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心得體會對于提升我們的工作和學習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讓我們來看看一些精選的心得體會范文,相信會給你帶來很多的思考和收獲。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一
第一段:介紹公務接待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公務接待是指政府或公共機構接待外賓或參觀團隊進行工作或交流的一種活動。在現代社會中,公務接待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它不僅是促進國際交流的重要途徑,也是展示國家形象和實力的窗口。在這個過程中,會議、宴請、考察等各個環節都需慎重對待,以確保接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段:注重前期準備工作(200字)。
成功的公務接待離不開精心策劃和周密的準備工作。在接待對象確定后,首先要進行徹底的調查和研究,了解其特點和需求,并對相關法規和禮儀進行深入了解。同時,為了保證接待順利進行,我們還需提前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與配合,并在安排行程、餐飲、住宿等方面做好合理安排。只有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工作,我們才能有足夠的信心和功夫來迎接來訪的各方嘉賓。
第三段:注重細節與禮節(300字)。
細節和禮節是公務接待中不可忽視的要素。接待對象的所有需求都應得到妥善的照顧,從交通、餐飲、住宿到會議安排,每項細節都要仔細考慮。同時,在交往過程中,我們應盡量了解對方國家的文化和習俗,尊重他們的風俗習慣與需求。在用餐過程中,要注意餐桌禮儀,盡量滿足客人的口味和飲食習慣。在交流過程中,要注重禮儀,以友好的態度對待每一位來訪的嘉賓,并避免語言和文化上的誤解。只有體現出細致入微和尊重禮節,我們才能給來訪的嘉賓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四段:注重團隊協作與責任分工(300字)。
公務接待的工作量龐大,需要一個強大的團隊來配合完成。因此,在接待過程中,團隊的協作和責任分工非常重要。團隊成員需要有很強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在前期準備中,不同的成員要負責餐飲、住宿、行程、會議等不同的工作,并在接待過程中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同時,團隊成員之間還要有良好的溝通和協作能力,及時解決問題和反饋信息。只有團隊協作到位,并明確各自責任,我們才能確保公務接待工作的圓滿完成。
通過參與公務接待工作,我深刻體會到了毫不馬虎和細致入微的重要性。在接待過程中,我們需要注重細節、重視禮節、做好前期準備、良好地團隊協作與責任分工。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做到熱情周到、服務到位,給來訪嘉賓留下良好的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不斷提高自己的組織能力和溝通能力,努力做好公務接待的各項工作,為我國的國際交流作出更大的貢獻。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規范集團公司業務招待工作,控制辦公費、業務招待費等費用支出,根據省國資委[20xx]24號《貫徹落實省專項治理“吃喝不正之風”實施意見》和集團晉煤出黨發[20xx]11號《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正常的公務接待工作,規范公務接待的相關行為,杜絕“吃喝不正之風”現象。現制定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1.公務接待要堅持節儉辦事的原則,堅決杜絕迎來送往、贈送禮品等不良風氣,各接待單位要本著既要熱情周到,又要簡樸辦事的作風,用周到細致的服務圓滿完成公務接待任務。
2.對外接待要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既要簡樸、節約,又要充分體現山煤集團的好客之情。
3.內部接待要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提供工作餐的公務接待必須在職工食堂。
1.集團辦公室是集團公司公務接待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指導、協調集團公司各部門、各板塊公司的公務接待工作。各板塊公司負責管理、指導、協調各所屬單位規范接待工作。集團公司紀委效能監察室負責對所有公務接待的監督工作。
2.集團辦公室是接待活動的信息傳遞中心,接待信息的傳遞一般由集團辦公室負責。各公務接待部門在事前要填寫公務接待審批單(見附表),公務接待審批單(以下簡稱審批單)一式兩份,一份辦公室留存,一份財務部門留存備查。
三、接待工作流程及標準:
有接待任務的部門依據實際情況,填寫公務接待審批單,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經集團辦公室和紀委效能監察室確認后,將審批單交由集團辦公室安排接待。
大中型公務接待工作:主要指對國家部委、省內外相關政府機構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小型公務接待工作:主要指對各類公司、重要客戶單位以及領導批準的接待。
對外接待:公務接待審批單簽批后,按照集團相關標準,可安排在指定的就餐地點或酒店用餐。
對內接待:集團公司召集的各類會議,須要提供用就餐的,必須在職工食堂安排工作餐,嚴禁提供酒水。
2.接待流程:
接待預案等。經總協調人和集團公司領導審簽同意后,編制《秩序冊》。總協調人需組織確定活動分組及負責人,將工作要求、完成時間、地點、責任人、替代人、檢查人等任務分解到人。各活動小組負責人對每個參加活動的人進行培訓并指導其開展工作。總協調人組織各活動小組按照活動方案編制費用預算報集團領導審批。
小型公務接待工作,由辦公室或承辦單位獨立完成。
3.接待標準:
[20xx]1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吃、住均需安排在集團公司指定的就餐地點和賓館,并按照相關協議價格執行。
4.費用報銷:
審批單作為報銷的必要條件,報銷時財務部門要將審批單編號、存檔,并注明憑證號作為備查使用。公務接待費用進行報銷時,沒有公務接待審批單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5.其他事項:
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公司宣傳品的,應提前申請,報主管副總簽批后,到辦公室領取有宣傳集團公司內容的宣傳品。
四、對違反規定進行公務接待的相關責任人按照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集團各板塊公司及其直屬級單位、直屬各項目公司要參照本辦法嚴格執行。
六、本辦法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三
2013年1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本規定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五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第六條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國內公務接待范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第七條接待單位應當根據規定的接待范圍,嚴格接待審批控制,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第八條國內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群眾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接待單位安排的活動場所、活動項目和活動方式,應當有利于公務活動開展。安排外出考察調研的,應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得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第九條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定點飯店或者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十條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第十一條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確因安全需要安排警衛的,應當按照規定的警衛界限、警衛規格執行,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范圍,不得清場閉館。
