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訂合同協議,各方可以明確協商和商議的內容,防止誤解和爭議的產生。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協議的編寫要點,小編整理了一些范例供大家參考。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一
我們公司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給我們續簽,公司要終止勞動合同,我們能獲取賠償嗎?我們公司來了一個略懂勞動法的小人天天算計,會會想什么借口解除合同不給我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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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_1_月_1_日續簽_2014年_12_月_31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原聘用合同書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2015_年1月_1_日至__12_月31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甲方聘用乙方在管理(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綜合治理,崗位等級9級,崗位聘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_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信訪工作。_。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同上一期,續訂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注:續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機關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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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四
眼看合同即將到期,是去是留,在續簽和跳槽之間,bush有點猶豫了一直在關注職業生涯發展的他,經過一番網上的搜索和分析比較,bush撥通了赫敦職業顧問工作室的電話……。
在經過一番互動溝通之后,資深的職業顧問給bush做了一份“職業滿意度”的測評,結果顯示,bush對目前的工作,非常不滿意。“既然不喜歡這份工作,為什么會選擇它,并且從事了近5年之久?”在職業顧問的引導下,bush道出了事情的原委:為了能留在a城市工作,bush不得已才和現在的公司簽約,因為只有國營單位,才能幫他解決“戶口問題”。由于解決了戶口問題,他也被高額的賠償金捆綁在這家公司,而現在,合約已經到期,去留問題就擺在bush的眼前。
在和bush的一番深入溝通后,職業顧問總結了bush的職業問題的焦點在于:
首先,工作太清閑,專業被荒廢。一天一張報紙一杯茶,“清閑”得讓bush害怕,專業基本被荒廢,bush擔心自己的腦袋要生銹了。
其次,工作好干人難做。人一旦清閑下來,往往就會天南地北地“侃”,災難的種子就此埋下。語言這東西,一傳十,十傳百,就完全走了樣;而且一不小心就會得罪人。所謂禍從口出,而假如不加入“群聊”,也會被扣上“清高”的帽子,被同事們所排斥,變成孤家寡人。
再次,“論資排輩”,職業發展緩慢甚至停滯。國營單位在用人制度上的“論資排輩”已經根深蒂固,bush已經27了,在部門里還是年齡最小、職位最低的,bush害怕自己在“等待”中退休。
最后,此工作雖然很穩定,但是薪水不高,bosh的學兄學弟們的工資老早翻了一番,他卻還在原地踏步。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自己的職業健康發展,于是職業規劃的課題就擺在所有人的眼前。針對bush的問題,職業顧問認為:
首先,在初次選擇職業的時候,bush并沒有考慮“職業生涯的規劃”,以“解決戶口,留在a城市”為指導方針去找工作,而沒有考慮“職業適合度”和“職業發展性”。不過,這個決定也出于無奈,因為能留在a城市,實在是多數外地求學的學子的夢想。
其次,第二次選擇職業的時候,(戶口問題已經解決)bush就應該考慮職業規劃了。雖然已經荒廢了5年,但是職業顧問指出,職業規劃,永遠都不算晚。職業顧問建議從以下方面考慮:
延續職業含金量。包括bush的專業、bush的5年工作經驗。職業顧問尤其指出,雖然bush在這5年工作中,感覺懷才不遇,能力無法發揮,但不能因此否定這5年的工作經驗。職業顧問建議,bush學的是企業管理,在公司里也是從事管理方面的工作,應繼續留在這個領域工作。
職業顧問同時指出,bush也有自身的劣勢――國營單位,普通職員的工作經歷,畢竟競爭力不強。職業顧問認為,bush可以首先考慮發展性好的“民營企業”,等到職業含金量再次提升時,再考慮“外資企業”。
赫敦職業顧問提醒bush,專業肯定要好好“補”一下,重新溫習或者在職研究生進修。同時也要加強英語學習。使自己在理論上更充實,更具競爭力,為職業生涯的下一階段作好充分準備。
在職業顧問的一番指導下,bush堅定了跳槽的念頭,也深刻領悟了職業規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現在,bush已經在一家民營企業開始工作了,bush告訴職業顧問,他的職業興奮感如此強烈,他對職涯充滿信心。
只有規劃了的職涯,才是發展的職涯。如果你的職業生涯遇到困惑,或者你不知道如何規劃你的職業生涯,那么相信職業顧問能幫你掃除這些障礙,讓你的職業道路平坦順暢。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五
您好!非常感謝您在職期間為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所作的工作。公司與您之間與20___年1月1日所簽署的勞動合同應與20___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經董事會決定將在此很遺憾的通知您,公司將不再與您續簽合同,即勞動合同到期終止。請您在20___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交接好所有工作。
受通知人收執簽名:
______水電有限責任公司。
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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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六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本市(縣、區)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
