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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禁毒委、省綜治委制定的《廣東省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暫行辦法》和市禁毒委、市綜治委聯合下發的《東莞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實施意見》(東禁毒委〔20xx〕6號)有關要求,根據新一輪禁毒人民戰爭的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經鎮禁毒委研究,決定在轄區內全面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為確保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綜合監護、全程康復”為原則;協調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實現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進一步規范吸毒人員的戒毒和康復工作,積極推動全鎮群眾性禁毒工作深入開展,鞏固和維護我鎮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
(一)對下列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為期不超過三年的社區戒毒:
2、有穩定的工作、生活來源、固定住所,具備幫教條件的;。
3、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
4、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學生;。
5、70周歲以上的;。
6、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適宜強制隔離戒毒的。
(二)對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為期不超過三年的社區康復。
(三)對下列吸毒成癮人員,如不符合強制隔離戒毒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建議其到戒毒康復場所協議執行社區戒毒(康復):
1、無家可歸或沒有固定住所的;。
2、無生活來源或者缺乏就業條件需要進行再就業培訓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復場所的;。
(四)對符合參加社區藥物維持治療條件的社區戒毒人員,由本人申請并經決定社區戒毒的公安機關同意,可以參加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已經參加社區藥物維持治療的,應當接受社區康復。
(五)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可以申請并經決定社區戒毒(康復)的公安機關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為加強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成立由鎮委副書記黃啟光任組長,鎮委委員、公安分局局長鄒應溪任副組長,成員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村(社區)支部書記組成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1),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鎮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政法辦(電話:81332063),負責統一制定社會戒毒(康復)工作計劃,根據實際情況指導村(社區)成立工作小組協助落實社區戒毒(康復)措施。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鄒應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辦吳志權、公安分局陳同志兼任。
各村(社區)相應設立由村委會主任任組長,治保主任、警長任副組長,村(社區)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社區戒毒(康復)專兼職人員等為成員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負責落實社區戒毒(康復)各項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隊伍。
按照省市社區戒毒(康復)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區)要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專(兼)職隊伍,以本村戶籍的吸毒人員為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的對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員配備一名工作人員的比例,配齊社區專職禁毒工作人員;吸毒人員不足20名的應配備1名禁毒兼職工作人員,負責社區戒毒(康復)跟蹤、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對戒毒(康復)對象的全覆蓋。
(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我鎮禁毒工作實際,制定《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辦公室職責》、《村(居)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職責》、《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守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參加藥物維持治療制度》、《社區戒毒(康復)日常工作流程圖》規章制度以及《社區戒毒(康復)協議書》、《尿檢委托協議書》、《社區戒毒(康復)告誡書》等臺帳資料,形成我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南,指導各村(社區)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履行工作職責,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一)組織準備階段(20xx年4月-5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責任;召開動員會,明確工作意義、工作對象、工作任務和工作措施,對現有吸毒人員進行調查摸底;結合實際,完成專兼職人員工作配備、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員經費保障機制、社區戒毒(康復)各項規章制度。
(二)全面實施階段(20xx年6月-8月)。在第一階段工作基礎上,針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查缺補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項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全面鋪開14個村(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摸索出符合實際、規范有效的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模式。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9月)。全面總結我鎮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建立規范化的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體系。
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在鎮委、鎮政府和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指導下,履行法定職責,共同做好戒毒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落實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建設,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情況;依法對涉嫌吸毒人員進行必要的尿樣毒品檢測;負責社區戒毒(康復)過程中的相關審批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下達;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強制隔離戒毒出所人員的管控銜接工作;定期開展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尿樣檢測;組織民警參與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日常管理;對不執行社區戒毒規定或在社區戒毒(康復)期間又吸食毒品的人員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嚴肅性;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
道滘醫院負責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療;組織醫護人員掌握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身體狀況,并對傳染性疾病等特殊情況采取應對措施;會同公安、藥監部門共同推進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
司法所負責做好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出所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向社區戒毒(康復)的銜接工作,確保符合社區戒毒(康復)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管控范疇;加強對戒毒出所人員的宣傳教育,為社區康復工作做好鋪墊;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向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社會事務辦負責指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促進和指導社會工作者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為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積極參與社區戒毒(康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醫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
財政分局負責保障我鎮各有關部門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必要經費。
人力資源分局負責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技能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積極為符合條件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幫助其回歸社會。
教育辦負責將禁毒預防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和內容,有效提高在校學生識毒、防毒、拒毒能力;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子女就學積極提供便利;出現在校生吸毒情況的,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其做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積極發揮自身職能優勢,積極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各村(社區)要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落實社區戒毒(康復)經費保障,將本村(社區)的吸毒人員層層分解落實到本村(社區)委會領導干部,落實“多幫一”的安置幫教工作措施,定期組織戒毒(康復)人員進行尿樣毒品檢測和戒毒(康復)情況評估,要對戒毒(康復)人員的法律援助、心理矯治、就醫、就學、就業等方面要大力給予援助。
社區戒毒(康復)治療費用原則上由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及其家屬承擔。對無力承擔社區戒毒治療費用的,經社區戒毒的決定機關同意,可以到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或指定醫療機構免費接受生理脫毒治療。禁毒宣傳、禁毒社工、尿樣檢測和禁毒辦開展社區戒毒(康復)以及委托禁毒社會工作組織開展工作的經費由本級財政承擔。
(一)高度重視,明確職責。社區戒毒(康復)是貫徹《禁毒法》的重要工作,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執政理念,推動禁毒工作社會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義和深遠影響。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有序的開展。
(二)廣泛動員,精心部署。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是《禁毒法》的一個新舉措,要結合《禁毒法》,廣泛宣傳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政策,開展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組織工作人員、志愿者的輔導培訓,規范各項制度,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各項措施和責任。
(三)規范程序,嚴格執法。各村(社區)、相關職能部門必須按照鎮社區戒毒(康復)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臺賬、檔案,強化對吸毒人員的監管;要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職責,把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納入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二
以“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綜合監護、全程康復”為原則;協調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實現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進一步規范吸毒人員的戒毒和康復工作,積極推動全鎮群眾性禁毒工作深入開展,鞏固和維護我鎮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社區戒毒。
歡迎大家參閱。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的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制度的落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做好我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明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和具體職責,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專職隊伍和工作體系,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規章制度。
確保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規范運行加強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經費保障保證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可持續發展。
(一)準備階段(2月5日—2月28日)。
