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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一
“事實”和“理由”兩個部分是影響法院做出最終判決結果的兩個主要方面,在寫作中要注意以下兩點:
1.充分闡述事實。
“事實”部分是指圍繞訴訟要求和目的,寫明當事人之間的爭執或糾紛的具體事實,主要包括民事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件等相關情況,要實事求是地反映民事案件的發生、發展、結果及危害。但這不是說只要簡單地記敘民事案件的發展過程,也不是說越詳細越好,而是要寫清被告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同時要把當事人雙方爭議的主要矛盾寫明白,要詳略得當,交待清楚雙方爭執的關鍵情節。如《最短的狀紙》,本來在封建社會里,寡婦改嫁是很困難的,一位想要改嫁的寡婦在狀紙中寫道,“夫死,無嗣,翁鰥,叔壯”。只有八個字,但卻充分闡述事實,縣官批準了寡婦的要求。如果原告在爭執中也有一定過錯和責任,也應實事求是地寫清楚,同時要注意與提交的相關證據與證物相吻合。
2.精準援用法律。
“理由”是指圍繞民事糾紛,寫明提請訴訟請求和提請民事訴訟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指在文書中準確引用法律條款論證訴訟請求與提請民事訴訟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有在對民事糾紛具體分析中準確地解釋法律、引用法律,“理由”部分的寫作才能言之有理。首先,在起訴狀的寫作時要對相關法律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精準援用法律,如果對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無論在起訴狀中羅列多少法律條文,也不能從法律上有力地支撐其訴訟請求;其次在起訴狀“理由”部分的寫作中應精準援引法律條款,如引用的相關法律條文中含有款或項的,應引用到條下的款或項,保證引用法律條文的準確性。只有在寫作中精準援用法律,才能更好地體現“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寫好民事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二
民事起訴狀中無論是對案情事實的敘述、對起訴理由的闡釋證明,還是對訴訟請求與決定事項的表達,都要用詞嚴謹、準確。如“訴訟請求”部分是指原告提出訴訟的目的和要求,寫作時就應做到:
(1)提出具體要求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如:在起訴立案時只寫“要求被告賠償原告所有損失”,而沒有寫明具體賠償數額或其他方面的具體要求,法院會要求起訴人重新制作起訴狀。同時由于民事權利屬于私權范疇,當權利主體不尋求司法保護的時候,作為公權力的司法行為就不會介入,即“不訴不理”,就是當事人提出什么請求,法院就審理什么請求,如:原告與被告在賠償損失、清償債務、履行合同、歸還產權四方面都有民事權益爭議,但原告在“訴訟請求”中卻只提出要求被告“清償債務”,那么法院就只會就這一方面進行判決。
(2)寫明準確數額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所以在確定訴訟標的額時起訴人應參照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具體標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這樣可以降低訴訟成本,因為如果數額過大,與判決數額之間的差額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同時也要兼顧到對方當事人經濟承受能力以及類似案例的判決等具體情況,合理的賠償金額也有利于法院的調解。
2.當事人基本情況要寫準確。
(1)姓名要寫明確。原告、被告欄都要填寫姓名,要求寫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現用名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樣的,以身份證上的姓名為準。
(2)年齡要寫準確。首先,具體年齡關系到當事人是否具有訴訟行為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條第2款規定:“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其次,具體年齡有時也會關系到案件的判決結果。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6條明確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歲,女不得早于20歲,第10條明確規定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所以如果原、被告在女方未到20歲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么兩人屬于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是無效婚姻。如果兩人要辦理離婚的話,法院應當宣告原、被告婚姻關系無效,而不是判決離婚。所以當事人的年齡要寫準確。
(3)其他信息要填寫清楚。除以上情況之外,當事人在寫起訴狀時還要寫明具體住址或單位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將相關法律文書送達;同時要盡量寫明自己的電話等具體聯系方式,這樣便于人民法院電話通知開庭等相關訴訟事宜。
3.用要專業。
民事起訴書與一般應用文寫作的不同在于除了要注意其實用性之外,還要注意起訴書的嚴肅性與法律性。表現在寫作中主要是要注意法律術語不能混用。如“被告”與“被告人”兩個詞,根據劉復之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大辭書》中的解釋,“被告人”是刑事被告人的簡稱,是指依法被控訴犯罪,并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告”是原告對立的一方,被訴侵犯他人民事權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應訴的當事人,兩個詞是使用在不同的訴訟程序中的,不可混用。同樣,“原告人”與“原告”也用在不同的訴訟程序中。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三
民事起訴狀是起訴狀中的一個類型,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民事爭議時,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據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書。
