當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驗收,則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證實的原因或驗收所依賴的客觀條件不足,驗收最遲應當在貨到后 天內完成或應當被視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導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內完成驗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該批次貨物的,除驗收及付款期限應當順延外,供方還應當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延期交貨的違約及賠償責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該批次貨物的,除退貨外,供方還應當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約定交貨義務的全部違約及賠償責任。
3、對大型或復雜貨物或需經試車、運行的貨物:應經過至少1至3個月的(本項目選擇 個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試車、運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終驗收。該類驗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發現貨物缺陷及其它質量問題或發現不符合設計要求、招標文件的要求,供方應當嚴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費給予合理解決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標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約定為止。
4、開箱檢驗時雙方皆應派員參加,驗收后并最遲于驗收期限(含延長的驗收期限)結束之日起 日內對合格貨物簽署無異議的《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電子驗收單》(以下簡稱《電子驗收單》);對顯而易見不合格的貨物應在《電子驗收單》上加注表示貨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號,或者以其它書面異議方式提出異議,均為有效異議,但該類異議應最遲于驗收期限(含延長的驗收期限)結束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異議之日起 日內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均應當視為無效異議。
5、若檢驗時發現貨物數量不足、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開箱時雖然貨物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貨物短缺或損傷,需方有權拒絕接收或決定暫時收取該批次貨物,雙方或單方應當在發現后及時記錄并最遲在驗收期限(含延長的驗收期限)結束之日起 日內簽署書面證明并送達給對方一份,供方應按照該證明將需補足或更換的貨物在送達證明之日起 日內交付到需方指定地點,按本合同前述各條款規定交付及驗收。
6、供方保證向需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確的、完整的。如發現缺失,供方應在需方送達通知之日起 日內將需補足的資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點,按本合同前述各條款規定交付及驗收。
7、對于季節性使用的貨物在第一個完整的使用季節且不少于 天的期限內,或對于非季節性使用的貨物在驗收期限結束之日起 日內,若需方經進一步檢驗或在使用中發現貨物內在的、非顯而易見的損壞或缺陷,或者貨物的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但并非在驗收時屬于顯而易見(下稱“a情形”);或者在貨物質量保證期內(下稱“b情形”)、合理使用壽命期限結束前6個月內(下稱“c情形”)證實貨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免費更換成沒有缺陷的貨物或零部件,并且,經過該項處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國家部委級別發布的“三包”規定的標準。其中:對屬于a情形的貨物應當用嶄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過的正品合格品整機、整件貨物更換而不得僅更換零部件;對屬于b情形的貨物應當用嶄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過的正品合格品更換;對屬于c情形的貨物應當用不低于需更換貨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換。需方可以在發現該情形后盡快并且至遲應當在上述各對應期限結束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日內免費完成更換,按本合同前述各條款規定交付及驗收。
8、本合同各相關條款中凡與供方責任或義務相關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項貨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資料的更、換、補、退等情形,所發生相關的任何價款、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安裝、服務、維修、調試等,以及保險、稅、費等,均應當由供方承擔。
9、需方應將電子驗收單同發票一起入賬,作為需方執行了政府采購的憑證。
四、質量標準及保修
1、供方保證提供的貨物皆為符合國家標準的正品合格產品,且承諾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國家標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信息產業部20__年聯合發布的24號令)及招標文件要求的服務,且若該貨物在投標貨物生產廠商中國總部對外公眾網站上具有標準配置和服務的,供方為需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符合或高于其標準。
2、供方保證提供的貨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及行業的安全質量標準、環保標準中之較高者;若貨物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還要同時符合貨物來源國的官方、行業及生產廠商的安全質量標準、環保標準中之較高者。上述標準為已發布的且在貨物交付時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當貨物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時,產品必須附有原產地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檢機構的檢驗證明、合法進貨渠道證明及海關完稅證明,此外,有關技術資料中須附有全文翻譯的中文文本。
3、供方保證提供給需方的貨物是貨物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優質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項使用目的或在采購時提出的各項需要。
4、貨物的保修期或與質量相關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完成最終驗收并由需方簽署了貨物最終驗收單之日起算。特別約定對大型或復雜貨物或需經整套試車、整套運行的貨物,該類包退、免費包換、免費包修、負責保修等期限,應當在約定質量保證期限、約定使用壽命、招標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業認可的平均使用壽命、國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規定的強制適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動適用其中最長的期限。若各方對該類期限不能達成一致的確認則應當通過本合同中所約定的解決爭議的方式裁決出相關期限。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變更貨物的硬件或軟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員維護不當而損壞的貨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負免費保修的責任,但供方應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提供更換或保修服務,由此引起的合理費用由需方負擔。
6、如因供方提供的貨物硬件或軟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供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指導有錯誤而使貨物不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供方應負責按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更換或修理,使貨物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合同規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由供方承擔。若因軟件或硬件缺陷導致或引起需方損失及導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損害的,全部賠償責任均應由供方承擔。
7、在合同貨物保修期內或在應當由供方負責的其他情況下,若由于供方更換、修理和續補貨物,而造成貨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貨物保修期應依照停止使用的實際時間加以延長,如因此給需方造成損失,供方應負責賠償。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應當在驗收合格并由雙方簽署《電子驗收單》后 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采用財政集中支付方式的應當遵從財政部規定付款。
供應商開戶行名稱: ,賬號: 。
其它: 。
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時,應向需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商業發票。
2、如供方根據本合同規定有責任向需方支付違約金或其它賠償時,需方在書面通知供方后,有權直接從上述付款中扣除該等額款項。
六、違約責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約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內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貨物或提供服務、補足或更換貨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其它義務時,需方有權直接向供方發出違約通知書,供方應按照需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貨物、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2)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完成相應的更換及/或修理以達到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此時,相關貨物的質量保修期及相關的其它期限也應相應順延或重新起算。
(3)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使需方所遭受的損失以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經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并由供方承擔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4)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需方所退貨物的已支付貨款全部退還給需方,并由供方承擔需方由此發生的損失和相關費用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5)需方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并由供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承擔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此外,上述情形下需方為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由供方承擔。
2、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違約通知書或類似的其它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未作答復也沒有按照需方選擇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則需方有權直接從尚未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扣留相當于需方選擇的方式計算的索賠金額包括違約金。若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供方仍應承擔不足部分的賠償或支付責任。