1、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2、職責分工。
鎮政府是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責任主體。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社區戒毒(康復)。
指導成立社區戒毒(康復)監護小組指導專職人員和社工開展實際工作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為社區戒毒人員提供定點的戒毒醫療機構或社區衛生醫療機構的信息制定社區戒毒(康復)各項措施。社區戒毒(康復)監護小組負責具體實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監護小組由社區專職戒毒社工、社區干部、社區民警、社區醫務人員、家庭成員等組成。
社區戒毒人員的戒毒醫療和護理由縣衛生局指定的醫療機構負責。
鎮社會事務辦將戒毒人員家庭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納入低保范圍。
鎮司法所負責對刑滿釋放、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釋放的吸毒人員落實安置幫教工作,向社區戒毒人員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對社區戒毒人員開展禁毒法制教育。
鎮派出所要確定禁毒民警,負責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報批和定期檢測,配合專職社區開展工作,對違反社區戒毒(康復)規定和社區戒毒(康復)協議的人員依法處理。
3、保障體系。
一是人員保障。鎮政府按照轄區每20名實有吸毒人員配備1名戒毒專職社工的標準統一招聘戒毒專職社工。戒毒專職社工年齡應在25—55歲之間,具備高中以上學歷,熱心禁毒事業,品行良好且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語言表達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勝任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是經費保障。鎮政府落實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啟動經費,每年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經費作出長遠打算,設立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每名吸毒人員每年工作經費按照不低于1500元標準核定,其中年工作經費按該標準計算達不到1萬元的,按1萬元核定;戒毒專職社區月工資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標準核定,其社保、醫保等繳納標準參照當地繳費標準確定。
三是基礎設施保障。設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專門辦公場所,配備計算機等必備的辦公設備。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礎工作。
一是徹底掌握社區吸毒人員底數。各村(社區)對轄區內吸毒人員進行逐人逐戶調查,徹底掌握吸毒人員底數,并根據吸毒人員實際情況簽訂社區戒毒或社區康復協議,確保在3月31日之前簽訂協議的吸毒人員數達實有吸毒人員數70%以上。
二是加強專業培訓。鎮政府負責、縣禁毒辦配合組織社區的支書、主任、專職社工和社區民警進行全面深入的社區戒毒(康復)業務培訓,提高戒毒工作小組成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人員應熟悉禁毒法律法規政策,熟悉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流程,掌握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開展形式多樣的禁毒、戒毒宣傳活動,不僅要向吸毒者親屬、朋友、鄰居、親戚宣傳,還要向社會各界宣傳。尤其注意對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員享有的權益等內容進行深入宣傳,使全社會包括吸毒人員及其親屬正確認識社區戒毒(康復)的意義,從而主動積極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2、運行機制。
一是例會制度。鎮政府定期召集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社區監護小組成員召開工作會議,聽取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處理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村(社區)也要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鎮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區戒毒工作的規范化運行機制,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規范》、《社區戒毒(康復)專職工作人員工作職責》、《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考評方案》等規章制度。
三是建檔統計制度。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工作檔案,各類檔案材料應當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材料齊全。
(三)全面運行(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鎮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尿樣檢測、幫教談心、家訪活動,督促社區戒毒人匯報戒毒情況,為社區戒毒人員提供戒毒治療服務機構的信息、就學援助、法律援助、就業指導、技能培訓、社區救濟等工作;對違反社區戒毒。
協議書。
的社區戒毒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書面告誡;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有吸毒行為的及時報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戒毒工作是當前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禁毒法》貫徹實施必須破解的一個重要課題,它的順利實施直接關系到我鎮禁毒工作成效的鞏固和長遠發展。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責任感,組織開展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齊抓共管,形成機制。禁毒工作涉及社會管理的各個方面,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發揮主動,積極參與禁毒工作,發動群眾積極配合、支持、幫助社區戒毒(康復)專職工作人員的工作,動員吸毒人員參加社區美沙酮維持治療,努力降低毒品需求。
(三)嚴格考核,加強督導。鎮政府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派出所對社區干部、社區民警等監護小組成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年終考評,并將此項考評作為年度工作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四)建立獎懲制度。鎮政府年終對各村(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估。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成效顯著、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進行精神、物質獎勵;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推諉,措施不落實,弄虛作假,視情予以綜治工作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禁毒委、省綜治委制定的《廣東省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暫行辦法》和市禁毒委、市綜治委聯合下發的《東莞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實施意見》(東禁毒委〔20xx〕6號)有關要求,根據新一輪禁毒人民戰爭的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經鎮禁毒委研究,決定在轄區內全面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為確保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綜合監護、全程康復”為原則;協調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實現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進一步規范吸毒人員的戒毒和康復工作,積極推動全鎮群眾性禁毒工作深入開展,鞏固和維護我鎮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
二、工作對象和范圍。
(一)對下列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為期不超過三年的社區戒毒:
2、有穩定的工作、生活來源、固定住所,具備幫教條件的;。
3、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
4、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學生;。
5、70周歲以上的;。
6、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適宜強制隔離戒毒的。
(二)對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為期不超過三年的社區康復。
(三)對下列吸毒成癮人員,如不符合強制隔離戒毒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建議其到戒毒康復場所協議執行社區戒毒(康復):
1、無家可歸或沒有固定住所的;。
2、無生活來源或者缺乏就業條件需要進行再就業培訓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復場所的;。
(四)對符合參加社區藥物維持治療條件的社區戒毒人員,由本人申請并經決定社區戒毒的公安機關同意,可以參加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已經參加社區藥物維持治療的,應當接受社區康復。
(五)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可以申請并經決定社區戒毒(康復)的公安機關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三、主要工作任務。
為加強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成立由鎮委副書記黃啟光任組長,鎮委委員、公安分局局長鄒應溪任副組長,成員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村(社區)支部書記組成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1),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鎮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政法辦(電話:),負責統一制定社會戒毒(康復)工作計劃,根據實際情況指導村(社區)成立工作小組協助落實社區戒毒(康復)措施。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鄒應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辦吳志權、公安分局陳旭勛同志兼任。
各村(社區)相應設立由村委會主任任組長,治保主任、警長任副組長,村(社區)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社區戒毒(康復)專兼職人員等為成員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負責落實社區戒毒(康復)各項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隊伍。
按照省市社區戒毒(康復)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區)要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專(兼)職隊伍,以本村戶籍的吸毒人員為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的對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員配備一名工作人員的比例,配齊社區專職禁毒工作人員;吸毒人員不足20名的應配備1名禁毒兼職工作人員,負責社區戒毒(康復)跟蹤、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對戒毒(康復)對象的全覆蓋。
(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我鎮禁毒工作實際,制定《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辦公室職責》、《村(居)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職責》、《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守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參加藥物維持治療制度》、《社區戒毒(康復)日常工作流程圖》規章制度以及《社區戒毒(康復)協議書》、《尿檢委托協議書》、《社區戒毒(康復)告誡書》等臺帳資料,形成我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南,指導各村(社區)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履行工作職責,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20xx年4月-5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責任;召開動員會,明確工作意義、工作對象、工作任務和工作措施,對現有吸毒人員進行調查摸底;結合實際,完成專兼職人員工作配備、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員經費保障機制、社區戒毒(康復)各項規章制度。
(二)全面實施階段(20xx年6月-8月)。在第一階段工作基礎上,針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查缺補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項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全面鋪開14個村(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摸索出符合實際、規范有效的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模式。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9月)。全面總結我鎮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建立規范化的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體系。
五、工作職責。
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在鎮委、鎮政府和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指導下,履行法定職責,共同做好戒毒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落實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建設,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情況;依法對涉嫌吸毒人員進行必要的尿樣毒品檢測;負責社區戒毒(康復)過程中的相關審批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下達;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強制隔離戒毒出所人員的管控銜接工作;定期開展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尿樣檢測;組織民警參與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日常管理;對不執行社區戒毒規定或在社區戒毒(康復)期間又吸食毒品的人員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嚴肅性;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
