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工作總結的重點是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優點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提升自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月工作總結樣例,供大家借鑒和參考。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一
市勞動監察支隊:
我與經雙方協商調解,公司已經全額付清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雙方就勞動爭議已達成調解協議。現本人向貴支隊提出撤訴申請,請貴支隊依法予以準許。
申請人:
20xx年1月20日。
【精選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錦集十篇】。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二
今年,我院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在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及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主、深入為主”的原則,結合我縣的具體實際情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有利地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今年度,我院共受理勞動爭議530件,已處理結案的518件,結案率為97.7%,有效預防和化解了企業和職工之間的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協調,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樹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會效益,現將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如下:
1、堅持預防為主,注重輿論宣傳。深入貫徹“兩法一條例”的實施,多方配合、合力組織開展大型勞動普法宣傳活動。開展勞資培訓,與廣大企業和職工面對面,進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強大的輿論宣傳,不僅使企業領導提高了認識,積極支持工作,廣大職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強了法制觀念,增加了自我保護意識。
2、本著深入為主的態度,關注基層民生。仲裁辦公室每天來訪人員眾多,但仲裁員對每一位來訪群眾和前來咨詢的企業勞資人員進行熱心、細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來訪人員達幾千余人。不僅對來訪人員的問題進行解答,也對個別存在疑慮的問題進行請示和溝通,較好的為基層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傳了相應的法律政策,使得帶有怨氣來訪的群眾滿意而歸,懷有疑問的企業通曉而走,雙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使更多的勞資矛盾解決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調解為主,保證仲裁公平。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時,嚴格把好政策關,對符合勞動爭議受理范圍的案件,絕不推諉扯皮。在查明事實、分辨是非的基礎上,針對雙方存在分歧較大的爭議進行前探調解,加大調解力度,努力促成雙方和解,盡可能將矛盾化解在開庭前,使爭議在平等的基礎上得到解決,使當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趨于緩和。在已辦結的案件當中,調解及撤訴共計430件,調解結案率為83%。
4、堅持依法辦案,確保案件質量。公開辦案程序,杜絕暗箱操作。遵守辦案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在案件處理中,弱化仲裁員的個人作用,強化案件集體研究、集體決定,以程序公正來保證案件處理結果的公正。對重大疑難案件、集體爭議需裁決的案件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向上級仲裁院請示匯報,以便更準確、快捷的處理爭議。
5、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綜合素質。為努力提高辦案能力,我院經常組織仲裁員進行業務學習和交流,尤其是針對網絡上爭議比較大的案件進行理論分析及模擬判決。苦練內功,盡快適應當事人各種勞動爭議的需要。
的協調人員參加仲裁員培訓,提高其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鄉鎮協調組織的調處作用,讓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構建仲裁文書上網制度。一直以來,我仲裁委的仲裁文書除發給當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檔案里,一般情況下第三人很難看到,就算是那些對外公開的仲裁文書,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詢,則需要持有有關單位的介紹信,而且只允許翻閱,抄錄,不允許外帶翻印和拍照,公眾不能及時對我委審理的案件結果和裁判文書質量進行跟蹤監督,仲裁的透明性、公開性大打折扣。實行仲裁裁決文書上網制度,有利于減少輿論壓力,提高公眾信服力;另外,實行仲裁裁決文書上網制度不僅在市內甚至在省內都是首創。對此,我院將實行仲裁文書上網制度,即在網上系統仲裁中開辟專門仲裁裁決文書一欄,上傳除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案件的裁決文書,以此加強公眾對仲裁工作的監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強與xx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的業務溝通、聯動自xx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建立以來,它在協調企業與職工勞動爭議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使相當部分的勞動爭議案件在爭議發生之初即得到妥善的解決,今后我們將更加注重加強與勞動爭議爭議調解委員會的銜接和聯動,形成勞動爭議糾紛化解合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渠道。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三
截止20__年11月底,我股共接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9件,作出不予受理案件3件,受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6件,現已結案5件,1件審理中止,1件正在處理過程中,實際涉及金額193880.8元,其中為勞動者追償工傷待遇金額167961.4元,為勞動者補繳養老保險金25919元。
二、狠抓落實,切實做好新時期勞動保障信訪維穩工作。
共處理來信來訪案件25起,來訪人員36人,其中涉及養老保險投訴8起,涉及職工12人,工傷投訴7起,涉及職工10人,其他投訴案件10起,涉及職工14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三、依法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勞動用工。
截止20__年11月底,新簽、補簽勞動合同271份,解除勞動合同132份。
(四))落實工作職責、優化辦案程序、規范辦案行為,改進辦案方式、強化責任意識、創新工作體制。加強仲裁中心內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著手,不斷借鑒學習經驗,提高勞動仲裁服務水平,培養高素質的仲裁員隊伍。以“快立、快審、快調、快結”為原則,深入創建勞動爭議“陽光仲裁”品牌。
(五)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的信訪工作原則,從規范化管理入手,進一步完善信訪維穩工作制度,建立信訪維穩長效機制。
(六)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勞動合同意識。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增強用人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法制觀念,樹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意識,避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違法違約行為,為勞動合同制的運行奠定扎實的思想基礎。