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有相應的機制和監督措施,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公平性。規章制度的執行是組織文化的體現,也是組織有效運轉的保證。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一
1、值班電工必須遵守電工作業一般規定,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備在異常情況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電工嚴禁脫崗,必須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高壓變配電室值班必須遵守高壓配電裝置運行規程。
4、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使之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見“內線安裝電工”中表13―3)。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帶好。
7、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復誦核對無誤,并且作好記錄。
8、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嚴防帶負荷拉閘。
9、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并由對設備更為熟悉的一人擔任監護。遠方控制或隔墻操作的油開關和刀閘(和油開關有連鎖裝置的)可以由單人操作。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的人員必須由設備動力部門領導批準。
10、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萬閘,都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還應穿絕緣靴站在絕緣站臺上。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11、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12、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3、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或部分停電時,值班人員應該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開關加鎖、裝設遮欄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14、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并共同檢查,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然后值班人員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15、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與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于表13―3(見“內線安裝電工”)規定的安全距離的設備必須停電,距離大于表13―3但小于表13―1規定的安全距離的設備必須在與帶電部分距離不小于表13―3的距離處裝設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若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而無可靠措施時也必須停電。
16、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路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斷路器就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隔離刀閘,使各回路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側熔斷器都要取下。斷路器的操作電源要斷開。閘刀開關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17、驗電器必須是合格產品,而且必須與電壓等級相適應,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以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8、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用導體接地并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回路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面面積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并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并在咬接班時交待清楚。
19、在電容器組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對地放電。
20、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閘刀開關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以及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工作地點應懸掛“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壓帶電設備附近巡視,檢查時,必須滿足安全距離,設專人監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22、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斷開電流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側的專用端子上使之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應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23、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司不經許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以利進行搶救,但事后必須即刻報告上級,并做好記錄。
24、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變壓器著火時,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配電室門窗及電纜溝入口處應加設網欄,防止小動物進入。本聯動線包括:磁選機、振動篩、萬能破碎機、錘碎機、粗碎機、風力運輸裝置。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二
1、井上、下安裝的計量器具,必須經計量部門校驗,取得合格后,并在計量辦登記后方能使用。
2、計量器具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要求,保證計量器具的精度。
3、選擇安裝計量器具時,應根據設備負荷容量的大小,選擇計量器具,保證計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電計量器的使用過程中,不得私自改動或損害,計量器具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5、全礦所有用電單位都必須裝表計量,根據各單位實際用電情況制定用電考核指標。
6、管理用電人員每月對全礦所有用電進行抄表計算。按實際用電與下達的用電指標進行考核,施行節獎超罰。
7、用電管理人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認真搞好計量工作,一經發現有隱私舞弊現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8、用電管理人員還要不定期的對計量器具進行監督檢查,一但發現計量器具有問題,首先先停電,經供電部門領導和計量部門同意后,方可按計量程序及時更換,以保證計量的精確度。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三
1、全礦每人拿出50元做為安全風險抵押金,依據安全情況每年翻倍兌現一次。
3、當班出現輕傷以上工傷,班長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1、全礦實行井下生產動態聯保制度,即當班同一現場組實行互保,同獎同罰。
當班出現考勤破皮傷,扣除當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罰20元。
當班出現輕傷,工傷人員扣400元,聯保人員扣200元。
當班出現重傷, 工傷人員扣1000元,聯保人員每人扣500元。
1、反“三違”的目的:盡可能避免因“三違”造成的各類安全事故,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