道滘醫院負責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療;組織醫護人員掌握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身體狀況,并對傳染性疾病等特殊情況采取應對措施;會同公安、藥監部門共同推進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
司法所負責做好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出所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向社區戒毒(康復)的銜接工作,確保符合社區戒毒(康復)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管控范疇;加強對戒毒出所人員的宣傳教育,為社區康復工作做好鋪墊;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向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社會事務辦負責指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促進和指導社會工作者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為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積極參與社區戒毒(康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醫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
財政分局負責保障我鎮各有關部門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必要經費。
人力資源分局負責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技能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積極為符合條件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幫助其回歸社會。
教育辦負責將禁毒預防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和內容,有效提高在校學生識毒、防毒、拒毒能力;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子女就學積極提供便利;出現在校生吸毒情況的,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其做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積極發揮自身職能優勢,積極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各村(社區)要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落實社區戒毒(康復)經費保障,將本村(社區)的吸毒人員層層分解落實到本村(社區)委會領導干部,落實“多幫一”的安置幫教工作措施,定期組織戒毒(康復)人員進行尿樣毒品檢測和戒毒(康復)情況評估,要對戒毒(康復)人員的法律援助、心理矯治、就醫、就學、就業等方面要大力給予援助。
六、經費保障。
社區戒毒(康復)治療費用原則上由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及其家屬承擔。對無力承擔社區戒毒治療費用的,經社區戒毒的決定機關同意,可以到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或指定醫療機構免費接受生理脫毒治療。禁毒宣傳、禁毒社工、尿樣檢測和禁毒辦開展社區戒毒(康復)以及委托禁毒社會工作組織開展工作的經費由本級財政承擔。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職責。社區戒毒(康復)是貫徹《禁毒法》的重要工作,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執政理念,推動禁毒工作社會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義和深遠影響。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有序的開展。
(二)廣泛動員,精心部署。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是《禁毒法》的一個新舉措,要結合《禁毒法》,廣泛宣傳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政策,開展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組織工作人員、志愿者的輔導培訓,規范各項制度,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各項措施和責任。
(三)規范程序,嚴格執法。各村(社區)、相關職能部門必須按照鎮社區戒毒(康復)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臺賬、檔案,強化對吸毒人員的監管;要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職責,把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納入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
為扎實推進社區戒毒模式工作,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戒毒法》在我街道的順利施行并取得實效,現結合東城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社區戒毒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
xx大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立法精神,堅持實施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針,廣泛發動基層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毒斗爭,扎實推進禁毒工作社會化建設;探索建立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會戒毒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對社區戒毒工作的領導,成立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王永林。
副組長:汪日新。
成員:鄭炳正潘浩翁則瑞柳音王巧琴。
周福妙陳新宇。
三、工作目標和任務。
1、建立街道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會議,對社區戒毒工作進行研究和部署。由街道綜治辦具體負責本轄區社區戒毒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各村居指定一人負責村、社區戒毒工作。
2、把正在接受美沙酮治療人員、幫教人員、新發現的吸毒人員、新型毒品成癮人員作為社區戒毒的主要對象,同時開展一次吸毒人員大排查活動,及時發現一批隱性的吸毒人員,盡可能把更多的吸毒人員納入社區戒毒中來。
3、完善禁毒服務中心工作,并按照戒毒人員的特點,繼續聘請一批禁毒大使,進一步擴大禁毒志愿者隊伍。
4、街道籌措落實設立禁毒專項基金,并接受社會的捐贈有條件的聘請一批禁毒服務大使,招募一批禁毒社會工作者,擴大禁毒志愿者隊伍,同時解決社工的績效考核獎勵費用、戒毒費用、救助有困難戒毒人員維持基本治療的費用。
5、加快設置社區美沙酮維持療法醫療點,推進美沙酮維持治療工作,對美沙酮維持療法醫療點選址要抓緊落實修繕工作,盡可能的提升各種軟硬件的標準,方便參加美沙酮維持療法的社區戒毒人員,進一步擴大參加美沙酮維持療法人員數量。在美沙酮治療點設立戒毒門診課目,解決社區戒毒人員的生理脫毒問題。
6、制定戒毒工作規范、社區戒毒監護小組工作制度、社工工作職責、公安、衛生、司法、民政、勞動保障等政府部門在社區戒毒工作的職責。
8、建立戒毒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等機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戒毒工作是當前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貫徹實施中必須破解的一個重要課題。各村(社)居要充分認識社區戒毒工作的重要意義,以對禁毒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下決心做好這項工作。各村(社)居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各項工作措施的深入落實,確保社區戒毒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2、加強宣傳,廣泛發動。社區戒毒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各村(社)居要大力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宣傳,大力加強對社區禁毒工作的宣傳,重點要加強對涉毒人員及家屬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涉毒人員及其家屬的禁毒、戒毒意識,擴大社會影響面。要廣泛進行動員,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社區戒毒工作。
3、加強協調,全力保障。各只能部門要相互聯系,緊密協調配合,街道禁毒辦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的只能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全力投入社區戒毒工作之中。各村(社)居要積極發動基層單位和組織,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全力開展社區戒毒工作。
4、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各村(社)居必須周密部署,科學安排,要結合各地的實際制定出詳細社區戒毒工作實施計劃,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勇于創新,及時交流。社區戒毒工作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供借鑒,各本(社)居和各職能部門在具體工作中不要局限條條框框,要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在實戰中探索出多種形式的社區戒毒工作經驗,確保我街道戒毒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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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三
為深入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為加強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以政法委書記、鄉禁毒委副主任為組長、綜治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墮卻鄉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于鄉綜治辦,負責本鄉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和實施。
按照“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綜合矯治、關懷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則,通過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以家庭為依托,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功能兼備的戒毒工作體系,努力實現吸毒人員戒斷毒癮、身心康復、回歸社會。
(一)明確和落實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主管部門和具體職責。派出所、司法、衛生院、社會事務辦、團委、婦聯等單位認真履職、協作配合,積極推進社區戒毒(康復)。
工作。
(二)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專職工作隊伍和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體系。各村要配備社區戒毒(康復)不得少于1人的專職工作人員,落實幫扶措施,為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志愿服務。
要建立起政府統一領導、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各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大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力度。
(一)派出所:對吸毒人員進行檢測和登記,實施動態管理;責令吸毒成癮人員接受社區戒毒和決定強制隔離戒毒,責令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接受社區康復;參與社區戒毒人員(社區康復人員)的日常管理;配合衛生院開展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
(二)司法所:對社區戒毒人員(社區康復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司法援助,并配合公安機開展吸毒人員登記。
(三)社會事務辦:指導基層組織將社區戒毒(康復)納入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促進和指導社會工作者參與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戒毒人員納入救助范圍。
(四)財政所:負責保障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經費。
(五)中心校:對社區戒毒人員(社區康復人員)的文化教育給予支持。
(六)工會、共青團、婦聯部門: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〇xx年三月十日。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四
為扎實推進社區戒毒模式工作,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戒毒法》在我街道的順利施行并取得實效,現結合東城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社區戒毒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
__大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立法精神,堅持實施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針,廣泛發動基層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毒斗爭,扎實推進禁毒工作社會化建設;探索建立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會戒毒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對社區戒毒工作的領導,成立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王永林。
副組長:汪日新。
成員:鄭炳正潘浩翁則瑞柳音王巧琴。
周福妙陳新宇。
三、工作目標和任務。
