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對于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起著關鍵的作用,是項目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小編已經為大家收集了一些關于承包合同的案例分析,供大家學習和借鑒。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一
甲方___縣_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_縣___鄉___村___村民小組(簽章)。
甲方。
乙方___市___鄉___村___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___市___鄉___村___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的荒山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經濟林等。
第二條荒山山名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為畝,以林業圖紙為準。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承包期限為四十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已包含土地上所有經濟作物補償)。
第六條原荒山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30天,荒山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荒山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甲方保證荒山共有的基礎設施正常使用:
1、甲方應保證道路暢通,不得收取除國家規定外的任何。
2、甲方應保障乙方20kw的用電負荷,保障通信暢通。
3、甲方保證有足夠的生產及生活用地下水,打井費用由。
第八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林木砍伐手續、工商稅務等相關手續。乙方可將荒山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甲方負責理順乙方承包地周邊關系,避免周邊群眾無故鬧事,保障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第十一條。
1、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治安和林木管護工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的行為,有義務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
3、荒山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地下礦產資源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荒山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承包地內葬新墳,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賠償乙方損失。在承包地上需要保留的祖墳,不計入承包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
5、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荒山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的承包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荒山承包金。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過12個月沒有支付荒山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條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約合同的,林木歸乙方所有,荒山交回甲方,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承包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后在林區所建的基礎設施歸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滿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歸甲方。
4、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荒山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村民集體決議及代表簽名冊。
3、交地確認書。
4、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三
荒山承包在近幾年的農村是非常普遍的,你知道荒山承包。
合同。
書是怎樣的嗎?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書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村民委員會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通過決定對進行承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況:
1、位置:
2、面積及四至:見附件。
第二章承包期限:49年,自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1、承包費為每年按20900斤小麥折算支付。20xx—20xx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當年11月30日當地面粉廠小麥收購價格折算承包費;簽訂合同時先支付20xx—20xx年兩年承包費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章土地的撥付:
1、甲方交付具體林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林地上實地樹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包期限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山林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具體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解決。規劃公益林地,不能轉讓。
第五章承包權。
1、甲方保證所發包的土地使用權四至及土地使用權屬等無糾紛,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權屬不清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幫助協調處理。
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內建設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礦。
4、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成果權。
1、乙方在承包林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其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其他經營成果上設有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圍內土地所有權設定上述抵押、質押。
第七章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益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內如甲方須采伐該片林場內林木、進行采石、取土、修墳等活動,應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若甲方從事上述活動與乙方的正常經營存在沖突時,甲方應當先行與乙方進行協商,且應當在經過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上述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若進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活動,應當視為甲方違約,此時乙方享有解除權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上述活動所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6)甲方擁有該地塊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單中列明的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乙方不得破壞。
(7)乙方負責打深水井一眼,優先供給村民用水,整理規劃建設村到山頂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調關系,確保道路暢通。
(8)在合同期內,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電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乙方因打井、架電、鋪設水電線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時,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9)林地防火由乙方為主,甲方配合,雙方管控,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在該處土地上只許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項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林地承包費,逾期30日不繳納承包費用視為乙方違約。
(6)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有權對荒山進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時乙方應當按照政策法律和政府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盜等措施。
(7)乙方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經乙方許可后方可進入。
(8)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9)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共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林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特別約定。
1、在承包期內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策變動、國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對該處地塊上投資的項目(承包前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除外)的賠償歸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未繼續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水利設施、電路、樹、圍墻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之日起30日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合同期滿之日30日內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權益及乙方所投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資產和權益進行處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處理,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資產,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約定20xx年總承包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金同時支付同期超占期間的承包費。
第九章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按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該處違約金為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該處經濟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期間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十章附則。
2、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3、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到提交訴訟解決。
5、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后,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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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四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
一、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二、承包時間及承包現金額。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組集體收入1000元,看管山戶戶主,陳國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計15000元。
三、付款辦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圍。
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五、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該荒山的所有權;。
2)對所發包范圍內糾紛,甲方有義務調解;。
3)甲方可在所發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應給乙方創造一個寬松發展的環境。協調好本區治安環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四至范圍內的荒山經營權;。
2)足額及時支付承包金額;。
3)遵紀守法、安全生產。
七、其他事項。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甲方群眾,并做到合情、合理;。
3)承包范圍內耕地甲方農產,若乙方需用時可與農戶協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內,乙方出現安全方面的事故與甲方無關;。