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如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民事起訴狀既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依據,也是原告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工具,同時還是民事訴訟過程中被告進行答辯的依據。
民事起訴狀的結構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下面就以一篇民事起訴狀作為例文,具體談談每一部分的寫法。先看下面這篇例文: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四
一、現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2.正文。3.尾部。二、格式:【格式一】起訴狀(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附:本訴狀副本份起訴人年月日【格式二】起訴狀(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原告名稱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企業性質工商登記核準號經營范圍和方式開戶銀行帳號被告名稱所在地址電話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附:本訴狀副本份起訴人年月日注:1.本訴狀供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用鋼筆、毛筆書寫或印制。2.被告是法人、組織或行政機關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民事訴訟的被告是公民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或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3.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4.起訴人署名欄應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全稱,加蓋單位公章。三、舉范例供制作時參考:【范例一】民事起訴狀原告:a,女,××歲,×族,××省××市人,××市××公司職員,現住××市××區××街××號。委托代理人: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b,男,××歲,×族,××省××市人,××市××廠職工,現住××市××區××街××號。訴訟請求1.被告返還應由原告合法繼承的`全部遺產;2.承擔本案訴訟費用。事實與理由(應祥述事實與理由,此略。)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原被告之父c主要遺產清單。原告對父親盡了贍養義務,有姑姑d可以作證。她現住××市××區××街××號。被告擅自將父親遺留房屋租與蔣××居住,有蔣××現居住在××區××路××號的事實為證。此致××市××區人民法院附:1.本訴狀副本×份;2.證人d證言一份;3.原告之父c遺產清單一份。起訴人:a××年××月××日【范例二】民事起訴狀原告名稱:××公司所在地址:××省××市××街××號法定代表人:a職務:總裁電話:××××××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工商登記核準號:經營范圍和方式:科技咨詢與文化交流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分行××支行帳號:××××委托代理人:b,××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名稱:××省××廠所在地址:××省××市××路××號法定代表人:c職務:廠長電話:××××××被告名稱:××省××公司所在地址:××省××市××路××號法定代表人:d職務:經理電話:××××××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廠、××公司償付××金人民幣××元;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事實與理由(應祥述事實與理由,此略。)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1.原告與被告于××年××月2××日簽訂的××合同2.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簽訂的××委托書及原告與×國××公司、臺灣××公司××年××月簽訂的××合同。此致××市中級人民法院附:本起訴狀副本×份起訴人:××公司××年××月××日(公章)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五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明確規定了起訴的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和《法院文書樣式(試行)》,民事起訴狀的格式沒有太多爭議,內容主要由三部分構成:
一、首部,主要寫明民事案件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必須有明確的請求對象;。
二、正文,包括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
三、尾部,主要依次寫明受訴人民法院全稱、起訴人名稱、起訴時間以及附項內容。起訴狀的格式并不復雜,但是,要寫出一份好訴狀,達到想要的效果,并非易事。寫作起訴狀時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原告的資格。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原告必須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而不是間接利害關系,因此哪怕當事人是無訴訟行為能力人,他的監護人也無資格越俎代庖充當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況,正是基于此,在對原告身份情況的說明中,除姓名、性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外,年齡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填寫項目,據此可以直接判斷其有無訴訟行為能力,其監護人是否已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訴訟,在寫作民事起訴狀時,如果原告無訴訟行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及與原告的關系,理順當事人之間的內部關系。
【案例:原告非商業秘密權利人被駁回起訴案】。
原告通過一個經銷協議,取得了美國某公司的測厚儀產品在中國的組裝、銷售代理權。經銷協議聲明:測厚儀產品生產、組裝所使用的技術,均為美國某公司所有的商業秘密。協議并未明確授權原告使用技術的方式。
被告原是原告的一名技術骨干,20辭職后,自己出資組建了一個公司,利用其在原告工作期間學到的技術,生產測厚儀產品,對原告的市場沖擊較大。
