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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異議申請書篇一
任濟南市xxxx。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撤銷(20xx)歷商初字第xxxx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案外人房產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貴院在申請執行人xxx與被執行人xxxxxx紛執行一案中,依據(20xx)歷商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書及(20xx)歷商初字第xxxx號民事裁定書中對被執行人xxxx所有的位于濟南市xxxx房產(房產證號為xxxx號)進行查封。
現申請人依法提出異議,理由如下:
1、xx
2、xx
基于上述事實理由,懇求貴院貴院撤銷(20xx)歷商初字第xxx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案外人房產的查封。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x年x月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二
申請人:xxx,男,漢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淮安市清河區,電話號碼。
請求事項:
蘇hbc950汽車是申請人使用擁有的財產,貴院對該車輛的執行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特提出異議,并且請求法院撤銷對蘇hbc950汽車的保全。
事實與理由:
xx與xx在20xx年3月11日因為生意需要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為此把蘇hbc950汽車作為抵押交付給了申請人,同時交付的還有該車輛的行駛證。雙方借條約定車輛違章由申請人負責,為此申請人在拿到車后處理該車輛的違章,花費1萬多元,該情況有借條、違章記錄單據作為證明。
申請人自20xx年以來一直使用該車輛,20xx年申請人為該汽車做了年審,年審手續費用都是由申請人辦理。另外,該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都是由申請人辦理的,保險金也一直申請人繳納。
近年來,申請人一直沒有間斷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沒有歸還,后來借款人電話無法聯系,申請人四處打聽借款人下落無果,由于借款人xx與xx一直沒有歸還借款,導致申請人權益受到侵害損失很大。現在申請人占有使用該車輛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障。
綜上,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執行,依法撤銷對蘇hbc950汽車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的權利。
此致
淮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三
案外人:李xx,男,漢族,1960年5月23日生,住中牟縣xx鎮青年東路xx號院x排x號,身份證號:41012219xxx5230xxx。電話:139371xxxx
申請執行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原鄭州市商業銀行xx路支行),地址:鄭州市金水區xxx3號1-3層a號;
負責人:xxx職務:經理
被執行人:冉xx,男,漢族,1970年3月1日生,住中牟縣xx洞上38號,身份證號;41012219xx0x010xx9,電話:13608xx27xx
申請請求:
1、請求撤銷金水區法院(20xx)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
2、請求解除對位于中牟縣官渡大街與城東路口東南角向東第二棟四樓的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拍賣。
事實與理由案外人李xx與被執行人冉xx于20xx年4月29日口頭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按照約定被執行人冉xx將位于中牟縣官渡大街與城東路口東南角向東第二棟四樓的房屋出售給李xx,案外人李玉忠支付了全部房款八萬元整,并入住該房屋,20xx年9月10日被執行人冉xx擅自將該房屋抵押給鄭州市商業銀行xx路支行(現鄭州銀行xx路支行),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現鄭州市商業銀行xx路支行已經申請法院查封并執行涉案房屋,申請人認為人民法院的查封、執行
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0xx)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并依法解除對涉案房屋的查封并停止執行。
此致
金水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x年 x月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四
異議申請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住所地:※※
負責人:※※,職務:行長
請求事項:
請求不予強制執行※※人民法院(20※※)※※執字第4※※2號《民事裁定書》,并對※※有限公司設立在異議申請人處的質押保證金賬戶3※※3解除凍結措施。
事實與理由:
20※※年※※月※※日和※※日、※※月※※日和※※日,※※有限公司向異議人申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簽訂了四份《銀行承兌協議》,依照協議約定,異議申請人開具了銀行承兌匯票共計7張,出票金額合計¥3※※1元,※※有限公司按匯票金額的100%計人民幣¥3※※1元及其利息作為承兌匯票到期付款的保證金,保證金于出票日之前存入異議申請人的專戶,保證金賬戶為3※※3。
貴院于20※※年※※月※※日作出(20※※)※※執字第4※※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執行人※※有限公司銀行存款900萬元。資金所在賬戶:3※※3為銀行承兌匯票的質押保證金賬戶,異議申請人對該保證金享有優先受償權。異議申請人在貴院(20※※)※※執字第4※※2號《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回執)》中已經向貴院聲明“該賬戶為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賬戶”。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五的規定,該保證金已特定化,申請人基于質權而占有,貴院對被執行人※※有限公司在該保證金帳戶內的款項不能扣劃。
基于以上理由,貴院若強制執行(20※※)※※執字第4※※2號《民事裁定書》被執行人※※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900萬元,將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院中止對該款項的執行。
綜上,異議申請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維護異議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并對※※有限公司的質押保證金賬戶解除凍結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20※※年※※月※※日
附:
1、《銀行承兌協議》4份;
2、《保證金質押合同》4份;
3、銀行承兌匯票7張;
4、保證金存款回執7張。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五
申請人:吳某,女,19xx年3月5日生,漢族,無職業,住xx市xx區xx路xx組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xx系夫妻關系,貴院于08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某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于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為,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xx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采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為1100元,工資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余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吳xx
20xx年×月×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六
異議人(案外人):張,女,x年7月24日出生,漢族,住xx市山街道辦事處北正街160號。聯系電話:(代理人)。
申請執行人xx市江漢區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江漢區青年路元辰國際a座三樓。法定代表人龔申侯,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大道鄔樹村x號。法定代表人張,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x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東湖開發區獅子山王家灣118號瀾花語岸11棟2層01號。法定代表人:張,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張,男,漢族,x年3月17日出生。
被執行人劉,女,漢族,x年4月9日出生。
