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在組織內部起到約束和規范員工行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管理難度。每個成員都應該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為組織建設貢獻力量。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一
1、確保水電設備、設施正常運行,水電正常安全供給。
2、隨時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電須裝表并有完整記錄資料,發現漏水、電現象,隨時維修,節約用水、用電。
3、定期檢查各用戶水電使用情況,防止偷水偷電現象發生。
4、按時抄送水電表,并力求抄表正確、準時,每月將水電使用情況匯總報公司領導.
5、嚴禁私拉亂接、水電線路的更改。水電表的安裝要經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6、隨時向各水電用戶講解水電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項,對出現的問題多做解釋工作。
7、抄表人員施行輪換制,由副主任帶隊,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為固定外,協助人員每月更換,輪流抄表。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二
為加強醫院水電氣管理,保證醫院醫療、教學、科研、生活用水、用電、用氣,遵循“安全第一、節約使用”的原則,特為加強醫院水電氣管理,保證醫院醫療、教學、科研、生活用水、用電、用氣,遵循“安全第一、節約使用”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后勤部是醫院的水電管理部門,在院領導和院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水電氣管理工作。
第二條、醫院安全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用電的領導機構,安全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后勤部、保衛科組成,其日常事務負責全院的水電氣運行發展規劃、用水用電用氣違章查處、新(改)建工程供水供電供氣方案審查等工作。
第三條、后勤部代表醫院對水電氣系統的保障、運行、維護等履行管理、檢查和監督職能。
第四條、后勤部下屬的各個水電氣班組負責醫院的水電氣供應和水電氣系統的運行、計量、收費等工作,院內增壓泵房、配電設施的管理維護;全院其它水電氣設施的日常修理、維護等工作。
第五條、出現供電系統重大設備、設施故障或市供電部門臨時限負荷等情況時,后勤部人員有權按照有關規程或調度命令改變運行方式,盡可能地保證醫院醫療、教學、科研重點用戶供電,并及時逐級匯報。
第六條、如遇自來水公司、供電局、天然氣公司安排計劃停水、停電,停氣、后勤部應報院領導并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
第七條、因工程建設(施工、檢修等)需要區域性停水、停電、停氣,工程建設管理單位應提前七天向后勤部提出書面申請,確定停水、停電的范圍,合理安排,并按相應程序給予批復,并在兩天前于醫院公告欄內張貼停水、停電通知;對可能受影響的重要醫療、教學、科研部門必須預先通知。
第八條、除后勤部外,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停水、停電、停氣。出現發生或可能引發人身傷害等重大事故時、發生爆炸、火災、自然災害、外力破壞等突發性事故時,水電氣維修班、配電班等班組可以立即停水、停電。以上情況的處置應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下,盡可能縮小停水、停電的范圍,并迅速逐級報告。
第九條、院內各新建工程,須將供水供電方案報院領導及后勤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建工程,凡涉及到水電氣設施新建或改造,均須將供水供電和內部水電系統改建方案報后勤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項目竣工后,須經院領導和后勤部驗收合格,才能正式接入醫院水電管網。
第十條、凡具備單獨裝表計量條件的新(改)建項目均應安裝水電計量裝置。水電計量裝置的選型在設計或采購前必須經后勤部同意,方可實施;工程結束后一周內將水電計量裝置的技術數據(規格、型號、起始讀數、出廠編號等)書面報送能源中心建檔。
第十一條、各部門購置電器設備均須向院安全領導小組、后勤部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為保供用電的可靠安全,在購置電器設備累計功率超過1kw時,還須將計劃購置設備的數量、功率等報后勤部,由后勤部、保衛科對其供用電的安全可靠性進行審核,確定相應供用電方案后再購買、安裝、使用。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第十二條、為保證安全,住戶原有電表不足4kw的,可申請改為4kw,所發生的材料、人工費全部由個人自理。
第十三條、為保證醫院水電設施的安全運行,未經能源中心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現有供電線路與上下水管線。
第十四條、后勤部依據宜賓市供電局和自來水公司的水電費價格,結合實際,制定出我院的水電費價格標準,報院長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院區內基建維修單位、門面安裝水電計量裝置,所發生的費用自理。
第十六條、已安裝ic電氣水卡電能表的住戶到后勤部辦理輸電手續。
第十七條、用戶要求校驗水電表,可與后勤部聯系,須繳納相應費用。
第十八條、校驗結果超過誤差范圍的,退還校驗費,并更換原有水電表;反之,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使用醫院提供的'計量裝置,并應交納押金。工程結束后扣除損壞和折舊費用,退還押金。
第二十條、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水電表失準,毀壞,其損失由用戶負責,水電費參照該用戶全年用量最高月份計算。
第二十一條、有工資關系的用戶在下月工資中代扣水電費,沒有工資關系的用戶水電費繳費在規定的時間內交費,逾期不交,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對拒交水電費的住戶,由財務部門從對應經費中代扣。經催繳仍未交水電費的單位和個人,能源中心有權按規定程序停水停電。
第二十二條、后勤部有權對院內各種場所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和維護,用戶應予積極配合和支持,不得拒絕和故意刁難。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接水電、毀壞水電表鉛封、私自拆裝和移動水電表、以不正當手段使計量裝置失準等,均為盜竊水電。盜竊水電者,后勤部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追繳應交水電費并處應交水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個人如違反程序購買、使用水電設施、設備,由該單位第一負責人全責。一經發現,院安全小組有權要求該用戶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整改結束經后勤部驗收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如使用單位未按后勤部的要求進行整改,無視安全繼續使用,后勤部將對其采取停止供電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使用單位負責。
第二十五、條凡未經后勤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進行水電設施新(改)建,改變原有供電線路和上下水管線等,一切責任由單位負責人和個人負責。一經發現,后勤部有權要求該用戶立即停止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將水電改造圖紙和資料交后勤部審核,如符合設計、施工規范和使用要求,可重新投入使用;反之,需按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使用。否則,后勤部將對其采取停止供電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使用單位和個人負責。
第二十六條、對違章使用和浪費、盜竊水電的行為,任何單位與個人均有權監督并向后勤部舉報。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三
為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電氣安全運行,確保生產裝置安全供電,加強電氣系統技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合蒼溪縣大通天然氣投資有限公司液化廠電氣管理。