通知方(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七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核心內容: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合同期滿后,是勞動合同會終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除了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維持或者調高勞動條件。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合同期滿不續簽 經濟補償單位要承擔
張某自2008年1月進入某科技公司工作,雙方訂立了一份期限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書面勞動合同,約定月基本工資2000元。2011年12月15日,公司書面通知張某,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與其續簽。2012年1月初,公司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張某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共計4個月的經濟補償16000元。
仲裁委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故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與張某續簽勞動合同,應當向張某支付經濟補償。
問:經濟補償如何計算?
答: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實踐操作中一直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第二種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應該適用原《勞動法》,而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合同自然期滿的,無需進行經濟補償;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既然《勞動合同法》無溯及力,則其對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無法律效力。
因此,我們認為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事實證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勞動案件,也是根據第二種觀點進行裁判的。
從2008年1月1日起每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補償的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
綜上所述,除了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這種情況以外,單位需要對員工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補償的'數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勞動合同期滿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起算年限為: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據在于《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八
1、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雙方可以另行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簽署《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不能以單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勞動者個人在勞動合同期滿均未提出續簽,而員工個人仍在單位工作,則公司不僅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而且還存在一年后與勞動者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日后辭退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合同期滿,通俗地說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了,沒有續簽的情況。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勞動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時結束雙方的勞動關系是雙方意志的體現,是符合雙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當事人后來意思發生變化,反悔了,也不能改變當時的約定,這是合同存在的基礎。既然是雙方約定到期終止,雙方都依法履行了勞動合同的內容,所以遵循勞動合同的約定也是不設立經濟補償的最根本原因。此外,雙方約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日期,說明雙方都知道什么時候該合同會終止,所以這件事是可以預料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根據該情況為勞動合同終止后的自己做好準備工作,所以也就談不上損失問題,即使有損失,也是損失方自己疏忽,沒有做好準備的關系,損失由自己承擔。
所以從法律上說,合同期滿不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當然,為了雙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勞動合同期滿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起算年限為:自201月1日起計算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據在于《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自己不愿意續簽,就不用補償嘍!
