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撰寫工作報告,可以對自己的工作表現進行客觀評估,找出不足之處并提出改進方案。工作報告的寫作并不容易,但是借鑒一些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駕馭這個寫作任務。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一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主要包括: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集體統一經營收入、發包及村辦企業上繳收入、投資收益、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規定的票據,確保收入有據可查并在一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上繳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入帳核算,嚴禁私設小金庫、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頂債務。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等須直接撥入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帳戶,實行一個漏斗向下。
4、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中心要經常核查村級有關經濟往來帳目,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支出應做到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公開透明。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主要包括:村(組)干部報酬、辦公費用等管理費、五保戶供養、集體統一經營支出、公益事業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級不得開支招待費。
3、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實行備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報賬員到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領取一定數量的備付金用于日常開支,發生超出備付金限額的支出事項時,村應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主任審批后預支。
4、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報經村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定期交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審核。大額開支,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審核后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
5、審核同意后的財務開支票據由村報賬員負責到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報賬。中心要加強對原始單據的審核把關,手續不全的單據不得報賬入賬。
三、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年初應當提出當年資金預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須履行相關程序,填入農民負擔監督卡后方可實施。
2、審核通過后的預算方案應張榜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查備案。
3、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嚴格執行預算方案。確需調整的,由村民委員會提出調整方案,說明調整原因,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中心審批。
4、村集體經濟組織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以下內容進行公開:(1)財務預算;(2)各項收入;
(3)各項支出;(4)資產資源及處置情況;(5)債權債務;(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8)其他應向村民公開的事項。
3、財務公開應做到年初公布預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況,年末公布預算執行、決算、資產資源和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4、群眾關心的“三資”管理熱點問題,要專項公開。
5、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便于村民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同時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進行公開。
6、財務公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和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中心負責監督實施。
五、資產清查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帳實、帳款相符。
2、資產清查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實施,清查結果要向全體村民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3、資產清查中心發現的和結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將解決情況張榜公布。
六、資產臺帳制度。
1、村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資產,按照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2、資產臺帳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資產臺帳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
4、已出讓或報廢的資產,應當及時進行核銷。
5、資產臺帳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七、資產評估制度。
1、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2、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
3、受集體經濟組織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根據被評估資產的原值、使用年限、折舊以及重置成本、獲利能力、公開市場價格合理評定價值并出具評估報告。
4、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公議確認并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5、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或者評估機構玩忽職守致使評估結果不實的,可由上級機關宣布無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采取承包、租賃、出讓等方式盤活集體資產,取得收益。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時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是否進行資產評估等事項。
3、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相關方案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交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過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監督。
4、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建設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5、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報鄉鎮“三資”委托代理中心備案、歸檔。
九、資產經營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
3、集體資產統一經營和承包、租賃、出讓所取得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村賬核算。
4、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資源登記簿制度。
1、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性資產,應當建立集體資源性資產登記簿,逐項記錄,并建立電子文檔。
2、資源性資產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性資產,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5、資源登記簿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十一、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
1、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
4、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的承包、租賃集體資源方案應交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審查備案。重大事項應召開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討論。
5、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十二、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1、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2、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3、實行家庭承包的農村集體土地應逐戶簽訂合同,頒發承包合同書和經營權證書。土地流轉使合同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進行合同變更。
4、承包、租憑產生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
5、承包、租憑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語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
2、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帳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1、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受村委托承擔農村集體“三資”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同時承擔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實行電算化管理。
2、中心設主任、副主任、總會計、資金會計、資產資源管理人員等崗位。
4、副主任崗位職責(1)協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負責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組織業務學習和培訓;(3)協助主任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4)協助主任負責監督和指導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承包、出租、租賃以及招投標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辦的工作任務。
5、總會計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堅持按財務制度做好財務核算,如實反映村集體資金收支情況;(2)負責對村報賬員報送的票據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票據加蓋審核同意章予以報賬,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予蓋章并拒付;(3)按規定設置各類賬薄,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審核各類票據,編制會計憑證,及時進行電腦記賬,按時完成會計月報、年報及其他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村集體資金的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4)負責監督資金會計資金領、核、銷工作;(5)對村各類經濟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及時與資金會計核對賬目,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指標執行情況,及時反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和解決;(6)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7)加強對電算化微機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財務數據的安全。
6、資金會計職責(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各種現金收付業務;(2)負責銀行存、取款和結算業務;(3)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并定期與總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款相符;(4)增強安全意識,采取防范措施,保證資金安全;(5)按規定做好收據的領、核、銷工作;(6)及時提供財務公開的會計資料。
7、資產資源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2)負責建立各村資產、資源臺賬并實行動態管理;(3)指導各村按照民主程序處置各類資產和資源,負責各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方案的審核與監督。