第十二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準制定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餐開支標準,并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應當按照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接待開支標準應當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
接待費資金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機關內部接待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推進勞動、用工和分配制度與市場接軌,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降低服務經營成本,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不得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或者裝飾、超標準配置家具和電器。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資源共享機制。
第十六條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內公務接待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二)國內公務接待標準執行情況;
(三)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四)國內公務接待信息公開情況;
(五)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管理使用情況。
黨政機關各部門應當定期匯總本部門國內公務接待情況,報同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十八條財政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開支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進行審計,并加強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審計監督。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并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積極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國內公務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第二十二條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應當依照本規定制定本地區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地方各級政府因招商引資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因公來訪人員,應當參照本規定實行單獨管理,明確標準,控制經費總額,注重實際效益,加強審批管理,強化審計監督,杜絕奢侈浪費。嚴禁擴大接待范圍、增加接待項目,嚴禁以招商引資為名變相安排公務接待。
第二十四條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國管局負責人談《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近些年來,一些公務接待活動出現講排場、比闊氣、大手大腳和奢侈浪費現象,公款大吃大喝問題比較突出,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201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布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對公務接待進行規范,并明確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新華社記者就此對國管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問:修訂《規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國管局負責人:黨的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公務接待活動出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明確要求完善公務接待制度等厲行節約制度體系,堅決剎住鋪張浪費之風,切實遏制公務接待等公款消費中的各種違規違紀違法現象。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規范和簡化公務接待提出了明確要求。
中央領導同志帶頭垂范,以身作則,在公務接待活動中吃工作餐、住普通套間、不清場封路、不組織迎送活動、不層層多人陪同,展現了新一屆中央領導親民為民、節儉務實的優良作風,為各級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了表率。
為了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相關要求,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成果,切實強化公務接待管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進行了全面修訂,旨在解決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制度和標準,創新管理機制,推進社會化改革,強化監督問責,為加強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改進工作作風,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提供有力支撐。
問:您能否用幾個關鍵詞描述修訂《規定》的總體思路?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以公務接待厲行節約為主線,緊緊抓住創新管理和深化改革這兩個“治本”之策,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務接待頑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費”,總體可以概括為四個關鍵詞:
一是減量,建立接待雙向約束機制,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和項目,堅持接待分類管理,嚴格區分公務接待與商務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實壓減不必要的公務接待活動。
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經費預算,分類別、分地區制定接待費開支標準,強化接待費報銷結算管控,把接待經費支出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三是問責,對公務接待實行全過程監管,推進接待信息公開,嚴格接待工作問責,強化對接待活動的剛性約束,增強內外監督合力,形成不愿、不敢、不能違規違紀接待的正確導向和正面預期。
四是改革,著力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改革等四項改革,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公務接待違規浪費行為的土壤。
問:與以往針對公務接待的相關規定相比,此次出臺的《規定》呈現出哪些新特點?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體現了四個新特點。一是嚴字當頭。嚴格和細化各項要求和標準,共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
