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我們思考問題、開拓思維的重要場所,讓我們看到更廣闊的世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育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參考。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一
1、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雙方可以另行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簽署《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不能以單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勞動者個人在勞動合同期滿均未提出續簽,而員工個人仍在單位工作,則公司不僅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而且還存在一年后與勞動者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日后辭退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合同期滿,通俗地說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了,沒有續簽的情況。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勞動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時結束雙方的勞動關系是雙方意志的體現,是符合雙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當事人后來意思發生變化,反悔了,也不能改變當時的約定,這是合同存在的基礎。既然是雙方約定到期終止,雙方都依法履行了勞動合同的內容,所以遵循勞動合同的約定也是不設立經濟補償的最根本原因。此外,雙方約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日期,說明雙方都知道什么時候該合同會終止,所以這件事是可以預料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根據該情況為勞動合同終止后的自己做好準備工作,所以也就談不上損失問題,即使有損失,也是損失方自己疏忽,沒有做好準備的關系,損失由自己承擔。
所以從法律上說,合同期滿不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當然,為了雙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勞動合同期滿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起算年限為:自201月1日起計算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據在于《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二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你要提供初步的證據證明你有加班的事實,且公司沒有支付或沒有完全支付,你就可以向公司主張加班費了。
公司加班應當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不得強迫員工加班。
標準工作時是每周工作不超過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總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則是加班。
公司加班應當按照下面的法律規定及標準支付加班費,若沒有足額支付,則是違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調休替代。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三
劉xx于7月進入廣東東莞市x寶裝飾有限公司(下簡稱x寶公司)任職,雙方約定了工資、工作時間等待遇,并簽訂了將于7月15日期滿的勞動合同。在207月15日劉xx被x寶公司以期滿為由終止勞動合同,公司要求劉xx與公司做好工作交接,隨后在財務處結清劉xx的工資等事宜。
然而劉xx卻將公司告到勞動仲裁處,說公司解除合同并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劉xx本人,因此他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合同的代通知金。而公司則認為解除合同是因為合同期滿,屬于自然到期而終止的,并不是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無須支付其代通知金。
問題:
1、劉xx的要求是否得到支持?
2、因合同期滿而終止,用人單位也是否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3、基于此案,用人單位如何做好合同期滿不再與員工續約?
專家點評:
先來看一下法院審判結果:
東莞市人民法院于年12月10日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關于劉xx請求的經濟補償賠償僉、代通知金問題,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的原因是合同期滿終止,x寶公司解除與劉xx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且已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劉xx支付了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劉xx請求支付代通知金,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予以駁回”。劉xx不服,提起上訴。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5日作出終審判決,認為:“首先,本案雙方勞動關系因勞動合同到期而終止,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所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情形,故對于劉xx關于代通知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1、對于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續簽是否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的問題,許多人存有誤解,進而付了一些冤枉錢。
2、該觀點可能源于勞動部《關于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06號)第五條“強化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勞動合同期滿前應當提前一個月向職工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3、蔣律師認為,該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規范企業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其并不能作為需要支付1個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據。在《勞動合同法》中,對于需要支付1個月代通知金的情形僅限于第40條所規定的3種條件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對于勞動合同的終止并未給企業規定提前通知的義務。本案一審法院只是籠統的說“劉xx請求支付代通知金,沒有法律依據”,而二審法院則進一步明確了“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所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4、再者,從另外的角度看,勞動者作為勞動合同的簽訂者,理應關注自己的勞動權利和義務,當然也應該清楚自己勞動合同的期滿之日,如其有心,且有意續約,其完全可以在期滿之日向企業提出自己的要求,否則,如無特別約定,期滿即行終止。故本案中x寶公司在合同期滿之日通知劉xx不再與其續簽合同的行為并不違法,無需支付其1個月的代通知金。
結果卻被員工反告是解除而不是終止勞動合同,最后因企業拿不出充分的證據證明是期滿終止而非中途解除或通知之日為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而敗訴。
所以,企業在具體操作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2、通知之后,即時將員工應得的工資及補償金支付至員工的銀行帳號;。
3、即時將《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交付或郵寄給員工。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四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本市(縣、區)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
通知方(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五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__)。續簽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并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甲方人事處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六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勞動者自己可以選擇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續簽,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七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并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包括更新的人力資源等管理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諾: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3、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秘密的客戶資料、信息、擬投資項目等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秘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地址(含老家固定地址與居住地地址)發生變更的,需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饋義務,而造成甲方無法正常郵寄乙方資料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三、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八
我們單位這段時間有幾個員工的合同到期了,他們明確表示不續簽。那作為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時要不要給予補償?還有就是勞動者要不要提前一個月告訴我們不續簽合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問題: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時候直接終止勞動合同,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領取經濟補償等手續即可走人。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單位。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為法律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雙方必須提前通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
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如果公司不續約或者要降薪續約而你不續約的都要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相關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由此可知,你的勞動合同快到期了,你和公司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簽勞動合同,你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九
最近我朋友突然失業,問過后才知,原來是被單位無顧不續約,而且因為他簽約時太大意,沒有看到合同上寫明了合同期滿可以自動解除合約,所以單位也不提前通知他。導致他沒有提前找工作而失業。而且他工作六年,單位沒有任何補嘗。最終他用選擇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你要提供初步的證據證明你有加班的事實,且公司沒有支付或沒有完全支付,你就可以向公司主張加班費了。
公司加班應當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不得強迫員工加班。
標準工作時是每周工作不超過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總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則是加班。
公司加班應當按照下面的法律規定及標準支付加班費,若沒有足額支付,則是違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調休替代。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自己不愿意續簽,就不用補償嘍!