8、村報賬員的職責(1)積極配合鎮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2)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堅持原則,堅決制止和抵制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在村兩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并保證各種財務活動合規合法、真實有效、票據正規,杜絕虛報、冒領和坐支現金;(4)及時地將本村集體各項收入上交代理服務中心賬戶;(5)定期到鎮服務中心進行報帳;(6)定期向村兩委、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匯報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7)負責本村的財務公開工作。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二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蒼南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蒼農〔20xx〕96號)的通知,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直接指導下,我們以問題為導向,將核查和整改相結合,對鎮36個行政村認真開展“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個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是資金管理情況:各村都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的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村集體收取各項收入時,都能使用統一的專用票據;村集體存款各村只有一個帳戶,能嚴格執行帳、款分管,全鎮村級財務帳目、資金都由鎮三資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資產資源管理情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清產核資;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全部經過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會討論決定;村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一般經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大會或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
一是組織實施情況:我鎮及時成立“三資”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對全鎮36個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明確工作職責。
二是農村集體“三資”核查情況:鎮“三資”整治工作小組,按照整治的范圍全面進行核查,如實填報核查結果,對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到目前,全鎮36個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糾階段工作任務,共排查出各村白條(單張100元以下)、非生產性開支不合規等問題,具體問題看附表。
目前,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主要表現在:
三是存在少數非現金結算不到位問題:部分費用支出及資金付出未嚴格執行轉賬支付;
四是非生產性開支不規范:個別村存在村主職干部發放補貼,餐費支出;
六是三資隊伍不健全:因人員調整,三資中心工作人員少、新工作人員業務不熟,村賬管理薄弱。
1、要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權力清單,明確職責權限,規范管理。
2、實行三資管理改革,對各村董事長及報賬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專業素養。
3、召開專題會議,宣讀相關文件規定,領會上級文件精神;針對白條入賬等財務問題進行重點宣傳及教育。對出現使用白條情況的村進行批評教育;傳達手續齊全、合規的報賬入賬流程;對已入賬白條要求盡快補開正式發票。
4、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具體做到“八嚴禁”,違規發放村干部年終補貼提交鎮紀委處理,嚴格執行大額資金轉賬支付;嚴格執行會議報支相關規定。
5、嚴格執行村級工程招投標程序,未招投標不予開立支票,不予入賬;對已入賬未招投標工程要求審計審價;村級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規定簽訂規范的合同,對于簽字蓋章不規范的合同進行整改。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三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蒼南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蒼農〔2018〕96號)的通知,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直接指導下,我們以問題為導向,將核查和整改相結合,對鎮36個行政村認真開展“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個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是資金管理情況:各村都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的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村集體收取各項收入時,都能使用統一的專用票據;村集體存款各村只有一個帳戶,能嚴格執行帳、款分管,全鎮村級財務帳目、資金都由鎮三資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資產資源管理情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清產核資;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全部經過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會討論決定;村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一般經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大會或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
一是組織實施情況:我鎮及時成立“三資”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對全鎮36個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明確工作職責。
二是農村集體“三資”核查情況:鎮“三資”整治工作小組,按照整治的范圍全面進行核查,如實填報核查結果,對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到目前,全鎮36個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糾階段工作任務,共排查出各村白條(單張100元以下)、非生產性開支不合規等問題,具體問題看附表。
目前,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主要表現在:
三是存在少數非現金結算不到位問題:部分費用支出及資金付出未嚴格執行轉賬支付;
四是非生產性開支不規范:個別村存在村主職干部發放補貼,餐費支出;
六是三資隊伍不健全:因人員調整,三資中心工作人員少、新工作人員業務不熟,村賬管理薄弱。
三、
整改措施。
1、要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權力清單,明確職責權限,規范管理。
2、實行三資管理改革,對各村董事長及報賬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專業素養。
3、召開專題會議,宣讀相關文件規定,領會上級文件精神;針對白條入賬等財務問題進行重點宣傳及教育。對出現使用白條情況的村進行批評教育;傳達手續齊全、合規的報賬入賬流程;對已入賬白條要求盡快補開正式發票。
4、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具體做到“八嚴禁”,違規發放村干部年終補貼提交鎮紀委處理,嚴格執行大額資金轉賬支付;嚴格執行會議報支相關規定。
5、嚴格執行村級工程招投標程序,未招投標不予開立支票,不予入賬;對已入賬未招投標工程要求審計審價;村級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規定簽訂規范的合同,對于簽字蓋章不規范的合同進行整改。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四
為貫徹落實江陰市《關于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聚焦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有效切實維護群眾利益,進一步規范村集體三資監管,我鎮高度重視,積極行動,認真組織各村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現將工作匯報如下:
為保障此次專項整改的效果,我鎮明確了“三資”監管辦公室統籌協調職責,強調了農經部門對村集體“三資”的監管職能。明確各村的三資監管負責人,由專人負責專項整改工作,進一步落實人員職責,加快鎮村兩級聯動,在組織上保障了此次專項整治任務有效有序推進。
在江陰市召開三資監管專項整治業務會議之后,我鎮緊跟上級部門步伐,于11月13日召集各村會計開展了三資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會議。會上,農經部門向各村傳達了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體的整改要求,并和各村會計分享學習了市里的培訓ppt及下發的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政策匯編。提高了各村三資監管人員的思想認識及業務能力,在人員上保障了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效。
本次三資監管專項整治以巡查整改問題為導向,要求各村對巡查出來的問題仔細清理,尤其對涉及到農村集體三資的問題逐個分析整理。根據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目前整改報告和整改清單已初步形成,后期我們會根據各村整改方案,重點督促落實整改。
除了巡查整改,我們對兩項清理進行了回頭看工作,對20xx年的兩項清理情況進行了排查,將整改情況填表上報。對20xx年的資金出借、資產資源出租情況進行清理。
一是形成長效機制,我們將根據此次專項檢查結果,查漏補缺,進一步強化三資監管力度。嚴格落實每半月對整改問題的排查統計工作,定期對各村進行督查,形成長效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糾機制。二是用好各類三資平臺,持續督促各村用好e銀通、村務卡、規范各村財務支出手續。專人負責三資監管預警平臺,每日查看預警,及時處置整改。督促各村加快產權交易平臺錄入,確保應進必進。三是強化三務公開。每月通報各村戶戶通點擊率,督促各村規范在戶戶通上的上傳內容,提升戶戶通普及率,確保及時、全面地公開三務信息。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五
按照市紀委安排,我市紀委農風室組織人員組成調研組,采取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等形式,深入部分鄉鎮,對我市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工作進行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不夠。
個別領導干部對當前黨在農村工作上的方針政策學習不夠,研究不深,沒有能夠站在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少數領導干部認為,村級基本沒有什么收入,多數地方都成了“空殼”,對農村財務多管、少管都一個樣,出不了什么大問題。因而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力量投入不足,有效措施不多,致使相關的制度規定沒有真正落實到農村,出現的問題和矛盾也未能得到及時糾正和處理。
(二)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低,集體資金管理混亂。
解相關制度規定,有的村甚至根本就沒有記賬,給村級債權債務的落實帶來了極大的困難,賬目無法公開,群眾意見大。二是財會人員變動頻繁。近年來,村級財務人員隨村委換屆幾乎是兩、三年一換,同時財務手續交接不清,人為地造成了村級財務混亂,導致財會人員業務生疏,資金混亂,重要材料和賬目遺失,嚴重地制約著村級財務的規范化管理。三是非財會人員插手現金。村支部書記、村長拿著現金不入賬,坐收坐支現象較為普遍,從一定程度上造成應收款和農民承擔費用收繳不明,尾欠不清。
(三)財務公開流于形式。
有的鄉村干部把財務公開當做應付上級部門和領導檢查的形式,不按規定公開,尤其是未公開群眾的重大財務事項,甚至是只把時間改一下,內容還是陳舊的內容。還有的村搞半公開,只公開群眾知道的,不公開群眾不知道的,或只公開總賬、母項,不公開明細賬、子項,只是粗線條的、原則性的公開。這些導致群眾上訪現象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二、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
等系列文件,通過“三資”委托代理服務這一載體,在源頭上加強農村“三資”管理。二是召開了全市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和市直單位“一把手”參加的推進“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和推廣“四議兩公開”工作的動員大會,對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市委書記崔學勇要求,扎實抓好工作,全面鋪開,強基固本。三是專門舉辦推行“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培訓班,對22個鄉鎮的紀委書記、財政所長、主管會計和533個行政村的報賬員進行了培訓。
(二)建立中心,規范管理。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在市財政局設立了市“三資”管理中心,配備5名工作人員,負責對全市農村集體“三資”工作的監管。在22個鄉鎮全部成立了“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配備工作人員80余名。固定了辦公用房,鄉均達到5間以上。軟硬件建設全市實行“五統一”。一是統一為各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配備了電腦、打印機、檔案柜、辦公桌椅等必要的辦公設施。二是統一安裝了“三資”管理軟件。三是統一了《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實施細則》等十多項規章制度。四是統一票據,市“三資”管理中心為各行政村印制了《用款審批表》、《物資發放表》、《農村勞務支出憑據》、《售貨單》等,從源頭上解決了農村無法取得合法票據的報賬難問題,遏制了白條的產生。五是統一在鄉鎮設立“三資”