原告遂以兩個被告侵犯商業秘密為由,提起訴訟。但法院認為:對于本案涉及的技術,美國某公司才是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原告雖然可以使用這些技術,但不能因此認為原告就成為商業秘密的權利人。而且,原告也沒有獲得美國某公司的訴訟授權,因此,法院以原告主體資格不符為由,駁回起訴。
2.被告的選擇。
民事訴訟中的被告,是原告對立的一方,被訴侵犯他人民事權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應訴的當事人。正確選擇被告,是民事訴訟程序的基礎,否則就可能導致不予受理或者被駁回起訴。
以實踐中較為復雜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為例,專利案件的被告可以是侵權方法的使用者或侵權產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侵權產品的銷售者,還可以將兩者均列為被告,但應當明確各個被告所實施的具體侵權行為。
【案例:譽衡藥品專利侵權案】。
這是一起藥品專利的侵權案件。
原告譽衡藥業有限公司擁有一項發明專利“促進骨折愈合和骨關節損傷修復的藥物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7月26日申請,6月22日授權。該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涉及以天然中藥鹿骨和甜瓜籽的提取物為基本活性成分的藥物組合物、其制備方法及其在生產用于促進骨折愈合或治療骨關節損傷性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
我們代理原告,于月18日,在浙江省金華正信公證處公證員的監督下,在金華市人民醫院,對其銷售黑龍江迪龍公司制造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藥品的行為進行了證據保全。
經對被告產品的分析判斷,原告認為:被告制造、銷售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藥品覆蓋了原告專利權利要求1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構成專利侵權。
因此,我們選擇了藥品的生產商迪龍公司和銷售商金華市人民醫院作為共同被告,在訴訟中請求迪龍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原告專利權的行為(包括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權產品),并銷毀全部侵權產品以及制造侵權產品的工具;金華市人民醫院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
品的銷售者,注冊商標標識的非法印制者、銷售者,故意為侵權商品、假冒商品、非法印制的商標標識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者。
3.案由的確定。
民事起訴狀的案由是確定案件性質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在違約之訴和侵權之訴競合時,更應綜合案情、根據想要達到的目的合理歸納。
【案例:中科大洋訴陳晉蘇、索貝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陳晉蘇為原告中科大洋公司的股東、董事和常務副總經理,主要負責市場營銷、市場推廣以及銷售與管理的協調工作,曾任市場委員會執行主任和重大項目領導小組執行小組組長。原告公司的章程規定:董事在任職期間及之后的兩年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股東在股東身份存續期間及終止后的兩年內,不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與公司發生直接和間接的業務競爭。陳晉蘇還與原告公司簽署了保證書作為勞動合同附件,保證在調離公司兩年之內不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行業。原告公司未向陳晉蘇專門支付過競業禁止補償費,但陳晉蘇在原告公司的年薪大約為30多萬元。2010月,陳晉蘇以出國進修為由提出辭職。6月,原告公司免去陳晉蘇的董事職務。208月,陳晉蘇來到與原告公司屬于同業競爭主要對手的索貝公司工作。年1月,陳晉蘇正式就職索貝公司并任主管市場的副總裁職務。原告公司以陳晉蘇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加入索貝公司、索貝公司在明知的情況下仍接收陳晉蘇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為由,訴至法院。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六
附帶民事起訴狀雖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兩種格式,但兩種格式的訴狀的用法和使用目的基本上還是相同的。其主要的相同點在于:(1)都適用于刑事公訴案件;(2)在使用附帶民事起訴狀之前都有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為;(3)訴狀的使用目的都是為了使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獲得賠償。因此,兩種格式的附帶民事起訴狀的寫作方法也是基本相同的,只是人民檢察院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格式不要求文書正文標題居中。
(1)標題。
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標題可稱作“附帶民事起訴狀”或“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人民檢察院作為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起訴的,標題寫作“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確定根據附帶民事訴訟提起的依據比較容易確定,共有4類: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果被害人死亡時,其繼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檢察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項目按格式要求寫。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確定需要注意的是,附帶民事訴訟雖然從屬于刑事訴訟,但負有賠償責任的被告人并不受限于刑事被告人,即在多人共同作案的情況下,可能有一些人會因未被提起公訴而不能成為刑事被告人,這并不意味著其應負的民事責任也同時消滅。負有賠償責任的下列當事人可以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刑事被告人;對刑事被告人的行為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如在刑事被告人為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情況下,其監護人可被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刑事被告人以外的其他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的人,即在刑事訴訟中未被起訴的其他同案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項目與起訴書相同。
