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簽訂是對商業行為的正規化和規范化,有助于減少合作中的不確定性。接下來,我們將為大家提供一份簡潔明了的合同協議模板,供大家參考。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一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以工商審核注冊后的為準)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2、住所: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丁方四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萬元。
1)甲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持有公司股份的%。2)乙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持有公司股份的%。3)丙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持有公司股份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丁四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萬元。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為公司的執行董事。。
2、為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總經理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未擔任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的其它股東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1)對總經理或執行董事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2)檢查公司財務;(3)監督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過半數),若仍然不能決定的,則由最終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余利潤的%,甲乙丙四方按持股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3年內,除非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否則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4年起,經四方股東同意,其中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三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股權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5)各方同意其中一方退股的,則退股資金按本條約定處理。甲、乙、丙、丁四方約定公司成熟期為4年,任何股東在本協議簽署時退出的,其股權必須同時退出。退出的,實際股權按照其在本協議簽署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內退出,其實際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1/4=10%),并相應的退回股金(該股金按原始總出資或公司現值估價乘以現實際持有的股權比例,兩者不一致的以價低者計)。
(6)公司股東因身體、觀念、犯罪、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等原因退出的,處理方法同上一條。
3、增資:若公司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全體股東不同意按上述方式出資的,其它股東同意增資的,則相應攤薄不同意出資股東的股權。攤薄方式為,其股權則按約定的公司成熟期為4年,實際股權按照簽署本協議的時間至增資的實際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予以扣減。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時增資,其實際扣減的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1/4=10%),即為30%。該攤薄部分轉至同意出資的股東,若有多個股東同意增效,則按同意增資的股東之間按增資比例予以分配原股份比例額。然后再按增資比例占原出資重新計算調整占股比例。
例如:各股東原始出資各100萬元,公司成立一年時需要增資200萬元,a股東不同意增資,則a股東的原出資比例調整為25%-25%*1/4=18.75%,增資后a股東的權益相應變更為400/600*18.75%=12.5%。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丁四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四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四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二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合伙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伙,視為終止。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合伙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伙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一)入資
1、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一)合伙人的權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三
合伙人:甲(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四
20xx年3月6日10時,x有限公司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臨時股東會,應參加股東2名,實際參加2名,代表股權的100%,會議由召開并主持,會議在15日前用書面方式通知各股東到會,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如下內容:
一、同意執行董事兼經理職務解職,同時聘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并確定執行董事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監事職務連任。
三、同意委托為本公司辦理變更登記申請手續。
參加會議股東(簽字、蓋章):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五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經多方合伙人共同協商,就經營餐飲店,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伙協議:
1、甲方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乙方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1、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資。
3、剩余財產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伙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
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1、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雙方仍需合伙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于生產運營,現決定由_________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1、新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無法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6、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7、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后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七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為弘揚__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__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__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__微波爐一臺;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的維修服務;
8、乙方制作部分關于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于、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________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并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公章: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____乙方:丙方:____丁方:
第七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八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九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第十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九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甲方因舉辦集訓營的需要而租借乙方場地。甲方可以用于對外宣傳。可以在乙方的場所設置適當廣告設施。
三、甲方在使用乙方物品過程中要注意不得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四、甲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確定需要的教學用房間和住宿人數。甲方在集訓營結束的當日一次性付足租金。租金的計算方法是:講課用的房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以周五______至周日______為一個時間單位,每一個時間單位約定租金___________;學員住宿費用按每人每晚________計算。此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另外物品的租金費用。
五、乙方不再向甲方學員個人收取費用。應保證甲方學員的住宿需要,并及時騰出教學用的房間。為甲方提供學員用的椅子,講課用的白板等設施。
六、乙方有在公眾面前做好甲方良好形象宣傳的義務,有為甲方學員提供良好服務的義務。
七、乙方在為甲方宣傳過程中做出有效的'工作,確實單獨為甲方招到學員的。乙方可單獨予收___________作為宣傳開支費用。
八、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外共同商定。如有變化的,雙方需提早____天通知對方。
九、本協議約定生效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自簽訂之日即為有效。期滿有需要的另再商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涉及商業秘密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