服務大廳、檔案室、招投標中心,規定凡土地、房屋出租、資源發包等一律在鄉鎮招投標中心進行集中招投標。
(三)嚴格把關,澄清底數。
一是嚴把鄉村財務清查登記關。采取實地勘察與賬面核算相結合的方法,對集體的每一項資產、資源分門別類做好登記,盤點校對,確保不漏不錯。二是公開公示關。每個村在清查登記后,都在本村醒目位臵將清產核資情況進行上墻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認真進行記錄,并做好解釋和整改工作,做到讓群眾滿意。三是建立臺賬關。公示結束后,各村建立“三資”臺賬,與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簽訂委托代理服務協議,將村“三資”賬簿統一移交“三資”中心集體管理。
規范鄉村財務管理程序。規定村級支出必須由經手人、民主理財小組、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審批聯簽后,方可向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報賬。各村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確定大額度資金標準,經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批準,報市“三資”管理中心備案。對大額度資金支出除以上程序外,還必須按“四議兩公開”程序研究決定,并提供四個會議的記錄后方可入賬。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對各村的“三資”逐月匯總、統計,每月月初統一在村務公開欄內公開。
(四)加強考核,確保實效。
為確保工作穩妥扎實推進,市領導小組成員分組不間斷地對各鄉鎮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及時發現、總結和推廣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臺了《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考核辦法》,從組織領導、機構設臵、運行程序、工作原則、工作成效等方面,每月對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委統一組織進行,分五個考核組,每月考核一次,根據考核結果頒發流動紅、黃、黑旗。通過考核達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激勵先進、鞭策落后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全市22個鄉鎮(辦事處)全部建立了“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和招投標服務中心,代理農村集體資金13.8億元、資產9.8億元。2008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及農村集體“三資”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9起,黨政紀處分19人,整改違規資金29.4萬元。“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自成立以來,共組織村級招投標170次,涉及資金85.5萬元;資源發包34次,涉及資金15.3457萬元;規范經濟合同86份;為村組節約或增收資金12萬元,有效推動了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開展以來,群眾反映農村財務和干部作風方面的問題比去年同期下降36%;反映土地、宅基地、鄰里糾紛的信訪事項比過去同期下降了28%。
四、下步打算。
(一)財會人員嚴格實行憑證上崗。
一是要相對穩定財會人員隊伍。在村級報賬員的人選問題上,改變過去那種村委換屆村級報賬員也要換的不良作法,村級報帳員應直接由村民推薦那些文化水平高,有一定業務知識的人擔任,并保持相對穩定。二是搞好業務培訓。要切實加強對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實行憑證上崗,并建立崗位責任制。
(二)規范政務村務公開形式。
在公開形式上要多樣化,一是利用“村務通報”進行公開。各村將每季度的財務收支、重大事項的辦理情況等以村務通報的形式,發至每一個村民代表手中,由村民代表負責在所聯系的戶中傳閱。二是在村民代表會議、黨員大會上定期公開。三是堅持公開欄定期有效地公開等等。
(三)加強法紀懲處機制,堅決懲治腐敗。
要加大對清理規范鄉村財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持把查辦案件作為反腐敗的突破口和執法的中心環節。既要懲治腐敗、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然;要暢通舉報渠道,接受群眾監督。對于清理規范過程中發現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要依法依紀給予有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絕不手軟。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六
農村集體“三資”是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總稱。農村集體資金和資產是廣大農民群眾長久以來共同創造的物質財富,農村集體資源是國家賦予農民群眾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當前,農村不穩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由農村“三資”管理不規范所引發的。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近三年來,xx農村上訪案件145起,與“三資”有關15起;農村民事訴訟案件183起,與“三資”有關11起;農村黨員干部違紀案件起,與“三資”有關起。這說明“三資”管理還存在集體資金使用不規范、集體資產分配不公、集體資源流失嚴重、村務公開不到位等客觀情況。加強對農村"三資"管理,涉及農民切身利益、農村基層組織民主管理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關系到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
今年以來,xx紀委為摸清我區農村“三資”管理問題和滋生原因,找準根治良方,專門組成調研組進行了專項題調。主要針對微權腐敗和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了“亮劍行動”,實施“三資”管理“清理計劃”、“五務”公開“陽光計劃”、涉農資金“春雨計劃”,推動農村事務規范化、五務公開制度化、監督檢查常態化、資金使用有效化,促進基層黨員干部遵規守紀、務實為民,提升基層黨員干部形象和群眾滿意度。
全區29個行政村,195個村民小組,分屬4個街道辦事處。20xx年實現村集體總收入433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1671元,當年新增農村集體資金產總額305萬元。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區村(組)資產總額6313萬元,資產總額1.56億元,登記耕地面積28544畝,林地4072畝,水面5161畝,村辦公用地336畝,村民宅基地9188畝,交通用地2704畝,荒地3228畝,其他用地合計6842畝。
近年來在農村“三資”管理工作,xx重點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機構建設注重強化領導。
一是加強領導。各街道都專門明確一名副主任具體分管“三資”管理工作,具體指導“三資”管理中心開展工作。二是機構健全。設立了農村“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全面履行“三資”管理服務職責。三是強化管理。安排有會計證的正式工作人員充實服務中心,并實行定崗、定員、定責。并推行了月例會制度,研究“三資”管理重大工作。
(二)資金管理注重制度建設。
一是實行村財辦管制度。各村取消會計、出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對村、組開支負責登記入賬,并實行電算化管理。每個村只能開設一個基礎賬戶,支票和印鑒由“三資”管理中心統一保管,按一村一賬方式進行分戶核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二是規范大額支出相關制度。農村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必須通過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程序。比如今年3月份該區一個村530畝魚塘承包合同到期,該村公開對承包事項公開招標,并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實施,街道抽調“三資”管理人員全程進行了監督,最終該村魚塘以80萬元成功延包,解決了承包費難收的問題。實行《農村大額開資提前報備》制度。改過去的先花錢后記賬為先報備后支出,再記賬。執行《村干部工資銀行代發制度》,杜絕報賬員以現金形式為村干部發放工資,減少村干部經手現金機會。三是嚴格收支財務制度。收入方面,明確村集體資金收入監管范圍,包括原有積累、經營收入、投資利潤收入,國家征用土地補償收入,上級撥付收入、借入收入等。凡屬村集體收入都必須全額及時歸入“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基本賬戶,不得坐支、截留或擅自抵換債務。支出方面,村集體支出根據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強化監督的原則,票據由村務監督委員會理財把關,呈報單位及責任人蓋章簽字,經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雙簽,重大事項開支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后支付。票據方面。村(組)必須使用“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具備時間、地點、品名、事由、金額、經手人等七大支出要素,“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審核票據真偽。
(三)資產管理注重程序規范。
一是建設項目實行招投標管理。農村集體投資二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程序進行招投標,村級集體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排斥本轄區或本轄區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舉報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二是集體資產實現臺賬管理。農村資產的使用必須通過規定程序簽訂合同,承包合同須上交農村三資管理中心存檔備案,由“三資”管理服務中心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并定期督查合同履行情況,必要時及時啟動法律程序,避免集體資產損失。
(四)資源管理注重公開透明。
一是堅持“凡使用必公開”原則。三資”管理服務中心統一為各村建立集體資源備查薄,所有使用集體資產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與資產所有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對集體資產的增減變化,檢查考核等情況實行定期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資產臺賬實行動態專人管理,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二是利用“公開日”二次公開。每月x號為“五務”公開日,各村必須按要求對“五務”進行公開。區紀委聯合檢查組、街道聯合檢查組每月組織相關人員對公開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作為年終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據。
盡管在實踐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資金損失。
一是收入不及時入賬。一些村在清收諸如房租收入、承包土地收入時,錢不及時交至村內指定賬戶,造成資金沉淀在個別干部或經手人手中,造成干部犯錯誤,給集體造成損失。二是坐支現象時有發生。個別村收取現金后,進行坐支,違反財務收、支兩條線規定。三是私自開設賬戶。個別村除了開設基本戶和一般戶外,還設有新村建設賬戶、市場管理賬戶、集體企業賬戶等。基本戶和一般戶是以村委名義開辦的,在監管范圍之內,其它賬戶管理的資金也有集體資金,但是在運行過程中脫離監管和監督,存在變成小金庫的風險。四是大額資金使用不規范。有的沒有票據,白條入賬。或者有大額資金有票據不轉賬。五是濫發村干部補貼現象屢見不鮮。個別村村干部除了工資外,還列支有禁燒補貼、創建補貼、環保補貼等等。六是集體資金使用效益較低。集體資金主要用于村民分紅,在公益事業和發展農村經濟方面投資較少,集體結余資金多以銀行存款形式處置,資金保值增值形式單一。
(二)資產流失。
一是資產賬實不符。主要表現有兩種情況:首先是有賬無物的現象。資產已丟失、報廢或變價處理的資產無及時入賬核銷;其次是有物無賬。新增的資產無入賬。二是資產變更不及時。村內新增的資產因未付清款等原因,造成固定資產賬上無法體現。三是固定資產采購隨意性強。固定資產采購不履行采購手續,不招標議價,采購程序不嚴謹,造成資產登記不完整不全面。四是合同簽訂不規范。經營發包、不動產租賃、產權轉讓、工程建設、土地承包流轉等項目,合同簽訂不重視。有些合同簽訂隨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對等,有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容易造成集體資產流失漏洞。
(三)資源貶值。
一是資源底子不清。登記時沒登記全面,漏登亂登現象較常見,管理從源頭上就出現難點;二是公開意識談薄。如村內一些荒山、灘地、門面房、機械,村干部在對外承包出租時暗箱操作,不按規定程序公開,公正操作。個別村干部將村民委員會自治理解為村委會主任自治,更有甚者搞“自己說了算”,村干部按制度、按程序、按規定辦事的規矩沒有形成,從而造成資源貶值,更談不上保值增值。
(四)人員違紀違法。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善,極易造成相關人員違紀違法。少數基層黨員干部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和相關紀律規定視同虛設,有的虛構騙取集體財物,有的違規處置集體資產,甚至還有侵吞農民農資補貼現象。這些問題不僅侵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還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一)堅決執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
