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范本是通過總結和分析優秀寫作作品的共性和特點,為學習者提供寫作經驗和技巧的參考。以下是一些寫作范文范本,每一篇都有其獨特之處,希望能給大家帶來新的靈感。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一
1、定點培訓機構在開班前7日向杭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辦班備案申請,并提交《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辦班申請表》(附表5)、《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學員名冊》(附表6)和授課計劃表。
2、定點培訓機構在技能鑒定前7個工作日內,將經備案的《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學員名冊》報送杭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3、定點培訓機構在培訓鑒定結束后,向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申請補貼,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申請表;
(2)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冊;
(3)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書)發證名冊(須經證書核發部門蓋章確認);
(4)鑒定機構開具的鑒定費發票復印件;
(5)享受補貼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失業人員提供失業證復印件,被征地農民提供鄉鎮(街道)政府出具的證明,殘疾人提供殘疾人就業管理服務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企業職工和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大學生提供畢業證或學生證復印件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4、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殘疾人、大學生、企業職工和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參加定點培訓機構開辦屬于《杭州市就業再就業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工種)和補貼標準》規定項目培訓后,個人申報補貼的,須在取得相應證書后6個月內,每月10日前到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申報,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培訓鑒定費發票;
(2)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失業人員提供失業證復印件,被征地農民提供鄉鎮(街道)政府出具的證明,殘疾人提供殘疾人就業管理服務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企業職工和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大學生提供畢業證或學生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
5、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初審匯總后,填報《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使用申報表》,經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在經費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撥付給有關定點培訓機構和申請人。
6、培訓機構開展定向和訂單培訓須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辦班。具體辦班及補貼申領撥付程序參照上述有關程序執行。申請材料中須提供學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四、創業培訓補貼標準與申報撥付程序
(一)補貼標準
1、大學生、杭州市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參加“創辦你的企業”(syb)培訓、創業實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且在杭創業或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分別給予每人800元的補貼。其中杭州戶籍的學生取得syb培訓、創業實訓合格證書即可予以補貼。
2、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和殘疾人參加“產生你的企業想法”(gyb)培訓、“創辦你的企業”(syb)培訓和創業實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分別給予每人200元、800元和800元的補貼;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次月起18個月內,在杭成功開業并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后續服務補貼;參加創業培訓后成功創業,再參加“改善你的企業”(iyb)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每人600元的補貼。
(二)申報撥付程序
1、定點培訓機構在開班前7日向杭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辦班備案申請,并提交《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辦班申請表》和《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學員名冊》。
2、定點培訓機構應在培訓結業后5個工作日內將學員的《創業計劃書》、考勤表等有關資料報送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審核。
3、定點培訓機構在每月25日前,向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申報創業培訓補貼,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申請表;
(2)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冊;
(3)相關證書發證名冊(須經證書核發部門蓋章確認);
(4)享受補貼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失業人員提供失業證復印件,被征地農民提供鄉鎮(街道)政府出具的證明,殘疾人提供殘疾人就業管理服務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大學生、杭州市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或學生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復印件)。
4、定點培訓機構在學員結業后次月起18個月內,根據創業培訓后成功創業人數向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申報后續服務補貼,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申請表;
(2)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冊;
(3)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納稅證明。
5、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初審匯總后,填報《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使用申報表》,經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在經費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撥付給有關定點培訓機構。
五、生活補貼標準與申報撥付程序
(一)補貼標準
1、勞動預備制人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并實現就業的,可申請培訓期間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補貼。
2、就業困難人員可申請培訓期間生活補貼,每年可申請一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20元,最高每人一次性補貼500元。
(二)申報撥付程序
1、定點培訓機構可在培訓結束后為就業困難人員、勞動預備制人員申請培訓期間生活補貼,由定點培訓機構向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申請表;
(2)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冊;
(3)授課計劃及考勤表;
(4)享受補貼人員身份證和《就業援助證》復印件(勞動預備制人員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2、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初審匯總后,填報《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使用申報表》,經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在經費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撥付給有關培訓機構,并由培訓機構及時發放給個人。
六、創業導師補貼獎勵標準與申報撥付程序
(一)補貼獎勵標準
創業導師每結對1名大學生或1個大學生創業團隊進行創業階段指導服務的,按照每人(或每團隊)2000元的'標準給予綜合性補貼;每指導1名大學生(或1個大學生創業團隊)在工商注冊開業1家企業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8000元的績效獎勵。創業導師提供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同意開展的專項服務的,給予每人每次500至1000元的補貼。
(二)申報撥付程序
創業導師綜合性補貼由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根據創業導師結對情況每半年進行審核發放;創業導師績效獎勵由創業導師提出申請,并附結對協議、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報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初審匯總后,填報《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使用申報表》,經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在經費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撥付給有關人員。
七、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就業績效獎勵標準與申報撥付程序
(一)獎勵標準
對定點培訓機構在技能培訓后6個月內就業率達到60%以上的,給予培訓機構每班次培訓補貼總額10%的獎勵;培訓后就業率每提高10個百分點,獎勵的比例相應提高10個百分點。對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經批準開展的定向培訓和訂單培訓,獎勵標準在普通培訓的基礎上再提高10個百分點。同一個培訓機構當年就業績效獎勵總額最高為10萬元。