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事民事起訴狀中,起訴人寫作“原告:×××人民檢察院(本院)”,另起兩行分別寫“所在地址:(本院地址)/代表人:(姓名),職務(本院檢察員)。”被起訴人就寫作“被告人”,項目與起訴書相同。
(2)訴訟請求。
刑法第36第1款條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提出的實體法律依據。該條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在被害人獲得司法救濟的可能性上,法律也給予了特別的重視。刑法第36條第2款規定:“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訴訟法第77條則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提出的程序法律依據。根據上述法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請求被告人賠償的損失有明確的范圍,即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經濟損失(刑法規定),或者物質損失(刑事訴訟法和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不包括精神損害。就經濟損失而言,應該包括已經發生的經濟損失,也包括將來必然要發生的經濟損失,即直接經濟損失,但將來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或可預期的經濟利益的損失不在其中。比如人身傷害賠償,訴訟請求部分應該包括醫療救治費、藥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被助費、續醫費、被害人本應承擔的贍養費、撫養費等費用。在司法實踐中,營養費被認為是一項合理的費用,但鑒于營養費不易確定,通常被納入精神撫慰金或直接以精神撫慰金的名義出現。但精神撫慰金具有明顯的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而這一賠償范圍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均無確切的依據。作為一種廣為人知且獲得相當的社會承認的賠償項目,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提出是可以理解的。除此之外,訴訟請求的寫作要求與民事起訴狀中訴訟請求的寫作要求是一致的。在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不止一人時,訴訟請求部分應要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連帶責任。
(3)事實與理由。
與民事起訴狀事實與理由部分的寫作結構一樣,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在結構上也分成兩部分,先寫案件事實,后寫證據訴訟請求的理由。
事實部分的寫作有其特殊性。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由人民檢察院追究,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只就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民事侵權部分提出索賠請求,包括當人民檢察院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也是如此。按理說,在這種情況下,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事實部分就只需要寫出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的發生、侵權過程以及侵權結果,而不需要寫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但附帶民事訴訟有其特殊性,即雖然被告人的刑事犯罪事實在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要作為指控事實提出,但刑事犯罪事實仍然不能不出現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因為刑事犯罪事實是附帶民事訴訟的前提,兩者的聯系在法律上十分緊密;這就象雖然刑事被告人的民事侵權結果不是人民檢察院刑事指控的主要內容,卻可以作為一個酌定量刑情節寫入起訴書中一樣。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為,實際上也就是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只是刑事犯罪行為的情節或給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結果與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及該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失,才對案件的不同性質產生決定性作用。因此,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事實部分仍然應從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為入手,寫被告人實施刑事犯罪行為(實際上也就是實施民事侵權行為)的開始、過程和結果。這一事實的寫作,因有起訴書指控在先,可以依起訴書的指控事實來寫,而把重點放在對于后果的寫作上,且無論是什么樣的后果,最后都要歸結到經濟損失上來。如果原告人所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犯罪事實不一致,附帶民事起訴狀事實部分的寫作則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原告人所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在基本內容上沒有出入,只是細節不同,則原告人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寫作事實最好不要反映這一差異,因為表明這一差異對于原告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什么幫助,卻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帶來新的舉證責任。