二是著眼創新。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內容進行了大范圍、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訂后共26條,其中,15條為全新內容,7條進行了大幅修改。
三是全方位覆蓋。覆蓋了適用范圍、接待單位、接待對象、接待項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個要素,規范了事前審批控制、事中規范、事后監督問責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對接待活動食、宿、行、迎送及警衛、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作出了嚴格細致的規定。
四是注重操作性。與差旅、會議、培訓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相互呼應,標準銜接,統籌聯動;根據公務活動實際,規定接待標準、范圍和項目,對規范開展接待活動提出具體要求,可操作性強,便于抓好制度落實。
問:針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規定》提出了哪些新舉措?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提出了三個方面13項新舉措。
一是源頭管控,雙向約束,從起點和源頭壓減公務接待活動數量。為此,《規定》提出:
——嚴格公務外出管控。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和人員數量。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和行程、人員。
——嚴控接待范圍。明確要求接待單位嚴格審批控制,無公函不接待,探親、旅游、休假等因私活動不接待;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活動統籌接待;不得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實現接待“留痕”。接待單位應當填寫反映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的接待清單,作為報銷憑證之一,留存備查。
二是明確標準,綜合治理,簡化和規范公務接待活動。為此,《規定》提出:
——簡化接待禮儀。明確規定地區、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不得參加迎送,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對象自負住宿費用。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從嚴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數和陪餐人數,嚴格限制用餐地點和消費內容。
——規范警衛安排。盡可能縮小警戒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管控交通,不得清場閉館。
——接待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單獨列示。
——接待費開支標準參照會議等標準分地區制定并進行動態調整。
——嚴格接待費報銷管理。明確報銷憑證種類,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三是全面公開,強化問責,堅決杜絕公務接待中的“破窗效應”。為此,《規定》提出:
——縣以上各級黨政機關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開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建立立體式的接待工作監督檢查體系,明確監督檢查內容。
——將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強化責任追究和懲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規定》如何落實深化改革要求,從根源上破解公務接待管理難題?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深化四項改革來破解公務接待管理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難題:
一是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首次明確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從而統一接待管理,防止攀比浪費。
二是積極推進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實行政府購買服務,有效利用社會資源提供接待用餐、住宿、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三是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四是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集中統一管理改革。推進各級黨政機關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建立接待資源共享機制。
問:《規定》對根治國內公務接待中公款大吃大喝頑疾,作出了哪些制度安排?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要求接待對象按照規定標準(即差旅、會議、培訓等伙食標準)自行用餐,不得向接待單位轉嫁。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只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陪餐人數嚴格控制,接待對象在十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十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同時,《規定》對接待工作餐的用餐地點和消費內容作出嚴格限制: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國管局負責人:為嚴格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同時確保接待開支標準符合實際,避免在接待工作中留下突破標準的借口,維護制度的嚴肅性,《規定》堅持分地區、分類別制定接待開支標準,要求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準制定本級接待工作餐開支標準并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接待開支標準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問:《規定》如何從經費預算源頭規范公務接待費支出?
國管局負責人:經費預算是公務接待費支出的源頭,規范接待費支出,首先要嚴格預算管理。《規定》要求公務接待費用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總額控制,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避免多頭來源和支出規模失控。為防止負擔轉嫁,《規定》明確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問:《規定》如何增強公務接待活動的透明度,強化監督問責?
國管局負責人:為了增強公務接待活動的透明度,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規定》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問責是破解公務接待管理難題的關鍵一環。沒有問責,不設高壓線,再好的制度和標準也難奏效。《規定》從加強業務檢查、加強財政審計監督、加大懲處力度這三個角度強化了對接待活動的監督問責。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財政、審計部門加強對接待經費開支和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并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問:各地區、各部門在貫徹落實《規定》方面有哪些具體任務?
