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合同的生效要素包括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內容合法性、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一
轉讓方:常德柳葉湖旅游度假區中心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常德柳葉湖水上游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收購的23艘快艇、45艘木船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只船體、發動機及其他附件。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只的所有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20xx年 09月01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二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擁有的_________大酒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接收甲方的_________大酒樓,本協議簽訂后即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正。
二、雙方決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倉庫的存貨(物料及食品)、吧臺的存貨及出品部、海鮮池的存貨,乙方依據清點數量按雙方協商的價格,以人民幣(現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備及財產清單清點(該清單上的財產歸屬_________公司所有,歸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單以外的財產屬乙方接收甲方的財產: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盡快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的變更等手續(其變更費用由乙方負責),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東的所有股權一并轉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選。
六、甲方須協同乙方辦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轉名手續,該于續辦完后,乙方在三日內支付_________拾萬元人民幣的押金(因甲方已有_________拾萬元港幣的押金在業主單位),另乙方需備好簽租約所需的房產證。
七、乙方同產權單位簽約時如談及的減租條件成功的話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同意將現有員丁.留給乙方(除倉管及采購外),但乙方不用的員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雙方以移交完畢后的簽字日為生效時日,由此時起該酒樓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時起,每月的______日前,乙方需按時支付租金及水電費。沒辦齊手續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據為證。如現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_________元的租費。
十、附增加條款:
1、與_________公司簽訂合約租金,由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爭取租金降至_________元/月,至少在三年內控制在_________元/月以下。否則,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_________大酒樓,甲方應在7日內退還乙方定金_________萬元正。
2、如各種移交手續,包括營業執照、法人、股東變更,與_________公司租約變更等手續無法辦齊,甲方應在7日內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正退還給乙方,乙方即移交場地,并清算債權債務,如7日內不退還定金,將追究甲方雙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三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愛協商,批準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任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斷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斷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含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應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干的經營業務。
6.相干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根據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利。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應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批準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批準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任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任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整吸收轉讓資產,并應用其從事生產經營運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批準,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含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含: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應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批準向乙方轉讓,而乙方批準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訂的并已履行交貨任務,但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任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根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應用允許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應用有關商標的應用允許,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標應用允許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候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法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成果,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_________萬元國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劑。經過上述調劑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根據下述原則斷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元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國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斷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及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分辨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斷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實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于轉讓價格總額扣除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批準;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準及其他一切審批、批準、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訂。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供給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整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含該日)后,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整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干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情勢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含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批準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后(包含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任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后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含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含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對相干期間甲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累贅。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任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束縛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及把持權,有權簽訂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干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并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累贅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批準。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辨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所有這些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均為有效和具有束縛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領域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產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持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蚱渌魏蔚谌邫嗬蚱渌拗啤?/p>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作、銷售或以其他方法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占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并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系的權利請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態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系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保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訂日,該等權利并未受到侵占,也未以任何情勢允許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當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訂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訂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采用任何行動,亦不疏忽任何行動,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并保證在交割日后,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批準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應用的土地的應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應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4)截至本協議簽訂日,并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態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轉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于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并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干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機密負有保密任務,不得對外流露或基于商業的目標應用上述機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法(包含但不限于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運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乙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應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當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允許權或其他累贅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矩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應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成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甲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請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批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批準,在本協議簽訂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應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產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運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感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批準采用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喪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喪失,則甲方批準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十六條 實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率、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批準,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任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束縛。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把持、不可預感或即使預感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耽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任務。該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斗、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產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法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供給證明文件闡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情勢,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法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法發送,發件人在收到答復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法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需經雙方批準,并須簽訂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正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干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利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利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履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批準,如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違約方賠償喪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喪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四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沖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并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五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1、甲方同意將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x年12月日。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六
合同為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人對于其他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某物、作為或不作為的債務”。文書幫合同頻道迎合各位朋友的需求,特意提供了固定資產轉讓合同,歡迎大家收看!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刂剖侵溉魏稳耸考钟泄蓹唷⒊鲑Y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并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并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于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準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后,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后(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后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并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范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蚱渌魏蔚谌邫嗬蚱渌拗?。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并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系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系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并保證在交割日后,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并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于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并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于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并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五、《勞務安排協議》(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七
轉讓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于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年月日時。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進入位于的辦公場所內挪動任何轉讓給乙方的固定資產。
9、特別聲明:乙方只受讓甲方轉讓的固定資產,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債務,同時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固定資產的合法性及唯一性,甲方保證乙方自交割日起為甲方轉讓所有固定資產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八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鑒于: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
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
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
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
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
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并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并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xx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xx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許可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xx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第四條第2款經xx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準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________年度的同____日期(不包括該日)后,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
第三條、
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范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并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系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并保證在交割日后,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
第三方同意或向。
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稅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本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并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
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五、《勞務安排協議》(略)。
返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九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愛協商,批準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任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斷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斷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含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應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干的經營業務。
