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有明確的責任人和相應的監督機制,確保其有效實施。規章制度的執行是組織文化的體現,也是組織有效運轉的保證。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一
二、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的十三條職業紀律。
1、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
2、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3、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4、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6、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7、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9、不準拉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
10、不準客貨混載。
1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3、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三、過鐵路交叉路口時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四、服從局領導分配,聽從指揮,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按時上班,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上班時不準喝酒,酒后上班扣獎金50元,酒后駕車調離駕駛員崗位,上班時間不準有娛樂活動,如發現罰款50元。
2、請病、事假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經局領導批準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統一安排串休。
3、大車司機出車前不準請假,確實需要請假的,無論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處理。并用本人的工資雇其它司機或社會司機出車回來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車不夠用時,可調動其它車輛補充取送款,駕駛員必須服從分配。
5、出車回班后,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不準耽誤下一班工作。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二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行工作安排,后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后執行或拒不執行的情況,按違規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為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戶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復后,遵照執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盡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后,試情況的嚴重性,盡量避開用車高峰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于監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情況車輛維修一周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于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4、在規定區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定區域內的常規線路,常規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戶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并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范,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范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戶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戶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戶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于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于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后,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臺,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后應盡快駛離貨臺,開始配送任務。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為考核周期,獎金額度為600—1200元之間,在考核周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9、連續計算一年內出現兩次同責以上安全事故的,調離駕駛員崗位,具體事故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判定為準。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三
第一條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鎮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第二條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條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第四條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五條每周四上午為鎮政府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第六條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每次扣除住勤費、交通費總額的10%。
第七條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住勤費、交通費和罰款的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xx~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6%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4%處罰。
4、機件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10%處罰。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客運駕駛員隊伍素質,改善旅客運輸服務質量,保障旅客運輸安全,參照國家頒布的交通法規、規范和標準,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駕駛員的考核、選拔管理。
第三條公司所有駕駛員必須通過駕駛員職業適應性選擇:
1、身體選擇。年齡20~60歲,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條件和健康狀況能勝任駕駛工作。
2、文化選擇。應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職業道德選擇。精神風貌、社會公德、職業責任健全。
4、心理品質選擇。感知特性,反應特性及個性特征適宜駕駛工作。
5、駕駛技能選擇。選擇駕駛技能好,安全經驗足的駕駛員。
第四條駕駛員聘用要求:
1、駕駛員必須經交通警察部門審核合格并持有相應的客車駕駛證件;
