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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一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撤銷被申請人制發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三份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確認被申請人處罰程序違法,返還三次罰款500元整。
2、請求公布兩個涉案監控設備的近期檢驗報告。
3、請求確認在德州百貨大樓北十字路口設置的由南向北的車輛禁止左轉標志違法,取消此禁令標志。
4、請求公布交通罰款的數量、流向。
事實及理由: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進行車輛年檢(車牌號為__________),在查詢違章時,一女性工作人員查詢后說此車有三次違章,(后來出具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第一次違章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4時27分在振華街與興武路十字路口,“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罰款100元,記2分;第二次違章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4時17分在德州百貨大樓北十字路口,“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罰款200元,記3分;第三次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0時21分與第二次同一地點、同一理由、同樣處罰。)我查看違章記錄照片后,記得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在德州百貨大樓左轉時是由現場的一名女交警現場指揮、隨前車行進的。我當場提出后,工作人員根本不聽取我的申辯,柜臺內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員非常不耐煩地說:不行你就去德州處理去!我為了盡快把車檢過去,只得在現場授受處理,我問罰多少,能否少罰點兒,那名女工作人員說打出單子來就知道了,隨即打印出上述三份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填寫上罰款數就讓我簽字,我只得簽字后到銀行交納的罰款。
(一)處罰程序違法,行政處罰無效。
首先是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其次是不聽取申請人的申辯理由,再次是處罰決定書上無處罰法律依據、無交警簽字。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被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對申請人處以100元、200元罰款,違背法律規定。《行政處罰法》是由全國*大會制定,《交通安全法》是由全國*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全國*大會和全國*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在《立法法》非常清晰非常明確,毫無疑問,《行政處罰法》是實施行政處罰所必須遵循的上位法、基本法。況且,《行政處罰法》中簡易程序是單獨章節單獨規定的行政程序法,是專門法,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中“……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僅僅是簡易程序中的一種語言表述表現形式,并非對簡易程序這一概念單獨另作了規定,其并非“同一概念或事實或事項”。所以,依據此條款對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實施行政處罰是十分錯誤的。并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警察支隊的下屬大隊能否作為行政處罰主體等問題的答復》([2015]行他字第9號)第三條:本案的行政處罰行為作出時間是在違法行為發生后將近一年,地點也不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故不屬于當場處罰。本案與以上答復屬于同樣的情況,所以被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申請人的做法是違法的。
退一步講,即使能夠適用簡易程序,工作人員不聽取申請人的申辯理由、處罰決定書上無處罰法律依據、無交警簽字,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也屬于程序違法,行政處罰無效。
(二)不區分情節輕重、全部按照最高限額處罰,違反立法精神和法律規定。
道路的存在意義是為了公眾通行,以提高通行效率為首要目的,以交通安全為前提。交通行為的主體是人(包括行人和駕駛人),任何法律和交通執法人員都不能否認他們的當場判斷能力。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條、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不區分情節輕重,一律頂格從重處罰是錯誤的,是違法的。
申請人的第一次違章是因為右轉的路口被行人占道,并且橫向車輛、行人稀少,申請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借道右轉行駛,即使未按照標志指示的方向行駛,但是提高了通行效率,也屬于違章情節輕微,完全可以不予處罰。更何況照片中只能反映出對面的路面有道路指示標志,卻不能證明申請人行駛的道路上有指示標志。被申請人行政處罰的證據、理由不足。
申請人的第二次“違章”是因為元旦期間,車流、人流非常大,由當場一個女交警現場指揮、尾隨前面車輛行進的,申請人有兩個證明人。如此狀況竟然被處罰,申請人情愿相信是被申請人的失誤,而不是真正地“鉆進了錢眼兒里去了”。顯然,此行政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的規定。
申請人的第三次違章與第二次是同一地點、同一事由,申請人非常不能理解的是在此處設立禁止左轉標志的意義。申請人與很多駕馭人交流此事,他們都是見到此標志后右轉走幾十米再左轉由東向西進德百,或者繼續北向行駛,到德州大酒店路口左轉回來,如此行駛只是因為一個禁止左轉的禁行標志。難道設置此標志的意義只是為了讓駕駛人多轉幾圈嗎?這樣明顯地人為增加了此處的車流量、降低了通行效率!那么在此處設立禁止左轉標志的意義何在?由南向北行駛的車輛如何進德百?第二次在元月2日的違章時,車流、人流非常大,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允許左轉,事實完全可以說明在此處允許左轉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我寧愿相信這不是執法機關為了罰款而設立的“執法陷阱”。因此,申請人要求公布當時設置此標志的理由、依據。退一步說,即便是設置此禁止標志的目的是因為此處車流量大,左轉車輛會阻礙左側直行車輛的行駛,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但是,申請人這兩次的行為并沒有造成如此結果,已經是順利通行,屬于情節顯著輕微,被申請人也給予頂格處罰,顯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法律、法規不是只約束公民的*武器。秉公執法、執法嚴正,立法為公、執法為民是執法機關、執法者保護公民合法利益免受侵害的根本。部分交通警察在執法時,不接受群眾監督、指正,此種工作作風、執法方式、執法態度嚴重損害了執法者、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崇高形象;玷污了法律法規公正嚴明的莊嚴神圣;脫離了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的原則;人為制造公眾與國家、管理者之間的矛盾,人為制造不和諧因素。作為執法機關、執法者利用職權,使用強權凌駕于人民群眾之上,是公權力的濫用;是對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的褻瀆;是對納稅資源、國家資源的浪費;人為造成公眾利益、公民個人利益損失。粗暴執法、釣魚執法在部分執法者內心藏匿的劣根,暴露出其*時缺少黨性教育、不加強思想道德學習、對法律法規繼續教育的輕視態度;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根本;本末倒置,是非善惡不分;強權*,欺凌百姓,以權自肥,甚至以權分肥。以上種種,完全是與共建和諧、法制社會的立法、執法根本背道而馳,完全是與_____市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幸福德州的精神背道而馳!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二
申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職業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向__________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__________。
事實及理由:
____________*局。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申請書副本__________份;。
2.證據__________份;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三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此致
(說明:本文書供當事人向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時使用)。
申請人李__,男,漢族,_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_。
被申請人_,地址:_。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__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__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__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申請人:關琳江。