被執行人: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區路南xx學校。法定代表人:張,該公司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xx市江漢區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x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張、劉、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就( )鄂江天證經字第11645號執行證書的強制執行,貴院以()鄂中執字第00395號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貴院于x年8月8日作出的( )鄂中執字第00395-2號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xx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現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對xx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的執行,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凍結。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張與被執行人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于x年9月14日簽訂《xx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xx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給異議人、被執行人應當在x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商品房交付異議人使用、被執行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辦理完成房地產初始登記。x年9月28日,異議人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萬元,被執行人出具了《銷售不動產統一網絡發票》。x年10月31日被執行人向申請人發出《延遲交房通知書》,預計x年6月30日啟動交房程序,但此后由于被執行人資金鏈出現斷裂等原因,被執行人一直沒有向異議人交付房屋并辦理初始登記,無奈異議人自行入住了該房屋。現貴院將異議人所有的房屋予以執行,導致異議人無法辦理房屋初始登記。
另外,根據另一異議人譚申請,貴院已經作出( )鄂中執字第00001號執行裁定書,中止了對異議人譚府上住宅小區一期房屋的執行,而譚案件情況與異議人的案件性質完全相同。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異議人特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7條及《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請求立即中止對上述房屋的執行,并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凍結,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異議人:張
x年 5月 12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七
申請人:吳x,女,漢族,無職業。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x系夫妻關系,貴院于x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維祥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于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為,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x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采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為1100元,工資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余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此致
申請人:吳x
20xx年7月9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八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
申請執行人訴申請人借款糾紛一案,貴院已作出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申請執行人借款500萬元及其利息。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貴院執行該案的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在未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與案外人擅自達成協議,將本案申請人價值1500余萬元的貸款抵押物(150畝土地及其廠房)轉讓給案外人,案外人將500余萬元款項匯入申請人的賬戶。申請執行人隨即將該款項扣劃到自己的賬戶,以此履行本案判決書申請人的支付義務。
近日,申請人接到拍賣行通知,稱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再次申請執行,其已接受貴院委托,對本案抵押物進行拍賣。申請人認為,貴院繼續對本案進行執行,并對抵押物進行拍賣,是及其不妥的,其行為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理由在于:
一、根據申請人從中國人民銀行調取的企業基本信息報告(詳見證據)顯示,截止到xx年x月x日之前,申請執行人已經從申請人的賬戶中扣劃了500萬元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即本案判決書項下申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已經全部履行完畢。
二、申請人的抵押物與案外人是否達成轉讓協議,與本案是倆個不同的法律關系,與本案的執行沒有任何權利義務關系。
三、案外人向申請人賬戶支付500余萬元款項,該款進入申請人賬戶后其所有權就已經屬于申請人,申請執行人從申請人賬戶扣款,只能說明是申請人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支付義務,本案已經履行完畢。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義務,貴院繼續執行本案,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申請人特此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月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九
申請人:,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xxxxx,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xx)深xxx字xx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xxx訴x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于xx年x月x日送達生效,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xxx與xxx之間的借貸關系,申請人并不知情。
1.xxx訴稱xxx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xxx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請人與xxx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xxx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xxx舉借如此巨額債務。xxx向xxx舉借債務并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xxx僅僅憑借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xxx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第一、xxx出借50萬巨額款項,卻不知xxx用于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xxx提供的用來證明xxx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第二、xxx與xxx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系,該欠條是xx志杰用以脅迫xxx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系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第三、即便是xxx主動給xx志杰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xxx對xxx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xxx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xxx與xxx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xxx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參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xxx已于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于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十