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四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濰坊和我市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和信訪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恪盡職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為出發點,以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和諧為落腳點,以為困難企業和職工排憂解難為重點,立足發展、穩定的大局,始終圍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及信訪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工作,積極穩妥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職工來信來訪,大力建立健全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有力維護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事業有序發展,較好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我院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20xx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70起,其中確立勞動關系爭議21起、工傷待遇類爭議27起、勞動報酬類爭議2起,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類爭議13起、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爭議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類爭議5起,其他類爭議1起;結案57起,其中調解44起,裁決13起,調解率為77.2 %,共為勞動者挽回經濟損失422.52萬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處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確立勞動關系類和工傷待遇類爭議案件居多,達到48起,解除勞動關系類爭議有增多趨勢。職工受傷引起的勞動爭議數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這類爭議案件涉及勞動者的基本人身權益,勞動者維權意識較強,迫切需要通過有效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仲裁委的要求較高,需要不斷提高辦案質量;二是反映出還有不少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不夠強,參加社會保險意識不強,在勞動者工作中提供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訓不夠,發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擔責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我院在處理各類案件時正確處理調解與裁決的關系,加大調解力度,從爭議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時,對于確實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案件及時裁決,不斷提高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效率。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建立了調解仲裁建議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將之前建立的裁審銜接制度、仲裁員職責、案件合議審理制度、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制度等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墻,充分發揮作用,切實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納入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軌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書,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辦案程序,將一些以前未啟用的程序逐步啟用,特別是大力改進了庭審程序,使仲裁庭審更加規范高效,使各項仲裁程序更加完善嚴謹,使仲裁服務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進行了細化分工,明確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了檔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檔案封面,由專人管理檔案,按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規范條理地對案卷進行歸檔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辦公職能,設置專人管理全院的接待、辦文、信息、上下協調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員各司其職,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在專業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員全部參加了省人社廳舉辦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培訓班,提升了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加強了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學習,采取以老帶新的有效途徑,讓新進的工作人員不斷充實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也促進了老仲裁員知識結構的更新和完善,切實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員自身素質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級要求,我院也進行了仲裁員證的申領工作,讓仲裁員持有合法的任職證件,規范仲裁員的行為。
統一的庭徽,切實通過提高仲裁硬件建設水平加強仲裁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對成立的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基本情況的摸排工作,對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變動情況進行調查修改,確保聯系暢通,并督促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切實承擔起應有的職責。
我院結合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運作情況,采取雙向溝通的形式,對各企業兼職調解員進行了單項和多項培訓指導,構建起仲裁機構與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互聯、互通、互動的工作格局。以案舉法,針對部分企業的裁決、結合案例,引導和幫助其改進人力資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促進了企業用工行為的規范化,減少了因企業管理不規范,管理失誤引發的爭議。我院逐步探索實施在各鎮(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建立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賦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職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干部們的專業法律知識和充足的司法資源,提高基層調解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舉辦一期全市基層調解組織調解員培訓班,首先,積極籌備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班的相關事宜,整理企業的聯系方式,制定詳細計劃,擬定實施方案,篩選培訓材料,并深入舉辦過調解員培訓班的兄弟縣市仲裁院學習先進經驗,向濰坊市仲裁院的領導進行請教,積極做好培訓班的前期準備工作;其次,及時印發培訓班的報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為全市200多家企事業單位發放了報名通知,并不斷電話聯系相關事宜,多次到企業宣傳并了解報名情況,到報名日期結束時有100多家企事業單位122人報名參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訓班的前期準備工作,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制作好培訓教程和學員通訊錄,聯系師資,確定場地,制定培訓班課程安排,全面做好準備;最后,按計劃有條不紊地舉行培訓班,處理好培訓中出現的突發問題,切實保證培訓班的質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水平。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五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勞動者。
第四十六條: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一百條:;逾期不繳納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六
開庭的整個流程這里我不細說,可參考其他博主發的資料,大同小異。
下面說開庭的事。首先要注意,,不是針對請求方(我們),也不針對被請求方(對方),而。庭審的庭長沒讓你說話,就不要說話,無論對方出示的證據有多么污蔑你、離譜,都要忍住,并記住對方出示的證據,能寫下來就寫下來,找出問題,在輪到你說話的時候再直接對峙對方。切記不要擾亂庭審秩序。。
開庭的核心環節是:和,這兩個環節。
質證,就是質疑證據的真實性。實事求是。對方出的證據是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不是全對,就不是全對,偽造的,就是偽造的。