1、建立街道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會議,對社區戒毒工作進行研究和部署。由街道綜治辦具體負責本轄區社區戒毒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各村居指定一人負責村、社區戒毒工作。
2、把正在接受美沙酮治療人員、幫教人員、新發現的吸毒人員、新型毒品成癮人員作為社區戒毒的主要對象,同時開展一次吸毒人員大排查活動,及時發現一批隱性的吸毒人員,盡可能把更多的吸毒人員納入社區戒毒中來。
3、完善禁毒服務中心工作,并按照戒毒人員的特點,繼續聘請一批禁毒大使,進一步擴大禁毒志愿者隊伍。
4、街道籌措落實設立禁毒專項基金,并接受社會的捐贈有條件的聘請一批禁毒服務大使,招募一批禁毒社會工作者,擴大禁毒志愿者隊伍,同時解決社工的績效考核獎勵費用、戒毒費用、救助有困難戒毒人員維持基本治療的費用。
5、加快設置社區美沙酮維持療法醫療點,推進美沙酮維持治療工作,對美沙酮維持療法醫療點選址要抓緊落實修繕工作,盡可能的提升各種軟硬件的標準,方便參加美沙酮維持療法的社區戒毒人員,進一步擴大參加美沙酮維持療法人員數量。在美沙酮治療點設立戒毒門診課目,解決社區戒毒人員的生理脫毒問題。
6、制定戒毒工作規范、社區戒毒監護小組工作制度、社工工作職責、公安、衛生、司法、民政、勞動保障等政府部門在社區戒毒工作的職責。
8、建立戒毒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等機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戒毒工作是當前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貫徹實施中必須解的一個重要課題。各村(社)居要充分認識社區戒毒工作的重要意義,以對禁毒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下決心做好這項工作。各村(社)居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各項工作措施的深入落實,確保社區戒毒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2、加強宣傳,廣泛發動。社區戒毒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各村(社)居要大力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宣傳,大力加強對社區禁毒工作的宣傳,重點要加強對涉毒人員及家屬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涉毒人員及其家屬的禁毒、戒毒意識,擴大社會影響面。要廣泛進行動員,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社區戒毒工作。
3、加強協調,全力保障。各只能部門要相互聯系,緊密協調配合,街道禁毒辦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的只能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全力投入社區戒毒工作之中。各村(社)居要積極發動基層單位和組織,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全力開展社區戒毒工作。
4、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各村(社)居必須周密部署,科學安排,要結合各地的實際制定出詳細社區戒毒工作實施計劃,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勇于創新,及時交流。社區戒毒工作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供借鑒,各本(社)居和各職能部門在具體工作中不要局限條條框框,要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在實戰中探索出多種形式的社區戒毒工作經驗,確保我街道戒毒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五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的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制度的落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做好我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明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和具體職責,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專職隊伍和工作體系,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規章制度,確保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規范運行,加強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經費保障,保證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可持續發展。
(一)準備階段(2月5日—2月28日)。
1、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2、職責分工。
鎮政府是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責任主體。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計劃,指導成立社區戒毒(康復)監護小組,指導專職人員和社工開展實際工作,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為社區戒毒人員提供定點的戒毒醫療機構或社區衛生醫療機構的信息,制定社區戒毒(康復)各項措施。社區戒毒(康復)監護小組負責具體實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監護小組由社區專職戒毒社工、社區干部、社區民警、社區醫務人員、家庭成員等組成。
社區戒毒人員的戒毒醫療和護理由縣衛生局指定的醫療機構負責。
鎮社會事務辦將戒毒人員家庭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納入低保范圍。
鎮司法所負責對刑滿釋放、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釋放的吸毒人員落實安置幫教工作,向社區戒毒人員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對社區戒毒人員開展禁毒法制教育。
鎮派出所要確定禁毒民警,負責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報批和定期檢測,配合專職社區開展工作,對違反社區戒毒(康復)規定和社區戒毒(康復)協議的人員依法處理。
3、保障體系。
一是人員保障。鎮政府按照轄區每20名實有吸毒人員配備1名戒毒專職社工的標準統一招聘戒毒專職社工。戒毒專職社工年齡應在25—55歲之間,具備高中以上學歷,熱心禁毒事業,品行良好且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語言表達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勝任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是經費保障。鎮政府落實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啟動經費,每年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經費作出長遠打算,設立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每名吸毒人員每年工作經費按照不低于1500元標準核定,其中年工作經費按該標準計算達不到1萬元的,按1萬元核定;戒毒專職社區月工資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標準核定,其社保、醫保等繳納標準參照當地繳費標準確定。
三是基礎設施保障。設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專門辦公場所,配備計算機等必備的辦公設備。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礎工作。
一是徹底掌握社區吸毒人員底數。各村(社區)對轄區內吸毒人員進行逐人逐戶調查,徹底掌握吸毒人員底數,并根據吸毒人員實際情況簽訂社區戒毒或社區康復協議,確保在3月31日之前簽訂協議的吸毒人員數達實有吸毒人員數70%以上。
二是加強專業培訓。鎮政府負責、縣禁毒辦配合組織社區的支書、主任、專職社工和社區民警進行全面深入的社區戒毒(康復)業務培訓,提高戒毒工作小組成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人員應熟悉禁毒法律法規政策,熟悉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流程,掌握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開展形式多樣的禁毒、戒毒宣傳活動,不僅要向吸毒者親屬、朋友、鄰居、親戚宣傳,還要向社會各界宣傳。尤其注意對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員享有的權益等內容進行深入宣傳,使全社會包括吸毒人員及其親屬正確認識社區戒毒(康復)的意義,從而主動積極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2、運行機制。
一是例會制度。鎮政府定期召集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社區監護小組成員召開工作會議,聽取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處理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村(社區)也要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鎮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區戒毒工作的規范化運行機制,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規范》、《社區戒毒(康復)專職工作人員工作職責》、《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考評方案》等規章制度。
三是建檔統計制度。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工作檔案,各類檔案材料應當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材料齊全。
(三)全面運行(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鎮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尿樣檢測、幫教談心、家訪活動,督促社區戒毒人匯報戒毒情況,為社區戒毒人員提供戒毒治療服務機構的信息、就學援助、法律援助、就業指導、技能培訓、社區救濟等工作;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書的社區戒毒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書面告誡;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有吸毒行為的及時報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戒毒工作是當前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禁毒法》貫徹實施必須破解的一個重要課題,它的順利實施直接關系到我鎮禁毒工作成效的鞏固和長遠發展。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責任感,組織開展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齊抓共管,形成機制。禁毒工作涉及社會管理的各個方面,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發揮主動,積極參與禁毒工作,發動群眾積極配合、支持、幫助社區戒毒(康復)專職工作人員的工作,動員吸毒人員參加社區xx維持治療,努力降低毒品需求。
(三)嚴格考核,加強督導。鎮政府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小組、派出所對社區干部、社區民警等監護小組成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年終考評,并將此項考評作為年度工作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四)建立獎懲制度。鎮政府年終對各村(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估。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成效顯著、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進行精神、物質獎勵;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推諉,措施不落實,弄虛作假,視情予以綜治工作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六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下簡稱《禁毒法》)的有關規定,深入推進我區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的開展,根據國家禁毒委《關于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試點工作的通知》(禁毒辦通[20xx]26號)和國家、省禁毒委、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指示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北園街道辦事處清河社區建立試點開展社區戒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有關法律為依據,在區禁毒委員會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公安、司法、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齊抓共管,街鎮具體實施,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專業組織提供指導和服務,工青婦和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區戒毒工作體制,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員,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回歸社會。
(一)組織結構。
1、區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和基層組織落實社區戒毒工作措施。
2、此次社區戒毒試點工作設在北園街道辦事處清河社區,由北園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各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北園街道辦事處設立“清河社區戒毒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社區戒毒辦),由區衛生、司法、民政、勞動保障部門以及公安派出所、教育、婦聯、共青團、社區戒毒專門組織(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組成,承擔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戒毒方面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街道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社區戒毒辦主任。
3、社區戒毒辦根據吸毒人員數量情況,組織一個或多個由居委會主任、戒毒人員的家庭成員或者監護人、社區民警、社區醫務人員及所在單位代表等組成的“社區戒毒幫教小組”(以下簡稱幫教小組),有針對性地開展社區幫教工作。幫教小組可以吸納禁毒志愿者參加,由居委會主任擔任幫教小組的組長。
(二)工作職責。
(1)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
(2)審批戒毒人員提出的變更社區戒毒地點請求。