2、駕駛員必須經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并持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3、駕駛客運車輛必須至少具有兩年安全駕駛經歷。
4、駕駛員必須經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與公司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后方準駕車。
5、駕駛員三年內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員死亡負同等責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駕車的,超載超過20%的或超速超過50%的或12個月內累計扣分達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為駕駛員。
第五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新駕駛員進行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的擇優錄取。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五
為了保證幼兒乘車的人生安全,切實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根據《湖北省校車管理辦法》,以及幼兒園其他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按制度要求,創建平安、和諧幼兒園。
1、駕駛員必須持有交管部門統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防疫部門頒發的健康證等合法證件。
2、校車駕駛員應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的經歷,并在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
3、駕駛員必須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重大、傳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駕駛員在行車期間嚴禁在車內吸煙、接打電話、與他人閑談等危害幼兒身體及生命安全的行為。
4、每天行車前,駕駛員應認真檢查車輛,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行車安全。如有安全隱患不能出車的,駕駛員應提前通知幼兒園相關部門,以便幼兒園及時調換其他車輛,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5、行車時駕駛員應文明行車、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管人員管理,做到不違章、無事故。行車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行駛,不隨意改變行車路線。行駛中安全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以保障乘車安全為首要責任。
6、駕駛員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對可能發生的行車中會出現的問題,事先做好應急預案。如遇突發事件,應沉著冷靜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匯報情況,協商處理方案。
7、有幼兒上、下車時,必須車停穩后方可打開車門。停車點如有積水、或道路施工等情況,應選擇其他安全停車點停車。幼兒安全上、下車后,駕駛員確認無誤,方可關門、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閉道路的,駕駛員應及時通知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以便及時調整行車路線。
1、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并按調查的事實及幼兒園相關規定,經園領導研究后給予相應處罰。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給予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上報上級部門或有關機關處理。
以上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六
10、不準客貨混載。
1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3、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三、過鐵路交叉路口時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四、服從局領導分配,聽從指揮,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按時上班,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上班時不準喝酒,酒后上班扣獎金50元,酒后駕車調離駕駛員崗位,上班時間不準有娛樂活動,如發現罰款50元。
2、請病、事假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經局領導批準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統一安排串休。
3、大車司機出車前不準請假,確實需要請假的,無論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處理。并用本人的工資雇其它司機或社會司機出車回來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車不夠用時,可調動其它車輛補充取送款,駕駛員必須服從分配。
5、出車回班后,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不準耽誤下一班工作。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七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
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八
為了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明確各方的責權利,更好地開源節流,提高經濟效益,特訂如下制度。
1、持有a2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2、有三年以上大貨駕駛經驗,無違章和交通事故記錄。
3、身體健康,視力良好,無慢性病和傳染病。
4、試用期10天,只給生活費不計工資。
1、駕駛員必須服從公司統一管理,統一安排調配。
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
3、對所駕車輛必須認真負責,及時對車輛進行然油、機油、電路等常規檢查,確保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態。
4、努力降低成本,節約開支,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5、做到車輛隨時檢修無故障,全年安全無事故。
1、對所有車輛實行季度安全獎勵,凡未出現大小安全事故的“前四后八”駕駛員獎200元,“后八輪”駕駛員獎100元。
2、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駕駛員另行獎勵。
1、因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可預見而疏忽造成的大小事故,按全部損失費經保險賠付后的差額部分由責任人自行負擔15%,如果全部損失費不足三千元,在公司不報保險賠償的情況下,由責任人自行負擔10%,該兩項必須扣除責任人當月工資,不得在總收入中抵扣。
2、對方責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對方賠償金計該車收入,但要取消當事人安全季獎。雙方責任事故除按第一款承擔責任外,同時取消安全季獎。
3、不可抗拒的和意外的安全事故另行處理。
4、違章駕駛或酒后駕車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并處罰金50至200元。
5、駕駛員必須隨時保持通訊聯絡,如果手機關機或不服從安排管理和調配,每次罰款20至100元。
6、車輛臨時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通知公司主管人員記錄在案,并在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司機必須留守現場,確保零配件更換到位,并在修理單上核實簽字,否則不予報賬。在本市外任何地方發生故障都必須先請示公司主管,許可后方可修理。并現場核實零配件價格及工價等情況,盡量節約開支。不經許可不予報賬。