針對當前個別村存在的“決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話、審批一支筆”等問題,為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必須將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與處置等列入村級重大事項,實行流程化、精細化管理。堅持用“流程化、精細化”管住“隨意性”,從強化程序監督入手,凡辦理村級重大事項,必須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不經過“四議兩公開一監督”決策的,街道黨委政府不予批準;不經過招投標的,財政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決算。
(二)探索公開公平公正管理模式。
建立“區、街道、農村”三級全覆蓋的農村集體“三資”平臺,按照“一個平臺,三級管理”模式,實現將農村集體“三資”、財務、公開公示集一體的大數據模式,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的時效性、及時性和準確性。探索啟動與銀行專線對接工作,實現銀行存款收支與出納數據實時對賬,及時掌握銀行存款異常情況。嘗試將農村集體建設工程交易、資產資源租賃合同簽訂等工作納入農村集體“三資”交易平臺管理,確保建設工程交易、租賃合同簽訂“公開、公平、公正”。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通過“櫥窗”、“網絡”、“短信”、“微信”等媒介,同步公開農村集體經營管理情況,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三)嘗試引入第三方管理機制。
嘗試引入第三方管理機制,通過公開招標,引入有經驗的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定期對農村集體“三資”進行摸底、登記、管理,增強“三資”清查的實效性,排除人為因素干擾,牢牢掌握農村集體“三資”家底,徹底擺脫目前管理困境。
(四)加大查處問責追究力度。
建議實行專項審計和督查制度。由區紀委牽頭,審計、農經、財政等相關涉農管理部門參與,組成專項監督工作小組,強化農村集體“三資”專項督查工作。堅持村干部離任或任期審計制度,客觀公正地對村干部在任期內財務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集體資產和資源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審計,結果向群眾公開,對審計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通報。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三資”管理方面違規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對貪污、挪用、侵占集體資金,擅自處置集體資產、資源等侵害集體、群眾利益的,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扎緊扎牢制度建設的籠子。
建議制訂《關于對違反農村財務管理行為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從制度上明確責任追究的范圍,責任追究的種類,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主要責任,村民主理財小組責任、街道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總會計責任等。從制度上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維護集體經濟利益,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七
一、鄉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在當地農村商業銀行開設基本賬戶,分村設賬,統一辦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收支業務。
二、村級一切收入必須全額及時繳入鄉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開設的賬戶,統一管理。具體包括:上級補助收入、土地補償收入、各項捐贈收入、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收入、村級集體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清收債權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三、收入行為一經發生,必須在5日內繳入賬戶,堅持先收后支,嚴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規定時間內未入帳的,由經手人承擔相應的紀律和法律責任。
四、收入票據必須使用縣統一要求的票據。任何村和個人不得自制、自購其他收款收據。
五、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村級負債發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負債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鄉鎮政府批準。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八
過去由于實行分散財務管理,會計管理體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組財務、資產、資源管理混亂,干群關系緊張,正常工作難以開展等問題不斷發生,影響黨的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執行,制約全鄉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發展。黨委、政府把此次“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視為鞏固稅費改革成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舉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實處。
在開展“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前,我們從全鎮抽出40多名群眾代表,和財政所全體工作人員利用兩天時間,結合我鎮各村實際情況,借鑒“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試點鄉鎮經驗,制定出《××鎮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了“三資”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及職責。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按照六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
2、調查摸底;
3、集中整改;
4、規范管理;
5、總結經驗;
6、建立長效機制。
實施方案的制定為我鎮開展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們依托財政所,成立了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財政所長兼任服務中心主任。按照現代化辦公要求,投資2萬多元對辦公場地進行重新裝修;辦公室進行了粉刷,并配齊了電腦、打印機、檔案柜、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建成設備齊全、服務優良、電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務中心辦公場所。
1、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摸底方案;
3、落實專人負責,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設立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員,負責村級“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
各村“三資”清理工作結束后,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工作進行了評比驗收,召開“三資”工作專題會,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通報了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部分村機動地、閑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統計工作中,只依據原來的統計數據,未重新統計,導致出現遺漏現象;部分村在對“三資”統計情況公示時未公示明細,群眾產生疑慮;部分村在召開群眾大會時違反規定,參與群眾代表未達到全村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限定各村在兩天內完成整改。
為使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真正實現“開花結果”,我們加強了對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村報帳員的資格審查和業務培訓。同時,制定了《××鎮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實施辦法》、《××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鎮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了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服務承諾、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資”管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確保了“三資”委托代理工作的規范運行。
在制度建設中,實行村財鄉管,我們突出抓好財務開支申報審批、審計制度,堵塞漏洞,拒絕不合理開支,做到“八個不付款”:即沒有單據不付款;未經主管領導審批不付款;超越權限不付款;開支不當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數量、金額不清不付款;單據涂改不付款。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三權不變、統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戶核算”,不干涉單位的內部事務,依靠制度、票據、技術手段完成工作,實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規范了管理,加強了約束,同時有效地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我們深刻地體會到,領導重視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員落實是做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基礎;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保證;鎮村配合、上下聯動是做好“三資”工作的關鍵。實行“三資”委托管理后,規范了村組集體“三資”運營,保護了農村“三資”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預防了集體資產流失,使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實現了從“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從“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從“暗箱操作”向“陽光操作”的轉變。總的來看,我鎮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但是,此項工作仍處在探索實踐階段,總體水平還不高,工作中還有許多不足,下一步,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鎮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我鎮農村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與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九
慶陽市農經局(2013年8月5日)。
近年來,慶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把它作為維護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內容,全市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推行委托代理制、完善管理制度、強化審計監督、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進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規范化程度,遏制了村級腐敗。全市在鄉(鎮)一級全部建立了農財管理中心,實行委托代理,統一了會計賬簿,會計科目,賬目由代理會計專人記賬,村報帳員按規定于每月月底報帳,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促進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使會計信息更真實、更可信,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是強化了資產管理,防止了資產流失。對村上的固定資產建立了檔案,鄉(鎮)隨時掌握村級固定資產的出售、轉讓、租賃等動態信息,經營收入所得必須存入指定銀行賬戶,從而防止了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絕大部分鄉(鎮)農財管理中心對村上的每項收入都進行調查摸底,弄清收入來源,發現有未登記上賬的收入,及時督促存入管理中心專戶。
1三是實行了財務公開,增加了收支透明度。在實現“三資”委托代理和應用“三資”網絡監管平臺的鄉鎮,由鄉(鎮)通過電子顯示屏等設備實行財務公開,村民可以隨時查閱村級賬目,增強了財務收支的透明度。村民人人都有知情權,可以對不合理或情況不明的開支提出質詢、批評或建議,從而促進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密切了干群關系。
在具體工作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2?2013?129號),對全市下一階段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成為推動我市農村“三資”管理的指導性文件。
二、健全制度建設,促進“三資”管理規范運行制度是行為的準則。從2003年開始,市委、市政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了《慶陽市村級財務管理辦法》、《現金管理制度》、《財務審批制度》、《民主理財制度》、《村務公開辦法》等12個規章制度,規定了“村賬鄉管”、財務公開、臺賬登記、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臵等制度,近年根據農村政策的變動不斷進行修訂完善,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體系。2011年,市政府出臺了《慶陽市農村財務管理違紀違規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將村報賬員、村主任、支書、鄉鎮代理會計和鄉鎮領導干部等列為農村財務管理違紀違規行為責任追究的主體,實行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構筑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