(二)申報撥付程序
1、培訓機構(或用人單位)在培訓結束后6個月內向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提出培訓績效獎勵費申請,并附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申請表;
(3)就業人員相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2、由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初審核定獎勵額度后,填報《杭州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使用申報表》,經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在經費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撥付給有關單位。
八、其他
(一)定點培訓機構的申請認定和管理按照我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對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認定培訓項目以外的就業再就業培訓,以及非定點培訓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開展的就業再就業培訓,須事先報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開展。
(二)本辦法所涉及的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和培訓收費原則上不得超出《杭州市就業再就業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工種)和補貼標準》中的規定項目和標準,對培訓費低于規定標準的,按實際培訓費用核定補貼標準。開展規定項目以外的培訓或開展定向、訂單培訓須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同意,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確定培訓補貼標準。《杭州市就業再就業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工種)和補貼標準》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和公布。
(三)本辦法適用于杭州市區范圍,蕭山區、余杭區及各縣(市)可根據當地實際參照執行。
(四)本辦法由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在2009年7月1日前已經市勞動保障部門開班備案的人員仍按原有政策執行。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二
國家建筑材料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授權的考核鑒定機構,它將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和任職資格條件,對勞動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地評價與認證。
建筑材料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的建立,標志著建材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真正進入社會化管理體制及行政管理和技術支持相結合的管理體系。鑒定站是完成建材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任務的具體執行機構。職業技能鑒定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實行鑒定站許可證制;考評人員資格證制;鑒定命題統一管理制;考務統一管理制,證書統一核發制。
地區:河南。
詳細內容:招標編號:tahp--023。
招標編碼:cbl_20100805_5463657。
開標時間:
所屬行業:市政房地產建筑,其它。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其它。
所屬地區:河南。
招標公告。
德匯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河南省公安消防總隊的委托,就河南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二、招標項目:河南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工程。
三、招標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三全路索凌路向北200米,省消防總隊教導大隊院內;。
2、資金來源:自籌資金,已落實;。
3、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范和設計要求;。
4、工期:兩個月;。
5、改造面積:600平方米;。
6、總投資額:200萬元。
四、招標范圍:
滿足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和職業資格人員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展示性、模擬性、演示性并能夠進行反復操作和實際測試功能的鑒定專用設施設備組成的`下列系統。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各類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扭、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火災警報裝置;2、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穩壓泵、增壓泵及氣壓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水泵結合器、室內消火栓箱、室外消火栓;3、濕式、干式、預作用、雨淋、水幕、水噴霧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消防炮;4、各種消防應急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5、應急廣播系統;6、消防專用電話:智能總線制消防電話主機、總線制固定式消防電話分機、插孔電話等;7、防火分隔設施:防火門、防火卷簾等;8、滅火器:各類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及充裝裝置;9、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設備配電箱、發電機、儲油設施;10、泡沫滅火系統:供水設施、啟泵按扭、泡沫液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器、泡沫噴頭和泡沫槍;11、模擬消防電梯;12、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風機、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電動排煙窗、控制柜和排煙管道;13、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送風機、送風閥、控制柜和送風管道;14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惰性氣體等氣體滅火系統。以及節水、防水設施、功能分隔、局部建筑結構補強等。
五、資格要求:
1、報名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5、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備機電或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并具有類似工程經驗。
6、以來,報名人應具有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系統工程施工業績;。
7、20以來,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類似消防系統工程的施工經驗;。
8、年以來,企業及項目經理獲得獎項;。
10、監管部門出具的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報名資料的提交:
報名人報名時請出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第五項內容要求的各項資料原件。按順序整理報名資料3套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公章)。報名時經核對復印件無誤后原件退回。
注:如報名超過7家,招標人對投標人報名時提交的資料和業績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取前7名。
七、報名時間:8月5日至208月11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5時至17時(節假日休息),報名地點: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a823房間。
八、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7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5時至17時(節假日休息),招標文件出售地點: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a823房間。招標文件售價:伍佰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圖紙押金1000元整,未中標單位圖紙押金定標后退還。
九、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購買招標文件時交納。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花園支行。
帳戶名稱:德匯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
開戶帳號:16001101040012432。
招標人:河南省公安消防總隊。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三
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工作的通知。
現將20上半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科目的論文題目(見附件)及要求發給你們,請及時通知考生,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請各市鑒定中心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綜合評審工作的通知》(粵勞職鑒〔〕28號)要求及工作流程,認真做好綜合評審的各項組織及數據統計工作,并于年8月13日前將考生論文成績上報我中心。
二、各市要將論文題目迅速下發到各培訓機構,由各培訓機構通知考生。考生必須結合個人實際工作,在公布的論文題目中選擇一道題撰寫論文。論文撰寫及成績上報按照《關于我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勞職鑒〔〕16號)要求執行。
四、綜合評審成績由省鑒定中心統一公布,各市(區)不得自行公布成績。
五、要切實加強職業資格鑒定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在實施書面答辯考核中,現場監考核考評人員要嚴格執行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務管理工作流程,嚴肅考場紀律,對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要及時查處并上報省鑒定中心。
附件:2012年上半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綜合評審論文題目。