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年月:_年4月住址:_電話:___。
被申請人:_。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_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2、_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系方式。
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關琳江。
20__年1月9日。
申請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復議。
責令__縣房產管局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委托了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代為催收“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相關事務,但是在完成相關事務中需查詢部分欠費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于20__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委托書,代理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請求依法查詢“__綠地”部分業主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但被申請人以沒有法院受理通知書、房產業主基本信息屬于個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擔泄露業主信息責任為由,拒不查詢。3月3日,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詢職責,并提供相關規定請求他們依法履行查詢義務,但被申請人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于“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復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
日期: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四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申請復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于__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_]字第030__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20__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征收總面積1742畝,征收范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托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征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準并取得附屬建筑物拆遷許可證,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方可實施征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均未果。20__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后,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__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并未回復。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征收的審批文件,其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20__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于公益性用地范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__—20__),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范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應該是屬于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征收的決定已屬于違法。而且,在違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并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于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于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
日期:
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由:
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__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1、__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并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并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__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系方式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復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1、證據不足。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
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__366495號處罰決定。并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
日期:
申請人:
負責人:
被申請人:
負責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__號關于認定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人勞社字__號關于認定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__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__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__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20__年10月8日上午__受傷當時,__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__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__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__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__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__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__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__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__操作旋切機,__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__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__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__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__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__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__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__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__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
20__年x月__日。
申請人:_。
被申請人:_。
