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分析范文范本,我們可以發現其中的亮點和不足之處,從而提升自己的寫作水平。范文范本9:以下是一篇優秀的范文范本,展現了作者深厚的情感和獨特的見解,給人以啟發和思考。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一
______在我所從事會計工作,擔任驗資主管一職。平常工作職責有對驗資工作的安排、會計做帳、審計工作、日常文檔的'處理等。工作用心、表現優異,是一個有自我想法有計劃的員工。自20____年4月入職到20____年3月離職,完成交接手續,由于個人原因離職。
______公司(蓋章)。
__年__月__日。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二
一、甲方與乙方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____________中心____________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______萬元人民幣整。現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____________中心持用的_________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____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五、甲方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________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整。
六、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三
2.必有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里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可以選擇是否添加公司聯系方式。
5.一般用a4紙打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添加變動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于存檔。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
【范本一】。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2019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19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19年07月31日。
【范本二】。
茲證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19年07月31日。
【范本三】。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四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負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勞動關系解除終止確認書。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工作經歷證明。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五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通常稱為離職證明。離職證明中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為了避免用工風險,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時,要求勞動者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這樣,勞動者才能獲得和新單位簽約的機會。一個有需要,一個不愿開,造成實務中出現了很多勞動爭議。今天就來說說,用人單位拒開離職證明這檔事。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為什么要出具離職證明,主要是基于便于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而考慮的。《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沒有離職證明,勞動者可能無法享受失業待遇。
實務中很多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是因為勞動者不配合辦理離職交接手續。那么,用人單位能否以這個理由進行抗辯?《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從上述法律規定看,出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前提條件,因此,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未進行工作交接而拒開離職證明,但可以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前拒付經濟補償金。
如用人單位不依據法律規定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可能會給勞動者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享受自主創業、再就業的優惠政策等造成阻礙,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因此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無法提出正當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索賠的途徑有以下三種方式: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協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提起賠償之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法律雖規定了用人單位有賠償責任,但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也就是說,勞動者應當舉證證明存在具體損失及損失的金額,并且證明該損失與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存在因果關系,否則難以獲得支持。
有hr可能存有僥幸心理,認為員工舉證很難,其實,以下這些證據,都能證明是用人單位拒開離職證明而使勞動者遭受了損害:勞動者的辭職信,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存在書面辭職的事實;快遞簽收單,證明勞動者再次書面辭職的事實及與原單位已收到該辭職信的事實;《離職交接單》,證明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前進行了離職交接手續;勞動者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標準。
其立論的依據是: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出辭職,何來隨后的工作交接。同時,對于勞動者工資損失系因原單位拒絕出具“離職證明”而造成的事實認定。為了證明該事實,勞動者提供了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擬證明新單位錄用了勞動者并許以月薪工資。
事實上,如果勞動者可以證明新單位不能錄用勞動者是因為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尚未解除的緣故,那么,同樣的證據亦可證明勞動者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解除后,原單位拒絕出具離職證明,導致勞動者不能入職新單位而遭受工資損失。
辦理入職手續應在簽訂勞動合同前辦理,以便核查員工的信息是否真實,手續是否齊全。
工作交接不是開具離職證明的必要條件。企業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確離職證明的開具是離職流程中的最后環節;但千萬不能寫“不交接即不開具證明”之類的明顯違法條款。
在勞動者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被辭退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在行使單方解除權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證明。
在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法律已經對其行為規定了相應的違法后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時用人單位亦應當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
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以及失業保險待遇而造成勞動者的損失。如勞動者因無法提供離職證明,而無法被新單位錄用或遭到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遇到惡意不交接(需有證據證明)卻強烈要求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者,企業可開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同時,在離職證明中客觀地載明“該員工與本單位尚未交接完畢”。相信勞動者拿到此證明,也無法入職新用人單位,因為新用人單位不會招用尚未交接完畢的勞動者。
在合同上約定“勞動者在離職時,可以隨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其離職證明”。此條款是對抗不辭而別的勞動者的。如果勞動者主張企業沒有開具離職證明,那么,他必須先舉證證明他到過人力資源部要求領取該證明。不辭而別的勞動者,是無法舉證證明這一事實的。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六
茲有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社保電腦號:________,____年月____日入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__原因離職,并與本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離職前擔任_____________職務。
感謝____小姐/先生一直以來的辛勤付出以及對公司做出的貢獻!并祝愿她/他在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本人簽名:_______。
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明人:____________。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七
關于離職證明格式大家了解嗎?在正規企業離職后,企業人事部都會開設標準離職證明給員工!以下是標準離職證明格式,請參考!
離職,幾乎是一般人的職業生涯中都要經歷的事情。
離職,幾乎是一般人的職業生涯中都要經歷的事情。
正確的離職,會將你帶入職業成長的快車道,而錯誤的離職,則將你帶往職業生涯的停車場。
本文提供離職證明標準格式
離職證明標準格式注意事項:
1.證明格式。
2.必有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
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里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
可以選擇是否添加公司聯系方式。
5.一般用a4紙打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添加變動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于存檔。
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06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10年03月06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3月06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八
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勞動關系終止確認書。
甲方:x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20xx年月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工作證明。
茲證明_______同志現從事______工作,累計滿______年。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公章)蓋章。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九
員工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自____年____月入職,在公司擔任____部門________職務,由于____個人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交接完工作,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離職,勞動關系自離職之日起解除。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員工簽名:_________。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公司離職證明標準范本,歡迎閱讀參考!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__年__月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茲證明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一
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正規版:
勞動關系終止確認書
甲方:xxxx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20xx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二
體格式可以自行設置!因為有很多大型企業里統用一種格式,所以我個人建議你由你原來公司予以幫你開出!
舉例:
茲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我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離職證明標準格式。現因*****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2.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三
xx部xx先生/女士/小姐因春節請假x天,假期到期后未及時回來上班,經電話通知后仍未到崗,根據公司考勤與考核管理規定第五條:請假未及時到崗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月x日。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四
茲有__________(單位)____同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該單位申請辭職。根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第____條第____款和《關于執行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第____條第____款,經___________(單位或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審核(審批),該同事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辭職。
單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五
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正規版:
勞動關系終止確認書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20xx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六
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七
xxx在我所從事會計工作,擔任驗資主管一職。平常工作職責有對驗資工作的安排、會計做帳、審計工作、日常文檔的處理等。工作用心、表現優異,是一個有自我想法有計劃的員工。自20xx年4月入職到20xx年3月離職,完成交接手續,由于個人原因離職。
xxx公司(蓋章)。
x年x月x日。
標準離職證明(精選18篇)篇十八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__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