辯論,就是根據證據情況,闡明你的訴求,也可以駁斥對方的證據或者用你的證據正面或側面的成立對方的某種行為。辯論是在質證之后的環節。
說說我的主要進攻思路:
首先、先用證據輔助證據本身證明的事情。
其次,對方沒有在我任職期間給我繳納社保(致命一擊),如果對方指明我們這邊的人違_同簽訂勞動合同某項,我直接拿社保說事,直接用對方違反簽訂合同的內容回擊(以牙還牙)。沒交社保,不僅違反雙方共同簽訂的合同(證明合同就是個擺設),還違反法律條款,絕對致命。因為我有權任何時候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隨時可以作廢。就算對方通過任何狡辯的方式說明企業關閉不用給補償,那我通過的38→46→47的邏輯走,我依舊有權得到補償金,做成死局。
真實庭審:
對方說:
1、已經提前1月通知了大家,在8月9日會后通知的(意味著不給補償金,沒有拿出證據)。
2、說我方人員的流水里有兼職,違反了合同的第九大項,第21條。
3、上班期間,不準守規則制度(拍了我們趴著睡覺或者玩手機的照片)。
我反擊:
1、對方能拿出最早的的書面通知是8月26日,距離9月10日結束不足一個月時間,意味著1個提前通知的事情并不成立(我們拍照了公告)。
2、對方違反了合同第七大項,第11條,沒交社保(我到社保局查,社保局沒有記錄)。
3、我們已經被迫遷到小會議室辦公,根據就無法辦公工作,何來不準守規則制度一說(辦公室門鎖照片和錄像)。
所以這個簽的勞動合同就是個笑話,直接反擊對方用合同攻擊我方的事情。況且,我的攻擊,上升到法律程度,那就比我是否兼職這事來說,嚴重多了。
最后的環節是:()。
最后我們四個商量,做出退讓,達成調解并且優先調解。因為優先調解可以盡快的拿到補償,縮短時間,并且調解書具有法律強制效應。最后給我們每個人都開具了調解書。(我查資料時,有些人庭審調解后,3天內拿到了補償,我這邊是9天后拿到的)。
如果金額巨大,對方死不認錯,認栽的,你證據充足,那一定要打到底。打到法院1審結束最長可能要1年半的時間,要有心理準備。勝訴后對方拒絕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對方上黑名單,限高鐵消費等一切,讓對方終身背負案底(沒錯,是終身背負)。打勞動仲裁官司不會對勞動者有影響(沒有負面,只不過你在本案中有個記錄而已)。
還有,在調解環節時,你提出了做出讓步的要求,如果對方無恥,會進一步壓你,一定要堅守你的底線,告訴對方你干到底的決心和意志。我碰到的對方就非常無恥,當然,我做了該做的事。
下面是我在庭上用到的法律條款。讀此文的人請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去查找對應的條款,以引作法律支持。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七
仲裁員:
鄭××訴海馬(鄭州)房地產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爭議一案,河南方邦律師事務所接受申請人鄭××的委托,指派王冰光律師擔任其仲裁代理人。本案業經2011年11月30日仲裁庭前調解(未果)和2012年1月16日開庭審理。現就本案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能夠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和事實如下:
6、在2012年1月16日的庭審當中,被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曾當庭表示“愿意承擔申請人離職后的經濟補償金1966元”,這就表明被申請人積極承認其與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7、申請人提供的“購房客戶詳細情況”也證明了申請人曾經代表被申請人為客戶提供一系列購房服務的事實,而這些工作,如果沒有公司授權,很難想象非公司工作人員能夠勝任。
另:被申請人要求每個置業顧問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核單和購房人簽名,都可證明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但因此審核單有被申請人保管,申請人無法提交。
8、申請人至今能夠清楚表述其在職期間所售樓盤的戶型、價格及坐落位置等詳細信息及對于其所在公司內部辦公環境情況,相信這也是非專業和內部人士難以辦到。
9、在2012年2月16日的開庭中被申請人在當庭以通過不同的方式承認了事實的勞動關系,如“關于五險一金繳納的辯解為,流動性大,申請人同意不繳納”,“同意經濟補償金”;“業務提成已發放完畢”,等等都已說明被申請人承認與申請人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
對于以上相關證據及事實,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2005】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依據所上闡述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二、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自2010年9月8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職期間工資18866.27元。
關于工資,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0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關于申請人在職時間,有以下證據可予以證明:
對于以上相關證據,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2005】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予以支持。
三、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離職后未結清的業務提成金26132.8元。
2、申請人提供的“提成明細”上所有客戶資料,可以印證該“提成明細”得有效性和真實性;在客戶購房時,按照公司要求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審批表內容有申請人填寫,并有申請人名字及客戶簽名。
3、業務提成比例是有公司開會宣讀告知申請人的業務提成比例,此提成比例并有公司文件和會議記錄為證,但因此證據在被申請人保管和記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
4、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賬戶歷史交易明細表”,能夠充分顯示出申請人每個月的工資收入,也能夠推算出被申請人是按購房款1‰的標準為申請人發放業務提成金的。
對于以上事實,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予以調查確認。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
四、被申請人應該為申請人補辦社會保險登記和補繳其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本單位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在職期間,被申請人既未與之簽訂相關勞動合同,也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嚴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侵害申請人合法權益,應對其進行處罰和糾正。
五、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06.6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第47條和勞部發【19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規定,申請人有權要求被申請人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六、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在職期間在節假日的加班費5563.2元。
房地產銷售行業由于其特殊性,工作人員經常日平均工作十個小時以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得不到休息,根據《勞動法》第40條和第44條的規定,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在職期間的加班費合理合法。根據申請人提供線索,申請人在職期間,上下班時間需要通過“指紋打卡機”確認,而且現在該“指紋打卡機”仍舊存在公司,請求貴委依法調取并確認相關事實。
綜上所述,對于以上請求,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2005】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第6條、第39條等規定以及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2條予以支持。
此致
委托代理人:王冰光。
文檔為doc格式。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八
一年來,在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下,本人嚴格按照黨員標準要求自己,積極工作,奮力作為,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現將三年來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注重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理論水平。