申請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備拆遷裁決必備的前提條件——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制定本工作規程。”這說明《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制定的依據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條規定,“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申請裁決的,適用本規程。”據此,裁決程序的適用,其前提條件也必須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申請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體土地上的,因而,其拆遷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其裁決,亦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被申請人不具備裁決的主體資格——不是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第三裁決缺少法定的依據——《評估報告》和《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補償標準不合理。
沒有《評估報告》,沒有《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所謂的補償,就只能是被申請人杜撰的結果。
第四剝奪了申請人的補償選擇權。
第五裁決的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本案中,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較多,而被申請人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程序違法,理應予以糾正。
2、被申請人沒有依法中止裁決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二)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裁決的依據,是《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而《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的依據是核發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為合法,此前,申請人已經就西安市規劃局核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現在,該案尚在立案審查過程中。依據“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應該中止裁決的規定,被申請人應中止裁決。
綜上所述,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申請人特提出以上復議請求,請貴廳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申請人:
日期: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電話。)。
委托代理人:……(律師只寫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原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寫明證據名稱)共______件,請予發還。
此致
__________(復議機關)。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人或其他組織加蓋公章)。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六
被申請人:諸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局長。
事實和理由:近日,到諸城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房管部門以自書遺囑需公證為由拒絕受理。
一、自書遺囑,遺囑人死亡后,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自書遺囑就生效,因此這份自書遺囑是一份有效文書。
二、《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四)繼承、受遺贈;該條規定了遺囑繼承生效后或者遺囑繼承這個事實發生后就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無需自書遺囑公證。
三、被申請人的《答復》中提到“其真實性與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證明”,也就是說被申請人對自書遺囑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也就是說,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請人負責,房管部門及登記人員不擔責。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證的情況,《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也做了規定,具體如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委員會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證明當事人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獲取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撤銷原房屋登記,收回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或者公告作廢;申請人提交錯誤、虛假的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繼承法》第七條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登記部門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的,《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也作出了規定。登記人員就“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申請人詢問,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并歸檔保留。
四、《答復》中提到要申請人提交“有效繼承證明”,難道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的嗎?你房管部門怎么能斷定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繼承證明”,這個繼承證明就自書遺囑,這個自書遺囑就是有效的,如果沒有效,申請人承擔一切責任。《房屋登記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無需你登記部門和登記人員負責。
五、《答復》中強調《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尚有效,這個《通知》的法律效力連“部門規章”都稱不上的文件,我們并不否認無效。
(一)、該《通知》與《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矛盾。《房屋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7月1日生效,本辦法并未提出要求“繼承證明”(自書遺囑)公證。
(二)、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前置許可由法律、行政法規設置,部門規章無權設置,何況連部門規章都不是這個《通知》更無權設置前置許可。
此致
諸城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七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__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__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__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3月14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1620號),向__市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1620號)。
事實及理由:
__于20__年1月21日向被申請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稱其本人在_年12月6日下午16時左右在申請人__市__有限公司車間干活時受傷,請求認定工傷。
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該案件后,僅以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作為唯一的認定工傷的核心證據,申請人__市__有限公司認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的證據嚴重不足,理由如下: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從證據類型來講,很明顯屬于證人證言,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采納本證據認定工傷,必須應當找電話錄音的證人當面核實證人身份真偽、證言證言真偽,且眾所周知錄音證據由于其自身的特點,錄音證據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的概率非常大,其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局限性極大,無論是在行政訴訟還是在民事訴訟中,錄音證據都應有其他證據佐證才能作為證據被采信。
據此,申請人認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經核實的錄音證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明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三款第(1)項“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該工傷認定行為。