如果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所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有根本性的差異,即在諸如影響案件定性、量刑和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等問題上有出入,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一方面應該將自己對案件的不同認識向人民檢察院反映,要求人民檢察院重新調查或者提供足以使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改變認識的證據,一方面將自己的案件事實的認識作為案件事實寫入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同時提供能夠證明這一事實的確實充分的證據。人民檢察院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可以作為有別于當事人提出的附帶民事起訴的一個例外,在事實部分的寫作方法上較為簡單,可以全部但略為簡要地將起訴書的事實部分全部搬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而將本應作為該文書事實部分重點內容的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對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害后果作為敘述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自然延伸。這主要是因為同為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起訴,在案件事實的認定上不存在差異。
附帶民事起訴狀的理由部分的寫作方面與民事起訴狀有相同之處,也是應該先對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的性質進行分析認定,對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總結,仍然從法律上對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賠償責任加以證明。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理由部分應該對要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損害結果與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加以證明,這是要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基礎;第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需要對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加以證明;第三,如果民事侵權行為人不止一個,可以不具體劃分每一個侵權行為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的大小,但應該要求共同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在法律依據上,應該既引用刑法第36條第1款(實體法依據),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1、2款(程序法依據),以及民法通則有關條款(實體法依據)。
(4)證據部分。
附帶民事訴訟從本質上說,屬于民事訴訟,適用民事訴訟舉證責任的一般原則,即“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因此,在寫完理由部分后,附帶民事起訴狀中應該寫上證據部分,方法亦應采用目錄式,即只需要列舉出證據名稱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而不需要寫出證據的具體內容,不需要對證據進行分析,而且,由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目的不在于追究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訴訟請求部分也只是民事賠償,所以只需要列舉有關能證明民事損害后果的證據就可以了。刑事犯罪事實不需要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加以證明。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以下簡稱原告):關xx,男,x年5月2日生,漢族,住四川省德昌縣xx村15號。身份證號:513424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x。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以下簡稱被告):王xx,男,x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劍川縣人,聯系電話138872xxxxx。
訴訟請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連帶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共計42416.82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4日晚,梁xx、李xx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經營的“夜來香”美容美發店消費。消費后,三人無故拒付費用,并叫來多人在美容美發店門口鬧事。被告人王xx被叫到現場后,不問事情緣由,不聽原告解釋,即對原告關xx拳打腳踢,進行毆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劍川縣人民醫院治療,后轉院至麗江市人民醫院治療,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導致原告受傷,被診斷為:1、鼻骨骨折,斷端稍塌陷;2、右側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錯位0﹒5米。經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輕傷,并經四川鼎誠司法鑒定所鑒定達到九級傷殘等級。
被告的犯罪行為致使原告關xx經濟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損失,具體損失為:殘疾賠償金13476.00元、醫療費3090﹒82元、誤工費2250.00元、護理費50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00.00元、營養費500.00元、交通費1000.00元、鑒定費1100.00元、精神撫慰金20xx0.00元等,共計42416.82元。這些損失因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產生,依法應由被告王xx負責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人沈劍馗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他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被告人王xx的犯罪行為給原告關xx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由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給予公正裁決,判如訴請。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關xx。
