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一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7、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二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1、公司在冊員工。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2、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xx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xx市至xx市xx縣??h、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三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的勞保方針政策,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規范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進一步增強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從而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號令《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1)、采購人應到國家定點經營單位或企業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2)、在購買過程中,應要求經營或生產方提供出示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和生產檢驗合格證。在采購特種防護用品時,應要求經營或生產方提供出示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2、勞動保護用品入庫前,采購人員應對購買的勞保用品仔細驗收檢查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3、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
(1)、倉庫保管應對勞動防護用品實行驗收、發放、保管,并實行失效報廢制度,從而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質量。
(2)、倉庫保管應對勞動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如有庫存不足等情況,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
4、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1)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責任人要建立統一臺帳,詳細填寫記錄人姓名、工種、品名、發放標準、領用時間等事項。
(2)勞保用品必須按時足額發放,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克扣勞保用品。
(3)勞保用品用于勞動保護,不得轉讓、買賣。
(4)按崗位分發的勞保用品(如雨衣、雨鞋等),只準上班時使用不得帶離崗位。
(5)特殊工作崗位職工,另發特種崗位勞動防護用品。
5、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1)、本公司職工在勞動防護用品的領取后要根據勞動需要對勞動防護用品應做到“三會”(會正確使用、會檢查可靠性、會簡單的維護和保養)。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2)、本公司職工要互相監督,在作業時嚴格按照規定方法正確使用、佩戴、維護勞動防護用品。防止意外發生。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經發現,由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第一次發現罰款20元,再經發現罰款50元,第三次發現進行勸退。
1)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無“三證”或屬偽劣產品的;
2)故意損壞勞動防護用品的;
3)不按規定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
4)弄虛作假騙領勞動防護用品的;
5)使用已損壞或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6、倉庫保管定期檢查,并實行失效報廢制度,從而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質量。
7、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附件)發放明細(附件)
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表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四
為了加強井下勞動定員及入井人數的控制、管理,防止超定員進行生產建設,根據本礦建設工程進度、作業場所設置等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全礦每條井筒每班入井人員不得超過15人。
1、各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井下勞動定員管理全面負責,隊長要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該項工作,并對當班的井下勞動定員管理負責。
2、在編制作業規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嚴格按照井下作業場所的生產條件、工程量、生產工藝及作業方式等實際情況,編制合理可行的勞動組織和出勤內容,明確作業場所每班的實際作業人數。
3、各隊的主要負責人及帶班下井干部必須在班前點名統計當班的實際下井人數。
4、本礦人員下井時,必須到充燈房領取礦燈和自救器。
5、充燈房、檢身房要嚴格按照《煤礦上下井人員清點制度》及時、準確地統計好每班的上下井人員數量,做到“三對口”。
6、安檢人員要對各單位的井下勞動定員情況開展日常檢查。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五
(1)學習勞動教學大綱,在此基礎上認真制訂學期授課計劃及進度安排計劃。
(2)認真備課,在寫好教案的同時,要為學生在勞動課中做到手腦并用而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1)教師在響預備鈴前要到達教課現場,為學生上課和實習做好一切課前準備。
(2)要按計劃完成課堂教學,提高四十分鐘的效率,精講多練,讓學生有充分的動手時間。
(3)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離開課堂,不提前下課。
(4)必須教育學生愛護一切公共財物及教學設備,凡有損壞現象要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嚴格上課紀律和上課的考勤制度,記錄每節學生出勤的情況。
作業要適當,使學生既動手又動腦?;旧袭斕猛瓿?,每次作業要批改、打分、作記錄,作為勞動課的評分成績。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六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1、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臺工作人員實行周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征進行考勤,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臺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并說明原因。
2、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臺登記說明。
3、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臺登記說明。每月累計忘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于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并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說明的,根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臺進行簽到和簽退。
1、每月初,前臺根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考勤統計。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基本依據。