要的,我們有一個也是12月到期準備不續簽的。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5項有具體規定。
新勞動合同法,確實更多的維護員工的利益。
現在不認定自動離職,對于職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要先審核其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第14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如不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問題后,再提前30日發出終止或續訂通知書,對于企業依據職工是否有續訂意愿來決定是否續訂的,屬于實際操作問題。如出現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即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或者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致使合同終止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下,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為使乙方順利完成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加強業務學習,遵守規章制度,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實行微笑服務、熱情服務。注意總結歸納在營業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提出合理化建議,為藥房的發展獻計獻策。
三、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經營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藥房的藥品零售崗位工作。認真做好藥品擺放、店堂衛生等相關工作和藥店布置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乙方經業務培訓,安全法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甲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考核的工資制度。
1、基本工資1800元。
2、績效考核內容(按20xx年薪酬調整方案)執行。
(二)、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
五、勞動紀律和條件。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3、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職業衛生規定的營業場所。
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特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培訓和管理。
5、甲方根據企業情況,為乙方提供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若途中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衛生規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7、乙方違反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甚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經濟補償。
8、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無效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發工資2月以上。
(2)乙方工作環境惡劣或危險。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2012年_1_月_1_日續簽_2014年_12_月_31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原聘用合同書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2015_年1月_1_日至_2017年_12_月31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甲方聘用乙方在管理(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綜合治理,崗位等級9級,崗位聘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_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信訪工作。_。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二
你的勞動合同將于20__年__月__日到期,本企業同意與您續簽勞動合同,最長時限為年。
請將回執填上自己續簽的意向,于20__年__月__日前交回人力資源部。
如逾期不交回,公司視為同意按本企業意見續簽勞動合同。
___
20__年__月__日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三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并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包括更新的人力資源等管理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諾: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3、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秘密的客戶資料、信息、擬投資項目等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秘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地址(含老家固定地址與居住地地址)發生變更的,需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饋義務,而造成甲方無法正常郵寄乙方資料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三、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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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四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顯然,勞動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確,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雙方勞動關系仍然存續,用人單位就應當及時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
那么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呢?《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系義務性法律規則,違反法定義務所需要承擔的責任需要適用責任性法律規則。對此,《勞動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責任中的第八十二條明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應當在合理期限內續簽書面勞動合同。這樣,既符合勞動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響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續簽勞動合同的權利。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用人單位因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屬于用人單位違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此二倍工資中除正常工資外的第二倍工資僅以正常的一倍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其實質不屬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報酬。因此,二倍工資的仲裁請求不適用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規定,應適用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一般時效規定。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4號)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20xx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第三條明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未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應該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是:一個月以內的,用人單位未明確表示原勞動合同期滿后,愿意繼續使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可以行使原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權,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此外,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者不愿意簽訂新的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比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
二是: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者不愿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比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
三是:滿一年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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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五
先生/女士:
你的勞動合同將于 年 月 日到期,本企業同意與您續簽勞動合同,最長時限為 年。
請將回執填上自己續簽的意向,于 年 月 日前交回人力資源部。
如逾期不交回,公司視為同意按本企業意見續簽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六
劉xx于7月進入廣東東莞市x寶裝飾有限公司(下簡稱x寶公司)任職,雙方約定了工資、工作時間等待遇,并簽訂了將于7月15日期滿的勞動合同。在207月15日劉xx被x寶公司以期滿為由終止勞動合同,公司要求劉xx與公司做好工作交接,隨后在財務處結清劉xx的工資等事宜。
然而劉xx卻將公司告到勞動仲裁處,說公司解除合同并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劉xx本人,因此他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合同的代通知金。而公司則認為解除合同是因為合同期滿,屬于自然到期而終止的,并不是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無須支付其代通知金。
問題:
1、劉xx的要求是否得到支持?
2、因合同期滿而終止,用人單位也是否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3、基于此案,用人單位如何做好合同期滿不再與員工續約?