二oxx年八月十九日。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七
訴訟,俗稱“打官司”,一個訴訟程序的產生,首先由起訴而提起,起訴就是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寫起訴狀,即俗稱的“寫狀子”,雖然我國法律規定,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口頭起訴”的越來越少。所以,口頭起訴不在我們重點研究之列。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通俗地說,民事起訴狀,就是當你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們發生爭議時,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所遞交的書面起訴狀。
技巧一明確為什么起訴。
為什么要起訴,起訴的原因是什么,是因為感情不合準備離婚;還是別人欠債不還要求債務人還款;還是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要求法院給個公道。從法律上說,就是當事人因何種民事權益被侵害或因何種事實發生民事爭議而向法院起訴。
起訴的原因直接決定了案件的類型,明確為什么要起訴,才能明確起訴的目的和所要達到的訴訟結果。
技巧二掌握相關法律規定。
人們常說,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打官司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里所提到的“法律”,既包括如《民法通則》這樣的實體法,也包括《民事訴訟法》這樣的程序法。所以,在準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寫民事起訴狀時,了解和掌握相關的法律規定是非常重要的。實體法的規定,在涉及具體實例時再做具體闡述。
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受理的主要規定是:
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110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受理的三條主要規定,掌握和領會這三條法律規定,對于如何寫好民事起訴狀是十分重要的。
以上三條規定,看似簡單,甚至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能背下來。但要真正領會和掌握,并靈活運用,絕非易事,本人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看到很多當事人、甚至代理律師或者法官,都不同程度地犯這樣或那樣的錯誤。不夸張地說,即使專業人士也是要用一生來不斷領會、掌握和運用的。即所謂學無止境。
關于這方面常犯的錯誤及主要注意事項,在具體實例中再分別進行介紹和說明。
技巧三巧妙提出訴訟請求。
可以說,整個民事起訴狀的“精點”之處就在于如何提出“訴訟請求”,訴訟請求的內容是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直接目的。
訴訟請求的提出要與訴狀中“事實和理由”部分相一致。事實,是你的民事權益被侵害或與他們發生民事爭議的客觀事實;理由,是事實基礎上按照相關實體法的規定你所擁有相關權利的依據。
客觀世界是紛繁復雜的,人們說,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世界上沒有兩個相同的指紋,同樣可以說,世界上沒有兩個相同的案件。不同類型的案件,案由不同,訴訟請求自然不同,20**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案件分為幾百種類型,即使同一類型的案件,因客觀事實和當事人的狀況不同,也導致了訴訟請求的不同。
所謂“巧妙”,就是說,你提出訴訟請求時的用詞一定要嚴謹、精練、準確,既要把請求表達清楚;又要“惜墨如金”。請求的內容要有具體事實和法律規定的支持。訴訟請求是分析研究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的基礎上高度概括提出的。
訴訟請求是否適當,直接關系到案件的勝敗和結果,很多案件都是因為訴訟請求不當導致敗訴,或者沒能更大程度地實現自己的訴訟目的。
另外,訴訟請求的確立原則是要追求訴訟利益的最大化,有些案件雖然通過訴訟勝訴了,但因為訴訟請求沒有實現利益最大化,會給以后帶來很多麻煩或不利。現舉一實例如下:
實例:(公產房及離婚之訴)。
浙江李女士1994年大學畢業后應聘到北京海淀區某公司工作,后經人介紹與同區工商局張先生相識,不久兩人結婚,婚后居住在張先生婚前分得的單位公產房(三居室),因婚前雙方了解較少,婚后也沒有建立深厚的感情,生活中經常發生爭吵,矛盾不斷激化,雙方感情日益淡化,后張先生另有新歡,并長期與新歡同居,3月李女士提出離婚,張先生雖然同意,但關于孩子(3歲)撫養及財產分割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無奈,李女士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孩子較小,且自己收入有限,無能力另行租房,在起訴狀中訴訟請求為:一,孩子歸自己撫養,由張先生承擔撫養費(每月800元);二,要求繼續居住張先生婚前分得的公產房。
海淀區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并支持了李女士的訴訟請求。其中判決“三居室”的一居由李女士繼續居住使用。
后張先生與本單位“惡意串通”向單位退回公產房,李女士再次提起訴訟,主張承租權,但因各種原因經過兩審沒能勝訴,在申訴過程中又趕上因奧運會項目的需要該房拆遷,李女士被迫又卷入拆遷訴訟之中,最后只為自己爭得了可憐的“點點”利益。
評價:民事審判的原則,當事人提出什么請求,就審理什么請求,即“不訴不理”。本案中,因李女士在起訴狀中對公產房的訴訟請求是只“繼續居住”,從法律意義上只是“使用權”,而不是“承租權”,李女士最大的失誤就在于離婚訴訟時起訴狀中訴訟請求選擇不當,如果對公產房主張“承租權”,不僅能使自己財產權益最大化,避免事后的訴訟之累,在日后的拆遷補償中也能得到更大的權益。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中規定,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五年以上的,雙方均可承租;而且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通過這個實例我們可以看出,起訴狀中訴訟請求的選擇和確定是多么的重要!
