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教育活動不僅僅局限于課堂上,也包括各類實踐和社會實踐活動。以下是一些學校中優秀學生的經驗分享,多讀一讀或許有所收獲。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一
1、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商業慶典或其他商業性廣告宣傳活動。要按有關規定,維護教學秩序和學校正常工作,嚴格控制師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如個別活動確需學生參加,須報請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審批,并采取有獨立自主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2、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如體育運動、勞動、社會實踐等)特別是組織游泳、登山、劃船以及其他大型文體活動時要有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并指派有經驗的干部、教師事先勘察活動場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不得組織學生前往。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活動(如去高層建筑物擦玻璃、到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集體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若組織外出集體活動時,組織者要提前寫出“集體外出活動請示報告”并上交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批。沒有經過審批擅自外出活動的,要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有關人員從嚴進行處理。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二
1、學校集會、會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會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會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等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發生事故后,保持鎮靜、沉著應付。決不能驚慌失措,手忙腳亂。
2、在搶救和組織疏散過程中,必須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尤其在危急情況下,組織搶救者必須首先保證學生的安全,即使有領導在內,也應如此。
3、事故發生后,對于傷員來講,時間就是生命。在事故現場,首先要做的就是組織人力對傷員進行初步的搶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報警、緊急救援。事故一旦發生,就要立即安排專人向公安、醫療等部門求救,爭取使醫療人員和公安人員能在第一時間內趕到。同時,還要即刻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級部門能及時協調有關部門,爭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維持秩序、迅速疏散。發生事故后,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則要由跟班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并盡快帶回學校。同時,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1、體育、藝術是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增強學生體質,鍛煉學生的毅力,提高學生藝術審美水平,組織學生開展、參加文體比賽、表演等活動,如大型運動會、文藝匯演、文體教學活動和表演活動等。這些活動人員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種類多,活動場所相對集中。
2、劇烈體育活動具有一定的技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項目還具有較強的競爭性、對抗性,一定程度上具有潛在的不安全性,容易發生諸如摔傷、撞傷、扭傷、拉傷、砸傷、踢打傷或溺水事故。運動會、文藝匯演的組織形式與大型集會活動類同,因此,發生的安全事故除有文體活動的特點外,同時具有大型集會的一般特點,應與之結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在制定安全工作預案時,要重點對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運動員身體損傷、騷亂、火災、擁擠踩踏、中暑、舞臺坍塌等事故做出預測,要求各環節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制定出應對措施。
4、在組織校外大型運動會、文藝匯演活動時,應事先與當地交通、公安、消防、醫療及電力等部門聯系,取得支持和配合。
5、要從安全角度考慮入場和退場的順序,要給每個班規定的座位區域并定出互不沖突的疏散通道。
6、對活動中使用的花環、花束、氣球、樂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標牌、旗幟、橫幅等道具都要認真考慮,在設計上考慮學生的年齡,要輕便、易拿、防火,盡量沒有尖銳的棱角。對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嚴格的規定。對活動中使用的有關器械要進行認真檢查。
7、要準備潔凈衛生的食品、材料。夏天天氣炎熱注意防暑降溫,冬季注意防寒保溫,在場所、人員集中的地方活動最好不要帶雨傘。
8、活動現場應設救護站,備好急救藥品和器材,校醫堅守始終,有條件的備好校車,隨時應急,不得延誤。
9、為保障學生權益,不得要求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慶典等活動。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三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落實安全管理,確保活動安全。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組建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班級集體開展活動中,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活動安全。學生活動中,學校衛生老師也應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每一個活動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教育局。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及時上報。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活動組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活動結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行情況。
7、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校領導。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四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一、儀器室、實驗室安全規定。
1、儀器室、實驗室應具備有滅火機、砂箱和水箱等消防工具。滅火機要定期更換藥液。
2、易然、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柜存放,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時要加強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3、制取有毒和有害氣體的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有毒藥品不能接觸人體,確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4、使用易燃、易爆試劑或制取易燃、易爆氣體時,一定要遠離火源。
5、點燃可燃氣體、必須檢查氣體純度,以免爆炸,并應采取防爆措施。
6、嗅氣體氣味時,采取“招氣入鼻”的方式,嚴禁用鼻子湊在容器上聞氣味。
7、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要注意液體飛濺造成灼傷。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要將濃酸緩緩注入水中,邊倒邊輕輕攪動,以免酸液飛濺,造成灼傷,切勿將水注入濃酸中。
9、實驗室的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在電源開關處安裝漏電保護器。進行電學實驗時,要求學生穿膠鞋進入試驗臺,不能打赤腳。
10、學生實驗需用電源時,才能對學生試驗臺供電。不能用濕手操作各種開關、觸摸各種用電器。實驗完畢,及時關好開關,切斷電源。
11、實驗室內嚴禁吃東西或帶餐具。
12、如發生觸電、中毒、灼燒等意外事故要及時進行搶救,妥善處理。
二、實驗室管理規則。
1、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實驗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員未經充許不得入內。
2、實驗室用于:
(1)實驗教學活動;
(2)課外科技活動;
(3)進行實驗教學研究。培養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
(4)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面向社會,為當地教學和經濟研究服務,不準將實驗室挪作它用。
3、做好實驗課的管理工作:
(1)學期初按實驗教學計劃總體安排全校《實驗課程表》;并分科分年級列出貼在墻上。
(2)演示實驗于三天前登記。
(3)以上三種文字資料按學期初和學年度裝訂成冊存檔。
(4)分組實驗或課外科技活動結束時由教師清點好儀器整理好環境,由實驗員驗收認為合格后方準離開實驗室。遇有儀器損壞或丟失,要當場處理,不能拖延。
4、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1)實驗室日志記載各次實驗、課外科技活動及其它與實驗有關和各項工作。
(2)實驗技術檔案記載研制、代用、改進實驗裝置麥自制教具情況、實驗教學成果,科技成果的發明制作、新設計或探索性實驗等方面情況。
(3)各種儀器說明書要分類長期存檔。
(4)實驗室(課)事故記錄。
(5)有關實驗室工作、文件雜志及書籍。
5、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水電、藥品、材料,愛護儀器,充分發揮一錢一物的作用。
6、嚴格執行有關實驗室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者及時批評教育。實驗員進實驗室要穿工作服。
7、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創造出良好的科學環境的`氣氛。實驗室應有科學家畫像、實驗掛圖、實驗陳列櫥柜。各學科實驗應體現學科特點。
三、實驗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執行學校實驗教學計劃,負責實驗室設施的管理。
2、努力鉆研教材和教學大綱,掌握實驗原理和操作技能,熟悉教學儀器的用途、性能、結構、使用和保養維修方法,能夠排除儀器的一般故障。
3、積極協助有關教師制定實驗計劃和學生實驗技能訓練計劃,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4、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自制教具和學生課外科技實驗活動。
5、按實驗計劃和教師的“實驗通知單”按時準備好實驗所需要的儀器藥品及輔助器材。演示儀器放在準備臺上或提盒內,分組實驗有序的放在學生實驗桌上。在實驗室里張貼實驗教學一覽表及實驗課課程表。
6、堅守工作崗位,協助教師輔導學生實驗,解決實驗中隨時出現的問題,保證實驗安全、順利、準確地進行。
7、實驗完畢,要認真做好實驗記錄和效果評估,督促學生認真完成實驗報告,并做好儀器藥品的清理、收藏和廢液的回收處理工作。
8、經常保持實驗室、儀器室、實驗桌、儀器柜及儀器設備的清添潔衛生。
9、按要求保管好貴重儀器、危險品,應熟知實驗室的安全規則和發生事故應急措施,并會使用消防器材。
10、不斷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四、學生實驗守則。
1、實驗前,應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的要求,了解實驗基本原理的方法步驟。
2、進入實驗室后按編組就位,遵守紀律,保持安靜,根據實驗的要求檢查儀器,藥品是否齊全完好。未經教師許可,不得擺弄儀器和試劑。
3、認真實驗,教師講解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
4、經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獨立完成實驗報告。
5、要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節約用水用電。學生中實驗中因犯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均應賠償。
6、廢液、廢紙、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及垃圾桶內,不得隨便亂扔、亂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實驗完畢,應時清洗器具,整理好儀器藥品,向實驗教師點交清楚。搞好室內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養成良好地習慣。