關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
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工作的通知。
現將2012年上半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科目的論文題目(見附件)及要求發給你們,請及時通知考生,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請各市鑒定中心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綜合評審工作的通知》(粵勞職鑒〔2007〕28號)要求及工作流程,認真做好綜合評審的`各項組織及數據統計工作,并于2012年8月13日前將考生論文成績上報我中心。
二、各市要將論文題目迅速下發到各培訓機構,由各培訓機構通知考生。考生必須結合個人實際工作,在公布的論文題目中選擇一道題撰寫論文。論文撰寫及成績上報按照《關于我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勞職鑒〔2006〕16號)要求執行。
四、綜合評審成績由省鑒定中心統一公布,各市(區)不得自行公布成績。
五、要切實加強職業資格鑒定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在實施書面答辯考核中,現場監考核考評人員要嚴格執行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務管理工作流程,嚴肅考場紀律,對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要及時查處并上報省鑒定中心。
附件:2012年上半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綜合評審論文題目。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四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為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規范職業技能鑒定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職業技能鑒定,是指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對勞動者職業技能進行考試、考核,認定其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職業技能鑒定應當遵循客觀、公正、公開、科學、規范的原則。
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工作。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省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州(地、市)、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各級的職責對職業技能鑒定進行管理。
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管理相關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盛州(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工作和提供技術服務。
各類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具體實施對勞動者職業技能的鑒定。
經初級技能培訓并取得畢(結)業證書或者在同一職業(工種)崗位工作滿六個月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初級職業資格鑒定。
經中級技能培訓或者中等專業教育并取得畢(結)業證書或者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滿兩年的勞動者,可以申請中級職業資格鑒定。
經高級技能培訓或者高等專業教育并取得畢(結)業證書或者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兩年以上的勞動者,可以申請高級職業資格鑒定。
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三年以上或者獲得國家級、省級技能競賽名次的勞動者,可以申請技師職業資格鑒定。
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三年以上的勞動者,可以申請高級技師職業資格鑒定。
有特殊貢獻或者技術專長的勞動者,經單位推薦或者個人申請,可以提前或者越級申請職業資格鑒定。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國家對申報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從事國家和省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和實行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雙證制度的職業(技術)院校的學生,應當申請職業技能鑒定。其他勞動者可以自愿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用人單位招用需持證上崗工種的人員應當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取;對無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進行培訓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本省需持證上崗的工種,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從事國家和省規定應當持證上崗工種的在崗人員,在本條例施行前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申請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從事特殊工種的勞動者,除依照本條例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
用人單位和職業介紹機構發布招聘職業技能人員的信息時,應當注明對應聘人員職業資格的要求。
需要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應當向盛州(地、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請,經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申請職業技能鑒定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資料:
(一)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件;
(三)本人資歷和能力水平證明。
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依照國家和省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費用。
職業技能鑒定包括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
職業技能鑒定試題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從國家職業技能鑒定題庫中提齲國家題庫中沒有的,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組織專家擬訂。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技術職務的人員申請對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的,免予理論考試。
鑒定結果應當自鑒定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公布并通知申請鑒定人,申請鑒定人可以向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查詢。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應當在接到查詢之日起五日內給予答復。
申請鑒定人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并在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理論考試或者操作技能考核單項合格的成績,有效期限為二年。未合格的項目,申請鑒定人可以在二年內申請補考。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勞動者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核發職業資格證書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三)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初級職業資格證書。
用人單位對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勞動者,應當實行崗位與待遇相結合的制度。
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分為甲、乙兩類。甲類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可以鑒定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和技師、高級技師;乙類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可以鑒定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五
石家莊白求恩職業專修學校。
石家莊市軍興信息工程學校。
石家莊市宏圖按摩師培訓學校。
石家莊市東方實用技術培訓學校。
石家莊強大泵業集團。
石家莊常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電子系統工程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石家莊東方城市廣場有限公司培訓中心。
石家莊市北國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祥隆泰超市有限責任公司。
李卓華北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培訓中心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劉士杰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王曉紅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張鳳元石家莊市教育局職業學校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劉發英元氏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張學峰石家莊市康之源按摩師培訓學校。
蔡計龍石家莊市第七中學。
蔡鳳石家莊強大泵業集團。
主題詞:勞動鑒定先進通報。
抄送: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9年4月1日印發。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六
(記者 裴睿)職業技能鑒定一年兩次“統考”;鑒定機構要建立“紅黑榜”、獎懲退出制度;將在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對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進行改革試點……今年,我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將進行較大改革,重點在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和鑒定質量管理工作上下工夫,促進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發展。