技巧四訴狀各部分的寫法。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八
一、格式規范化——民事起訴狀的“形體”
對民事起訴狀格式的規范性,有很多律師并不太重視,認為這些形式上的細節無傷大雅,對于整個案件的成敗也并沒有多大影響。然而,民事起訴狀格式的規范與否就像一個人的外形,外形是否好看就決定了你給他人的第一印象,因此,遞交一份漂亮的民事起訴狀其實就是向法院和對方律師遞交律師的一張名片。格式規范的民事起訴狀不僅美觀整潔、方便閱讀,而且還能體現出律師良好的專業素養及嚴謹的態度,在未見其人先見其狀的情形下使律師給法官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對后期的庭審會起到一定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么,民事起訴狀格式主要注意哪些方面呢?首先,訴狀的字體及間距是很多當事人最容易忽視的問題,但也是最直觀影響整個訴狀美觀的問題。對此,律師們可以借鑒大多數法院文書的格式標準,統一為標題黑體2號,正文仿宋小三,行間距為1.5倍。其次,訴狀各部分要要素表述完整、規范,事實與理由、訴訟請求等部分標題需加粗,或者整體內容與上文主體部分空一行以示突出強調。最后,就是尾部。一般來說,可以表述為“起訴人”或者“具狀人”,如果是勞動案件則特殊表述為“申請人”,同時,當事人簽名需要手寫且按手印。
總之,要想出具一份格式規范,所要注意的細節頗多,并非想像得那么簡單,細節決定成敗,也是成為一位合格的律師不可獲缺的必要條件。
案由是案件法律關系構成與爭議事實的概括。最高人民法院法發26號《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中,就細細地將民事案件的案由分成了300種(下文中案由后的數字即為本規中案由的序號),每一種都有其特定意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8條第1款的規定,案由是判決書必不可少的內容,而且是應當寫明的第一項內容。對原告來說,這一法律規定所給出的啟示就是,案由是民事起訴狀必不可少的內容,而且應當將正確的案由寫在訴訟請求的第一項中。選擇案由就像大腦指揮行為一樣,有什么案由,就有相對應的訴訟策略和判決結果,所以,案由對于整個案件的走向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其一,在某些案件中,案由的確定將直接決定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例如:一個人被樓上落下的花盆砸傷了,如果他以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作為案由起訴,則案件將被確定為一般侵權案件,原告只能選定一個人或一個住戶為被告,并對他所認定的被告實施了傷害行為負舉證責任;如果他以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賠償糾紛作為案由起訴,則案件就將被確定為特殊侵權案件,原告就可將所有可能實施傷害行為的個人或者住戶列為被告,被告則必須為自己沒有實施傷害行為負舉證責任。由此可見,案由的選擇決定了訴訟的難度和己方的優劣勢。
其二,同一場糾紛,如果采用不同辦案思路,選擇不同的案由,訴訟結果可能會截然不同,如果選擇失當,嚴重時會導致本應勝訴的案件敗訴。一個較為典型和突出的例子是面對一件醫療案件,將其定性為醫療事故賠償糾紛還是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選擇問題。具體來講,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冒然以醫療事故賠償糾紛起訴,一旦不能鑒定為醫療事故,又不能構成醫療差錯,案件就會被法院駁回起訴,從而無法進一步達到訴訟目的;如果采取更加謹慎的態度,選擇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那么只要證明醫療損害后果與醫療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當事人的利益即可受到保護,而且,相對于醫療事故賠償糾紛,在辦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時,律師的工作量要少的多。基于以上原因,對在兩者之間比較不易區分的案件,一般按醫療損害糾紛進行處理,這樣的處理方法幾乎已經成為辦理醫療糾紛律師們的共識。僅僅是醫療事故和醫療損害之間的差別,就會造成案件鑒定程序、證明目的、適用法律、判決結果的天壤之別,所以謹慎選擇恰當的案由,選擇最有利的角度和切入點是律師代理案件啟動各種程序的首要任務。
三、訴訟請求的完整、明確和適度化——民事起訴狀的“心臟”
訴訟請求是否得到支持直接關乎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也體現了整個訴訟過程的成與敗,因此,它是整個民事起訴狀的“心臟”,是整個民事起訴狀的主導,是整個訴訟的最終目的所在。總的來說,書寫訴訟請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訴訟請求完整。民事訴訟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法院也只能在原告訴訟請求的范圍之內對原告的權益予以保護。因此,在民事訴狀中將訴訟請求寫完整是極為重要的,這避免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喪失。
