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是一個團隊合作的過程,各個專業分工明確且密切配合才能完成項目。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一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嚴禁區域內;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紅藕,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或安全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8、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并保留存根備查。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10、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安全員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賤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施工現場各部門,專業防火措施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設備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注銷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嚴禁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塔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塔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二
1、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應由項目電氣工程師設計,后經項目經理審查,并經業主或監理批準方可施工,竣工后經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2、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的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施工,非專業人員嚴禁進行施工。
3、施工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即a、b、c相線、保護接零線、保護接地線。選用五芯電纜,其中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即中性線、零線),綠/黃雙色芯線(或黑線)必須用作pe線(即地線),嚴禁兩線合二為一、顛倒混用。
4、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架空安裝。電纜必須埋地或架空固定,嚴禁沿地面明設,埋地電纜路徑應有方位標志。
5、施工用電系統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級配電是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標準配電箱;兩級保護是指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6、開關箱必須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原則,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7、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配電箱、開關箱等電氣材料和設備。嚴禁使用木制電源板、箱。臨時用電設備、線路應定期檢查、維修。
8、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9、施工現場電源線路的始端、中間、末端必須重復接地,設備比較集中的地方(如攪拌機棚、鋼筋作業區等)或高大設備處(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要作重得接地。
10、在同一供電系統中不允許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
11、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方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
1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13、開關箱內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且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露天、潮濕場所、有腐蝕介質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應安裝防濺型漏電保護器。
14、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配備門鎖,并應裝設在所控制的用電設備周圍且便于操作的地方,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米。
15、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并有圍欄及防雨措施,電箱周圍不得堆放任何雜物。
16、固定電箱的中心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1.4—1.6米。移動式電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
17、臨時用電設備、線路禁止帶電作業,需接入、拆除、檢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掛接地線。同時必須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接頭不準裸露。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路和隨意拆裝電器(插座)。
19、閘刀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閘,嚴禁將電源線直接勾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孔內使用,不得使用花絞線作為臨時電源線。
20、電氣開關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1、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達不到規定安全距離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22、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時,支架應穩定,并采取接地接零保護;使用螺口燈頭時,零線應接在燈頭螺線口;移動電源盤插座上漏電保護器必須齊全可靠。
23、碘鎢燈電源線應使用三苡橡套電纜;露天使用必須有防雨措施,移動支架手柄處要有絕緣措施,外殼應作保護零線。
24、使用的手持照明燈(行燈)的電壓應采用不大于36伏的安全電壓;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場所照明,應采用小于24伏安全電壓;特別潮濕場所,導電性能良好地面、金屬容器內照明應采用不大于12伏電壓。
25、嚴禁利用易燃、易爆、有毒氣體或液體管道作為接地體。
26、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27、電氣著火,應立即將電源切斷,使用干砂、四氯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撲滅電氣火災。
28、下班后應拉閘切斷電源,鎖好箱門后方可離開。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三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并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四
1.施工現場必須按工程特點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并審核后實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包括如下內容:
(1)用電機具明細表及負荷計算書;
(3)接地裝置的設計計算及施工圖;
(4)發、配電房的設計計算,發電機組與外電聯鎖方式;
(5)大面積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電的設計計算及施工圖紙;
(6)安全用電檢查制度及安全用電措施(應根據工程特點有針對性地編寫)。
2.各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一名電氣安全負責人,電氣安全負責人應由技術好、責任心強的電氣技術人員或工人擔任,其責任是負責該現場日常安全用電管理。