1、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本細則自頒布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七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人員免遭或減輕各種人身傷害或職業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的.基礎。為規范項目施工中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1項目部根據作業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及《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等標準規定,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須到有資質的專營商店或生產企業,必須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鑒定證)。采購人員應索取“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3對于分包隊伍自行配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項目部應索取其“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4購置的護品須經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驗收。
5專職安全員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要求對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6項目部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和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從業人員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會正確維護保養)。
7專職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確,對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8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且應調整好帽箍、帶扣后,系緊帽戴;
2)電工作業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嚴禁酒后操作;
3)搭、拆腳手架及無可靠防護措施的臨邊、高空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禁止打結或接長使用,系掛牢固。
4)使用打夯機、砼振搗器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5)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戴絕緣手套;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系掛在保險繩上;
8)高處作業時不得穿硬底和戴釘易滑的鞋;
10)使用園盤踞時,操作者應戴防護眼鏡;
11)粉塵作業環境下按規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機動車通行的環境下、及人機配合作業時,須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機械時,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褲無破損殘缺;
15)其他有關個人防護用品的配戴規定。
9項目部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10項目部應建立保存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記錄(包括“三證”)資料,并應由專職安全員備案,以備查驗。
附注:
1)安全帽上面應有四項永久性標志,包括: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制造年月,生產合格證和檢驗證,生產許可證編號。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為2.5年,玻璃鋼(包括維綸鋼)和膠質安全帽的有效期為3.5年,超過有效期的安全帽應報廢。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八
根據“國務院446號令”精神,為嚴格控制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確保煤礦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為實現我礦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
1、一煤礦主要負責人必須認真執行《煤礦安全專篇》編制的回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個數,以此為據組織定員,不得增加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個數來達到增加定員超能力生產的目的.。
2、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定員上崗作業,不得任意增加每班作業人數來提高生產能力,違反規定,處罰責任人200-500元/次。
3、不得超勞動強度、超時工作,嚴格實行8小時工作制,除特殊情況處理安全隱患外,不得隨意加班延點。
4、特作人員和其它崗位人員實行崗位定員:安檢員、瓦檢員、放炮員、機電工、絞車工、監控員、其它井下后勤人員均按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配備,不得隨意增減。
5、定員職工必須同煤礦簽定勞動合同、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如實配合礦方建立職工檔案。
6、定員職工必須按礦方要求配合醫院進行健康檢查,以便煤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7、職工必須經煤礦或上級煤炭主管部門培訓后考試合格才能入井工作。特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
8、上崗職工必須遵守煤礦勞動紀律。堅守崗位,干好、干足8小時。按時上下班,特殊情況要請假,礦方同意后方可離開礦上。
9、煤礦職工必須參加每月二次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認真做好學習聽講,考試不及格者,須補課學習后重新補考。
10、業余時間可開展正常娛樂活動,不允許賭博和酗酒鬧事,違者按《三違處罰條例》處罰50元-500元/次的罰款或者開除出礦。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九
(1)員工分類工作是酒店制定各級崗位職責的基礎,也是對各類崗位的考核和評定工資的依據。
(2)酒店人員按工種崗位分為五大類崗位系列:管理崗位、廚師崗位、服務崗位、工程技術崗位、普通工崗位。按崗位系列性質劃分,可分為生產服務人員、輔助生產服務人員、部門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和其他人員。
a、生產服務人員:指總臺接待人員、廚師、服務員、營業員、收銀員、行李員、話務員、賓客理發員等直接從事生產服務的人員。
b、輔助生產服務人員:指間接服務于生產的工程維修人員和洗衣房人員、保衛巡邏人員等。
c、部門管理人員:指在酒店各職能機構、業務部門,即從事行政及經營部門的管理人員。
d、后勤服務人員:指服務于員工生活或帶有間接服務于生產的人員,如員工浴室、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員工理發、環境衛生等后勤服務人員。
e、其他人員:指由酒店開支工資,但所從事的工作或活動與酒店經營活動基本無關的人員,包括:六個月以上患病休假員工、工傷假人員、長期脫產學習人員、出國援外人員、派往外單位工作人員等。
(3)勞動定員范圍是指酒店正常服務和經營活動中所必須的工作人員,即在酒店中從事固定性或臨時性工作,由酒店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
(1)編制定員是根據酒店的規模、經營范圍、服務內容等,確定各類人員的數量和質量。
(2)編制定員應貫徹以下原則,一是要服務和工作實際需要出發;二是精簡、統一、效能,防止層次過多人員臃腫,要建立統一指揮,精干的工作系統,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先進合理;四是應變原則。保持相對的穩定的同時,視情況變化及時調整。一般核編后保持一年不變,不斷提高編制定員的管理水平。
(3)酒店計算定員的具體方法一般分為以下幾種:。
a、按崗位定員。根據崗位計算定員。采用這種辦法,首先要確定酒店內部的機構設置、經營方向、服務規格和設施設備,再考慮各崗位的工作量、效率、班次及出勤率等因素。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無法按勞動定額計算定員的工種。如非經營部門人員、行李員、大門應接員和采購員、倉保員、設備維修工及管理職能部門的人員。
b、按設備設施定員。根據酒店設備設施的數量和員工看管的定額計算定員。此種辦法適用于客房部、工程部、餐飲部等部門中部分工種。如客房服務員一般可按一人負責十二間標準客房清潔工作,并按酒店房間數的70-75%計算定員(按此方法計算是指客部包括前廳部、康樂部、客房樓層、公共區域、洗衣房、夜總會、桑拿等部位);餐飲工作人員應根據宴會餐廳與點菜餐廳的.不同比率,爐灶數量的多少、其他服務功能等,并結合客人上座率,一般按70-75%計算定員;工程維修人員的電工、管道工、機械工可視酒店的電器、管道等設備的新舊程度等具體情況加以確定。