2、反“三違”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學習,提高全礦干部職工遵章意識,嚴格現場管理,狠抓制度落實,嚴格兌現,開展全員反“三違”。
3、反“三違”管理責任劃分:主管礦長要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和職工培訓工作;支部書記做好職工思想工作,開展好黨員身邊無三違”活動;主管技術員要做好職工安全理論、規程和措施的學習,提高職工的安全理論知識;跟班管理人員及班組管理干部要切實做好現場管理,落實班組各種反"三違"制度。
4、反“三違”指標落實:礦各級管理干部每月必須完成一個反"三違"指標。
5、“三違”人員處罰:一般違章罰款30元;嚴重違章行為罰款50---200元,并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責令做出書面檢查,嚴重的報事故追查組分析,對干部違章指揮從重處理。
注:自查“三違”必須建檔管理,并追查分析記錄。
1、為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總結經驗,促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必須嚴肅追查。
2、礦必須設事故分析追查記錄本,由值班干部進行記錄,少一次罰20元。
3、各班安全生產事故不得隱瞞,一經發現對班組長及跟班干部處以30~100元罰款,另三班通報批評。當班出現的生產事故由跟班干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追查分析,并填寫事故分析臺帳。
1、當班的驗收員、班長必須對本班的工程質量認真排查隱患,不得遺留隱患到下班,如當班處理不掉,應現場交接撥分給下班處理。
2、礦長及安全員對當班提出的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否則扣班10~50分。
3、凡出現隱患通知單,對責任班一般隱患扣10~50分,重大隱患扣50~200分,扣班長、驗收員20~50元。
4、調度會領回的隱患通知單及罰款單必須交工區值班干部,否則一次扣領單人50元。
5、凡隱患通知單通知的隱患,在井下按要求處理完畢后,必須向調度室及礦安全管理機構匯報,否則一次扣班長20元。
6、因隱患不處理、或處理不及時、或處理不合格造成的罰款全部由責任班承擔。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職工遵守制度的自覺性,促進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穩定和諧,積極進取的銷售環境,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決執行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立足市場,誠信經營,嚴格加強勞動紀律及崗位人員職責的執行和約束。
二、自覺遵守工作時間,每天早八點點名,不遲到、早退、曠班。有事請假,上班期間佩帶胸卡,堅守工作崗位,不準在工作時間脫崗、離崗、做與本職工無關的事情。對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事假罰款50元,礦查崗期間如發現上述行為除罰款外并按三違處理。
行。
四、堅持每周一例會制度和班前會制度,服從領導指揮,聽從工作安排,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五、團結友愛,互相幫助,相互支持,對工作認真負責,大膽管理,加強工作的協調性。對待客戶要熱情大方、認真細致,做好客戶的.解釋工作。
六、樹立團隊精神,愛崗敬業,顧全大局、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禁止參于經營銷售,徇私舞弊或謀取利益的行為,一經查實,調離工作崗位。
七、發運煤炭除政府指令性調煤外,其他客戶發運計劃提前張榜公布,按照財務提供的收款先后順序排定發運計劃,保證公正、公平、公開、透明。
1、煤場為全礦落地煤的儲運場地及商品煤裝載銷售的重點場所。
2、煤場按礦、科統一規劃區分品種堆放,不得出現混堆、混裝或隨意堆放現象。
3、保證落地煤的清運,不得出現落煤點或排矸點的堵塞,必須保證清運車輛或設備的正常運轉。
4、合理有序組織安排用戶車輛裝載,不得出現車輛擁堵或無序裝車現象,保障生產、銷售工作的有序進行。
5、商品煤必須依據調運單品種、數量裝車出場,一車一票,不得混裝或變更品種裝車。
6、做好煤質化驗、監測的配合工作,對生產出煤及商品煤質量情況,重點是水分、含矸率,進行匯報、登記、分析,建立入庫、出庫、庫存臺帳及報表。
7、做好煤場“三防”工作,即防洪、防火、防塵,要明確責任,加強落實與監督。
8、嚴禁與煤場無關人員進入煤場,制定相應的人員、設備安全運行措施,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守各項法律法規及我礦規章制度。以思想教育為主構筑思想觀念上的安全大堤,嚴格落實礦安全一號文件,及科室的年度工作指導思想開展工作。
2、實行安全聯保。實行生產動態聯保制度,即當班同一現場組實行互保,同獎同罰。
3、強化事故分析追查。為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總結經驗,促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必須嚴肅追查。出現事故,當班組織人員進行追查分析,并填寫事故分析臺帳(設事故分析追查記錄本)。
4、實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各班組長對當班提出的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對隱患不處理、或處理不及時、或處理不合格造成的相關后果負全部責任。
5、建立安全學習長效機制,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辦法,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6、強化監督落實,加強現場管理。實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科室管理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大日常檢查力度,掌握現場動態情況,對布置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消除不生產”的原則。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五
第一條 為有效防范和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規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為,確保集團公司安全發展,根據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煤礦安全紅線分為“安全管理紅線”和“安全操作紅線”,凡觸碰安全管理紅線者給予降職或撤職處分,觸碰安全操作紅線者給予開除留用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第三條 集團公司、二級公司、礦(洗煤廠)對執行本制度負主體責任。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涉煤控股單位。
第五條 凡違反安全管理紅線規定的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安排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員上崗作業,給予分管礦領導降職處分。
2、未嚴格按規定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給予降職處分。
3、礦井無證照、證照不齊或證照失效仍生產或建設;存在超層越界或開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礦長撤職處分,給予生產礦長降職處分。
4、礦井風量不足;違反規定串聯通風;未按設計形成通風系統,未實現分區通風;采區巷道一段進風、一段回風。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通風助理撤職處分,給予總工程師降職處分。
5、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未按規定安裝“雙風機雙電源”或不能自動切換;未設置“三專兩閉鎖”。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機電礦長撤職處分。
6、未進行瓦斯等級及突出危險性鑒定;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在采掘區域內瓦斯抽采不達標(以檢驗報告為依據);在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而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以檢驗報告為依據);采掘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監控系統(或監控系統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斷電值設置大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通風助理撤職處分,給予總工程師降職處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區域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井田范圍內采空區、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或建設,分別給予礦長、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設計或未真實開展探放水作業,給予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9、使用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工藝或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電氣設備違規入井,給予機電礦長降職處分。