國管局負責人:對于各地區、各部門來說,一要健全制度標準體系,制定實施辦法,明確接待工作餐等接待開支標準,完善招商引資接待等其他接待管理規定,統籌調整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等相關開支標準。二要強化管理監督,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和接待信息備案機制;加強對本級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推進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信息公開工作。三要進行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試點,推進建立接待用車定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公務外出控制機制和接待監督問責機制;開展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換服務經營機制和集中統一管理改革試點。四要開展宣傳培訓,舉辦接待管理專題培訓,推進制度落實;在公務接待系統開展簡化禮儀、節儉用餐主題宣傳活動,多措并舉,推動《規定》貫徹落實。
亮點三:管控“行”——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警車開道、超規用車、交通管控……這些看似‘有面子’的接待方式,實際上非常勞民傷財,根源是基層‘拍馬’與被接待的上級部門形式主義的‘一拍即合’。”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學部副主任馬慶鈺說。
《規定》指出,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表示,公務接待講排場、比規格,表面是風氣,根源在制度。《規定》正是從制度著手,對公務接待出行的方式、規模、邊界(是否與公務有關)、標準等都做出了明確的界定,一定會起到積極的效果。
亮點四:管制“游”——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無關的參觀
“無論是公款旅游,還是公款娛樂、贈送紀念品或土特產品等超標準接待現象,公務人員都是打著公務的幌子多吃、多用、多占,這是一種特權思想在作祟。”馬慶鈺說。
《規定》指出,接待單位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及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用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規定》的出臺針對的都是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說明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扎扎實實地推進。”馬慶鈺建議,遏制公款旅游、娛樂等頑疾,還要加強監督問責機制建設,同時將巡視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為《規定》的落實保駕護航。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四
一、管理原則。
1、堅持熱情周到、節儉實效的原則。
2、堅持辦公室歸口、分線接待的原則。
3、堅持現金結帳、“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4、堅持費用統計到人、定期公布公開的原則。
二、接待標準。
1、宴請標準:副省級以上(含全國著名專家、學者)干部每席500元,正副廳級干部每席400元,正副處級干部每席300元,正副科級干部每席200元,其他客人每席120元—150元。飲料、酒水控制在宴請標準的50%以內。接待范圍的`客人,原則上只宴請一次,其余均開工作餐(特殊情況按校長的意見辦理)。
2、工作餐標準:副省級以上干部每人每餐30元,正副廳級干部每人每餐25元,正副處級干部每人每餐20元,正副科級干部15元,其他客人10元。3人以下應開工作餐。
3、住宿費原則上由客人自理,特殊情況按校長的意見辦理。
三、接待報告程序。
1、來客一般由各線自行在食堂按接待標準招待,食堂必須在接到各線分管校級領導或辦公室主任通知后才能開餐。
2、特殊情況需要在校外招待的,事先必須由分管校級領導在辦公室填寫招待清單(含酒水),500元以內(含酒水)由辦公室主任安排,500元至1000元(含酒水)由分管辦公室的校級領導審定,1000元以上(含酒水)由校長批準。
3、校外招待時,高檔酒(300元/瓶以上)必須自帶,由分管校長憑辦公室主任通知到食堂領取。所有來客用煙由辦公室統管,一般不發包包煙,特殊情況由分管校長通知辦公室主任到學校商店領取,高檔煙須經校長批準。食堂、商店煙酒價格只能略高于批發價。
四、接待報銷程序。
1、食堂就餐可簽單,但必須有分管校級領導與經辦人2人簽字后方才有效,食堂憑單定期到辦公室、總務科結帳,由分管辦公室的校級領導、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到后勤副校長處審批。
2、校外就餐一律實行現金結帳,杜絕簽單接待現象。所有發票均須有分管校級領導與經辦人2人簽字方為有效,然后到財會室會計處審查,再由分管辦公室的校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由校長簽字,在辦公室主任處登記后,由后勤副校長“一支筆”簽批。
五、此規定解釋權屬校長室。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五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務接待和物品采購工作的管理,節約經費開支,提升接待質量,根據*委辦()*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局實際,作如下規定。
1、接待范圍。
來我局進行公務活動的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領導,招商引資及其他重要活動。
2、接待程序。
對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以及其相關部門的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重要客商,來我局檢查工作、調研考察、洽談項目、投資興業的,由局辦公室填寫客情報告單,及時報某地委辦公室,按某地有關領導批示做好接待工作。
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以及相關部門的其他領導、客商,來我局檢查工作、調研考察、洽談項目、投資興業以及本某地城區外因公來我局辦事人員,確需就餐的,由局辦公室填寫《外來人員用餐通知單》,報局領導簽字同意后安排(特殊情況可先電話請示,在二日內補單),否則餐費不予報銷。
3、接待安排。
住宿。來賓在某地內接待的,安排在伊山賓館或定點賓館。某廳級以上領導住套房或套間,某地處級及以下住單間或標間。
就餐。工作日中午實行工作餐制度,不得飲酒,特殊情況除外。酒水、飲料等使用某地接待指定產品,原則上不使用某某外名酒、酒桌原則上不安排香煙。安排外來人員就餐時,由對口人員作陪,陪客人數盡量減少,不得一客多陪。就餐標準,某地內5人以內每人35元,6人及以上每人30元,某地外每人40元。特殊情況按局領導批準標準執行。
接待。凡局領導安排參加接待的人員無特殊原因,要按時參加公務接待活動。
4、經費管理。
接待費用在某地內的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外來人員用餐餐費報銷時,除要有正規票據外,還要有局領導批準的《外來人員用餐通知單》(報銷憑證),然后再按財務管理規定處理相關費用。在外地的由陪同人員結算,出具符合財務規定的正式單據,經局領導審批后按財務管理制度報銷。
二、物品采購。
局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各股室負責人填寫采購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采購。采購人員要本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力求少花錢,辦實事。
附:1、某地勞動保障局接待用餐通知單。
2、某地勞動保障局物品采購計劃單。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六
為加強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有效使用業務招待費,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業務招待費包括:公司在經營、管理等對外經濟業務往來、公務接待活動以及各類會議中所發生的餐宿、煙酒、糖茶、水果、飲料、禮品等費用。
二、公司業務招待費計劃指標,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計劃財務部統一下達,并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簽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務活動和經營業務往來應酬以外,一律不準宴請和變相請客送禮,如確實需要宴請和贈送禮品時,也應本著從簡而不失禮節的原則,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門接待來賓原則上在公司餐廳安排餐飲,公司餐廳必須按照成本價格進行安排和核算。