7、車輛停運時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區域,不準擅自亂停亂放,違者每次罰款50元。
8、不準將車輛交給非本司安排的無關人員操作,違者每次罰款20元。如果無關人員操作發生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司機與肇事者共同承擔。
9、嚴禁司機暗中私自拉貨中飽私囊,內外勾結盜油,與修理工串通以少報多,一經發現除追回贓款外并處兩倍罰金。
10、司機在外違章駕駛造成的罰款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本人婚假7天不扣工資,親屬“紅喜”事假一天不扣工資。
2、嫡親長輩“白喜”事假三天不扣工資,一般親屬“白喜”一天不扣工資。超過者或其它事假每天扣工資100元。
3、以上工資專指保底工資部分,毛收入提成則歸代班司機所有。但其代班司機的收入計入該車賬戶。
無特殊情況盡量保證每月十五日發放。以上六條從公布之日起執行。請公司全體成員共同遵守。
飛鴻物流公司。
20xx年4月1日。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九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每周徹底清洗一次。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七條: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八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辦公室或車廂內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九條:司機對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盡快復機。如無法聯系的則取消當月的通訊補貼。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復機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二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三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
第十四條:每位駕駛員必須做好里程數登記工作(填寫統一表單),每月1日將表單填寫完整后交車隊負責人匯總,統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車隊負責人有權在平時進行抽查(路碼表是否與記錄相符),不符的數應由司機或使用人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
1、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2、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汽車損耗及油耗。
4、司機在入職時應有本公司正式員工或有包頭市戶口的非公司人員簽署《特殊人員擔保書》,提供個人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以備查驗,并進行指紋登記。
5、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不得無故缺勤。
6、公司司機應在每次出車歸來后立即向有關負責人處報到,并及時將《派車單》交回,未有《派車單》的緊急出車,必須在出車回來后第二天內補辦《派車單》,否則不予計算出車補貼。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7、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帶客,嚴禁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嚴重者予以開除處理。
8、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指定維修站的印章,將憑證單帶回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9、司機必須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0、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1、每月1日(遇節假日順延),車隊應統計所開車輛上月的行車公里數,并填寫完成上月車輛燃油統計表、過路費統計表及維修保養統計表交至行政部,進行車輛綜合考核。
12、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的,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并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事假處理)。
13、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辦私事或消極怠工,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1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崗位,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未被派出車的司機,需在指定辦公室上班,不得隨便串崗,有要事確需離開時,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對不請假且未在辦公室待命的司機,15分鐘—2個小時內按曠工半天進行處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進行處罰。
15、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司機不服從領導管理的,每次罰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從領導管理除處以200元罰款外給予辭退。
16、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應每日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當月不開機達五次者不予補貼電話費。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7、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符、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除損失自行承擔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8、用車保養不當,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一次,兩次以上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一次并扣罰100元。因保養不當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19、司機利用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并扣罰一個月工資給予辭退。
20、外出運輸車輛要填好行車記錄,未填寫行車記錄私自用車人員扣罰200元/次,如發現三次及以上者扣罰當月工資,外出車輛必須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罰當月工資。
其他。
1、各部門的專車由各部門負責,各部門在接車時需對所接車輛進行仔細點檢,并與公司簽訂接車驗收單,在規定使用年限內車輛狀況必須和接車時狀況保持一致(如發現特殊情況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應立即上報,公司視情況而定,如發現異樣延期不報者,一切后果由該部門負責)。各部門車輛的保養、維修以及車輛使用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除車輛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門負責。車隊只負責車隊所屬車輛的維護。車隊車輛鑰匙及各種行車證件由車隊負責人統一管理,派車時應分發到人。個人用車時需和部門領導申請、同意后與車隊負責人協商調車,車隊負責人根據情況調配車輛。
2、板車司機外出送車時,需以預支款的50%作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墊付,待公司接到客戶接車確認單或電話確認后,根據實際消費憑證報銷全額費用。(注:預支款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里程及消費標準進行支付)。