3.1“三三二五”管理指“三票、三圖、三定;五記錄、五規程”。
“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
“三圖”是指一次系統圖或模擬圖、二次接線圖、電纜走向圖。
“三定”是指電氣設備的定期試驗、定期清掃緊固、定期檢修。
“五記錄”是指檢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五規程”是指檢修規程、試驗規程、運行規程、安全規程、事故處理規程。
3.1.1“三票”管理。
電氣作業一律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臨時用電票按公司相關電氣管理制度執行。
電氣工程師每月對“三票”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保存期為三個月。
3.1.2“三圖”管理。
電氣資料室應有各變電所詳細的高壓系統圖、低壓系統圖、高壓電纜走向圖、二次接線圖和使用說明書。
各高壓室墻上應有相應的高壓系統圖或模擬圖,各變電所或低壓室墻上應有相應的一次系統圖,各班值班崗位應有維護區域的變電所二次接線圖及特殊設備電氣原理圖或使用說明書。圖紙、實物、編號應“三對口”。主要生產設備控制柜應貼有相應的二次接線圖。
每年電氣工程師應對各變電所或維護區的三圖進行一次查核,對變更部分進行修改或重新繪制。
3.1.3.“三定”管理。
月度、年度的試驗及檢修(中修)計劃由電氣主管根據設備實際狀況,結合試驗、檢修周期統籌安排,聯系專業維修人員按月實施檢修或試驗工作。
嚴格按計劃進行設備定期檢修(小修)。高壓設備進行小修時,該回路的二次線必須同步進行清掃、緊固、維護。高低壓電機進行檢修時,該回路的按鈕、開關、接觸器、熱繼電器及真空開關(油開關)必須同步進行維護檢修。該回路的二次線必須同步進行清掃緊固,該回路的電力電纜、控制電纜必須同步進行絕緣檢查,電纜的線鼻子、終端電纜頭、電機接線盒同步進行檢查,一套任務一次完成。
對所轄的設備應做好定期清掃緊固工作,堅持好周檢,并與日常維護相結合。
每月由電氣工程師對各班“三定”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如因定期檢修及定期試驗不認真造成質量事故者按經濟責任制考核。
3.1.4“五記錄”管理。
班組必須具備以下記錄:檢修記錄、運行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及設備缺陷記錄(保護拒動、誤動及巡檢中發現的缺陷等)。凡有特級護理設備的班組還應有特護記錄。
大修后必須做好以下記錄:檢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設備缺陷記錄(如有遺留問題)。
記錄內容應真實,填寫及時,字跡工整,不缺頁。
運行記錄(交接班日志)每年年底交公司資料室統一歸檔。試驗記錄一式二份,一份由電氣工程師歸檔妥善保管,另一份應在當月歸入相應設備檔案,大檢修期間則在檢修后一月內上交。試驗中出現異常,則應隨時報告。試驗報告經審核簽字后交資料室存檔。
3.1.5“五規程”管理。
檢修規程:采用中石化制訂的《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
試驗規程:采用1996年9月電力工業部頒發的《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安全規程:采用1991年3月能源部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事故處理規程:采用《電氣事故處理規程》。
運行規程:采用《電氣運行規程》。
4.1電氣生產人員應加強設備檢查維護,及時發現與處理設備異常和設備缺陷,為確保電氣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4.2當班人員必須認真、按時巡視設備,準確掌握設備運行狀況,通過耳聽、手摸、鼻聞等判斷設備運行情況,對設備異常狀態做到:及早發現、及時匯報、正確判斷、冷靜分析、果斷處理,認真記錄。
4.3巡查人員必須是獨立的或監護當班的運行人員,檢查人員應佩帶必須的工具,如手電、聽針、測溫儀等及其他防護用品和工具。
4.4巡視應該按照規定時間、路線進行。每到一個崗位要與崗位工聯系,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特別要對崗位工反應有問題的設備重點檢查。巡檢路線如下:
4.5從310配電所——-601維修間動力柜——215空壓機房/218psa制氮系統/222脫鹽水站電氣設備404循環水電氣設備——-鍋爐房及其配電室電機電器、消防循環水房電機電氣、冷卻塔消防泵房及其配電室電機電氣——-psa制氮室電機電氣——-bog壓縮機室電機電氣——-壓縮機工藝區配電室電器——--工藝裝置區電機——-壓縮機房一層電機電器——-壓縮機房二層電機電器——-裝車區電器——-閘門間電器——-辦公樓電機電器——-高壓變電站電纜夾層電器——-高壓變壓器室電器——-高壓變電站6kv室電器——-高壓變電站35kv電器——-微機綜保二次間電器——--電氣當班室電器。
4.6在檢查中要注意帶電和轉動設備,不得隨意越過圍欄或帶電區域進行,檢查時要保持安全距離。檢查中發生其他事故應立即回到崗位參加事故處理。
4.7當班人員進行巡視后,及時做好巡視記錄。并向班長匯報檢查情況。班長應每班一次不定期去現場抽查當班員的檢查情況。
4.8每班對現場設備巡檢至少兩次,遇以下情況時,應增加巡視次數:
4.9設備過負荷,或者負荷有顯著增加時。
4.10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統運行,新安裝的設備加入系統運行。
4.11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和擴大趨勢時。
4.12惡劣天氣、事故跳閘和設備運行有可疑現象時。
4.13法定節假日及上級通知有重要生產安排時。
4.14單人巡視,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佩帶好勞保防護和工具,利用對講機隨時保持聯系。
5.1為保證電氣設備長期可靠地安全運行,合理使用電氣設備,保證可靠的電氣性能,延長使用壽命,確保全廠有充足、完好、隨時可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堅持運行設備進行定期的檢修和試驗。
5.2對于重要設備系統的檢修、試驗前應通知生產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到場,進行操作監護。
5.3為保持一次設備可靠的電氣性能,必須按照預試規程進行高壓試驗。
5.4定期測電動機絕緣。
5.4.1時間: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參加人員:具有電氣操作權、監護權的值班員。
5.4.2要求。
5.4.2.1定期測絕緣的當時備用的所有高低壓電機均應測定絕緣數值并記入設備絕緣登記本。
5.4.2.2測電機絕緣方法和數值應滿足電動機檢修規程。
5.4.2.3測絕緣時應做好安全措施并通知設備操作工。
5.5.10kvi、ii段備自投裝置切換試驗。
5.5.1時間: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15日9:30—10:00。
5.5.2參加人員:電氣主管、電氣工程師、具有電氣操作權、監護權的值班員。
5.5.3要求。
5.5.3.1試驗前應與生產部門取得聯系,在得到許可后再進行;
5.5.3.2試驗前檢查備自投裝置及監控后臺上無異常信號;
5.5.3.3開關在每次跳、合后應檢查控制回路完好。
6.1.電氣主管是電氣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所轄區域內設備的運行、檢修文明生產,環境衛生負全面責任,班長是文明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班組文明生產的管理和考核。
6.2.各班組應對文明生產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做到有檢查、有考核。
6.3.文明生產應作為班組交接班條件之一,接班人員提出崗位衛生不合格,該崗位人員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衛生合格后方可進行交接工作。
6.4.檢修工作結束前必須按照“安規”及文明生產標準進行衛生檢查驗收,衛生不合格時不得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否則結票的'班組除按要求進行衛生清掃外,對該班組將進行考核。
6.5.檢修工作結束后,應恢復設備狀態,否則不得辦理工作票結束。
6.6生產場所文明生產標準:
6.6.1生產場所地面、墻壁整潔,無蛛網,門窗完整無積塵,通道暢通,欄桿完好,蓋板齊全完整,照明良好。
6.6.2生產場所無垃圾、雜物。
6.6.3生產場所相關設備及電源箱、控制箱、各管道,各類屏、柜、盤、消防器材等表面見本色,無積灰、積油。
6.6.4控制室、交接班室的設備、工器具、臺帳、清掃工具等定置管理,所有設備、工器具、窗臺、盤柜、標示牌表面無積灰,蓋板齊全,柜門關閉。
6.6.5現場設備所有標示牌、名稱等完整、準確、齊全,無積灰。
