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一
買房:(乙方),身份證號:__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篲______
住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乙方(簽?。篲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二
預購人將購買的預售商品房對外轉讓,在當前仍然大量的存在。雖然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于預售合同的登記變更予以禁止,從程序上截斷了預售合同變更的可行性,從民法的角度對該問題進行思考,仍然有其法律意義。
預售商品房的買賣,從合同法的角度講,這是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性轉移。這種買賣只變更合同主體,合同內容不發生變化,由商品房預購人將原預購合同的債權或者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使第三人與預售人之間建立新的買賣法律關系。
第45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這說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是合法的,只是由國務院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具體來把握。
施社會福利政策帶來了阻力。再者,不動產流轉是經濟社會資源配置的最重要方式之一,國家對其征收流轉稅也是財政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國家通過稅收這個法律的、經濟的杠桿來調節社會資金的流向及流轉速度,從而達到其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因為其沒有發生房屋權屬的移轉,不存在對不動產征稅問題,致使稅金流失,而且加速了房屋財產的流轉,給目前炙熱的房地產市場的降溫帶來巨大壓力。
2005年4月30號,經國務院同意并轉發的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實行實名制購房,推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范私下交易行為。至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已經被國務院否定。國務院行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賦予其規定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的權力,明確予以否定,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的授權性法律規定已經得到了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
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的規定就是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因此,在2005年4月30日前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合同是有效的,此后所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合同是無效的。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三
甲方:廣州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小組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監控銀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規范商品房預售款使用行為,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就位于廣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項目名稱為_________,監控賬號為_________樓盤的預售款收存和劃撥使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權利
1.甲方負責對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并貫徹實施《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
2.乙方在為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時,應要求丙方出具《預售款專用資金撥付批準書》。
3.進入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未經甲方同意撥付的,一律不準使用。
4.樓宇竣工后,丙方憑竣工驗收證明向甲方申請辦理監控賬戶銷戶手續。經甲方審核批準銷戶的,?丙方持銷戶批準書向乙方辦理賬戶取消監控手續。
5.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甲方可以向預售人(丙方)收取監督管理款項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在工程建設期內,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經甲方審核同意支付的,按撥付數額收取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
二、義務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具體要求開設監控專戶及簽定本協議。
2.甲方應在收到丙方使用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天內作出答復;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監管工作,按甲方批準的支付額給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
4.乙方須將所有按揭貸款劃入監控賬戶,不得直接支付給丙方或轉作它用。
5.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于每個工作日將前一天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收支情況填報到《房屋管理系統》上,同時要及時在《房屋管理系統》上對監控賬戶內所收到的每一筆預售款作上標記。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預售款。
7.丙方應根據《房屋管理系統》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與預購人協商擬訂合同條款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應要求預購人按《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戶,并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為預購人換取交款收據。
8.丙方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10天內,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確認手續。在辦理合同備案確認手續時,丙方應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賬戶的憑證。
9.丙方經甲方批準撥付取得的預售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須遵守《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監督,切實保障預購人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責任
丙方違反規定直接收存預售款的,甲方應責令其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應降低或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并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同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四
新聞發布時間:2007-7-27
來源:本站收集整理
作者:
1、簽約時買受人對房屋面積的知情權和開發商的義務
對商品房面積計算依據,買受人擁有知情權,開發商也有告知義務。由于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可能會導致開發商向買受人支付較高的違約金或賠償款,因此,在銷售商品房前,應委托有資質的測繪機構認真核查預售面積。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文本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為便于在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預售登記或產權登記,商品房買賣最好采用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發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各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同意的其他合同文本,由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不可能完全包含銷售新建商品房活動中的所有情況,所以,律師應提示開發商制訂補充協議,由于補充協議無需在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故可以將補充協議制訂得詳細一些,也可以利用補充協議修改《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內容,注意在補充協議中寫明“本補充協議的約定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約定的為準”之類的內容。
3、面積差異的處理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由于面積差異是普遍現象,按現行法律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此開發商最好在制訂合同時改變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一般可定為“出現面積差異超過3%時不退房,面積缺少超過3%的只補差價,多于3%的據實結算?!?/p>
4、付款方式
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注意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風險:
1、有些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不及時去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是會影響開發商的收入,因此,應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買受人不按時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處理方式,比如可約定買受人向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2、合同應有如因買受人的責任導致無法辦理按揭的,而雙方又無法就改變付款方式達成一致,開發商可以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向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條款。
3、由于貸款銀行往往會要求開發商在買受人辦好房產證前為按揭貸款提供保證或保證金,故應在合同中約定買受人不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交付期限
1、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合同應明確約定,以建設方、設計方、勘察方、施工方、監理方等五方驗收合格為交付條件。
2、律師應當提醒開發商,應在施工合同中與施工方約定,逐套驗收房屋,而不是抽查驗收。
3、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為可以延期交房的條件,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由于某種原因中國各級政府及政府部分比較強勢,往往會干預商品房的建設、銷售活動,所以一定要在合同條款中加“因政府原因導致的停工屬于可能逾期交房的買賣條件”之類的內容。另外,合同應明確約定,逾期竣工以后再出現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的,可以免責。
6、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開發商會應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約定較輕的違約責任。
7、規劃、設計變更的處理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及早處理。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8、關于裝飾、設備的標準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如希望在裝飾、設備出現與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不按差價部分的雙倍賠償,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
9、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的正常運行
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盡量減少這方面約定的內容,有些不重要的配套設施和如門衛房可不列入。律師應提示開發商,由于上述設施價值較商品房低得多,對不能按時交付或投入使用的違約責任不應與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一致,可以約定“按未能交付或投入使用的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的價值的一定比例向全體業主支付違約金。按業主占有的面積或購房款的價值分配?!?/p>
10、關于產權登記
2、律師應提示開發商注意,不能按時辦證與不能按時交房的后果不完全一樣,故應在合同中約定如因開發商責任導致買受人無法按時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違約金應比無法按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應更少一些。
11、關于合同附件與補充協議
合同附件與補充協議,即使不交付備案也屬有效的法律文件,因此,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可將合同重復放在合同附件與補充協議中。