異議人(案外人):張__,女,____年7月24日出生,漢族,住__市__山街道辦事處北正街160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代理人)。
申請執行人__市江漢區__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江漢區青年路元辰國際a座三樓。法定代表人龔申侯,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____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大道鄔樹村x號。法定代表人張__,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____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東湖開發區獅子山王家灣118號瀾花語岸11棟2層01號。法定代表人:張__,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張__,男,漢族,____年3月17日出生。
被執行人劉__,女,漢族,____年4月9日出生。
被執行人:____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x區__x路南__學校。法定代表人:張__,該公司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__市江漢區__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____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____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張__、劉__、____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就(____)鄂江天證經字第號執行證書的強制執行,貴院以(____)鄂__中執字第00395號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貴院于____年8月8日作出的(____)鄂__中執字第00395-2號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__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現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對__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的執行,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凍結。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張__與被執行人____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于____年9月14日簽訂《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__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給異議人、被執行人應當在____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商品房交付異議人使用、被執行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辦理完成房地產初始登記。____年9月28日,異議人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萬元,被執行人出具了《銷售不動產統一網絡發票》。____年10月31日被執行人向申請人發出《延遲交房通知書》,預計____年6月30日啟動交房程序,但此后由于被執行人資金鏈出現斷裂等原因,被執行人一直沒有向異議人交付房屋并辦理初始登記,無奈異議人自行入住了該房屋。現貴院將異議人所有的房屋予以執行,導致異議人無法辦理房屋初始登記。
另外,根據另一異議人譚__的申請,貴院已經作出(____)鄂__中執字第00001號執行裁定書,中止了對異議人譚__的府上住宅小區一期房屋的執行,而譚__的案件情況與異議人的案件性質完全相同。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異議人特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7條及《最高院關于適用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請求立即中止對上述房屋的執行,并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凍結,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異議人:張__
____年5月12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十一
申請人:xxx,女,漢族
住:xxxxx
手機:xxxxxxxx
一案,現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xx)一中執字第xxx 號裁定書追加申請人為執行第三人,申請人認為該裁定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xxx 裁定中止執行xxx 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被騙做了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全不知曉。不可能存在抽逃資金的行為及可能。即使中康公司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攜主抽逃出資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承擔不同的責任。申請人的行為未經法院審判,如何能夠確定責任的承擔。
根據xxxx所主張,申請人存在抽逃資金問題,而公司變更后新的股東對此也是明知。若新股東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股權存在瑕疵而受讓,即使新股東向原股東支付了相應轉讓價款,新股東的出資補足責任也不能免除,新股東仍應當與原股東對公司或公司債權人在瑕疵出資范圍內共同承擔連帶責任。相明本人不僅作 為債務人也應該作為擔保公司的股東承擔責任。
綜上,申請人認為本案的法律關系、法律事實復雜,并非可以簡單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十二
異議人:賴xx,女,漢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xx鎮xx路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聯系方式:xxxx。
申請執行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xx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xx
住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xx鎮xx路1號。
被執行人:鄒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xx鎮xx路9號xx房。
被執行人:廣州市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xx
住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xx鎮xx村xx路南。
在申請執行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xx支行與被執行人鄒xx、廣州市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就貴院作出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執行案號:(20xx)穗花法執字第16xx號),貴院誤將異議人的財產“廣州市花都區xx鎮xx城xx街xx商鋪”作為被執行人鄒xx的財產予以執行,嚴重損害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本商鋪尚處于有效租賃合同期內,權屬的變更不應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故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20xx)穗花法執字第16xx號案的執行,停止查封廣州市花都區xx鎮xx城xx街xx商鋪。
事實與理由: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十三
異議人:____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在申請執行人肖尾連與被執行人王淑純就(20___)長中民未終字第01780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王淑純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被執行人王淑純的個人財產。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遷并負責安置。肖尾連(申請執行人)與黃學軍(被執行人,黃樹科之子)原為夫妻。恰逢拆遷之際,肖尾連因婚姻關系而享有一個自建房安置指標。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與妻子王淑純一次性繳納建房資金230311.93元,隨后又全額墊資234523.94元用于購買家具和裝修房屋(詳見民事起訴狀)。____年__月__日,肖尾連在不支付一分錢的情況下,就拎包入住搬進了新房。肖尾連與黃學軍離婚后,以黃學軍、王淑純為被告提起分家析產訴訟。____年__月__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新橋沁園安置小區c1二單元第四層歸肖尾連使用,王淑純應向肖尾連支付房屋折價款165240元。