專家點評:
先來看一下法院審判結果:
東莞市人民法院于年12月10日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關于劉xx請求的經濟補償賠償僉、代通知金問題,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的原因是合同期滿終止,x寶公司解除與劉xx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且已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劉xx支付了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劉xx請求支付代通知金,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予以駁回”。劉xx不服,提起上訴。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5日作出終審判決,認為:“首先,本案雙方勞動關系因勞動合同到期而終止,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所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情形,故對于劉xx關于代通知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1、對于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續簽是否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的問題,許多人存有誤解,進而付了一些冤枉錢。
2、該觀點可能源于勞動部《關于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06號)第五條“強化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勞動合同期滿前應當提前一個月向職工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3、蔣律師認為,該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規范企業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其并不能作為需要支付1個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據。在《勞動合同法》中,對于需要支付1個月代通知金的情形僅限于第40條所規定的3種條件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對于勞動合同的終止并未給企業規定提前通知的義務。本案一審法院只是籠統的說“劉xx請求支付代通知金,沒有法律依據”,而二審法院則進一步明確了“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所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4、再者,從另外的角度看,勞動者作為勞動合同的簽訂者,理應關注自己的勞動權利和義務,當然也應該清楚自己勞動合同的期滿之日,如其有心,且有意續約,其完全可以在期滿之日向企業提出自己的要求,否則,如無特別約定,期滿即行終止。故本案中x寶公司在合同期滿之日通知劉xx不再與其續簽合同的行為并不違法,無需支付其1個月的代通知金。
結果卻被員工反告是解除而不是終止勞動合同,最后因企業拿不出充分的證據證明是期滿終止而非中途解除或通知之日為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而敗訴。
所以,企業在具體操作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2、通知之后,即時將員工應得的工資及補償金支付至員工的銀行帳號;。
3、即時將《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交付或郵寄給員工。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七
最近我朋友突然失業,問過后才知,原來是被單位無顧不續約,而且因為他簽約時太大意,沒有看到合同上寫明了合同期滿可以自動解除合約,所以單位也不提前通知他。導致他沒有提前找工作而失業。而且他工作六年,單位沒有任何補嘗。最終他用選擇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你要提供初步的證據證明你有加班的事實,且公司沒有支付或沒有完全支付,你就可以向公司主張加班費了。
公司加班應當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不得強迫員工加班。
標準工作時是每周工作不超過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總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則是加班。
公司加班應當按照下面的法律規定及標準支付加班費,若沒有足額支付,則是違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調休替代。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自己不愿意續簽,就不用補償嘍!
要的,我們有一個也是12月到期準備不續簽的。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5項有具體規定。
新勞動合同法,確實更多的維護員工的利益
現在不認定自動離職,對于職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要先審核其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第14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如不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問題后,再提前30日發出終止或續訂通知書,對于企業依據職工是否有續訂意愿來決定是否續訂的,屬于實際操作問題。如出現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即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或者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致使合同終止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八
通知書。
是以書面告知的形式,送達到被告知人的手里。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合同到期續簽通知書,供大家參考!
你與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所簽的《。
勞動合同。
》,將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現公司決定與你續訂勞動合同。
請在接到本通知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書》。
單位(本人)與你(單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本人)決定繼續與你(單位)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____(部門)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不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本人)。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先生/女士:
你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日到期,本企業同意與您續簽勞動合同,最長時限為年。
請將回執填上自己續簽的意向,于年月日前交回人力資源部。
如逾期不交回,公司視為同意按本企業意見續簽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部。
最新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大全(19篇)篇十九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賠償呢?更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方面問題請點擊“勞動合同”查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法律條文中的“應當”、“應該”即是必須的意思。
勞動合同怎么填寫。
1、甲方為用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聯系電話(必須是單位固定電話)等,單位名稱與所蓋章名稱完全一致。
2、乙方為勞動者個人信息,必須完全填寫清楚。
3、合同期限和試用期必須完全按照新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填寫。即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簽訂:比如:20_年3月29日至20_年3月28日。
4、將工作地點中第三條中空缺處的具體工作崗位填寫清楚。
5、將工作實踐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處和第一條填寫清楚。
6、勞動報酬第10、11、13條處的工資額按照實際情況填寫。試用期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7、如有其他待遇或約定請在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第十八條處填寫清楚。如沒有用斜線劃掉。
8、違法合同責任條款處,如有其他約定請在第四十五條空白處填寫,如沒有用斜線劃掉。
9、在下方甲方簽字蓋章處加蓋單位公章(只能是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無效),勞動者本人簽名,填寫簽訂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須用黑筆填寫,可上交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無效)。
11、合同簽訂單位必須是在工商局注冊的正規單位,網吧、小商店、餐館、小超市等單位一律無效。所蓋章必須是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無效。
員工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_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作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郵編收信人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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