10、煤礦建設項目私自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給予礦長撤職處分。
11、凡不執行上級下達的停工停產指令或未經驗收而私自復工復產,給予礦長撤職處分。
12、對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監察不力、追責不到位,給予安全礦長降職處分。
第六條 凡違反安全操作紅線規定的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凡酒后或攜帶煙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煙,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2、凡扒、蹬、跳礦車或乘坐斜井物料車,或乘坐皮帶、溜子,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地面煤倉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專項措施進行電氧焊等動火作業,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4、嚴重違章爆破作業或私藏火工品、私帶火工品上井,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5、故意移動或遮擋瓦斯傳感器;在瓦斯檢查中瓦斯檢查員漏檢、假檢或擅離職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6、凡破壞通訊、通風、監測監控及瓦斯抽采設施設備或私自打開密閉、私自進入盲巷,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7、礦井或作業地點受到水害威脅或出現停風后不及時撤離或拒不撤離;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8、掘進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設計進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許掘進距離而進行掘進,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9、大型設備、特種設備在保護裝置失效或甩掉保護裝置情況下繼續使用;在用電氣設備存在失爆;違反規定強行帶電檢修或挪移電氣設備;不執行停送電規定設備故障未排除強行送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10、違反規程、措施規定不使用超前支護空頂作業;擅自改變支護材料、支護參數降低支護強度;遇地質構造或巷道開口、貫通等特殊情況時未按規程措施加強支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11、無特種作業資質從事特種作業、強令無特種作業資質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12、發現其他嚴重危害安全的行為將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第七條 煤礦安全紅線規定經集團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按程序發布執行。
第八條 集團公司各級各類安全檢查,必須嚴格對照安全紅線規定進行檢查。
第九條 凡發現違反安全紅線規定,檢查人員必須現場認定并作出責任追究處理意見。
第十條 對認定的責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門具體落實,安監部門督查。
第十一條 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的情形納入安全績效考核范疇。
第十二條 出現多人多次違反安全紅線規定,集團公司對二級公司及礦(廠)主要領導進行安全誡勉談話。
第十三條 安監部門每月對違反安全紅線規定的情況進行公開通報,接受廣大職工監督。
第十四條 本制度“安全管理紅線”中的處分對象“礦長”包含煤礦的董事長、總經理。
第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六
(一)為加強煤礦油脂使用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管理制度”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油脂要按正常渠道進貨,到貨后要認真驗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做出處理意見。要按計劃需要的油類進貨、提貨,油桶要專用。領油必須做好登記,油庫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油庫的防火設備要保持完好、齊全。
(三)潤滑油脂井上存放時,必須分類放置。桶上須有明顯標記,注明油脂的品種牌號、生產廠家和進貨日期。且必須注明油脂貯存有效期限,超過有效期限不得使用。井下存放時,容器必須清潔密封。
(四)潤滑油脂必須專用,不得混用,亂用。油脂要分類保管,有明顯的掛牌標記,以免發生差錯。要愛護油脂,防止丟失、變質和意外情況發生。
(五)各班組應配備熟悉油脂的工人負責設備注油、換油,要做好記錄,定期注、換油。
(六)各班組在給設備注油時,必須使用專用注油工具,注油前必須將油桶口和盛放油的容器清洗干凈,方可注油。
(七)各班組要保證設備液壓系統、潤滑系統清潔,使之無油泥、水分、鐵銹、金屬及纖維等雜質。換油時,要徹底清洗系統,加入的新油必須過濾。
(八)倉庫要加強安全管理。制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防滅火措施,并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七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工程,是實現神寶公司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定露天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露天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委員會,負責對礦所屬單位及考核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獎罰。下設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負責組織、協調評比各單位質量標準化工作,日常業務由具體考核部門負責組織安排。
2、露天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小組。專業組組長負責組織本專業質量標準化檢查。
3、礦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執行《新疆露天礦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的有關標準。
4、各單位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組長由本單位正職負責人擔任,負責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5、礦對生產單位每月不少于三次動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生產單位包括:各段、調度室);生產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自檢每月不少于三次。
6、安全質量標準化專業檢查組檢查評分辦法是:生產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月得分以三次檢查平均分為月得分。
7、考核形式采用日常管理(每班考核)為主,礦考核領導小組與各考核職能部門采用平時抽查和定期檢查的方式,月底匯總并落實到責任人。各專業檢查組每月檢查的基礎表及得分,于當月26日前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各專業檢查組留一份存檔),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在調度會上通報質量標準化檢查情況。
8、礦對質量標準化工作采用獎罰辦法,獎勵分物質獎勵、表揚,處罰分通報批評、經濟處罰兩種。
9、安全質量標準化組織機構
主任:礦長
副主任:安全副礦長
成員: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科長、生產科長、綜合科科長及主管機電、采礦、水文地質、測量、工程管理技術員和煤場主任。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被檢查單位進行處罰
10.1月評比得分沒有達到考核基準分90分的,取消該單位當月業績工資。