推行委托代理,促進財務管理信息化。
3理向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轉變,將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全面納入代理范圍,爭取今年10月底前全市全面實現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為更好地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我們在縣、鄉積極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建設。全市除環縣外的7縣(區)的33個鄉鎮納入了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西峰區、慶城縣的鄉鎮全部納入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西峰區西街辦投資近30萬元建立了自己的監管平臺,將村民小組的財務也納入網絡監管平臺監管,董志鎮建立了電子觸摸查詢系統,村民可以通過“三資”網絡監督平臺實時查詢村級“三資”存量和使用情況。
四、認真清產核資,夯實“三資”管理基礎。
4實制度入手,注重“三資”清查資料的歸卷整理,實行一村一卷。各鄉(鎮)統一設臵了《資產登記簿》和《土地臺賬》,分別采取以賬查物、以物對賬、以賬對賬的辦法對村級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清查,并以村為單位設立“四賬兩簿”(“四賬”是總賬、明細賬、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兩簿”是《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土地登記簿》)進行管理,從而達到了“五清”(即:“三資”總量清、資產狀況清、使用情況清、管理責任清、經營收益清),為全市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五、強化審計監督,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近年來,我市逐年加大對農村財務的審計監督力度,不斷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制度,大部分縣(區)建立了農村審計人員管理、審計質量控制、審計回訪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審計人員專業化、審計工作經常化、審計程序規范化、審計結果公開化、審計整改多元化”的審計格局和農村審計監督工作的長效機制。為做好審計安排,我們堅持做到村級財務審計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檢查、年終有。
總結。
市監察局、農牧局連續兩年下發《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通知》;為強化審計效果我們采取鄉鎮全面審計、縣區重點審計、市級抽查審計的方式強化對審計的監督檢查;為提高審計水平2012年我們舉辦全市審計人員培訓班邀請省經管總站雷站長講授集體財務審計知識。2012年市、縣(區)抽調審計人員分成8個審計組開展交叉審計共抽查審計32個行政村審計資金5376.34萬元5查出不合理支出24.2萬元。2013年上半年全市農經機構審計行政村149個審計金額6437.84萬元糾正違規行為12起違紀資金169.7萬元處理違紀違規案件3件有效維護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六、堅持分級培訓,提高農村會計素質。
為做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各級農經機構不斷加大對基層財務人員的培訓力度,市、縣(區)幾乎每年都舉辦農村財務人員培訓班,向參訓人員講解財會、財經法規及農村財務審計等方面的知識,近年累計培訓鄉鎮代理會計、農村審計師、村報賬員等3190人次。今年上半年,我們重點對農村審計師資格進行了清理核查,申請省經管總站注銷了已退休和調離崗位的審計師資格證,準備下半年在全市舉辦審計師資格培訓班,為全市培養一批新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師。我們還通過選派干部參加農業部、省農牧廳、省經管總站組織的各類“三資”管理培訓班等形式,培訓農經業務骨干,通過層層培訓提高了業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培養了一批懂業務、會管理的干部隊伍。
雖然我市農村”三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離省上的要求還有差距,我們將以這次現場會議為契機,認真學習借鑒兄弟市州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推動我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逐步理順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體制。按照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意見》精神,6健全鄉鎮農村經營管理機構,依托鄉鎮農經站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機構,實現縣、鄉兩級對農村集體“三資”工作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以及業務培訓等工作,初步理順了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體制。
二是全力推進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制。在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的基礎上,依托全市鄉鎮農經機構建立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在堅持農村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審批權不變和自愿原則下,與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簽署委托代理協議,按照程序合法、手續齊全、服務規范的要求,將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全面納入委托代理服務的內容。
三是加快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平臺建設步伐。制定網絡監管建設計劃,落實建設措施,加快工作進度,力爭在5年內全部進入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體系。充分發揮網絡平臺的實時查詢、實時預警、實時分析、實時監管功能,創新網絡公開和即時答疑、遠程指導監督、網絡審計、網絡管理等方法,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網絡化。
7管理使用、“三資”經營收益分配等熱點問題的專項審計力度,充分發揮農村審計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中的監督職能。
五是積極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圍繞舊城區改造和新城區建設,以城中村、城郊村等集體經濟實力較強的村為重點,在堅持民主決策、陽光操作、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下,積極開展試點,及時總結經驗,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改革模式,穩步推進以股份合作制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產權改革工作,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
根據縣上級部門有關“三資”和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在鄉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指導下,扎實工作,現將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為了切實加強我鄉三資財務管理工作,鄉黨委、政府每季度就農村集體三資和財務監管存在的一些問題在黨政領導班子會議上進行研究分析;并多次在村干部會議、鄉干部會議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進行培訓。廣泛宣傳農村集體資產和村級財務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此外,隨著農村經濟在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對原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及時進行補充修訂,并下發各村加強管理。
為全面推進我鄉農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等“三資”管理規范化,根據寧農林[20xx]32號文件精神,于20xx年5月在全鄉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創建成立“三資”管理服務中心,為了更加搞好我鄉“三資”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準備于20xx年開展“三資”財務管理規范化鄉鎮創建工作,以進一步深化、完善和拓展我鄉“三資”財務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提高“三資”財務管理服務中心管理農村財務的能力。
中心人員配備3人,每位代理會計代理村數6個,經費落實到位,并納入鄉財政預算。在今年農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中,對全鄉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類資金、資產、資源、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對權屬不清的村組資金、資產、資源依法明晰產權,并按照權屬逐一登記造冊。圍繞全鄉股改要求對各村內農村集體“三資”進行清產核資,在確保全面準確的基礎上,進行數據錄入和信息更新。同時對照各村的三資財務管理制度及縣、鄉股改精神和要求,對各村社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公益性資產等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原始憑證真實完整規范,臺賬資料錄入和賬務處理及時準確,“三資”臺賬和檔案資料齊全,網絡管理安全規范,信息系統運行穩定。對集體三資的發包和租賃、集體舉債、集體資產處置、村公益事業建設等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實行民主決策,加強監測。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大事項,由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村務監督委員會評議,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正常開展民主理財活動,規范村級集體財務“先理財、后審批、再入賬”的工作流程,按照規范化要求定期開展村務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全面準確上報三資信息,使網絡監管系統正常運轉并有效發揮作用。鄉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要通過日常工作督查,運用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系統,對全鄉三資管理情況進行日常監測,及時發現問題,按實登記督查臺賬,并糾偏到位。此外,加強財務管理標準化建設,要求代理會計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代理會計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取,并簽訂聘用合同;合理配備辦公用房,工作職責、辦事流程等有關規定上墻公布,辦公場所整潔明亮;計算機每人一臺配備;并配備打印機、掃描儀和復印機等辦公設施;設立符合檔案規范化管理要求的檔案室,檔案保管整齊有序,查找方便。
我們立足本鄉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三資”管理實施方案和相關文件。規范管理,有效監督,使村級資金、資產、資源等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有效地預防村級干部腐敗現象發生,減少了基層矛盾糾紛,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和諧,有力地推動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村級財務收支行為,管理用好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保證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規范我縣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財務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主要包括:上級和部門對村級的專項補助和撥款、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發包及村辦企業上繳收入、投資收益、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救濟扶貧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集體建設征地地補償費,以及各種代收、借貸等其他收入。
3、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省農村集體財務與資產監督管理總站”統一監制的票據,確保收入有據可查,并在一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上繳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入帳核算,嚴禁私設小金庫、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頂債務。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等須直接撥入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帳戶,統一支付管理。