3.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線路、用電設備的安裝和維護必須由持證電工負責,并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
4.施工現場應視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長短,必須配備足夠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勞動安全監察部門核發電工證的。電工。
5.施工現場使用的大型機電設備,進場前應通知主管部門派員鑒定合格后才允許運進施工現場安裝使用,嚴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機電設備進入施工現場。
6.一切移動式電動機具(如潛水泵、振動器、切割機、手持電動機具等)機身必須寫上編號,檢測絕緣電阻、檢查電纜外絕緣層、開關、插頭及機身是否完整無損,并列表報主管部門檢查合格后才允許使用。
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電爐(包括電工室和辦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燈頭,220v的施工照明燈具必須使用護套線。
8.施工現場應設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3)臨時用電安全檢測記錄;
(4)電工維修工作紀錄。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五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相關標準、規范。對電工及用電人員的操作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
3、參與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按審批后的`方案組織實施。
4、負責做好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用電知識培訓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自覺做好班前安全活動,及時消除隱患,制止違章、冒險作業。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6、協助項目安全員做好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7、負責組織電工對電器設備進行試驗、檢測和調試。定期對現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時進行復查。
1、對所管項目的臨時用電的有效使用負主要責任。
2、努力學習國家安全用電方面的規范、標準、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安全用電的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3、了解和掌握本工程的作業環境、平面布置、設備數量、型號和性能,嚴格按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專項方案)施工。
4、臨時用電電線、電氣元件要有合格證,不合格材料嚴禁使用。
5、負責施工現場用電的日常管理、安全檢查巡視和檢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臨時用電處于良好狀態。
6、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7、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派專人監護,電箱上鎖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等警示牌。
8、嚴格遵守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1、努力學習安全用電規范、標準、專業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自覺遵守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用電中負直接安全操作責任。
2、對電器用電設備經常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并做好巡查檢查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重大或特發用電事件,迅速應急處理,及時報告主管技術負責人及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組織力量,緊急處理。
3、做好所用電器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電器設備正常運轉,處于良好狀態。
4、停止工作或離開作業場所,應切斷電源,鎖好電箱。
5、在檢修時,必須按用電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6、正確使用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六
本制度主要內容為:。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
4、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管理;。
5、技術交底制度;。
6、技術核定制度;。
8、技術復核制度;。
11、施工技術總結;。
2.1圖紙自審由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
2.2接到圖紙后,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及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自審,并提出各專業自審記錄。
2.3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
2.4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
2.4.1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
2.4.2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設計總說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
2.4.3平面圖所標注坐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
2.4.4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
2.4.5建筑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設備基礎、水、電、暖、衛、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坐標)、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
2.4.6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
2.5圖紙經自審后,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
3.1圖紙會審目的。
了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3.2會審參加人員。
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內業技術人員、質檢員及其它相關人員。
3.3會審時間。
一般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3.4會審組織。
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要求,督促業主盡快組織會審。
3.5會審內容。
3.5.1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3.5.2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
3.5.3審查建設項目坐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注是否一致,與相關建設項目之間的幾何尺寸關系以及軸線關系和方向等有無矛盾和差錯。
3.5.4審查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和清楚明確,核對建筑、結構、上下水、暖衛、通風、電氣、設備安裝等圖紙是否相符,相互間的關系尺寸、標高是否一致。
3.5.5審查建筑平、立、剖面圖之間關系是否矛盾或標注是否遺漏,建筑圖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錯,各種標高是否符合要求,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
3.5.6審查建設項目與地下構筑物、管線等之間有無矛盾。