6.7.八小時衛生區范圍:八小時清掃一次衛生區包括區域為:高壓變電站值班室,值班室內的全部電腦設備、盤(臺)、桌椅、柜子(含公用工器具柜內)、窗臺、地面、墻上懸掛物品等。
6.8.二十四小時衛生區范圍:35kv配電室、6kv配電室、高壓變電站會議室、資料室、綜保二次間、室外走廊。
6.9.每周定期清掃衛生區范圍:分變電站配電室、循環冷水冷卻塔配電室、鍋爐配電室、壓縮機輔機配電室、辦公樓配電室閘門間配電室、高壓變電站電纜夾層及軟啟動室。
6.10.清掃頻次:八小時衛生區范圍每班清掃,清掃合格交班。二十四小時衛生區范圍每天夜班清掃,清掃合格交班。每周清掃衛生區范圍每周一次,并保證隨時符合衛生考核要求。達不到衛生要求的,隨時安排清掃。設備、標示牌根據情況隨時清掃。
7.1.運行中設備發生異常威脅人員及設備安全,影響經濟運行或有害于設備清潔和環境衛生時,需要檢修人員檢修消除的,均為缺陷。
7.2.設備缺陷分為三類:一類缺陷是指可不停主要設備就可消除的;二類缺陷是指需停止主要設備才能消除的;三類缺陷是指要結合大修,要較長時間才能消除的。
7.3.運行人員發現缺陷后應填寫設備缺陷單,并向班長匯報,及時聯系檢修有關人員,檢修人員必須在10分鐘內趕到現場。如果檢修人員未能及時趕到現場,應將到達時間寫在運行日志上,并通知其部門值班人員。
7.4.填寫缺陷單時,應寫清缺陷內容、發現日期、發現人、聯系日期、聯系人。
7.5.填寫前,應經檢修確認;所聯系的檢修人員姓名也應詢問清楚。否則,對因此造成的缺陷漏消、延消,將根據缺陷管理制度處理。
7.6.缺陷消除后,運行人員應現場驗收,并填寫出驗收評價、驗收人、驗收日期。在驗收說明中,運行人員應如實填寫缺陷的消除情況和消除時間,不得弄虛作假。現場衛生不合格,不予驗收。
7.7.如檢修已填寫缺陷消除,而運行人員認為有爭議的情況下,可暫不驗收,但最遲不能超過當天24點)。運行人員應繼續聯系檢修消缺,并寫明記錄(運行日志);如檢修拒絕,則應視為消缺不通過,并將情況向班長說明,移交處理。
7.8.設備缺陷在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加強監視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缺陷擴大。對于較大缺陷應做好事故預想,除通知檢修人員外,還要向領導匯報。檢修如不能馬上消除,應將原因記錄在運行日志上。
7.9.在檢修人員聯系消除缺陷時,運行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并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做好安全措施。
7.10.如消除缺陷對出力有影響,需停運機組或降負荷,應由工藝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方可進行。
8.1所有接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進入崗位,檢查設備、表報、工作票、工具、圖紙、材料、儀表、通訊工具等,將查出的問題匯報值班長,聽取值班長的工作布置安排。值班長發布接班令后,提前5分鐘到崗,查看運行日志,聽取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雙方無疑問后正點交接班,并且一律按控制室監控后臺時鐘為準。
8.2.交班人員應在交班前30分鐘完成所管理設備的全面檢查,整理清點記錄、表報、資料、圖紙、公用工具、對講機、儀表、鑰匙、標志牌、微機及辦公桌椅等,為交接班創造條件。值班長主持召開班后會,總結本值工作并做好記錄。
8.3.交班前30分鐘,接班后10分鐘內一般不進行重大操作,不受理檢修工作票。接班后,值班長在10分鐘內向班長匯報接班情況以及本班運行方式,設備狀況等,同時召開班前會,布置本值任務,傳達領導的指示和上級的要求。
8.4.交接班內容:
設備運行方式,設備檢修的變更情況,電氣設備接地線,拆裝情況和位置。工作票辦理和措施執行落實情況。設備系統存在的缺陷,本班聯系處理及消除結果和所采取的措施,及提請接班人員注意的事項。設備系統故障現象及處理方法。設備定期維護工作執行情況。各種工具、圖紙、資料、儀表、用具、鑰匙、表報、記錄存放、微機通訊使用情況。上級領導指示、布置的任務及執行落實情況以及與其它部門的聯系事項。
8.5.交接班手續辦理及責任:
8.5.1交接班時雙方人員必須在場,接班人員簽字后由交班人員簽字,交接班方正式結束。接班人員如果不簽字視為拒絕接班,此時間內交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
8.5.2如接班人員未到來,交班人員必須留在崗位,直到接班人員到來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后,方能離開崗位。
8.5.3交班者未做交待或交待不清、且未做記錄,發生問題由交班者負責;若交班者已交待清楚,并寫明記錄,而接班者未引起重視或方式不清而發生問題,由接班者負責。
8.5.4交班時發生事故或進行重大操作,應停止交接班,在雙方簽字以前,由交班值班長指揮進行事故處理或繼續進行操作。接班者應在交班值班長的指揮下協助事故處理或操作。
8.6.下列情況可不進行交接班:電氣倒閘操作未告一段落,事故處理或重大操作未告一段落;設備維護和定期工作沒有特殊理由未進行或有計劃的工作無正當理由未按計劃執行;記錄不齊全,工具、圖紙、資料、儀表、地線、鑰匙、微機、標志牌等去向不明或損壞,并且沒有記錄說明;接班人員精神恍惚、酗酒;崗位衛生未按規定做好;設備系統存有重大缺陷,無記錄又無聯系及填缺陷單、匯報和采取措施。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四
為加強醫院水電氣管理,保證醫院醫療、教學、科研、生活用水、用電、用氣,遵循“安全第一、節約使用”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總務科是醫院的水電管理部門,在院領導和院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水電氣管理工作。
第二條、醫院安全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用電的領導機構,安全領導小組由院領導、總務科、保衛科組成,其日常事務負責全院的水電氣運行發展規劃、用水用電用氣違章查處、新(改)建工程供水供電供氣方案審查等工作。
第三條、總務科代表醫院對水電氣系統的保障、運行、維護等履行管理、檢查和監督職能。
第四條、總務科下屬的各個水電氣班組負責醫院的水電氣供應和水電氣系統的`運行、計量、收費等工作,院內增壓泵房、配電設施的管理維護;全院其它水電氣設施的日常修理、維護等工作。
第五條、出現供電系統重大設備、設施故障或市供電部門臨時限負荷等情況時,總務科人員有權按照有關規程或調度命令改變運行方式,盡可能地保證醫院醫療、教學、科研重點用戶供電,并及時逐級匯報。
第六條、如遇自來水公司、供電局、天然氣公司安排計劃停水、停電,停氣、總務科應報院領導并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
第七條、因工程建設(施工、檢修等)需要區域性停水、停電、停氣,工程建設管理單位應提前七天向總務科提出書面申請,確定停水、停電的范圍,合理安排,并按相應程序給予批復,并在兩天前于醫院公告欄內張貼停水、停電通知;對可能受影響的重要醫療、教學、科研部門必須預先通知。
第八條、除總務科外,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停水、停電、停氣。出現發生或可能引發人身傷害等重大事故時、發生爆炸、火災、自然災害、外力破壞等突發性事故時,水電氣維修班、配電班等班組可以立即停水、停電。以上情況的處置應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下,盡可能縮小停水、停電的范圍,并迅速逐級報告。
第九條、院內各新建工程,須將供水供電方案報院領導及總務科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建工程,凡涉及到水電氣設施新建或改造,均須將供水供電和內部水電系統改建方案報總務科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項目竣工后,須經院領導和總務科驗收合格,才能正式接入醫院水電管網。
第十條、凡具備單獨裝表計量條件的新(改)建項目均應安裝水電計量裝置。水電計量裝置的選型在設計或采購前必須經總務科同意,方可實施;工程結束后一周內將水電計量裝置的技術數據(規格、型號、起始讀數、出廠編號等)書面報送能源中心建檔。
第十一條、各部門購置電器設備均須向院安全領導小組、總務科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為保供用電的可靠安全,在購置電器設備累計功率超過1kw時,還須將計劃購置設備的數量、功率等報總務科,由總務科、保衛科對其供用電的安全可靠性進行審核,確定相應供用電方案后再購買、安裝、使用。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第十二條、為保證安全,住戶原有電表不足4kw的,可申請改為4kw,所發生的材料、人工費全部由個人自理。
第十三條、為保證醫院水電設施的安全運行,未經能源中心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現有供電線路與上下水管線。