一、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二、教室、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等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煙、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全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各電器設備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呂要設專人妥為保管,并定期檢查。
七、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設備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萬無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要求,針對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清形勢,提高警惕,增強責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組,由班主任做組長,確保今春在校內、教室內,不發生火災,確保學生在校正常上課。
二、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增強師生防火意識,必須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責。
三、嚴格落實防火措施,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火災隱患,各班教室的爐子必須有專人負責,放學后必須徹底清理爐膛內的火,必須全部熄滅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爐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隱患。
四、學校要加強防火隊伍的建設,以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火隊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隊員都掌握撲救和安全避火方法,減少人員傷亡。
乘車制度。
1、學校必須雇用交通客車(班車或出租車)不許搭乘貨車或三輪車。
2、所雇用的車無安全隱患,手續必須齊全,司機駕駛技術嫻熟,經驗豐富,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3、必須有領導或教師帶隊,人員多時,校長必須親自帶隊。
4、乘車前必須向學生講清事項,下車時工作人員要作好疏導工作。
5、乘車不許超員。
6、乘車期間不許與司機閑談、嬉鬧。
汛期制度。
一、學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定責任書。
二、汛期內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汛、防洪、防雷電等常識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學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積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放學時,遇有下雨或大雨將至的天氣,各班不許隨便放學,學校要統一指揮工作。
五、建立學校家庭臨控網絡。隔河的學生,雨天、發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內要定期檢查學校的各類戶舍,有隱患的必須停用。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隱患領導組織。
二、學校定期對學生校舍、場地、桌、椅設施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每月對整個學校的安全工作要進行一個書面的安全匯報。
四、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范意識教育,并隨時隨地跟蹤學生,(www。fwsir。com)檢查學校各種物品和設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和安全隱患記錄及整改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師安全工作培訓制度。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訓組織,由學校領導對教師進行安全講座。
3、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系,增強教師的安全知識。
4、教師在培訓中,一定要認真做好筆記,按時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5、學習時間定于每月的3—4號。
6、學習內容有關安全知識,如:《交通知識》《防火、防電、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點,學校利用校會、班級利用班會,隊會進行進行安全教育。
4、各班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活動。
5、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寫出排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事故及時上報。
6、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認真負責,節假日按時交接班,不出現空檔。
7、教師上課不準脫堂,體育教師上課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不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的集體活動,如必須參加先向上級請示,并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
9、不組織參加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如救火、防洪。
10、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安全帽,右側通行,不滿12歲的學生不準騎車,路上不準撒把。
11、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講座,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系,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1、管理檔案人員首先認真負責,管理好學校所有安全檔案材料。
2、須整理材料,及時整理。
3、負責學校所有的安全材料歸檔。
4、積極利用檔案材料做好教師服務工作。
5、積極配合教師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1、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安保主任為副組長負責傳染病治工作,并負責疫情報告,各年級班主任負責疫情觀察。
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站制定的各類傳染病管理要求。
3、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工作。
4、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要做到常與家庭溝通,取得家長支持,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
6、堅持晨檢制度,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7、如有疫情發生,積極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報制度。
一、運動會、春游、越野賽,美術生野外寫生等活動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美術生野外寫生由美術專業教師寫出書面申請,報教導處批準,學校備案。
2、春游、越野賽等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蓋章交教體局體衛股批準。
二、組織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申報時必須制定詳細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書面形式交安全領導審核,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批準。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五
外出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幼兒園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舉行全園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二、幼兒園舉行大型活動必須進行備案和申報制度。幼兒園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鎮中心校備案;幼兒園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鎮中心校,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正式營運資質,必須同承運的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
五、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六、嚴禁組織幼兒園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六
為了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集體活動是指由班級、系部或者學校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生文藝、體育、科技、寫生、見習、實習、社會實踐等各類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活動:
1、組織本班或者跨班之間的聯歡活動;
2、舉辦大型文藝晚會;
3、組織學生集體郊游;
4、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5、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文藝、體育、科技等各類競賽活動;
6、組織學生參加外出寫生、見習、實習等教學活動;
7、其他集體活動。
二、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履行下列審批手續:
(一)校內集體活動的審批:
1、組織班級集體活動,組織班級必須至少提前1天填寫《學生校內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教務處、學工處審批后,報保衛處備案。
2、組織班級以上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3天填寫《學生校內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教務處、學工處審批后,報保衛處備案。凡須使用大禮堂、學生體育活動中心等大型活動場所的,必須報主管院領導審批。
(二)校外集體活動的審批:
1、組織市區范圍內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3天填寫《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或主管部門(班級活動由系部審批、班級以上的集體活動由主管部門)審批后,報相關部門備案。
2、組織離開本市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7天填寫《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和主管院領導審批后,報學院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備案。
三、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貫徹“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主辦單位在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人,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四、組織學生參加市區范圍內的集體活動應以安全、就近、徒步為原則,對行走路線要提前熟悉路況,做到心中有數。
五、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明確帶隊領導,配備足夠的帶隊教師,制定應急預案,必要時應辦理相關保險手續。凡需集體乘車外出的,必須租用或乘坐有客運資格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且不得超載和超速。
六、不得組織集體性外出旅游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
