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領域和范圍都有不同的規章制度,例如企業內部的員工行為準則和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的遵守和執行情況應當及時公開透明,讓更多的人共同監督和參與。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一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一、餐飲、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衛生知識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培訓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三、聘請衛生監督所管理人員,不定期對酒店餐飲、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等衛生知識,提高衛生安全素質。
四、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衛生監督所舉辦的衛生知識培訓班學習,提高衛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1次,對不能達到衛生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六、每年舉辦一次衛生知識的競賽,強化職工的衛生意識。
七、凡參加衛生知識培訓的人員,一律按時參加衛生知識培訓,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飲、食堂工作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詳細記載衛生知識培訓狀況。
一、餐廳、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二、餐廳、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到南山區衛生防疫站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經衛生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現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燙傷、手外傷、咽喉痛等)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查明病因,治療康復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餐廳、食堂主管每天要對轄區每位工作人員做好上崗前檢查,并做好記錄。如發現有第四條所述有關人員時要立即處理。
六、餐飲、食堂工作人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向主管報告,患者必須由衛生部門對其作檢查治療后再作決定。
1、從業人員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上崗。
2、從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崗位(責任)區內衛生,隨時保持整潔。個人衛生堅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堅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三不”:不準將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個人生活用品帶入操作場所;工作時不準戴戒指、項鏈、手鏈(鐲)、耳環等飾物和涂指甲油;不準在操作場所吸煙、穿工作服進廁所及離開生產加工經營場所。
“三要”:上班時要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必須全部戴于帽內;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間操作時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專用工具拿取。
“四堅持”:堅持衛生操作規程、堅持公用物品消毒、堅持濕式清掃、堅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工作時間不準吃東西、不準隨地吐痰、不隨便掏耳掏鼻。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二
為規范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鑒定與診斷、職業病人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1、負責職業健康監護的管理,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其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
2、負責職業病人的診斷與職業病鑒定工作的組織協調。
3、負責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和經費預算。
4、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和人數的核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的制定。
5、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結果,確定員工的作業工種。
6、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二)人事主管部門
配合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一)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錄用人員、轉崗到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人員和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臨時工。
(二)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健康檢查不合格的,發現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一)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
(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接觸噪聲和有機溶劑的作業;
(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一)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
1、直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
2、雖不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業場所未隔開,防護設施未到位,導致與直接接觸員工同樣的或幾乎同樣的接觸的員工。
(二)職業健康檢查周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如實告知員工。
(四)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應當妥善安置;
(五)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員工,應當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一)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準備退休、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
(二)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四)準備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時,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離崗后仍有可能產生慢性遲發性健康損害的員工,要安排離崗后的醫學隨訪。
生產過程中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可能導致勞動者急性健康損害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及時組織進行應急健康檢查。
(一)公司承擔員工職業健康檢查、醫學觀察、醫學隨訪的費用。
(二)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必須委托取得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濃度或強度資料;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及原輔材料、產品名稱等情況;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及其他有關資料。
(一)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1、職業危害申報材料;
2、公司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出具的的委托書;