三年來,本人能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時刻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能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來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在平時工作中,始終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自覺維護單位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敢于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作風正派,嚴守紀律,團結同志,尊重領導,樂于助人,無私奉獻,做到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同志們的真誠支持和幫助下,取得了干部職工對我的高度信任,使我的工作能一步一個臺階地前進,使我的思想也更加成熟了,也使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得到了鍛煉。
二、工作踏實,不斷開拓工作局面。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起,由于大隊長到齡退居二線,本人臨時領頭從事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為應對經濟下行帶來的勞資糾紛,本人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開拓:一是強化了法制宣傳。本著勞動監察、預防先行的原則,大隊在工業園區開展了勞動系列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活動采取了送法入企、掛點幫扶、問診用工等多種形式,通過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提高了企業主的法律意識,規范了企業的用工行為。活動后,園區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已達95.2%,比三年前提高了10.3%;勞資糾紛發生率同比下降了7.4%。二是開展了兩網化建設。針對勞動監察工作點多面廣的特點,大隊推行了勞動監察網格化管理和網絡化服務的模式。將勞動監察的范圍按區域劃分管理,明確各區域的責任人,大隊再統籌監管。這樣,既節省了人力,又提高了舉報的反應速度。在網絡化服務上,根據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大隊辦公系統與金保工程整合,實行了辦案的網絡化。三年來,網絡辦案共47起,涉案金額218萬余元。三是強化了建筑領域欠薪的`制度建設。為做好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工資,我根據幾年來我縣欠薪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兄弟縣市的做法,主動與局領導溝通說服縣政府出臺了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該辦法明確建筑領域施工方、業主在中標后均需向政府繳交工資保證金。三年來,共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多萬元,其中遠夢地產、富景地產項目啟用保證金達1500多萬元,有效地緩解了欠薪的壓力。四是加強了內部管理。為落實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效率,大隊推行了監察員值日工作制。要求值日監察員全程負責大隊的一切事務。
勞動仲裁工作。初,本人兼任仲裁院副院長。由于該機構剛升格,各項工作剛處起步階段。本人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加強業務建設。辦案質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因此,我主導仲裁院實行了三個制度:集體講學制、庭審合議制、責任追究制。目的是仲裁員的業務能力,三年來,我縣共受理仲裁案件267起,終局裁決78起,法院維持246起,維持率達92.1%。20,我縣代表省接受了人社部仲裁辦案質量的檢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延伸了調解網絡。為提高仲裁案件的調解率,構建和諧的拉動關系,我充分里用基層勞動保障所點多面廣的優勢,延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辦案網絡至鄉鎮、縣直單位、園區企業。三年來,共在園區企業、鄉鎮、縣直單位建立調解機構403戶,通過網絡調解辦案246起,爭議案件調解率提高了21%,涉案金額300多萬元。幾年來,仲裁院共受理258起(不含基層調解案件),本人辦理127起,調解78起,涉案結案200多萬元。
三、清正廉潔、始終做一名合格黨員。
作為一名基層的黨員,我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生活上,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從不以權謀私,自覺抵制不良習氣,始終做到手腳干凈,清正廉潔。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能做的堅決不做。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工作上,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平時努力專研業務,虛心向同事學習、向領導學習。
幾年來的工作也得到了領導、同事們的肯定。本人被評為單位先進工作者、20被單位考評為年度優秀。誠然,人無完人、金無足赤,我在勞動監察、仲裁崗位上取得些許成績是微不足道的,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工作經驗還不夠豐富、工作作風還不夠大膽等問題。這些問題還需在大家的幫助下解決。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九
今年上半年,勞動監察、仲裁工作在局黨總支正確領導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主線,圍繞大局、銳意進取、扎實工作,積極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圓滿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標任務,為促進平安、和諧作出了積極貢獻。現將上半年工作作如下匯報:
1、開展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行動。累計發放宣傳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詢130余人次,辦結15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成功處理一起重大集體上訪欠薪事件,累計追討被拖欠工資360萬余元,最大限度地維護了農民工們的合法權益。
2、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對轄區內33所職業介紹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公司進行了排查、登記,對1家未申領職業介紹許可證的中介所下達了限期責令改正通知書;收繳非法中介廣告牌3塊,刮除張貼在門窗上的非法招工信息2處;發放“致廣大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余份。有效遏制職業中介領域的違法活動,使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改善。
3、開展了“《勞動合同法》執行情況”專項檢查行動。累計檢查用人單位51戶,涉及勞動者1100余人,下達詢問通知書11份、責令改正決定書8份;督促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126份,糾正無效勞動合同78份;修改公司規章制度40余條;補發勞動者工資3.7萬元,清退抵押金0.3萬元,補繳社會保險費6.5萬元。
4、開展了“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檢查用人單位285家,涉及職工人數5000余人,其中對7家用人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補簽勞動合同700余份,補發工資10萬余元,補繳社會保險費十萬余元。此項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中。
5、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轄區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城鄉結合部的小磚窯、小作坊、餐飲服務業等用工場所進行了檢查,共檢查企業57家,下達行政文書13份。
6、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和“網絡化”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截止目前,“網格化”建設已實現全覆蓋,區級既二級網格軟、硬件設施已全部建設完成,70名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已全部到位。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系統數據庫正在逐步錄入,監察各項業務數據都在隨時更新。
上半年,勞動監察科共受理投訴案件83件,已辦結72件,在法定時間內結案率為100%;共下達了詢問通知書24份、責令改正通知書19份,下達行政處罰兩家、行政處理一家,處理職工集體上訪案件3起,處理突發案件1起,處理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交辦件5起。
一是針對我區勞動爭議逐年上升的趨勢,我們把加大《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力度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積極向企業和職工進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使用人單位和企業職工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使矛盾解決在企業。
