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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一
一、村黨支部委員的工作分工,由黨支部提出方案,報鎮黨委審批。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分工,由村民委員會提出方案,提交村黨支部討論決定。
二、下列事項,由村黨支部具體負責:
(一)制定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的具體措施。
(二)制度村黨支部任期目標責任制;審定村民委員會任期目標責任制。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四)領導和組織本村村民依法做好選舉工作。
(五)對村務管理人員和其他村級組織負責人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
(六)領導和組織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
三、下列事項,由村民委員會提出方案,經村黨支部討論通過后,依法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按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一)制定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二)制定本村的財務收支計劃,扶持、捐贈、優撫、優等和救災救濟等款物的收支、發放,農用物資的分配,集體資產的清理和債權債務的處理。
(三)土地、山林等集體資產以及村集體經濟實體的承包、租賃及其變更,宅基地的規劃和分配,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數量及補償款,工農業建設用地中土地受益及收支事項,集體經濟項目和公共基建項目的立項、招標、投標、建設進度、驗收結算等。
(四)村務管理人員的職務補貼、提成獎勵標準,年度工作責任目標和執行情況,聘用人員及待遇。
(五)村民負責的款項、物資的數量和使用,稅費改革全撥返的款項及使用。
(六)計劃生育指標的安排,計劃外生育費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計劃生育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規章制度;對村民違反制度的處理。
(八)依法應當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四、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印章要嚴格管理,嚴格實行使用審批制度,使用印章要做好記錄。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二
一、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村級所有收入款項繳入村級村務卡銀行資金賬戶,所有支出實行報賬制,嚴禁收支款項抵減,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坐收坐支。
二、全面實行非現金結算制度。村級所有收入、補助、收益等款項,全部通過轉賬方式轉入村務卡銀行賬戶。所有支出和付款,一律轉賬結算,通過轉賬方式轉入對方銀行賬戶或銀行卡,屬于村務卡卡片支出范圍的支出和付款,在村務卡卡片余額內使用支付。
三、全面實施村務卡制度。統一辦理村集體公務用卡(簡稱村務卡),一村一卡,村務卡卡片由村會計保管使用。村務卡卡片只能用于確實無法轉賬支付、不能直接打卡的辦公費、交通差旅費、學習考察費、會務費、培訓費、水電費、報刊費、零星采購等,不得用于必須轉賬結算的項目。村務卡卡片額度為5000元,卡內余額不足時及時申領。每月底,村級會計從銀行打印賬戶余額,和賬面余額核對無誤,發現差錯,及時查找原因并糾正。村務卡的支出明細以短信形式發送給村級會計、村支部書記,便于及時監督管理。
一、村級收入款項,必須使用專用票據。統一使用“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統一在徐州市“陽光村務”平臺打印票據。繳款單位通過開戶行將資金轉入村務卡賬戶,所有收入票據村支部書記審核簽字入賬。
二、村級支出、付款項目由經辦人將手續完備的合法原始憑證交給村級會計審核審批,審批流程完成后,村級會計交由農經雙重審核支付。
三、農經會計對支出原始憑證和附件進行程序性審核和實質性審核。程序性審核包括:支出是否符合財務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項規定、票據是否規范,當事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經辦人、證明人、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審核人、審批人的簽名手續是否完備,所附資料是否完整。實質性審核包括:對真實性存在疑問的支出,必須通過詢問、調查、現場查看等必要的審核程序進行審核把關,對明顯存在虛假的支出,向農經負責人匯報并暫緩支付,審核程序涉及會計人員、部門負責人在審核憑證上簽章確認,審核記錄作為原始憑證的佐證材料,一并裝訂入記賬憑證。
四、對收支賬務及時進行處理。記賬憑證要做到,原始憑證張數摘要欄說明等內容填寫完整,嚴禁“多借多貸”、多事項合并編制記賬憑證,科目運用正確,所發生的事項必須符合科目核算規定,原始憑證發生額合計數與記賬憑證入賬額一致,人員章戳齊全。凡是通過轉賬或打卡發放的會計事項,須將銀行蓋章的明細清單作為記賬附件。
五、會計負責村級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總賬和明細分類賬的記載與核對工作。月底逐筆核對各村收款、付款情況。按月打印各種財務報表,按月打印財務等公開資料,按月打印裝訂賬冊,當年賬務翌年第一季度內打印賬簿,并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一、審批流程。
(一)村級支出,先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再由民主理財、監督小組核實,交村黨組織書記審批。5000元以上支出需大額審批決議單、經兩委會議討論后,單獨公示方可開支。凡是村級重大事務和與村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必須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程序決策、實施。
(二)農經會計受理后,進行程序性和實質性審核,最后報農經負責人審批。
1、具體支出項目規定。
對七大類具體支出規定如下:
(一)人員經費類。
1、在職、離退職村干報酬:在職村干報酬由組織部門管理按照辦事處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村不得擅自發放在職村干報酬,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名義發放各項補助、獎金、津貼和福利,離退職村干報酬根據勞動保障部門測算執行。
2、自聘村級干部報酬:村自聘村干、返聘村干、組長、村干兼組長的報酬,根據年初經“四議兩公開”會議核定的用工標準(載明報酬、保險報銷比照等其他事項),村按照標準考核計算發放。
3、村干考核獎金:上級部門考核獎金、補助發放至個人的必須附有考核文件和考核結果、兩委會議記錄。
4、以獎代補:村級完成市、辦相關條線單項考核工作任務,上級部門以獎代補的,資金入賬待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報支。
5、村干保險:村干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辦事處統一管理;村自聘人員,經村兩委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按照單位、個人報銷比例報支醫療、養老保險中集體部分;離退職村干的保險補助,參照市相關文件,由勞動保障部門測算,經村兩委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報支。村集體為村干部辦理的個人人身意外險憑保險合法票據按實報支。
6、醫療費:一般情況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報銷村干醫藥費,特殊情況的因公受傷,經村兩委、監委會、理財小組、黨員代表、群眾代表會研究批準可報支醫療保險。
7、交通及通訊補助:辦事處村干的交通及通訊補助已納入村干報酬,不得另行發放,其他村干經村兩委、監委會、黨員代表、群眾代表會研究比照執行。
(二)辦公經費類。
1、辦公費:辦公用品采購須有正式發票和對方單位開具的明細清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辦事處財政政采網采購。零星辦公用品可以通過網店、實體店比價的形式,取得正規店鋪發票報支,其行為與金額應可追溯倒查。
2、水電費:村部辦公用水、電費根據正式發票報支(剔除租賃方水電費)。
3、通訊費:每月辦公電話費、網絡費報支時須用以村委會名義的合法票據。不得公款添置個人通訊工具,不得報支以個人名義開戶的通訊費、網絡費。
4、報刊雜志費:黨報黨刊征訂按照辦事處、黨委文件執行,業務雜志須有市以上主管部門文件或蓋章,各類攤派、娛樂雜志不得報支。
5、培訓費:培訓須有上級部門文件通知,憑正式發票結報。
6、考察費:為發展村集體經濟的外出考察,須事先經兩委會、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報辦事處主要領導批準,憑正式發票結報。除重大突發性事件、突擊性任務等情況外,不得擅自租用車輛,使用前須經辦事處領導批準。嚴禁用公款外出觀光、旅游。
7、差旅費:因公外出參加市級以上學習、會議的,須有上級部門文件并取得正式車票,按辦事處規定的限額內報銷。
8、伙食費:為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如秸稈禁燒伙食、征遷工作等,根據上級文件及相關部門的業務文件執行,街道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沒有具體規定的,經村委會商議經街道相關職能部門及條線負責人審核簽批后據實結算。正式發票報支,附具體明細清單。
(三)涉農支出類。
1、集體用工:按照《村級集體用工管理制度》執行。
2、工程項目建設:按照《村級工程項目及物品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3、涉農公益支出:土地占用農戶補償費,如復墾等,憑上級部門文件、相關部門核算、驗收報告、與農戶簽訂的協議等結報,一律打卡發放。農田水利等支出,辦事處相關部門按額度核定、辦事處分管領導批準后結報。
4、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農村垃圾收運、河道保潔、綠化管護、道路管養、生活污水、村容村貌“三亂”整治、村級綜合服務中心維護、問題活動設施管護),財政預算外支出,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嚴控用雜工、汽油、農藥等,結報時憑計算審核表(定額標準×當月工作量),設施維護費用支出,考核人、經辦人、進行結報,一月一結,跨月不得結報。雜工參照村集體用工支出條款,檢查、調研、現場用工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單獨結報。
(四)慰問救濟類。
1、困難補助:困難補助由困難農戶提出申請,村兩委討論同意后、村書記簽署意見,結報時須附申請報告、會議記錄復印件,金額控制在每戶1000元以內(含1000元),單戶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需駐村干部簽字確認。困難補助可編制自制支出報銷憑證,困難戶身份證信息表、經手人、證明人齊全,注明收款人電話以便核實。
2、慰問費、慰問品:重陽、軍烈屬及年終統一慰問,需村兩委、監委會、民主理財、黨員代表、群眾代表會討論同意,張榜公布3-7天群眾無異議后方可結報,結報時附會議記錄復印件(或相關部門文件)、公示照片等。老黨員、老干部、在職村干及其直系親屬亡故慰問費重大疾病慰問費,金額控制在每戶1000元以內,一律打卡發放。支出報銷憑證,經手人、證明人齊全,注明收款人電話以便核實。
3、殯葬支出:公益事業遷墳等支出,憑相關公告或證明報支。村民亡故的殯葬支出,由村兩委討論制定,統一標準,列入預算支出。支出時村可編制自制支出報銷憑證,附火化證、經手人、證明人齊全,注明收款人電話。
4、捐贈贊助:不得向外單位及個人捐助、贊助、賀禮;確需公益捐贈的,作為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后,經駐村領導同意,報辦事處分管領導研究批準。
5、村民福利:年初作為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決議公示后,可報支本村民醫保補助、特殊群體補助、助學獎學金、水利資源費、節日福利(通過江蘇省農村產權交易信息平臺招投標采購或比價采購)等村民福利性支出;憑正式發票結報,經手人、證明人齊全,注明收款人電話。
(五)社會穩定類。
1、信訪維穩支出:重大、專項信訪維穩事項作為維穩專項支出,在上級撥款限額內報支;非重大、專項信訪維穩事項經信訪等部門審核確認后報支。
2、矛盾協調支出:糾紛現場的農戶補助,經相關部門確認、駐村領導、分管領導核準后報支。
3、維穩報酬:對重大政治活動期間上級部門要求的值班維穩工作,按照維穩懲獎機制標準執行,結報時附上級部門通知和相關佐證材料。重大、專項信訪維穩事項的維穩報酬,作為維穩專項支出。
(六)專項支出類。
專項資金應做到專款專用,當年度發放剩余資金及時退回財政及相關部門,并附發放明細表、退回原因和相關佐證材料。
1、征兵支出:經人武部門確認、分管征兵領導批準后,按上級規定的額度結報。
2、防洪排澇支出:經水利部門確認、分管領導批準后按上級規定或審定的額度結報。
3、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支出:補貼依據仍為實際糧食種植面積。根據上級文件按時結報,一律打卡發放“一折通”。
4、征地支出: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支出。經兩委、監委會同意、征遷部門核定清單、明細公示、打卡發放。