6.相干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根據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利。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應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批準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批準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任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任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整吸收轉讓資產,并應用其從事生產經營運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批準,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含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含: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應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批準向乙方轉讓,而乙方批準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訂的并已履行交貨任務,但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任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根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應用允許。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應用有關商標的應用允許,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標應用允許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候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法。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成果,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_________萬元國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劑。經過上述調劑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根據下述原則斷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元。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國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斷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及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分辨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斷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實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于轉讓價格總額扣除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批準;。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準及其他一切審批、批準、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訂。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供給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整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含該日)后,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整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干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情勢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含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批準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后(包含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任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后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含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含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對相干期間甲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累贅。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任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束縛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及把持權,有權簽訂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干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并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累贅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批準。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辨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所有這些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均為有效和具有束縛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領域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產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持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作、銷售或以其他方法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占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并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系的權利請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態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系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保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訂日,該等權利并未受到侵占,也未以任何情勢允許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當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訂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訂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采用任何行動,亦不疏忽任何行動,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并保證在交割日后,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批準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應用的土地的應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應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4)截至本協議簽訂日,并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態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轉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于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并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干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機密負有保密任務,不得對外流露或基于商業的目標應用上述機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法(包含但不限于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運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乙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應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當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允許權或其他累贅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矩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應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成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甲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請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批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批準,在本協議簽訂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應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產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運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感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批準采用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喪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喪失,則甲方批準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十六條實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率、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批準,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任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束縛。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把持、不可預感或即使預感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耽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任務。該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斗、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產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法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供給證明文件闡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第二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情勢,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法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法發送,發件人在收到答復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法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需經雙方批準,并須簽訂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正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干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利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利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履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批準,如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違約方賠償喪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喪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十
鑒于:
1、甲方為更新設備,決定對公司的部分固定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范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轉讓對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為準確定,即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稅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固定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_______ 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_______ 年___月___日前,乙方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 轉讓對價。
第五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 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 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3、 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管理層審議批準; 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 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于乙 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 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 法律上生效。
第八條 稅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相關稅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 金額的萬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 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 _______年 月 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十一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國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愛協商,批準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任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斷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斷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含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應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干的經營業務。
6.相干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根據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利。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應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批準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批準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任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任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整吸收轉讓資產,并應用其從事生產經營運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批準,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含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含: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應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批準向乙方轉讓,而乙方批準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訂的并已履行交貨任務,但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任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根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應用允許。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應用有關商標的應用允許,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標應用允許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候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法。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成果,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_________萬元國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劑。經過上述調劑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根據下述原則斷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元。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國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斷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及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分辨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斷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實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于轉讓價格總額扣除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十二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愛協商,批準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任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斷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斷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含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應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干的經營業務。
6.相干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根據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利。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應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批準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批準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任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任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整吸收轉讓資產,并應用其從事生產經營運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批準,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含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含: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應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批準向乙方轉讓,而乙方批準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訂的并已履行交貨任務,但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任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根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應用允許。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應用有關商標的應用允許,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標應用允許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候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法。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成果,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以_________萬元國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劑。經過上述調劑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根據下述原則斷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元。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國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斷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及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分辨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斷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批準,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實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于轉讓價格總額扣除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批準;。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準及其他一切審批、批準、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訂。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供給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整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含該日)后,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整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干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情勢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含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批準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后(包含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任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后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含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含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對相干期間甲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累贅。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任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束縛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及把持權,有權簽訂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干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并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累贅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批準。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辨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所有這些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均為有效和具有束縛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領域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產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持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蚱渌魏蔚谌邫嗬蚱渌拗啤?/p>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作、銷售或以其他方法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占任何專利、設計、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當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允許權或其他累贅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矩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應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成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甲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請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批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批準,在本協議簽訂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應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產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運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感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批準采用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喪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喪失,則甲方批準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十六條實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率、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批準,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任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束縛。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把持、不可預感或即使預感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耽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任務。該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斗、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產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法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供給證明文件闡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第二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情勢,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法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法發送,發件人在收到答復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法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需經雙方批準,并須簽訂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正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干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利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利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履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批準,如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違約方賠償喪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喪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十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轉讓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年月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重慶亞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湖北杰康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企業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實用14篇)篇十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年月日(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項股權資產元,項抵債資產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價款與支付。
2.1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2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元,(小寫)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稅負的承擔。
4.1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第六條其他特別約定。
第七第八條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8.1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8.2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9.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9.2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一條修改與變更。
1011.1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11.2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三條其他。
1113.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3.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