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記者昨日從省勞動保障廳獲悉,今年全年,我省將新增技師、高級技師10000人,并重點抓好技師、高級技師的考評工作,通過高端帶動促進我省技能勞動者隊伍素質的整體提高。
根據要求,要研究制定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考核體系的措施辦法,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行業)高技能人才工作職責,規范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完善技師、高級技師的考評制度。“我們還會選擇一批具備條件的企業或者地區,在那里開展高技能人才評價改革示范工作。”據省勞動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要重點探索推廣符合國家職業資格標準和企業生產崗位實際的高技能人才業績考核內容和評價方式;要在技師學院和有條件的職業學院、高級技工學校啟動預備技師考核試點工作,探索后備高技能人才評價、儲備機制。
5月和11月進行“統考”
今后,職業資格認證將在5月和11月“統考”。據了解,職業資格鑒定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制度,對國家和省確定的`新職業試驗性鑒定,原則上全部安排在“統考日”進行;對從業人員較多、技能要求較高、鑒定考核技術及方法較成熟的有關職業(工種),也要逐步納入“統考日”,實行全省統一鑒定。記者昨日從省勞動保障廳獲悉,今年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將分別舉行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此次統一鑒定的職業包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物業管理員、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廣告設計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網絡編輯員、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企業文化師、營銷師、秘書等15個項目。
此外,從今年起,我省還將在企業、各類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構建企業考評、院校職業資格認證、社會化鑒定、單項能力考核多元評價機制,加強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工作,全年力爭實現為55萬城鄉勞動者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要組織指導2—3個地區、2—3個大型企業(行業)開展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定級評價試點工作;研究制定職業院校學生職業資格認證辦法,組織指導3—4所職業院校(技工學校)開展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示范工作,進一步推動落實“雙證書”制度。
鑒定機構將建“紅黑榜”
如何保證鑒定質量呢?據悉,今年將建立鑒定質量管理激勵約束機制,實行鑒定質量通報制度和鑒定機構“紅黑榜”制度,層層簽訂并嚴格落實《鑒定質量責任書》,凡是達不到相關標準,將在黑榜上“榜上有名”。鑒定所(站)的審批也將更加嚴格,要建立獎懲退出機制,啟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現場質量督導制度也將繼續執行,并嚴格考評人員、質量督導人員派遣、使用、考核和管理,強化對鑒定現場和鑒定過程的質量控制。涉及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的設置、培訓、考試、鑒定、發證、收費等相關活動也要進行規范清理。
要建立完善鑒定質量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加大對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加強空白證書管理逐步實現空白證書發放統計信息化管理。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七
石家莊白求恩職業專修學校。
石家莊市軍興信息工程學校。
石家莊市宏圖按摩師培訓學校。
石家莊市東方實用技術培訓學校。
石家莊強大泵業集團。
石家莊常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電子系統工程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石家莊東方城市廣場有限公司培訓中心。
石家莊市北國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祥隆泰超市有限責任公司。
劉發英元氏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張學峰石家莊市康之源按摩師培訓學校。
蔡計龍石家莊市第七中學。
蔡鳳石家莊強大泵業集團。
主題詞:勞動鑒定先進通報。
抄送: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4月1日印發。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八
一是制定國家職業標準,使培訓鑒定有據可依。職業標準是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核心,是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關鍵。3月,假肢師、矯形器師,殯儀服務員、遺體接運工、遺體防腐師、遺體整容師、遺體火化師、墓地管-理-員等8個國家職業標準由勞動保障部、民政部共同發布實施(勞社廳發〔〕8號文件),首次從國家層面對上述工作做出規范,成為有史以來民政行業的第一批國家職業標準。12月,又制定發布了孤殘兒童護理員和災害信息員國家職業標準,進一步充實了民政特有職業標準體系。
三是開發鑒定題庫,保證技能鑒定科學公正。組織有關專家完成了“職業技能鑒定國家題庫―民政分庫”的開發建設工作。建成的題庫有近0道題,可以按照鑒定要求,實現計算機的隨機組卷,從而改變以往鑒定考核命題標準不一、難易程度不同、水平參差不齊的狀況,保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客觀、公正、科學。
四是建成技能鑒定站,為鑒定工作提供組織依托。民政職業技能鑒定站是完成民政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任務的執行機構。目前,我們已在北京、重慶、湖北、貴州、安徽、四川、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河南、陜西、內蒙古、新疆、廣西、云南、湖南、江蘇等18個省(區、市)建立起41個民政職業技能鑒定站,作為承擔具體鑒定任務的組織機構。
五是加強基地建設,規范鑒定培訓活動。為有效利用民政行業現有教育培訓資源,提高培訓質量,加強對民政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培訓工作的管理,我們按照“考培分離、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擇優選擇”的原則,提出了加強民政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培訓基地建設的.意見。目前全國已有38家單位報備民政職業技能培訓基地,近期,我們擬公布第一批次共23家民政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名單。
六是培訓認證考評人員和培訓師資,為培訓鑒定工作儲備人才隊伍。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培訓師資和考務人員肩負著鑒定、培訓的重任,是一支關鍵而特殊的隊伍。近兩年,我們采取集中培訓和以會代訓的方式,加強隊伍建設。目前,全國已有300余人通過培訓考核獲得考評員資格,培訓師資近200人次。這次會議結束后,我們還將安排考務人員培訓。
七是制定制度辦法,規范鑒定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辦法》、《民政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管理辦法(試行)》、《民政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民政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程序(試行)》等十余個規章制度,對鑒定的組織機構、人員隊伍及有關的工作程序作出規定、提出要求,以保證鑒定工作從一開始就步入正軌、良性運轉。
八是研究出臺政策,推動工作開展。起草下發了《民政部關于在民政系統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上半年將在全國普遍開展民政職業技能鑒定,實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與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并軌,較好地指導和推動了地方積極開展工作。
九是開展新職業論證,實現可持續發展。為適應民政事業發展需要,近年來,我們組織專門力量,對“殯葬禮儀師”、“孤殘兒童護理員”、“婚介師”、“婚慶禮儀師”、“災害信息員”、“骨灰管-理-員”、“福利彩票銷售員”、“助聽器驗配師”、“助聽器制作師”、“人工耳蝸調試師”等10個新職業進行了申請論證。經積極努力,“孤殘兒童護理員”、“災害信息員”、“婚介師”、“助聽器制作師”、“人工耳蝸調試師”等5個新職業已順利通過論證并發布,“福利彩票銷售員”、“婚慶禮儀師”等2個新職業還在進一步論證中。
十是積極穩妥,開展鑒定試點工作。2012月,我們在江蘇省開展了假肢師、矯形器師,殯儀服務員、遺體防腐師、遺體整容師、遺體火化師、墓地管-理-員共7個民政特有職業的鑒定試點。鑒定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實際操作和綜合評審三部分,鑒定等級為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江蘇省假肢、殯葬行業的近百名一線從業者參加了鑒定。鑒定試點工作準備充分,組織周嚴,程序合法、公開,結果公平、公正,取得了圓滿成功,積累了寶貴經驗。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九
各有關單位:
大慶市機關事業技術工人職業技能鑒定理論知識考試、實際操作考核已經結束。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規定和省人社廳的有關要求,現將20大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職業技能鑒定(市區)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成績合格人員名單予以發布。技師的綜合評審成績由市鑒定中心予以評定(評審具體事宜請關注本網站)。高級技師的綜合評審成績需要推薦到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進行綜合評審,需要高級技師(一級)理論知識成績和實際操作成績都合格的'人員,需準備身份證原件、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提交與申報的職業(工種)基本一致的相關論著、發明證書、專利證書、和榮譽證書原件等,同時填寫《高級技師任職呈報表》(一式2份,表格請各單位到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領取)。具體上報材料時間請關注本網站。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