5)承包期內,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轉包、分包,也可以有償流轉。
八、違約責任。
2)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變更而變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調達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頁九條,并附民主議定同意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五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村民委員會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通過決定對______進行承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面積及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承包期限:______年,自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1、承包費為每年按______斤小麥折算支付。______年每年按______元,以后按當年______月______日當地面粉廠小麥收購價格折算承包費;簽訂合同時先支付______年兩年承包費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章土地的撥付:
1、甲方交付具體林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林地上實地樹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包期限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山林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具體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解決。規劃公益林地,不能轉讓。
第五章承包權。
1、甲方保證所發包的土地使用權四至及土地使用權屬等無糾紛,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權屬不清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幫助協調處理。
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內建設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礦。
4、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成果權。
1、乙方在承包林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其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其他經營成果上設有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圍內土地所有權設定上述抵押、質押。
第七章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益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內如甲方須采伐該片林場內林木、進行采石、取土、修墳等活動,應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若甲方從事上述活動與乙方的正常經營存在沖突時,甲方應當先行與乙方進行協商,且應當在經過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上述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若進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活動,應當視為甲方違約,此時乙方享有解除權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上述活動所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6)甲方擁有該地塊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單中列明的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乙方不得破壞。
(7)乙方負責打深水井一眼,優先供給村民用水,整理規劃建設村到山頂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調關系,確保道路暢通。
(8)在合同期內,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電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乙方因打井、架電、鋪設水電線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時,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9)林地防火由乙方為主,甲方配合,雙方管控,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在該處土地上只許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項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林地承包費,逾期30日不繳納承包費用視為乙方違約。
(6)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有權對荒山進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時乙方應當按照政策法律和政府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盜等措施。
(7)乙方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經乙方許可后方可進入。
(8)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9)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共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林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特別約定。
1、在承包期內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策變動、國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對該處地塊上投資的項目(承包前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除外)的賠償歸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未繼續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水利設施、電路、樹、圍墻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之日起30日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合同期滿之日30日內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權益及乙方所投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資產和權益進行處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處理,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資產,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約定20xx年總承包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金同時支付同期超占期間的承包費。
第九章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按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該處違約金為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該處經濟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期間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十章附則。
2、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3、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到提交____________訴訟解決。
5、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后,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六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材林、經濟林等。
第二條林地山名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為畝,以人工測量為準。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造林、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承包期限為五十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元,如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內,乙方應在每年的12月。
___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款項給甲方。當年承包金計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為基數,從確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實際天數比例計付當年承包金。
第六條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以及林木砍伐手續。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林地發包后,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植樹造林。
第十一條。
1、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治安和林木管護工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的行為。有義務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地下礦產資源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
5、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國家征占的。
3、乙方超過12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條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約合同的,林木歸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區所建的基礎設施歸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滿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歸甲方。
4、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給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村民集體決議及代表簽名冊。
3、交地確認書。
4、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___。
鎮政府簽章:_______________。
林業站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將集體荒山一段,地名______,其地理位置為:東面是電視臺巖輪與鮮魚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溝兩米以外,兩米以內屬集體;南面是與貴州堰溝分界;北面是滴水巖直上,一直到巖,在滴水巖外面現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歸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進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則集體根據其情況給予罰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期為20年,即從__年三月份起至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產納承包費從年起算,交納(50)元正,年交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滿,共交承包費元。交納時間,訂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遲(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誤費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進行種植任何經濟林木,甲方無權干涉,從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繼續種植莊稼,如有在荒上種植莊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罰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捌佰元歸集體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后按規定給以罰款,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如本人喪失勞動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兒女同樣承受承包權。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現有在荒山內的糧食種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東樹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滿,乙方可繼續承包,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定合同。20滿后,承包費按有當年產植四、六分層,即四層歸集體,六層歸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負責轉包給別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種植費,但必須有記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歸乙方,五分公以下歸甲方,計費標準按每窩伍角,竹子老的90%歸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當年產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歸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確伐嫩竹及其它,否則給以罰款當年產值的百分之三十(30%)給甲方,水果按當年產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滿后,不得進行毀滅性的砍伐和其他行為。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要進行集體建設,占用土地,土地費全歸甲方,集體進行建設在半畝以內,不付乙方任何代價,如有大型的建設,青苗費歸乙方所有,還有必須保持好電視臺的輸電線及其電桿,不得對輸電線路的修整進行任何阻攔或敲詐。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變換,合同仍然生效,不得變換或更改仍按合同執行。