(4)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能力的戒毒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5)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計劃,指導成立社區戒毒幫教小組,落實社區戒毒措施。
(6)對拒絕進行社區戒毒或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戒毒人員,上報區公安機關決定強制隔離戒毒。
2、區戒毒辦各成員單位職責。
(1)衛生部門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與社區戒毒工作;會同公安機關開展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組織開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監測工作。
(2)司法部門負責對社區戒毒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向社區戒毒人員提供司法援助。
(3)民政部門負責指導基層組織將社區戒毒納入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戒毒人員家庭納入救助范圍。
(4)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社區戒毒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
(5)公安機關負責對吸毒人員進行檢測和登記,實行動態管理;責令吸毒成癮人員接受社區戒毒和決定強制隔離戒毒,參與社區戒毒人員的日常管理;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
(6)教育部門應當對社區戒毒人員以及被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文化教育給予支持。
(7)工會、共青團、婦聯應當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參與戒毒工作,其中,共青團負責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
(8)社區戒毒專門組織在社區戒毒辦的領導下,做好社區戒毒的日常工作。
3、幫教小組職責。
(1)對戒毒人員進行戒毒知識輔導和法律援助。
(2)戒毒人員的就學、就業援助。
(4)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和社區戒毒辦報告。
(5)對社區戒毒人員的戒毒情況進行定期評估。
(6)發現社區戒毒人員出現急性戒斷癥狀危及生命的,可以協助其本人或者親屬將其送往衛生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接受救治。
(7)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
對下列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
(一)因吸毒被公安機關初次查獲,在我區有固定住所和穩定的生活來源,具備家庭監護條件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三)不滿十六周歲的。
(四)七十周歲以上的。
(五)因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六)其他不適宜強制隔離戒毒的。
社區戒毒的時間自戒毒人員到社區戒毒辦報到之日起算。社區戒毒人員變更社區戒毒的地點,符合社區戒毒協議各項規定的,社區戒毒時間合并連續計算。
(一)接到《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后的七日內(外省市十五日)到社區戒毒所在地城市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報到。
(二)每個月至少向社區戒毒幫教小組報告兩次戒毒情況。
(三)接受定期檢測。
(四)未經批準不得離開社區戒毒地點。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1、拒不報告戒毒情況,經公安機關兩次書面告誡,拒不改正的。
2、逃避或者拒絕接受檢測三次以上的。
3、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地點三次以上,或者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地點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四)經社區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其他需要強制隔離戒毒的。
1、對被責令接受社區戒毒的吸毒成癮人員,經區公安機關決定,出具《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和《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本人,并在三日之內通知社區戒毒辦和社區戒毒人員家屬,并責令戒毒人員七日內到指定街道辦事處社區戒毒辦報到。
2、執行地社區戒毒辦接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和《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后,迅速成立幫教小組(對女性社區戒毒人員建立的幫教小組,至少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參加),填寫《社區戒毒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交幫教小組),建立《社區戒毒人員登記臺帳》和《社區戒毒人員檔案》。待戒毒人員報到后,與社區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書》,同時通知幫教小組啟動幫教工作。
3、如戒毒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由社區戒毒辦對其進行催促,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上報區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4、對社區戒毒人員的相關信息,由社區戒毒辦及時通知派出所將其錄入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數據庫中,并按時限維護。
1、幫教小組接到社區戒毒辦通知后,要建立《社區吸毒人員登記臺帳》和《社區戒毒人員檔案》,及時安排專人根據社區戒毒人員的染毒程度、經歷、個人特點、生活和家庭環境等情況有針對性的對其進行輔導和教育,每個月找戒毒人員進行一次面對面的談話,并做好記錄,由組長簽字后,存入檔案備查。每個月至少聽取戒毒人員兩次戒毒情況匯報。
2、幫教小組與戒毒人員以及其家屬建立聯絡機制(如手機、固定電話等),隨時為戒毒人員提供法律援助,并對戒毒人員進行心理干預與戒毒知識的輔導。
3、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過程中,在就學與就業方面遇到困難,幫教小組及時與社區戒毒辦進行匯報,與各部門進行協調,努力為戒毒人員解決就學、就業問題。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能力的戒毒人員,報社區戒毒辦為其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4、對戒毒人員未經允許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地點、逃避或拒絕接受檢測、拒不報告戒毒情況等違紀行為,幫教小組要及時對其進行告誡,并將此情況記入戒毒人員現實表現情況。
5、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幫教小組及時向公安機關和社區戒毒辦報告。
6、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對戒毒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時的檢測,并將檢測結果隨時更新到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中。
7、幫教小組依據歷次檢測結果和現實表現情況,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評估,評估結果報社區戒毒辦進行統一歸檔,并將復印件存入幫教小組《社區戒毒人員檔案》中,作為戒毒人員解除社區戒毒的依據。
8、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期間,遇有直系親屬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需暫時離開社區戒毒地點的,由親屬或者所在單位寫出書面保證,經社區戒毒幫教小組研究批準并報社區戒毒辦備案后,可以暫時離開社區戒毒地點。期限不得超過3日,外出時間計入社區戒毒期限。
9、戒毒人員提出變更戒毒地點請求的,社區戒毒現執行地社區戒毒辦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審批同意的,辦理向接收地社區戒毒辦的移交手續。
社區戒毒人員戒毒期滿,由社區戒毒辦提出意見,報經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批準,予以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開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通知作出社區戒毒決定的公安機關。
(一)建立各項規章制度。要建立《社區戒毒工作人員以及禁毒志愿者的培訓制度》、《社區戒毒工作考核獎懲制度》、《社區戒毒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戒毒人員定期檢測制度》、《執行地點變更制度》、《戒毒人員定期報告制度》、《社區戒毒人員檔案管理制度》、《社區戒毒人員信息匯總制度》、《禁毒志愿者招募制度》、《社區戒毒工作保密制度》、《幫教人員資格審查制度》等各項制度。通過建立各項規章制度,促進社區戒毒試點工作走向正規化道路。
(二)建立經費保障機制。落實社區戒毒措施需要相應的物力和財力保障。區禁毒辦要積極商請財政部門,建立戒毒經費保障機制,保障開展戒毒工作的經費和戒毒科研的經費。
(三)加強組織領導,總結推廣經驗。社區戒毒試點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關系到《禁毒法》能否順利實施,區禁毒委員會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試點工作方案。通過試點,切實建立起一套政府統一領導、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各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區戒毒工作機制。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下簡稱《禁毒法》)和《戒毒條例》,按照、市禁毒委員會的統一要求,為深入開展辦事處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綜合矯治、關懷救助”的原則,健全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兼備的工作體系,加快推進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全面鞏固和深化禁毒成果,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為構建和諧、促進全處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為加強全處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辦事處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滕寶山任組長,辦事處黨委副書記、政協聯絡處主任、綜治辦主任胡萬學任副組長,辦事處綜治辦、工會、共青團、婦聯、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所、市第二人民醫院、中心學校、水陸派出所、司法所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辦事處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梁春云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各社區也要相應成立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
辦事處綜治辦公室:將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納入綜治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組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與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組織開展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工作;對吸毒人員情況進行評估;規范和管理自愿戒毒醫療機構。
辦事處民政辦公室:負責指導各社區居委會將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納入社區建設、社區管理和考核;將符合社會救助的戒毒人員納入救助范圍。
辦事處勞動保障辦公室:配合市人力資源勞動保障就業局,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供就業信息;對實現就業的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根據政策規定提供社會保障。
辦事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負責禁毒宣傳,組織社工、義工和志愿者參與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
辦事處財政所:將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中心學校:負責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進行文化教育;對在校學生開展預防教育。
水陸派出所(禁毒辦):負責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檢測登記,實行動態管理;對吸毒成癮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對康復人員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參與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的日常管理;配合衛生部門開展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工作。
司法所:負責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向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提供司法援助;配合水陸派出所(禁毒辦)開展吸毒人員登記工作。
有吸毒人員的社區居委會要在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下,根據人員變動的實際情況,充實和調整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社區民警、社區專(兼)職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社區醫護人員等組成,領導小組組長由社區主任兼任。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領導小組對每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建立一個由其家庭人員(監護人)、社區民警、社區醫護人員、社區專(兼)職社工、禁毒志愿者及其所在單位代表等組成的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小組。各社區在聘用現有專職社工的基礎上,還可以吸納志愿者、義工等參與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
嚴格按照《禁毒法》的規定,將社區戒毒和康復經費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依法依規接受社會捐贈,積極爭取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個人為開展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提供財物和經費支持。
