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建議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需求和期望,從而更好地規劃和決策。鑒于現狀,建議我們可以思考并采取一些建設性的措施,比如...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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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工商局關于對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司法建議書的復函
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
你院向本局發出的《司法建議書》(〔20xx〕泰姜法建第c3號)已收悉,經研究,現將我局意見函告你院。
江蘇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立足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能,遵循分級登記管理和屬地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的原則,對所轄責任區域內的市場主體進行監督管理。
江蘇中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登記機關為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長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如果江蘇中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住所發生變更卻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該行為應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對其進行處理。
經查,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長分局下轄的清名工商所已對江蘇中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實施檢查,并已在20xx年11月7日對其實施了警示管理,限制其辦理除住所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登記。
對于你院提出的“各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公司、企業年檢時,向其書面告知必須提交公司、企業住所證明”的建議,國務院于今年2月19日修訂后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已取消了公司年檢制度,《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了公司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即“公司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xx〕7號,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今后,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市場主體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以對其實施信用約束管理。
對于你院提出“各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必要時可對公司、企業提交的住所證明予以實地核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這一建議,國務院《改革方案》中明確要求“尊重市場主體民事權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工商登記環節中的`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要求“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
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要求依法登記企業的住所。
對于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投訴舉報,依法進行處理。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7月9日
龍海市農業局
關于落實市人民法院司法建議的回復函
龍海市人民法院:
貴院龍法建〔20xx〕第4號《司法建議書》收悉,我局已就司法建議書所提的建議進行整改,現作如下回復:
一、給予何惠聰相應紀律處分
為了懲前毖后,我局對何惠聰進行了嚴厲的紀律處分:
(一)召開黨員大會,宣讀市紀委處分決定——《關于給予何惠聰察看一年處分的決定》(龍紀[20xx]案43號)。
(二)給予何惠聰撤職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四條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我局黨組已于7月18日做出撤銷何惠聰龍海市紫泥畜牧獸醫站站長職務的決定。
(三)提請市公務員局根據相關規定給予何惠聰工資降級處理。
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何惠聰玩忽職守一案給我局敲響了警鐘。
為加強法制教育,我們定期組織全局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收看廉政警示教育宣傳片、以案釋法,積極宣傳和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全局人員的法律意識,使他們知道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加強干部、職工的責任感,不斷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堅決杜絕玩忽職守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業務培訓
為提高檢疫人員業務素質,我局不斷加強培訓。
(一)分別在20xx年和20xx年底舉辦兩期“龍海市動物檢疫員、協檢員培訓班”,每期培訓2天。
聘請漳州市農業局總畜牧獸醫師蔡澤華主講“規范動物、動物產品檢疫行為及案例分析”,本局高級畜牧師陳叁拾主講“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暨瘦肉精抽檢”。
(二)20xx年7月組織全體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官方獸醫參加漳州農業局舉辦的“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暨官方獸醫培訓”。
四、規范檢疫檢測工作
(一)規范檢疫行為。
印發《全面整治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的通知》和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匯編》;嚴格要求檢疫員按照《生豬產地檢疫規程》、《生豬屠宰檢疫規程》等11部檢疫規程開展檢疫工作;印發農業部“六條禁令”,做到人手一份,嚴格要求每一位檢疫員認真遵守,堅決杜絕違規違禁,全面規范檢疫行為。
(二)完善證章標志管理。
票據全部使用省財政廳專用票據,領取票據、發放票據、保管票據均按要求管理,使用票據時加蓋動物衛生監督所檢疫收費專用章,專用章由動物衛生監督所統一編定序號,防止出現疏漏。
證章標志一律由官方獸醫管理,由官方獸醫使用,實行“三專五統一”即:專人負責、專庫存放、專賬登記;統一領取、統一發放、統一收回、統一審核、統一銷毀。
使用時加蓋統一編定序號的動物衛生監督所檢疫專用章。
各鄉鎮畜牧獸醫站在做好檢疫記錄的同時,每月將收費票據、檢疫證明的存根裝訂成冊備查。