要的,我們有一個也是12月到期準備不續簽的。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5項有具體規定。
新勞動合同法,確實更多的維護員工的利益
現在不認定自動離職,對于職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要先審核其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第14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如不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問題后,再提前30日發出終止或續訂通知書,對于企業依據職工是否有續訂意愿來決定是否續訂的,屬于實際操作問題。如出現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即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或者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致使合同終止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甲乙雙方就試用技術有限公司產品,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并簽訂本協議。
1、試用產品清單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乙方工廠所在地。
3、試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到產品之日起計算,試用時間為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備注:_________________乙方試用過程中不得損壞樣品或打開拆卸;若乙方在試用過程中人為原因造成產品的破損,配件不全等,以及因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產品或其零部件損壞,乙方按第一條中的價格全額購買該樣品。若產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則與乙方無關。
5、本樣品在乙方確認購買前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無處置權。
6、試用期后,若乙方不接受該產品,甲方在確認樣品無損壞后,自行收回該樣品,合同亦終止。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場地,乙方租賃甲方展位用于擺放_____展架個,擺放在__________場地內走廊處,租期為叁拾天,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為________人民幣.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支付全額租金,以便甲方安排展臺等工作開展。
本協議一旦簽字,即視為生效,并默認雙方已詳細閱讀并愿意遵守以下規定:
1、在租賃使用期間,承租方應遵守本次展會規定,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跨界擺放物品,聽從組織者安排。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如將所租展位轉租或轉包,租賃方不予認可。
3、在展會期間,承租方應做好展臺的維護及防盜工作,如不慎有物品丟失,租賃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的賠償。
4、本協議外其他未盡事宜,及展會期間產生的其他事宜,均由雙方友好協商決定。
5、補充條款(如無其他補充條款,以下空白即可)。
如無任何異議,本協議由雙方在下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后,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后,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一
我們公司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給我們續簽,公司要終止勞動合同,我們能獲取賠償嗎?我們公司來了一個略懂勞動法的小人天天算計,會會想什么借口解除合同不給我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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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二
您好!非常感謝您在職期間為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所作的工作。公司與您之間與20___年1月1日所簽署的勞動合同應與20___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經董事會決定將在此很遺憾的通知您,公司將不再與您續簽合同,即勞動合同到期終止。請您在20___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交接好所有工作。
受通知人收執簽名:
______水電有限責任公司。
年01月01日。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三
網友提問:
律師解答: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3、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二.勞動合同的訂立程序。
1.由用人單位提出要約邀請,尋找并確定勞動者。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涉及招工的工種或崗位、招收的名額、招收對象及條件、招工地區或范圍、錄用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護條件和應遵守的單位規章制度等。從法律角度看,招工簡章或就業規則具有要約的法律效力。
第二,自愿報名。勞動者根據招工條件結合自身的志愿愛好,自愿報名。根據我國勞動法規規定,單位招收職工,必須招收年滿16周歲的勞動者,特殊行業招收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時需要經過特殊審批。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自愿報名應招,是對公布內容的一種認可,表明愿意在此基礎上與用人單位協商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全面考核。用人單位對報名的應招人員可以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具體考核內容可以根據生產或工作的性質和需要有所側重。例如,招收學徒工人,可以側重文化考核;招收技術工人,可以側重該工種的技能考核;招收繁重體力勞動者,可以側重身體素質的考核;招收初級技術工人。考核標準可以稍低;招收高級技術工人,考核標準可以稍高。
第四,擇優錄用。用人單位對應招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后,應嚴格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評判,不得徇私舞弊。對考核結果必須公開張榜,公布擇優錄用人員,接受群眾監督。
經過上述四個步驟,用人單位就能夠確定受要約人,即愿意接、受用人單位條件并與該單位協商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于是進人第二階段。
2.簽訂勞動合同。
也即完成要約和承諾的全過程。經過上一階段,受要約人確定后,即由用人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的草案,勞動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視為承諾,勞動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勞動者對勞動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見或要求增加新的內容,應視為對要約的拒絕。雙方繼續經過新的要約一一再要約,反復協商,直至最終達成一致的協議。
勞動合同書應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托代理人與勞動者簽字(蓋章),并注明簽訂日期。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的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四
你的勞動合同將于20__年__月__日到期,本企業同意與您續簽勞動合同,最長時限為年。
請將回執填上自己續簽的意向,于20__年__月__日前交回人力資源部。
如逾期不交回,公司視為同意按本企業意見續簽勞動合同。
___
20__年__月__日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五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六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__)。續簽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并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甲方人事處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學校合同到期學校不續簽(通用17篇)篇十七
雙方約定了才能自動延續,而且延續的時間不能超過6個月。
如果上份合同沒寫自動延續的條款,那么合同到期后沒簽訂,就存在沒合同雙倍工資的風險。
勞動合同到期后超過多長時間沒續簽,參考如下法條主張雙倍工資,需要補簽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除雙方約定的外,沒有自動續簽之說。
1、簡介: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由此可見,如果當事人雙方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后對繼續執行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標準、勞動條件等沒有提出異議,應當視為雙方默認按照原勞動合同的約定的內容繼續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因此,雙方默認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應包括原合同所約定的期限。
除雙方約定的外,沒有自動續簽之說。
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期滿,在合同期滿前沒有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繼續保持勞動關系的視為該合同續簽的除外,其它情形勞動合同沒有自動續簽之說,都必須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繼續用工,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個月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滿一年未續訂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xx.12)》。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應該規范用工。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應予支持。用人單位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xx〕7號。
答: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到期后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視為原勞動合同期限的延長”,雙方實際履行了該約定的,視為雙方之間訂立了新的勞動合同,因此,延長的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能直接終止勞動合同,如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應予支持。但勞動者以延長期間用人單位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支付二倍工資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