七、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凡在活動中出現意外,在做好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匯報學校主管部門和主管院領導,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管理,保障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期間的安全,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認真做好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策劃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突出教育功能,讓學生通過集體外出活動了解社會、開拓視野、增長知識、陶冶情操。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堅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則。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以福州地區為宜,且必須到經政府批準正式開放的景點,不得到未開放景點、景點附近未開放區域或在景點非開放時間活動。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應當天往返。沒有特殊情況,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二、嚴格落實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審批和報備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學院或有關單位同意,任何學生組織或個人未經學院或有關單位批準,不得擅自組織或為其他校外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違者將追究有關組織者責任。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嚴格執行審批和報備制度。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前,帶隊教師要認真填寫《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備案表》(見附件),制定詳細的活動安全(應急)預案,預案內容包括:外出前開展安全教育的時間和內容;參加活動人員名單、分組情況、各小組負責人及其移動電話號碼;預案還應當根據本次活動的`具體實際,分析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并提出應對措施。《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備案表》和安全(應急)預案應當以書面形式報學院審批。
學院審批通過后,帶隊教師必須提前2天向校學生工作部(處)報送經學院領導簽批同意、學院蓋章確認的《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備案表》,并附帶隊教師簽名的安全(應急)預案和與旅行社簽定的協議復印件各一份。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按時返校,返校后,應當及時向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三、切實做好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教育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帶隊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常識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以保障外出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前,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紀律和交通法規等安全意識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對活動中有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要進行充分的估計和準備,要反復向學生申明注意事項,做到教育到人,富有有針對性,不留空白點,保證活動正常、有序、安全進行。
四、嚴密做好活動過程的組織工作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原則上要委托旅行社組織。要慎重選擇實力強、資質好、信譽好的旅行社,與旅行社簽訂的協議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責任條款,辦理保險。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選擇安全的活動路線和場所,活動前應事先勘察活動場所,對不熟悉的景點,要進行踩點,探明“山情、水情、路情”。對于地勢險峻或安全沒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前往。在活動過程中,禁止學生到江河、水庫、池塘游泳,學生不得擅自離開隊伍自行活動。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車輛具有營運資質、證件齊全、車狀良好,車輛駕駛員經驗豐富、精力充沛,拒絕超載、超速運行,確保乘車安全。
對參加人數較多的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應增加帶隊教師,采取統一活動、分組管理,每個小組設立小組長和安全員。
五、完善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措施
外出活動前,要密切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有關臺風、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預警,遇有雨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和出現其他不適合活動的情況,不得組織外出;已批準的,一律自動取消;在活動中出現此類情況,應立即中止活動,服從指揮,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啟動的應急預案。
對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專人負責,不留空白點。
對活動中個別有不良傾向或有違紀苗頭的學生,帶隊教師要及時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斷予以糾正防范。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中,必須保持信息暢通。如遇到突發情況,帶隊教師及學生干部應采取積極措施,妥善處理,確保學生安全;如現場情況不能確保活動安全的,應該及時中止活動。遇有重大情況,應第一時間向學院領導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并請求當地有關部門援助。
六、進一步落實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應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嚴明活動紀律。
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審批者對安全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要對活動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內容進行全面分析、認真排查、嚴格審批。對缺乏安全保證的活動,不予批準,堅決制止。
帶隊教師是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的現場管理者,對學生活動安全負直接責任,全面負責管理指導學生活動和安全保障。要增強責任心,精心組織活動,確保活動萬無一失。
參加活動的學生干部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帶隊教師做好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時的管理工作,并起模范帶頭作用。如發現學生干部違紀,從嚴處理。
各小組負責人負責對活動中本小組人員管理與監督,要做到人員去向明確,確保小組成員集體行動。
學生個人要認真遵守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和景點的相關規定,服從帶隊教師和有關學生干部的指揮,不得單獨行動和擅自離隊。對違反規定單獨行動和擅自離隊的學生,要加強教育,嚴肅批評,如學生不聽勸阻,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發生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七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3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
第三條???凡一次組織3名以上學生離開校園參加教學活動、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慶典等活動,均稱為校外集體活動。
第四條???學生校外集體活動應?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堅持“安全、就近、就便”原則,盡量以學校所在市縣內為主,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贏利性、商業性活動。
第五條???學校在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前,要對活動進行全面考量,選擇安全的活動路線和場所,并事先對活動路線和活動場所進行勘察和踩點。對活動中有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要進行充分考慮,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并提前配備相應設施。
第六條???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時,要安排足夠的管理人員。帶隊教師要全程跟隨,明確安全職責?,?加強?學生?管理,如遇到突發情況,要果斷采取應急措施妥善處理,確保學生安全。
第七條???學校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需要乘車(船)等交通工具的,應按有關規定,租用具有營運資質、車(船)況良好的交通工具,與車輛(船)提供方簽訂相關協議。
第八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集體活動,要本著自愿原則,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并請家長填寫《同意學生外出參加活動回執》送交學校存檔。
第九條???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前,要對師生開展有針對性的行前安全教育,確保校外集體活動正常、有序、安全進行。
第十條???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其中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的管理,省教育廳負責對廳直屬中學校外集體活動的管理,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學校校外集體活動由其主管單位負責管理。
學校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要按照下述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履行報備程序。
(一)凡組織學生人數50人及以內的校外集體活動,由學校自行管理,活動組織者向學校校長報備;凡組織學生人數50人以上的校外集體活動,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
(二)學校應在距校外集體活動舉辦時間10個工作日前向上級主管部門?(校長)報備?,上級主管部門?(校長)?接到?報備材料?后,要對活動進行安全審查并在6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反饋意見,如逾期未反饋則視為同意學校按照活動方案執行。當地政府組織大型公益活動需調用學生的,?學校?提前一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
(三)報備時須交驗有關材料(詳見附件1),所有材料均一式兩份,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校長)?備案,一份學校留存。
第十一條???經報備同意的校外集體活動,學校及舉辦者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或者擴大活動的規模。若確需變更活動時間的,應提前1天向上級主管部門?(校長)?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變更;若需變更活動地點和內容以及擴大活動規模的,應重新提交報備材料。若遇惡劣天氣或其他原因需取消校外集體活動的,應提前報上級主管部門?(校長)?。
第十二條???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要嚴格執行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校(園)長是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報備制度,規范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
(二)上級主管部門?(校長)?要對學校報備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活動方案進行安全評估,及時反饋審查意見,凡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明確指出,責令學校進行整改或取消活動。
(三)凡未按上級主管部門?(校長)?審查意見進行整改或取消活動,導致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凡未按報備中所陳述的要求進行活動,如擅自超出活動范圍、逾期返校等;凡未經報備,擅自組織學生集體校外活動造成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校(園)長及活動組織者的責任。
第十三條????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的校外集體活動結束后,學校要在3個工作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第十四條???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暫行一年,視實施情況再修訂完善。
第十五條???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本?轄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管理?的具體辦法或實施細則?。中等職業學校、高校學生校外集體活動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一條為規范學院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增強學生的組織紀律觀念,確保學生開展安全有益的活動,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1990年第13號令)文件精神,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學院在籍學生。