第十四條、總務科依據宜賓市供電局和自來水公司的水電費價格,結合實際,制定出我院的水電費價格標準,報院長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院區內基建維修單位、門面安裝水電計量裝置,所發生的費用自理。
第十六條、已安裝ic電氣水卡電能表的住戶到總務科辦理輸電手續。
第十七條、用戶要求校驗水電表,可與總務科聯系,須繳納相應費用。校驗結果超過誤差范圍的,退還校驗費,并更換原有水電表;反之,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使用醫院提供的計量裝置,并應交納押金。工程結束后扣除損壞和折舊費用,退還押金。
第二十條、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水電表失準,毀壞,其損失由用戶負責,水電費參照該用戶全年用量最高月份計算。
第二十一條、有工資關系的用戶在下月工資中代扣水電費,沒有工資關系的用戶水電費繳費在規定的時間內交費,逾期不交,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對拒交水電費的住戶,由財務部門從對應經費中代扣。經催繳仍未交水電費的單位和個人,能源中心有權按規定程序停水停電。
第二十二條、總務科有權對院內各種場所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和維護,用戶應予積極配合和支持,不得拒絕和故意刁難。
等,均為盜竊水電。盜竊水電者,總務科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追繳應交水電費并處應交水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個人如違反程序購買、使用水電設施、設備,由該單位第一負責人全責。一經發現,院安全小組有權要求該用戶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整改結束經總務科驗收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如使用單位未按總務科的要求進行整改,無視安全繼續使用,總務科將對其采取停止供電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使用單位負責。
第二十五、條凡未經總務科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進行水電設施新(改)建,改變原有供電線路和上下水管線等,一切責任由單位負責人和個人負責。一經發現,總務科有權要求該用戶立即停止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將水電改造圖紙和資料交總務科審核,如符合設計、施工規范和使用要求,可重新投入使用;反之,需按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使用。否則,總務科將對其采取停止供電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使用單位和個人負責。
第二十六條、對違章使用和浪費、盜竊水電的行為,任何單位與個人均有權監督并向總務科舉報。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五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師巡查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教職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校園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校園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校辦公室申請,校辦公室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嚴重的予以開除。其他人員不得施工。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2)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3)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4)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5)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6)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7)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1、園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______幼兒園。
20__年9月。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月壇大廈的消防安全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月壇大廈辦公區內各單位。
第三條月壇大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辦公內各單位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負其責,落實消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月壇大廈內任何單位、工作人員都有維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組織月壇大廈防火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履行上述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各單位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固定使用的辦公室、會議室、庫(機)房等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確定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四)針對本單位的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五)組織本單位的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七條總經辦對月壇大廈的公共部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四)負責建立和管理月壇大廈義務消防隊;。
(五)負責建立健全月壇大廈消防檔案。
(一)各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月壇大廈保衛人員和樓層服務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第九條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三)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并及時將巡查、檢查情況向單位分管領導報告。
(一)自覺維護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
(二)對安全疏散設施實行定期檢測,及時做好維修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
(二)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及工作人員不得變更建筑消防設施;。
(三)對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期檢測,并及時做好維修工作。
(四)動火期間,動火單位應當派專人到現場監護;。
(五)動火后,總經辦要督促動火項目負責人檢查現場,清除殘火,防止復燃;。
(一)月壇大廈的用電、電氣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由工程部具體負責;。
(三)禁止擅自變動用電線路和電氣設施;。
(四)禁止擅自使用電爐、電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五)下班或離開辦公室時間較久時,要關閉所用電器的電源開關,防止引起電氣火災。
第十五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辦公樓;。
(二)禁止在大樓內焚燒廢紙等物品;。
(三)禁止亂扔煙蒂。
(一)月壇大廈義務消防隊人員以月壇大廈保衛人員為主組成;。
(二)義務消防隊至少每月組織一次消防知識學習,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專業訓練,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