3.5.7審查結構圖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結構圖中是否有鋼筋明細表,若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砼關于鋼筋構造方面的要求在圖中是否說明清楚,如鋼筋錨固長度與抗震要求長度等。
3.5.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3.5.9對設計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可能性和應采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3.5.10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于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設備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3.6會審程序。
3.6.1會審由建設單位召集進行。并由建設單位分別通知設計、監理、分包協作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包的由施工單位通知)參加。
及施工配合問題。無論“專業”或“綜合”會審,在會審之前,應先由設計單位交底,交待設計意圖、重要及關鍵部位,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的作法、要求、達到的質量標準,而后再由各單位提出問題。
3.6.3會審時,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提出自審時的統一意見]并作記錄。會審后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由各參加會審單位蓋章后生效。
3.6.4根據實際情況,圖紙也可分階段會審,如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等:當圖紙問題較多較大時,施工中間可重新會審,以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3.7會審記錄內容。
3.7.1工程項目名稱(分階段會審時要標明分項工程階段)。
3.7.2參加會審的單位(要全稱)及其人員名字(禁止用職稱代替)。
3.7.3會審地點(地點要具體),會審時間(年、月、日)。
3.7.4會審記錄內容:。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提出的存在矛盾、問題、由設計予以答復修改的。(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要附圖說明)。
2)施工單位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問題要求設計單位修改部分設計的會商結果與解決方法。(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附圖說明)。
3)會審中尚未得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商討的問題。
4)列出參加會審單位名稱,并蓋章后生效。
3.8會審記錄的發送。
3.8.1蓋章生效的圖紙會審記錄由業內技術人員移交給項目資料員,由資料員發送。
3.8.2會審記錄發送單位。
1)建設單位(業主)。
2)設計單位。
3)監理單位。
4)項目部:技術、質安、經營預算、工程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有關隊(班組)、預算員,資料員自存三份作交工資料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4.2編制原則。
4.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采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4.2.4必須采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4.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4.2.6盡量減少臨時設施,采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4.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4.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審定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4.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后,由內業技術人員匯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4.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后,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4.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后定稿。
4.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并報局科技處備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4.4特大或群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于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并經原審批單位批準后執行。
4.6.1經過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4.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并歸檔。
4.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范圍及管理。
4.7.1經批準后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4.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后,列表登記發放,發放范圍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5.1施工作業指導書以施工難度較大、技術復雜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新技術項目為對象編制的,是具體指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技術文件。
5.2施工作業指導書以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為編制依據,按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技術先進、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對施工組織設計的進一步細化。
5.3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編制,項目內業技術人員以及有關人員參加編制。
5.4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督促實施。
5.5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內容。
5.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5.2施工進度計劃。
5.5.3勞動力計劃及勞動組織。
5.5.4機具設備計劃,特別是主要施工機具。
5.5.5主要材料需用量計劃。
5.5.6技術組織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雨期、冬期、施工技術措施、降低成本技術措施。
5.6經批準后的施工作業指導書,由內業技術員交資料員登記發放。
5.7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發放范圍:技術、質檢、生產、安全、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有關施工隊及工長、資料員自留存檔等。
6.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過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的技術人員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擔工程任務的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工程難點及施工操作要點以及工程質量標準,做到心中有數。
6.2項目技術交底分三級: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必要時擴大到班組長)并做好記錄;隊技術員向班組進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班組長向工人交底。
6.3技術交底范圍劃分。