(三)規范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吸毒人員臺賬。開展吸毒人員排查,,全面掌握轄區吸毒人員分布情況與現狀。二是建立強制隔離戒毒出所人員接受社區戒毒和康復的“無縫銜接”制度。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出所前15日,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將有關情況通報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和社區戒毒和康復執行地(戶籍地或固定住所所在地)。三是建立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評估制度。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專業機構要每半年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從“生理戒斷狀況、遵守協議情況、適應社會能力”等三個方面進行一次綜合量化評估,客觀反映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的現狀。檢查社區戒毒和康復計劃的落實情況,幫助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逐步回歸社會。四是針對目前存在的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調查摸底工作不全面、幫教措施不到位、社區康復及藥物治療維持率低及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不及時、信息反饋不及時等現狀,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解決。
(四)加強督辦,嚴格考核。
辦事處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要把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動態管理,每半年一次聽取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辦事處綜治辦要強化檢查和考評力度,定期開展社區戒毒和康復工作檢查考核,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要總結推廣經驗,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對問題嚴重,影響面大的單位要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八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開電視禁毒會議后,為進一步深入開展創建無毒社區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趨勢,努力構建和諧社區,根據鎮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情況,現就做好社區戒毒工作,制訂計劃如下:
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在鎮綜治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為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構建平安社區、和諧社區做出積極的貢獻。
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關懷救助的原則,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回歸社會。
社區黨總支書記任組長,社區主任任副組長,成立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站,負責組織本社區的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
積極配合社區民警,以社區吸毒人員全部納入社區戒毒、強制戒毒、社區康復、社區藥物維持治療、自愿戒毒范圍,建立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功能兼備的禁吸戒毒工作體系,遏制吸毒人員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為總目標。
由社區工作人員、各支部書記、樓棟長、綜治信息員、社區民警、社區自愿者成立康復小組,落實對戒毒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九
國務院《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深入開展社區戒毒工作。
為認真做好社區戒毒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開展社區戒毒工作。
組長:張集智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禁毒委主任。
副組長: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禁毒委副主任。
陳小猛市公安局局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員: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衛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
市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禁毒辦,市公安局副局長、禁毒辦主任雷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伍裕強、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教導員黃世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規范檔案資料。
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鄉鎮、街道全面開展社區。
公安、衛生、教育、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對社區戒毒人員在就醫、就業、就學、入組社區藥物維護治療到指定的和有資質的醫療機構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社區戒毒工作,以社區為基礎,以社區戒毒專職人員為主干,以吸毒成癮人員個人及其家庭為主要工作對象,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人員戒除毒癮。
成立社區戒毒工作組織機構。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各鄉鎮、街道成立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各社區、村根據社區戒毒人員的多少成立若干個監護小組;監護小組人員由社區戒毒專職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生、社區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監護人或家屬、所在單位代表等人員組成;監護小組與社區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針對不同的社區戒毒人員對象,制定不同的社區戒毒工作計劃,并按照工作計劃開展社區戒毒工作。
市公安局:
是組織基層派出所對轄區吸毒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及時與戒毒場所聯系;掌握轄區內適用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底數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轉戒,防止符合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失控。
二是對參加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身份、健康狀況、固定住所、家庭情況、技能情況、經濟狀況和現實表現等嚴格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下達《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對社區群眾《禁毒法》、《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等禁毒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組織動員群眾參與社區戒毒工作。
四是對轄區內的吸毒人員實行嚴密管控、動態管控,隨時隨地掌握行蹤,防止漏管失控。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員。
五是按規定對社區戒毒人員嚴格實行尿檢,即第一年至少每兩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對重點人員經常尿檢;對可疑人員進行尿檢及時發現戒毒人員偷吸毒品行為,及時發現新增吸毒人員、流竄吸毒人員。
六是對社區戒毒人員落實幫扶措施,實行真情關愛,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
七是對拒絕接受社區戒毒、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人員,依法將其進行強制隔離戒毒。
八是及時對轄區內的'毒情進行分析,發動群眾對吸販毒犯罪進行舉報,及時發現掌握涉毒違法犯罪線索。
九是依法嚴厲打擊轄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社區戒毒環境。
市衛生局:
一是組織社區醫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參加社區戒毒監護工作。
二是安排社區醫生及時為社區戒毒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掌握健康狀況、患病情況。
三是對患病的社區戒毒人員進行力所能及的治療,患有嚴重或傳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員,采取應對措施。
五是對社區戒毒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生理、心理治療和身體健康訓練。
六是配合公安機關對社區戒毒人員進行尿檢,鑒定其毒癮程度。
七是指定所屬范圍有資質的一家醫療機構為自愿戒毒的專門醫療機構。
市人勞社保局:
一是對全市符合公益性崗位補貼的社。
區戒毒專職人員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
二是組織有培訓需求的社區戒毒人員進行必要的勞動技能培訓,使之具有一定的勞動技能。
三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社區戒毒人員就業。
四是將符合社會保障條件的社區戒毒人員納入社會保障范疇。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學校禁毒預防教育工作,教育師生識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區戒毒人員的在校入學子女積極配合社區戒毒監護小組的工作,幫助其父母完成社區戒毒。
二是不歧視社區戒毒人員的上學子女,對其入學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對社區戒毒人員家庭困難,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按規定給予其減免有關費用。
四是出現在校生染毒的情況,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其做好社區戒毒工作,及時將其挽救回來。
團市委:
一是組織開展社區青少年遠離毒品等活動,加大教育宣傳力度。
二是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識,增強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識。
三是組織市、鄉禁毒志愿隊伍,積極參加社區戒毒工作。
市婦聯: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參加市、鄉禁毒委組織的宣傳活動。
二是組建市、鄉巾幗禁毒志愿隊伍,開展不讓毒品進我家、創建無毒家庭等活動,讓毒品遠離家庭、遠離子女,積極參加社區戒毒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傳力度,積極參加市、鄉禁毒委組織的宣傳活動。
二是救濟符合社會救濟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需要臨時醫療救助、生活困難救助的社區戒毒人員及其家屬。
三是對參加社區戒毒的人員,符合低保政策規定的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傳力度,將禁毒工作納入普法教育,積極參加市、鄉禁毒委組織的宣傳活動,將禁毒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普法教育規劃。
二是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和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吸毒人員的接茬轉戒工作,確保符合社區戒毒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社區康復,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組織司法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基層社區戒毒工作。
建立保障機制。一是建立經費保障機制。社區戒毒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成員單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二是建立社區戒毒專職人員隊伍。社區戒毒人員10人以下的,可由社區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確1名社區干部專人負責社區戒毒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名符合條件的專職人員。市中辦的七個社區必須配備一名社區戒毒專職人員,復興、官渡、長期三鎮要配備兩名專職人員,其余鄉鎮要配備至少一名專職人員。各鄉鎮、街道可采取多種方式整合人力資源,協助其開展社區戒毒工作,也可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從4050人員、巡防隊員中挑選符合條件的從事社區戒毒工作。專職人員的工資按650元/月計算,由市鄉兩級財政解決。社區戒毒專職人員應具備學習并運用相關知識和技能開展各類服務、身體健康、能勝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遵紀守法意識的條件,并經市禁戒毒工作指導小組組織的專門培訓獲得任職資格。
建立工作機制。
況進行調查,對具備社區戒毒條件的,與相關部門聯系,及時下達《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以便社區能及時成立相應組織,制定相關措施開展社區戒毒工作。對不具備社區戒毒條件的,要及時送戒毒康復場所。社區戒毒進程中,不履行戒毒協議,經鄉鎮、街道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告誡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強制隔離戒毒。社區戒毒結束后,社區、鄉要依法對在社區接受社區戒毒的人員作出綜合評定,符合條件的,要呈報公安機關作出《解除社區戒毒決定書》,對社區戒毒人員撤管。
由市社區戒毒指導小組辦公室每月組織各鄉、公安、司法、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分析社區戒毒人員的健康狀況、生活狀況、培訓就業、戒毒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
市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社區戒毒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員單位、鄉社區戒毒工作開展情況,確保社區戒毒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對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區戒毒工作職責的部門、鄉,由市社區戒毒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督查整改通知書,拒不整改的,報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責任追究制進行責任追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