12、對開發商違反誠信原則的懲罰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出現下列五種情形并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請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2、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3、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售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4、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商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的;
5、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商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者的。
因此,開發商不可實施上述行為。出現如因客觀情況無法避免上述情況,則應在實施上述行為可向買受人書面明示。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為加快商品房預售,回收資金。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正式聘請乙方為甲方開發的項目進行全程策劃之事宜,特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范圍及內容
(一)整合推廣策略服務范圍:
1、項目整合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2、項目整體宣傳包裝設計
3、分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廣策略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整合營銷推廣策略
第二部分:基礎
第三部分:現場包裝
第四部分:賣場包裝
第五部分:宣傳廣告
第六部分:階段營銷推廣方案
二、工作時間計劃
本合同共分五個階段工作。
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為合同簽定至開盤前一個星期。
具體遞交及執行時間如下:
?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的遞交;
?項目基本包裝設計(標志、現場、賣場、樓書、單張)的遞交。
注:自項目定位及名稱確定后起;
?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的(自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確定后)遞交;
?項目第一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確定及項目基本包裝設計完成后開始,預計在合同簽定后月展開,即月旬開始執行。
2、第二階段開盤開始至開盤后一月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一月遞交;
?第二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一個半月遞交;
?項目第二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內執行。
3、第三階段開盤一月后至裙樓封頂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后遞交;
?第三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后遞交;
?項目第三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開始執行。
4、第四階段自主體封頂起一月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第四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項目第四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前一周開始執行。
5、第五階段自項目主體封頂后一月開始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第五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項目第五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一月后執行。
三、關于成果的界定
1、關于整體策劃報告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2、關于設計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3、關于廣告、活動的界定:以入線率、到場率為標準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體營銷推廣策劃服務費為項目總標底的3‰。
其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合同簽定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30,即萬元(萬元整);
?在完成項目第四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10,即萬元(萬元整)。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合法的售樓詳細圖紙資料(包括項目鳥瞰圖、沙盤等)、文件,并承擔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的合法性與準確性的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決權、審定權、修改權,并有權要求乙方修正。
3、雙方商定認可的任何方案,甲乙雙方均不得有單方擅自改動,否則引起的問題由改動方負責。
4、甲方采納的乙方方案或設計都應簽字認可并嚴格執行,如執行中需要修改也應相互通報,經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5、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企劃所需的合理資料,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資料進行保密。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設計策劃方案,并收取策劃設計費,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付費。
2.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整合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
3.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根據工作進展,及甲方要求,經雙方協商后提供相應文本和服務。
4.乙方應及時提供完整的市場分析及市場推廣建議。
七、違約責任
1.當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不力,或雙方意見難以溝通與協調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當乙方發現甲方因產品質量或銷售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時,乙方屢次建議,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務內容的服務時間為一年,具體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雙方各持兩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
6.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否則,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六
訴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釋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收到裁判文書的時間,宜寫在此處——華氏注)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字第__________號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及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
2.
3.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代書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七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準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準本房地產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于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于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范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托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于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并在_________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余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時,應發出書面通知,并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筑面積的內容。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對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_________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并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移交后,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收。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可續聘或另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二)《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采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買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共_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略,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查詢二篇九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項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4.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項進行處理:
5.1雙方自行約定:
5.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5.2.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5.2.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____×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項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6.2分期付款
6.3其他方式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7.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7.1.2逾期超過____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7.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8.1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項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8.1.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8.1.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8.1.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8.1.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8.2交房延期條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8.2.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天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9.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2逾期超過____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9.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0.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項處理:
13.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14.1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需達到的使用條件。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處理方式。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天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5.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15.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7.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17.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17.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17.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項解決:
19.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