4、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要經常核查村級有關經濟往來帳目,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支出應做到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公開透明。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主要包括:;村(組)干部報酬、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廣播通訊等管理費、計生支出、五保戶供養、集體統一經營支出、公益事業支出、生產建設支出、經營性支出、其他經審核許可支出。村級不得開支招待費。
3、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實行備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納員到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領取一定數量的備付金用于日常開支,發生超出備付金限額的支出事項時,村應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主任審批后預支。
4、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村書記和村主任共同審批同意并簽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大額開支,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財務開支嚴禁“白條”做帳。
5、審核同意后的財務開支票據由村出納員負責到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報賬。中心要加強對原始單據的審核把關,手續不全的單據不得報賬入賬。
三、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年初應當提出當年資金預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交村理財小組審核。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須履行相關程序,填入農民負擔監督卡后方可實施。
2、審核通過后的預算方案應張榜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查備案。
3、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嚴格執行預算方案。確需調整的,由村民委員會提出調整方案,說明調整原因,交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審批。
4、村集體經濟組織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以下內容進行公開:(1)財務預算;(2)各項收入;(3)各項支出;(4)資產資源及處置情況;(5)債權債務;(6)收益分配;(7)村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8)其他應向村民公開的事項。
3、財務公開應做到年初公布預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況,年末公布預算執行、決算、資產資源和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4、群眾關心的“三資”管理熱點問題,要專項公開。
5、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便于村民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同時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進行公開。
6、財務公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和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負責監督實施。
五、資產清查制度。
1、農村集體資產包括:村集體投資和勞動積累形成的、外單位和個人捐贈的建筑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農電水利設施、村級道路、教育(學校)、文化、村辦公企業等資產。
2、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帳實、帳款相符。
3、資產清查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實施,清查結果要向全體村民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
4、資產清查中心發現的和結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將解決情況張榜公布。
六、資產臺帳制度。
1、村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資產,按照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2、資產臺帳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資產臺帳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
4、已出讓或報廢的資產,應當及時進行核銷。
5、資產臺帳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七、資產評估制度。
1、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2、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
3、受集體經濟組織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根據被評估資產的原值、使用年限、折舊以及重置成本、獲利能力、公開市場價格合理評定價值并出具評估報告。
4、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公議確認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
5、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或者評估機構玩忽職守致使評估結果不實的,可由上級機關宣布無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采取承包、租賃、出讓等方式盤活集體資產,取得收益。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時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是否進行資產評估等事項。
3、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相關方案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交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過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監督。
4、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建設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5、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報鄉鎮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歸檔。
九、資產經營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
3、集體資產統一經營和承包、租賃、出讓所取得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村賬核算。
4、鄉鎮財務代理服務中心和村理財小組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資源登記簿制度。
1、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性資產,應當建立集體資源性資產登記簿,逐項記錄,并建立電子文檔。
2、資源性資產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性資產,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5、資源登記簿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負責管理。
十一、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
1、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
4、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的承包、租賃集體資源方案應交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審查備案。重大事項應召開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討論。
5、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備案。
十二、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1、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2、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3、實行家庭承包的農村集體土地應逐戶簽訂合同,頒發承包合同書和經營權證書。土地流轉使合同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進行合同變更。
4、承包、租憑產生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
5、承包、租憑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備案。
十三、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
2、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帳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十四、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崗位責任制度。
1、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擔農村集體“三資”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同時承擔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實行電算化管理。
2、中心設主任、總會計、資金會計、資產資源管理人員等崗位。
4、總會計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堅持按財務制度做好財務核算,如實反映村集體資金收支情況;(2)負責對村報賬員報送的票據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票據加蓋審核同意章予以報賬,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予蓋章并拒付;(3)按規定設置各類賬薄,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審核各類票據,編制會計憑證,及時進行電腦記賬,按時完成會計月報、年報及其他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村集體資金的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4)負責監督資金會計資金領、核、銷工作;(5)對村各類經濟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及時與資金會計核對賬目,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指標執行情況,及時反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和解決;(6)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7)加強對電算化微機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財務數據的安全。
5、資金會計職責(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各種現金收付業務;(2)負責銀行存、取款和結算業務;(3)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并定期與總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款相符;(4)增強安全意識,采取防范措施,保證資金安全;(5)按規定做好收據的領、核、銷工作;(6)及時提供財務公開的會計資料。
6、資產資源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2)負責建立各村資產、資源臺賬并實行動態管理;(3)指導各村按照民主程序處置各類資產和資源,負責各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方案的審核與監督。
7、村出納員的職責(1)積極配合鎮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2)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堅持原則,堅決制止和抵制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在村兩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并保證各種財務活動合規合法、真實有效、票據正規,杜絕虛報、冒領和坐支現金;(4)及時地將本村集體各項收入上交代理服務中心賬戶;(5)定期到鎮服務中心進行報帳;(6)定期向村兩委、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匯報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7)負責本村的財務公開工作。
二〇一一年月日。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二
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是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也是誘發干部腐敗的一個重要因素。加強集體三資管理,歷來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視三農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據上級部門要求,我社區全面開展了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自評、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農村三資管理工作責任。