合伙人:甲(姓名)___,男,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___,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萬元,甲出資___萬元,乙出資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簽字)
合伙人:_________(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一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風險提示:__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共同籌備合作________餐飲項目達成共識,在積極平等的基礎上,共同創建并經營該項目。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在位于________位置選址并進行建設投資項目所必須得經營工作環境條件。
2、申請并辦理經營所需的各種行政許可文件和相關地方行政手續。
3、處理疏通當地各種其它社會關系、保障籌備經營工作的順利開展進行。
4、在協商好的經營目標基礎上,支持協助乙方經營管理工作的必要幫助。
5、監督檢查乙方工作的效果和工作進程,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相關調整處理。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組建由_________________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團隊,不同環節的人員根據情況即時協商調整。
2、制定并實施項目籌備計劃、物料準備計劃、人員編制及工資計劃、經營分析目標計劃、出品結構計劃、開業營銷計劃、服務工作流程等經營相關工作計劃和制度流程,并不斷加以改進。
3、負責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統籌工作、接受董事會領導,并定期上報工作總結效果。
4、不斷開拓創新業務,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努力創造更好的經營成績和經濟效益。
5、與董事會協商訂立經營目標、利潤目標、品牌建設等體系,承諾并落實實施。
三、經營管理費用。
1、乙方派駐生產、經營、管理團隊,列單與董事會協商確認工資待遇、福利待遇。
2、乙方先期項目合作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本協議簽訂后甲方預付_______萬元,派駐團隊配齊到崗后付_________萬元,開業前____日付________萬元。營業后乙方定期派員進行工作指導培訓,甲方負責報銷往返食宿費用。
3、乙方由________為首組成生產經營管理團隊進駐酒店經營管理,前期_____人進入工作場地開展籌備工作,派駐團隊從簽約后________天內進場開展籌備工作,其它人員等試營業前______個月內到位。
4、簽約后甲方提前預付乙方前期進駐酒店_______首月工資。
5、_________等___人每年_____次假期。每次______天,車船票由公司提供。
四、其它未盡事宜。
雙方友好合作協商。以酒店利益為前提,共同探討工作目標和經營管理辦法。
五、合作保障措施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余協議期的總收益)。并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六、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協議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有效對象僅限本協議文本指定酒店,不含甲方相關兄弟企業。
八、本協議簽字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一式叁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酒店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二
甲方:
aaa。
身份證號:乙方:bbb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________有限公司。
2、住所: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
4、注冊資本:500萬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萬元1)甲方出資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2)乙方出資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3)公司預留30%的股份用于后期融資以及吸引人才的期權池,由甲方代持。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500萬元。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2)檢查公司財務;(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甲方做最后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7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1)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余利潤的60%,甲,乙方按持股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3年內,除非甲、乙、方一致同意,否則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4年起,經雙方股東同意,其中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萬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5)甲、乙、方約定公司成熟期為4年,任何股東入職公司一年內退出的,其股權必須同時退出,公司按照當時估值回購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超過一年后退出的,實際股權按照其在公司全職工作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工作一年后退出,其實際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1/4=10%),其余股權由公司按照估值以適當價格回購。另外,公司有權強制回購其實際所得股權。
(6)公司股東因身體、觀念、犯罪、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等原因離職的,處理方法同上一條。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4.離婚:甲、乙、方一致約定,成熟期內,公司股權屬于合伙人一方個人財產,如離婚其配偶不主張任何權力。
5.繼承:公司成熟期內合伙人意外去世的,其有權繼承人只繼承公司財產權益,不能繼承公司股東資格。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萬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月
年
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三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xx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準為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鷂_%;
乙方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鷂___鷂_%;
丙方出資額鷂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鷂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收購東莞市xx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占鷂___鷂_%、乙方占鷂___鷂_%、丙方占鷂___鷂_%的比例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為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后,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__%(15__%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并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
丙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
xx年xx月xx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五
負責人: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就有關品牌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品牌合作的涵義。
一、天悅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服務體系是甲方授權建設和管理的全國性服務網絡,該服務體系的經營管理制度、規范及甲方的服務項目、商標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協議所指品牌合作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并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范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悅瑜伽(標準)店獨家經營。
三、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權。
第二章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勤勉、雙贏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服務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瑜伽服務體系的市場認同度,共同促進中國瑜伽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第三章項目培訓及商標使用。
一、乙方簽約后,應一次性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大寫元,獲取天悅瑜伽品牌授權保護及名免費培訓名額。
二、乙方簽約后,年月日以前應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術提升及終端管理,逾期未交則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收回授權。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二、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甲方擁有專有權。
1、當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等ci營運系統的規劃有建議和指導權。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的項目、產品、商標及整套經營管理規范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開業時甲方應邀安排名導師駐店,時間為天,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長期提供新項目、新產品、新技術,并及時、準備、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長期提供經營管理指導、咨詢及技術支持。
5、乙方滯銷的產品,在進貨后三個月內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條件下,甲方負責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7、后續培訓:經甲方驗證核實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內發生教練員流失,甲方為乙方另培訓一名,培訓期45天,培訓期內提供住宿,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貨全部款項后,7天內按照乙方定貨單發貨。