異議人就該生效的判決執行事宜提出異議,懇請法院裁定中止該判決的執行。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黃樹科和妻子王淑純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肖尾連支付建房款和裝修費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糾紛。中止執行是債務抵銷、保護異議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二、執行申請人無正當工作、無收入來源,為避免因執行申請人揮霍無度而無法追回被執行的款項,中止執行是化解雙方矛盾的三、生效判決客觀上存在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的情形,業已進入再審申訴程序,不排除錯判、誤判的可能,中止執行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篇十四
請求事項:
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執行(200x)法民一終字第xxxxx號一案,現提出執行異議:
1、請求本案暫緩執行;
2、請求將錯誤執行的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該公司為申請人設在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完全有權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人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后,法院執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為由,置疑申請人的執行異議申請資格。申請人認為,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故申請人作為本案的當事人,完全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法院以申請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無權提出異議是不恰當的。
二、本案已通過再審程序立案審查,且與申請執行人存在未決訴訟,應當暫緩執行。(20xx)法民一終字第-號判決存在錯誤,無法獲得申請人認同,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現已立案(案號(20xx)民申字第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同時,申請人與執行申請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訴請,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訴劉衛國,要求賠償,已為該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勝訴后行使抵銷權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20xx]16號第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暫緩執行;(一)上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執行爭議案件并正在處理的”,故南陽中院應當考慮本案的實際情況暫緩執行。現法院以為法律規定的受理的是執行中存在爭議的案件而非實體存在錯誤的案件為由,不同意暫緩執行。申請人認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完全屬于斷章取義,違背法律精神。因為執行中存在爭議與實體存在錯誤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兩個或三個案件。
三、從債權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應直接執行該公司。
1、申請人的債權未到期。按照施工慣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為工程質量的責任缺陷期,而缺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據)。現申請人作為公路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的擔保人,其擔保債權并未到期,還有責任缺陷期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1條:“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以下簡稱履行通知)”。此款項根本不屬于到期債權,不具有執行條件。
2、債權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執行。根據前條法律規定,申請人對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債權,法院也無權執行,只能發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且無權進行審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2條:“第三人對履行通知的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執行人員應記入筆錄,并由第三人簽字或蓋章”。第63條規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現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書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執行回轉,將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
4、申請人為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書,不能作為作為法院執行依據。申請人與公路有限公司文書往來,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這是由于二者的相對性所決定的,不涉及第三人;況且二者之間有些往來行為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為由,執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錯誤的。
四、從擔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無權直接執行該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設在市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不是本案的訴訟主體,不能直接為法院所執行。
1.未提供任何擔保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嚴重違法。與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擔保的情況下,就被一審法院采取了訴訟保全措施,非法凍結了申請人的賬戶及存款二百余萬元,這是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事情。在社會影響不良的情況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識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因此其擔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問題,現在以此為由執行無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執行公路有限公司不當。雖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擔保,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于在財產保全時為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否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明確其承擔的義務及在執行程序中可否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的復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才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范圍內的財產。現執行才剛開始,且我公司并非完全履行不能,即裁定直接執行訴訟中的保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
五、超額劃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拋開判決對錯與否,即使按照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申請人應給付的款項也不過,而法院卻從公路有限公司的賬戶上劃扣了元,比判決足足多劃扣了元,屬于超標的執行,明顯不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南陽中院執行行為不當,我們請求貴院準予申請人所請,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代理人:
二oo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