5、拆遷支出:原則上在征遷部門統一支出。特殊情況到村的,經村兩委會、監委會同意,以真實有效的補償協議及明細單,明細公示、經手人、證明人齊全打卡發放支付。
6、代上級建設項目: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交村代建工程,資金撥付到村的,按照《工程項目及物品采購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7、代上級的`辦理事項: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交村代辦事項,資金撥付到村的,以合法票據報支;經手人必須兩人以上,收款人必須簽字和加蓋右手拇指指印,注明收款人電話;特殊情況、重大事項須經駐隊領導、辦事處分管領導批準。
(七)生產經營類:
生產經營支出:有村集體自主經營的村,可報支經營支出,前提是會計年度的經營支出不大于經營收入,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提供發票和相關資料,相關部門出具審計報告后進行結報。
(一)、村級集體用工適用范圍。主要用于從事村級美麗鄉村建設、環境整治、搶險救災、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村民代表會議、生產經營等村級事務的用工支出。嚴禁用于經市、區、辦事處、村級公開招投標項目的用工支出,嚴禁將工程材料款和違規支出的費用以用工工資形式予以支付,嚴禁村干部以用工工資形式獲取額外違規報酬。所有用工需實行臺賬管理,專人負責,臺賬資料妥善保管。
(二)、村級集體用工支出標準。依據當地社會工資平均水平的實際情況、各村經濟實力和以往慣例來確定和調整,不得高于當年當地勞務市場平均工價。每年12月30日前經“四議兩公開”會議研究討論過后制定出次年用工支出標準,公示后報辦事處農經部門備案。
(三)、村級集體用工支出結報:結報時憑原始用工記錄表、用工結算發放明細表結報。原始出工考勤表,須有用工事由、詳細工時、出工人、記錄人、證明人等要素。用工結算發放明細表,要注明用工事由、工時、單價、金額、出工人賬號及電話,由出工人核實確認簽字,且明細表上要有經辦人、證明人村務監委會、審核人、審批人簽字,與辦事處中心工作相關的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報支用工時賬面無資金的,通過“內部往來一欠農戶用工款”科目反映,償還出工款時結合出工登記臺賬,依據原清單打卡到戶。
(四)、所有集體用工支出必須一事一報,對用工明細不清多事項合并報支的用工支出,應拒絕報支入賬;必須當月結報,一月一結,跨月不得報支。除矛盾處理現場、少量臨時用工,一律打卡到人(戶)不得村務卡支付。在職村干不得參與一般性用工;村干參加緊急、集中、重大行動的用工,事先須報辦事處分管領導、紀檢同意,方可實行同工同酬。
1、農村工程項目及公益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1、內容:主要包括本村范圍內的道路建設和修補、土地復墾、河道疏浚、村級中心建設、環境綜合整治等。
2、程序:建設項目經兩委會議討論通過、重大事項必須經“四議兩公開”會議通過,形成會議記錄,向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審批表》,經農經、公共資源部門同意,報辦事處分管或主要領導批準立項,簽訂規范施工合同后,方可實施建設,村與施工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必須包括項目質量要求、完成時間、驗收標準結算金額、糾紛解決機制等。
3、結報:工程結報時必須資料齊全,即:項目審批表、工程預算(標準)、議標或招投標書、施工合同、工程驗收簽證表或具備資質的監理單位的監理報告、合法票據、審計報告(超過1萬以上的工程須有資質的單位或部門出具工程審計報告),方可結報,缺項不得報支。
4、資金支付嚴格按照施工協議中的預付款和工程項目進度付款條款進行付款,預留5%以上質量保證金一年以上。工程款一律轉賬支付,不得超額支付。
二、大額固定資產添置及大額物資、物品采購。
1、限額:50000元以上的需向辦事處提出書面采購申請,由辦事處采購中心組織招投標采購;50000元以下的,村自行詢價采購。
2、結報:辦事處統一采購的,憑批準的采購申請、正式發票、對方單位蓋章的清單明細、村級驗收后履行正常審批程序結報;村自行議標釆購的,需通過“四議兩公開”會議,會議全套資料,憑正式發票、對方單位蓋章的清單明細、村級驗收后履行正常審批程序結報。送貨清單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1、債權管理。
(一)村級債權實行臺賬管理,并明確村黨組織書記對有效債權清收的責任,制定清收措施及時對有償款能力的債權予以回收,對有確鑿證據無法收回的債權予以核銷。核銷程序為:年度清產核資時,村兩委提出確鑿證據,村監委會確認,公示后報農經審核備案,重大事項核銷報紀檢、辦事處分管領導審批。
(二)嚴格控制新的債權增加,嚴禁無償占用集體資金,對無償借出集體資金的,在限期追回借款的同時,追究批準人的責任。
二、債務管理。
(一)規范村級債務管理,建立債務管理臺帳,逐筆登記債務發生的時間、用途、債權人、借款利率和償還時間。建立健全債務統計報告和預警制度,明確責任人及時跟蹤債務人情況及時收取到期債務;對逾期未收回、未超過訴訟期的債務,及時通過法律等途徑清收。建立新增不良債務責任追究制度,對應收未收、新增不良債務導致村集體經濟損失的,追究責任人和村黨組織書記的經濟責任。
(二)嚴禁舉債列支村級非生產性支出,嚴禁以集體名義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對未按程序規定而擅自舉債、擔保的,嚴格執行“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村級集體不得入賬核算。
(三)村級確需舉債的,應本著“適度、可控、短期”的原則,在落實還款來源的基礎上,按下列程序進行:通過“四議兩公開”會議批準。報辦事處分管領導、紀檢、農經審批,憑真實合法有效票據申報撥付資金、驗收及審計,項目決算情況向村民公布。
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工作必須接受審計監督。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預算和決算、資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等進行定期審計,對集體資產和資源的管理、運營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對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的問題進行重點審計,對村主要干部進行任期與離任審計。
二、村級財務審計工作一年一審。實施過程中應在街道紀檢部門社會第三方服務機構備選庫抽取熟悉農村財務的專業審計單位,對村級財務經營性收入、收支進行常規審計,對工程建設、生產經營等進行專項審計。
三、審計結束后,出具客觀、公正、全面的審計報告,每項審計報告必須上報農經、紀檢。審計資料裝訂成冊,歸檔保管。
四、對審計發現的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相關當事人如數退還;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黨員于部違紀的,要及時上報紀檢監察組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五、對審計發現有問題的經辦人、村干,根據人事聘用合同中約定的經濟處罰條款進行處罰,將其列入履職廉政失信榜,不得作為下次任用候選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一、管理部門。
村級會計檔案實行辦事處、村兩級管理。需要辦事處管理的會計檔案,由農經負責歸檔保管;需要移交村管理的會計檔案,移交到村,由村級會計負責保管;重要檔案要雙重備份,辦事處、村兩級同時歸檔保管。會計檔案室要達到規定標準,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二、歸檔范圍。
村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賬冊、憑證、土地承包清冊及其原始丈量記錄、各類年報、各類經濟合同、協議、村干部崗位責任制及相關工作考核結果,村支部、村委會會議記錄,村民代表會、村民議事會會議記錄,會計交接清單,各類統計資料,會計報表,村級財務預(決)算方案,村務公開資料,民主理財資料以及上級規定保存的紙質資料和電子文檔等。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做到完整無缺、擺放有序、方便查閱、管理規范。
三、保管期限。
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從20xx年1月1日起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30年。涉及未清收往來款項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四、查閱使用。
村級會計檔案的查閱,需履行批準手續,民主理財成員查閱會計檔案,須經村務監委會主任同意;其他相關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須經村黨組織書記同意。設立會計檔案查閱登記簿,借閱人員必須如實登記查閱情況;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不得抽換,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重要事項、檔案的查閱,應由村級會計現場監督;有復印會計檔案需要的,須經村黨組織書記批準后方可復印,由村級會計在復印件上注明“核對無誤”并加蓋財務專用章。
一、交易范圍。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凡發生下列交易行為,必須全部進入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2、農材集體經濟組織“四荒地”使用權;
3、農材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所有權;
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養殖水面承包經營權;
5、農村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6、依法可以交易的農村房屋所有權、農村閑置宅基地使用權;
7、農業生產設備設施使用權;
8、涉農項目資金安排;
9、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涉及農村集體和農業生產領域的相關產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項目由江蘇省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交易、鑒證。
二、交易方式和程序。
(一)所有申報項目(包括出讓、租賃、流轉、承包等)必須經村兩委會、村務監委會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形成會議記錄,報經紀檢,辦事處公共資源農村產權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核。
(二)在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平臺進行信息登記,《江蘇省產權交易平臺》統一發布信息。
(三)農村產權交易可以采取協議轉讓、拍賣、招投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方式。
三、責任追究。
(一)辦事處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2、違反規定將必須進場交易的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的;
3、不按規定履行事前核準、備案、告知手續的;
5、在交易活動中索取、收受賄賂的;
6、對發現的違規交易行為不及時報告或放任縱容的;
8、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與交易有關的情況或者資料的。
(二)對違反本規程的,應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
(三)責任追究包括通報批評、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管理對象與原則。
(一)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資源發包是指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將集體所有的經營用地、經營用房、養殖溝塘等經營性資產、資源對外進行發包、租賃的行為,不包括土地流轉行為。
(二)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資源發包應當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資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批準不得將承包耕地用于非農建設;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關系,確保國家集體利益不受侵犯、不受損失。
二、發包交易程序。
(一)村兩委提出初步方案:發包前,村須到辦事處國土、規劃建設、農業、環保等部門核實是否與政府的用地指標、發展規劃、產業布局、環保要求有沖突。制定初步發包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數量、坐落、用途、標底、承租人要求發包期限、發包方式、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安全責任等內容。
(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決定:屬村委會集體資產、資源的,須經“四議兩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審核通過后,將發包方案公示7天(公示欄、顯示屏、交易平臺、app推送),公示無異議后,向省產權交易平臺申報。