c、c以及各工種之間的比例都可以采用這種辦法。如員工餐廳廚師可按就餐人數的一定比例計算定員,尤其是后勤保障與職能部門人員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推行并崗位。從整個酒店來講,人員配備應首先依據比例定員辦法進行宏觀控制,即酒店員工總數與客房總數配備形成一定的比例關系。
d、按勞動效率定員。就是按崗位工作量和勞動定額計算定員。企業不同于一般生產性企業,它是一種綜合性的行業,勞動過程中隨時服務的比率較大。因此,勞動定額很難確定,但又確實存在,只不過有顯化和潛化兩種表現形式而已。目前,按勞動效率定員的辦法適用于酒店的洗衣房、餐飲等部門。
(4)實行編制定員的關鍵是實施工作過程中的管理。因此,應采取必要的技術組織措施,如引進先進設備、改善勞動組織;不得隨意批調經營部門人員從事非生產服務活動,經營部門人員外借要限期返崗等;要妥善調劑崗位余缺人員,特別要及時地把多余人員減下來,不然就會使編制定員流于形式;要保持定員水平的先進合理,可以采取調整某些環節的工作任務,或者采用臨時調動和借用的辦法,來解決勞動力不平衡的問題,在特別忙的季節,勞動力又無法平?的情況下,可臨時招用季節性勞工或實習員來解決,但忙季過后,應堅決清理,還要建立健全各項有關勞動管理制度,將編制定員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
為了合理發放,使用員工個人防護用品,以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勞動部及省“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防護用品包括:防護眼鏡、防毒、防塵口罩、特種手套、防護鞋、頭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須按需配備并妥善保管,加強管理及正確使用。
1.員工防護用品是一種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必須按崗位發放,不能把勞動防護用品當作生活福利品發放。
2.享受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一律依據部門核定名單發放。
3.從事多種作業員工的防護品,應按其主要作業工種標準發放。
4.變動工種,應根據需要調整其防護用品。
5.員工上崗前應佩戴本崗位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員工不佩帶或不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有權作出處罰。
6.防護用品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必須馬上到主管處登記,并換領新的防護用品。
7.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防護用品專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負責保管,由企業安全委員會每兩月定期校驗一次。
9.企業設置了應急救援器材專柜,以備緊急情況下使用,非緊急情況員工不得動用。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防護用具檢查維護卡》aq-bzh30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一
除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線員工。
注:新產品拓展部因工作環境限制,考勤以記錄統計為準。
1、打卡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打卡次數: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現故障,請及時聯系綜合管理部陳晨。
注:無論任何原因,到達公司和離開公司必須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寫《外出申請單》,并需在回公司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綜合管理部。
3、所有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必須在休假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4、請假的.審批權限:
1、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過,因非工作原因20分鐘以內到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20分鐘以內離崗者;
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且無領導批準的'請假單。
2、未打卡的定義:上班或下班無打卡記錄。
3、對缺勤的相關處罰規定參見補充說明。
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三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下列資料:
(一)職業健康培訓資料,包括培訓內容、培訓人數、考試情況等內容;
(二)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資料,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分布、接觸人群情況等內容;
(四)健康監護資料,包括職業健康檢查、禁忌癥處理、職業病病人管理等內容;
(七)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為應當存入職業健康檔案的資料。
第四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負責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工作,并做到:
(一)按照要求填寫職業健康檔案有關內容,保證職業健康檔案的準確性;
(二)每年定期對職業健康檔案進行復核,并及時修訂;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檔案信息錄入計算機,加強職業健康檔案信息管理;
(四)妥善保管職業健康檔案及相關原始資料。
(五)嚴格職業健康檔案借閱管理,非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一律不得外借。
第五條、接受相關政府管理單位對職業健康檔案工作進行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對職業健康檔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職業健康檔案數據采集和匯總,建立分公司職業健康檔案信息管理系統,對檔案信息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數據。
第七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職業健康檔案負有保密義務,應當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三
第一條:項目部要加強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有計劃的改善勞動條件。
第二條:項目部在承接工程任務時,發現周圍環境不能滿足作業條件要求時,要簽訂的承包合同中明確防范措施。
第三條:進入有毒有害作業環境進行施工,項目部要編制施工方案,提出防范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衛生教育。
第四條:公司在采購個人勞保用品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工地現場前進行檢驗。
第五條:個人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的一種輔助性措施,要積極設法從根本上消除職業危害和不安全因素。
第六條: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從防止職業傷害的需要出發,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員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原則是:必須發的應當給予保證,可發可不發的不發。
第八條: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范圍:。
(1)、有刺害、絞輾危險或嚴重磨損面,可能引起外傷的.作業。
(2)、接觸有毒、有放射性物質,對皮膚有感染的作業。
(3)、接觸有腐蝕性物質的作業。
第九條:項目部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第十條:對生產中不可缺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護品等必須要配備齊全,并保證質量,采購不合格的勞保用品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特殊的防護用品要實行定期檢驗制度,不合格、過期失效的嚴禁使用。
第十一條:禁止以錢代物,將勞保用品折合成現金發給員工。
第十二條:員工要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使用。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四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衛生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等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衛生檢查。員工接受職業衛生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從事有特殊衛生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衛生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