五、加強監督機制建設
采取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督查整改與鄉鎮畜牧獸醫站自查自糾相結合的形式,開展“四對照”督查,即:對照“六條禁令”督查,對照產地檢疫規范督查,對照屠宰檢疫規范督查,對照證章標志管理規范督查。
市所、鄉鎮站均設“動物及其產品督查、自查”記錄簿。
記錄簿必須載明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督查內容、整改事項、整改落實情況等。
市監督所采取不定時、不定點督查,鄉鎮站每月自查一次以上,確保動物及其產品檢疫規范落實到位。
以上是我局的整改情況。
我們將繼續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做到警鐘長鳴,同時努力探索預防職務犯罪新思路,堅決把職務犯罪消滅在萌芽狀態和初始化階段。
專此函告。
龍海市農業局
20xx年8月1日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二
×××畜牧局:
近期,我院審結兩起涉及食品安全職務犯罪案件,針對此種情形,為更好地保障我區人民的利益,維護我區經濟的良好行象,為此,特建議:
一、制定完善檢疫員檢疫制度,規范檢疫員檢疫行為。面對我區實際情況,認真落實八部委關于對生豬集中宰殺、統一檢疫的規定,從而確保我區動物檢疫制品安全。
二、加強宣傳力度,及時處罰違規違法現象。要緊緊圍繞我區食品安全的現狀,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對我區從事畜牧產業的.農戶定期集中進行宣傳,對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及時懲處。
三、建議其對我區的生豬屠宰事項進行專項治理,并加強對稽查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的培訓。
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函告本院。
二0一x年八月十二日。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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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人民法院司法建議書 :
本院在審判_________一案中,發現____________ .為此,
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函告本院。
(行政賠償用)
××××(主送單位名稱):
本院賠償委員會在審理……(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名稱)賠償一案中,發現……(寫明發現有關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為此,特建議:
……(寫明建議的主要事項)。
××××年××月××日
(院印)
律師365
抄送:××××(抄送單位名稱)
?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四
(主送單位名稱):
我院在審判(執行)工作(或寫明××個案,或寫明案件類型,或寫明調研工作)中,發現…………(寫明有關單位存在的重要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為此,特建議:…………(寫明建議的具體事項,內容多的可分項書寫)。
以上建議請予以考慮,如有反饋意見,望及時函告我院。
(院印)。
抄送:(抄送單位名稱)。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五
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
你院向本局發出的《司法建議書》(〔20xx〕泰姜法建第c3號)已收悉,經研究,現將我局意見函告你院。
江蘇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立足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能,遵循分級登記管理和屬地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的原則,對所轄責任區域內的市場主體進行監督管理。
江蘇中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登記機關為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長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如果江蘇中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住所發生變更卻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該行為應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對其進行處理。
經查,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長分局下轄的清名工商所已對江蘇中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實施檢查,并已在20xx年11月7日對其實施了警示管理,限制其辦理除住所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登記。
對于你院提出的“各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公司、企業年檢時,向其書面告知必須提交公司、企業住所證明”的.建議,國務院于今年2月19日修訂后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已取消了公司年檢制度,《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了公司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即“公司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xx〕7號,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今后,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市場主體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以對其實施信用約束管理。
對于你院提出“各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必要時可對公司、企業提交的住所證明予以實地核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這一建議,國務院《改革方案》中明確要求“尊重市場主體民事權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工商登記環節中的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要求“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
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要求依法登記企業的住所。
對于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投訴舉報,依法進行處理。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7月9日。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六
我答謝詞道德;個人表現獎學金簡歷隨筆了簽名結束語述廉了守則倡議書注意事項主要建軍節的期中語錄政治表現工作打算!對聯蘇軾范本黨小組了述職述廉賀信鄂教版孟浩然工作安排!助學金職稱謎語大全代表發言的稿件總結慶典致辭頒獎個人介紹。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七