綜上,懇請復議機關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1620號)。
申請人(公章):
日期:
申請人:
性別:
申請人因不服__省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于__年__月__日向__市工商局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復議申請。
__年__月__日,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表為理由,以__工字第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在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后,__縣工商局委托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表作了抽樣鑒定,鑒定結果證明該批電表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于__年__月__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并于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鑒于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并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復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__省__市工商局。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申請人:__,性別:__,出生年月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局長。
事實和理由:近日,到諸城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房管部門以自書遺囑需公證為由拒絕受理。
一、自書遺囑,遺囑人死亡后,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自書遺囑就生效,因此這份自書遺囑是一份有效文書。
二、《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四)繼承、受遺贈;該條規定了遺囑繼承生效后或者遺囑繼承這個事實發生后就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無需自書遺囑公證。
三、被申請人的《答復》中提到“其真實性與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證明”,也就是說被申請人對自書遺囑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也就是說,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請人負責,房管部門及登記人員不擔責。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證的情況,《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也做了規定,具體如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委員會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證明當事人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獲取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撤銷原房屋登記,收回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或者公告作廢;申請人提交錯誤、虛假的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繼承法》第七條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登記部門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的,《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也作出了規定。登記人員就“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申請人詢問,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并歸檔保留。
四、《答復》中提到要申請人提交“有效繼承證明”,難道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的嗎?你房管部門怎么能斷定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繼承證明”,這個繼承證明就自書遺囑,這個自書遺囑就是有效的,如果沒有效,申請人承擔一切責任。《房屋登記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無需你登記部門和登記人員負責。
五、《答復》中強調《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尚有效,這個《通知》的法律效力連“部門規章”都稱不上的文件,我們并不否認無效。
(一)、該《通知》與《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矛盾。《房屋登記管理辦法》_年7月1日生效,本辦法并未提出要求“繼承證明”(自書遺囑)公證。
(二)、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前置許可由法律、行政法規設置,部門規章無權設置,何況連部門規章都不是這個《通知》更無權設置前置許可。
此致
諸城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時間: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八
********人民法院:
合同的第十一條第3項均約定: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協議為有效協議。
1、仲裁協議是書面協議。上述所列采購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內容:合同標的及合同總價、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保修和售后服務、價款和支付方式、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驗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保密及反商業賄賂條款及其他。爭議解決條款就設立在其他條款中,且是唯一的爭議解決條款。
2、**仲裁委員會于***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職能是受理國際、國內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涉外經濟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房地產、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等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即雙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經濟糾紛,是合法有效的糾紛裁判機構。
三、
貴院受理本案無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其次,貴院無對本案的管轄權,從而無權對申請人賬戶采取保全措施。
貴院于2012年*月20日對申請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請人貸款賬戶的結息日,因貴院的賬戶保全行為,差點導致申請人無法按期還貸,從而給申請的誠信經營行為代來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請人亦保留因錯誤保全提起損害賠償的權利。
最后,申請人請求貴院盡快查明管轄權歸屬,及早解封申請人賬戶,以免給申請人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有限公司。
2012年**月25日。
山東省陽谷縣人民法院:
一:齊魯電纜有限公司與申請人簽訂的一份《電纜采購合同》均有明確的管轄約定。齊魯電纜有限公司與申請人共簽訂了1份《電纜采購合同》合同編號分別為lnsp-10-ps-pu-1-p00018。合同的第十一條第3項約定: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協議為有效協議。
1、仲裁協議是書面協議。上述所列采購合同中均包含以下內容:合同標的及合同總價、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保修和售后服務、價款和支付方式、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驗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保密及反商業賄賂條款及其他。爭議解決條款就設立在其他條款中,且是唯一的爭議解決條款。
2、濟南仲裁委員會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仲裁委的職能是受理國際、國內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涉外經濟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房地產、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等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即雙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經濟糾紛,是合法有效的糾紛裁判機構。