10.2對檢查組檢查態度消極、弄虛作假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對被檢查單位罰款1000元。
10.3檢查組檢查時,被檢單位負責人必須參加陪檢,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10.4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沒有按期整改的,對其單位罰款1000元,仍沒整改的加倍處罰。
10.5被檢單位沒有按規定進行自檢。罰單位負責人100元,對單位罰款1000元。
10.6檢查組在檢查中對特殊崗位(工種)作業人員應知應會現場考核不合格,對當事人罰款100元,對被檢單位罰款500元,并勒令被檢單位當事人進行培訓。
10.7檢查組對現場檢查存在下列問題除按檢查標準進行扣分外,并進行追加處罰。
10.7.1辦公場所臟亂差處罰單位500元
10.7.2物品、材料擺放無序,處罰單位200元
10.7.3涉及到安全生產的其它情形,按照安全處罰細則進行處罰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檢查組進行處罰
11.1沒有按規定次數進行檢查,對檢查組組長罰款200元,對檢查組成員每人罰款100元。
11.2檢查中不認真負責,應付了事或打人情分的,罰檢查組組長200元,檢查組成員每人100元。
11.3檢查結果沒有按規定時間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的,每遲報一天罰專業檢查組組長50元。
11.4對本專業檢查內業沒有建立檔案或檔案不規范的,對其檢查組組長罰款100元,對其檢查組成員每人罰款50元。
11.5各專業檢查組每次檢查的評分結果和檢查意見以書面形式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月終檢查結果不得超過當月26日。
11.6礦對質量標準化達到獎勵條件的單位年終給予物質獎勵。
11.6.1完成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11.6.2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平均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12、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新疆標準和礦自定標準。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八
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絕水害事故,加強水文資料的搜集、觀測、徹底治理水害隱患,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特編制本制度。
領導小組設在地測科,設辦公室主任、副主任,負責防治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每月1-5日,對全礦水害隱患進行一次排查。地面工業廣場、井下所有出水點及排水設備,排水管路、水倉、水溝及雨季防洪設施等。影響生產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規定、實施過程、探放水結果。排水設備及排水管路完好情況出水地點處理情況及處理結果,水倉容積及水溝暢通情況。
2、由治理小組根據水患情況進行分工安排項目和重點環節,各地點派專人負責,針對重點問題進行排查。
3、防治水隱患排查時,必須按上級檢查的標準去逐項檢查。排查結束后及時將隱患排查記錄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提出處理意見經礦總工程師批復后,以書面的形式下發施工隊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領導小組派專人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4、防治水隱患排查執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制。由于檢查不認真影響礦井安全生產釀成事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隱患排查的安排和資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記錄,要求內容齊全,規范,整改后對復查情況做好完整的記錄。
6、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隱患排查》方案進行做好隱患排查工作,確保排水設備完好,系統暢通。
7、地測部門要做好水患的預測預報工作,對井下各個出水點進行定期觀測,隨時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對影響生產的區域要制定方案,及時處理。
8、對排查的問題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落實的,將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9、全礦各級領導干部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隱患排查工作,確保礦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無水害事故發生。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九
一、煤炭企業必須設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機構,配齊滿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做好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資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要對“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責任,做好礦井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煤塵、防止煤層自然發火等技術工作。
二、煤炭企業必須加強“一通三防”隊伍的培訓,重點是實用技術和現場操作技能的培訓。健全“一通三防”人員培訓制度,加強培訓質量的監督,強化專業技能,保證職工隊伍素質。
三、礦井必須嚴格通風系統管理,按規定編制井下各工作地點通風設計和配風計劃,確保各用風地點風量符合規定要求;并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進行主要扇風機性能鑒定、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礦井需要風量計算、通風能力核定等工作。凡是超設計生產能力生產的礦井,必須對通風能力進行評價;凡是超設計生產能力20%以上生產的礦井,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對礦井通風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并編制綜合評價報告。以后至少每3年綜合評價一次,嚴格做到“以風定產”。
四、采掘工作面必須形成完整的通風系統,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或瓦斯涌出異常區,一個采區內同時作業的采煤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2個,掘進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3個;其它礦井的一個采區內同時作業的采煤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2個,掘進工作面數量不得超過5個,并嚴格執行串聯通風的有關規定。
五、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或瓦斯涌出異常區,以及綜采放頂煤、懸移支架放頂煤開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加強采空區和隅角瓦斯的監測監控,并采取綜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風的掘進工作面和廢棄盲巷,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封閉。恢復停工停風的掘進工作面或啟封盲巷,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由礦山救護隊員負責實施。
七、煤巷、半煤巖巷炮掘工作面必須設置高壓遠程噴霧裝置,水噴霧射程必須到達該迎頭,放炮時必須對迎頭實施高壓水噴霧。
炮采工作面應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設置高壓噴霧裝置,放炮時對放炮地點實施高壓水噴霧。薄煤層(1.3m以下)、煤塵無爆炸危險性及“三軟”煤層采煤工作面的移動高壓噴霧裝置的設置,由礦(井)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確定。
八、嚴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點,必須設置灌裝水炮泥設施。放炮時,炮眼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噴霧未開啟的不得放炮,未執行“一炮三檢”制度的不得放炮,未執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嚴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裝藥分次放炮。