按照階段性社區戒毒一名吸毒人員獎勵社區50元,階段性社區戒毒兩年一名吸毒人員獎勵社區100元,階段性社區戒毒三年一名吸毒人員獎勵社區200元,以調動社區干部參與社區戒毒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建章立制。根據社區戒毒工作需要,建立《社區戒毒工作職責及責任追究制》、《社區戒毒人員尿檢制度》、《社區戒毒人員執行地點變更制度》、《社區戒毒人員定期報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對社區戒毒工作進行規范管理。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戒毒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國禁毒工作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幫助吸毒成癮人員階段性戒除毒癮的一項重要措施。社區戒毒指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一定要深刻認識到開展社區戒毒工作的重要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由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承擔起組織、領導社區戒毒工作的重任。
癥狀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繼續對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進行監護,同時組織社區戒毒人員參加社會活動、幫助就業,力求社區戒毒人員逐漸融入社會大家庭。第三年繼續對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進行監護,幫助社區戒毒人員徹底康復,使其回歸社會過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規范程序、嚴格執法。各級各部門必須按照社區戒毒法律、法規的規定,按赤水市社區戒毒工作流程開展社區戒毒工作,對實施社區戒毒的吸毒人員進行監護管理。對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為依據對相關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十
二、不準隱瞞戒毒(康復)人員違法事實,包庇、縱容社區戒毒(康復)人員違法犯罪。
三、不準濫用職權、非法侵害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身體、污辱社區戒毒(康復)人員人格。
四、不準非法剝奪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人身自由。
五、不準非法搜查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身體、物品或者住所。
六、不準非法限制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從事營業性的活動。
七、不準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違背職業道德。
八、不準接受影響工作的'吃請或收受好處。
九、不準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十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者戒除毒癮,根據國務院《戒毒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規范管理,注重實效,按照《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深入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組長:張集智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禁毒委主任。
副組長:汪洪林市委、副市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禁毒委副主任。
陳小猛市公安局局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員: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衛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
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禁毒辦,市公安局副局長、禁毒辦主任雷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伍裕強、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教導員黃世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時間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規范檔案資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鄉鎮、街道全面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四、任務目標。
(一)建立健全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組織機構、工作機制和經費保障制度。
(二)公安、衛生、教育、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在就醫、就業、就學、入組社區藥物維護治療到指定的和有資質的醫療機構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以社區(村)為基礎,以社區(村)戒毒(康復)專職人員為主干,以吸毒成癮人員個人及其家庭為主要工作對象,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人員戒除毒癮。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組織機構。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各鄉鎮、街道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各社區、村根據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多少成立若干個監護小組;監護小組人員由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生、社區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監護人或家屬、所在單位代表等人員組成;監護小組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針對不同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對象,制定不同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計劃,并按照工作計劃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認真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組織基層派出所對轄區吸毒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及時與戒毒場所聯系;掌握轄區內適用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底數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轉戒,防止符合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失控。二是對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身份、健康狀況、固定住所、家庭情況、技能情況、經濟狀況和現實表現等嚴格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下達《責令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對社區群眾《禁毒法》、《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等禁毒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組織動員群眾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四是對轄區內的吸毒人員實行嚴密管控、動態管控,隨時隨地掌握行蹤,防止漏管失控。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員。五是按規定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嚴格實行“6.4.2”尿檢,即第一年至少每兩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對重點人員經常尿檢;對可疑人員進行尿檢及時發現戒毒(康復)人員偷(復)吸毒品行為,及時發現新增吸毒人員、流竄吸毒人員。六是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落實幫扶措施,實行真情關愛,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七是對拒絕接受社區戒毒、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人員,依法將其進行強制隔離戒毒。八是及時對轄區內的毒情進行分析,發動群眾對吸販毒犯罪進行舉報,及時發現掌握涉毒違法犯罪線索。九是依法嚴厲打擊轄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社區戒毒(康復)環境。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十二
新的一年,新的計劃,社區如何制定戒毒康復。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開電視禁毒會議后,為進一步深入開展創建“無毒社區”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趨勢,努力構建和諧社區,根據鎮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情況,現就做好社區戒毒工作,制訂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在鎮綜治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為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構建平安社區、和諧社區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關懷救助的原則,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回歸社會。
三、成立領導小組。
社區黨總支書記任組長,社區主任任副組長,成立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站,負責組織本社區的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
四、目標任務。
積極配合社區民警,以社區吸毒人員全部納入社區戒毒、強制戒毒、社區康復、社區藥物維持治療、自愿戒毒范圍,建立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功能兼備的禁吸戒毒工作體系,遏制吸毒人員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為總目標。
由社區工作人員、各支部書記、樓棟長、綜治信息員、社區民警、社區自愿者成立康復小組,落實對戒毒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者戒除毒癮,根據國務院《戒毒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規范管理,注重實效,按照《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深入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組長:張集智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禁毒委主任。
副組長:汪洪林市委、副市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禁毒委副主任。
陳小猛市公安局局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員: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衛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
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禁毒辦,市公安局副局長、禁毒辦主任雷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伍裕強、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教導員黃世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時間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規范檔案資料。
四、任務目標。
(二)公安、衛生、教育、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在就醫、就業、就學、入組社區藥物維護治療到指定的和有資質的醫療機構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以社區(村)為基礎,以社區(村)戒毒(康復)專職人員為主干,以吸毒成癮人員個人及其家庭為主要工作對象,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人員戒除毒癮。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組織機構。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各鄉鎮、街道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各社區、村根據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多少成立若干個監護小組;監護小組人員由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生、社區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監護人或家屬、所在單位代表等人員組成;監護小組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針對不同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對象,制定不同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計劃,并按照工作計劃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組織基層派出所對轄區吸毒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及時與戒毒場所聯系;掌握轄區內適用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底數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轉戒,防止符合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失控。二是對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身份、健康狀況、固定住所、家庭情況、技能情況、經濟狀況和現實表現等嚴格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下達《責令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對社區群眾《禁毒法》、《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等禁毒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組織動員群眾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四是對轄區內的吸毒人員實行嚴密管控、動態管控,隨時隨地掌握行蹤,防止漏管失控。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員。五是按規定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嚴格實行“6.4.2”尿檢,即第一年至少每兩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對重點人員經常尿檢;對可疑人員進行尿檢及時發現戒毒(康復)人員偷(復)吸毒品行為,及時發現新增吸毒人員、流竄吸毒人員。六是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落實幫扶措施,實行真情關愛,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七是對拒絕接受社區戒毒、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人員,依法將其進行強制隔離戒毒。八是及時對轄區內的毒情進行分析,發動群眾對吸販毒犯罪進行舉報,及時發現掌握涉毒違法犯罪線索。九是依法嚴厲打擊轄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社區戒毒(康復)環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者戒除毒癮,根據國務院《戒毒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規范管理,注重實效,按照《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深入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組長:張集智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禁毒委主任。