五、關于公司餐廳成本價格核算:
1、煙、酒、水、飲料等按照采購價核算;。
6、總經理辦公室將按照成本結算價格內容,對公司餐廳成本結算價格進行審核和批準。
六、使用業務招待費必須認真履行審批手續,即計劃招待客人時,必須事前向總經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業務招待費用審批表》,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后,再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并嚴格按照總經理辦公室審批標準,到指定地點餐宿。特殊情況下,需要在外地臨時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須取得總經理辦公室的批準,事后及時補辦相應的審批手續。
七、公司餐廳和指定餐宿單位發生的所有招待費用,全部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與餐飲單位結算,結算手續包括《業務招待費用審批表》和經手人簽字的餐飲住宿原始單據,兩單缺一不予報銷。
八、各單位、部門在接待客人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總經理辦公室規定的標準(包括酒水)執行。超出批準總額部分由招待部門或當事人自行承擔。
九、各單位、部門需向客人贈送禮品,必須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然后到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并登記消費金額,禮品由各部門自行組織采購。公司內部各單位業務往來一律不準吃請和送禮。
十、各單位、部門在公司以外主辦的各類會議所需會務費,事前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同時到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費等也必須履行規定的審批手續。
十一、公司各單位、部門要依據本規定,嚴格執行。
十二、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計劃財務部共同監督執行,本規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費項目未到總經理辦公室審批備案的,公司計劃財務部不予核準報銷。
未盡事宜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七
為規范市社機關公務接待工作,嚴格控制經費支出,防止鋪張浪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和省、市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市社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接待原則。
1、統籌管理的原則: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2、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與市社機關各處室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則上對等、對口接待。
3、事前審批的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4、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5、定點接待的原則:區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在市社簽約的不同賓館(飯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飯店就餐的,須經主要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范圍。
1、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的。
2、區(市)供銷社和社屬單位的人員來機關辦事需接待的。
3、經領導批準確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四、接待標準。
1、住宿標準。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
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五、其他事項。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八
公務接待是一種特殊的社交活動,涉及政府部門與社會各界的交流和合作。作為一名公務人員,我有幸參與了多次公務接待,積累了一些經驗和心得。以下是我對公務接待的體會與思考。
首先,公務接待需要有較高的素質和修養。作為接待方,我們代表政府形象,需要展現出專業、熱情、禮貌的形象。接待對象可能來自不同的行業和背景,因此我們需要了解對方的身份和喜好,靈活調整自己的態度和言談舉止。與接待對象交流時,應該盡量采取合適的話題,避免談論敏感話題和政治問題,以確保交流順利進行。
其次,公務接待需要有良好的組織能力和細致的準備工作。公務接待涉及到飲食、住宿、交通等方面的安排,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出差錯。在接待對象到來之前,我們需要提前了解對方的行程安排和特殊要求,并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例如,如果對方有特殊的飲食習慣或過敏問題,我們應該提前通知餐館或酒店,確保他們可以提供符合對方需求的食物。
再次,公務接待需要遵循一定的禮儀準則。在接待對象到來時,我們應該主動迎接,熱情地打招呼,并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幫助他們搬運行李、代領文件等。在接待過程中,我們要注意言談舉止,避免在用餐或交談時發出不雅言辭或舉止不當。
再者,公務接待需要注意與接待對象的溝通。在與接待對象交流時,我們應該傾聽對方的意見和建議,尊重對方的權益和選擇,給予對方應有的尊重和關注。在溝通過程中,我們應該做到真誠、坦率,與對方進行相互了解和理解的溝通,促進雙方的合作與發展。
最后,公務接待需要注意禮尚往來,避免過度奢華和鋪張浪費。在公務接待過程中,我們要注意控制消費,合理安排預算,避免超出預算的開支。同時,我們也要注意遵循公務接待的相關規定和制度,不接受和提供禮品、禮金等額外的回報。
綜上所述,公務接待是一項需要較高素質和修養的工作。我們需要具備良好的組織能力和細致的準備工作,遵循禮儀準則,注意溝通和理解,避免過度奢華和鋪張浪費。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持良好的政府形象,促進政府與社會各界的交流與合作,為社會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本規定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第四條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文檔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聯系改正。
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五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第六條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國內公務接待范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第七條接待單位應當根據規定的接待范圍,嚴格接待審批控制,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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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統籌管理的原則: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2、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與市社機關各處室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則上對等、對口接待。