第三條學院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列入教學計劃的集體教育教學活動、校外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除外),均應由活動的組織者按本辦法中規定的審批程序進行。未經批準的活動均不得組織實施。
第四條各系部、相關部門、班級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學生在外出活動時,要遵守國家法規法紀,遵守公共秩序,維護社會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組織負責人要做好車船以及活動地點等的安全檢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以保障學生人身財產安全。若遇雨天等惡劣天氣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不得組織校外游玩活動。
第六條經批準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有教師帶隊,一般以長沙市及其近郊為宜,當天往返,未經批準,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七條外出學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庫、池塘游泳,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嶺游玩、野炊等活動,違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厲處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負。
第八條外出實習班級,未經學院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到實習地附近風景或途中風景區參觀、游玩。
第九條所有以集體名義組織的學生校外集體活動,都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1)以班級為單位組織的活動,班長先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班主任)審查后由系部、學生工作處和保衛處負責人審批。
(2)以系部為單位組織的活動,由系部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處、保衛處審查后報主管院領導審批。
(3)其他團體組織的活動,由團體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業務部門審查后由學生工作處和保衛處負責人審批。
(4)除第一、二款以外的多人活動,均須征得輔導員(班主任)或系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組織,并由活動負責人向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審批備案。
(5)以上活動應提前一周到學生工作處或保衛處領取申請表(表格附后),按要求填寫,按程序審批(申請表應陳述活動的內容、活動路線、交通工具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明確活動負責人)。活動結束后,將申請表交保衛處存檔。
第十條責任追究:
(1)活動負責人應對活動的組織管理等承擔主要責任;審批者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未按本辦法的要求辦理活動審批手續而擅自組織活動者,將追究個人或組織者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假借班級的名義與校外人員聯合組織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如各種旅游)等,加重處理。
(3)未按申請中所陳述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活動,如擅自超出活動范圍、逾期返校等,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活動負責人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觸范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4)因組織管理不嚴密導致活動中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或傷亡的,由有關責任人承擔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對組織學生集體校外活動的有關部門和個人,因忽視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責任事故的,將依法追究部門有關領導和組織者(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八
1、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準;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學生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九
為加強校園體育教學及活動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的同時不發生傷害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園體育教學及活動的安全要求
(一)體育課教師安全要求
1、體育教師是體育課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強烈的安全責任意識,并且掌握體育運動有關的安全知識,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具備事故處置能力。
2、體育教師對體育課上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環節應有全面的了解、掌握和應對策略,并能把握重點關鍵。
3、每節課應根據授課內容易發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學生反復強調說明,要講清動作要領、保護措施,并落實到每個學生。
4、每節課應根據授課內容認真檢查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材,做好課前準備,消除各種隱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游泳池水的深淺與清潔度等等。
5、體育教師應及時通過班主任和醫務室校醫對授課班級的每個學生健康體能歷史和現實狀況進行全面了解,練習時因人而異,忌一刀切。
6、體育教師單獨帶班使用一個活動區域分組、分項進行訓練考查時,應事先勘察各分組、分項的場地,盡量做到互不干擾;劃分好小組,落實好小組負責人、安全員;教師除加強巡視,全面關心,更應把握重點,給易發事故、危險性較大的場地上的學生以更多關心與指導。
7、幾個體育教師帶班同時合用一個操場授課時,應事先做好互相溝通,劃分好場地,了解彼此各場地區域授課項目內容;授課時事先提醒同學切勿步入對方危險區域(如投擲區等),并做到相互照應,安全提醒,免生意外。
8、上游泳課時,游泳池應按照深淺水域,配備持證上崗的救生員、衛生員;學生必須事先作健康體驗或身體情況報告,適者參加,老師加強巡視指導。
9、對違犯安全要求、紀律的學生進行必要的紀律處理和行為約束。上課時,可在教師可控制范圍內要求其進行安全訓練或反省,或交給班主任處理。不得隨意將學生逐出控制區之外或讓其回班。
(二)體育課學生安全要求
1、體育課學生必須穿運動服和運動鞋。
2、為避免外傷事故的發生,上體育課時學生不得佩帶證章、胸卡、手表、鑰匙、小刀、飾物等硬質物品,不得持、帶與本課無關的任何物品。有關的物品如不立即使用,應放在活動區外。
3、上課時學生注意力集中,服從指揮,按老師的要求以正確的動作認真完成練習。上課、訓練時,學生不得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別不準干擾他人訓練,嚴禁打鬧、搗亂、惡作劇等易造成對他人傷害的行為。如因此而對他人造成傷害,責任自負。
4、上體育課時學生要以正確的方法使用體育器材、設備,未經教師批準,學生不得私自使用器材、設備。
5、難度較大或帶有一定危險的動作,須在教師指導和同學幫助、保護下完成訓練內容,不可擅自做主,自行練習。
6、學生上課時要自行檢查運動場地、器材等是否符合上課要求,如不符合,應及時向老師提出或自行避開、更換等。
7、學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上課時,學生不準進行非教學要求的活動,更不準私自離開教學活動區。
8、教師要嚴格做好學生考勤,與班主任做好聯系溝通,計入班級學生量化考核。
(三)體育活動課安全要求
1、體育活動課的輔導教師是體育活動課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強烈的安全責任意識,并且掌握體育運動有關的安全知識,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具備事故處置能力。
2、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活動時間、活動內容領取器材,到相應或指定的活動場(所)地進行。凡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后果自負。
3、體育活動課應分成若干個鍛煉小組,在組長帶領下,根據鍛煉項目內容、要求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
4、學生應認真按照各項活動的要求進行活動,自覺遵守體育道德和各項體育運動規則。
5、分散活動前先集中,作好活動安排,強調安全注意事項。不到有危險的場地去活動,不用有危險的器材設備,不做有危險的動作。
6、活動課全過程教師必須在場,不得離開,要加強巡視、檢查、指導,對事故易發項目組(班)或區域給予更多的關心。
7、活動課結束,亦應整隊集合,清點人數,進行講評,檢查安全情況,做到善始善終,使體育活動始終置于老師有組織、有領導的情況下有序進行。
8、對違犯安全要求、紀律的學生要進行必要的紀律處理和行為約束。上活動課時,可在教師可控制范圍內要求其進行安全訓練或反省,或交給班主任處理。
不得將學生逐出控制區之外或讓其回班。
(四)體育訓練安全要求
1、體育教練員是體育訓練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并且掌握體育運動有關的安全知識,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具備事故處置能力。
2、運動隊訓練須按教練員要求進行。
3、要遵循規律逐步加大運動量和體能訓練要求。
4、體育運動隊學生除遵守有關規則外,必須遵守校規、校紀,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5、對違犯安全要求、紀律的學生要進行必要的紀律處理和行為約束。訓練時,可在教師可控制范圍內要求其進行安全訓練或反省,或交給班主任處理。不得將學生逐出控制區之外或讓其回班。
6、節假日進行運動隊訓練,要經學部同意后報總校批準。堅決禁止私自組織學生訓練,出現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負。
(五)體育比賽安全要求
1、參加比賽活動的領導和班主任要向師生進行賽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大家保持思想上認識,行動上重視。
2、成立組委會,制訂體育比賽實施意見,根據學生男女性別和不同年齡段,確定體育比賽項目,編排體育比賽程序冊,做到科學合理。
3、嚴密組織,每個競賽項目均應根據參賽人數的多少,安排體育老師和部分學生擔任裁判員和服務員,諸如運動員檢錄、帶隊出入場、發令、計時、記成績、記名次等,各項裁判糾察工作,責任到人,保障安全。
4、各個項目競賽在開始前視情況不同,負責該項目的教師應認真仔細檢查場地和所使用運動器材,并教育或組織參賽同學做好賽前準備活動,增加安全系數。
5、各個競賽區彼此間應保持一定的隔離區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參賽運動員活動范圍,不得擅自闖入其他項目競賽區。
6、讓學生按班、按年級入座觀看,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進入賽區;同時組織一定數量的學生干部擔任體育比賽糾察,負責維持各區域競賽秩序,做好參觀區與競賽區、競賽區與競賽區之間的`隔離工作。
7、體育比賽現場應設救護站,備好急救藥品和器材,校醫堅守始終,有條件的備好校車,隨時應急,不得延誤。
二、體育器材、設備的安全要求
1、場地、器材設備要符合體育運動的安全標準要求。
2、體育教研組長要對器材、設備經常進行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報修、更換。
3、教學用器材必須課前領出,課后歸還,并實行登記制,人為損壞、丟失器材要賠償。
4、課外活動學生借器材必須持有有效證件登記,按時借,準時還,如丟失或損壞要負賠償責任。
三、體育場地的安全要求
1、運動場地與設備必須符合衛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體育鍛煉為原則。器材和設備設施要與學生的年齡、特點相適應,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并應制定體育場地、器材和設備的管理維修制度,由專人負責管理。
2、沙坑應經常翻松。不得混有致傷性雜物,不要有積水。投擲項目的投擲區,必須與其他運動場地分開,并保持足夠的距離。球欄、單雙杠等固定器械,應無銹斑、發霉、松動、破損、斷裂等情況,發現不牢固的地方應及時清理、調換或修理,或重新購置。
3、游泳池應符合有關安全、救生和衛生等要求。在使用游泳池前,教師或專管人員要對其內部進行周密的勘驗檢查,確保池內無雜物、水池墻壁沒有尖硬物品,然后做好消毒工作,在保證衛生條件許可下及時填充和泄放水源。
體育活動:
一、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二、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三、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四、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五、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體育教學:
一、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二、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三、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四、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五、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
為加強校園體育教學及活動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的同時不發生傷害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園體育教學及活動的安全要求
(一)體育課教師安全要求
1、體育教師是體育課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強烈的安全責任意識,并且掌握體育運動有關的安全知識,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具備事故處置能力。
2、體育教師對體育課上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環節應有全面的了解、掌握和應對策略,并能把握重點關鍵。
3、每節課應根據授課內容易發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學生反復強調說明,要講清動作要領、保護措施,并落實到每個學生。
4、每節課應根據授課內容認真檢查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材,做好課前準備,消除各種隱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游泳池水的深淺與清潔度等等。
5、體育教師應及時通過班主任和醫務室校醫對授課班級的每個學生健康體能歷史和現實狀況進行全面了解,練習時因人而異,忌一刀切。
6、體育教師單獨帶班使用一個活動區域分組、分項進行訓練考查時,應事先勘察各分組、分項的場地,盡量做到互不干擾;劃分好小組,落實好小組負責人、安全員;教師除加強巡視,全面關心,更應把握重點,給易發事故、危險性較大的場地上的學生以更多關心與指導。
7、幾個體育教師帶班同時合用一個操場授課時,應事先做好互相溝通,劃分好場地,了解彼此各場地區域授課項目內容;授課時事先提醒同學切勿步入對方危險區域(如投擲區等),并做到相互照應,安全提醒,免生意外。
8、上游泳課時,游泳池應按照深淺水域,配備持證上崗的救生員、衛生員;學生必須事先作健康體驗或身體情況報告,適者參加,老師加強巡視指導。
9、對違犯安全要求、紀律的學生進行必要的紀律處理和行為約束。上課時,可在教師可控制范圍內要求其進行安全訓練或反省,或交給班主任處理。不得隨意將學生逐出控制區之外或讓其回班。
(二)體育課學生安全要求
1、體育課學生必須穿運動服和運動鞋。
2、為避免外傷事故的發生,上體育課時學生不得佩帶證章、胸卡、手表、鑰匙、小刀、飾物等硬質物品,不得持、帶與本課無關的任何物品。有關的物品如不立即使用,應放在活動區外。
3、上課時學生注意力集中,服從指揮,按老師的要求以正確的動作認真完成練習。上課、訓練時,學生不得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別不準干擾他人訓練,嚴禁打鬧、搗亂、惡作劇等易造成對他人傷害的行為。如因此而對他人造成傷害,責任自負。
4、上體育課時學生要以正確的方法使用體育器材、設備,未經教師批準,學生不得私自使用器材、設備。
5、難度較大或帶有一定危險的動作,須在教師指導和同學幫助、保護下完成訓練內容,不可擅自做主,自行練習。
6、學生上課時要自行檢查運動場地、器材等是否符合上課要求,如不符合,應及時向老師提出或自行避開、更換等。
7、學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上課時,學生不準進行非教學要求的活動,更不準私自離開教學活動區。
8、教師要嚴格做好學生考勤,與班主任做好聯系溝通,計入班級學生量化考核。
(三)體育活動課安全要求
1、體育活動課的輔導教師是體育活動課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強烈的安全責任意識,并且掌握體育運動有關的安全知識,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具備事故處置能力。
2、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活動時間、活動內容領取器材,到相應或指定的活動場(所)地進行。凡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后果自負。
3、體育活動課應分成若干個鍛煉小組,在組長帶領下,根據鍛煉項目內容、要求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
4、學生應認真按照各項活動的要求進行活動,自覺遵守體育道德和各項體育運動規則。
5、分散活動前先集中,作好活動安排,強調安全注意事項。不到有危險的場地去活動,不用有危險的器材設備,不做有危險的動作。
6、活動課全過程教師必須在場,不得離開,要加強巡視、檢查、指導,對事故易發項目組(班)或區域給予更多的關心。
7、活動課結束,亦應整隊集合,清點人數,進行講評,檢查安全情況,做到善始善終,使體育活動始終置于老師有組織、有領導的情況下有序進行。
8、對違犯安全要求、紀律的'學生要進行必要的紀律處理和行為約束。上活動課時,可在教師可控制范圍內要求其進行安全訓練或反省,或交給班主任處理。
不得將學生逐出控制區之外或讓其回班。
(四)體育訓練安全要求
1、體育教練員是體育訓練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并且掌握體育運動有關的安全知識,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具備事故處置能力。
2、運動隊訓練須按教練員要求進行。
3、要遵循規律逐步加大運動量和體能訓練要求。
4、體育運動隊學生除遵守有關規則外,必須遵守校規、校紀,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5、對違犯安全要求、紀律的學生要進行必要的紀律處理和行為約束。訓練時,可在教師可控制范圍內要求其進行安全訓練或反省,或交給班主任處理。不得將學生逐出控制區之外或讓其回班。
6、節假日進行運動隊訓練,要經學部同意后報總校批準。堅決禁止私自組織學生訓練,出現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負。
(五)體育比賽安全要求
1、參加比賽活動的領導和班主任要向師生進行賽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大家保持思想上認識,行動上重視。
2、成立組委會,制訂體育比賽實施意見,根據學生男女性別和不同年齡段,確定體育比賽項目,編排體育比賽程序冊,做到科學合理。
3、嚴密組織,每個競賽項目均應根據參賽人數的多少,安排體育老師和部分學生擔任裁判員和服務員,諸如運動員檢錄、帶隊出入場、發令、計時、記成績、記名次等,各項裁判糾察工作,責任到人,保障安全。
4、各個項目競賽在開始前視情況不同,負責該項目的教師應認真仔細檢查場地和所使用運動器材,并教育或組織參賽同學做好賽前準備活動,增加安全系數。
5、各個競賽區彼此間應保持一定的隔離區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參賽運動員活動范圍,不得擅自闖入其他項目競賽區。
6、讓學生按班、按年級入座觀看,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進入賽區;同時組織一定數量的學生干部擔任體育比賽糾察,負責維持各區域競賽秩序,做好參觀區與競賽區、競賽區與競賽區之間的隔離工作。
7、體育比賽現場應設救護站,備好急救藥品和器材,校醫堅守始終,有條件的備好校車,隨時應急,不得延誤。
二、體育器材、設備的安全要求
1、場地、器材設備要符合體育運動的安全標準要求。
2、體育教研組長要對器材、設備經常進行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報修、更換。
3、教學用器材必須課前領出,課后歸還,并實行登記制,人為損壞、丟失器材要賠償。
4、課外活動學生借器材必須持有有效證件登記,按時借,準時還,如丟失或損壞要負賠償責任。
三、體育場地的安全要求
1、運動場地與設備必須符合衛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體育鍛煉為原則。器材和設備設施要與學生的年齡、特點相適應,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并應制定體育場地、器材和設備的管理維修制度,由專人負責管理。
2、沙坑應經常翻松。不得混有致傷性雜物,不要有積水。投擲項目的投擲區,必須與其他運動場地分開,并保持足夠的距離。球欄、單雙杠等固定器械,應無銹斑、發霉、松動、破損、斷裂等情況,發現不牢固的地方應及時清理、調換或修理,或重新購置。
3、游泳池應符合有關安全、救生和衛生等要求。在使用游泳池前,教師或專管人員要對其內部進行周密的勘驗檢查,確保池內無雜物、水池墻壁沒有尖硬物品,然后做好消毒工作,在保證衛生條件許可下及時填充和泄放水源。
一、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二、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三、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四、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五、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體育教學:
一、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二、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三、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四、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五、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六、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七、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規范和推進職業學校開展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維護頂崗實習學生、學校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等,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學生頂崗實習,是指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教學計劃安排,組織在校學生到企(事)業等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崗位進行的實習。
本規定適用于各類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第三條學校組織學生頂崗實習,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培養學生職業道德、職業技能,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穩定就業。
第四條頂崗實習應當按照育人為本、學以致用、專業對口、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實施。
第二章組織與計劃
第五條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工作按學校隸屬關系,由學校舉辦方進行管理,其中行業部門舉辦的學校,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由行業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管理。高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由學校舉辦方管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管理。
第六條職業學校原則上應選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管理規范,安全防護條件完備,提供崗位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的企(事)業單位組織學生頂崗實習。
學生要求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必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提供實習單位同意接收該學生頂崗實習的公函及實習協議(未成年學生還應提供監護人知情同意書),并經學校備案后方可進行實習。學校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應定期進行實習過程檢查。
第七條學校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頂崗實習計劃, 并共同負責學生頂崗實習的組織和管理。實習計劃包括:實習教學所要達到的總目標、各實習環節、課題內容、形式、程序、時間分配、實習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
第八條學校要明確管理頂崗實習的工作機構,校長是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和實習單位都要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學生頂崗實習工作。
第九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建立實習指導教師制度。安排思想品德好、經驗豐富的教學或技術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全程指導和管理學生頂崗實習。
第十條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原則上安排在學生學習的最后一學年進行。高等職業學校原則上安排學生學習的最后半年進行,實習包括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等多種形式。支持鼓勵職業學校和企(事)業單位探索實行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改革創新。