3、板車司機出差按天數進行補助,每天補助100元,其余餐補等補助按照人事部的相關制度進行。
4、板車罰款金額200元以內的,板車司機可自行處理;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上的,應請示車隊負責人。
5、板車出車前應進行常規檢查,確保出車安全;車輛在行駛途中遇到故障和損耗急需維修的,視實際需要經車隊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
6、事故管理:
6.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6.1.2發生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6.2由于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一
一、為切實加強駕駛員管理,嚴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交通安全,根據《xx縣工商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制訂本制度。
二、駕駛員要認真學習,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三、嚴禁開病車上路。根據車輛保養規定,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出車前重點檢查剎車、轉向、機油、汽油、傳動、燈光、輪胎氣壓等,發動車輛查看各儀表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清除和維修。未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每次處罰駕駛員100元。
四、駕駛員應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有序,上班時間應在司機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崗。
五、駕駛員每次出車應按要求做好出車記錄。詳細登記出車時間、起止地點、里程、用車人、事由等并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六、駕駛員每月應將《派車單》、車輛購置的物品、行駛里程、通行費進行統計,報后勤中心核對備案,并予以公布。
七、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安排調度派車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應。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對駕駛員每次罰款100元,并根據情節、造成的后果等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八、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員必須注重休息,平時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時刻待命出車。
九、嚴禁駕駛員開英雄車、霸王車和斗氣車,做到禮貌行駛和文明開車。
十、嚴禁酒后駕車。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一律不得飲酒,酒后駕車的,發現一次罰款x元,并且由此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應負全部責任。
十一、未經批準,嚴禁駕駛員擅自改變行車路線、私自駕車外出和將所駕車輛交他人駕駛。違者,發現一次罰款x元,如果期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或轉借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二、嚴禁緩報、瞞報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現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和機關車輛管理員報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駕駛員負70%以上(含70%)責任的,駕駛員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總額的10%。一年內連續發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損失在1萬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負主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等按比例計算損失費),駕駛員今后一律不許駕公車。
十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車輛發生交通違章罰款、扣分,由駕駛員本人到交警隊接受處罰,罰款、扣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十四、局領導因公到外地學習、參觀、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間,其駕駛員要按時上班,服從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調派,否則,按無故曠工處理。
十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施,原有關駕駛員管理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五章駕駛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條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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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和規范機動車駕駛員的日常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進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節約車輛費用,制定本管理制度,嚴格遵照執行。
1.本制度適應全所有公務車輛駕駛人員。
2.加強交通安全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不違章行駛。
3.日常行車要文明駕駛,安全禮讓,不爭道搶行,不開斗氣車,不亂鳴笛,過人行橫道減速讓行,注意避讓特種車輛,不亂停亂放。
4.駕駛車輛時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準吃東西、打電話、吸煙,嚴禁酒后開車、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停車時注意防盜。
5.按規定周期定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不破壞性使用車輛,做到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例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6.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發現車輛故障,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故障,不準帶隱患行駛。確實不能自修時,應馬上與辦公室或分管領導聯系修理。
7.發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辦公室,以便及時處理。
8.小車駕駛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調度。駕駛員根據辦公室的安排按時出車,不論哪位x領導安排出車,駕駛員都應提前主動向辦公室告知,完成出車任務后及時返回,向辦公室匯報。發現不告知行蹤行為的,第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100元、第3次處罰x元,依此類推加倍處罰。
9.實行專人專車的管理原則,駕駛員對本人使用的車輛負全責,行車前必須辦理好一切手續,因自帶手續不全造成的罰款和損失由個人自負,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在行駛證、保險等手續到期前10天,及時告知辦公室,提前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10.未經批準,不準隨意調換車輛,不準私自出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公車私用發現1次處罰1000元、第2次處罰x0元、第3次處罰9000元,并停職檢查。