第十七條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由總經辦通知有關單位或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在公共場所、機房、電氣設備專用房間堆放物品影響消防安全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四)對逾期不落實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提出的整改意見的,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理。
第四章滅火和應急疏散。
第十八條發現火警要立即向月壇大廈消控中心和公安消防機構(電話:119)報警。
第十九條起火單位應當迅速組織力量撲救初起火災,控制火勢蔓延。
第二十條各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在發生火災時按照預案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
第五章獎懲。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要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規定,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由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予以通報批評;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消防機構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的具體應用問題由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七
煤礦井下電氣防爆安全工作是礦井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結合我礦機電工作的實際情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質量完好標準》及《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選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條的規定。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和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3、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或即將淘汰的電氣設備,已經使用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逐步更換。
4、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包括五小電氣),防爆率必須達到100%。
5、井下電氣嚴禁出現明火,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
6、煤電鉆綜保、信號綜保裝用率達到100%,動作率達到90%。
7、電氣三大保護裝用率和合格率均達到100%。
8、堅決杜絕井下低壓電纜超長供電。
9、電纜吊掛合格率達到95%以上,電纜接頭合格率達到100%。
10、防爆檢查人員必須經市縣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必須進行防爆性能和電氣性能檢驗,由防爆專職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簽發合格證,方可入井使用。
12、井下電氣管理必須建立以下資料:
(1)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電氣性能和電氣保護性能的檢驗記錄。
(2)小型設備及電纜的修理、試驗統計記錄。
(3)非防爆的電氣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記錄。
(4)典型電氣事故記錄和事故報告。
(5)采煤、機掘、普掘工作面的供電統計資料。
(6)井下供電系統圖、電氣設備布置圖和通訊系統圖。
13、井下嚴禁甩掉檢漏繼電器、局扇風電閉鎖、各種電氣保護裝置。否則按失爆處理。
14、有故障的線路不準強行送電,必須由使用維修單位對故障線路進行測試,找出故障點,處理后方可送電。
15、工掘巷道的局扇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
16、機電部對井下變電硐室的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進行計算,并根據負荷的變化進行整定;對變電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進行一次測試處理。
17、井下嚴禁使用油浸電氣設備和油浸電纜。
18、井下使用的供電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19、儀表和安全用具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并定期的試驗、檢驗,結果留有記錄。
1、機電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主要針對井下防爆電氣的安全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罰辦法,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堅持例會制度,機電系統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機電礦長主持的機電例會,解決井下防爆電氣存在的安全問題,通報我礦電氣安全的管理情況。
3、機電礦長對礦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電部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防爆電氣的檢修、檢查、考核等管理制度。
4、根據防爆電氣實際使用情況,合理安排安全資金,逐步淘汰國家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嚴禁采購淘汰的產品。
5、加強對涉及防爆電氣維護、檢修、檢查、管理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其素質。
6、建立機電事故追查制度,機電部和安全部負責組織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1、在上級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中,礦井井下發現三臺或三臺以上電氣失爆的,全礦停產整頓,并處以責任單位3000元和責任人1000元的罰款;發現三臺以下失爆的,責令區隊停產整改,直到把失爆問題處理好,復查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對責任單位處以2000元和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2、井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的電氣設備,機電礦長對采購設備計劃、采購、驗收負責。
3、防爆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
4、檢查中發現的其它問題,根據相關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標準的對相關責任者進行相應處罰。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八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九
為防止火災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1.油庫內禁止煙火。
2.油庫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準有跑、冒、滴、漏油的現象。
3.油庫內使用的工具及裝卸設備必須是能防止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制品或鍍銅工具。
4.不準穿帶釘子的鞋或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出入油庫重地。
5.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汽油的保管貯存安全規定。
6.必須會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狀態。