四、乙方權利。
1、獲得甲方指定的項目、商標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的使用權。
2、獲得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
3、獲得甲方在服務營銷及市場宣傳的支持。
4、甲方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新技、新產品或其他項目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的規范,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應積極采納支持導師的合理化建議,并進行具體實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員未順利繼續開展工作,甲方有權撤回相關工作人員。
3、在經營中不得任意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得擾亂市場。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統一裝修經營場所。
5、乙方須具有獨立工商營業執照,保證正常經營。
6、乙方所屬店鋪開業后一個月內,提供所屬店面照片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案。
第五章協議雙方的法律關系。
1、協議雙方的法律關系。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系,雙方在本協議期間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關系,乙方及其雇員并非甲方的雇員、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2、雇員的招聘、管理及歸屬。
乙方自得招聘員工并與其建立勞動法律關系,其員工不隸屬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后,在原授權區域內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授權區域外,須按甲方設定相應合作級別交納相應費用,不論何種方式,都須與甲方另簽品牌合作協議,并領取甲方頒發的授權書。
第六章產品供應。
1、產品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報價價格或在甲方接受訂單之日有效的價目表上所列之價格。甲方可對價格進行調整。變動價格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不含增值稅。
3、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訂單之后的二十四小時內,乙方無另行通知,訂單自動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發出訂單的同時,二十四小時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額貨款,則不產生向乙方供貨或提供任何補償或賠償的責任。
6、甲方在收到貨款后負責產品的合理配送并辦理托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產品,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7、乙方收到貨物后如發現貨物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三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乙方完全接受該貨物。
8、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檢查貨物到達的完好情況,如出現破損或損壞,可向交貨人提出原價賠償,并向甲方通報情況。
9、乙方應作為一名獨立的協議當事人從甲方購買產品,運用自己的資金,進行產品銷售。
10、乙方應依照甲方的服務承諾負責其已售出產品的維護、換貨或退貨。
11、如屬于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維修或換貨的責任。
第七章協議期限。
1、協議的期限為二年。即從年月至年月。
2、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約權。
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十萬元以上的違約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間接經營或商譽之全部損失,甲方還將視情況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把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點銷售。
(2)將瑜伽商標、標識使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鋪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詆毀其它合作商,發表有損天悅瑜伽聲譽的議論實施損害天悅瑜伽整體形象的行為。
(4)未經甲方許可,注冊本合同規定的天悅瑜伽的商標、標識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盜用天悅瑜伽標識或動作規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二者模仿盜用。
(二)乙方的解約權。
1、甲方破產清算:
2、法規政令禁止甲方繼續開展天悅瑜伽事業。
第九章合同提前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違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合同終止后乙方的責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悅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聯系或交易;。
2、立即終止使用或展示天悅瑜伽的標識,并從建筑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該標識,否則,甲方可親自或授權他人進行撤除或消除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因戰爭、社會騷亂、自然災害、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不必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協議的轉讓、修改、放棄。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以轉包合同的形式處分協議的全部或一部分。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由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
第十五章協議生效及其文本。
本協議從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甲方乙方。
20xx年x月xx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六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
東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技術開發、生產運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甲方應根據自身實力,積極配合乙方的技術管理。
三、甲方聘任乙方為公司技術廠長。
五、甲方支付乙方薪酬__________元/月,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補貼________元/月。另甲方給予乙方10%的公司干股,每年分紅一次。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如果有違反,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
2、在合作關系期間,乙方不得跳槽或兼職同類行業。如有違反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3、在雙方合作關系終止后二年內,乙方不得在金華地區從事同。
類行業。如有違反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4、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損失至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根據損失提出經濟賠償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還須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補貼。
七、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提交東陽市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五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九、本協議到期后,若雙方愿意繼續合作須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簽約地點: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七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由于甲方發展需要并應乙方誠懇請求,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公司,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應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一、乙方同意投資入股,共計股金元整,并在約定時間將資金打入甲方賬戶;甲方授權乙方自年月日起為甲方股東,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間享受比例分紅及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以及股東責任。股金退還時按公司退股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入股期間股東相應權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純利潤分紅。
2、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公司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3、經甲方授權同意后可享有對公司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4、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四、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公司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內正常運營。
4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五、禁止行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
七、其他事項:
1、乙方不承擔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債務;。
2、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3、本協議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股東簽字: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
餐飲股東協議書(匯總18篇)篇十八
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合伙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