xx縣教育局:
最近,本院在審理、執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含各鄉鎮信用社)為債權人的案件中,發現教師作為擔保人的案件數量逐漸增多。在這些案件中,主要存在如下共同特點:
一、多數教師對擔保人的法律責任認識不足,或礙于情面簽字,當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需要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時,后悔莫及。
二、擔保教師接到法院開庭傳票、執行通知書或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民事裁定書后,思想壓力大,不安心工作,影響了學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學秩序。
三、多數教師在做擔保人時沒有征得配偶同意,一旦發生糾紛,或案件進入訴訟、執行程序,易引發家庭矛盾,影響家庭團結和睦。
四、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擔保人又拒不履行擔保責任的情況下,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一定困難。若采取強制措施(如扣押家庭財產、拘留被執行人等)勢必影響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時也給學校教書育人的環境帶來負面影響。若不采取強制措施,易使案件久執不結,造成申請人纏訴、上訪,同時,也不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損法律尊嚴。
鑒于上述情形,特建議:
一、貴局向全縣廣大教師深入宣傳擔保的法律責任及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做到謹慎擔保,防范于未然。
二、已經成為擔保人的教師,要積極尋找并催促借款人如期償付借款,只有借款人如期履行還款義務,才能免除自己的擔保責任。
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函告本院。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八
陽朔縣人民檢察院:
貴院于20xx年10月8日下發給我局的檢察建議書(朔檢預建字。
[20xx]5號)已收悉,我單位領導十分重視,召開局班子會議做了認真研究,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結合我縣藥品市場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認真宣傳學習《刑法修正案(八)》等23條規定。
重點把握生產銷售假藥罪修改為行為犯、加重處罰的情節、刪除罰金刑中關于數額的具體規定等三處內容。
二是在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中,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和現場講解,向藥品零售企業等涉藥單位宣傳《刑法修正案(八)》等23條內容,引導其守法經營。
二、組織執法人員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檢查。
針對《刑法修正案(八)》等23條的規定,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藥的犯罪行為,
從10月12日起我局組織執法人員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藥品安全專項檢查,重點打擊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
三、嚴格審核生產銷售假劣藥品類行政處罰案件。
自20xx年5月1日起,我局共查處4起使用假劣藥品案件,無生產銷售假藥案件。
在今后的監督檢查中如發現此類案件,將嚴格審。
核,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絕不以罰代刑。
目前,我縣藥品市場仍存在一些安全隱患,近年來我局也查處了一批銷售、使用假藥、劣藥案件,依法對涉案人員進行了處罰,但銷售、使用假劣藥品案件仍時有發生。
今后我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照貴院提出的意見建議,嚴厲打擊銷售假藥的違法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辦理,維護我縣藥品市場秩序,確保群眾用藥安全。
陽朔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oxx年十月十四日。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九
內黃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本院在審理原告申彥琴訴你單位行政強制案件中,發現你單位實施行政強制行為,存在以下違法之處:
第一,主要證據嚴重不足。“康輝便利店”系由原告申彥琴開辦,申彥琴并經工商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被告在拆除該便利店之前,未對原告履行任何行政程序,未作出任何法律文書,證據依據嚴重缺乏。
第二,程序嚴重違法。本案中,被告在強制的拆除“康輝便利店”前,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章“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的規定針對原告履行事先催告、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公告等相關程序。
基于上述原因,本院依法判決確認你單位于20xx年3月11日實施的強制的拆除原告申彥琴開辦的“康輝便利店”的行為違法。現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向你單位發出以下司法建議:
一、查明導致行政強制行為違法的原因和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二、對于違法的行政行為給行政相對人造成的合理損失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三、對相關問題予以充分重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四、強化對有關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確保嚴格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在十日內函告本院。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檔為doc格式。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十
**縣教育局:
最近,本院在審理、執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含各鄉鎮信用社)為債權人的案件中,發現教師作為擔保人的`案件數量逐漸增多。在這些案件中,主要存在如下共同特點:
一、多數教師對擔保人的法律責任認識不足,或礙于情面簽字,當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需要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時,后悔莫及。
二、擔保教師接到法院開庭傳票、執行通知書或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民事裁定書后,思想壓力大,不安心工作,影響了學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學秩序。
三、多數教師在做擔保人時沒有征得配偶同意,一旦發生糾紛,或案件進入訴訟、執行程序,易引發家庭矛盾,影響家庭團結和睦。