九、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制定完善的綜合防滅火措施。對于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或瓦斯涌出異常區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對采空區實施注漿或注氮措施,加強采空區有害氣體的預測預報工作。
十、礦井必須配齊安全檢測儀器和監測監控設備,并安排專人加強管理和維修,做到統一管理,統一維修、統一標校、統一發放。嚴禁不合格的安全檢測儀器和監測監控設備投入使用。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
一、各單位材料員對本單位小倉庫管理工作具體負責。
二、各單位小倉庫的設立必須到調度室備案,其它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礦用物資。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負責人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三、各區隊小倉庫和修理房要進行區分,小倉庫存放未投入使用的備用材料,修理房存放待修和回收的材料。新舊材料混放,每次對隊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四、小倉庫內任何一種物資庫存量不得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50元/項。
五、小倉庫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和修舊利廢制度等有關規章制度,并嚴格落實。否則對單位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六、小倉庫必須建立物資流動臺帳,其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庫存數、入庫數、發出數、時間、領用人員簽名等,并做到帳、卡、物三對照,否則罰材料員50元/項。
七、小倉庫必須按標準實行動態達標,所有能上架的必須上架,碼放整齊,新舊物資、報廢物資分開存放,衛生整潔。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20元/項。
八、各隊小倉庫或修理房嚴禁干私活,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次,并按原值對所屬單位進行罰款。做到專物專用,私自改用者按原值對所屬單位進行罰款。
九、每月月底前各隊必須把當月庫存物資的種類、數量、金額以及本月本單位物資交舊領新情況以報表形式報調度室備查。不報罰材料員200元,遲報罰材料員100元,上報數據不準,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20元/項。
十一、小倉庫因管理不善出現失盜現象,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200元。
十二、各單位小倉庫庫存物資調度室及系統主管部門有權統一調配使用,相關手續由調度室或系統主管部門協調處理。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材料員調離工作崗位。
十三、各區隊必須按要求積極配合礦組織的檢查。拒不接受檢查,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材料員調離工作崗位。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一
隱患排查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主要手段之一,為了強化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業務部門的業務保安責任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規范隱患排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同時也為了加強安全調度管理,特作如下規定,望認真執行。
(一)組織機構。
礦成立隱患排查領導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區負責人。
(二)職責分工。
1、礦長對全礦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2、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并對分管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
3、各業務科室的科長(主任)負責本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對本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4、安監科負責全礦隱患排查的收集、確認、統計、上報工作和對隱患整改的檢查、落實與考核工作。
5、各工區的區長、班長,對本單位管轄范圍的隱患排查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1、隱患的定義。
隱患是指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
2、隱患的分級。
按隱患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難度較小,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3、隱患的分類。
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可分為:頂板、運輸、機電、通風、瓦斯、煤塵、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共十類。
(一)隱患的查出與收集。
3、各級管理人員日常深入生產現場查出的隱患;。
4、安全質量安監員匯報的隱患;。
5、職工舉報的隱患。
安全科每天對業務科室上報的隱患,進行全面的收集、篩選、初步確認、分級登記,下發通知單定期整改、反饋、驗收。
(二)隱患的確認與上報。
1、各單位均要建立隱患排查制度,從隱患的收集、篩選、確認、上報,到隱患的跟蹤排查、直至隱患整改完成建立一整套的管理辦法,使隱患在閉路循環中運作。
2、井上下各生產單位必須及時將生產過程中發現的a、b級隱患按專業報對口業務科室。各業務科室經過確認后在規定時間上報安全科信息站。
3、基層各區隊安全第一責任者要深入發動群眾,認真查找和排查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對現場發現的a、b級隱患要及時分別上報安全科和分管業務科室,對查出的c級隱患要全力組織排除,做到項目、措施、資金、負責人、整改時間五落實。對業務科室下發的有關隱患方面的措施、規定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并經常在班前會或安全活動時間向職工宣傳貫徹,讓每個職工都做到心中有數,提高自保互保意識。
4、各單位要把隱患排查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礎上要層層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管理網絡和獎罰制度,并責任到人,從上到下,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控制和排查隱患的濃郁氛圍,把超前防范滲透于安全生產全過程。
5、各單位不僅要將隱患排查工作納入體系管理,而且要作為安全調度匯報的一項重要內容。
7、礦每月7日由安全礦長組織業務科室負責人召開一次隱患排查會議,在安監科和各業務科室初步確認的基礎上,對a、b級隱患作進一步的確認,做到項目、措施、資金、負責人、整改時間五落實。
8、每旬各相關科室將在隱患排查會上確認的a、b級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及新增a、b級隱患以書面形式報安全科。各業務科室往對口處室與安全科上報的隱患應一致,出現一處不一致扣單位200元。
9、各單位、各專業的c級隱患都要列入本單位的月度安全工作計劃,每旬由單位負責人親自組織本部門人員對每條隱患進行一次專門的研究治理,責任到人,督促整改,對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對牽頭科室負責人處以每條100-200元罰款,對隱患排查負責人處以每條50-100元罰款。
10、安監科要及時接受、篩選、處理、反饋各種隱患信息。對查處的c級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排查登記臺帳,并要以隱患通知書的形式及時通知有關區隊,由小班安檢工監督整改落實情況。待隱患處理完后,由區隊負責人簽字,將通知書返回安全科。
檢工信息員的作用,小班安檢工、跟班區長班班要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各級隱患的具體現狀(包括影響范圍、危害程度、進展情況、措施落實情況等)向調度室詳細匯報;四是安全科要全面收集隱患信息;五是各單位值班干部每天要將隱患向安全科匯報。
12、隱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須月月上報,同時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須切實可行,能夠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規范化,統一會審簽字后下發到有關人員和區隊,安全科要嚴格監督檢查,無措施的,罰責任單位100元。