(三)審核:向辦事處主要領導提出書面申請(重大事項報告單),報紀檢備案。并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的會議記錄等資料,資源管理辦公室、農經匯同各相關部門進行審核,重點審核發包行為和內容的合法性、發包租賃期限是否符合規定,發包單價是否不低于發包指導價。
(四)公開招投標:堅持公開招標、公平競爭,通過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投標,確定承租人和承租金額,杜絕暗箱操作。
(五)簽訂規范發包合同:項目公開招標發包后,農經督促雙方及時簽訂規范的發包合同,合同時間符合規范、合同單價不低于本文件規定的指導價,結合經濟發展速度約定租金調整機制,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糾紛解決機制等。
(一)發包單價的規定。
1、經營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發包每平方米單價金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經營用房:經營性工業用房,標準廠房每平方米單價,參照確定其他廠房及經營性商業用房,價格由村級會議討論確定。
(二)合同期限與租金調整機制。
1、一般情況下合同期限為本屆村委到期前,租金調整機制期限為3-5年,由村討論確定。
2、特殊情況下,如企業出資建房,可在簽訂框架協議的前提下(合同期限最長20年)規范租金調整方式,由村集體代表大會討論后報辦事處批準。
(三)合同備案。合同簽訂時需經律師審核把關,合同簽訂后報農經備案。
(四)系統管理。村級會計及時將合同錄入“陽光三資”綜合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動態預警管理,并對異常情況進行跟蹤處理。
(五)村級管理。村會計對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發包資料進行歸檔管理。在合同發包期內,每年都要檢查雙方履行合同條款情況,如發現承包人改變約定用途、拖久承包款項、未經同意自行轉包等行為,村應督促及時糾正,嚴格按承包合同規定的上交標準和上交時限結算兌現,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任何人不得私自決定承包上交款的減免,確因特殊情況造成尾欠的,必須經村兩委會、村務監委會及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并由承包人作出書面限期(不得超過1季度)還款的承諾。出現逾期未交上交款、多次催討下無效等違約行為的,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發生合同終止條件、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應及時終止、上報核銷。
四、責任追究。
村委會在集體經營性資產、資源的發包中,未按本辦法確定的發包程序進行違規發包,或在發包中故意泄漏招標信息、惡意串通、弄虛作假、故意延長發包期限或降低發包價格,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經調查核實后,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相關責任人進行賠償,違規發包合同確定無效,重新進行發包。對發包中相關責任人的違規違紀行為,金額較大,情節嚴重,給集體造成較大損失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處理。
堅持“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制度,即所有村級重大事項須在村黨組織領導下,按照“四議”“兩公開”的程序決策實施。“四議”:黨組織會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兩公開”: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
一、議事決策方式。
黨組織會議、黨員大會、村委會議、村兩委會議、村民代表大會。
二、議事決策內容。
(一)黨組織會議。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交辦的具體工作;
2、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確定預備黨員、黨員轉正提交黨員大會通過;
4、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
5、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議題;
6、村級其他組織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或其他需要由支部委員討論決定的事項。
(二)黨員大會。
1、黨組織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
2、確定預備黨員、黨員轉正以及對黨員作出處理決定;
3、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組織實施方案;
4、村級重要事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以及群眾關心的其他熱點、難點問題;
5、其他必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
(三)村委會議。
1、村委會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
2、村級日常辦公開支;
3、村級經濟發展、公益事業、民政救濟工作方案;
4、須提交村民代表大會的議程、議題;
5、其他需要討論的事項。
(四)村兩委會議。
4、討論決定救災、救濟款物發放對象;
6、研究決定村集體大額資金的開支;
7、其他需要村兩委會研究或做出決定、決議的事項。
(五)村民代表會議。
1、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2、學校、道路、供水、供電、有線電視等公益事業建設;
3、荒山承包、集體土地出讓、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建設;
4、5000元以上的大額集體資金使用;
5、村兩委干部報酬標準;
6、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
7、其他應當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
(一)對提交民主決策的事項,會前應告知與會人員,村民會議應提前10天告知,村民代表會議應提前3天告知,村民小組會議應提前1天告知。
(二)村兩委會議和村黨組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1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村黨組織會議和兩委會議由黨組織書記召集主持,兩委會議經黨組織書記委托也可由村黨組織副書記召集主持,必須有過半數的委員參加方能舉行。
(三)黨員大會原則上每三個月召開1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由黨組織書記主持,須有半數以上黨員參加方可舉行,涉及黨組織換屆選舉時應當有2/3以上黨員參加。
(四)村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1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由村委會主任主持,必須有過半數的委員參加方能舉。
(五)村民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1次,由村委會主任主持,必須2/3以上代表參加方能舉行。
(六)所有會議應當安排好記錄,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存檔備查。
四、議事程序和方法。
(一)村兩委會議、黨組織會議和村委會議。
1、會議議題由村兩委委員向召集人提出,議題須事先由提出人組織人員研究、協調、論證,提出具體方案供決策時選擇參考。
2、會議召開的日期和議題內容,應由召集人提前告之與會人員,一般不臨時動議重大問題。
4、參會人員要注意保密。凡會議討論的所有問題不論意見有無分歧,也不論是否形成決議(包括已做出的決定尚未公開前),均不得外傳,誰泄露誰負責。
5、會議形成的決議由主持人及時向因故未參加會議的委員傳達。
6、會議形成的決議,如有必要,可召開有關會議或張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證決議的正確實施。
(二)黨員大會。
1、會議議題由黨組織會議通過,黨組織應當對議題形成統一意見,并提出具體方案供決策時參考。
2、會議召開的日期和議題內容,應由召集人提前告之與會人員,一般不臨時動議重大問題。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先由主持人作詳細說明后,廣大黨員暢所欲言,發表自已的意見,然后采用舉手或票決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一半,決議方為有效。
4、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當張榜公布。
(三)村民代表大會。
1、會議議題由村兩委會議通過,議題須事先研究、協調和論證、提出具體方案供決策參考。
2、會議召開的日期和議題內容、應提前告之與會人員,一般不臨時動議重大問題。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由主持人作詳細說明后,代表暢所欲言,發表自已的意見,然后采用舉手或票決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一半,決議方為有效。
4、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當張榜公布。
五、公示、執行和反饋。
(一)村務監委會、民主理財就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向村黨組織書記反饋并提出合理性建議,村黨組織書記要在實施前就村務監督、民主理財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召開“四議兩公開”會議進行商討改進。
(二)必須堅決執行會議集體做出的決定。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不得在會后有任何反對的言行。
(三)村兩委成員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必須認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諉、拖拉。如執行中發現新問題,對照上述規定,須及時提交相應的會議討論,不得自行改變。
(四)涉及兩委會議、黨組織會議、村委會議的應當告知兩委委員,涉及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的應當張榜公布。
1、財務公示內容。
(一)財務預算情況。包括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農業基本建設計劃、公益事業建設及“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計劃、集體資產經營與處置、資源開放利用、對外投資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二)財務決算情況。年末根據當年財務收支實際,編制的財務決算情況。
(三)村級集體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按財務制度規定所發生的各項收支情況。
1、收入部分:包括上級政府或部門對村級組織的各種補貼、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出售和出租集體所有資產收入、土地轉讓補償費、經批準的集資款、救濟扶貧、社會捐贈及其他村集體收入等。
2、支出部分:包括生產性建設支出、集體統一經營支出,公益福利事業支出、村級目常開支(報刊費,電話費、水電費、村級辦公費等)村民委員會成員誤工補貼,支出及其他村級集體事項支出等。
(四)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包括各類資產情況、各類資源情況、村級債權債務情況。
(五)村級收益分配情況。包括收益總額、提取公積公益、提取福利費、外來投資收益、成員分配金額,以及其他分配金額等。
(六)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范圍、標準、總額及使用、管理情況。
(七)土地征用面積、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款分配、管理等情況。
(八)集體工程招投標情況等。
(九)村務監委會、理財小組開展村財務監督情況。
(十)對村財務的審計、村干部的任期和離任審計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公開事項。
二、財務公開形式。
財務公開是村務公開內容之一,公開形式以村務公開欄公開為主,同時可以通過政府的網站、會議、告知書、手機、村報等形式同步公開,公開內容應當一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電子顯示屏或網絡公開。
1、財務公開程序。
村民委員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依照有關法規和政策要求提出財務公開的具體方案;村務監委會、理財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和完善,并提交通過“四議兩公開”集體討論確定;議討論確定后并經村理財小組簽字蓋章后公布;聽取群眾意見,及時解答群眾疑問;建立財務公開檔案備查。