二是立足調解優先,處理各類勞動爭議。針對集體性質勞動爭議多的特點,我們在處理勞動爭議過程中,著重突出“三個”結合:有關勞動爭議的法規宣傳與企業發展結合起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與職工合法權益結合起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與貫徹改革、發展、穩定的方針結合起來。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時,嚴格把好政策關,對符合勞動爭議受理范圍的案件,決不推諉,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對存在爭議的當事人提出調解方案,加大調解力度,努力促成雙方和解,使爭議在雙方平等的基礎上得到解決,使當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趨于緩和。
上半年,勞動爭議仲裁院嚴格執行辦案規程,認真開展申訴接待,審查立案,調解仲裁工作。堅持貫徹“預防為主、調解為主、基層為主”的方針,及時把爭議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不斷強化服務意識,為企業和職工宣講勞動保障法規,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咨詢,對上訪群眾耐心接待,對其反映的各類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及時掌握爭議苗頭,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同時,堅持“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處理勞動爭議。上半年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34件,已結案129件,結案率96%,時效內結案率100%,對全區的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為體現人性化服務,我們樹立了“細微之處見真情,服務之中樹形象”的理念。工作中全部實行掛牌上崗。并將科室的案件辦理流程、辦理條件、辦理程序、服務標準公開上墻,使來訪的群眾能夠一目了然,我們在接訪過程中實行“五個一”服務,把“真情、盡責、務實、高效”的服務理念貫穿到勞動保障監察、仲裁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到每個崗位中去,從思想上做到“民找我辦事”向“我為民辦事”的轉變,力爭做到真情接待零距離,真心辦事零差錯,真誠服務零投訴。上半年,勞動監察、仲裁工作人員累計接待和處理群眾來電、來訪2400余次,根據不同情況,我們都堅持詳細登記,認真回復,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確保服務對象滿意率均為95%以上。針對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交辦件,我們都能做到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期辦結,并及時上報處理結果,結案率達到100%。
(一)勞動監察科的工作計劃。
1、加強執法監察力度,進一步促進我區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切實把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2、積極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工作。根據全年勞動保障的重點工作適時開展專項執法監察,特別是要開展好勞動欠薪清償和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的專項執法檢查活動。
3、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在受理和查處投訴舉報案件中,及時為勞動者排憂解難,對涉及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做到及時立案,快速查處。同時,嚴格實行首問責任制,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4、扎實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工作,確保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試點的各項具體工作要求及時落實到位。
2、進一步加強勞動仲裁機構和企業調解網絡建設,促進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勞動仲裁委三方機制,健全各企業仲裁調解委員會并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形成完整的勞動爭議仲裁網絡。
3、加強仲裁監督,提高仲裁員素質。要不斷完善自身監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勞動爭議案件仲裁處理評查和抽查工作,切實糾正在勞動爭議案件受理、審理和裁決等環節中存在的不嚴格依法辦案問題。加強仲裁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積極進行仲裁員業務交流,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
社會保障工作任重而道遠。下半年,我們將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提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做到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我們相信在局領導的帶領下,通過我們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勞動監察、仲裁工作將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
仲裁員:
鄭××訴海馬(鄭州)房地產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爭議一案,河南方邦律師事務所接受申請人鄭××的委托,指派王冰光律師擔任其仲裁代理人。本案業經11月30日仲裁庭前調解(未果)和1月16日開庭審理。現就本案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能夠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和事實如下:
6、在201月16日的庭審當中,被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曾當庭表示“愿意承擔申請人離職后的經濟補償金1966元”,這就表明被申請人積極承認其與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7、申請人提供的“購房客戶詳細情況”也證明了申請人曾經代表被申請人為客戶提供一系列購房服務的事實,而這些工作,如果沒有公司授權,很難想象非公司工作人員能夠勝任。
另:被申請人要求每個置業顧問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核單和購房人簽名,都可證明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但因此審核單有被申請人保管,申請人無法提交。
8、申請人至今能夠清楚表述其在職期間所售樓盤的戶型、價格及坐落位置等詳細信息及對于其所在公司內部辦公環境情況,相信這也是非專業和內部人士難以辦到。
9、在年2月16日的開庭中被申請人在當庭以通過不同的方式承認了事實的勞動關系,如“關于五險一金繳納的辯解為,流動性大,申請人同意不繳納”,“同意經濟補償金”;“業務提成已發放完畢”,等等都已說明被申請人承認與申請人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
對于以上相關證據及事實,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依據所上闡述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二、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自9月8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職期間工資18866.27元。
關于工資,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0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關于申請人在職時間,有以下證據可予以證明:
對于以上相關證據,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2005】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予以支持。
三、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離職后未結清的業務提成金26132.8元。
2、申請人提供的“提成明細”上所有客戶資料,可以印證該“提成明細”得有效性和真實性;在客戶購房時,按照公司要求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審批表內容有申請人填寫,并有申請人名字及客戶簽名。
3、業務提成比例是有公司開會宣讀告知申請人的業務提成比例,此提成比例并有公司文件和會議記錄為證,但因此證據在被申請人保管和記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
4、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賬戶歷史交易明細表”,能夠充分顯示出申請人每個月的工資收入,也能夠推算出被申請人是按購房款1‰的標準為申請人發放業務提成金的。