11.軍用車輛、防雹及其它公務車輛,維修保養按照機關公務用車程序辦理,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管理與調度由相關部門及分管業務的領導負責。
12.未經批準,禁止駕駛員利用出車機會辦理私事。
13.嚴禁酒后駕車,酒后駕車發現1次處罰x0元,并停職檢查。全年酒后駕車2次的處罰6000元,并予以開除。
14.駕駛員無故不參加早操,發現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x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在機關大會上作檢查;駕駛員保證隨叫隨到,對無故不接聽電話或不能及時出車的,發現第1次處罰100元、第2次處罰400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予以停職。
15.公務車輛一律停放在車庫。不按規定將車停放在車庫的,發現第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x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予以停職。
16.駕駛員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飾,儀態衣著要大方整潔,并保持車輛衛生整潔,對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車輛不整潔的現象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力的發現1次處罰x元、第2次處罰800元、第3次3x元,并予以停職。
17.駕駛員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個人素質,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生活作風,注意維護場及個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識,嚴禁有粗魯、欺負、辱罵、打架等不文明行為。發現或經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處1000—9000元的經濟處罰。打架1次處罰1000元、打架2次處罰3000元、打架3次處罰9000元,并予以停職。
18.除固定車輛外,臨時派駕駛員開其它公務車輛外出,出現違章駕駛及其它事故的,由當時開車駕駛員負全責,根據違章和事故的情節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19.駕駛員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號應與車牌號相符。
20.所有公車維修納入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需要維修或更換零部件時,駕駛員填寫維修單,注明維修部件,經辦公室審查,報分管領導審批、主管領導同意后,持維修單到指定維修點維修,修車后駕駛員應對修車費用簽字確認。駕駛員私自到指定點以外的修理廠維修車輛,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小車駕駛員本著節約的原則,嚴格執行xx辦發〔x3〕23號《關于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通知》文件中車輛預算要求,節約經費。
21.費用結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結算一次,車輛維修費用每季度結算一次。由加油站、維修站點持正式發票,經xx辦公室、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后報銷。
22.駕駛員應本著公正、誠信的原則進行加油和維修,嚴禁給私人車輛加油或空加維修費,違者一經發現按偷盜處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罰款并予以停職。
23.對油耗、維修等車輛費用實行定額包干管理,由辦公室制定費用標準,結余獎勵,超支自負。
24.駕駛員因違章被交通部門罰款,由當事人自負。若發生交通事故,視責任大小和損失情況每次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一年內發生兩次交通事故,予以開除。
25.交通違章被扣滿分者,一律自費參加培訓后再上崗培訓,培訓學習及考試期間不記出勤,按事假處理。
26.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用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本人負責,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27.若辦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同等處罰。
28.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四
一、為切實加強駕駛員管理,嚴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交通安全,根據《xx縣工商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制訂本制度。
二、駕駛員要認真學習,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三、嚴禁開病車上路。根據車輛保養規定,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出車前重點檢查剎車、轉向、機油、汽油、傳動、燈光、輪胎氣壓等,發動車輛查看各儀表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清除和維修。未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每次處罰駕駛員100元。
四、駕駛員應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有序,上班時間應在司機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崗。
五、駕駛員每次出車應按要求做好出車記錄。詳細登記出車時間、起止地點、里程、用車人、事由等并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六、駕駛員每月應將《派車單》、車輛購置的物品、行駛里程、通行費進行統計,報后勤中心核對備案,并予以公布。
七、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安排調度派車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應。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對駕駛員每次罰款100元,并根據情節、造成的后果等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八、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員必須注重休息,平時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時刻待命出車。
九、嚴禁駕駛員開英雄車、霸王車和斗氣車,做到禮貌行駛和文明開車。
十、嚴禁酒后駕車。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一律不得飲酒,酒后駕車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并且由此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應負全部責任。
十一、未經批準,嚴禁駕駛員擅自改變行車路線、私自駕車外出和將所駕車輛交他人駕駛。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如果期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或轉借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二、嚴禁緩報、瞞報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現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和機關車輛管理員報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駕駛員負70%以上(含70%)責任的,駕駛員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總額的10%。一年內連續發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損失在1萬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負主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等按比例計算損失費),駕駛員今后一律不許駕公車。