3、事前審批的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4、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5、定點接待的原則:區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在市社簽約的不同賓館(飯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飯店就餐的,須經主要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1、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的。
2、區(市)供銷社和社屬單位的人員來機關辦事需接待的。
3、經領導批準確需要接待的。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1、住宿標準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一
1、統籌管理的原則: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2、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與市社機關各處室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則上對等、對口接待。
3、事前審批的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4、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5、定點接待的原則:區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在市社簽約的不同賓館(飯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飯店就餐的,須經主要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范圍。
1、上級機關領導、省內外單位來訪、考察、檢查工作的。
2、區(市)供銷社和社屬單位的人員來機關辦事需接待的。
3、經領導批準確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1、住宿標準。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五、其他事項。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二
公務接待工作是各級黨政機關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保證黨政機關公務活動的順利開展、促進經濟文化交流與建設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下文是福建省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福建省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四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國內公務接待集中管理機制,對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全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完善省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有關標準,指導、協調全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設區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應當明確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六條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應當積極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國內公務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
第二章接待管理
第七條全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實行分級負責、對口接待,根據接待對象的身份和公務活動的內容等,由相應接待單位組織實施,或以牽頭單位的對口單位為接待單位。
第八條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公務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公務外出應當按照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公款旅游;除有直接相關業務外,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第九條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國內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按照“先審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據派出單位公函填寫國內公務接待審批單,報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批。審批單內容包括:填報單位、承辦部門及承辦人、派出單位、接待事由、活動安排和經費預算等。
第十條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人員和需協助安排的食宿標準。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一條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由相關負責人審簽,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之一并接受審計。接待清單應當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明細。
第三章接待標準
第十二條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實行公務接待支出總額和接待標準雙控制度。
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十三條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定點飯店或者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出差人員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接待地住宿費限額標準支付住宿費,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一)接待住宿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標準執行。
(二)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三)當地陪同及工作人員一般不安排住宿。
(四)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不得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或裝飾、超標準配置家具和電器。積極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推行企業化管理,建立資源共享機制。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準制定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餐開支標準,并定期進行調整。接待開支標準應當報上一級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一)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接待單位可協助安排。
(二)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1次,并嚴格按規定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接待對象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三)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四)同城公務活動一般不安排用餐。在榕省直機關到福州市城區活動均屬同城。各設區市應當對本市同城的界定進行研究確認,并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備案。
第十五條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確需安排警衛的,應當按照規定的警衛界限、警衛規格執行,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范圍,不得清場閉館。
