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一種反思和思考的過程,通過總結自己的經驗和感悟,我們可以更好地認識自己,提升自我。在這段時間里,我深刻體會到了“寶貴時間不容浪費”的道理,從而激發出對效率和時間管理的重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一
第四十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各級各類學校,是指實施學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學校。
(二)其他教育機構,是指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等。
(三)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中學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
第四十一條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其他類型的學校的教師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軍隊所屬院校的教師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有關規定。
第四十二條外籍教師的聘任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四十三條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二
古人云“時時檢飭,謹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須嚴”,說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養性的處世之道。“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為“心”加了一把保險鎖。而守口如瓶,一諾千金更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君子之道。今年四月我國修訂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學習之后,感覺深有體會和意義。
學習新修訂《保密法》,我們必須把握的四個“關鍵詞”:
一:“縮小”縮小國家秘密事項范圍。
二:“增加”增強新形勢下的保密防范能力。
三:”權利”新保密法法增設了“監督管理”一章,其中依法對保密行政管理部法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職能進行了明確。
四:“責任”新保密法強化法律責任追究。并且新《保密法》規定了十二種禁止行為,只要有這些危害行為就要追究法律責任,這是從“結果犯”到“行為犯”的一個顯著轉變,強化了法律責任并增強了可操作性。
每當我唱起“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這首南唐主李煜所寫的詞時,就不禁為南唐國的滅亡而嘆息。當時的南唐國地處僻遠,地形復雜,宋朝原本尚無心消滅南唐國的。但南唐主李煜卻沒有絲毫的保密意識,輕信了宋朝使者所說的收集各國地圖來制成完整地圖以造福后人的言辭,拱手將本國地形圖及人口分布圖交給宋朝使者,導致頃刻亡國的悲劇。這樣的事例給了我們啟示:保守國家秘密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我們知道,當今世界對信息制控權的爭奪十分激烈,竊密與反竊密的斗爭尖銳復雜。中國作為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必須高度重視國家秘密的保護。秘密這個詞對于個人來說,就是保護個人隱私,保密是對隱私的尊重。而對于國家機密,保密工作就重于泰山,必須常抓不怠。
在革命戰爭時期,有邱少云烈士為了掩護大部隊深夜進攻的秘密,而寧肯活活被流彈的烈火燒死,一動不動。而《紅巖》中的江姐為了保護重慶地下黨組織的秘密,寧肯經受敵人的嚴刑拷打,堅強不屈。《紅燈記》中的李玉和一家為了保護游擊隊的密電碼,更是前仆后繼的走革命道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鮮血向我們證明了保守機密,維護民族和黨的利益高于一切!
反之,麻痹大意的對待保密工作,會給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帶來很大的損失。保守機密,慎之又慎!無論是戰時還是平時,保密和竊密的斗爭都從來沒有停止過。盡管當前世界的主流是和平與發展,但是敵對國家甚至友好國家之間,無不在千方百計地竊取對方的秘密。在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對伊拉克軍事目標襲擊成功率很高,甚至一些鮮為人知、隱蔽于居民區中的軍事目標也被摧毀,主要原因是由于平時多國部隊獲取了伊拉克軍事目標的準確情報。如今,通訊發達之神速令人驚嘆,真可謂:一機在手可知天下之事。隨著電腦入住百姓家庭,網絡世界向人們打開了互通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條件,這就意味著涉及計算機中的信息對所有用戶都是公開的,顯示器的輻射最強,稍加改裝的普通電視機,在30米內就可以接收到正在工作的計算機顯示屏上的信號。有關情報傳遞的途徑已今非昔比,一些竊密分子仍然可以通過運用“黑客”程序等各種技術手段,竊取網絡內計算機系統的秘密信息,所以,保密工作的涉及面也是非常之廣。
隨著高科技的迅猛發展,國際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人們已進入信息時代,而人的保密意識卻跟不上新的形勢發展和變化:無意識泄密、間接泄密、計算機網絡泄密等現象時有發生。這要求在新的形勢下,做好保密工作,就要加強對企業干部職工的教育,提高全員保密意識。在我們的xx集團中,無時無刻必須注意保護商業機密和技術機密。對于技術文件,設備參數,管理機要文件,這些我們彩虹幾十年來積累的財富和心血,我們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技術秘密更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知識產權,其開發和完成凝聚了企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技術秘密尤其是領先的技術更是成了各路商家馳騁商海、獲取利潤的重要法寶。當今企業綜合實力的競爭當中,誰保住了經濟情報,誰就能搶占國際市場;誰控制了科技制高點,誰就能在激烈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在現代知識經濟和信息經濟的大背景下,一個真正擁有經濟、科技實力的企業,也必須是一個能夠保障自身經濟安全的強者。否則,就會在復雜的斗爭與競爭中誤大事、吃大虧。
有了自己企業的核心機密,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處于優勢地位。孔子曾經說過君子要“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看起來,保守企業的秘密也和這有點相像。也要求員工做一個“君子”。這里的“君子”有不同的內涵,那就是要具有職業道德。保守企業秘密是員工應該遵守的職業道德之一!