十、合同簽定,經過鄉、村簽發意見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違約付乙方全部種植費。
十一、國家政策的變化和體制改革變化,按政策規定辦理。
監證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為每年元,共計元整(小寫: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總承包費用。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四鄰商議,同意四至界限無糾紛。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可以種樹、開荒、開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
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元并全額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九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村民委員會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通過決定對進行承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
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況:
1、位置:
2、面積及四至:見附件。
第二章承包期限:49年,自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1、承包費為每年按20900斤小麥折算支付。20xx-20xx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當年11月30日當地面粉廠小麥收購價格折算承包費;簽訂合同時先支付20xx-20xx年兩年承包費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章土地的撥付:
1、甲方交付具體林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林地上實地樹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包期限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山林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具體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解決。規劃公益林地,不能轉讓。
第五章承包權。
1、甲方保證所發包的土地使用權四至及土地使用權屬等無糾紛,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權屬不清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幫助協調處理。
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內建設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礦。
4、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成果權。
1、乙方在承包林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其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其他經營成果上設有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圍內土地所有權設定上述抵押、質押。
第七章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益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內如甲方須采伐該片林場內林木、進行采石、取土、修墳等活動,應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若甲方從事上述活動與乙方的正常經營存在沖突時,甲方應當先行與乙方進行協商,且應當在經過乙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上述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若進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活動,應當視為甲方違約,此時乙方享有解除權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上述活動所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6)甲方擁有該地塊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單中列明的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乙方不得破壞。
(7)乙方負責打深水井一眼,優先供給村民用水,整理規劃建設村到山頂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調關系,確保道路暢通。
(8)在合同期內,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電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乙方因打井、架電、鋪設水電線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時,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9)林地防火由乙方為主,甲方配合,雙方管控,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在該處土地上只許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項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林地承包費,逾期30日不繳納承包費用視為乙方違約。
(6)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有權對荒山進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時乙方應當按照政策法律和政府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盜等措施。
(7)乙方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經乙方許可后方可進入。
(8)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9)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共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林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特別約定。
1、在承包期內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策變動、國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對該處地塊上投資的項目(承包前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除外)的賠償歸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未繼續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水利設施、電路、樹、圍墻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之日起30日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合同期滿之日30日內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權益及乙方所投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資產和權益進行處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處理,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資產,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約定2017年總承包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金同時支付同期超占期間的承包費。
第九章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按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該處違約金為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該處經濟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期間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十章附則。
2、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3、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到提交訴訟解決。
5、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后,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一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定本合同所劃定的區域與甲方其他承包區無重疊和交叉。
3、乙方應當及時收取,派送承包區范圍的快件。
五、管理要求。
1、乙方必須自行配置符合工作量的人員、車輛,尤其在雙十。
六、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七、本合同未盡條款,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二
甲方__縣___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執行董事。
乙方__縣___鄉__村__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_溝、小_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縣_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縣___鄉__村__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三
村委主任:
乙方:,男,現年xx歲,住,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商定租賃承包位于地的荒山xx畝,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防止產生糾紛,現制定具體條款如下:
一、
二、.......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存檔。
甲方:(蓋章)村委主任:(簽字)。
乙方:(簽字)。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四
發包方:__縣鎮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1、該幅集體荒山為界二組責任土__為界,西面__為界,北面__為界。
2、承包年限為x年,從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止。
3、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__萬x仟元整(元整),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6、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7、到期后,如甲方繼續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9、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10、本協議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__。
乙方:__。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五
甲方?縣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小南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縣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六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七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風險告知:“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這是針對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承包的特別規定。違反這種強制性民主程序而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是無效的。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_______政府調解處理,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業荒山承包合同書(專業18篇)篇十八
(1)在該協議生效期間和終止后,“員工姓名”同意不公開“公司名稱”的客戶名單,商業機密,或其他保密資料。“員工姓名”同意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泄密和行業內部的間諜活動。
(2)協議生效期間,員工同意盡其所能完成[描述工作職責],并遵守該協議中的反公開和反競爭條款;為此,公司對員工也有所補償:[表述具體補償方法]。協議終止后,[員工姓名]同意在()年期限內及在距[公司名稱和地點]()公里的地區內不與公司競爭。若因[公司名稱]違反協議而被迫終止該協議,則該項條款不再適用。
(3)若有違反該協議(2)項條款的行為,[員工姓名]同意償付[金額:人民幣元]。
經雙方同意,[公司名稱]與[員工姓名]共同簽署該協議。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