如村民對財務公開內容有疑問,可以直接向村黨組織、村委會查詢。村委會對村民提出的問題在3日內予以解釋和公開答復。村民對解釋和答復不滿意,可以向村務監委會投訴,村務監委會應當及時進行調查,確有內容遺漏或不真實的,應督促村委會重新公布。如對村務監委會調查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辦事處或相關部門反映,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四、財務公開時間。
根據村務公開內容實行月度公開、年度公開、及時公開。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群眾關心的事項要及時公開,村集體財務要定期不定期公開。年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全年的財務狀況。公開欄內財務公示事項必須經過村務,監委會、民主理財審核蓋章。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三
為加強鎮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鎮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機構改革上崗干部,全部定崗到位,理順管理層次,明確工作職責。
2、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請銷假制度。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婚假期限為一個月,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書記、鎮長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準后的假條到辦公室備案,嚴禁捎假。行政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必須向書記、鎮長請假。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總支每天分別點名,每周一例會實行全體鎮干部集中點名,缺勤一次罰款50元。早8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中午12點至下午2點午休,上班遲到、早退1小時的每次扣10元工資,2小時以上的扣工資20元。考核標準:
(1)、上班、例會、集中學習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會一次扣1分;。
(2)、事假累計超過7天的,一天扣0.5分;。
(3)、曠工一天扣2分。
(4)、年度考勤為全勤的,加1.5分;。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除日工資,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資以外,大會作檢討;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格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6、全體鎮村干部要自覺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周五下午在鎮集中學習,平時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學習。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由財政所負責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責任。
10、嚴禁干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游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20元、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14、認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紀律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7、全體鎮、辦、村干部必須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8、全體工作人員中午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19、鎮村干部職工本人及直系親屬婚、喪、假、娶,需首先報告黨政辦公室,不準私自亂發請貼,亂打招呼。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機關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四
第一條為切實規范林業工作站管理,提高林業站站長管理能力,促進林業事業又快又好發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敘永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鄉鎮林業站站長是由縣林業局按照規定程序聘任、從事鄉鎮林業站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縣林業局按照鄉鎮林業站的工作職能、工作任務、工作質量、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實行目標量化管理,逐步建立科學的鄉鎮林業站站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體系。
第四條對鄉鎮林業站站長實行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和任期屆滿綜合考評的考核辦法。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并通過對考核結果的運用,確定對鄉鎮林業站站長的繼續聘用、表彰獎勵、懲誡處分等。
第五條鄉鎮林業站站長的選拔聘用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依法辦事原則。
第六條鄉鎮林業站的選拔聘用實行回避制度。在考察、醞釀、決定鄉鎮林業站站長等工作時,與考察擬任人選有近親屬關系的,本人必須回避。與林業站站長有直系血親關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工作人員,不能在同一鄉鎮林業站工作。
第七條鄉鎮林業站站長實行任職資格制度。選拔聘用的鄉鎮林業站站長應具備的條件:
(五)身體健康,具有高中或林學專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近一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七)有在林業局機關或林業站一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八)男性年滿55歲,女性年滿50歲,一般不再擔任鄉鎮林業站站長職務;
(九)凡新任站長必須在任前或任職一年內獲得縣林業局核發的鄉鎮林業站站長崗位培訓考試合格證書。
第八條鄉鎮林業站站長實行任命制。在全縣林業系統范圍內公開選拔任命鄉鎮林業站站長。選拔任命程序為:
(一)縣林業局制定選任方案、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由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
(二)縣林業局根據推薦結果,在征求鄉鎮林業站所在地黨委政府的意見后確定考察對象;
(四)經縣林業局黨委研究提出擬任人員名單并公示7天,未收到對考察對象的不良反映或經調查反映不實的,由林業局任命。
第九條鄉鎮林業站站長實行任期制和交流制。
鄉鎮林業站站長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為3年,任期屆滿考核合格,可以連任。但在同一鄉鎮林業站擔任相同職務一般不超過兩屆,或6年。
積極推行鄉鎮林業站站長交流制度。通過采取局站交流、南北交流等形式,推進站長交流的制度化。
第十條凡經組織決定任免、交流的鄉鎮林業站站長,必須在接到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移交和結清在原崗位的一切手續,并到新的崗位就職。如不按期到崗,縣林業局對其作免職處理,免職后仍要調往新站工作;如果免職后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到崗的,縣林業局將按勞動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予以解聘或按照黨紀、政紀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一條鄉鎮林業站站長提出辭職的,應書面申請,陳述辭職理由。縣林業局在收到書面申請30日內作出答復,經批準后辦理辭職手續和完成工作移交;未辦理手續前仍應認真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堅持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鄉鎮林業站站長負責制,全面負責、統一管理本站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
第十三條鄉鎮林業站站長必須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依法管理本站。其基本職責如下:
1、負責林業站的全面工作,保證全站工作的正常開展。
2、宣傳貫徹執行森林與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政策。
3、制定林業發展規劃,推廣林業科學技術,指導所在鄉鎮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依法保護與管理森林資源,協助上級林業部門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案件。
5、管理與搞好植樹造林、森林資源調查、森林防火、退耕還林、林權制度改革存檔等各項林業工作。
6、履行本級職能,依法審核林木采伐、木竹材經營加工、木竹材運輸、征占用林地、林權申請等有關手續,并實施監督管理。
7、負責林業站自身建設,內強素質,外塑形象。
8、承擔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其它事項,并認真完成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條加強人事管理。有人事編制的人員,按縣人事部門的規定進行管理。鄉鎮林業站若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業務人員,必須經站職工會議通過,并提出聘用方案報局黨委審批備案后方可聘用。
第十五條加強對財務的監管,規范財務管理。
(一)健全財會制度。完善收入、支出、現金、存款、票據、印鑒、退費、往來、審核、稽查、對帳、盤存等流程。無弄虛作假,嚴禁私設小金庫。
礎設施建設等,必須經站職工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并報局長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三)鄉鎮林業站辦公設備、設施的采購和維修,按縣政府的采購規定執行。
(四)局計財股加強林業站工作經費的規范管理。按照縣林業局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局計財股要加強對林業站經費收支的審查監管。督促各林業站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并向局長報告監督情況。對站長崗位變動時要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向局長報告審計情況。發現問題的,要責成其加以整改,并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跟蹤督查并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第十六條林業站站長應負責組織實施本站的站務公開并接受監督。林業站執行站務公開的情況要納入站長履職考核與年度廉政述職的內容,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對違反站務公開有關規定,該公開而未公開,或未按規定公開的林業站,縣林業局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站長的責任。鄉鎮林業站要制定和完善站務公開實施意見,主要包括:
(一)站務公開的內容:涉及林業發展政策、法規和重大事項,年度采伐計劃,林業兩金征收標準等上級要求公開的事項。
(二)站務公開的形式:分為長期公開、定期公開和即時公開,以公開欄、職工會議等形式公開。
(三)站務公開的程序及時間:站務公開由鄉鎮林業站長召開站職工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并初步確定公開內容和形式,經局管理股室、分管領導審查確認后進行公開。
(四)站務公開的監督:局分管領導、管理股室負責對站務公開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五)站務公開的責任追究:鄉鎮林業站應對站務公開的內容及原始記錄等資料進行歸檔保存,隨時接受檢查。未按要求進行公開的將按相關規定追究站長的責任。
第十七條建立林業站站長誡勉和信訪制度。
站長在思想、生活、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方面存在一定問題,又不夠紀律處分的,由局黨委予以誡勉,在批評教育的基礎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誡勉期一般為六個月。