3月22至23日,部鑒定中心在無錫召開職業技能鑒定焊工等職業技術資源過程性審定會,審定由江蘇省組織開發的焊工、電工、餐廳服務員、前廳服務員等職業國家題庫。部鑒定中心命題處馬新芳副處長,省鑒定中心陳靜主任、楊進保副主任,無錫市鑒定中心主任王劍飆出席會議,來自遼寧等地的審定專家和我省的開發專家參加會議。
會議在省鑒定中心楊進保副主任主持下,陳靜主任代表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對部中心領導及各職業專家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并介紹了近年來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的概況。
部鑒定中心馬新芳副處長就技術資源過程性審定工作提出了明確而細致的要求。馬處長指出,審定專家要在認真審閱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著眼全國,著眼全行業,對題庫開發工作提出合理的改進意見。
經過激烈的討論,各職業專家交流充分,會議最終審定通過了電工等四個職業的理論知識細目表和技能考核結構表,取得了圓滿成功。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一
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管理工作細則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千步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隊伍建設和管理,規范考評人員的考評行為,提高職業技能鑒定質量,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是指在規定職業(工種)及其資格級別范圍內,按照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對職業技能鑒定對象進行考核、評審的人員。
第三條 考評人員分為考評員和高級考評員(以下統稱為“考評人員”)。
考評員可承擔初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的考核、評審。
高級考評員可承擔初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的考核、評審。
第四條 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實行資格認證制度。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政策,按照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開展工作。
第二章 考評人員的申報條件
第五條 考評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掌握職業技能鑒定理論和相應職業(工種)技能標準和鑒定考評的技術和方法,熟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熱愛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廉潔奉公,辦事公道,作風正派。
(三)考評員必須具有高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以上資格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資格,熟悉了解本職業(工種)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評工作經驗。
高級考評員必須具有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熟悉了解本職業(工種)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并具有豐富的考評工作經驗。
第六條 申報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資格,應按照考評人員的申報條件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推薦,向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報,填寫《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資格申報表》,并附本人有關資歷證明。考評員由所在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高級考評員,由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
第三章 考評人員的職責
第七條 考評人員在實施鑒定中的職責:
(四)按照《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規程》要求,嚴格執行考評人員工作守則和考場規則。對考評現場發生的違紀行為,應視情節輕重可給予勸告、警告、終止考核或宣布成績無效等處理三并及時向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告。
第八條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采取輪換方式派遣考評人員,組成考評小組,并指定考評組長一人。考評組長應具備相應組織能力和評判水平,并具有豐富的考評經驗。考評組長負責本組考評工作,并最終裁決有爭議的技術問題。每次考評工作完成后,在3日內考評組長應向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提交考評報告。
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小組人數根據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視考生人數而定,但每組考評人員不得少于3人。
第九條 考評人員接受鑒定中心委派的任務后,應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鑒定場所。由考評組長召開考前準備會,分析鑒定題目,確定工作流程和評分標準,明確各環節考評人員的工作職責。
第十條 考評人員有權對鑒定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各級鑒定機構應認真聽齲同時,考評人員應自覺接受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考評人員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向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訴,各級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必須維護考評人員的合法權利。
第四章 考評人員的培訓、考核與認證
第十二條 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全省考評人員的資格培訓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可以委托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對本地區考評員進行資格培訓。
第十三條 考評人員的培訓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的教學大綱和教材組織進行。
培訓采取集中講授和按職業(工種)分組研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十四條 考評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為:
(一)職業技能鑒定的政策、制度、法規和基本理論;
(二)考評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守則以及相應的規章制度;
(三)職業標準、鑒定命題以及鑒定程序和考評技術。
第十五條 考評人員資格考核分公共知識和專業技能兩部分進行。公共知識試題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從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考評人員試題庫抽取;專業技能考核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命題二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全省高級考評員資格考核和省屬鑒定機構考評員資格考核;受委托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本地區考評員資格考核。
第十六條 考評人員實行資格認證制度。符合條件并經培訓考核合格的,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核準頒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或《國家職業技能鑒定高級考評員》證卡,其證卡照片處加蓋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印章(鋼印),有效期為三年。
第五章 考評人員的聘用與管理
第十七條 全省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的管理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下,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具體負責并組織實施全省考評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和認證工作。
第十八條 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實行聘任制。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全省高級考評員和省屬鑒定機構考評人員的聘用;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本地區考評員和高級考評員的聘用,并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備案。
第十九條 各級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必須在取得相。應考評人員資格者中聘用,并簽定聘約,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和聘用期限等。
第二十條 考評人員聘任期為三年。期滿后需繼續聘用的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組織考核。
第二十一條 考評人員任期屆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二)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對其在聘任期內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見;
(三)經考核合格者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重新核發考評人員資格證卡,并由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續簽聘約后,方可繼續從事考評工作。
(四)不按時提交申請報告和工作總結的;聘期滿后不得再承擔任務。
第二十二條 考評人員的使用應嚴格執行輪換制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派遣考評人員時,應采取定期輪換方式。考評小組成員中,考評人員在同一鑒定所(站)不能連續鑒定三次;考評小組成員中每次人員輪換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條 考評人員,的使用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具有考評員資格的任課教師不得擔任本班次的考評工作:考評人員親屬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時,嚴格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第二十四條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應加強考評過程的質量監督,建立考評人員日常管理檔案、記錄考評人員考評工作情況。