xx年前,偉大的思想家韓非子在《說難》中告訴我們:“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意思是說做事情因為保密會取得成功,因為泄秘會遭遇失敗。幾千年來,這一名言一直被鐵的事實驗證著。有多少人,多少集團,多少政權因為保密而獲得豐厚的利益,因為失密而付出慘痛的代價!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要樹立“保密工作無小事,細小之處見成敗”的意識。小事、細事、微事往往就能決定保密工作的成敗。就是要在腦子里繃緊一根弦,在舌頭上加上一把鎖,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做和不做,切實從小入手,從細入手,從微入手,守住秘密。“千里之堤,毀于蟻穴”,一個小小的螞蟻,尚且能毀滅千里之堤,何況我們幾萬人的大企業?如果因為個別人的泄密行為,為工廠造成巨大的損失,那么作為xx集團的一分子,我們將不容置疑的受到影響。所謂“傾巢之下,安有完卵”所以保密工作在企業中的重要性可想而之。飛鷹經常棲息于同色的叢林,斑馬常常幻化于廣袤的草原;我們更要給秘密穿上迷彩的花衣,來避免毒蛇的肆虐,豺狼的傷害。我們知密而責任重大,我們守密而使命光榮!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面對如此嚴峻的市場競爭,作為xx集團的一名員工,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認真學習保密制度,嚴格按照保密條例做事,注意我們的一言一行,不要因為我們的疏忽,導致工廠的機密文件泄露,給工廠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為了我們的未來更加幸福,為了xx集團的明天更加美好,讓我們攜起手來,用我們的愛心和責任心筑成一道堅不可摧的銅墻鐵壁,將保密工作進行到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三
第三十三條教師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由所在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有突出貢獻的教師,應當予以表彰、獎勵。
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授予榮譽稱號。
第三十四條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向依法成立的獎勵教師的基金組織捐助資金,對教師進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四
通過對《教師法》的學習,讓我意識到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更要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義務。讓我更加明確了作為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
小學生模仿力很強,教師的一言一行對孩子的行為舉止都會產生極大的影響。同時,也在提醒我自己,在教學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此,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是作為教師最基本的道德素養。
學生是個不成熟的人,正在快速成長的人,學生犯錯在所難免,面對學生的不足,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堅持正面引導,讓學生自覺意識到自身的不足并積極改正。多開展集體活動,讓每一個學生在活動中培養集體榮譽感和自信心,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和諧發展。
在工作中,要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在課堂中有所收獲,有所成長。就要不斷地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不斷地向優秀教師吸取教學經驗,時刻進行教學反思。
有人說,是“忙”還是“忘”,關鍵取決于心的位置。只有把全身心的愛投入到教育教學工作中,才能更好地關注學生、關注教學,提升自己。
作為教育工作者,需要學習和改進的地方還有很多。《教師法》為我們規定了方向和標準,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以身作則,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五
常常聽人說“沉默是金”,學習《保密法》后,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2015年我國新修訂了《中國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條,對保密工作方針、國家秘密的范圍和密級、保密制度、監督管理、法制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當前,很多人對學習《保密法》是持很狹隘的理解,認為只有從事與保密息息相關的行業才需要學習保密法。其實不然,作為每一個公民都應該認真學習《保密法》,特別是在行政機關工作的人員更應該學習《保密法》。
保守國家秘密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我們知道,當今世界對信息制控權的爭奪十分激烈,竊密與反竊密的斗爭尖銳復雜。秘密這個詞對于個人來說,就是保護個人隱私,保密是對隱私的尊重。而對于國-家-機-密,保密工作影響著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其地位重于泰山。在革命戰爭時期,很多革命先烈在敵人的威逼利誘、嚴刑拷打之下守口如瓶,堅強不屈,用生命和鮮血向我們證明了保守機密,維護民族和黨的利益高于一切!