6.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經批準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向項目全體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交底參加人員也可擴大到班(組)長,視具體情況確定。
6.3.2專業隊技術員對班(組)技術交底,是各級技術交底的關鍵,必須向班(組)長(必要時全體人員)和有關人員反復細致地進行。
6.3.3班(組)長向工人技術交底;班(組)長應結合承擔的具體任務向班(組)成員交待清楚施工任務、關鍵部位、質量要求、操作要點、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項。
6.4技術交底的要求。
6.4.1除領會設計意圖外,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和變更的要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范、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6.4.2整個施工過程包括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均須作技術交底,對一些特殊的關鍵部位、技術難度大的隱蔽工程,更應認真作技術交底。
6.4.3對易發生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的工種和工程部位,在技術交底時,應著重強調各種事故的預防措施。
6.4.4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交底內容字跡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簽字。
6.4.5技術交底必須在工程施工前進行,作為整個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的一部分。
6.5技術交底的內容。
6.5.1項目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重點單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項工程的設計圖紙;根據工程特點和關鍵部位,指出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
3)重點單位工程總記與交叉作業過程中如何協作配合,雙方在技術上措施上如何協調一致。
4)本單位初次采用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5)土建與設備安裝工藝的銜接,施工中如何穿插與配合。
6)交待圖紙審查中所提出的有關問題及解決方法。
7)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中的關鍵問題。
8)冬、雨季特殊條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術措施。
9)技術組織措施計劃中,技術性較強,經濟效果較顯著的重要項目。
6.5.2施工對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項)工程的具體部位,標高和尺寸,予埋件、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
4)土建與水、電、暖、設備安裝之間,各工種之間,隊與隊之間在施工中交叉作業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條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7)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8)單位工程測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9)現澆砼、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10)預制、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制作、綁扎、安裝等要求。
11)管線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高等。
12)單位工程平面布置圖。
13)砼、砂漿、瑪蹄脂、防水、絕緣、防腐材料和耐火膠泥等配合比及試件、試快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藝。
15)打樁、構件校正、試水記錄、砼冬季施工和瀝青瑪蹄脂的測溫記錄,設備開箱、設備試運轉記錄、測試打壓記錄等填寫方法。
6.6技術交底記錄的歸檔,實行誰負責交底,誰就負責填寫交底記錄并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
7.1凡在圖紙會審時遺留或遺漏的問題以及新出現的問題,屬于設計產生的,由設計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屬建設單位原因產生的,由建設單位通知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通知有關單位。
7.2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和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
7.3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寫,并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重大問題須報公司總工審核,核定單應正確、填寫清楚、繪圖清晰,變更內容要寫明變更部位、圖別、圖號、軸線位置、原設計和變更后的內容和要求等。
7.4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送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辦理簽證,經認可后方生效。
7.5經過簽證認可后的技術核定單交項目資料員登記發放施工班組、預算員、質檢員;技術、經營預算、質檢等部門。
8.1單位工程施工記錄是在建工程整個施工階段,有關施工技術方面的記錄;在工程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發生問題而影響其功能時,是查找原因,制定維修、加固方案的依據之一。
8.2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由項目部各專業責任工程師負責逐日記載,直至工程竣工,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其完整性。
8.3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的主要內容。
8.3.1工程的開、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術資料供應情況。
8.3.2因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由設計(或建設)單位在現場解決的設計問題及施工圖修改的記錄。
8.3.3重要工程的特殊質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8.3.4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
施工方法。
8.3.5質量、安全、機械事故的情況,發生原因及處理方法的記錄。
8.3.6有關領導或部門對工程所作的生產、技術方面的決定或建議。
8.3.7氣候、氣溫、地質以及其它特殊情況(如停電、停水、停工待料)的記錄等。
8.4施工記錄的記載方法。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將逐日記錄的施工、技術處理等情況加以整理,擇其關鍵記述,填寫在單位工程施工記錄表上,并經主任工程師或技術科有關負責人審核是否確實,并簽名后,納入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9.1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
9.2技術復核的主要內容。
9.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網)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網)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9.2.2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9.2.3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砼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9.2.4磚石工程:墻身中心線、皮數桿、砂漿配合比等。
9.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質量等。
9.2.6鋼筋砼柱、屋架、吊車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狀、尺寸等。
9.2.7管道工程:各種管道的標高及其坡度;化糞池、檢查井底標高及各部尺寸。