(三)隱患的處理。
1、隱患排查工作列入礦長安全辦公會的議事日程,各業務科室成立由3至4人組成的隱患排查信息組,并由一名副職負責;其它單位成立信息臺,指定專人負責。各單位要制定隱患排查制度,建立隱患排查臺帳,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考核兌現,形成從上到下,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和排查網絡。
2、a級隱患由集團公司業務處室和分管副總經理負責整改,督促有關部門排計劃、列資金、購設備、想辦法、定措施,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安排礦上整改,同時公司、礦要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并嚴格監督執行。每月上、中旬由安監科牽頭,有關業務科室參加,對a級隱患采取相應整改措施,進行跟蹤檢查,檢查后寫出三定表。
3、b級隱患由業務科室和分管副礦長負責整改,督促有關部門排計劃,列資金、購設備、定措施,安排隊組盡快整改,安監科督促檢查整改和措施實施情況并按規定向安監局匯報。
4、c級隱患由安監科給區隊下'三定表',由區隊整改。
5、各業務科室(生產、機電、通風、調度、信息監控中心)對系統范圍內的隱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實和整改。對查出的a、b級隱患、c級嚴重隱患要認真填寫隱患登記臺帳,待隱患處理完成后,將隱患通知書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返回安監科。
(四)隱患填寫標準。
1、'國有重點煤礦事故隱患統計表'a、b級隱患填寫標準。
(1)隱患地點分為:地面、大巷、采煤面、掘進頭、上下山、井筒、其它等七類,本欄內容填寫時,必須是其中之一。
(2)隱患類別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水害、火災、其它等十類。本欄內容在填寫時,必須是上述類別之一。
(3)所需資金和完成資金二欄內容應以萬元為計量單位,整數部位不超過三位,小數部位不超過一位。
(4)負責人一欄的內容要求為一個人名(礦級),如有多個負責人的情況,可填寫其中一名主要負責人。
(5)凡新增加的隱患,必須在負責人一欄內人名后打'﹡'符號。
(6)整改措施:要求文字簡練,措施得力。
2、c級隱患卡的填寫標準:隱患的地點(巷道名稱、隱患所在位置、最好用數字說清),設備編號、內容、時間、點班必須寫清,下卡時再另外寫明整改措施、限改時間、負責人。所查出的隱患在現場填卡,并對現場負責人講清楚,由其簽字認可后方有效(現場無人或有組織的檢查查出的隱患可不簽字)。
1、對c級隱患的復查,礦領導和安監科查的隱患由安監科復查,各業務科室查的隱患由各業務科室復查,復查結果及時報安監科井上下檢查組,由安監科考核處理,各業務科室按系統把上月報的a、b級隱患,每旬進行一次跟蹤檢查,填寫三定表,一式三份,交安監科一份。
2、本單位查出的隱患不罰款,由本單位負責登記、整改、復查,每天將c級隱患報安監科井上下檢查組,將a、b級隱患報對口科室,不按時整改的按標準處罰。
3、本單位安檢員在評估表上填寫的隱患問題,同時要報本單位登記處理,如本單位不能處理應在評估表中注明,或由本單位上報安監科,由安監科統計、協調、下通知單處理。
4、當天查出的同一條隱患只罰一次,不重復罰款,多系統聯合檢查的隱患,由安監科罰款,其它系統不再罰款,隱患標準中沒有的條款,由各系統按標準化或其它規定罰款。
5、一家管理多家使用的設備、設施查出的隱患,罰造成隱患的責任者或單位,不按時整改的,罰管理單位。
6、對c級隱患的處罰:非本單位職工查出的隱患,對責任單位每一條輕微隱患罰10元;每一條一般隱患罰30元;每一條嚴重隱患罰100元。未按期進行整改的每條輕微隱患罰20元,每一條一般隱患罰60元,每一條嚴重隱患罰200元,此后每重復一次再處罰一次,直至整改完畢為止,單位對隱患的罰款要落實到責任者頭上。
7、凡在集團公司及以上單位各類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按'月度動態檢查'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季度考核'等管理規定執行,對所查隱患的罰款,各分管礦領導承擔分管范圍罰款的5%,對口業務科室承擔罰款的15%,被檢單位承擔罰款的80%。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二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以質保安,工程質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業規程為施工的質量要求基礎,要求各作業班組嚴格以《煤礦安全規程》,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施工技術措施要求作業。
3、跟班作業礦級管理人員、安全員隨時以安全質量要求進行班組作業指導,以保證班組每班作業都嚴格以安全生產質量要求進行工作,努力減少因質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產礦長,工程帶隊組織檢查驗收確實作安全質量工作過程中有動態檢查、驗收。
5、每月20日由礦長組織帶隊檢查驗收班組工作的安全質量。
6、按安全質量三級建設管理進行管理考核,達到安全質量標準的.進行獎勵,達不到的按安全質量責任大小進行懲罰。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三
崗位職責:
1、采礦相關日常管理;參加省部級及以下資源儲量備案評審工作;
2、負責下屬企業的生產采礦生產的計劃技術指導、實施監督與檢查工作;
3、子公司轉階段報告評審工作,探轉采礦權申請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
4、進行生產技術培訓、技術研討與參觀訪問學習等工作;
5、監督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任職要求:
1、本科以上,采礦工程、地質勘查、選礦等相關專業;
2、熟悉礦山開采、管理流程;側重于井下、地下開采;
3、熟悉國家行業標準;熟悉采礦專業技術方法;在采礦方面有較高的造詣;
4、能夠熟練掌握常用辦公軟件、mapgis和autocad、3dmine等專業軟件。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四
一、對于主扇除正常檢修外還要掌握其運行情況。即設備的聲音、需動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二、根據設備的性能及有關技術參數對設備定期保養如加油、防腐、更換零件、調整測試等使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三、操作人員要經常巡回檢查深入實際做好記錄以便組織及制定季檢、月檢、年檢計劃為中修和大修打好基礎。
四、主扇除正常的日檢外還要根據日檢情況安排大、中、小修理周期一筧表。
五、設備的使用不得超過使用期限按照制度必須進行認真、細致的進行設備周期性檢修。
六、操作人員對自己所操作的設備必須每班做一次清潔衛生保持設備干凈、整潔。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落實項目部領導帶班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領導帶班入坑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33號令)、領導現場帶班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
第三條本制度中帶班領導范圍為:經理、安全經理、技術經理。
第二章領導帶班。
第四條帶班規定:
(一)經理每月帶班不得少于5次,其它帶班領導每人每月帶班不得少于8次。
(二)每月對帶班領導的姓名和班次在項目部會議室公示,并接受員工對其帶班情況的監督。
(三)領導帶班按照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員工倒班方式,執行三個班次(一班06:30—12:00;二班12:00—18:30;三班18:30—06:30)帶班,做到班班見領導。
(四)帶班領導因公出差、突發事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帶班時,須提前聯系其他帶班領導換班,并匯報項目部,帶班領導需在交接班記錄中詳細載明換班原因。
(五)凡帶一班的領導,在帶班結束后,可酌情休息。
(六)每月28日前,由項目部辦公室編制下月領導帶班表,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實施,報送項目部備案。
第五條帶班領導職責。
(一)帶班領導必須掌握當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責任,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并要對生產現場中的安全重點部位進行巡視、督查。
(二)熟知前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本班應該注意安全生產重點部位,并在《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接班欄里簽字。當班領導帶班結束時,應對采坑的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問題、隱患及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記錄。