三、每年組織一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檢查和異常人員的復查治療。由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人事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人事部門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并共同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癥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衛生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衛生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治療。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做好個體防護并及時組織進行衛生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
(二)勞動者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三)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資料;
(五)需要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有關資料。
本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
1、用人單位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衛生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5、用人單位在職業衛生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衛生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6、設備,設施的改進,隱患整改情況等。
九、本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職業衛生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本用人單位負擔。
十一、建立參加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人員體檢制度。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五
1、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一切規定。
2、嚴守崗位、盡職盡責、履行站規。
3、上崗時穿好工作服、工鞋,不準穿拖鞋和帶鐵器底面鞋。
4、不準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工藝區。
5、禁止帶任何閑雜人員進入工藝區。
6、按時上下班和做好交接班記錄,保持設備、環境衛生清潔。
7、交接班時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8、值班時不準吸煙、串崗、玩耍、喝酒。
9、不準隨意亂動機械設備和損壞站內花草樹木。
10、按時準確完整地填好值班報表和值班記錄。
本站職工必須遵守站規,若違反上述規定,按公司關于交通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處罰。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六
1、勞動保護用品、保健品是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應按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職工個人。
2、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健品的范圍和原則:
(1)有強烈輻射熱、燒灼危險的作業;
(2)有刺割、絞輾危險或嚴重磨損而可能引起外傷的作業;
(3)接觸有毒物質,對皮膚感染的作業;
(4)接觸有腐蝕物質的作業;
(5)極嚴寒濕度下作業;
(6)高溫下作業。
我廠生產一線的.維修工及保管人員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全員發放防暑降溫保健品。
3、對于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用品、防毒面具、防塵口罩等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規定,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按質按量配備。對于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的作業職工,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靜止發放有鐵釘的工作鞋。防護用品的選購,必須本著保護職工安全健康為目的,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適用、美觀、大方。
4、對于高溫溫度下作業人員發放必要的保健品。高溫時發放人丹,十滴水、風油精、水等防暑、降溫藥品及飲料;條件合適的場所配備冷暖空調。
5、勞動防護用品、保健品的計劃、采購、保管工作由安全科負責,安排專人做好防護用品、保健品的發放、使用及管理情況。
6、建立健全防護用品、保健品發放登記檔案。按時記載發放手續,定時核對崗位防護用品、保健品的種類和使用期限。
7、勞動防護用品、器具的發放必須按《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要求發放。
8、凡因工作變動者,必須及時調整防護用品、保健品。防護用品不到位不準上崗操作。
9、加強防護器具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器具確實可靠、好用。各種防護器具都必須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防護器具當班人員每天檢查一次,必須按器具規定的校驗期進行校驗,且每次校驗后應記錄在案,發現失效的應立即報廢,到使用期限的必須報廢。
10、使用防護用品、保健品的原則要求:
(1)必須根據勞動條件和保護部位的要求,科學合理的選用防護用品;
(2)加強培訓教育,使用人員必須熟悉防護用品的型號、功能、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3)必須嚴格按照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要求對其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確認完好、可靠,嚴防誤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具。
(4)特殊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等還應有針對性培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5)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要求使用防護用品、器具,沒有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器具的禁止進入工作崗位。
(6)根據不同的作業環境和氣候條件,及時發放保健品。
11、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從有《特殊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或定點經營單位購買。保健品必須從衛生部門許可的經營單位購買。
12、免費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七
1、新員工錄入后,公司安全部將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包括:
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與職業的資料。
3、這些資料將為員工的.健康追蹤、職業病診斷、有關健康損害責任劃分以及職業病危害評價提供依據。這些資料必須由安全部妥善保管,檔案保存期為10年。
4、對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基本情況和日常監測情況,以及員工的詳細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史、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等個人健康資料,分別記錄在檔案中,進行動態管理。
5、員工離職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公司將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