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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保管協議書篇一
寄存人:______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價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物(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
第七條 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
第八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九條 保管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十條 保管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 寄存人:——————
簽約時間:————年 ——月——日
簽約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三百七十一條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管人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二條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條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條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五條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第三百七十六條寄存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
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公章保管協議書篇二
為了加強對印章的管理,公司授權 部 門 負責保管 印章(印章名稱、印模附后),并負責該印章的施印工作。遵照公司印章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好的思想素質,忠誠企業。
1、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強的責任心、事業心,原則性強,辦事有公心。
2、印章保管人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公司的印章管理規定。遵章守法,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各項管理制度辦事。
3、印章保管人要自覺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
二、印章保管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具體規定:
1、必須認真保管好印章,確保印章不因保管不善而損壞和遺失。防止他人盜用、騙用。
2、必須嚴格按照用印審批程序和領導審批權限用印。
3、無相關權限領導批準,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4、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書面批準,不準在空白的函件、信簽紙等空白紙張上施印。
5、印章帶出使用應由印章保管人本人書面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帶出使用。
6、印章保管人必須做到印章使用登記率100%,差錯率為0。
三、印章保管人擁有的權利
1、在施印時有權對所印文字的內容認真審閱(投標書除外)。
2、對不符合審批程序或超越審批權限的用印需要,有權要求用印人重新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1、因自身管理原因遺失、損壞印章應承擔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
2、未經權限領導或不按權限領導批示擅自用印,一經發現立即進行行政處罰,給企業造成經濟和社會信譽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分公司(分支機構),項目經理部的印章不準對各種借條、欠條、擔保合同(協議)以及承諾書使用。
五、其他規定要求
項目經理部的印章僅限于與業主和監理辦理各種簽證、工程交工資料、工作聯系函、報工程進度和計劃、申請工程款、會議紀要、報業主的報告。超出前述內容需用印應向公司綜合部和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請示。
六、保管責任人在施印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和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綜合部請示。
七、本責任書一式四份,公司綜合部、財務部、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保管責任人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公司(蓋章): 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簽字):
印章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
公司主要領導(簽字): 保管責任人(簽字):
x年xx月xx日
公章保管協議書篇三
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更加安全、嚴肅、有效,保證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印章管理使用共同責任書。
1、印章應放在具有一定安全措施的保險柜或鐵皮柜中,不得隨意放置。
2、不同類型與性質的印章由不同指定人保管;指定保管人對印章的保管安全負全部責任。
1、指定人員保管和使用的印章必須經本人親自經手,不得自行轉交他人保管、使用。
2、在印章保管責任期限內,責任人對印章的使用安全負全部責任。
3、由于業務需要需加蓋上級印章情況時,需經印章持有領導同意并簽字確定后方可使用。
4、印章使用時需印章與本人簽名同時使用方為有效文件。
1、印章保管使用人對公司負責,未經公司同意,不得私自授權他人保管和使用印章。
2、印章保管使用人原則上不得在空白紙張、合同、資料等預先加蓋印章,確需加蓋印章的應按正確位置加蓋(加蓋處不得空白)。
3、由于私自用章及其他形式用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印章保管使用人承擔。
4、印章保管使用人各自印章不得外借,不得在外私自刻印,不受任何人指使而違規用章。
5、因印章保管使用人違反本印章保管使用責任及其他過錯行為而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本責任書(兼責任承諾書)在印章保管使用人領用印章時簽字、指紋確認后生效,有效期至印章移交日。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章保管協議書篇四
保管人:
寄存人:
第一條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瑕疵:
保管費: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保管場所: .
第三條保管方法: .
第四條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六條保管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條寄存人交付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 .
第十一條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 .
第十四條合同爭
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物品保管合同由精品學習網提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時成立。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保管人(章):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寄存人(章):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公章保管協議書篇五
乙方:
一、甲方將設備等統一放置在乙方指定的安全地點,并對設備等做好防雨、雪等保護。
二、甲方的所有小件物品均放置在伙房和房車內,由乙方保管。
三、乙方在物品、設備保管期間應認真看護,負責物品、設備的安全。若發現設備等保護物松散時要及時處理,必要時通知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保管要求保管,造成物品、設備丟失、部分零件短少、損壞的,應承擔責任,并照價賠償。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隨意外借甲方的物品、設備。經甲方同意外借的物品、設備,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保管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甲方提出不再保管的時間為止,并由雙方簽字認可。
六、保管費為每月 元(¥ 元),具體以保管時間結算。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見背面)
八、本協議不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但受合同法調整,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手印):
年 月 日
公章保管協議書篇六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合法原則、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原則、契約自由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保管物名稱 │ 質量 │ 數量 │ 價值 │ 包裝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_________。
2.保管場所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依保管物的種類、價格,有償還是無償等情況確定適當的保管場所。
1._________。
2.當事人約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變動。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并且可以推定存貨人如果知道此種危機發生也同意改變其約定的保管方法時,保管人可改變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約定的,應以特殊約定的方法進行保管。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當事人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就依有關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
2.在保管期滿,存貨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費用的金額依當事人的約定給付,當事人未約定的,應按價目表給付,沒有價目表的,按習慣給付,沒有習慣的按公平原則決定給付金額。在存貨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可適當減少保管費用。
6.當事人對保管費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保管人和存貨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則應根據保管習慣,認為該保管合同為無償保管合同。
7.費用包括為維持保管物原狀所支出的費用,如修繕費、治療費,還包括設置倉庫,雇傭看管人,準備適宜的場所,預防火災危險的費用,以及相關的保險費用、稅款等。
8.計費項目應按倉儲保管部門的標準執行,但也可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雙方還應就結算方式作出規定,存貨人應按月支付保管費用。如果涉及銀行支付的話,還應就銀行賬號、支付行的名稱作出規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費用的情況下,保管費用應于每期屆滿時給付。
9.當事人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就依有關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如果還不能確定的,應當在領取保管物時,由存貨人支付保管費用。
10.存貨人未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費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權。如果保管物已返還,保管人則可以訴訟方式請求存貨人支付保管費用。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存貨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2.貨物入庫由保管人負責到供貨單位、車站、碼頭等處提運貨物或由存貨人或運輸部門、供貨單位運貨到庫。
1.驗收由保管人負責進行,包括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標準、驗收的方法和驗收的時間。
2.驗收的內容和標準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
(1)從外觀可辨認的驗收項目,如貨物的數量和外包裝狀況;
(3)散裝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或國家的有關規定驗收。
3.驗收的方法有全部驗收和按比例抽取驗收兩種。
4.驗收的時間自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到保管方開始,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到的日期為準。但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貨物出庫應當驗收并當面交接清楚,分清責任。
出庫地點:_________
出庫運輸方式:_________
6.貨物進出庫的具體手續,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約定。貨物的出入庫計劃一般應按年或月規定,按年或月規定有困難的,可以按季度規定。
7.貨物出庫是由保管人負責向運輸部門申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發運手續等代為運輸。
1.存貨人應當自己負擔擔保管物滅失、毀損的風險。
2.存貨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而未作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賠償,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3.存貨人對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負有告知義務,在其違背其告知義務時,應承擔風險負擔義務。
1.存貨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保管人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存貨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