第十六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簡化禮儀,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打電子屏幕標語,不得安排群眾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不得獻花插彩旗;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十七條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堅持先預算后支出原則,將公務接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總額并單獨列支。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列支公務接待費。
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八條公務接待實行一事一結,接待費憑據報銷,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接待審批單和接待清單。報銷憑證不齊全或者內容不一致的,財務部門不得報銷。不得多單集中報銷,不得大單化整為零進行報銷。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第十九條接待費資金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開支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審計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進行審計,并加強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涉及相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一條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國內公務接待規章制度制定情況,國內公務接待標準執行情況,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國內公務接待信息公開情況,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管理使用情況等。
黨政機關各部門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匯總本部門上一年度國內公務接待情況,報同級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三條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并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邀請外賓來閩參加經貿、文體、科教等國際性活動應當加強邀請的針對性、時效性,外賓邀請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排接待活動,從嚴從緊控制外賓團組和接待費用。
省外事、商務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本辦法,制定外事接待、招商引資等活動的接待辦法,嚴格審批,強化管理,嚴禁擴大接待范圍、增加接待項目,嚴禁以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
第二十五條全省各級黨委、政府以及黨政機關應當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地、本部門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明確操作規范。
第二十六條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解釋工作由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承擔。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中央“組合拳”構建遏制三公腐敗之籠
圍繞三公消費而產生的三公浪費乃至腐敗,長久以來備受民眾痛恨,但又屢禁不止。為此,中央出臺八項規定,一年多來,一系列厲行節約和整飭作風的政策“組合拳”亦是將嚴控三公作為主要著力點。
在擔任國務院后的首場記者會上,毫不回避地回答了有關三公經費的問題,他并代表本屆政府“約法三章”: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財政供養的人員只減不增;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
2013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5年內停止新建、擴建、遷建、購置樓堂館所,規范辦公用房管理,切實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更多用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上。
2013年9月,中國官方又對外發布了修訂后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嚴禁各單位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會議用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應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中央“狠剎三公”勁風刮向官場中的“會議腐敗”現象。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包括“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建立預算執行全過程動態監控機制”等一系列具有很強針對性和指向性的內容,被輿論稱為“重拳遏制三公腐敗”。
據上述條例制訂的這一規定,成為當下輿論熱議的焦點。對此,竹立家指出,作為對八項規定和反四風等的細化,政策制訂固然重要,但關鍵還是要落到實處。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三
接待對象確需要安排住宿時,由辦公室負責在定點賓館(飯店)安排,省部級干部按有關規定報市有關部門;司局級干部可安排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安排住標間。收費標準按照辦公室與定點賓館(飯店)簽訂的協議價格執行。費用一般由接待對象支付。
2、工作餐標準。
廳局級干部及其隨行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工作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請標準。
公務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來訪人員,原則上只接待到達或離去一餐。
廳局級干部其及隨行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12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每人每餐不超過80元。煙、酒、飲料等費用開支原則上不超過宴請標準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島產品為主。確須提高宴請標準的須報主要領導批準。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陪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客人人數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較多,可適當增加陪餐人員。
宴請期間不安排司機就餐,每人每餐發工作餐補貼50元;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發補貼。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四
(一)因工作需要,確需贈送客人禮品的,應提前做出預算申請,報主要領導簽批后,由辦公室酌情置辦。
(二)外事接待按青島市外事接待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待任務完成后,由辦公室按照領導簽批的接待內容,對接待處室提交的有關票據或發生的支出事項逐一進行審核、登記后,經主任簽字后由財務報銷。凡超出接待內容以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費開支使用情況定期向領導成員通報,并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五
地方級單位不得超過當年公務費的2%,中央級單位不得超過當年公務費的1%。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標準。