科技的迅猛發展,國際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人們已進入信息時代,而人的保密意識卻跟不上新的形勢發展和變化:無意識泄密、間接泄密、計算機網絡泄密等現象時有發生。這要求在新的形勢下,做好保密工作,強化保密意識。要從思想上深刻認識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養成保密習慣。我們要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黨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那么,作為一名基層公務員,應該怎樣將《保密法》與實際工作相結合,貫徹落實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去呢?特別是像我一樣作為公文平臺接收、打印文件的工作人員,更應該在工作中深入貫徹落實《保密法》的精神,我認為,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新起草和打印的公文不隨手亂放。無論是新起草的公文還是剛打印出來的文件,都不應該隨手亂放,一是隨手亂放有可能丟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最主要的是可能被他人看見,造成泄密。新起草的公文中有可能包含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新的初步制定的政策,在領導還沒有簽發前如果被他人看見,可能引起一些誤會和社會的騷亂。
個人隱私,尤其是領導的聯系方式,要謹慎處理,問清對方的來歷和目的,否則會造成他人的隱私泄露。
3、電子類的黨建資料、人事檔案等注意保管。當前,黨建資料和人事檔案都通過了電腦軟件的方式存儲在我們的電腦中,其中涉及的信息都是需要保密的,當我們在開啟這類軟件時,一定要記得不要打開網頁,因為現在的電腦黑客手段高明,很有可能就盜取了電腦應用軟件中重要的資料。
總而言之,隨著高科技的迅猛發展,計算機、互聯網在工作和生活中廣泛應用,對于公務員的保密意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應該時時銘記《保密法》的相關要求和精髓,充分挖掘自身潛能,提高自身的素質。靈活運用《保密法》,使其更好的為工作服務,為人民服務。為社會的穩定繁榮、長治久安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六
常常聽人說“沉默是金”,學習《保密法》后,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2015年我國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條,對保密工作方針、國家秘密的范圍和密級、保密制度、監督管理、法制職責等方面作了規定。當前,很多人對學習《保密法》是持很狹隘的理解,認為僅有從事與保密息息相關的行業才需要學習保密法。其實不然,作為每一個公民都應當認真學習《保密法》,異常是在行政機關工作的人員更應當學習《保密法》。
保守國家秘密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我們明白,當今世界對信息制控權的爭奪十分激烈,竊密與反竊密的斗爭尖銳復雜。秘密這個詞對于個人來說,就是保護個人保密,保密是對保密的尊重。而對于國-家-機-密,保密工作影響著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其地位重于泰山。在革命戰爭時期,很多革命先烈在敵人的威逼利誘、嚴刑拷打之下守口如瓶,堅強不屈,用生命和鮮血向我們證明了保守機密,維護民族和黨的利益高于一切!