誡勉范圍:缺乏事業心、責任感,業績平平,完成目標任務較差的;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影響團結和正常工作的;民主考核測評不滿意率達20%以上的;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道德,思想意識不健康,生活不檢點,有損于林業干部形象的;在廉政問題上要求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有其他不良表現的。
站長有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廉政建設等方面的信訪反映和舉報,應對反應的問題區別不同情況,采取當面談話的形式,要求干部本人如實地做出回復。屬一般性問題的,應及時找本人談話,并要求限期改正;對問題較嚴重的,由局紀委、監察室調查后,提出并發給誡勉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已經構成違法違紀的,情節輕微,尚不夠紀律處分的,由局紀委或分管行政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情節嚴重應給予紀律處分的,移交執紀執法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建立對站長的談心談話制度。對站長的談心談話,由縣林業局分管領導、紀委書記負責,談心談話原則上每年一次,時間一般在年度考核后進行。下列情況必須進行談話:一是崗位發生變動;二是個人遇到重大事件;三是全面考察和任期目標考核情況反饋;四是林業站內部出現較嚴重問題;五是遇到其他需要談話的情況。
第十九條堅持重大事項申報制度。林業站站長本人有下列情況者,必須向縣林業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報告或請示:一是外出出差或請假1天以上;二是工程項目實施情況、林業站重要事項的決策實施;三是涉及站長本人婚姻狀況、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等重大事宜;四是涉及安全穩定等重要敏感問題。
第二十條建立對林業站站長工作的日常督查、抽查制度。縣林業局加強林業站站長日常工作情況、能力水平、敬業精神的督導和考核。不定期地對林業站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抽查結果。督查和抽查情況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第二十一條鄉鎮林業站站長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公私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提前以書面形式報縣林業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批準。特殊情況可電話向縣林業局主要領8導請假,但事后必須完善請假審批手續。未經批準而私自離崗或特殊情況未及時補辦審批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林業站站長要自覺接受縣林業局和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管理,完成縣林業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務,保證政令通暢。自覺接受縣林業局監督檢查,每年向縣林業局上報年度述職、述廉報告。
第二十三條縣林業局對鄉鎮林業站站長實行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相結合的綜合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條縣林業局每年組織考核組,對鄉鎮林業站站長進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職工民主評議、鄉鎮黨委政府評價、縣林業局機關股室評價等形式,結合目標任務、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作出考核結論,報縣林業局黨委研究確定。
第二十五條鄉鎮林業站站長在年度考核中評為優秀的,由縣林業局給予表彰獎勵;考核為稱職的,不獎不懲;考核為基本稱職的,站長應向縣林業局作書面檢討,縣林業局黨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稱職或一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的,給予免職處理。
站職工、服務對象、社會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并根據監督檢查情況作出相應處理。縣林業局同時設置舉報箱、公開投訴電話,接受對鄉鎮林業站站長的投訴、舉報等,對反映的問題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二十七條鄉鎮林業站站長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方面出現適用“一票否決”情形的,按“一票否決”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鄉鎮林業站站長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誡免談話、通報批評、降職、撤職等處理。
(一)站內職工不團結,影響正常工作的;
(二)站務事項未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研究處理或進行站務事項公開的;
(三)完成目標任務較差的;
(四)個人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有損形象的;
(五)因個人失職瀆職給國家、集體和個人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的;
(六)財務管理混亂,違反收入分配的規定或財經紀律的;
(七)其它違法、違紀、違規情形的。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敘永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五
為了嚴格鎮政府機關車輛管理,使車輛管理正規化、規范化,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鎮政府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1、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及上級公車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厲行節約、保障正常工作開展”的原則,實施本制度。
2、車輛管理的范圍:凡屬鎮政府機關、計生辦所屬的車輛,均納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圍。
1、公車使用實行“統一調控、領導簽批、用車登記、專職司機出車”的管理制度。
2、車輛使用的范圍是公務用車,其它私人事務一律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3、鎮機關所有車輛由鎮黨政辦統一調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車的,必須上報黨政辦,經領導簽批后由專職人員憑簽批意見出車。
4、鎮機關所有車輛,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須停放在鎮政府大院內指定地點,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節假日用車的,需事先向鎮主要領導請示,經同意后由黨政辦進行登記后方可用車。
6、嚴格控制車輛用油管理和維修費用,車輛用油及維修費憑正式發票或有效憑證實報實銷。
1、車輛由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開車,其它人員一律不準私自駕駛。
2、公務車不得借給非本單位人員使用。如將車輛私自借給他人或不用專職人員出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違反規定的個人負責。
3、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車輛駕駛資格,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超載、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和違反操作程序駕駛,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駕駛者負責。
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
5、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違規公車私用時若受到處罰或發生事故、損毀、失竊的,在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責任者負擔。
2、車輛需要維修的,由駕駛員事先向主要領導提出申請,到鎮政府指定地點進行修理,否則修護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理者,可憑購買材料零件費用憑證報銷。
3、如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鎮政府與駕駛員或車管專人負擔。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六
(一)宣傳和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增強公民消防安全意識。
(二)將轄區消防建設和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內容,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勢,研究部署工作任務。
(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轄區各單位、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定期考核,實施獎懲。
(四)指導和督促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在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傳設施,組織開展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每月一次的消防宣傳,提高公民火災防范意識。
(六)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和轄區單位建立群眾性消防組織,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撲救,配合處理火災善后。
(七)根據上級要求或針對轄區實際,開展消防咨詢,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
(八)鄉(鎮)要按照“四有”標準,建立農村鄉鎮多種形式消防隊,加強管理和訓練,提高對農村火災的防范和處置能力。
(九)重視和加強消防工作,為開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鄉(鎮)、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的消防安全。
(二)對居(村)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發現并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維護保養轄區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檔案。
(五)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協助政府及公安機關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村)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1、消防工作實行雙月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派出所、安監辦事處工商所、綜治辦以及轄區重點單位等組成。
2、鄉(鎮)、安監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
3、雙月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分析消防工作形勢,交流消防工作經驗,研究制定應對措施,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由安監辦負責統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
4、鄉(鎮)、辦事處和派出所要加強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公安派出所要落實每周檢查制度,對移交的火災隱患單位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及時進行反饋。
5、會議內容要及時記錄歸檔,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市)區防火安全委員會書面報告。
1、安監辦、社區(村)要開展經常性消防檢查,對舉報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進行查處。
2、組織社區(村)、轄區單位工作人員按照確定的火災隱患排查責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時間對轄區單位和居(村)民住宅區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復查驗收日統一進行復查。