第十五條 各級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對考評:人員實施年度考核制度,要建立考核檔案。對考核優秀的考評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考評人員,要取消其考評人員資格。
考核內容包括職業道德、政策水平、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
第十六條 對于長期無故不參加考評工作或在考評工作中違反規定、徇私舞弊、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考評人員,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經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核準后取消其考評人員資格,不得再聘用。
第二十七條 考評人員實施考評后,考評費用由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鑒定機構承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原有關規定與本細則相抵觸的,以本細則為準。今后國家頒布新規定的,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細則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二
變更鑒定所負責人或增加鑒定職業范圍,應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或批文。
許可證和銅牌領取日期另行通知。記者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獲悉,經過整合,目前我市確定12個職業技能鑒定所,負責鑒定的`工種涵蓋了百余個職種。如果想進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可到負責所屬工種鑒定的鑒定所進行鑒定。
據了解,這12個職業技能鑒定所包括:鞍山技師學院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師范學院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市交通執業管理處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市新能電力職業培訓學校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海城市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臺安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岫巖滿族自治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市康泰華傳統療法職業培訓學校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市工商家電維修培訓學校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鞍山市燕麗美容美發職業培訓學校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如果想進行職業技能鑒定,可撥打鞍山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電話8555802咨詢,之后到相應鑒定所進行鑒定。社會上各類冠以“職業資格”的考試、培訓、認證等,很多都是不合法的。要辨別真偽,可以登陸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查詢。
據介紹,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由低到高分為五級(初級)、四級(中級)、三級(高級)、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五個級別。報考者可以按照各級別的申報條件參加職業技能鑒定,通過參加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目前,我國有90個行業實行就業準入制度,包括車鉗鉚電焊、汽車駕駛、維修等機械加工及設備操作類,農林牧漁等生產類,烹調師、面點師、餐廳、客房服務員、美容師、美發師等商業、服務類,還有就是秘書、計算機操作員等辦事員類,也就是說,需要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在這些行業就業。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三
第一條 為了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促進就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制度,鼓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工作能力和創業能力。
第三條 勞動者有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權利。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制定并實施以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為主要內容的職業技能開發計劃。
第五條 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有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有關工作。
第六條 行業組織應當結合生產技術發展趨勢,制定本行業技能人才需求計劃和培養規劃,指導和推動本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并按照規定承擔職業技能鑒定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七條 國家鼓勵行業組織、用人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水平。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養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職業技能標準
第九條 國家建立職業分類制度。
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對職業進行分類,制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明確職業技能標準,并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 對從事特定技能類職業活動的人員,根據其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職業能力水平,分為初級技能(五級)、中級技能(四級)、高級技能(三級)、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五個職業技能等級。技術較為簡單的`職業,其技能等級可以少于五個。
第十一條 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應當以職業技能標準為依據。
第三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十二條 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應當以促進就業為導向,適應勞動者職業生涯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
前款所列之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面向社會開展營利性的培訓活動。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定期發布職業供求、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職業技能培訓等信息。
第十五條 就業前培訓應當針對城鄉新成長勞動力和其他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就業意愿和崗位需求,側重實用技能的培養。
國家建立健全勞動預備制度,對未能升學且有就業意愿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6至12個月的定向專業技能培訓。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崗位技能要求,對在職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和新技術、新工藝培訓,并建立健全職業技能培訓與考核、崗位、待遇相銜接的機制。
第十七條 再就業培訓應當結合市場需求和失業人員的特點,以訂單式技能培訓作為主要培訓方式。
第十八條 創業培訓應當針對勞動者的創業意愿和條件,結合創業項目的要求開展。
第十九條 國家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
失業人員和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政府補貼。
困難用人單位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所需費用,在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業專項資金予以適當補貼。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職業技能開發計劃,加大對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投入,重點加強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建設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職業培訓資金專戶,對就業專項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用于培訓的部分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資金實行集中管理。職業培訓資金按照規定用于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
第二十一條 國家建立技能人才培養制度。
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技能人才培養特點和規律,制定技能人才培養課程標準。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發揮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高等職業院校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加快培養后備高技能人才。
國家鼓勵行業組織、用人單位通過技師研修、名師帶徒、設立技能大師工作室等方式培養高技能人才。
第二十二條 行業組織、用人單位和公民個人可以舉辦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等技工院校。
技工院校的設立條件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技工院校應當加強與用人單位的合作,聯合制定培養計劃,設計培訓內容,共建實訓基地,定期派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
用人單位應當參與技工院校教學,接納學生實習,提供實習場地。
用人單位與技工院校簽訂一定期限的合作協議,支付學生實習報酬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的機構,與之簽訂培訓項目合同。