十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車輛發生交通違章罰款、扣分,由駕駛員本人到交警隊接受處罰,罰款、扣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十四、局領導因公到外地學習、參觀、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間,其駕駛員要按時上班,服從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調派,否則,按無故曠工處理。
十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施,原有關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五
1、為規范司機和車輛的管理,確保顧客托運的貨物及時完好的到達目的地,達到對運輸質量、服務質量的控制制定本管理條例。
2、本條例適用于貨運司機的錄用、事故處理、車輛運行及交接等過程的管理。
1、因新增車輛或減員補充司機的公司,需提前10天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部根據具體情況調動人員,補充司機崗位。
2、錄用為本公司司機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品質好、具備熟練或b2證的、運輸資格證。堅決杜絕剛拿到駕駛證的人走上司機崗位,年齡不得超過45周歲,駕駛證與身份證必須相符,身份清楚,居住地明確,有介紹人和聯系人。
3、招收為本公司司機的人員,進入公司后,公司車隊要對其進行崗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勞動紀律、安全運輸、福利待遇、交通事故責任事故的處理辦法和司機職業道德等教育,并進行填寫職工登記表,綜合管理部存檔。
4、新招司機必須進行崗前測試考評,測試由所在公司車隊主管與本公司司機一同進行,被測評的司機應熟悉路交通法規,必須達到駕駛技術熟練,行車處理情況措施準確果斷、得當,并能處理一般故障的小修理。了解日常維護和保養常識,測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并將測試結果上報公司,否則不予錄用。
1、車輛的使用。
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車隊主管的指揮與運輸安排,要積極配合業務室做好貨物的運輸工作。做到按規定道路行駛,認真遵守交通法規,聽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2、控制油耗。
節油降耗是每名司機的責任。行車要根據車輛本身狀況、路面情況、起步停車、下坡等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節約油料消耗,將百公里耗油控制到最佳范圍內,公司將對每輛車進行耗油考核,超標部分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3、修理與保養。
每名司機都要積極保養維修愛護好車輛設備,并認真填寫好車輛日檢表,對本車各部分部件運行狀況心中有數,做到良性運轉。要及時發現隱患異常現象,并向公司車隊主管匯報,且提出修正意見,車輛保養按期進行。車輛需要修理,或換件的,由車隊維修班修理。
4、車輛日檢表。
日期日檢時間
備注。
按車輛使用保養要求執行(各車均有)。
1、車輛0#油耗100公里不得超過50升,-10#油耗100公里不得超過55升。各車輛配備的里程表、油表必須準備好用。有問題及時修復,否則計量不準、耗油超標后果自負。車輛停車等候要及時熄火,耗油一旦超標要及時查找原因并解決。對于車輛油耗超標得駕駛員扣除每月工資的5%。
2、每月結合盤點,車隊保管要對當月各車輛行車里程表抄表記錄下上月表的讀數及本月表的讀數,并填報“車輛百公里耗油統計表”上報公司。
保持車輛的衛生狀況良好是每名司機的責任,司機要每周定期進行掃除(電氣部分不準用水沖洗)做到車輛外況無泥土、灰塵,放大號與牌照清楚,駕駛室內干凈整潔、座墊等干凈無污,倒車鏡玻璃視線清晰,車箱內無垃圾、污物,防止污染貨物。
司機要對本車的各種證件、通行證的使用情況了如指掌。證件、通行證的使用起止時間心中有數,哪種證件、通行證要到期或重新辦證件、通行證司機要提前通知車隊主管。車輛在運行中,因司機證件或通行證不全發生的違章或罰款,由司機承擔全部費用和責任。
司機在執行公司運輸任務或公司領導指派出車時造成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主管,由車隊主管根據具體情況報警處理或雙方協商解決,并通知公司督察部和報保險公司備案。
一、損失數額較小、未造成人員傷亡且不經交通部門處理的事故。
此類事故的處理,必須由車隊隊長與主管領導及督察部請示匯報后,迅速處理盡快恢復車輛運營。如果對方賠償我方的事故,必須有充足的修車費,補償費。如果是賠償對方,司機無權私自做主賠償,必須由車隊隊長向公司領導匯報后方可與對方協商賠償數額,把公司的損失和駕駛員的損失降低到最低。司機私自做主賠償對方事故款的,全額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不予承擔。事故責任認定由車隊、綜合管理部、督察部來共同認定,并根據認定責任的大小落實駕駛員的經濟責任和公司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每次事故司機負次責的罰款損失金額的5%,同等責任罰款損失金額的5%,主責罰款損失金額的10%,全責罰款損失金額的10%。
2、不按公司劃定運輸道路行駛造成的交通事故,由司機承擔主要責任并罰款損失金額的20%。
3.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二、經交通部門處理的交通事故,公司將依據交通部門裁決的司機事故責任認定來確定司機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大小,并以此為依據處理事故中的經濟賠償。交通部門處理結束后,應將本次事故中的各種費用、材料、依據備齊交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保險公司賠償款,沖銷此次司機事故支出費用,余額由公司根據交通部門出據的責任認定來確定司機和公司各承擔的經濟責任。如果駕駛員在本次事故中認定為50%—100%的責任,駕駛員應承擔公司損失數額的10%。如果駕駛員責任為50%以下,駕駛員應承擔公司損失數額的5%,并由綜合管理部出具安全生產事故處罰決定書,對駕駛員的罰款由駕駛員的工資中直接扣除,公司承擔部分由公司核銷。
大小確定司機應負的經濟責任。
2、由于車輛本身機械故障造成的事故,除分析鑒定車輛機械部分的故障原因外,要確定司機在發現故障處理排除故障的措施如何后,由公司確認司機的責任大或責任小,確定司機的經濟責任和公司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公司必須建立自備車交接簿,要把公司車輛及備品紀錄清楚,交接時車隊主管必須在現場交接全過程。
2、新接車的司機要按公司交接簿所列車輛設備明細,逐一點清交接,對于缺少的物品要寫到交接簿上,然后與交車的司機共同在交接簿上簽字。
3、接車時發現的短缺的備品,要立即通知車隊保管。責成交車司機迅速把所缺備品補齊,要求各車隨車備品不管經多少次交接,一件都不準少。
4、司機接車后在運行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機配件情況,屬于個人責任的,自己負責補上,屬于自然損壞的報告車隊主管,由公司負責補齊。
1、司機必須象愛護自己的車一樣愛護公司交于你駕駛的車。車輛要嚴格執行公司保養方面的規定,屬于自己維護的部分,必須搞好。如發生由于人為造成車輛損壞,將視損壞程度全額賠償。
2、車輛在運行途中發生機械故障,需要在路上更換機件的要及時報告車隊主管,征的同意后,方能進行。
3、司機在出車前應蓋好篷布如運輸途中丟失貨物,由司機全額賠償及時補上,以免影響車輛運行時間。
4、司機必須按公司要求確保運行時間的準確性,包括早晨、下午出車時間及途中運行時間的把握,無故推遲出車及運行時間,公司可視情節給予當車司機適當的處罰,經常不遵守出車時間的可予以辭退。
5、司機必須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努力掌握本地道路交通的有關情況,不違章違紀,因個人原因(不按規定道路行駛、酒后駕駛)造成罰款,公司一律不予承擔。
6、加油必須按公司規定在公司內加油,不許私自到集團加油站加油,更不許以油謀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駕駛員管理制度(優秀16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