科技的迅猛發展,國際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人們已進入信息時代,而人的保密意識卻跟不上新的形勢發展和變化:無意識泄密、間接泄密、計算機網絡泄密等現象時有發生。這要求在新的形勢下,做好保密工作,強化保密意識。要從思想上深刻認識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養成保密習慣。我們要始終堅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黨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那么,作為一名基層公務員,應當怎樣將《保密法》與實際工作相結合,貫徹落實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去呢異常是像我一樣作為公文平臺接收、打印文件的工作人員,更應當在工作中深入貫徹落實《保密法》的精神,我認為,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1、新起草和打印的公文不隨手亂放。無論是新起草的公文還是剛打印出來的文件,都不應當隨手亂放,一是隨手亂放有可能丟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最主要的是可能被他人看見,造成泄密。新起草的公文中有可能包含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新的初步制定的政策,在領導還沒有簽發前如果被他人看見,可能引起一些誤會和社會的騷亂。
2、單位人員的相關信息不能輕易告訴他人。異常是在黨政辦工作的人員,會面臨接打電話這一基本工作任務,尤其是在接電話的時候,要注意來電顯示來自哪里,是否是外地,如果涉及詢問單位人員的聯系電話或者通訊地址等一些個人保密,尤其是領導的聯系方式,要謹慎處理,問清對方的來歷和目的,否則會造成他人的保密泄露。
3、電子類的黨建資料、人事檔案等注意保管。當前,黨建資料和人事檔案都經過了電腦軟件的方式存儲在我們的電腦中,其中涉及的信息都是需要保密的,當我們在開啟這類軟件時,必須要記得不要打開網頁,因為此刻的電腦黑客手段高明,很有可能就盜取了電腦應用軟件中重要的資料。
總而言之,隨著高科技的迅猛發展,計算機、互聯網在工作和生活中廣泛應用,對于公務員的保密意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應當時時銘記《保密法》的相關要求和精髓,充分挖掘自身潛能,提高自身的素質。靈活運用《保密法》,使其更好的為工作服務,為人民服務。為社會的穩定繁榮、x久安供給強有力的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第三條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
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師工作。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根據國家規定,自主進行教師管理工作。
第六條每年九月十日為教師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八
一、將第三條修改為:“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二、將第五條修改為:“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將第六條修改為:“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四、將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推動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并舉發展、相互融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健全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國家采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
五、將第十二條修改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育教學語言文字,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國家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從實際出發,使用本民族或者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實施雙語教育。
“國家采取措施,為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實施雙語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八條:“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準,加快普及學前教育,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努力構建覆蓋城鄉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各級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
七、將第十九條改為第二十條,修改為:“國家實行職業教育制度和繼續教育制度。
“各級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和行業組織以及企業事業組織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職業學校教育或者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使公民接受適當形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教育,促進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銜接,推動全民終身學習。”
八、將第二十五條改為第二十六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國家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將第三款改為第四款,修改為:“以財政性經費、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得設立為營利性組織。”
九、將第六十六條改為第六十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國家推進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利用信息技術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
將第一款改為第二款,修改為:“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展教育信息技術和其他現代化教學手段,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優先安排,給予扶持。”
十、將第六十七條改為第六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鼓勵開展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教育國際化,支持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引進優質教育資源,依法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發展國際教育服務,培養國際化人才。”
十一、將第七十六條改為第七十七條,修改為:“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對學校、其他教育機構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相應招生資格1年至3年,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將第七十九條改為第八十條,修改為:“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者答案、攜帶或者使用考試作弊的機器材、抄襲夾帶、由他人冒名頂替等以弄虛作假方式獲得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的,由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在考試現場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或者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應國家教育考試1年至3年。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組織作弊,或者通過提供考試作弊的機器材、替人代替他人考試等方式為作弊提供幫助或者便利,或者有在考試結束前泄露、傳播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等嚴重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本款規定行為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舉辦國家教育考試,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將第八十條改為第八十一條,修改為:“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1年至3年,直至撤銷相關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前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制造、銷售、頒發假冒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作弊、剽竊、抄襲等欺詐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頒發機構撤銷相關證書。購買、使用假冒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此外,對條款順序作了相應調整。
本修正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九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以模范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節節是楷模。”
(一)《憲法》中對環境保護的規定。
(二)環境保護法律1、環境保護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3、環境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4、環境保護相關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
(三)環境保護行政法規(《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四)政府部門規章(《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
(五)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性規章(《貴州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六)環境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七)環境保護國際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
(1)制定法規和嚴格管理。建立責任制度、獎懲制度、評價制度、檢查。
(2)降低燃料對空氣的污染。首先要控制硫及害物質含量的煙氣,采取稀釋、噴霧等處理方法降低煙塵的有害物質含量;其次,要改進工藝方法,通過改進鐵口炮泥質量,減少高爐爐況的變化,以“穩”為基礎的操作管理思路,減少煙氣意外超標排放;其三,除塵和排煙凈化,加強環保設施的管理力度,責任劃分清楚,對除塵閥門、加濕機等環保設備定期檢查及維護。
總結我們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由于各種人為因素給空氣造成了嚴重的破壞,使得藍天變的暗淡,使人們身體狀況每況愈下,所以減少空氣污染,再現藍天,還子孫后代一個健康的呼吸空間,是一項艱巨而迫切的任務。要想實現這個愿望,就必須從了解空氣污染的相關知識開始,從自己開始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5號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八條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十條對在義務教育實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學生。