9.2.8電氣工程:變、配電位置;高低壓進出口方向;電纜溝的位置和方向;送電方向。
9.2.9工業設備、儀器儀表的完好程度、數量及規格,以及根據工程需要指定的復核項目。
9.3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9.4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9.5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技術員負責交項目資料員,資料員收到后應進行造冊登記后歸檔。
10.1凡隱蔽工程都必須組織隱蔽驗收。
一般分部(項)隱蔽工程由施工隊長(技術員)組織驗收,邀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派人參加;重要的請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技術科、治安科參加。
10.2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是工程檔案的重要內容之一,隱蔽工程經三方共同驗收后,應及時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隱蔽檢查記錄由技術隊長(技術員)或該項工程施工負責人填寫,工程處質檢員和建設單位代表共同回簽。
10.3不同項目的隱蔽工程,應分別填寫檢查記錄表應復寫一式五份,建設單位、計劃、經營部門各一份,自存二份歸檔。
10.4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10.4.1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10.4.2鋼筋砼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預應力鋼筋的對焊、冷拉、控制應力、砼、砂漿標號及強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況。
10.4.3磚砌體:抗震、拉結、磚過梁配筋部位品種、規格及數量。
10.4.4木結構工程:屋架、檁條、墻體、天棚、地下等隱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處理。
10.4.5屏蔽工程:構造及做法。
10.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馬蹄脂的軟化點、延伸度、使用溫度,屋面保溫層做法,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10.4.7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10.4.8鍋爐工程:保溫前脹管情況,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試驗等。
10.4.9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10.4.10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10.5隱蔽工程檢查記錄表的填寫內容。
10.5.1單位工程名稱,隱蔽工程名稱、部位,標高、尺寸和工程量。
10.5.2材料產地、品種、規格、質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10.5.3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編號。
10.5.4地基土類別及鑒定結論。
10.5.5砼、砂漿等試塊(件)強度、報告單編號,外加劑的名稱及摻量。
10.6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文字要簡練、扼要,能說明問題,必要時應附三面圖(平、立、剖面圖)。
11.1項目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四新”成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并負責組織編制推廣應用計劃,落實推廣應用項目的責任人及要求完成時間等,并組織實施。
11.2項目經理參與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的編制,并負責解決科技開發和科技推廣項目所需的經費和人員。
11.3項目內業技術人員協調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并參與實施工作,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隊技術員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負責對實施中有關技術資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進行總結。
11.4對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項目在工程上實施后,取得的經濟效益,應按規定每季向公司(區域公司)上報,本項工作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報。
12.1施工技術總結的編寫范圍。
采用“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項目;本企業首次施工的特殊結構工程,新穎的高級裝飾工程,引進新施工技術的工程以及有必要進行總結的項目。
12.2編寫內容和要求。
12.2.1總結要簡明扼要地介紹工程概況,以圖、表形式為主,文字敘述為輔。
12.2.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優化選擇,主要的技術措施和實施效果;采用的先進技術、工藝的經濟比較結果,技術性能、關鍵技術與國內外先進技術相比達到的先進程度;質量要求和實際達到的情況,勞動力組織、施工準備、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經驗教訓和體會,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和防治對策,需要有待進一步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經濟效益對比等,要詳細敘述。
12.2.3施工中采用的標準、規范、規程、規定。
12.2.4施工中采用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和實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措施。
12.2.5提供必要的插圖、照片,條件許可時應提供施工錄像帶。
12.3項目各類技術人員的職責。
12.3.1內業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技術總結計劃,并與科技開發和推廣計劃一并下達。
12.3.2施工技術總結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從工程開工之日起,技術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分工負責搜集工程項目及“四新”項目的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12.3.3項目工程及“四新”項目完成后,應立即編寫技術總結,并上報技術管理部門。
1)內業部門提供計劃工期與實際工期的對比狀況;。
2)材料部門提供三材節約情況,核實材料節約率;。
3)動力部門提供機械設備性能、配備情況及使用率對比情況;。
4)質檢部門提供達到質量標準的實際水平;。
5)實驗室提供試驗、檢測資料;。
6)經營部門經濟效益的分析對比工作;。
7)財務部門經濟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
8)安全部門安全防護技術措施資料。
12.4施工技術總結編稿完成經審批后,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向公司技術部門上報。
13.1施工過程中,要配備齊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規范、標準、規程、規定,以供施工中嚴格執行。
13.2施工過程中,要建立項目的技術標準體系,編制技術標準目錄,本項工作由項目資料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完成。
13.3標準管理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項目資料員具體負責。
13.4項目工程所需的各類規范、標準,根據項目編制的技術標準目錄配齊,保證滿足工程需要。
13.5配給專業隊、質檢、鋼筋翻樣、安全等有關技術人員使用的技術標準、規范、規定、規程,須按登記發放。當有關人員調離本項目部時,應上交資料員。
13.6當某標準作廢時,標準化管理人員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交舊發新防止作廢標準繼續使用。
14.1工程技術資料是為建筑施工提供指導和施工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記載的技術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設單位作為技術檔案的原始憑證。