第三章過程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組織學生頂崗實習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習學生安全管理規定》、《實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并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和行業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學校應當對學生頂崗實習的單位、崗位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內容應包括:學生實習崗位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安全防護等方面。
第十三條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學生應簽訂三方頂崗實習協議,明確各自責任、權利和義務。學生應及時將協議內容告知家長。對于未滿18周歲的學生,還應提供監護人知情同意書)頂崗實習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實習單位接收學生實習工作負責人和實習指導教師的姓名,實習學生和家長的姓名、專業班組、注冊學號及實習期間住址;(2)實習期限;(3)實習內容和實習地點;(4) 實習食宿安排(5)實習時間、休息休假;(6)實習勞動保護;(7)安全管理責任(8)實習報酬;(9)實習責任保險;(10)實習紀律;(11)實習終止條件;(12)實習考核結果(13)學校和實習單位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結合頂崗實習的特點和內容共同做好頂崗實習期間的教育教學工作,對學生開展職業技能教育,開展敬業愛崗、誠實守信為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開展企業文化教育和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五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為學生提供必要的頂崗實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頂崗實習勞動環境。不得安排中職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具有安全健康隱患的頂崗實習勞動,不得安排中職學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頂崗實習勞動;不得安排中職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歲以下學生頂崗實習;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頂崗實習工作;學生頂崗實習應當執行國家在勞動時間方面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實習單位培訓實習學生所發生的費用,可以在企業成本中列支。鼓勵有條件的實習單位向頂崗實習學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時間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實習報酬的形式、內容和標準應當通過簽訂頂崗實習協議進行約定。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實習報酬提成和其它形式的實習費用。
第十七條學生應當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努力完成規定的頂崗實習任務,積極參加學校和實習單位組織的文化教育及相關培訓活動,服從管理。對擅自離開實習單位等違反頂崗實習紀律的學生,應按學校與實習單位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建立學校、實習單位定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和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要定期向學校和實習單位報告學生頂崗實習情況,遇到重大問題或突發事件,實習指導教師應及時向學校和實習單位報告。
第十九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加強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住宿管理,保障學生的住宿安全。未成年學生要求在學校、實習單位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有正當理由,經學生監護人簽字同意,由學校備案后方可辦理,并自理住宿及其相關事宜。
第二十條實習指導教師應當建立實習日志,定期檢查頂崗實習情況,及時處理頂崗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確保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的正常秩序。
學校應該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構建信息化頂崗實習管理平臺,與實習單位共同加強頂崗實習過程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統一建立學生頂崗實習服務平臺,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行業部門、有關社會組織和企業,為學生頂崗實習提供信息服務。
第四章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實行學校和實習單位對學生頂崗實習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實習評價標準,共同考核學生實習效果。
第二十三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制定統一格式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考核表》。學校應將考核要求提前告知學生。對中職學生實習成績的考核分兩部分:一是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對學生的考核,原則上占總成績的70%;二是學校實習指導教師對學生的頂崗實習進行評價,原則上占總成績的30%。
中職學生頂崗實習考核的成績記入畢業成績,作為評價學生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學生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者獲得學分,學校為其頒發由實習單位和學校共同認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經歷證書》,并納入學籍檔案。《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經歷證書》內容包括實習單位與學校雙方對學生實習的評價與鑒定,其依據為學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考核表》。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組織做好學生頂崗實習材料的歸檔工作。頂崗實習教學文件和資料包括:(1)頂崗實習協議;(2)頂崗實習計劃;(3)學生頂崗實習報告;(4)學生頂崗實習成績;(5)頂崗實習周志;(6)頂崗實習巡回檢查記錄;(7)頂崗實習考核表、實習經歷證明等。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積極開展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管理規范、成績顯著的學校、單位以及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章安全與保障
第二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頂崗實習管理制度。要加強監督檢查,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實習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共同做好頂崗實習管理工作,保證頂崗實習工作、安全和有序。
第二十七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加強頂崗實習學生安全意識教育、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頂崗實習學生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實習學生,不得頂崗作業。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針對自身專業設置、教學安排等實際情況,為學生投保與其實習崗位相對應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保險責任范圍應當覆蓋學生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中職學生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學校與企業達成協議由企業支付投保經費的,企業支付的實習責任保險費據實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二十九條實習單位應當根據接收學生實習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實習場所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
學校應當與實習單位協商,為實習學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條頂崗實習期間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是學校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生必須參加的教育和教學活動。
2、學校成立有校長、教導處主任、政教處主任、團支部書記、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地方黨政部門、有關單位代表參加的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小組,負責聯系安排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并組織指導與考核。
3、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每次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務、實踐點、指導人員、帶隊教師五落實。
4、每學年,每個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不少于3天。
5、學校除把工廠作為學生實踐基地外,應與社會保持經常性聯系,建立相對穩定的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基地。
6、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班主任及指導人員、帶隊教師要負責對其進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指導。
7、教育學生主動積極地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在社會實踐活動中,虛心向工農學習,增強熱愛勞動人民、熱愛家鄉的思想感情,不斷提高社會實踐的能力。
8、學校或班級每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后,要認真進行總結,每學期進行一次全面的總結。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的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
按活動路線分為校內和校外兩條線,按規模大小分為大規模和小規模分別落實安全管理,確保活動安全。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
組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安全工作總負責,活動組織部門為活動安全具體負責,是活動安全工作的具體操作者。
班級集體活動,班主任為安全具體負責。
學生活動中,邀請中心醫院醫生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
每一個活動(含校內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
班級或年級段或團隊組織的校內外活動必須呈報政教部門,再由政教部門上報分管校長,由校級領導同意再執行。
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委。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要通報批評,因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
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
活動組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
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
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
活動結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行情況。
7.社會實踐活動活動,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1)學生在活動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對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并記錄。
如需坐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
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4)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回校,進行活動總結。