對于以上事實,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39條之規定予以調查確認。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被上訴人應當對此承擔不利后果。
四、被申請人應該為申請人補辦社會保險登記和補繳其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本單位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在職期間,被申請人既未與之簽訂相關勞動合同,也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嚴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侵害申請人合法權益,應對其進行處罰和糾正。
五、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6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第47條和勞部發【19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規定,申請人有權要求被申請人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六、被申請人應該支付申請人在職期間在節假日的加班費5563.2元。
房地產銷售行業由于其特殊性,工作人員經常日平均工作十個小時以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得不到休息,根據《勞動法》第40條和第44條的規定,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在職期間的加班費合理合法。根據申請人提供線索,申請人在職期間,上下班時間需要通過“指紋打卡機”確認,而且現在該“指紋打卡機”仍舊存在公司,請求貴委依法調取并確認相關事實。
綜上所述,對于以上請求,請求貴委依據勞社部【2005】12號文件《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第6條、第39條等規定以及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2條予以支持。
此致
委托代理人:王冰光。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一
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勞動爭議仲裁科的業務指導下,認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預定的各項任務。我股勞動爭議仲裁、勞動信訪、合同鑒證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我縣勞動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務,加強仲裁隊伍建設,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主、基層為主”的原則,逐步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勞動爭議調解網絡,繼續堅持“雙維護”宗旨,加大勞動仲裁辦案力度,提高辦案質量,突出抓好勞動爭議處理、仲裁監督、群體性突發事件預防處理三項重點,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為全縣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做貢獻。
我們在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時候,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當事人雙方在適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堅持按照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依法秉公辦理。
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條文規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5件,現已全部結案,結案率達100%。其中2件為履行工傷事故認定時前認定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爭議案,2件為養老保險金欠繳、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爭議案,同時在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時候,我們始終堅持以調解為主,以裁決為輔,將調解貫穿整個案件處理過程中,有1件是經過調解結案的,為勞動者職工死亡善后費60000元,有利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遵循“專人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做到專人負責、各司其責。
20xx年,共處理來信來訪案件39起,來訪人員96人,其中涉及養老保險投訴17起,涉及職工53人,工傷投訴13起,涉及職工26人,其他投訴案件9起,涉及職工17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我們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工作中,注重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同時,加強三方機制建設,調動工會組織、企業聯合會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三方機制作用,共同做好工作。20xx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479份,解除勞動合同332份。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二
一年來,在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下,本人嚴格按照黨員標準要求自己,積極工作,奮力作為,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現將三年來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三年來,本人能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時刻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能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來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在平時工作中,始終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自覺維護單位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敢于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作風正派,嚴守紀律,團結同志,尊重領導,樂于助人,無私奉獻,做到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同志們的真誠支持和幫助下,取得了干部職工對我的高度信任,使我的工作能一步一個臺階地前進,使我的思想也更加成熟了,也使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得到了鍛煉。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20xx年起,由于大隊長到齡退居二線,本人臨時領頭從事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為應對經濟下行帶來的勞資糾紛,本人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開拓:一是強化了法制宣傳。本著勞動監察、預防先行的原則,大隊在工業園區開展了勞動系列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活動采取了送法入企、掛點幫扶、問診用工等多種形式,通過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提高了企業主的法律意識,規范了企業的用工行為。活動后,園區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已達95.2%,比三年前提高了10.3%;勞資糾紛發生率同比下降了7.4%。二是開展了兩網化建設。針對勞動監察工作點多面廣的特點,大隊推行了勞動監察網格化管理和網絡化服務的模式。將勞動監察的范圍按區域劃分管理,明確各區域的責任人,大隊再統籌監管。這樣,既節省了人力,又提高了舉報的反應速度。在網絡化服務上,根據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大隊辦公系統與金保工程整合,實行了辦案的網絡化。三年來,網絡辦案共47起,涉案金額218萬余元。三是強化了建筑領域欠薪的制度建設。為做好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工資,我根據幾年來我縣欠薪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兄弟縣市的做法,主動與局領導溝通說服縣政府出臺了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該辦法明確建筑領域施工方、業主在中標后均需向政府繳交工資保證金。三年來,共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20xx多萬元,其中遠夢地產、富景地產項目啟用保證金達1500多萬元,有效地緩解了欠薪的壓力。四是加強了內部管理。為落實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效率,大隊推行了監察員值日工作制。要求值日監察員全程負責大隊的`一切事務。