(三)三班和一班的帶班領導每班需參加一個隊的班前會,督查當班職工的出勤情況和班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布置情況。
(四)深入生產現場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在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待隱患排除后方可繼續工作。
(五)發生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第六條領導帶班檔案管理:
(一)帶班領導及時將帶班的時間、巡視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相關情況的具體內容詳細地登記在《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中。
(二)項目部查看上班領導帶班記錄,對記錄中尚未處理的問題安排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并對帶班記錄和處理結果進行梳理,摘錄于《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領導帶班檔案》中。
(三)調度指揮中心設專人管理《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蘭家塔露天煤礦采剝項目部領導帶班檔案》,存檔。
第三章考核獎懲。
第七條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對領導帶班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安委會在每月安全例會中通報。
第八條根據考核結果對帶班領導進行獎懲:
(一)未按規定帶班、缺班者,處500元罰款;。
(二)未按規定履行好帶班職責,帶班記錄填寫不規范者,處以3000元罰款。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六
為了搞好礦井的綜合防塵工作,改善煤礦工人井下作業環境,減少粉塵對職工身體的危害,杜絕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礦成立綜合防塵領導組防塵辦公室設在通風科,通風科長為辦公室主任,電話:812。
第二長是防治粉塵危害的第一責任者,副組長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防塵的領導和宣傳監督工作,技術礦長對粉塵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每月技術礦長負責組織召開綜合防塵專業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各科的科長、主管防塵的副科長、各隊的隊長是綜合防塵第一責任者,各科主管、各隊技術負責人負責防治粉塵的技術責任,井下各主要生產隊組必須建立完善的綜合防塵臺帳,每月28日前報綜合防塵辦公室,綜合防塵辦公室負責各科、隊的防塵驗收及業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井下各隊指定一名副職專門負責綜合防塵工作,負責本單位防塵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將人員報通風科備案,測塵組主要負責礦井粉塵濃度的測定工作,定期化驗各開采煤層爆炸指數、水份及粉塵分散度、粒度、游離二氧化硅,并及時把各化驗結果呈送有關單位及相關領導,全面掌握、了解全礦井各生產單位粉塵濃度變化情況,參加全礦井旬、月、季綜合防塵大檢查,及時將各生產隊組綜合防塵檢查情況評分定級,并寫出書面材料,把檢查情況上報礦領導及有關部門。
第五條綜合防塵辦公室負責全礦井隊組防塵報表收集、管理、上報工作,堅決做到報表及時、準確、可靠,并將各類報表及原始記錄裝訂成冊存檔。
第六條安監站全面負責全礦井生產單位的防塵設施監督、檢查、協調工作。
第七條通風科技術主管負責全礦井防塵管路、三通閥門及防塵設施的安裝設計及技術指導工作,通風隊成立專業的防塵隊伍,負責采煤工作煤層打鉆注水工作,定期沖刷回風大巷,回風下山及綜采尾巷,提供全礦防塵設施安裝地點及牌板設計,安裝、維護、管理全礦井井下隔爆設施。
第八條綜采隊職責范圍從工作面投產驗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驗收止,負責本工作面正、副巷絞車以里和轉載機以里所有防塵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工作,具體設施包括:
滾筒。
2、所有的運輸機(包括工作面溜煤頭溜煤眼)必須使用裝載點噴霧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機和移架工等工種應正常佩戴防塵口罩。
4、工作面架間噴霧推廣使用自動噴霧裝置,噴嘴使用組合型噴嘴,確保能覆蓋煤機機道。
5、工作面綜合防塵牌板由隊(組)專業人員填寫,要求牌板內容齊全、字體清楚。
6、及時清理及沖洗正、副巷道超前支護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須沖洗一次,有沖洗記錄。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七
為加強井巷工程管理,防止頂板事故發生,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1、調度室每月開展一次重點區域危巷檢查,檢查后將巷修工程編制生產作業計劃于當月20日前報相關礦領導。
2、巷修隊負責主要回風巷道、主要皮帶運輸巷道、主要軌道運輸巷道的隱患排查及危巷排查。調度室按照“誰使用誰管理”和就近原則將全礦井在用巷道劃分到各相關單位,由各單位負責日常檢查和維護,杜絕死角。
3、巷修隊每月中旬將巷道隱患及危巷排查結果報調度室。
各單位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危巷必須及時匯報并處理,責任單位無法處理的必須及時上報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隊伍處理或匯報分管礦領導解決。
1、本著“先急后緩,先重后輕”的原則,礦每月酌情安排隊伍對危巷進行修護。
2、采煤、掘進各責任單位范圍內的隱患和危巷由責任單位負責處理。
3、主要回風巷道、主要皮帶運輸巷道、主要軌道運輸巷道的隱患和危巷由巷修隊處理。
4、對頂板管理存在嚴重隱患的地點,責任單位要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許人員通行或在危險區域內作業。
各單位對責任區的隱患、危巷未及時排查、處理、匯報,造成漏頂、冒頂或發生人身事故的,根據事故性質和影響范圍,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追查處理。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八
1、注漿工到達工作地點后,首先檢查注漿地點墻溫、各種氣體濃度及頂、幫支護情況,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處理。然后檢查注漿設備及管路系統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注漿前,首先用水沖洗管路,進行打壓試驗,壓入水量為鉆孔體積與管路體積之積的3-5倍。檢查注漿孔中是否暢通,有無堵塞現象,以利注漿。
3、注漿過程中,所有人員禁止在孔口正前方停留,閥門絲扣要擰緊,防止注漿管路受高壓竄動出或閥門破裂傷人。
4、注漿時,泥漿要均勻,按比例調配,遇裂縫跑漿時要及時堵塞。如果注漿過程中發現堵管及時打電話通知地面注漿站停止注漿并用清水清洗注漿管路。
5、注漿達到結束標準后,要持續10-15分鐘以上方可停止注漿,以保證質量。然后立即向注漿管路注清水沖洗注漿管路直至注漿管路流出清水后停止注漿,關閉注漿管路及密閉墻注漿管閥門。
6、注漿時定期檢查密閉墻氣體變化情況,同時做好注漿記錄。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九
為了提高我礦經濟效益,確保集團公司、礦下達的噸煤材料費指標的順利完成,切實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設備維修、大修,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服務于安全生產,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結合我礦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加強對配件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管理機構,配備配件管理人員4名。配件管理人員要加強配件管理,不斷提高配件管理水平。
2、成立機電科配件庫,配備配件保管2人,辦理配件入庫手續,發放配件。
3、各區隊應有一名由機電班長兼職的配件計劃員,負責各區隊配件計劃編制和配件領用。
1、建立健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嚴格實行計劃管理和定額管理,認真執行配件“統一計劃,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統一計劃,統一訂購,統一分配,統一領用,統一管理。
2、礦屬各單位的配件計劃必須在每月的20日前,將下月所需的配件計劃,按外購件與自制件兩類分別造表報機電科配件組。所報配件必須注明主機名稱、型號、生產廠家、自制件必須帶圖紙。
3、機電科配件組按各單位上報配件計劃、按外購與自制兩類利庫后、分別編制配件計劃分別送交供應科與礦機修廠。對于各區隊使用的零星配件,機電科配件組可自行編制采購自行儲備,以備急需。
4、配件計劃必須根據生產任務、設備使用臺數、設備狀態、檢修安排、配件的庫存和消耗情況來編制。