為了認真開展三資管理工作,我社區成立居務監督委員會,并履行相關職責。嚴格按照《湖北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執行一季一巡查、半年一評議、全年一公示制度,要求按財務管理運作程序設立財務公開欄,及時公開財務收支狀況,增加財務透明度,加大群眾監督力度。我社區明確了公開招投標的程序、范圍,對集體資產轉讓、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招投標方面進行有效管理。同時,按照相關制度,對集體資產、資源進行了清產核資,建立了涉農臺帳。通過加強對集體三資管理的規范化建設,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集體三資管理混亂的局面,取得了較好成效。
二、建章立制,規范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秩序。
1、20xx年在兩委成員及黨員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我社區合同簽定租金、集體經濟收入達多100萬元;農業收入20xx多萬元,農民人均收入達10000元;二產增加值約5億元,增幅達20%、三產增加值9010萬元。轄區總投資近1億元。目前貓狗花鳥市場正在建設中,占地14畝,待工程完工后可使增幅達80%。社會消費零售總額1.4億,增幅達40%。
2、目前我社區進一步完善農村財務制度、規范報帳程序,嚴把財務手續,落實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強化監督,確保集體資金使用安全,運行平穩。凡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工程招標、變更、發包集體資產資源轉讓等活動都必須向社會公開,實行定點招標,招標單位要制定操作規程、方案和工作規范,做到有章可循。
三、認真整改,全面落實農村三資管理工作。
2、摸清底子,健全臺賬。對集體三資管理臺賬進行再次核對,查缺補漏,進一步完善集體三資管理臺賬,并將數據錄入電腦,實行滾動管理。
3、加強培訓,提高業務。積極參加‘三資’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將財會、招投標、公有資產監管等制度、操作規程等作為主要學習內容,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
4、嚴明紀律,嚴肅查處。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與群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開展案件查處和監督檢查工作,加大查處在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各種問題,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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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三
為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根據省、市、區有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政策,結合我鎮實際制定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制度:
(一)全面落實村級民主監督管理。“三資”監管的源頭在村級,村“兩委”和村監委主要領導是村級“三資”監管的第一責任人,既要抓規范管理,又要帶頭嚴格執行“三資”管理制度。涉及“三資”管理的重大事項,都要依法召開本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履行民主決策程序。村監委負責對村級“三資”的日常監督,及時提出監管意見,反映村民意見和建議。村報賬員對業務工作負責,按月、真實、準確地做好報賬結賬工作。
(二)明確鎮監管主體責任。鎮政府履行好“三資”管理的主體監督職責,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聯系村負責人具體抓,定期聽取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措施,檢查督促村干部按章辦事。
對不符合規定的,要求補辦手續或不予辦理報賬。加強對各村報賬員的業務指導、業務培訓和監督工作。
二、規范收支監管。
收款收據不得發放到村,統一由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出納開據收取;
收取的資金必須三日內繳存銀行。村內所有經濟業務事項,一律由村報賬員負責辦理和報賬,其他任何人不得經手。杜絕新增債務、逐年消化老債務。
單筆10000元以上的超大額開支還要附村民代表通過的會議錄;
對個別單筆1000元以下的小額開支,可由村報賬員代領現金并在3日內支付給當事人。
(三)規范村級各項開支。嚴格執行有關村級各項開支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
村干部報酬嚴格按照區委組織部有關保障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的文件精神執行,嚴禁違反規定巧立和自立名目發放各類補貼、津貼、獎金等。
村民小組長及村民代表會議實行務工補貼辦法,務工標準原則掌握在每次60元以內,村民在本村內務工每個工日控制在100元以內,技術性務工每個工日控制在200元以內,由各村在不突破標準前提下結合實際自定。
村級實行零招待,上級部門下村工作不得在村就餐,遇特殊情況確需就餐的,按規定交納就餐費。村組干部、黨員、村民代表開會以及在村內開展各種活動不得開支就餐費。
村級辦公用品開支,原則上每村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內;
購買2000以上的辦公設備應事先填報申請表,經包村負責人審核后報鎮政府審批。
村組干部外出學習考察等須通過村“兩委”班子和村監委集體研究,并報告鎮黨委政府研究審批。
村干部因村務工作需要,外出辦事所產生的差旅費參照相關文件規定據實報銷,報銷時限不能超過一個月。
村貧困戶、老村干、黨員生病死亡慰問等補助標準,通過村“兩委”班子和村監委集體研究同意。
各種節慶活動,村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支付贊助費(不含村辦企業)。
村集體資金不得為農戶墊付水稻、油菜、新農合等保險,不得為村組干部購買各類商業保險。
村集體資金不得用于應由政府部門全額承擔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村集體資金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擔保,興辦村內各項公益事業不得舉債。
三、
加強資產、資源管理。
對新增固定資產及時錄入“三資”監管平臺。對村集體資源逐一登記,建立資源臺賬,以免造成流失。村級組織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資源登記、保管、使用制度。固定資產、資源發生增減變動時,報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審核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對時間較長、面積較大的應經公證機關進行合同公證。凡所簽的資源發包合同、資產租賃合同必須報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三)建立不良資產和呆賬死賬核銷制度。對已經確認的不良資產債權、呆賬死賬,應及時進行核銷處理,由村民委員會提出,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聯系村負責人審核,報鎮政府審批,“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備案。經確認為不良資產債權和呆賬死賬的,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依法依規進行賬務處理。
四、規范財務公開。
年末時增加公布各項固定資產、資源、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重要的財務活動和多數村民或村監委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進行公布。
(二)財務公開的形式:以公開欄公開為主,村規模較大或居住分散的村,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組進行公開,也可通過廣播、“明白紙”、會議等其他有效形式輔助公開。
對公開后群眾無異議的,由村監委審核并標注“此次公開群眾無異議”等字樣,加蓋“村務監督委員會”印章。財務公開的資料一式三份,上墻一份(拍照留存),鎮、村各留一份,財務公開的資料,鎮、村都必須裝訂成冊,集中歸檔保管。
五、加強財務監督。
(一)加強財務審計。鎮定期組織紀檢、組織、財政、民政、農經等部門對村集體“三資”運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每年至少審計三分之一的村,三年輪審一次。重點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村級債務、農民負擔、“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土地補償費分配使用、村級補助經費等專項審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重點審計,審計結果及時公開。審計中查出的經濟問題,依據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處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二)健全“三資”信息化平臺。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把各村固定資產、資源(拍照)和財務收支原始憑證掃描錄入“三資”管理系統,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實現對村民關注的土地征用、資產租用、資源承包、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項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三資”監管信息化平臺,確保“三資”數據和管理信息公開可查詢,實現市、區、鎮三級聯網的網絡預警監管功能,便于農民群眾和上級部門查詢和監督。
造成損失的,依法進行賠償。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四
xx區xx鎮自今年6月份同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與農村“三資”清理工作以來,堅持統籌兼顧,積極采取“1234”工作法,認真做好農村資金、資產、資源清理工作,有力推動了村級經濟規范化管理,促進了創先爭優活動深入開展。
一成立1個組織。為確保“三資”普查工作能夠順利進行,***鎮結合創先爭優活動,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組,并下設業務指導組、維穩組和督查組。領導組制定了實施方案與詳細的工作日程安排表,要求各工作組既要按照“六個程序”操作、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又要及時調處好“三資”清理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矛盾糾紛,確保農村社會穩定。同時,村級也成立了以村兩委為主要成員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村級“三資”清理工作,力保組織到位、人員到位。
二抓好2個到位。一是宣傳到位。通過召開會議、舉辦培訓、分發材料、入戶訪談等各種形式,深入基層廣泛宣傳“三資”清理工作的意義、內容和方法步驟,使廣大干部群眾明白“三資”清理的目的在于規范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認識到了做好“三資”清理工作是創先爭優活動的要求,是廉潔從政的需要,從而更加自覺地支持和參與“三資”清理工作。二是培訓到位。***鎮多次以以會代訓的.方法,對鎮、村兩級的干部、業務指導組、維穩組、督查組人員、村民小組組長進行了業務培訓,提高了鎮從事“三資”清理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素質。
三開好3個會。即:一是開好村兩委擴大成員的思想統一會。村兩委召開吸收部分群眾、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村民代表參加的擴大會議,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對“三資”清理工作作出具體時間、任務部署,成立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開好清查核實小組會。村清查核實小組均由7—9人組成,成員為民主理財監督小組組長、老黨員、村民代表、群眾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組一個班子集中清查,實地清點、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對資源、資產清查進行實物拍攝,如實登記,做到不重、不錯、不漏。三是開好公示確認會。***鎮村級對“三資”清查結果以書面、公示欄等形式以自然村(分片)張貼予以7天的公示,接受廣大村民監督,并設立意見箱,收集群眾的反饋意見,對公示情況進行實景拍攝,留存檔案;在公示的基礎上,開好黨員、群眾、理財小組組長、村民代表參加的村民代表會,學習有關文件,由村清查核實小組組長宣讀清查結果,進一步征求意見,對“三資”清查結果進行確認。
四做到4個強化。***鎮在“三資”清查過程中,一是強化思想認識。***鎮黨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資”清查工作,把“三資”清理工作作為當前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舉措,集中時間、人力與物力,有步驟地扎實開展工作。二是強化措施。在組織上,主要領導親自抓,紀委書記協調抓,農經站靠前抓,村兩委具體抓;在指導上,建立了鎮干部聯系村指導責任制,,分管領導帶領聯系組成員深入到各村巡回宣傳政策,指導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組逐物逐件地進行清查,并攝像留存;在公示確認上,力求擴大知曉面,最大限度地征求各方意見,還組織各村互審,以防重、漏、錯現象發生,力保準確、公平、公正。三是強化力度。***鎮制定了清查時間安排表,規定清查、登記、核實、公示、確認、上報、驗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體時間要求。同時把“三資”清理工作作為考評鎮村干部的主要依據之一。結合此次清查還開展了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進一步規范完善了村級財務管理。四是強化程序。***鎮不僅嚴格按照“六個程序”的步驟開展“三資”清理工作,同時還確保每個程序的質量,做到規定動作要到位,自選動作要創新,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力求在“三資”清理工作中創先爭優。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五