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結果、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
4、、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計劃;
5、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評價報告書”;
6、對職業病(疑似)患者、健康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救治診療資料;
7、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記錄;
9、其他相關資料。
(二)公司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三
1、目的:為了保障在崗人員身體健康,杜絕傳染病人感染藥品,確保藥品質量。
3、責任部門:門店企業負責人負責實施本制度。
4、內容:。
4.4、在崗人員均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每年員工的健康體檢情況如實登記在“員工個人健康檔案表”上并附原始體檢表留存備查。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四
為規范(以下簡稱“公司”)實驗室衛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管理,確保實驗室實驗工作的生物安全和正常開展實驗研究,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實驗室安全衛生以及廢棄物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實驗人員負責實驗室的衛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衛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處理工作的監督與考核。
第二章實驗室環境管理要求。
第四條【衛生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內不得吸煙,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實驗中應配戴正確的防護用品。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防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他防護用品。
(三)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嚴禁穿著實驗服離開實驗室。
(四)實驗完成后,實驗人員應將容器、玻璃器皿、實驗臺面等及時進行清潔;試劑、儀器、容器等使用后放回原處;工作臺面除必需品外,不得擺放其他物品。
(五)實驗人員應保持個人的清潔衛生,工作服應定期清洗。
(六)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測,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保證隨時可用。
第五條【實驗廢物管理】。
(一)實驗廢物是指實驗室在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二)實驗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管理要有專門實驗人員負責,并應當接受相關規章制度、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三)實驗廢物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實驗人員應將實驗廢物放置在雙層黃色垃圾袋中,不得超過垃圾袋容積的3/4,袋口封嚴。銳器應放置在專用的銳器盒中。
(四)實驗人員將實驗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并填寫《廢棄物交接記錄》(見附件一)。
第六條【廢液管理】。
(一)化學廢棄物是指需廢棄的具腐蝕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學性試劑或化學消毒劑等化學物品。
(二)對低濃度的酸、堿廢液,可以用大量清水“無限稀釋”后排放至下水道,其他廢液嚴禁倒入下水道。
(三)對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學物品,盡可能正確詳細標示內容物和組成成分,實驗人員將其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并填寫《廢棄物交接記錄》。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辦法的解釋】。
本辦法由公司總辦會授權公司園區發展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的施行】。
本辦法年月日起生效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五
一、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三、培訓對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門店及部門負責人和食品從業人員及涉及食品安全的相關人員。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現場培訓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訓學習,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六
2、每位職工建立一份職工健康檔案,由保健科負責管理。
4、每年對在職已婚女職工進行查環、查孕和婦科檢查。?
5、保健醫生經常關注本單位職工身體健康狀況,給予相關的疾病預防指導。?
7、對身體有恙的職工給予積極關心、幫助和適當的休假,但要辦理請假手續。?
9、每年安排職工休假,特殊崗位(如放射科、ct室等)人員按要求增加休假。?
10、定期組織活動,調整職工心態,增強體質。?
11、關心離退休職工,年終進行慰問和召開座談會。
?8、對懷孕或在哺乳期間的婦女,不得安排應急處理和職業性內照射工作。 ?
放射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復印本人的檔案,醫院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復印件上簽章。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七
二、目的:明確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要求和標準,嚴格健康管理制度,保證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三、責任和職責:員工健康管理由公司行政辦公室和銷售部等
部門共同管理,行政辦公室主要負責員工健康教育、體檢、健康證辦理等工作;銷售部及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日常衛生管理。
四、 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通過檢查,身體健康且取得健康證的.員工方可繼續上崗,否則,按照相關規定辭工或調整。對新聘用的員工一律要求要通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聘用,否則,不得聘用。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學習保健食品衛生知識和保健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掌握有關保健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定期加強對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肝炎、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有礙保健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和接觸保健食品銷售和管理工作。
4、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建立嚴格完整的員工健康檔案。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八
為保證醫院各項物資、材料供應及時,確保醫療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制度。
凡醫院工作所需勞保用品、采暖五金、電器設備、醫療器材、維修材料等物料采購,均適用此制度。
3.1后勤采購包括勞保用品、采暖五金、電器設備等非醫療用品的采購,含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采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據各部門申報的`采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院領導審批)與后勤庫管核對庫存后集中進行采購。
3.3采購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資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為醫院物資采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3.4采購工作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掌握標準,執行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不允許有損公肥私的現象存在,做到無計劃不采購,質量規格不明不采購,價格不合理不采購。