四、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擔保人又拒不履行擔保責任的情況下,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若采取強制措施(如扣押家庭財產、拘留被執行人等)勢必影響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時也給學校教書育人的環境帶來負面影響。若不采取強制措施,易使案件久執不結,造成申請人纏訴、上訪,同時,也不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損法律尊嚴。
鑒于上述情形,特建議:
一、貴局向全縣廣大教師深入宣傳擔保的法律責任及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做到謹慎擔保,防范于未然。
二、已經成為擔保人的教師,要積極尋找并催促借款人如期償付借款,只有借款人如期履行還款義務,才能免除自己的擔保責任。
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函告本院。
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十一
(行政賠償用)。
xxx(主送單位名稱):
本院賠償委員會在審理……(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名稱)賠償一案中,發現……(寫明發現有關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
……(寫明建議的'主要事項)。
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抄送:xxxx(抄送單位名稱)。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十二
xx縣教育局:
最近,本院在審理、執行xx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含各鄉鎮信用社)為債權人的案件中,發現教師作為擔保人的案件數量逐漸增多。在這些案件中,主要存在如下共同特點:
一、多數教師對擔保人的法律責任認識不足,或礙于情面簽字,當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需要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時,后悔莫及。
二、擔保教師接到法院開庭傳票、執行通知書或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民事裁定書后,思想壓力大,不安心工作,影響了學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學秩序。
三、多數教師在做擔保人時沒有征得配偶同意,一旦發生糾紛,或案件進入訴訟、執行程序,易引發家庭矛盾,影響家庭團結和睦。
四、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擔保人又拒不履行擔保責任的情況下,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一定困難。若采取強制措施(如扣押家庭財產、拘留被執行人等)勢必影響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時也給學校教書育人的環境帶來負面影響。若不采取強制措施,易使案件久執不結,造成申請人纏訴、上訪,同時,也不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損法律尊嚴。
鑒于上述情形,特建議:
一、貴局向全縣廣大教師深入宣傳擔保的法律責任及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做到謹慎擔保,防范于未然。
二、已經成為擔保人的教師,要積極尋找并催促借款人如期償付借款,只有借款人如期履行還款義務,才能免除自己的擔保責任。
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函告本院。
建議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十三
××××(主送單位名稱):
近期,本院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寫明特定時期審判執行工作中所反映出的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突出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為此,特建議:
(院印)。
抄送:××××(抄送機關名稱)。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十四
作為正在法院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我們相信,訴訟并非您的意愿和最終目的,而最妥善地解決糾紛、用最少的時間和金錢解決糾紛、并將糾紛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才是您真正的期望和追求。如果這正是您的想法,我們建議您采取和對方當事人和解、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協商的方式解決您為之煩惱的糾紛。為此,您將會切實感受到以下好處:
一、節約時間。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需要三到六個月,復雜疑難案件的審理時間還會更長。而和解或調解,可以不經開庭等程序,甚至可以在當日解決糾紛。為此,您將會節約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二、節約費用。參加民事、行政訴訟,法院會依照規定收取一定的訴訟費用。如果案件需要評估、鑒定、審計等,還將支付為數不菲的評估鑒定費用。而如果案件調解或和解后撤訴,法院將會視情況退還部分訴訟費用,也可以節省評估、鑒定、審計費用。
三、修復并改善社會關系。訴訟會使您與對方當事人之間產生對立情緒。如果雙方能夠達成調解、和解協議,對立情緒將會大幅降低。這樣,您將有更多的機會開辟新的'生活空間,也將迎來您更加蒸蒸日上的事業。
給別人一份寬容,也就給了自己更多的選擇機會!我們相信,您一定會采取最妥善的方式,化解令您頭痛的糾紛。
法院司法建議書(實用15篇)篇十五
(2014)沿行初建字第5號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本院在審理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甘溪鄉毛田村場上二組(以下簡稱“場上二組”)訴你土地行政許可糾紛一案中發現:原告場上二組對我國與土地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的理解上存在偏差,誤認為第三人楊勝舟系非農業人口,不是場上二組的農村居民,無權享有場上二組屬集體土地的宅基地。為此,特建議:
一、加強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宣傳工作,尤其是土地方面的。面對我縣經濟的發展現狀,土地的潛在價值逐年上升,導致土地征收和確權等過程中的土地糾紛日益增多。為確保不再發生普通民眾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理解存在偏差,建議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做好法律和行政法規的釋明工作,讓普通民眾能夠知法、懂法、守法。
二、進一步施行行政公開,打造陽光政府。緊緊圍繞人民利益為中心的根本出發點,將政務信息適時公開,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知曉政府工作中的“是什么、為什么、怎么樣”。
三、從源頭上重視信訪接待工作。土地是民眾的安身立命之所,關乎土地利益的案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此信訪接待中應注意做好登記備案工作,做到層層抓落實、件件有回音。
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函告本院。
二o一o年五月五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