1.司爐工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方可進行操作,操作過程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制度。
2.各種儀表,閥門必須安全有效,如發現管道閥門漏氣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問不管,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3.鍋爐房內嚴禁會客,操作人員工作時間禁止喝酒、睡覺、玩耍、擅離職守,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4.按要求做好水處理和排污工作,鍋爐房內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場所干凈、整潔。
5.鍋爐內不準會客。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有關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消防訓練,掌握基本消防知識,熟練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2.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設備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斷電源,清潔機器,確保可靠安全。
3.在烹調時要謹慎操作,防止鍋內油外濺,保持爐灶前清潔。
4.對食堂用火人員實行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考核各小組的食品衛生,消防管理,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賞罰分明,記錄備案。
1.本辦法由浙江大學飲食服務公司濱江分公司負責解釋,保衛處、總務處負責監督實施。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
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二、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三、建筑內不允許采用鋁芯導線,應采用銅芯導線,在夾層或悶頂內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應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結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傳工作。
二、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熟悉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各種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和操作規程。
四、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工作并保護好現場。
五、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消防培訓。
六、定期組織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八、在公安消防、保衛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一. 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埋設符合電氣安裝規定
二. 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安裝線路方可進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起火。
三. 建建筑內不準許采用鋁心導線,應采用銅線,在夾層或悶頂鋪設線路時應采用穿心管并將接線盒封閉。
四. 電氣設備,移動電氣設備,避雷裝置和其它設備的接地極的裝置每年進行兩次接地電阻測試。
五. 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應配備滅火器材消-防-隊員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消防宣傳工作。
2.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3.熟悉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和操作規程。
4.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工作并保護現場
5.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消防培訓
6.定期組織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一
1.2.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占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范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并批準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匯報工作,并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二
為明確公司的消防管理重點、各部門的職責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的發生,避免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環境的影響,保障廠區正常的生產秩序;規范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使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隨時處于完好狀態,特定本制度。
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各項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1總經理總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各事項及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配備、職責權限的分工及監督執行情況。
3.2分管安環工作副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消防有關制度,規程,消防應急預案的啟動,落實公司與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消防的各項任務與措施。
3.3公司安環科負責礦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總經辦保衛組負責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
3.5安全員負責在全礦范圍內進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每月組織一次全礦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
3.7每年組織一次全礦性消防講座,舉辦一次消防滅火實際操作演練。
4.2確定本單位的安全員和所屬部門、不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3每月組織一次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及時配置、更換滅火器材。
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通過檢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5.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5.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5.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
5.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各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5.6安環科定期對全公司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好相應記錄。