5、提報申請計劃要遵循“先利庫,后申請”“自制不申請”“提高自制率,降低外委量”的原則。
1、凡經機電科配件組負責下達的配件計劃,所出圖紙的制圖、描圖、校對、審核都應有專人負責,并在圖紙上簽字,如果下達計劃圖紙有誤造成損失的,應追究制圖審核者責任。
2、機修廠必須建立質量保障體系,應設置1-2名質量檢查員,對修理、加工的配件,嚴格按圖紙要求進行檢驗,并在加工卡上簽字,對于不合格的產品,檢查員有權宣布配件報廢。機電科配件組保管員對沒有機廠質檢人員簽字的工件,配件組可不辦理入庫,發現有不合格產品,配件組按機械事故進行追查分析,對責任人作處理,加倍對機廠工資總額進行罰款。
3、對于外購配件的驗收入庫管理,必須由供應科按要求出具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由機電科、紀檢、企管、供應等有關科室組成聯合驗收小組,經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1、倉庫保管員要熟悉業務,掌握每種配件的用途、安裝部位、庫存數量。
2、保管員要精心對配件進行保管。特殊配件要防護涂油,上蓋下墊,防止配件銹蝕損壞。
3、倉庫要保持清潔整齊,要堅持五五擺放(五五成行、成方、成垛、成串)定量包裝,標簽要填全、懸掛整齊。做到“四對口”(帳、卡、物、資金),機型保管要系列化。
4、嚴格執行配件發放制度,按領料憑證發放,對于無手續的有權拒發,配件帳要整潔,技術數據要齊全準確,每日留存票據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每月25號前填報配件收、支存報表。
1、各級配件管理人員必須經常調查了解分析并掌握配件動態及消耗規律。
2、要抓好配件的定額管理,特別對用量多,價格高,易于損壞丟失的配件制訂消耗定額。
3、配件儲備主要由配件倉庫負責,各區隊可備有少量日常生產中需要的易損配件,實行三定二有(定指標、定品種、定數量、有專人保管,有領發數量帳)的管理制度,機電科有權檢查各區隊的配件倉庫,并進行考核,并有權調出、調入。
1、要加強對配件回收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發動群眾做好回收復用工作,把回收復用指標作為考核各區隊經濟核算的內容。
2、對各種配件(一次性橡膠件可不交舊)要嚴格執行交舊換新制度。
3、要做好舊件的修復工作,原則上執行能自修的決不外修。機修廠對機電科安排的配件修復計劃要及時安排,對重點的、復雜的、零配件修理要組織專門人員組織攻關,確保修復質量。對確需外修的配件,由機電科配件組報出計劃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會同有關部門公開招標進行。
1、機電科對各單位到機修廠加工配件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計劃、統一安排、統一加工、統一發放。月底機電科根據機修廠加工數量對機修廠進行結算,各單位不再對機修廠結算。
2、對各單位計劃外的急用零星配件必須帶圖紙到機電科,由配件組下達急用件臨時任務通知單,機修廠方可加工。
3、對升井檢修的設備由機電科設備組匯同機修廠、使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共同拆檢,填寫檢修卡片并簽字,檢修卡片作為領用配件的依據。
4、機電科月底根據設備檢修量、自制加工量、所用材料對機修廠本月所領材料進行考核。
5、機修廠月底上報機電科機修廠庫存材料及配件報表,機電科不定期查看機修廠材料及配件庫。
6、機修廠所領材料及配件與用量、庫存量差額較大時,機電科匯同有關部門對機修廠進行分析。
對于配件修理費管理,原則上實行上限定額管理,各區隊無論產量、進尺超額多少,均確定一個合理的定額。
1、根據各單位使用設備多少,按區隊類別分別提取配件消耗金額。1)機電運輸單位按礦下達指標控制、2)采煤隊按實際產量,礦下達噸煤指標計算、3)開拓、掘進隊按實際進尺指標計算。統一實行節獎超罰。各區隊節約獎按節約價值的20%提取獎勵,超耗按超耗價值的100%扣罰。各區隊獎罰金額由機電科配件管理人員每月2號前上報礦企管科執行。
2、對各單位丟失的配件嚴格執行罰款,按丟失配件原值的100%罰款。
3、對大型材料:如皮帶、鋼絲繩等嚴格執行交舊制度,對執行好的單位可按原值的1%獎勵。皮帶回收必須保證單卷在80m以上,對超出80m以上的按超出米數原值的20%獎勵,對少于80m的按欠米數原值的100%罰款,對回收皮帶在600mm/800mm(原帶寬為800mm/1000mm)寬以上且符合以上條件的可按所交數量的10%獎勵,對拉扯、撕裂的按原值的100%罰款且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二十
為搞好班組科學管理,增強企業活力,加強班組建設,做好班組的基礎工作,保證企業各項生產任務的完成,特制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望各單位嚴格執行。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班組,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班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標準化。
二、班組實行區隊領導下的班組長負責制,密切配合班組長,共同抓好班組內的各項工作。
三、班組長要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技術業務知識;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則;團結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識大體,顧大局,民主意識強。
四、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班組,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班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標準化。
五、全面完成各項生產、安全、經濟效益等經濟技術指標。
六、嚴格執行操作規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維護保養設備,保持生產現場整潔衛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和環境保護工作,做到優質、高產、低耗、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七、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時準確認真地填寫各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管理圖表,并經常檢查班組各類臺帳的`記錄情況。
八、積極組織職工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做好青工的傳幫帶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育班組成員樹立主人翁責任感,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履行公民義務。
十、大力推動班組民主管理,深化班組內部改革,自覺運用目標管理、全面質量管理、定員定額管理等辦法,最大限度的調動全班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十一、主動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好班前會,組織各種例會、班組的政治學習,經常進行家訪談心活動。
煤礦銷售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二十一
(一)為加強煤礦要害場所的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管理制度”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要害場所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工作證明,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登記后進入機房、硐室。
(三)要害場所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有高壓電氣設備時,要害場所的入口處和要害場所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警示牌。
(四)要害場所值班人員應熟悉本場所供電系統圖和設備分布圖,熟知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如果發生事故必須妥善保護現場,如實匯報情況,及時聯系處理。
(五)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嚴格現場交接班,值班期間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六)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有專門人員巡回檢查。
(七)煤礦的配電房、通風機房必須有專人24小時值班管理,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資質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八)要害場所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有停送電標志。
(九)要害場所必須配置滅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