副組長:汪洪林市委、副市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禁毒委副主任。
陳小猛市公安局局長、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員: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衛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
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禁毒辦,市公安局副局長、禁毒辦主任雷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伍裕強、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教導員黃世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時間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規范檔案資料。
四、任務目標。
(二)公安、衛生、教育、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在就醫、就業、就學、入組社區藥物維護治療到指定的和有資質的醫療機構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以社區(村)為基礎,以社區(村)戒毒(康復)專職人員為主干,以吸毒成癮人員個人及其家庭為主要工作對象,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人員戒除毒癮。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組織機構。成立赤水市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各鄉鎮、街道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指導小組。各社區、村根據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多少成立若干個監護小組;監護小組人員由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生、社區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監護人或家屬、所在單位代表等人員組成;監護小組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針對不同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對象,制定不同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計劃,并按照工作計劃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組織基層派出所對轄區吸毒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及時與戒毒場所聯系;掌握轄區內適用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底數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轉戒,防止符合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失控。
二是對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身份、健康狀況、固定住所、家庭情況、技能情況、經濟狀況和現實表現等嚴格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下達《責令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對社區群眾《禁毒法》、《戒毒條例》和《貴州省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等禁毒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組織動員群眾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四是對轄區內的吸毒人員實行嚴密管控、動態管控,隨時隨地掌握行蹤,防止漏管失控。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員。
五是按規定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嚴格實行“6.4.2”尿檢,即第一年至少每兩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對重點人員經常尿檢;對可疑人員進行尿檢及時發現戒毒(康復)人員偷(復)吸毒品行為,及時發現新增吸毒人員、流竄吸毒人員。
六是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落實幫扶措施,實行真情關愛,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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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十三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和支持下,我街道堅持宣傳預防為主,積極開展“遠離毒,珍愛生命”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推進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落實幫教、促進就業,把禁毒工作做為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來抓,通過各部門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領導重視、擺上日程,明確責任。
禁毒工作由街道領導親自抓。一是街道工委書記為禁毒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司法所、綜治辦、派出所、社區、團工委、民政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做好經費保障工作,禁毒工作經費??顚S茫WC禁毒工作順利開展。三是街道工委、辦事處把禁毒工作列入社區年終考核目標責任制中,明確規定,社區禁毒工作由社區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簽訂社區禁毒工作責任書,強化基層一線禁毒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形式多樣、有效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為確保禁毒宣傳活動落到實處,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了宣傳活動計劃,全面開展宣傳活動,在三類場所、三種重點人群集中開展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展版、橫幅、掛圖、禁毒宣傳車等宣傳資源進行廣泛宣傳。一是深入宣傳毒危害,創造和諧穩定社會。為了給來深務工、春節期間返鄉人員毒預防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使廣大務工人員能夠正確識別毒,提高對毒及其危害的認識能力和抵御能力。2月19日,在萬綠園社區內開展禁毒宣傳教育進社區活動,活動中,禁毒宣傳工作人員積極地向群眾講解禁毒知識,呼吁大家抵制毒危害,自覺遠離毒,珍愛生命,崇尚積極向上的健康生活,同時在社區內播放禁毒主題相關視頻和電影,豐富社區居民生活之余達到生動地宣傳禁毒知識的效果。3月6日,我街道禁毒辦在金龍菜市場開展禁毒宣傳教育活動。街道工作人員通過懸掛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致流動人口朋友的一封信”,現場咨詢等形式向群眾介紹了禁毒知識、毒危害,讓群眾感受到毒對個人、家庭、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讓群眾從各方面了解到“珍愛生命、遠離毒”的重要性。3月23日上午9點,我街道禁毒辦組織在宜欣廣場開展“送春風·保平安”禁毒宣傳教育?;顒油獬鰟展と藛T和流動人口進行預防教育、新型毒危害的宣傳,向外來務工者和流動人員宣傳講解毒知識及吸食毒的危害性,號召更多的人遠離毒,珍愛生命。
此次活動共發放禁毒宣傳資料3000份,宣傳展板16幅,宣傳掛圖50幅,橫幅30條。以上活動中,居民群眾、外來務工人員等非常踴躍參與,不但認真觀看掛圖、閱讀宣傳折頁,而且還詳細咨詢了不少問題,并紛紛表示獲益匪淺。
三、加強業務培訓、實施跟蹤幫教工作。
通過學習培訓,可以加強基層禁毒工作人員的理論知識,為開展幫教工作打下基礎。
為更為全面、深入開展工作,我街道轄區在冊登記的吸毒人員實行了重點管理、跟蹤幫教。一是成立幫教工作小組,對每個社區明確了一名幫教掛點領導,對每一名吸毒人員明確了由街道干部、社區民警、關工委、社區干部、吸毒人員家屬及志愿者組成的“六位一體”幫教小組,由幫教小組定期組織對吸毒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并做好每次幫教情況記錄。二是實行建檔管理。街道、社區對轄區內在冊人員建立幫教檔案,包括幫教成員名單、幫教措施、幫教活動記錄。使幫教情況、進度一目了然。
四、排查摸底細致,落實幫教工作、促進就業,推進禁毒工作的順利開展。
為深入貫徹實施《禁毒法》、《戒毒條例》等有關規定,確保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有效開展,我街道組織社區、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對轄區戒毒康復人員進行了詳細排查,登記在冊共111人,11人列入戒毒康復工作,11人居住在轄區。針對轄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實際情況,我街道充分利用國家對戒毒康復人員優惠政策等措施,借助街道、社區、股份公司和戒毒康復人員親朋好友等力量,對有關人員加強的關心和幫助。
五、下步工作。
(一)進一步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打好禁毒預防戰役。采取多種形式,打造禁毒斗爭聲勢,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禁毒斗爭,在社區形成濃厚的禁毒氛圍。緊緊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調動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資源,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開展禁毒預防戰役,真正使毒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嚴重危害深入人心,努力減少新吸毒人員的滋生。
(二)加強“無毒社區”鞏固工作,打好“禁、吸、戒毒”戰役,加快“無毒社區”鞏固工作步伐,深入開展“保無毒”、“創無毒”活動。
(三)及時掌握戒毒康復人員動態,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繼續深化幫教、尿檢和就業安置工作,使禁毒工作更上一層樓。
社區戒毒工作方案(優質14篇)篇十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青海省禁毒工作會議精神,總結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整體推進全省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8月12日,青海省政府在西寧市城東區政府召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現場會。
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禁毒委副主任馬驥出席會并講話,他指出,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基礎弱的`現狀是制約我省禁毒工作的薄弱環節,認識不到位、責任不明確、配合不密切、管控部落實、制度不健全的不足仍然存在,他強調,召開全省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現場會,主要目的是總結推廣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成功做法,安排部署全省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他要求,切實抓好社區康復戒毒這個關鍵,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進一步細化任務,落實責任,提高認識、加強保障、嚴格考核、強化配合、查找癥結,以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為突破口,強化責任擔當,提高工作水平,深入分析、科學謀劃,全力推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邁上新臺階,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上,省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劉保成通報了全省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站示范點建設進展情況,參會代表觀摩了大眾社區戒康復工作站示范點,觀看了大眾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經驗交流短片,聽取了大眾社區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經驗介紹。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禁毒委分別就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進行了交流發言。省公安廳副廳長、省禁毒委副主任力本嘉,省司法廳廳領導陳海軍出席會議;省禁毒委相關成員單位、省禁毒辦負責人,各市、州禁毒委領導和禁毒辦、公安局、禁毒支隊負責人,省級重點關注縣(市、區)和西寧市各縣禁毒委、公安局、禁毒辦、禁毒大隊負責人,西寧市各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全省3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站示范點負責同志120余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