5.7各部門、車間、倉庫負責管轄范圍內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潔、保養及日常檢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應保持干凈、清潔、完好有效,嚴禁阻塞、圈埋、挪用、損壞。
5.8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范圍內滅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現損壞等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告公司生產部安環科進行維修。
5.9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范圍內的滅火器若出現空瓶、壓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請安環科購買、配備,并做好相應記錄。
5.10原材料,產品,工藝規范要符合消防要求,由總工負責。
5.11廠區消防通道,職工消防教育,和上級消防部門聯系,由安環科負責。
5.12消防器材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總經辦保衛組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5.13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負責人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建單位補發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總經辦保衛組由總經辦保衛組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后方可領取。
5.14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
6.1所有員工應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正確掌握消防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識,愛護消防設備設施。
6.2教育時間要保證,崗前教育,消防安全內容。
6.3教育內容要保證,應當讓職工了解火災原因,滅火原理,各個崗位火災危險性,如何報警,如何滅火,各個滅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災害,廠區火災的滅火預案,以及善后工作等。
6.4要進行滅火演練,讓職工有實際感受和練習機會。
7.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7.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7.3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接線頭不得裸露、保持用電開關、插座完好,線路老化應及時更換。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負責人批準,報安環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7.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安環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7.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7.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7.8庫區應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兼職消防員必須做好滅火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建立消防檔案。
7.9材料倉庫要有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7.10各種物料、材料應分類庫存、嚴禁混存混放。危險物品應單獨立庫存放,并設置警示牌。
8.1本站所室崗位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2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8.3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4發生電氣設備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8.5所轄范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8.6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
8.7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9.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9.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9.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9.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9.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9.6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10.1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開關,不得一線多用。
10.2宿舍不得兼作廚房,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液化氣等電氣設備煮菜燒飯。10.3嚴禁用紙做燈罩、用電熱器(小太陽燈)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應做到人走電斷燈熄。
10.4宿舍內嚴禁貯存汽油、柴油、煙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凡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單位,安環科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對該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安全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釀成火災構成危害觸犯刑律的,相關責任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三
一、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門衛人員要著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煙、吃東西。
三、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林業局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六條、各處室站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和規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六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和規范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為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職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職責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為消防安全供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景,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為領導當好參謀。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我的職責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八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文件精神,對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