3、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區(村)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安監辦,安監辦負責向隱患單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檢查小組督促隱患單位限期進行整改。
4、對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單位和場所,由安監辦負責向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并填寫《鄉鎮辦事處(安監辦)火災隱患查糾移交表》。
5、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
6、根據上級的要求,組織開展消防專項整治活動。
1、各鄉(鎮)、辦事處每季度組。
織專業人員對本轄區從事消防安全工作的專兼職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開展防火檢查、消防宣傳、處置火災的能力。
2、各鄉(鎮)、辦事處和社區(村)每月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為載體,組織各類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提高群眾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3、鄉(鎮)、辦事處組織社區(村)在轄區建立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消防宣傳氛圍。
4、按照上級部署,在“119”消防宣傳日、重大節日以及冬防、麥收等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向居民發放消防宣傳資料,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
5、定期組織居民到消防站參觀,接受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
6、督促轄區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重點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專門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1、各鄉(鎮)、辦事處每年要與社區(村)、轄區單位、沿街門店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消防責任。
2、鄉(鎮)、辦事處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之中,實行目標管理,并落實考核獎懲。
3、對因未履行法定職責或工作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導致轄區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對亡人火災事故和較大以上火災事故進行倒查,堅決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搞好半年督導、年終考核評比,每半年對社區(村)或轄區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責任目標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標考核不達標的,取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評先資格;對年度內發生2起以上亡人火災事故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5、對上級安排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未落實消防檢查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未及時督促整改或不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1、各鄉(鎮)、辦事處要充分整合安監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和社會綜治等消防監管力量,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
2、要深入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
3、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
4、積極構建“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1、社區(村)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組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消防工組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2、社區(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有成員單位參加的聯系會議,制定社區消防計劃,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組。
3、社區(村)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4、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5、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村)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社區(村)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區單位等通報社區(村)消防建設情況,征求社區(村)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村)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1、社區(村)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村)消防安全。
2、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3、督促社區內(村)單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4、在轄區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放雜物,保障居民安全。
5、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對隱患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時上報鎮安監辦,由安監辦向有關單位下發“安全生產責令改正指令書”等有關文件。
1、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村)單位宣傳消防基本知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托社區(村)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防安全宣傳。
3、社區(村)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社區(村)居民群眾開放。
4、社區(村)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5、針對本社區(村)的實際,開展社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6、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7、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區(村)單位參觀火災現場,警示教育居民群眾。
(一)查消防驗收手續,看生產、經營場所建筑是否經消防驗收或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在開業前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二)查疏散通道,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是否堵塞和上鎖。
(三)查“二合一”、“三合一”,看是否在經營場所、車間、倉庫所在建筑設置員工宿舍。
(四)查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看消防設施是否擅自關停,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選型和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五)查線路,看電氣線路是否穿阻燃線槽(管)保護。
(六)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依法取得有關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七)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看是否違法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違法使用明火、違章進行電焊作業。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七
為加強對土地使用和土地征用款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
二、村民住房確有困難,需要建住宅的,由用地者到國土資源所領取并填寫《村民建設用地申請表》,向集體土地所有權單位提出申請,交村委會核查,經鎮政府審核后,將已審核的《村民建設用地申請表》送國土資源所,并提交土地登記的有關材料,填寫《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審批表》,上報縣國土資源局,經縣政府批準后,再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三、村民建住宅時,必須持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村委會有關人員現場放線后才能動工興建,不得違章建筑。
四、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村委會有權阻止和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非法所建的房屋,情況嚴重的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五、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農用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六、村委會要嚴格把好建住宅用地關,嚴格管理,依法辦事,對利用職權徇私作弊、接受別人的賄賂索賄的,要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七、土地被國家征用后所得補償款,要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征地款的管理,保證專款專用。確保征地款主要用于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具體使用比例按上級有關規定并經村民大會通過實施。
八、征地款要專款專戶存入銀行或金融機構,動用征地款須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上級有關要求提出方案交村委會和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再交村民大會討論才能實施。
九、征用款的使用情況必須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監督。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八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或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1、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理財的原則,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會公布。
4、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九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財經紀律以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所內團結,積極工作、履行職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縣局黨委、行政決定決議,保證政令暢通,工作不打折扣。
(三)積極開展財政部門“八項服務承諾”活動,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切實為民辦實事、辦好事。