勞動仲裁工作。20xx年初,本人兼任仲裁院副院長。由于該機構剛升格,各項工作剛處起步階段。本人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加強業務建設。辦案質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因此,我主導仲裁院實行了三個制度:集體講學制、庭審合議制、責任追究制。目的是仲裁員的業務能力,三年來,我縣共受理仲裁案件267起,終局裁決78起,法院維持246起,維持率達92、1%。20xx年,我縣代表省接受了人社部仲裁辦案質量的檢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延伸了調解網絡。為提高仲裁案件的調解率,構建和諧的拉動關系,我充分里用基層勞動保障所點多面廣的優勢,延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辦案網絡至鄉鎮、縣直單位、園區企業。三年來,共在園區企業、鄉鎮、縣直單位建立調解機構403戶,通過網絡調解辦案246起,爭議案件調解率提高了21%,涉案金額300多萬元。幾年來,仲裁院共受理258起(不含基層調解案件),本人辦理127起,調解78起,涉案結案200多萬元。
作為一名基層的黨員,我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生活上,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從不以權謀私,自覺抵制不良習氣,始終做到手腳干凈,清正廉潔。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能做的堅決不做。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工作上,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平時努力專研業務,虛心向同事學習、向領導學習。
幾年來的工作也得到了領導、同事們的肯定。20xx年本人被評為單位先進工作者、20xx年被單位考評為年度優秀。誠然,人無完人、金無足赤,我在勞動監察、仲裁崗位上取得些許成績是微不足道的,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工作經驗還不夠豐富、工作作風還不夠大膽等問題。這些問題還需在大家的幫助下解決。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三
一季度除完成上述目標工作外,繼續開展勞動用工備案登記工作,完善相關資料,進一步加強了對企業的管理。完成信訪件3件,接待來信來訪單位與群眾100多人次,解答勞動問題100多個;在五礦(貴州)鐵合金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勞動合同法》培訓一期,同時按時完成各類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積極服從局黨組安排參加了災后重建、春風行動、人事勞動工作會等全局的各項中心工作。
一、認真開展理論與業務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和《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以及即將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結合本科室工作實際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力爭規范各類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推動各類用人單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加強對各類用人單位集體合同的審查工作,指導企業簽訂和完善集體合同,依法維護好雙方當事人、尤其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內部預防和化解勞動爭議的機制。積極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合理配備調解人員,落實辦公經費和條件。同時在企業聚集的紅楓湖鎮、站街鎮建立了區域性調解組織,形成企業、政府和社會共同化解勞動糾紛的良好局面,努力筑牢勞動爭議處理的“第一道防線”。
三、進一步強化了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調解和政策咨詢服務功能。
四、實行首問導訴服務。最先接待當事人的仲裁員負責一次性告知其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有關事項,以減少當事人來回奔波。
五、實行一步到庭制度。一次性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應訴通知和開庭通知,以減少法律文書送達過程中出現延誤案件審理的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上級的法律法規、政策等不能及時的得到學習,工作開展上容易造成被動;二是《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工作難度急劇加大,尤其是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的`勞動爭議隱患逐步顯現,處理上存在較大難度,不能較好地維護了雙方當事人、尤其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三是工作量進一步加大,學習時間減少較多,沒有處理好工學矛盾等。
一是積極積極聯系上級部門與兄弟單位,力爭第一時間內拿到所需的文件等資料;二是積極向上級業務部門與局黨組進行匯報,力爭逐步解決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的勞動爭議案件,盡量不引起大的波動;三是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加強駕馭工作的能力,提高對實際問題的處理應變能力。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四
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和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xx縣人力資原和社會保障局為適應勞動人事仲裁事業的新發展,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環境,完善服務功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案質量,扎實推進勞動人事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使仲裁機構成為優質、高效、文明的服務窗口,圓滿完成上級工作部署,為建設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頒實施是我國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法律體系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志著我國勞動人事爭議法律體系日臻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對仲裁機構、仲裁庭、仲裁管轄、仲裁程序、開庭裁決等。做了實體和程序性定,是進行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的法定依據。我們利用局周五學習日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印制了宣傳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傳車、廣播電視媒體、進企入戶進行宣傳,提高全社會對勞動人事仲裁法律法規政策認知水平。積極安排工作人員參加省廳、市局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兼職仲裁員的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
我縣勞動爭議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為了適應新形勢,實現新發展,根據機構改革和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整合、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及時研究分析我縣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存在的突問題,加強對仲裁辦案工作的業務監督和指導。全面落實仲裁機構辦公場所、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標準化。積極爭取縣主要領導的`支持,籌劃成立正科級勞動人事仲裁院。
仲裁機構克服人員少、任務重等困難,在立案受理、調查取證、仲裁庭審、調解、裁決、送達、結案歸檔等各個環節都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宜調則調、宜裁則裁、側重調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時、合法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四是嚴格辦案程序,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確保程序合法,實體合法;
六是進一步關心照顧弱勢群體,開辟維權綠色通道,打造陽光仲裁品牌。
七是加強與上級業務部門、工會、經貿部門、法院等機構的溝通協調,強化業務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樹立良好社會形象。xxxx年共受理勞動爭議xx件,處理xx件,結案xxx%,案外調解xx件,調解率xx。x%。共鑒證勞動合同xxxx份,解除備案xxxx人,接待來訪咨詢xxxx人次。