組長:
成員: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
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干部
聯絡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由組長溝通確定,聯絡人負責具體會議事項。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在工程取得審查和驗收合格文書后,5日內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審批文書移交消防大隊一份存檔,確保消防救援大隊能夠隨時查閱工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等資料,具體工作的開展由聯絡人具體實施,其他成員配合。
聯絡人負責對本領域新出臺的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國家標準、地方性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及時通報相關成員。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
一是負責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督。
二是將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強制性標準納入到年度勘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專項檢查的內容。
三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隊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隊職責
一是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二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三是負責將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建筑工程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十九
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結合營運車輛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營運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營運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各分公司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車輛承包者是三級責任人。
二、營運車輛要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安全錘:28人(含28人)以下客運車輛配載不少于4公斤滅火器,不少于2個安全錘;28人以上客運車輛配載不少于8公斤滅火器,不少于4個安全錘。
三、滅火器及安全錘必須有固定架并放于適當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發生火情時旅客和司乘人員能及時使用。
四、營運車輛承包者或司乘人員是車輛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車輛滅火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定期進行年檢、打壓等。
五、司乘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識,要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營運車輛內禁止旅客吸煙,車輛在發生故障時不準使用明火。
七、因車輛滅火器配備不足或滅火器失效,以及發生火情司乘人員逃離,不組織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員自身問題導致車輛火情擴大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0篇)篇二十
圖書館是學院的文獻信息中心,收藏著大量的文獻資料,是安全保衛的重點。為加強圖書(檔案)館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全院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圖書館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館消防安全的工作,館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圍繞本館的安全工作,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全館人員要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院有關防火安全管理的規定,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范意識。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業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嚴格執行進館驗證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圖書館。未經批準,不得將館內物品、設備等公共財物帶出館。
五、定期派消防安全管理員及其他館內工作人員參加治安消防培訓,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每個工作人員都要熟練掌握常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緊急情況下疏散讀者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管理員應日查周檢,做好檢查記錄,定期檢查更新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器材隨時備用。
六、圖書館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工作人員應以身作則,并糾正讀者的違章行為。
七、每天下班時必須做到“四關一切”。即關電器設備、關燈、關窗、關門,切斷電源。
八、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拉電線、網絡線,嚴禁使用電爐等負荷較大的電器。
九、在圖書館進館處和其他各樓層醒目位置張貼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示意圖,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自己崗位的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做到“三知”:知安全出口的數量和位置;知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重要部門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鑰匙丟失或需另外配備,應及時向館領導報告和請示。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離開崗位,必須辦好鑰匙交接手續。
十一、做好每學期開學初期和期末、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的消防安全自查和專項檢查工作,消除隱患、排除妨害,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十二、在圖書館遇到任何突發事件,如水情、火情或盜情,值班工作人員要積極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造成更大危害,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119”或“110”或“120”,并及時向館領導和學院報告。
十三、因工作人員的過錯導致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或擴大,工作人員應對發生和擴大部分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