3、如供方延期交貨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按延期交貨所折合的金額或延期付款金額每天 ‰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
上述逾期超過 天且成套集成的貨物已交貨套數未達合同約定套數 %的以及單套貨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貨物已交貨件數未達合同約定件數 %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上述逾期超過 天但成套集成的貨物已交貨套數已達合同約定套數 %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貨物已交貨件數已達合同約定件數 %的,守約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經履行的部分只有權決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額的 倍按日計算的違約金。
4、如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或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情形均屬于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就每一單項違約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
5、若貨物為假冒偽劣產品,供方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 倍向需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若該賠償未達到給需方造成損失的 倍,則供方應當支付給需方造成損失的 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且并不當然免除其依法應受的其它處罰。
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約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天內向對方有效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并書面確認后,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允許延期履行、修訂或終止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七、供方同意并保證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承諾對其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均具有合法權利,不會侵犯、導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關產品或服務及因履行本合同導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責任均應當由供方承擔。
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關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并選擇采用以下方式及規則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
2、向中標人指定協調人反映( );
3、提請位于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對雙方爭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雙方同意下列約定作為規則: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上述第3、4項中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若選擇上述第3種解決方式的必需在相應空格上填寫仲裁委員會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員會的準確的全稱;若上述第3、4項均未被選擇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項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可以直接適用上述第4項。
九、其它約定事項
1、供方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它權利或追究其它責任的放棄。
3、各方當事人均應盡力在最大程度上將本合同及其條款理解和解釋為合法、有效、適合履行、應當履行。若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條款繼續有效;同時,雙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成為有效條款或自動適用最為接近的法規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精神。
4、招、投標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但投標文件內容違背或低于招標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導致影響當次采購目的的情形,均應當被視為供方自動放棄投標文件中相應部分而同意以招標文件相應內容為準。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內容或含義與本合同內容含義沖突時,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5、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僅就供貨數量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訂單。補充訂單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補充訂單的采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本合同原有采購金額的百分之 。對本合同其他實質性條款(價格、配置、服務條款等)進行變更的補充協議無效。
6、供方及需方在此承諾:已在投標之前或簽署本合同之前詳細閱讀并適當理解了本合同文本全文,現由合同當事一方或雙方在采購中心業務網站下載使用,而供方及需方均是在完全自愿與平等法律地位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諾放棄以本合同系屬于格式合同為由而提出不利于對方的合同條款解釋的相關主張權。對同一條款含義存在不同解釋時,應采用與招標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釋。當本合同雙方對同一條款含義存在不同解釋時,應當以本合同版本發布者或質疑受理機構、投訴受理機構的解釋為準。
7、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為中文文本,其他語言文本與之有不同解釋的,以中文文本為準。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需方各 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經供需各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即生效。
需方(蓋章):供方(蓋章):
需方代表(簽字): 供方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有關政府采購年終總結以及工作計劃六
甲方:采購計劃編號:
乙方: 采購編號:
簽訂地點:柳州
為了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商品及其供應商項目采購的招標結果,嚴格遵守本次采購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金額:
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備注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2.1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皆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并承諾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國家標準的服務。
2.2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是貨物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的、未經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購時提出的工作需要。
2.3乙方提供產品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并保證安裝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
2.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變更貨物的硬件或軟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負免費保修的責任,但乙方應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提供更換或保修服務,由此引起的合理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交貨時間: 年 月 日前。
四、交貨地點、方式:乙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6.1開箱檢驗時雙方皆應派人員參加。采購單位組織驗收或采購單位委托質檢部門驗收,費用由采購單位自理。
6.2具備乙方提供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
6.3驗收內容包括:裝箱單、質量合格證書、保修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說明資料、質量合格證明及其他應當隨箱的技術資料。
6.4提出異議期限: 年 月 日前。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隨機清單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確的、完整的。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8.1結算方式:國庫集中支付:授權支付。
8.2結算期限:
無預付款,貨物安裝、調試并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10個工作日內填寫《政府采購貨物、工程、服務驗收結算書》并通知單位財務在柳州市財政國庫收付電子計算機管理系統上提交"授權支付"。
九、售后服務承諾:乙方應全面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各項承諾。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十、貨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貨物所有權屬于乙方所有。
十一、違約責任:
11.1逾期交貨或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違約方每天按合同額的1‰支付違約金。
11.2逾期超過10天仍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雙方的供貨合同,由乙方按采購合同價的0.1%賠償。
11.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簽訂合同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議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合同有效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送達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5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14.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次采購(協議供貨)采購方式確認通知書、柳州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商品及其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經柳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確認后的價格變更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雙方合同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14.3合同內容如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壹式3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報柳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3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附:乙方轉帳資料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