三、貴院受理本案無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其次,貴院無對本案的管轄權,從而無權對申請人賬戶采取保全措施。
貴院于2012年7月20日對申請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正是申請人貸款賬戶的結息日,因貴院的賬戶保全行為,差點導致申請人無法按期還貸,從而給申請的誠信經營行為代來不可估量的后果。申請人亦保留因錯誤保全提起損害賠償的權利。
最后,申請人請求貴院盡快查明管轄權歸屬,及早解封申請人賬戶,以免給申請人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山東力諾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九
申請人:____,男,漢族,____歲,____城市____鄉____莊____村,現在____勞教。
委托代理人:____,女,漢族,____歲,住址同上。
被申請人:____市勞動教養委員會。
請求事項:依法撤銷____市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對____勞動教養的決定。
事實與理由:
勞動教養是一種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并不是對所有的人因違法都予以收容勞動教養。對此,《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作出明確的規定,根據該辦法第九條規定,勞動教養收容家居大中城市需要勞動教養的人。對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等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人,也可以收容勞動教養。而申請人是農村戶口,從事農業勞動,家中僅干了個香煙零售點,顯然不是法定的被勞動教養對象。
申請人只是銷售了一點外地煙,不符合《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可以勞動教養的六種違法行為,不應被勞動教養。
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2條規定,對需要勞動教養的人,承辦單位必須查清事實,征求本人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的意見,報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準,做出勞動教養的決定,向本人和家屬宣布決定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而本案承辦單位即沒有征求本人所在村民委員會的意見,也沒向本人和家屬宣布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至今家屬也沒見到過勞動教養決定書。____是辦案單位以指認違法嫌疑人為名騙出家后,被強行送到____勞動教養的。另外,項城市煙草局基于同一違法事實已對申請人作過項煙處第__號處罰決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的“一事不再罰原則”不應再對申請人勞動教養。
綜合以上幾點,對申請人勞動教養實體違法,程序違法,應予以撤銷。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十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2)申請人基本情況。
2.正文。
(1)請求事項。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二、格式:
申請人(申請人為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住所地。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附:證據及材料。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地址:××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劉××職務:經理。
請求事項:
申請人因與××市××科技開發公司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申請本案審判人員陳××回避的決定”,現提出申請復議,請求法院對申請人的回避申請依法復議,變更原決定。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市××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
(公章)。
××年××月××日。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十一
申請人:姓名張___性別男出生年月x年x月x日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138______x住址x__市x__路x__。
委托代理人:姓名劉__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名稱__x市__區人民政府地址__x市__區__x路__號。
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__x市__區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號《__x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請人從被申請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x府〔20__〕__號《__x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公告中獲悉,該征收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房屋被征收,故與申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以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1、該征收決定所依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未經過科學論證,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有關政府部門在制定前述規劃時并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經過科學認證……。
2、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并未進行充分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3、征收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但被申請人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并未做到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和專款專用……。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征收決定違法、錯誤,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予撤銷。為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請求復議機關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蓋章(簽名、按手印):__________。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十二
申請人:
被申請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
一、確認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
二、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通過地址為115649167@qq。com的電子郵箱向xxx省物價局及被申請人地址為jzswjj@126。com的電子信箱遞交了一份標題為“會成法式軟面包投訴書+證據”的價格舉報材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如下回復:
您反映武漢中商平價沙市店價格欺詐的投訴書已收悉,我局正交由相關部門辦理,待有結果后再向您回復。
依據《xxx省“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網絡運行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價格舉報件后,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辦理完畢。
迄今為止,被申請人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未告知申請人該案件的辦理結果。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處理“會成法式軟面包投訴書+證據”價格舉報件的程序違法,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收到申請人的價格舉報件后,十日內未通知申請人案件是否受理的行為,違反了《xxx省實施辦法》第十五條,《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二、被申請人未在________年____月21前將案件辦理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違反了《xxx省辦理價格舉報案件工作程序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應當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復議申請書個人(優秀13篇)篇十三
申請人:毛兵清,男,1969年6月22日出生,岳陽縣人,住云溪區永濟鄉楊樹港村段家坡組。
被申請人:岳陽市公安局云溪區分局。
要求撤銷注銷戶口的具體行政行為,恢復申請人戶籍。
事實與理由:
岳陽市云溪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