8.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
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部校長,學部校長呈報總校、通報相關家長。
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保護現場,也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
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則要由跟班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并盡快帶回學校。
9.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
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
如確需要乘坐車船,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
10.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地方開展活動。
(1)利用馬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活動時,要注意周圍的環境,加強安全保護,防止車禍、跌落、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2)到山區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
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11.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
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則。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
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三
第一條、“校園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二條、各班主任利用班會課,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條、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語文閱讀、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課程,應組織學生排隊前往,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并請值日班干部向授課老師匯報本班學生出席情況。
第四條、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當人流較擁擠時,應在走廊盡頭稍等。
第五條、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游戲,不得在走廊樓梯里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觸摸電器設備,不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第六條、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
第七條、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或相關領導,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第八條、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九條、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性能。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采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條、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并上報德育處。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第十一條、值日領導和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注意觀察學生的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并將情況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條、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四
一、遵循“非必要不舉辦、誰舉辦誰負責、分級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四強化一提倡”的原則,處理好常態化下疫情防控和恢復正常活動秩序的關系,嚴防常態化下疫情在集體活動內傳播。
二、幼兒園應以班級為單位實施最小單元群體的室內活動管理,避免各最小單元群體之間在活動、游戲、吃飯、午睡等環節的交叉碰面,同時教師要相對固定,減少在不同單元群體之間流動重疊。盡量不舉辦各類聚集性活動。
三、
中小學校應在保證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組織一定規模的集體活動。在校期間引導學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鬧,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四、大學應根據校園情況合理設置人員密集度,盡可能實施最小單元群體管理,以校區、專業、樓棟、年級、班級等為單位進行學習、生活、體育等活動。盡量開放教室、自習室、圖書館、體育場等公共空間。加強各類聚集性活動管理,大型室內聚集性活動非必要不組織。
五、活動舉辦方要科學規劃活動方案及場地布局,盡量選擇室外通風良好的地點舉辦,并按防控要求合理規劃活動場地分區(測溫區、活動區、應急醫療服務區、臨時隔離間等)、布局及人員動線,要制定流量管控方案。
六、根據場地規模控制活動人數,活動參加人員原則上控制在場所最大容納人數的50%以內,實行預約分流、分批錯峰入場等管控措施,引導活動人員有序進出。
七、根據活動規模和人員數量儲備足夠的疫情防控物資,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
八、安排專人負責健康監測工作,做好活動工作人員日常體溫監測,對活動參加人員進行健康掃碼或登記等。
九、開展防疫知識培訓宣傳,開展崗前培訓,使活動工作人員熟悉防疫要求和應急處置流程。
十、加強環境清潔消毒、通風換氣,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運。
十一、活動現場原則上不安排就餐區。若需設立就餐區,應通過采取減少桌椅擺放、間隔1米、錯位用餐等措施,適當加大就餐者之間的距離。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做好炊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做好就餐區通風消毒。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五
為了確保同學們課間活動的安全、健康、有序,構建和-諧校園,學校德育處特對同學們課間活動做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1、課間活動要文明健康,不做危險的游戲,確保人身安全。
2、可在走廊站一站,向遠方看一看,歇歇眼睛,舒展筋骨,做做深呼吸。
3、不在教室內敲打桌椅板凳,不在走廊、樓梯、教學樓大廳內(前)、辦公區等處大聲喧嘩,追逐打鬧,猛沖猛跑。
4、不摸高,不登高,不攀爬門窗、欄桿等設施,不攀援圍墻、乒乓球臺、樹木和體育器械。
5、按規定有序上下樓,不滑樓梯、欄桿;上下樓梯不擁擠,不蹦跳,一律靠右慢行;遇到師長、客人主動行禮讓路。
6、開關門窗時要小心,以免碰傷他人;不得拿拖把、掃帚、板擦、粉筆等追打玩耍。
7、對課堂內容,如有疑問,盡快在課間向老師請教,沒有問題的也可以到老師跟前蹭聽。
8、課間不到車棚、過道、教師辦公區、中學管轄區域等處玩耍;不得私自出校玩耍、購物等。
9、講究衛生,不亂扔紙屑、雜物等,看到紙屑雜物等能主動撿起來;愛護公物,節約水電。
10、上課預備鈴響,馬上按順序依次進教室,準備好下節課要用的課本、筆記等學習用具,靜待教師的到來。
在大課間活動中,為保證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發生,特制訂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
1、加強責任感,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場地器材,運動服裝,認真檢查,充分估計到容易發生的問題,制定預防措施。場地器材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理。
2、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要按照教師布置內容,有組織有秩序地活動,不能各行其事。
3、培養骨干,使他們預先了解教學內容,動作要領,保護方法。在活動時、協助教師維持好課堂紀律,在分組練習時負責安全保護工作。
4、教會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間降低重心,勿使后腦著地;由高處跳下時先屈膝,前腳掌先觸地,減少震動。
5、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重視安全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減少事故的發生。經常向學生進行文明禮貌教育。在競賽中制止粗野的犯規動作,發揚“寧失一球,不傷戰友”的優良作風。
6、在進行體育活動之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有關活動的注意點,讓學生明白,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該怎么做,不該怎么做。
7、講清各種器材的使用規則,可能出現的不規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險與不良后果等。
8、建立傷害事故登記制度。對發生的傷害事故及時登記,認真分析原因,從中吸取教訓,目的是為了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9、教師要及時對體育器材、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或主管領導。
二、學生
1、學生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做,對個別操作要領不清的可以向教師發問。
2、學生的'有關體育項目必須在與該體育活動相對后的場地內進行,不得在不宜進行該項活動的地方進行該項活動。
3、學生在觀摩體育活動時,必須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規定范圍觀看,不得進行不文明的行為。
4、學生打算進行一項非規定進行的體育項目時,必須征得有關教師的同意方能進行,需要使用體育器材時,必須向主管器材的教師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歸還。
5、對于不按教師要求和學校規定,擅自進行某項體育活動,造成后果的,學生自負責任。
6、活動中出現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教師報告。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從制度上規范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確立更加嚴格的活動開展流程,保證社團活動出精品、上層次,使學院學生社團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特制定本制度。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由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團聯合會)統一指導和管理,各社團必須依據《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積極有效的開展其日常活動和大型文化活動。
第二條學生社團要根據類型定位,發揮自身特點,結合校區實際,因地制宜、開拓創新,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第三條各學生社團在組織社團活動前,必須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團聯合會上交詳細策劃書和《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社團活動申請表》,說明該活動的具體名稱、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活動財務預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條活動和應邀人的有關資料、策劃書、經費預算表、和申請表由各社團負責人詳細審核填寫并簽字后,方可上報社團聯合會。并由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審批,加蓋社團聯合會專用公章后,上報學院團委,經團委老師審批,加蓋學院團委專用公章后活動方可進行。社團活動如沒有經過社團聯合會及學院團委審批通過而開展的,社團聯合會將停止該社團工作,即后進行整頓,并給社團負責人嚴厲懲處。
第五條各社團開展活動后,必須及時對活動進行總結,在活動結束后一周內連同活動資料一并上交院社聯備案,作為各項評優依據。
第六條各社團與商家簽訂的贊助合同,必須上報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審批,得到批準后方可簽訂,嚴禁任何人以社團名義進行純商業性宣傳和商業性活動。
第七條在校內張貼海報、通知等宣傳資料前,必須按學校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并獲同意后方可在學校指定的地點張貼。各社團開展活動所用場地必須保持干凈。
第八條凡具有我院學籍的學生均可參加學院內社團的活動,且堅持自愿原則。本社團成員享有活動參與優先權。