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第十四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第三章學校。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
第十六條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第十七條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寄宿制學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經濟發達地區設置接收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的學校(班)。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班),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班)應當具備適應殘疾兒童、少年學習、康復、生活特點的場所和設施。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為具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的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第二十一條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應當進行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維修、改造。
學校不得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其他不適合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人擔任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第二十六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校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第四章教師。
第二十八條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教師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
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在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享有艱苦貧困地區補助津貼。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教師培養工作,采取措施發展教師教育。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城市學校教師和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從事義務教育工作。
國家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缺乏教師的學校任教。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認定其教師資格,其任教時間計入工齡。
第五章教育教學。
第三十四條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十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改革考試制度,并改進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法,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
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采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三十七條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準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
第三十九條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制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第四十條教科書價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
第四十一條國家鼓勵教科書循環使用。
第六章經費保障。
第四十二條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于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第四十三條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不低于國家標準的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
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高于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
第四十四條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
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
縣級人民政府編制預算,除向農村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外,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
第四十六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規范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保將上級人民政府的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按照規定用于義務教育。
第四十七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四十八條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條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于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違反本法第六章的規定,未履行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職責的,由國務院或者上級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的設置規劃的;。
(二)學校建設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的;。
(三)未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并及時維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規定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的。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
(二)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的。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者防止輟學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價格行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
(二)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
第五十五條學校或者教師在義務教育工作中違反教育法、教師法規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十六條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職責權限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七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的;。
(二)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
(三)違反本法規定開除學生的;。
(四)選用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五十八條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
(二)非法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經依法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二條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實施義務教育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
第六十三條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一
隨著信息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信息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信息安全關系到國家的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科技安全和社會安全,關系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興衰成敗,黨中央、國務院在部署全國信息化建設中,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上了戰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設,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強公安信息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強化保密意識。要從思想上深刻認識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養成保密習慣。在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對保密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為保障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維護黨和國家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二是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領導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嚴守保密紀律,帶頭做好本人、身邊工作人員的保密工作。一個部門保密工作好壞,主要取決于此。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使領導班子成員每人都有具體的保密工作職責。切實做到業務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做到哪里。對本部門下屬各分管負責人,層層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誰出問題誰負責任。
三是加強信息安全。當今時代,信息網絡化使信息和安全的關系顯得越發密切。特別是因計算機的廣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頻繁。