(四)不斷加強工作責任心,嚴格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安排工作計劃,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堅決不準玩電腦游戲和其他娛樂活動,更不得參與賭博等其它違法違紀活動,凡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所負責人知情不制止各罰50%,制止不了而又不報告各罰50元。
(五)認真履行工作請示匯報制度,對日常性、階段性工作和突出困難問題,所負責人應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和縣局領導請款匯報,同時,總結工作的基礎上提出合理性意見和建議,發揮參謀作用。
(六)建立工作督查責任追糾制。凡因工作互相推諉、延誤工作時效,造成工作落實不到位,經縣政府和縣局督查發現工作失職,一律追糾負責人責任。如縣委、縣政府通報批評扣補貼100元,局里通報扣50元,對影響極壞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查處。
(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要求每個干部職工經常到單位、村戶結合本職進行調研活動,為管理體制改革出謀獻策,切實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益。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
為加強鎮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鎮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機構改革上崗干部,全部定崗到位,理順管理層次,明確工作職責。
2、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請銷假制度。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婚假期限為一個月,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書記、鎮長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準后的假條到辦公室備案,嚴禁捎假。行政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必須向書記、鎮長請假。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總支每天分別點名,每周一例會實行全體鎮干部集中點名,缺勤一次罰款50元。早8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中午12點至下午2點午休,上班遲到、早退1小時的每次扣10元工資,2小時以上的扣工資20元。考核標準:
(1)、上班、例會、集中學習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會一次扣1分;。
(2)、事假累計超過7天的,一天扣0.5分;。
(3)、曠工一天扣2分。
(4)、年度考勤為全勤的,加1.5分;。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除日工資,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資以外,大會作檢討;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格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6、全體鎮村干部要自覺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周五下午在鎮集中學習,平時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學習。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由財政所負責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責任。
10、嚴禁干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游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20元、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14、認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紀律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7、全體鎮、辦、村干部必須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8、全體工作人員中午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19、鎮村干部職工本人及直系親屬婚、喪、假、娶,需首先報告黨政辦公室,不準私自亂發請貼,亂打招呼。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機關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一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政權組織,是我們黨執政的基礎層級。鄉鎮干部是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骨干、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長期以來,廣大鄉鎮干部扎根基層、艱苦奮斗、默默奉獻、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貢獻。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重視基層、關心基層、支持基層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作風扎實、精干高效、適應農村工作需要的鄉鎮干部隊伍。
《意見》強調,要拓寬來源渠道、改善鄉鎮干部隊伍結構。堅持按編制員額及時補充人員,縣級機關不得變相占用鄉鎮編制,可在全縣鄉鎮范圍內對鄉鎮編制實行動態管理、調劑使用。改進鄉鎮公務員考錄工作,一般應納入省市縣鄉“四級聯考”,也可以面向社會單獨組織,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鄉鎮,可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擴大鄉鎮領導干部選拔視野,注重從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擇優調任鄉鎮領導干部。鄉鎮領導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結合的合理年齡結構,嚴禁任職年齡層層遞減。
《意見》提出,要加強培養鍛煉、提高鄉鎮干部能力素質。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引導鄉鎮干部繼承和發揚實事求是、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建立健全密切聯系群眾制度,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扎實做好服務群眾各項工作。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注重實踐鍛煉,選派鄉鎮干部到上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學習鍛煉,組織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互派鄉鎮干部掛職鍛煉,不斷提高鄉鎮干部的能力素質。
《意見》強調,要嚴格管理監督、促進鄉鎮干部履職盡責。堅持從嚴管理,嚴格執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關制度,切實解決鄉鎮干部“走讀”問題。堅決制止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加強對鄉鎮干部履行職責的監督約束。完善科學考核機制,嚴格控制對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一票否決”事項,增強考核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保持鄉鎮干部隊伍相對穩定,鄉鎮黨政正職一般應任滿一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內一般不得調動或調整。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鄉鎮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征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并明確借調時間。
《意見》規定,要強化激勵保障、激發鄉鎮干部隊伍活力。加大選拔使用鄉鎮干部力度,注重從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縣級機關提拔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干部。選拔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黨政正職經歷的干部。要適當提高鄉鎮干部待遇,統籌研究完善工資待遇政策向鄉鎮傾斜的具體辦法,重點向長期在鄉鎮工作的干部傾斜。鄉鎮機關設置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要改善鄉鎮干部工作、生活條件,逐步改善鄉鎮機關基本生活設施,關注鄉鎮干部心理和身體健康,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對生活有困難的家庭給予適當補助。
《意見》要求,省、市、縣黨委要將鄉鎮干部隊伍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黨委組織部門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協調有關部門,形成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培養鄉鎮干部先進典型,引導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客觀公正評價和宣傳鄉鎮干部,在全社會形成重視、尊重、關心、支持鄉鎮干部的氛圍。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二
第六條嚴禁村級使用其他票據,嚴禁白條入賬、嚴禁村級坐收坐支;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股份經濟合作社在未出臺新的財務制度前參照此制度執行,以前年度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同時作廢。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三
1、財會人員要忠于職守,嚴格執行財政法規和各項財經制度,正確履行《會計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為院理好財,當好家。
2、實行院長一支筆審批制度,所有開支均需報院長審批,重大支出需院務委員會集體討論,并報上級批準。
3、敬老院的`各項收入均應入帳,不準設立帳外帳。
4、支出票據(除老人生活費開支外)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并有經手人、證明人和領導簽批,財會人員方可報帳。生活費用開支應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經手,領導簽批,方可入帳。
5、嚴禁挪用公款,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理由將公款借給或變相借給個人。公事確需借款,應經領導人簽批,方可借出。
6、院里所有的固定資產都要登記造冊,其它財產要有財產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7、財會人員應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條例,單位庫存現金原則不能超過500元,由出納保管,錢款丟失自負。資金做到日清月結,帳款分開。
8、財務收支,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辦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濫發獎金、補貼和實物。
9、院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謀取私利。在業務來往中絕不允許行賄、受賄、收禮送禮、收取回扣和饋贈。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四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明確責任、分級管理、提高效益,健全完善集體企業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各企業安全生產、財務營銷、物資購置、項目建設及內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各企業1萬元以上大型設備采購,必須經企業兩委會討論通過后上報鄉經濟發展辦公室審批,并報經鄉黨政聯席會議審定批準后按計劃執行。批復后由鄉經濟發展辦公室組織招投(議)標活動,并由2人以上共同采購,向3家以上供貨商摸底詢價,必須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結算,降低采購成本和賦稅;一次性非生產用途3000元以上的支出,應報鄉經濟發展辦公室批復支出,對不按規定上報審批的材料采購和支出,按照所采購價值和支出金額的30%處以罰款,礦長(經理)和會計各承擔50%。