第九條各社團創辦面向校內的刊物,必須先向社團聯合會上交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社團刊物發行申請,經審批后方可發行。在社團網站上公開發表的政治,宣傳言論應先上報社團聯合會審批,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條社團活動必須上報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審批。一經審定,相關事宜不得擅自改變。如確有必要改動,則至少在活動開展前一天,重新填寫上交活動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活動開展期間,社團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社團活動的前期、中期、后期須與社團聯合會活動部保持密切聯系,社團聯合會將委派干部人員參與活動,以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否則社團聯合會將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各社團社長為活動第一負責人,負責人必須認真扎實的做好組織和管理工作,防止和處理任何妨礙學校公共安全及學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條各社團舉辦的活動應以提高廣大同學思想素質和能力為前提,做到積極服務于同學。
第十三條社團在一學年內應至少舉辦一次有影響力的'活動,一學期內常規活動不得少于四次,否則給予警告處理。若社團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舉行活動的,應及時向院社聯提交書面材料說明理由。常規活動指:
1.?舉辦的小型沙龍;
2.?成員培訓;
3.?社團內部交流;
4.?英語角等活動。
第十四條各社團開展活動時,應自覺維護使用場地的公共設施,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好使用場地的衛生。社團活動時造成的設施損壞由相應社團負責。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因活動之需,要出具證明或介紹信時,可向院社聯提出申請,經主席團同意后出具證明。
第十六條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時向院社聯核準。
第十七條各社團公開張貼布告、通知、海報、啟事、廣告和宣傳品等,應嚴格執行學院有關規定,通過指導老師審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條社團張貼物要求內容真實、字跡端正、紙張整潔,并署以社團正式名稱,,以示負責且便于聯系。
注:以上制度自頒布之日生效執行,社團聯合會對其具有最終解釋權、修訂權。
一、指導思想
加強學生社團建設,是開展校園文化建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素質教育的有效途徑,對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貫徹落實教育部“體育藝術2+1?項目”,推進學校特色創建和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學校?堅持辦成“人人向往的好學校”的辦學宗旨,結合我校的實際,以“社團建設”為平臺,為每個孩子打造鍛煉學習的舞臺,以素質教育為重點,注重德育教育、養成教育、體驗教育、創新教育和實踐教育,實現孩子的快樂學習,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建設目標和功能
建設一批能基本滿足學生不同興趣愛好的學生社團,學校教師擔任社團指導工作的比例達到80%?以上,學生參與社團活動比例達到100%?。?納入學校課程管理體系和學生素質評價體系,?建立起比較科學、規范的學生社團的運行、管理和保障機制?。在普及的基礎上?產生一批主題鮮明、富有特色、影響廣泛的全校性、精品化的學生社團。學生社團真正成為實施素質教育,有效促進廣大青少年成長、促進學校特色發展的重要載體。
三、建設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機制。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團建設工作,經研究,特成立杭州市三墩小學社團建設領導小組:
主任:章獻明(校長)(負責“社團建設”全面工作)
副主任:馮衛芳(副校長,負責“社團建設”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動組織)
副主任:蔣國華(副校長,負責活動組織及學生安全)
成員:王曉嵐(教導處副主任,負責師資配備、課程管理,“社團建設”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動組織)
王依美(教導處主任,負責社團各項工作的督導檢查)
陳藝浩(教導處副主任,負責社團各項工作的督導檢查)
李海鑫(教務員,負責社團各項工作的督導檢查)
楊建坤(校區負責人,負責長橋校區社團各項工作的督導檢查)
朱強(校區負責人,負責山橋校區社團各項工作的督導檢查)
葉懿(大隊輔導員,負責社團各項工作的督導檢查)
邵志平(教導處助理,負責資金管理,場地安排,督導檢查,物品驗收,材料收集工作)
李祝平(總務主任,負責提供后勤保障,器材采購)
周國建(負責財務管理及治安保衛)
楊衛達(體育教研組長,分管體育類活動教學)
王曉玲(英語教研組長,分管英語類活動教學)
王麗娟(音樂教研組長,分管音樂類活動教學)
鄭猛達(美術教研組長,分管美術類活動教學)
蔣濤(科學教研組長,科技總輔導員,分管科技類活動教學)
夏艷(信息技術教研組長,分管信息類活動教學,文檔、攝影資料收集)
王穎 (年級組長、一年級組年級組社團管理)
汪蕾(年級組長、二年級組年級組社團管理)
吳菊芬(年級組長、三年級組年級組社團管理)
許鑫媛(年級組長、四年級組年級組社團管理)
曹芳(年級組長、五年級組年級組社團管理)
姚?赟?娜(年級組長、六年級組年級組社團管理)
杜培強(年級組長、長橋校區年級組社團管理)
梁勇(年級組長、長橋校區年級組社團管理)
曹慧英(年級組長、山橋校區年級組社團管理)
萬國美(年級組長、山橋校區年級組社團管理)
2.?落實社團各項管理制度
1?)社團招生制度
社團?學員由各班學生自愿參與,向學校所開設的項目自主申報,項目負責人根據申報學員統籌協調。每個項目班學員數量一般30?名以上,音樂類,體育類等大型活動項目可增加人數,涉及特殊設備等問題可適當放寬到20?名。每個社團要選好一名社長。
2?)社團活動班級管理制度
活動時間?:校?級社團每周五下午兩節課;年級社團雙周五下午兩節課。
點名制度?:每次活動開始,輔導老師必須點名,有學生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報給班主任,有兩次不到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后報給年級組長——王曉嵐。活動結束后安排學生做好場地衛生工作,關閉多媒體設備,最后關閉電源。
請假制度?:所有社團不得無故停止活動,如老師有公出任務的,請提前兩天告知王曉嵐。如有私事,請跟王依美主任請假,準假后也是提前兩天告知王曉嵐。輔導老師不能隨便將學生托付給其他老師,也不能隨意讓學生回到原班級。
物品申領和保管?:社團活動資料和獎品由社團輔導老師填寫申請單,學校統一購買。社團購買的物品由輔導老師負責保管,要循環使用,也作為財產保管的一部分。(正常損耗具體再定)
志愿者和外聘教師管理?:?社團有志愿者或外聘教師的,點名、紀律和安全由本校輔導老師負責。?如遇學校臨時換課、節假日調整等特殊情況,由社團輔導老師負責通知。
3?)?社團外出活動制度
社團學員外出活動,必須由組長到教導處申請,校級社團由教研組長負責申請,年級組社團由年級組長申請,并且上交活動方案,由活動負責老師提前二天發告家長書,教導處派一名中層或者助理協助參加,做好后勤服務等工作。如需車輛等,需提前兩天書面申請;如因比賽需要,租用服裝等,也需提前書面申請。
4?)社團學員管理制度
社團活動招收的學員,一學年內不允許調換、分流、勸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導處申請,教導處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學員要遵守活動紀律,準時參加培訓。要通知好家長,準時接送,注意安全。
5?)社團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認真參加社團活動,活動期間聽從輔導老師指揮。輔導老師保證社團活動正常開展,鈴響開始活動就開始,下課鈴響活動結束,不得無故提前下課。學生回到班級后由班主任組織放學。活動期間(包括兩節課的課間活動和眼保健操)的一切安全事宜,由輔導老師負責。在活動中有學生受傷等情況,輔導員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上報教導處和通知家長,情況嚴重的直接上報教導處,輔導員寫明情況和班主任一起看望學生,并共同處理善后事宜。體育類活動社團,如籃球類社團,為保護教師和學生安全,輔導員必須與學員家長簽訂訓練期間安全告知書,收好回執,交教導處備案。
6?)社團評比制度
每個社團都要完成演出和展示的任務,部分社團有比賽的任務。學校每學期舉行一次校級社團展示活動,展示社團發放開課證明。根據社團活動展示成績、材料積累、活動報道等,每學期各社團評選出優秀學員;評選出校優秀社團,推薦參加區級評選。
7?)社團檔案管理制度
社團輔導老師按要求積累社團建設材料,如社團名稱,社團管理章程,各項規章制度,考核機制,學員名單,學員學習情況,學員作品,活動過程,活動記錄,活動照片,活動成績,社團榮譽等,認真、精心策劃每次社團活動、完成社團活動記載本,(社團活動記載本?版本,可下載)學期結束前上傳在“學校ftp?——上交文件——教導處——2015?學年第一學期資料——2015?學年第一學期社團活動——社團活動記載本——相關社團”文件夾中,用“社團名稱+?輔導老師+?社團活動記載本”命名。校級社團要求每學期在校園網的社團項目欄目中發布2?條新聞及以上,年級社團要求發布1?條及以上,同時也要上傳在“學校ftp?——上交文件——教導處——2015?學年第一學期資料——2015?學年第一學期社團活動——社團活動新聞——相關社團”文件夾中,用“社團名稱+?輔導老師+?社團活動新聞”命名。
每個校級社團還要做好社團活動年冊(非語數教研組一個教研組一份),必須有相關的管理章程、學員規章制度,考核機制,活動會議記錄、活動報道,學期結束前將社團活動年冊上傳在“學校ftp?——上交文件——教導處——2015?學年第一學期資料——2015?學年第一學期社團活動——社團活動年冊”文件夾,用“教研組+教研組長姓名+?社團活動年冊”命名。
年級社團由年級組長負責撰寫年級組社團活動日記,期末上傳在“學校ftp?——上交文件——教導處——2015?學年第一學期資料——2015?學年第一學期社團活動——年級社團日記”文件夾,用“幾年級組+年級組長+?年級社團日記”命名。
8?)年級社團管理制度
年級社團由年級組長負責管理,每次活動點名一次,巡視兩次。如遇組內老師外出、請假等原因不上課的,由組長負責安排代課。負責年級組社團使用資金申請和材料工具等發放回收工作,做好年級組社團考核工作。
9?)校級社團管理制度
校級社團由教導處、教研組長負責管理,每次活動由教導處安排點名一次,巡視兩次。如遇組內老師外出、請假等原因不上課的,由教導處負責安排代課。教研組長負責校級組社團使用資金申請和材料工具等發放回收工作,做好校級社團考核工作。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七
1、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申報制度,學校組織的春(秋)游社會實踐、夏令營、外出參觀等一些大型的素質教育活動,事先必須經學校校務會討論通過,再向教育局有關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組織進行;觀摩電影、公益勞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各種演出等活動,組織者事先向校領導報告,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
2、組織者應有高度的安全意識,對活動地點、交通工具、活動安全、活動管理、旅行社的服務和信譽等作嚴格的考察,認真安排,消除事故隱患,并制定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
3、每次活動都要落實一名校級領導親自組織帶隊,帶隊領導外出前必須召開相關帶隊老師會議,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確帶隊教師的職責。
4、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組織紀律教育,告知學生在活動中應當注意的事項,增強學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范意識。
5、外出活動用車須選用區教育保障中心批準的車輛。活動前帶隊領導須對各車牌號碼進行校對,保證車況良好。
6、學生外出活動,如遇突發情況,帶隊領導必須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同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以便控制事態的擴展。
7、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8、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八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了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集體活動是指由幼兒園組織的各節前大型活動、表演、外出等各類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活動:
1、組織本園幼兒聯歡活動;
2、組織幼兒集體郊游;
3、組織幼兒表演活動;
4、其他集體活動。
二、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貫徹“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幼兒園在活動前必須對幼兒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人,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明確帶隊領導,配備足夠的帶隊教師,制定應急預案。凡需集體乘車外出的,必須租用或乘坐有客運資格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且不得超載和超速。
四、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凡在活動中出現意外,在做好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匯報園領導及上一級領導,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