1、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標準,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
2、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1%。
3、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一律通過現有資金渠道解決。對于公務費中財政安排的專項會議費、專項器具設備車船保養修理費及其他一次性專項經費,在計算業務招待費時應予以扣除。
4、工作人員到外地出差,如由接待單位負責安排食宿的,接待單位應在內部賓館、招待所安排;沒有內部賓館、招待所的,接待單位按當地規定的接待費用開支標準之內可在外部賓館安排食宿。以上兩種接待安排,都要按照現行差旅費標準收費,不足部分可由接待單位在業務招待費中列支。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六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經辦人如實填寫《接待批辦單》,寫明來客姓名、單位、職務、人數、來訪目的及活動天數,由承辦處室、經辦人簽字,簽單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和時間。
1、接待來訪的客人,相關處室應及時向市社領導報告,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2、接待應邀的客人,邀請處室應事先征得市社領導同意,辦公室根據市社領導的指示,負責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關部門的,由相關處室向市社領導報告,市社領導同意后辦公室安排具體接待。
4、市社領導接待客人,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5、直接與辦公室聯系的接待,辦公室應向市社領導報告,并負責做好接待。
6、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公務接待,須向市社領導說明原因;接待工作結束后,由負責組織接待的處室或人員補辦審批手續。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七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縣鄉機關干部職工到農村的檢查、考核、督查、調研等公務性活動。
第二條接待標準。
(1)縣鄉機關干部職工到農村的檢查、考核、督查、調研等工作,一律到鄉(鎮)食堂吃公務餐,就餐標準為每人每餐不超過15元,確需在賓館住宿的,一律住普通標間。
(2)特殊情況確需在村(社區)食宿的,就餐標準為每人每餐不超過10元,住宿標準在農村公共辦公場所住宿的,可不交納住宿費,在農戶家中住宿的,每人每天交納住宿費30元。
(1)在鄉(鎮)食宿的,食宿費用由鄉(鎮)在接待費用中單獨列支,并按季度公開。
(2)在村(社區)食宿的,食宿費用由下村工作人員直接支付供餐(宿)人,各單位可按照下鄉補助等有關規定給予下鄉工作人員適當補助。
(3)在村(社區)食宿的,由村級負責人填寫《沁水縣縣鄉機關干部職工下村工作食宿費用登記卡》,《登記卡》由工作人員帶回本單位,作為下村工作補助的依據,《登記卡》存根由各村(社區)歸檔備查,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4)嚴禁村級以各種名義公款接待縣鄉機關干部職工,村級財務不得發生公款接待費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業務洽談等確需公務接待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5)縣鄉機關干部下鄉(鎮)村工作不得接受任何禮品和土特產品,工作日一律不得在鄉(鎮)村飲酒。
(6)各單位要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建立監管程序,確保機關干部下村食宿費用及時足額補助到位。
(1)各單位要定期對機關干部下村食宿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2)縣紀委要加強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鄉鎮紀委和鄉經管站要加強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
(3)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違反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六條本辦法由縣紀委負責解釋。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心得體會(熱門18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機關公務接待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是指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接待原則。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對口接待的原則。
第四條接待范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原則上不予接待和承擔相關費用。個人來訪一律不予接待。省內來訪原則上不予接待。
第五條接待分工。公務接待由辦公室統籌,嚴格審批控制,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有關部門按照對口接待原則具體負責接待。
第六條接待程序。公務接待按照“先審批、后接待”的程序,由辦公室根據來訪單位公函、會議通知等提出接待意見,由局領導審批。承辦部門按照批示和有關要求執行,接待結束后應如實填寫接待清單,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局領導審簽后,作為財務報銷憑證。特殊緊急接待須在接待結束后完善相關手續。
第七條簡化接待禮儀。不得在機場、車站、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鋪設迎賓地毯。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第八條接待預算管理。公務接待要嚴格執行機關財務管理有關制度辦法,實施預算管理,由資金管理處負責預算安排并按總額控制,對超預算、超標準、超范圍開支的接待費不予報銷。
第九條接待標準。如需安排住宿,原則上在政府定點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按差旅費規定標準安排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除必要工作人員外,接待陪同人員及一般工作人員一律不安排住宿。
確需安排用餐,原則上在機關內部食堂用餐。用餐遵循節儉原則,以家常菜為主,不提供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確需安排車輛的,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安排,合理使用車型,集中乘車,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第十條嚴禁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紀念品、土特產等,不得安排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組織和公務無關的活動,不得安排在旅游景點接待。
第十一條接待費用結算。公務接待實行一事一結制度,每批次公務接待結束后,應當按規定及時結算。接待費原則上用公務卡支付。
第十二條接待費用報銷。報銷憑證應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接待批辦單和接待清單。憑證不齊全或者內容不一致的,資金管理處不予報銷。
第十三條接待監管。承辦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要求和規定,并會同資金管理處定期公開接待經費開支、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情況。審計處應加強對接待經費開支和使用情況、接待費用報銷的審計監督。紀檢監察室應加強對接待規章制度制定、審批管理、標準執行、經費管理使用、信息公開、內部接待場所管理使用等情況的監督,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嚴肅查處并通報。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陜西省公路局接待工作管理規定》(陜公辦〔〕410號)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陜西省公路局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