14.2單位工程必須從工程準備開始,就建立工程技術檔案,匯集整理有關資料,并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直到交工驗收后結束。
14.3凡列入工程技術檔案的技術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各級技術負責人正式審定。所有資料、文件都必須如實反映情況,要求記載真實、準確、及時、內容齊全、完整、整理系統化、表格化、字跡工整,并分類裝訂成冊。嚴禁擅自修改、偽造和事后補作。
14.4工程技術檔案內容分類。
14.4.1是為了構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維修、改建、擴建的參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時隨從其它交工資料一并提交建設單位保存(稱為交工技術資料)。
14.4.2是為了系統地積累施工經驗的經濟技術資料,并由施工單位保存(稱為施工技術資料)。
14.5工程技術檔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損壞,人員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施工單位保存的工程檔案資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統一交項目部資料員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藝、新技術等由技術科資料室保存;并根據工程的性質確定保存期限。
14.6各種技術資料檢查評分標準按現行全優工程檢查記錄執行。資料檢查直營公司每季度各項目部檢查一次。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七
6、臨時用電戶的臨時用電的電線不準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臨時用電必須簽訂供用電協議書。
8、臨時用電戶因臨時用電所發生觸電傷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電方負責。
9、臨時用電期限除經供電企業準許外,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不辦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電手續的,供電企業應終止供電。
10、使用臨時電源的用戶不得向外轉供電,也不得轉讓給其他用戶,供電企業也不受理其變更用電事宜。如需改為正式用電,應按新裝用電辦理。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八
1、建筑電工應每月對接地裝置、絕緣電阻進行一次檢測,并做好記錄。公司、上級主管部門的抽測也應做好記錄。檢測達不到要求應整改,直至滿足阻值要求。
2、建筑電工應每天對每只漏電保護器進行試跳,并記錄,達不到要求應修理或更換。
3、建筑電工應將每天巡視、維修情況作詳細記錄,巡查內容包括:配電線路、配電設備、用電設備等,并填寫記錄。
4、項目部安全員與建筑電工應每月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公司(分公司)每季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定期檢(復)查表,定期檢(復)查表依照本資料第六冊“安全檢查記錄”內容填寫。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九
1.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應遵循安全、美觀的基本原則,在設計與施工中必須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程。
1.2設計施工必須確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體性,不得任意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不得破壞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動,應由業主到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若需開安裝孔洞,在設備安裝后應按原有外墻裝飾效果修整。
1.3采購的裝飾材料質量應符合該產品有關標準的質量要求和設計要求,供貨單位應提供產品質保證書或檢驗報告。施工前,必須由業主、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對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4裝飾不得隨意改變排水立管、給水管道、地漏等設施。
1.5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制品和調和施工應按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進行。
1.6供需雙方在裝飾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包括設計要求、材料選型和等級、施工質量、期限、保修等內容。
2.1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固定牢固,無松動,龍頭、閥門安裝平整,開啟靈活,出水暢通,水表運轉正常。采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2.2管道與器具,管道與管道連接處均應無滲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測和手感的方法檢查有無滲漏。
2.3水管裝不得靠近電源,水管與燃氣管的間距應小于50mm,用鋼卷尺檢查。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
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并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匯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
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制度,每周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后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于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后,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于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于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并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于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于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一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二
施工現場門禁管理制度范本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項目工程建設的安全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強化施工現場門禁管理,結合本工...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項目工程建設的安全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強化施工現場門禁管理,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出入現場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佩戴胸卡經現場安保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出入大門。
(2)訪客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在保安室領取安全帽及發放的臨時訪客卡進入施工現場;離開現場時,必須在出具填好的訪客回執單之后,歸還安全帽和訪客卡后方可離開。
所有訪客都必須認真閱讀并嚴格遵守入場安全須知,且簽字認可;必須在門崗值班保安處出示個人有效證件進行出入登記,領取訪客卡;必須按照規定佩戴勞保用品;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3)所有與工程無關的閑雜人等一律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4)佩戴胸卡由項目業主方安健環管理部統一發放。辦理胸卡的程序為:由各參建單位提供辦理人員的電子版一寸照片、身份證號、入場安全培訓合格證明等文件,安健環管理部按照給定的格式分批進行辦理。
(1)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車輛憑長期車輛通行證可直接出入大門。