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機構的認定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機構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定期向社會公布對培訓機構的考核結果和培訓補貼發放信息。
第二十五條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核定的培訓專業和等級進行培訓,保證學員接受培訓的時間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應當明確收費項目和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向社會發布招生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教師培訓計劃,定期派教師到用人單位參加實踐活動。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并通過設立公開電話、網上評議等方式,加強社會對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的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對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培訓情況進行評估,及時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入成本費用,依法在稅前扣除。
用人單位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不得低于本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總額的70%。
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娶使用管理辦法應當由職工(代表)大會制定。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娶使用情況應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職工監督。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四
開標時間:
所屬行業:市政房地產建筑,其它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其它
所屬地區:河南
河南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工程
招 標 公 告
德匯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河南省公安消防總隊的委托,就河南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二、招標項目:河南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工程
三、招標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三全路索凌路向北200米,省消防總隊教導大隊院內;
2、資金來源:自籌資金,已落實;
3、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范和設計要求;
4、工 期:兩個月;
5、改造面積:600平方米;
6、總投資額:200萬元。
四、招標范圍:
滿足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和職業資格人員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展示性、模擬性、演示性并能夠進行反復操作和實際測試功能的鑒定專用設施設備組成的下列系統。
3、濕式、干式、預作用、雨淋、水幕、水噴霧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消防炮;
4、各種消防應急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
5、應急廣播系統;
6、消防專用電話:智能總線制消防電話主機、總線制固定式消防電話分機、插孔電話等;
7、防火分隔設施:防火門、防火卷簾等;
8、滅火器:各類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及充裝裝置;
9、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設備配電箱、發電機、儲油設施;
11、模擬消防電梯;
12、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風機、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電動排煙窗、控制柜和排煙管道;
13、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送風機、送風閥、控制柜和送風管道;
14、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惰性氣體等氣體滅火系統,以及節水、防水設施、功能分隔、局部建筑結構補強等。
五、資格要求:
1、報名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5、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備機電或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并具有類似工程經驗。
6、2007年以來,報名人應具有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系統工程施工業績;
7、2007年以來,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類似消防系統工程的施工經驗;
8、2007年以來,企業及項目經理獲得獎項;
10、監管部門出具的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報名資料的提交:
報名人報名時請出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第五項內容要求的各項資料原件。按順序整理報名資料3套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公章)。報名時經核對復印件無誤后原件退回。
注:如報名超過7家,招標人對投標人報名時提交的資料和業績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取前7名。
七、報名時間: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5時至17時(節假日休息),報名地點: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a823房間。
八、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7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5時至17時(節假日休息),招標文件出售地點: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a823房間。招標文件售價:伍佰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圖紙押金1000元整,未中標單位圖紙押金定標后退還。
九、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購買招標文件時交納。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五
(學生高級組)。
一、競賽技術文件制定標準。
無線電調試工項目以《無線電調試工國家職業標準》(高級)為基礎,結合技工院校教學大綱制定。
二、競賽內容、形式和成績計算。
(一)競賽內容。
本次競賽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部分。
(二)競賽形式。
采用單人競賽形式,獨立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成績計算。
理論知識競賽試卷滿分為100分,按照30%折算計入競賽總成績;技能操作競賽滿分為100分,按照70%折算計入競賽總成績;理論知識競賽成績與技能操作競賽成績經折算后相加得出競賽總成績。
三、命題原則。
依據國家職業標準,注重基本技能,體現現代技術,結合生產實際,考核職業綜合能力,并對技能人才培養起到示范指導作用。
四、試題范圍、比重、類型及其它。
(一)理論知識競賽。
1.基礎知識。
機械、電氣識圖知識。
電路基礎知識:電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交直流電路分析、諧振與互感電路、周期性非正弦波電路、變壓器、交直流電動機、磁場與電磁感應、動態電路時域分析。
計算機基礎知識:計算機基儲電子cad。
2.專業知識。
(1)電子電路知識:
模擬電子電路:基本放大電路、負反饋放大電路、集成運算放大電路、穩壓電源電路、晶閘管及整流電路、信號的產生與整形電路、功率放大電路。
數字邏輯電路:集成門電路、觸發器、組合邏輯電路、時序邏輯電路、脈沖信號的產生與整形電路、a/d與d/a轉換器、數字顯示電路。
(2)電子測量知識:電壓、電流、頻率、功率等電量的測量、常用傳感器的使用、誤差分析。
(3)單片機知識:開關量控制系統、模擬量控制系統、匯編基本指令、i2c總線技術、串行通信技術。
(4)無線電知識:無線電及傳播、濾波器、調諧放大器、調制與解調、鎖相環電路。
(5)無線電裝接知識:無線電元器件、常用材料、焊接工藝基儲裝接自動化。
(6)無線電調試知識:常用測量儀器設備的使用、信號的`時域和頻域、噪聲及消除、電磁兼容。
(7)安全用電知識。
(8)法律法規知識。
3.試題比重。
基礎知識約占試卷總分的30%;專業知識約占試卷總分的70%。
4.試題類型。
采用客觀題的形式命題。(采取計算機無紙化考試)。
5.競賽時間。
競賽時間為60分鐘。
6.命題方式。
國家題庫抽取與專家命題相結合。
7.主要參考資料。
(1)《無線電調試工》(初級、中級、高級)中國勞動出版社。
(2)《無線電調試工》(中級、高級)勞動出版社。
(3)《電子電路故障診斷及維修技術》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4)《電工基捶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5)《電子電路基捶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6)《電子技術》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7)《模擬集成電路應用基捶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8)《數字集成電路應用基捶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9)《電子測量與儀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10)《電子cad》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11)《單片機原理與應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12)《無線電基捶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二)技能操作競賽。
技能操作競賽以操作技能為主,操作規范及安全文明生產在技能操作競賽過程中進行考查,不再單獨命題。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六
一、測試適用范圍。
《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主要是測試應試者是否具備從事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分為a、b兩個類別,a類基本素質測試適合擬應聘我市專業技術類及輔助、工勤類普通雇員崗位的人員,b類基本素質測試適合擬應聘我市輔助及工勤類普通雇員崗位的人員。
二、測試內容。
(一)a類基本素質測試。
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我市有關雇員管理的規定。測試時間為90分鐘,題型為單項選擇題與多項選擇題。