我鎮按照市有關文件精神,從實際出發,積極推進“村帳鎮代理”工作,不斷探索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機制,加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力度,從機構、人員、設備、制度等方面進一步規范“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結合我鎮實際,制定了《x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鎮黨委“一把手”親自審定實施方案,并采取多種措施宣傳政策,統一思想,具體做法:一是落實領導機構。成立了x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文書君擔任,副組長由鎮長x擔任,成員由鎮人大主席都安樂、副書記x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設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辦公室,具體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協調,辦公室設在鎮紀委,由x任成員。二是落實人員。在鎮財政所成立了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代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對村級財務、帳務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由x擔任會計主管,高福英擔任會計代理員。三是為了提高干部群眾對加強和規范村級集體“三資”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委干部會議、鎮干部大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也對村級監管組成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的水平。
清產核資是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中最關鍵、最核心、最重要的一個基礎環節。首先是做好清查登記。鎮成立了農村集體“三資”清查和登記工作指導組,各村委也成立了“三資”清查和登記工作小組,對村集體“三資”進行清查、盤點,按照清查登記表的要求,對集體的每一項資金、資產、資源分門別類做好登記,確保不漏不錯。其次是做好結果公布。每個村在清查登記結束經鎮清查指導組審核后,都在本村醒目的地方將清產核資情況進行上墻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后報鎮結算中心備案,統一建立臺帳,實行動態管理。
一是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二是資金管理暫由各村出納員負責,待條件成熟后由鎮資金代理出納擔任,同時實行備用金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坐支現金。大額的開支(村級xxxx元以上、組級xxx元以上非生產性)實行事前申請制度,由村(組)出具擬用款報告或提供合法的原始憑證提出申請,由報帳員報送鎮代理中心負責人審批。三是報、結帳和財務公開制度。村級每季度結、記帳一次,組級半年結、記帳一次。村級在每季度末次月的x—xx號內報帳,組級在當年x月及次年x月x—xx號內報帳,并進行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示。鎮代理服務中心于結賬當月末前進行帳務處理,編制會計報表,并將有關財務信息反饋到村組進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四是審核制度。在報帳前有關的會計原始憑證必須經村檢委會審簽,鎮代理服務中心受理村報帳后,應逐一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嚴格把關,并有權拒絕不合理開支的票據入帳。五是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各村的會計檔案歸村所有,村級有保存組級會計檔案的義務。每屆村(組)干部換屆并進行離任審計后,會計檔案由代理服務中心統一保存。如需查閱須,經鎮監督管理人員批準。六是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投資計劃,、形成過程和利用過程管理。涉及到財產和資源的承包、出租、出讓,須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或公示后方可實施。七是組級“三資”管理由村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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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六
針對以上自己的述職,我將虛心接受各位群眾對我的評議,提出的寶貴意見越多,對我的進步幫助越大。我將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努力:
1、進一步努力協調土地增值問題,幫助村民增加收入。
2、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修復自來水,修建水渠,著力改善農村生活和生產設施。
3、狠抓惠民服務,全心全意為民辦好實事,堅持“四議兩公開”制度,做一些合乎民情的有益事業,修復村間道路,實現村間水泥硬化路面連接。
4、幫助村民貸款促進農業投入,幫助農民購買優良籽種、化肥。
5、作好發展規劃,搞好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
在我任村主任以來的時間里所做的一切工作,都離不開廣大群眾的支持與監督,離不開上級黨委的正確領導,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們一如既往地給予支持和監督,使我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北淖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更大的貢獻。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優秀17篇)篇十七
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簡稱“三資”)的管理,是認真貫徹《××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多次就集體資產監管問題在兩委會上進行研究。06年底,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針對鎮村集體資產現狀,成立了鎮集體資產監督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統一協調,由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具體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協調。07年初,我鎮成立了以紀委為主體的鎮集體資產監管辦公室,配備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對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的工作。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監管小組。同時配備人員、經費、辦公場所,各項制度上墻,工作職責明確,鎮集體資產監管工作正式開始運作。為了提高干部群眾對加強和規范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干部會議、鎮干部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辦公室也多次對村級監管員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理集體資產的水平。
(二)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我鎮用兩年(2007至2008年)的時間,按縣紀委的統一部署,在全鎮開展了“四項清理”工作,期間填報各類報表26種,總結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編資料5冊4卷。清資產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監管辦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戶、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資源登記簿。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了盤點后,填寫《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惠農資金清查登記表》、《貨幣資金清查登記表》,較為全面詳細核實帳內帳外資產及其實有價值。對資源性資產特別是林業資源,按林改面積為基數,按照當前實際情況進行詳細分類登記,并備份合同向監管中心備案,對一些面積,數量有疑義的資源、產權,進行實地丈量、核實、界定。
(三)實事求是,合理處置。
摸清家底后,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審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實有和虛有進行界定,由“中心”指導村做出財務調帳和銷帳,兩年共盤點處置195萬元的不實資產。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處理意見,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意見,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后予以公示,無異議之后,填寫集體資產處置審批表,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只有經過這些程序,才能進行資產處置,處置結果張榜公布,并將處置結果報鎮監管辦備案,會計服務中心調帳、銷帳。
(四)明晰臺帳,管好資產。
通過對村級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合理處置,各類經濟合同的清查、補簽后,鎮集體資產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呈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及時做出帳務調整,根據資產資源盤點核實處理后的實際情況建立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經濟合同臺帳,詳細登記每項資產、資源的數量、價值和當前的管理使用情況,建立管理臺帳,各種臺帳一式兩份,村級存檔一份,監管辦存檔一份,切實做到帳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礎上,我鎮對所有村級經濟合同進行了清理和規范,特別是對口頭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續,并建立經濟合同管理臺帳。通過清理,進一步規范各類經濟合同350份,標的額50多萬元,真正做到村級資金來源清楚,依據清晰。
(五)、精心組織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008年認真執行《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通知》,抽調財經所骨干組成審計小組,對各行政村的“三資”管理狀況進行了審計,清理審計資產總額達到1000多萬元,鎖定村級債務193萬元,審計中查出違規違紀資金550筆,25萬元。根據審計結果,對個別村干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有效地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通過審計,農民因農村財務問題引發的上訪問題比審計前下降了55%。
1.精心布置,成立機構,取消帳戶,統一報帳。
成立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其人員從財經所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員組成,核算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戶統管二十六個帳戶。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村帳托管委托書”、“村帳托管協議”、“村級帳戶托管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戶,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戶,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2.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墻《會計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圖》、《中心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心資金出納崗位責任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解入中心帳戶,不得挪用、坐支。小額支出由報帳員按報銷程序以備用金直接支付,再由報帳員到中心報帳,經中心會計審核后由中心出納付款。各村的大項支出,經單位申請,領導審批后采取轉帳的形式或由報帳員向中心預借一定的款項,并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心結帳。
一是支出入賬嚴格把關。“中心”對于財務票據入賬要做到“五不入賬”:即沒有經手人簽字的不入賬,未經民主理財小組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并簽署意見的不入賬,未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的不入賬,應當經過村兩委研究而沒有研究的不入賬,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開支不入賬。“中心”要對村兩委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進行核實把關,并將會議記錄等有關資料備份留存,連同支出票據一起入賬。
二是收入及時足額入賬。農村集體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監管辦深入村組核查有關經濟往來賬目,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是資產變動情況及時入賬。“中心”要加強對村級集體投資項目招投標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的動態監管,審查公開競價、招投標程序是否按規定進行,結果是否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入賬時,應當留存會議記錄和相關合同等資料備案。
四是定期公開“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至少每季度匯總一次行政村“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眾公布。村民有權到“中心“查詢本村組“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不得拒絕。五是動態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應至少對所代理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