(2)施工機械及運輸材料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并進行車輛及機械狀況檢查(詳見檢查內容表)和危險品檢查(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檢查合格后憑發放的臨時施工車輛通行證進入施工現場。離開現場時,必須出具車輛材料出場單(并各方簽字齊全),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3)訪客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憑司機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換取臨時訪客車輛通行證并進行危險品檢查(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檢查合格后憑發放的臨時訪客車輛通行證進入施工現場。離開現場時,必須歸還臨時訪客車輛通行證換回司機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4)各種車輛通行證由項目業主方安健環管理部統一發放。辦理車輛通行證的程序為:由各參建單位提供辦理車輛的電子版照片、機動車行駛證、司機的駕駛證等文件的復印件,安健環管理部按照給定的格式分批進行辦理。
(2)施工現場暴力事件控制: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保證救援人員出入順暢。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三
為了保證施工安全優質的完成,做好施工用電的安全措施至關重要。施工用電安全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搞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無論對員工還是對企業都有深遠的意義。針對施工現場具體實際用電安全問題,并結合國家建設部強制推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其他安全管理規程、規范,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按jgj59-99標準規定,工程開工前必須要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現場用電設施的布置圖,使用的設施型號、規格,負荷分配情況,施工、維護記錄以及相關的用電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2接地與接零系統要符合規定。
按jgj59-99標準要求,工程現場要采用tn-s(三相五線制、系統,施工現場不允許同時存在三相五線制和三相四線制系統共用現象。接地與接零系統要采用黃、綠線。避免施工現場的接地及接零線混亂,隨意亂接,有的根本就沒有接地,即使接地了,也沒有用黃、綠線。保護地線或保護零線應采用焊接、壓接、螺栓連接或其他可靠方法連接。嚴禁纏繞或鉤掛。低壓用電設備的保護地線可利用金屬構件、鋼筋混凝十構件的鋼筋等自然接地體,但嚴禁利用輸送可燃液體、可燃氣體或爆炸性氣體的金屬管道作為保護地線。
3嚴格按規定用電。
建筑工地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建立利完善臨時用電管理責任制,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為施工單位負責制,進入施工現場的一切配電設備、用電沒備(分配電箱、開關箱、手持電動工具、電焊機等、等必須經施工單位檢查合格方可進場使用。配電箱、開關箱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建立日常的安全用電分級檢查機制,即施單位的檢查、現場電工的自查和項目單位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在施工現場按技術要求使用電氣設備,如:。
l刀閘的熔絲嚴禁用銅絲代替,電焊機需另配置二次側空載降壓保護器,搭鐵線嚴禁采用鋼筋或扁鋼代替;做好電焊機以及其它電動工器具使用產生火花的防火工作。
l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戶外量電箱上進線加設滴水彎。支線架設絕緣要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應沿墻或電桿架空鋪設,并應絕緣膠固定。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并作標志。
l現場照明。
a現場一般均采用220v電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和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電壓。
b照明導線應有絕緣膠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鋼管腳手支架上。
c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同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d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l架空線。
a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
b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膠,其規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電板線離地2.5m以上并加設絕緣膠。
c架空線一般應離地4m以上,機動車道為6m以上。
l設備投產后,從變電所內接引臨時電源時的用電審批程序:施工用電單位必須詳細填報接引電源負荷,提供經檢驗合格的計量表計。經以下部門領導批準:。
a施工單位主管技術人員、項目經理。
b業主單位工程項目部經理。
c業主單位安全監察部、生產運行部專工、主任。
d業主單位主管副總。
e由生產部專工核算負荷后,指定接引地點,方可接引。
4采取防范措施。
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漏電開關、電焊機二次側空載降壓保護器、手持電動工具等進行定期檢測,強化施工現場用電的定期巡視、保養、維修工作責任制,項目管理部加強督促檢查,對現場電工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記錄,確保施工用電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用電資料記錄齊全。普及用電知識,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電知識內容;教育有關操作人員止確使用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提高預防觸電的防范意識,嚴格執行執證上崗制度。
5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在施工現場有可能直接使用電動設備人員配備合格的防觸電方面的防護用品(如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并督促操作工人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教育操作人員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違章操作,嚴禁在無監護人員的情況下帶電操作。
l為加強施工用水(兼消防、管理,確保安全穩定提供施工用水而制定本制度。建設單位的工程、安監、計劃、施工單位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應熟悉、掌握執行本制度。
l現場臨時施工用水(兼消防、主管道及供水井由建設單位設置。
l各施工單位根據施工組織總設計及所承擔的工程量,分別提出施工用水接引方案(附圖、用途、用量、壓力、接引點、及管理辦法,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
l各施工單位如新增施工用水要提前三天報建設單位,待批準后方可實施。
l各公司自行負責的臨時用水管道施工要嚴格按國家驗評規范驗收。
l施工用水井正常運行維護管理,由建設單位委托土建施工單位運行及維護管理。
l施工用水管路布置應服從總平面布置圖。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四
1、參加施工的專業電工必須熟悉本辦法的各項規定。
2、用電設施在布設時,應嚴格按照利于生產、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觸電發生等安全要求,嚴禁私拉亂接和漏電隱患的存在。
3、場內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必須符合電力部門的安全規定?,F場架設的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撐,不得纏繞在鋼筋、樹木或腳手架上。穿過道路的必須套鋼管埋地保護。
4、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其安全距離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0km不得小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則必須停電方可進行操作.