(二)b類基本素質測試。
主要測試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我市有關雇員管理的規定。測試時間為90分鐘,題型全部為單項選擇題。
三、測試要求。
務必攜帶的文具有:簽字筆或鋼筆(最好為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簡單計算器。
應試者必須用2b鉛筆在機讀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的一律無效。
四、測試程序。
1、應試須知。
《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測試材料分為兩部分:題本和答題卡。應試者閱讀題本上的.題目,然后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相應的題號下所選答案的標號涂黑。考后,答題卡-通過光電閱讀機由計算機統一閱卷計分。
2、測試步驟。
(1)監考老師宣布考場規則。
(2)監考老師發給每位應試者一頁答題卡,應試者首先按規定要求在答題卡上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并用2b鉛筆填涂自己的準考證號。
(3)監考老師發給每位應試者一份題本,要求應試者在題本上寫上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應試者寫完后應把筆放下,等候監考老師的開考指示,不得提前答題,否則會影響考試成績。
(4)應試者把握答題速度,在規定的時間內自主完成測試。
(5)監考老師宣布考試結束,應試者應立即放下筆,將題本、答題卡放在桌上,等監考老師收完題本與答題卡,宣布可以離場后才可以離開考常若發現應試者帶走題本、答題卡或有抄錄試題現象,將取消其考試成績。
3、答題卡填涂方法。
由于《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是通過光電閱讀機和計算機來閱讀評分的,所以要求應試者非常仔細地按規定要求在答題卡上填寫(涂)好個人信息(姓名、準考證號)和所選答案。其基本要求是:
(1)用鋼筆或簽字筆在姓名欄填好本人姓名,并在準考證號一欄的12個空白方框中,填寫本人準考證上的準考證號(12位數)。
(2)對應準考證號的每位數,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欄中相應方括號內的數字涂黑,答題時,則用2b鉛筆將各題的所選項(其他項不得作任何記號)涂黑。黑度以蓋住框內字母為準,不要涂到框外。
(3)不要用鋼筆、圓珠筆、簽字筆、非2b鉛筆等涂選項。
(4)修改時要用橡皮徹底擦凈。必須保持答題卡整潔,不得做任何其他記號。
(5)不得折疊答題卡。
文檔為doc格式。
職業技能鑒定工種(匯總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促進就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制度,鼓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工作能力和創業能力。
第三條勞動者有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權利。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制定并實施以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為主要內容的職業技能開發計劃。
第五條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有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有關工作。
第六條行業組織應當結合生產技術發展趨勢,制定本行業技能人才需求計劃和培養規劃,指導和推動本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并按照規定承擔職業技能鑒定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七條國家鼓勵行業組織、用人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水平。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養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九條國家建立職業分類制度。
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對職業進行分類,制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明確職業技能標準,并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對從事特定技能類職業活動的人員,根據其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職業能力水平,分為初級技能(五級)、中級技能(四級)、高級技能(三級)、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五個職業技能等級。技術較為簡單的`職業,其技能等級可以少于五個。
第十一條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應當以職業技能標準為依據。
第十二條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應當以促進就業為導向,適應勞動者職業生涯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
前款所列之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面向社會開展營利性的培訓活動。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定期發布職業供求、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職業技能培訓等信息。
第十五條就業前培訓應當針對城鄉新成長勞動力和其他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就業意愿和崗位需求,側重實用技能的培養。
國家建立健全勞動預備制度,對未能升學且有就業意愿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6至12個月的定向專業技能培訓。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崗位技能要求,對在職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和新技術、新工藝培訓,并建立健全職業技能培訓與考核、崗位、待遇相銜接的機制。
第十七條再就業培訓應當結合市場需求和失業人員的特點,以訂單式技能培訓作為主要培訓方式。
第十八條創業培訓應當針對勞動者的創業意愿和條件,結合創業項目的要求開展。
第十九條國家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
失業人員和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政府補貼。
困難用人單位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所需費用,在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業專項資金予以適當補貼。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職業技能開發計劃,加大對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投入,重點加強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建設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職業培訓資金專戶,對就業專項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用于培訓的部分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資金實行集中管理。職業培訓資金按照規定用于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
第二十一條國家建立技能人才培養制度。
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技能人才培養特點和規律,制定技能人才培養課程標準。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發揮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高等職業院校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加快培養后備高技能人才。
國家鼓勵行業組織、用人單位通過技師研修、名師帶徒、設立技能大師工作室等方式培養高技能人才。
第二十二條行業組織、用人單位和公民個人可以舉辦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等技工院校。
技工院校的設立條件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技工院校應當加強與用人單位的合作,聯合制定培養計劃,設計培訓內容,共建實訓基地,定期派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
用人單位應當參與技工院校教學,接納學生實習,提供實習場地。
用人單位與技工院校簽訂一定期限的合作協議,支付學生實習報酬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的機構,與之簽訂培訓項目合同。
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機構的認定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機構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定期向社會公布對培訓機構的考核結果和培訓補貼發放信息。
第二十五條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核定的培訓專業和等級進行培訓,保證學員接受培訓的時間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應當明確收費項目和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向社會發布招生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教師培訓計劃,定期派教師到用人單位參加實踐活動。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并通過設立公開電話、網上評議等方式,加強社會對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的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對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培訓情況進行評估,及時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入成本費用,依法在稅前扣除。
用人單位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不得低于本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總額的70%。
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娶使用管理辦法應當由職工(代表)大會制定。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娶使用情況應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職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