堅持“預防為主,重在基層”的方針,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第一道防線作用,建立勞動爭議預測、預警、預防、預報機制,力爭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健立健全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是預防糾紛加強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立足xx實際,積極籌劃,在原來規模以上企業已全覆蓋的基礎上,推動新建單位、中小企業調解組織建設。指導已建立的調解組織運行規范化,工作常態化、作用明顯化。共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xxx個,調解員xxxx人,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xx個,調解員xxx人。xxxx年基層調解組織共預防化解糾紛xx件。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員主要是由工會、勞資等管理人員組成,文化程度一般為高中以上;鄉鎮(街道)調解組織調解員主要是由勞動保障所、經貿辦、司法辦工作人員組成,文化程度一般為中專以上。縣局分兩批對他們進行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政策集中學培訓,提高基層調解員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為規范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工作,提高基層調解組織調解行為社會公信力和調解文書可執行性。縣政法委、縣人民法院出臺了《xx縣非訴訟調解司法確認機制資料匯編》,規范了基層調解機構調解活動與非訴訟銜接程序等事項,從制度上支持了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開展工作。
總之,我縣的勞動人事仲裁工作開展的扎扎實實,富有成效,這與市局關心支持是分不開的。下一步我們將在市局、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開拓創新,奮發進取,爭取工作上新臺階,勞動人事仲裁事業實現新突破,大發展。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五
從20xx年5月進入仲裁委,我跟著陳老師負責受理兼辦案工作。從5月份至今,跟著師傅接待、受理、送達案件150件。辦案方面也是和師傅一起,跟著參與辦理了件,其中20xx年完整的案件,從立案開始完整的學習的案件15件。
從5月份至今,接觸的仲裁員共24個,總體評價和陳老師的`評價一致。
1、開庭時有些作為邊裁的仲裁員大部分時間不在狀態,不關心庭審活動,沒有充分發揮仲裁庭的作用。
2、完善仲裁委網站,及時更新,把仲裁動態、仲裁信息、仲裁知識通過網絡形式向社會傳播。很多當事人去查詢時想要的一些格式文書找不到,相關仲裁員信息未及時更新,沒有發揮網站應有的'宣傳作用。
1、繼續做好仲裁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在本市各媒體上的仲裁宣傳推薦工作。積極向報刊雜志投稿宣傳仲裁制度,在各類報紙上發表宣傳仲裁機構和仲裁制度的文章多篇。通過典型案例介紹、知識講座等形式,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擴大仲裁機構的知名度。借助各類大型活動,積極組織對外宣傳。參加“3.15”大型咨詢活動和商品房展示交易大會等,設立咨詢臺,發放宣傳資料,耐心解答法律知識。
2、建立異地仲裁委兄弟關系。加強與異地仲裁委聯系,做好重要案件異地仲裁文書送達、仲裁保全等方面的協助工作。
3、將視為送達編入仲裁規則。中約定“按該地址送達即視為送達”,按該地址送達即為有效送達方式。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六
申請人:
被申請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人已就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糾紛案的解決,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書,申請貴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所欠貨款。根據申請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證實,被申請人由于長期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已出現變賣車輛、轉移資產,試圖逃避債務的動向。
為確保申請人的經濟利益能在仲裁裁決之后得以順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80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如因申請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則本申請人愿負一切賠償責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附:
1、被申請人開戶銀行情況及財產狀況說明書一份。
2、申請仲裁保全措施擔保書一份。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七
認真參加人社局組織的每周五政治學習,以黨的方針政策來指導勞動仲裁院的工作,同時積極參加省人社廳舉辦的多期勞動仲裁業務培訓,工作中辦案人員主動自學勞動法規和各種辦案實務等知識,不斷提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辦案效率和質量。
在本年里,進一步加強了仲裁院的硬件設備諸如仲裁庭徽章、法槌、電子設備及資料配置等,提高仲裁規范化水平。同時,不斷壯大仲裁員隊伍,引進優秀的法律專業人才加入仲裁隊伍。積極組織仲裁員參加省廳舉辦的業務培訓,在平時工作中擠時間自學業務和政治知識,多種渠道努力提高仲裁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理論水平。結合辦案實際,積極開展仲裁員在崗培訓、庭審觀摩和疑難案件研討會活動,不斷提高辦案能力。
全年共立案174件,已結案84件,審理期內結案率100%。結案率100%。主要處理了5件集體爭議案件,涉及職工436人,涉案金額669.3萬元。經過及時公平公正處理,化解了矛盾,維護了我縣和諧的勞動關系。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我們每月月初和季度初都會及時上報仲裁工作報表,為上級提供準確數字,使之準確掌握勞動仲裁工作動態和勞動關系狀況。
雖然我們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工作中還有一些問題,為使仲裁工作上個新臺階我們決定:
1、不斷創工作方式,及時公平公正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為為增強處理勞動爭議工作效果,不斷創新在工作機制和調解方式上。同時為化解勞資矛盾,,維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公正客觀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確保在法定期限45日之內結案。
2、多到轄區內的企業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通過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鎮等活動,使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知曉自身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為構建和諧勞資關系營造輿論氛圍和法制環境。
3、加強對各鄉鎮和企業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走訪檢查和工作指導,了解基層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開展情況使其能熟練靈活正確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形成了以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為主體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新格局,調解工作上下互動的良好局面。
仲裁工作總結匯報(熱門18篇)篇十八
7.承辦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建立首問首接服務制度;
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
3、立案審查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應當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從寬掌握;
5、實行勞動爭議仲裁風險告知制度;
7、加大“陽光仲裁”力度。
1、加強管理,增強素質,大力提高勞動仲裁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加強勞動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強仲裁員的自身素質,是做好勞動仲裁工作的關鍵。我們在工作中一是加強學習。我們按照講政治、講正氣、講學習的要求來做好仲裁員的學習教育工作。
三是初步實行兼職仲裁員辦案制度,提高辦案數量,縮短辦案時間;四是進一步完善內部制度建設,加大政務公開力度,真正樹立為企業服務,為職工服務的思想。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為具有“準司法”性質的執法機構,必須要以嚴謹、規范、完善的制度作為基礎,貫穿勞動爭議仲裁的始終,才能保證執法行為的合法、公正。我們首先完善各項內部工作制度,并落實到人,規范辦案程序,統一告知用語,強化證據質證程序,嚴格依法辦案。在仲裁活動中實行“陽光工程”,制作了政務公開欄掛上墻,將各項辦案程序、收費標準、辦案紀律、開庭時間、開庭場所、仲裁庭組成人員,既方便群眾,又接受監督,進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