5、各種電氣設備應配有專用開關,并作到一機、一閘、一保險。室外配電箱應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線制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接零接地保護,嚴禁將工作零線用作零接地保護。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應停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8、工地安裝的變壓器必須符合電力部門的要求,并設專人管理,配備消防器材。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平?。
10、移動式電氣設備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護。
11、遇雷雨天氣時不得爬桿帶電作業,室外無特殊防護裝置時必須使用絕緣拉桿拉閘。
12、施工現場臨時照明。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五
1.加強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對全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施工現場按施工平面布置圖和臨時用電安全規定進行布線安裝。
2.現場各種電氣設備未經檢查合格不準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搭設防雨罩棚,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檢測絕緣試運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配電箱必須堅固、完整、嚴密,箱門加鎖,箱門上要涂紅色危險標志,箱內不得有雜物,配電箱要按配電級別順序編號。
5.落地配電箱柜下地面應平整,防止水淹、土埋,箱柜附近不準堆放雜物。
6.施工現場的照明線路全部采用護套線管敷設,辦公區、生活區、工作棚、場地照明分路設置分路控制,燈炮距地面2.50m以上。
7.凡使用或操作電動機械的專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用電的技術教育,了解電氣常識,懂得電氣性能,正確掌握操作方法。
8.從事電氣作業的電工人員,身體素質應正常,責任心要強,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時必須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操作工具要定期檢查,按規定操作,不可帶電作業。
9.必須安排身體健康、精神正常、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用電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操作機械設備必須有操作證。
10.用電機械設備工作結束或停工一小時以上,必須將開關箱斷電、上鎖、保護好電源線和工具。
11.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由專業電工先進行試運轉,正常后交給操作人員使用。
12.值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并做好值班記錄。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六
為了切實抓好車間的凈化裝修工程,確保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現場施工管理規定如下:
1、施工現場的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圖紙設計進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嚴禁使用偽劣不合格產品,按照規范保質、保量搞好凈化車間的裝修。
2、應該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應該注意火災事故、觸電事故、高空墜落事故,各單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實處,滅火器、保險帶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的安全措施必須到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特別是電焊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各施工單位做出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備案),使凈化裝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安裝技術夾層上的管道和設備,盡量避免頂板安裝以后再進行踩踏,造成頂板的破壞。
5、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圖紙所設計的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不科學、不美觀,或者相互有障礙,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經研究、協商后進行合理變更。
6、各施工單位要互相配合,協作施工,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好已經安裝的設備、管道、門窗、彩鋼板等,各單位互相監督,誰損壞誰負責,如果沒有發現是誰損壞的,由分項的施工方自己負責修復。彩鋼板安裝后,各單位在彩鋼板上開眼安裝管道必須保證準確無誤,如果施工錯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錯誤方負責。
7、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互相監督度文明施工行為,搞好施工現場的衛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處理,嚴禁亂扔、亂放.嚴禁隨地大小便,特別是頂棚上,堅決不允許小便、亂扔垃圾,如有發現罰款100元,嚴禁酗酒、打架、偷盜。各單位要互相監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七
1、電纜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2、室外電纜直埋時深度應不小于0.6m,并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處,必須設防護套。
3、電纜線路與其附近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桷皮心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重。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內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位置,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洞口等,并應靠近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尚墻或門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施工現場的配箱應分組設置,既在總配電箱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下連接用電設備。形成三級配電管理。
7、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方,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
8、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箱須分開設置,如需在同一配電箱內設置時,動力與照明電路應分路設置。
9、配電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的場所,不得裝在易受外來物體撞擊和強烈振動、液體侵濺、熱源燒烤的場所,距離建工程較近處設立。
10、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作業的空間和通道,配電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11、配電箱應采用鐵板或絕緣材料制作,鐵板厚度應大于1.5mm。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然后整體固定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箱體應作電氣連接。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動工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八
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每位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關系著企業的興旺和發達。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形成網絡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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