3.5采購物資做到及時、準確、適用,嚴把質量關;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3.6對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與使用單位協商,擇優訂貨。
3.7簽訂定購合同,必須注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
3.8凡購進一切公用物資,必須經庫房辦理驗收手續,庫房驗收時,應對數量、質量、規格等認真核查,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并依據采購員采購發票辦理入庫手續,否則不予入庫。
4.1普通器械:根據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藥械科供應人員與科室協商制定品種、規格及數量基數。正常損耗交舊換新,由于任務變更等原因可增減基數。
4.2裝備性儀器設備:由各科室年終提出下年度新購進、更新計劃并填寫可行性報批表(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產地、申報理由等),交藥械科匯總。萬元以上儀器裝備應附有技術論證報告(即從技術上說明購買該臺儀器及選定該廠產品的較詳細理由),報院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或藥械科)研究,提出傾向性意見,呈醫院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數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規律定期提出計劃交藥械科供應部門采購供應。
4.4裝備性儀器設備一般為合同訂貨,統一由藥械科對外訂購。合同應明確以下事項:。
4.4.1關健性指標,如質量、性能技術要求;。
4.4.2到貨不合要求應立即提出退換或索賠;。
4.4.3交貨期限,規定到期不交貨的賠償條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訓計劃;。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儀器設備需自行購買的,要經科室主任審查、簽字同意,向藥械科聲明后,并經醫院總經理同意,方可自行購買,購買后攜儀器實物到藥械科補辦驗收、出入庫等手續。
4.6所有醫療器械和儀器設備都由藥械科倉庫發放,各科室指派專人憑領物單領取。
4.7醫師個人使用的聽診器、叩診錘、音叉、檢眼鏡等,醫院正式醫師由科室主任或醫務部門批準,由藥械科供應部門一次性配備登記,易損部分以舊換新,調離本院或離開醫師崗位時應交回撤賬;實習生、進修生、研究生個人使用的器械,發給負責“三生”管理的人員保管,并保持適當基數,輪流使用。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九
一、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技術操作規范、消毒滅菌技術和手衛生等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掌握抗感染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原則,做到合理使用。
三、掌握醫院感染診斷標準。
四、發現醫院感染病例,及時送病原學檢驗及藥敏試驗,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徑,控制蔓延,積極治療病人,如實填寫報告單,并在病歷首頁和病程記錄上記錄感染診斷和感染情況,24小時內上報醫院感染管理科。
五、發生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及時報告感染管理科,并協助調查。
六、認真學習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控制知識,發現法定傳染病。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報告。
七、認真參加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培訓,學習醫務人員有關預防醫院感染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知識。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全體師生員工服務的所有食堂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錄用并從事餐飲工作。
四、食堂負責人或食品衛生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人員,伙管辦應立即辭退。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七、食堂管理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一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1、企業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企業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九、對員工要求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企業應予以提供。員工離開企業時,可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十、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一、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企 業按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二
為了進一步提高教育科研檔案管理水平,發揮科研檔案在教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實現教育科研檔案管理的系統化、規范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教科室負責學校所有省市級課題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二.由各系(部)教學秘書負責收集校級課題的資料收集歸檔工作,結題后將完整資料統一交學校教科室留存。
三.由各系(部)教學秘書每學期結束前收集登記一次教師的論文發表、教材編寫、教學技能競賽等情況,材料收集后交教科室統一匯總留存。
四.由教科室負責統計匯總每學期教師外出進修培訓、參加各類學術會議等情況的匯總歸檔工作。
五.科研檔案管理要運用現代化手段,所有資料在保留原始文本材料的基礎上均將匯總表錄入計算機,分類管理。
六.本校各部門和教師均可查閱和利用教科室保管的檔案,但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資料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確因研究或工作需要借出使用,必須經教科室主任或校領導批準,并在一周內歸還;外單位需查閱、利用本處檔案,需經校領導同意,一般不外借。
七.檔案借閱檔人員必須愛護檔案資料,利用微機資料庫查閱檔案應規范操作,借閱案卷者不得私拆、損壞、涂改和污染檔案。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三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保存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管理的相關記錄。
4.建立和保存對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和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記錄,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學習并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四
1、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個人的健康證明材料按部門、班組進行分類存放,保證每一在冊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有相應的健康證明材料。健康證明材料存放兩年以上的可以銷毀。
2、按部門或班組建立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詳細填寫員的健康狀況,對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傷患的員工,還需注意處理措施。《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保存期為兩年,超過保存期的.可以銷毀。
3、非生產檢驗人員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亦按部門建立好相應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健康證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關醫療部門發放的健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