2、各企業項目建設工程,要上報立項報告,鄉經濟發展辦公室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復,審批后鄉上要委派3人以上,進行工程項目招投(議)標活動,依此確定項目承建單位及價格。嚴禁不公開透明,私自操作行為。違者處罰企業法人10000元,并責令檢討,通報全鄉。
3、各企業的庫存物資不得超過200萬元,以提高資金周轉率,嚴防壓庫。不合理的支出和不需采購的材料、購置的劣質產品,給企業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4、銷售管理。各煤炭企業要嚴格執行鄉經濟發展辦統一指導價(無論是營業窗口和。
合同。
煤),均不得低價位傾銷,原則上是營業窗口銷售,大宗用戶(當月單宗1000噸)確需簽定合同的,企業要申報鄉經濟發展辦公室批準。
各企業班、組、隊、室的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作業班次安排和勞動組織管理要求,親臨現場,監守崗位,加強現場動態監管。
6、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凡確需外出的,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企業法人因各種原因外出1天以上必須向書記、鄉長匯報同意,經委主任假條簽批后辦理外出期間本職崗位工作交接手續,安排部署好整體工作,并做相應記載后方可離開單位;其它副職因事外出和有事請假3天以上者,經本企業同意,報鄉安委會主任批準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方可離開單位,返回單位后應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7、各企業若發生不安全輕、重傷亡事故的必須在半個小時內電話報告鄉安委會,后書面報告詳細情況。發生重傷亡事故一起,企業法人自動引咎辭職,分管安全副礦長、跟班礦長、安全主任、副主任就地免職,待調查清楚原因后并給予經濟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按法律程序追究個人責任;發生輕傷事故一起,罰企業法人10000元,其它副職各5000元,待調查清楚原因后,視其情節,再作相應處理。
8、車輛管理。各企業要嚴格調度,確保每天要有一臺車輛保證值班。嚴禁各企業法人私自駕車,因此而產生的不安全后果,一切責任自負,并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五
鎮所不收取任何費用。鎮所人員工資福利(工資、津補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由縣財政預算,局統一發放繳存。工作經費由局根據各所人員編制,區劃范圍(轄區辦事處)和所承擔的職能工作任務情況按年度預算,實行定額范圍內實報實銷。若遇特殊事項所需經費,再單獨申請,經局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支付。
各項費用開支嚴格控制在核定指標內,實行“年度計劃、專款專用、超支不補”原則。預算經費主要用于開展和完成鎮所管理工作所需的辦公、交通、差旅、宣傳及其它勞務等開支。
(一)各所須確定一名出納,具體經辦辦理報銷手續。各項開支由出納經辦,并確保提供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合規、真實有效的票據。所有報銷經費先由經辦人簽明事由,鎮所長、局分管領導審核,局財務負責人票據審核后,再經局財務分管領導審批報銷。
(二)局財務股不再為鎮所分賬核算,統一納入機關賬戶核算。鎮所每月5日前到局財務股進行一次報賬結算工作,若遇特殊情況可及時報賬結算。
(一)嚴守“八項規定”,禁止利用公款吃喝招待,確實因公需要招待的必須具備接待公函、菜單、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二)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嚴格登記,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報銷差旅費。
(三)嚴禁弄虛作假,經費必須本著支出為公,專款專用,并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監督。嚴禁化私為公、假公濟私、虛報冒領。一經查實,將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四)切實保管好鎮所屬資產,做好公共財物登記,落實人員管理,嚴禁據為己有。確因客觀情況毀損,需報縣局按程序進行處置。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六
為切實管好用好各項財攻資金,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研究,制訂本制度。
細則如下:
1、鎮政府的各項收支業務由財政所統一管理,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簽批。各單位收繳的各種款項應及時繳入非稅賬戶,進行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坐收坐支。
2、嚴格履行支出審批程序。日常各類開支在報銷前,先由財政所審核票據,然后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財務領導審批,鎮長簽批后,到財務報賬。凡涉及重大開支須經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因公借款的,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分管財務領導審批,鎮長簽批,在事項辦結后一周內按支出程序報賬。
3、嚴格履行辦公用品購置申報程序。辦公用品由后勤辦統一購置管理,按需登記發放。各單位購置辦公用品前,應先列出物品購買申請清單,經分管主管領導簽署意見,鎮長審批后購置;未經批準,自行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凡涉及政府采購類的商品,一律納入政府采購。
4、嚴格履行車輛運行審批程序。單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加油,由辦公室專人管理,各專職司機具體負責。車輛維修保養,由專職司機提出申請,辦公室審查,分管領導審批,鎮長簽批后,到指定定點機構維修保養。禁止個人未經請示和審批擅自送修車輛。
5、嚴格履行出差審批程序。鎮政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參加會議、學習等活動,要先填寫出差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主管領導審核,鎮長簽批后方可出行。在差旅活動結束一周內,憑會議通知、出差審批單和相關差旅憑證辦理報銷手續。
6、嚴格管理食堂開支。食堂開支由后勤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日清月結。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七
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規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人員要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勤儉節約、辦事公道;做到收有憑、支有據,錢、賬清楚,票據真實、合法、有效。
各項經費必須按上級有關規定由財政所統一收支、統一管理,按照“集體領導、統籌安排、分級審批”的原則進行管理。金額控制方面:20000元以內支出,由鎮長審批;20000元至50000元支出,由鎮長審批,黨委書記簽閱;50000元(含)以上(基本支出除外),鎮黨委集體研究后由鎮黨委書記、鎮長審批,堅持支出要有計劃,開支要有預算。成立鎮財經監督小組,組長由鎮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為人大副主席,鎮紀委委員。各科室用款計劃須事先報財政所,財政所負責審核用款計劃。辦公室不得開設賬戶,不得私設小金庫。
1、專項資金的管理。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請經辦人復制一份交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有關合同經辦人員請復制一份合同交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并將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2、汽車燃修費管理制度。機關車輛由財政所統一安排,定點加油;汽車實行定點維修,需要維修時,經辦人向分管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在定點維修廠維修;摩托車用油實行專人管理。
3、臨時借款的管理規定。因工作需要辦理臨時借款,先由分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報鎮長審批同意后才能借款,借款人應按時歸還借款;不及時歸還的,財政所有權在其應領工資或獎金等款項中扣回。
4、辦公用品或辦公設備購置(如公務用車、計算機、復印機、空調等)先提出計劃報領導同意后,必須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手續。
1、支出審批程序。經辦人員保證支出票據的真實、合法、有效,與支出相關的合同、憑據、附件等要收集齊備,在票據上寫清楚支出事由并簽字,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鎮長審批簽字把關;財政所所長、單位會計和報賬員審核票據的有效性,單位會計、報賬員辦理支出業務時應仔細審查票據相關要素是否齊備,必要時可要求經辦人員完善手續再行辦理;大額支出按經費管理規定程序執行,除日常小額票據以備用金支付外,各類支出原則上都辦理銀行轉賬手續。
2、現金支出實行報賬制。財政所報賬員負責日常現金管理和支出報賬工作;報賬員日常保管的庫存現金定額為5000元;如遇拆遷補償等需要大額現金支出的特殊情況,經領導同意可適當增加庫存現金;報賬時,經辦人先將有效支出票據報報賬員進行登記,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報賬員按程序請款后經辦人再領取現金;每周3前經辦人員到報賬員處登記票據,每周4集中一天時間統一報賬。
四、建立票據領取、核銷制度。
往來款項結算按規定使用《四川省非經營性結算統一收據》,票據的領取、核銷情況登記由財政所會計負責;各辦公室在主管部門領取的各類票據,按規定應先交財政所進行登記,經同意方可簽字領取使用,并在使用后及時對賬交款,核銷票據。
五、財產物資的管理。
各辦公室購置固定資產,經請示領導同意后,由財政所向縣采購辦報采購計劃表,批準后按規定程序實施采購。各辦公室領用或保管的各項財產物資,要明確責任人,由責任人負責保管使用。未經領導同意,各辦公室和個人不得擅自將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借用、出售、轉讓。對國有資產的處置,須按規定報經領導同意,并報縣國資辦審批后再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置。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財政所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己的印章并對章印負責,單位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報賬員具體負責管理。
每年年初財政所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文書檔案及時交黨政辦統一保管,會計檔案由會計負責管理。
鄉鎮會議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八
二、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三、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四、配合局結算中心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總務主任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五、協助總務主任,會同結算中心人員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的決算工作,做好學校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六、經費使用必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需寫申購單,由總務主任或校長審批同意方可購買。
七、票據報銷必須由本人、總務主任及校長的簽名,方可報銷。購物發票要經過倉庫保管員的`驗收及簽名,再由總務主任及校長的簽名,方可報銷。
八、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及沒有聯簽的票據,會計人員有權拒收。
九、要做好收費的公示工作。
十、堅持做好資金對帳工作。
十一、認真做好學生學雜費的核算工作。結算正確,決不能向學生多收一分錢,并及時做好日清月結工作。
十二、要做好財務報表,做到正確無誤,及時送上級主管部門。
十三、學校固定資產會計總帳,必須同各部門的資產帳相符,要經常對帳及調整。
十四、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財務憑證、財務帳簿、財務報表和其它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和謊報。
十五、留用現金、不得超過有關規定,超過現金應立即解存到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