在日常工作中,計算機被廣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問題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別是我國現階段,計算機和網絡關鍵部分的核心技術還要依靠進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技術大國有能力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在我們進口的網絡設備上安裝監聽程序,從而達到竊取我們在網絡上傳輸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勢外,軟件也問題很多,病毒感染,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病毒輸送到涉密計算機上,造成整個網絡癱瘓,涉密數據全部丟失或傳輸出去。因此要求我們加強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來彌補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勢給保密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保密工作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必須保持清醒和冷靜,認清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工作做的更好,為我局公安重點工作順利開展,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存儲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和局域網絡的管理。對計算機和局域網絡必須有專人管理。當本部門計算機通過通信線路向其他計算機或網絡傳送涉密信息時,應采取安裝防火墻等技術保護措施。
六是對涉密計算機的安裝、調試、維護應由市局有關部門進行。確需外部技術人員解決或外送維修的,必須在維修前清理硬盤存儲的數據,事后要進行檢查。凡屬*信息一律不準存儲在計算機硬盤內。對存儲秘密信息的軟盤,迎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視同紙制文件分級管理,嚴格借閱、使用、保管及銷毀制度。
七是對涉密計算機的管理、操作人員,要明確保密責任,嚴守保密紀律。同時要進行經常性保密教育,使他們增強保密意識,提高保守國家秘密的自覺性。注重對自身素質的培養。隨著高科技的迅猛發展,計算機、互聯網在生產和生活中的廣泛迎用,對自身素質的要求也迎該進一步提高,思想觀念和知識結構都亟待更新,適迎新的形勢,挖掘自身潛能,提高自身的素質。重視對基礎理論的研究,確保專業知識精深。努力學習科技知識,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新技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二
第二十二條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師的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二十三條考核應當客觀、公正、準確,充分聽取教師本人、其他教師以及學生的意見。
第二十四條教師考核結果是受聘任教、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三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后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于國家秘密。
第十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十一條。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
軍事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范圍內公布,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
第十二條。
機關、單位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
機關、單位確定、變更和解除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
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權限。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權限、授權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定密的,根據所執行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有關定密事項屬于上級機關、單位的定密權限,應當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報請上級機關、單位確定;沒有上級機關、單位的,應當立即提請有相應定密權限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范圍內按照規定的權限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
第十四條。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第十五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
第十六條。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圍。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能夠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具體人員;不能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機關、單位,由機關、單位限定到具體人員。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以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過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
第十七條。
機關、單位對承載國家秘密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以下簡稱國家秘密載體)以及屬于國家秘密的設備、產品,應當做出國家秘密標志。
不屬于國家秘密的,不應當做出國家秘密標志。
第十八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的變更,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知悉范圍內的機關、單位或者人員。
第十九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滿的,自行解密。
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審核所確定的國家秘密。對在保密期限內因保密事項范圍調整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或者公開后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繼續保密的,應當及時解密;對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應當在原保密期限屆滿前重新確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長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第二十條。
機關、單位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或者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四
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通過對教育法的學習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作為教師,不僅僅是對于所學知識的傳授,更要知法、學法、守法,還要學習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護法律的威嚴。對于教師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我的認識,更加詳盡的理解了教師的責任與義務。
教師法學習心得
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變遷,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我們就應該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因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義在于通過培養合格的社會公民去優化和推動社會的發展。而擁有這種強烈的責任感是我們的責任,更是我們的義務。只有具備了良好的責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一個教師有了高度的責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個性魅力。讓我們做一個責任感的教師,用自己對教師和教育的理解,明確自己的責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盡心、盡力、盡責。
教師的勞動是平凡的,但其中卻又孕育著偉大。當教師就要培養這種從平凡中見偉大的綠葉精神。在教師的崗位上,沒有令人羨慕的地位和權力,沒有顯赫一時的聲名和財富,也沒有悠閑自在的舒適和安逸。教師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絕不意味著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偉大的品格和精神,人們對從事特殊職業的人,總是有特殊的要求。教師是從事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人員,對教師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顯然要比從事其他職業的人要高得多。但教師與從事其他職業的人不同的是,他還需要有不畏清貧的品質、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為名利誘惑的人格,更要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這就是教師的“平凡”。
教師,顧名思義是知識的傳授者。要想真正地啟迪學生的心靈,就必須要有豐厚的學養作為基礎。教師是學生學習的引路人,都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作為教師,要盡可能全面深入地學習掌握本專業的知識,同時還應該閱讀古今中外的教育理論著作,了解和掌握教育規律,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可以少走彎路,快速成長。
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教師除了知識的傳授外,還要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學習榜樣。教師在孩子們的心目中是偉大的,他們對教師的言行舉止,觀察最細,感受最強,而且不加選擇地模仿教師的言行。教師成為了學生模仿的對象,教師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響著孩子們。因此,教師時時處處都要嚴格要求自己,用自己良好的行為習慣,為幼兒樹立正確榜樣,在積極的師生的互動中促進學生行為習慣的養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五
20xx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決定》,國家主席*同日簽署第二十八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條,對保密工作方針、國家秘密的范圍和密級、保密制度、監督管理、法制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修訂之后的保密法與以往相比,主要有朋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針中明確了保密與公開的關系,明確了保密工作既要確保國家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強了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標準,以便在定密工作中準確理解和把握國家秘密的本質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責任人制度,以便使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和準確。
四是增加了定密層級和定密權限的規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過多過濫。
五是增加*了保密期限與及時解決條件,既有利于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進及時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規定了涉密人員管理制度,突出了對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更加明確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及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
九是豐富完善了法律責任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六
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通過這次學習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作為教師,不僅僅是對于所學知識的傳授,更要知法、學法、守法,還要學習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護法律的威嚴。近期對于教師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我的認識,更加詳盡的理解了教師的責任與義務。
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變遷,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我們就應該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因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義在于通過培養合格的社會公民去優化和推動社會的發展。而擁有這種強烈的責任感是我們的責任,更是我們的義務。如果一個教師不能夠時刻認識到這一點,那么他的工作狀態就是一種淺層次的存在,他的工作就會缺乏激情,當然也就缺少幸福的工作體驗。只有具備了良好的責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一個教師有了高度的責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個性魅力。讓我們做一個責任感的教師,用自己對教師和教育的理解,明確自己的責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盡心、盡力、盡責。
教師的勞動是平凡的,但其中卻又孕育著偉大。印度大詩人泰戈爾說過:“花的事業是甜蜜的,果的事業是珍貴的,讓我干葉的事業吧,因為葉總是謙遜地垂著她的綠陰的。”當教師就要培養這種從平凡中見偉大的綠葉精神。在教師的崗位上,沒有令人羨慕的地位和權力,沒有顯赫一時的聲名和財富,也沒有悠閑自在的舒適和安逸。教師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絕不意味著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偉大的品格和精神,人們對從事特殊職業的人,總是有特殊的要求。教師是從事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人員,對教師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顯然要比從事其他職業的人要高得多。這一點在《教師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的確,教師是普通人。教師也要吃飯,也要住房,也要贍養老人和扶養子女;教師也有追求生活的權利,也有博取名譽、地位的權利,也有享受人生的權利。但教師與從事其他職業的人不同的是,他還需要有不畏清貧的品質、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為名利誘惑的人格,更要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這就是教師的“平凡”。
教師,顧名思義是知識的傳授者。要想真正地啟迪學生的心靈,就必須要有豐厚的學養作為基礎。教師是學生學習的引路人,你對于學科的鐘愛,你面對書本時陶醉的眼神,你對學科知識的熟稔和游刃有余的駕馭,你身上所散發的自信,都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是他們看到科學文化知識對人精神的滋養,對人境界的提升,從而心向往之,投入到積極主動的學習中。作為教師,要盡可能全面深入地學習掌握本專業的知識,同時還應該閱讀古今中外的教育理論著作,了解和掌握教育規律,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可以少走彎路,快速成長。
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教師除了知識的傳授外,還要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學習榜樣。教師在孩子們的心目中是偉大的,他們對教師的言行舉止,觀察最細,感受最強,而且不加選擇地模仿教師的言行。教師成為了學生模仿的對象,教師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響著孩子們。因此,教師時時處處都要嚴格要求自己,用自己良好的行為習慣,為孩子樹立正確榜樣,在積極的師生的互動中促進學生行為習慣的養成。為了不給孩子們樹立不正確的形象,就更要注重小事、注重細節、注重無處不在的“小眼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七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個特點:第一,從地位看,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憲法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從法律體系內部來說,憲法是母親,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們通常說的,憲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第二,從內容看,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憲法解決的是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帶全局性、長期性、根本性的問題。一般法律只是解決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領域的問題。第三,從效力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們首先要尊崇和執行憲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
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憲法法律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是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要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意識,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憲法意識,使全體人民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憲法,是我黨和國家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時代需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是馬克思主義的靈魂。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的各個方面發生了巨大變化,特別是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確定了新的奮斗目標,要不斷確保憲法,在新時代在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的指導和引領作用,將新時期形成的新思想、新理論、新觀點寫進憲法,具有重大的顯示意義和歷史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八
“從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的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網民提出的114574條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這組數據,可見民法典之熱。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決定,醞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這部新中國成立70年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編加附則、84章、1260條,被譽為中國“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1260條。律師從頭到尾都要熟讀、記憶、掌握每個知識點。需要無數個日日夜夜學習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寶典!
這部法典,關系每一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
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上,要不忘學習《民法典》。讓《民法典》的為民思想和情懷,更加激勵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讓即將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成為《民法典》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心得體會(匯總19篇)篇十九
第三十條高等學校自批準設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高等學校的校長為高等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學校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高等學校應當以培養人才為中心,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三十二條高等學校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調節系科招生比例。
第三十三條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
第三十四條高等學校根據教學需要,自主制定教學計劃、選編教材、組織實施教學活動。
第三十五條高等學校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
國家鼓勵高等學校同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等方面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
國家支持具備條件的高等學校成為國家科學研究基地。
第三十六條高等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開展與境外高等學校之間的科學技術文化交流與合作。
第三十七條高等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自主確定教學、科學研究、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調整津貼及工資分配。
第三十八條高等學校對舉辦者提供的財產、國家財政性資助、受捐贈財產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高等學校不得將用于教學和科學研究活動的財產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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