其次,訴訟請求明確。民事訴狀中的請求事項必須寫得明確、具體,不能寫得含糊其詞、抽象籠統。所謂“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實體權利的主張,在內容和所涉及的范圍上,必須具體化,能夠界定,否則便無實際意義,且人民法院也無法對案件進行審理和作出裁判。為使訴訟請求明確具體、一目了然,如果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對同一被告提出了兩個以上的訴訟請求,建議分項列出,切忌將多項請求混在一堆,以免法院漏審漏判。
最后,訴訟請求適度。在提出訴訟請求時不可多多益善,要提出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少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是以訴訟標的額為基數按比例收取的,如果訴訟請求中的標的數額過大,與判決數額之間的差額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這無形中會增加訴訟成本。一般情況下,在確定訴訟標的額時有如下參考因素: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的具體標準,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水平,對方當事人經濟承受能力,類似案例的判決等。例如: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為了取悅當事人,很多律師會將賠償數額盡可能的拉大,結果往往是造成法官調解難、當事人對判決結果有怨言的局面,同時還無形中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四、事實與理由清晰、重點化——民事起訴狀的“筋絡”
“事實與理由”在整個民事起訴狀中就形同它的“筋絡”,法官通過它可以最直接地了解到整個糾紛的前因后果及癥結所在,這部分的表述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是否能被法院受理。一般而言,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對于事實,我們雖然不必過于冗長的表述事實經過,但要對基本的事實表述清楚,事實的要素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經過、結果以及雙方爭執的焦點等,我們應把事實的各種要素寫清寫全。同時,對于事實要素的表述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比如:有自然順序法,我們可以采用按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經過、結果以及雙方爭執的焦點等事實發展的先后順序進行表述,這是最常用的方法;有突出焦點法,為了突出事實的矛盾所在,抓住原告、被告雙方爭執的焦點問題,圍繞焦點記述案情事實。還有突出主責法,抓住爭執雙方的主要責任人的一方,圍繞主要責任人的民事責任來記述案情事實。
其次,有了事實就需要相應的理由對其支撐。對于理由,引證相關法律條文是關鍵,在有了法律依據之后,還要從法理上進行分析,以便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論證原告訴訟請求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從而說服法官認可自己的訴訟請求。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事起訴狀中不僅要突出引用主要的實體法律規定,同時還需要兼顧相關的程序法,這樣既有實體法支撐又有相應的程序法支撐,不僅顯得更加完整,而且訴訟請求更容易得到支持。
訴訟請求是否得到支持直接關乎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也體現了整個訴訟過程的成與敗,因此,它是整個民事起訴狀的“心臟”,是整個民事起訴狀的主導,是整個訴訟的最終目的所在。總的來說,書寫訴訟請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訴訟請求完整。
民事訴訟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法院也只能在原告訴訟請求的范圍之內對原告的權益予以保護。因此,在民事訴狀中將訴訟請求寫完整是極為重要的,這避免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喪失。
第二、訴訟請求明確。
民事訴狀中的請求事項必須寫得明確、具體,不能寫得含糊其詞、抽象籠統。所謂“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實體權利的主張,在內容和所涉及的范圍上,必須具體化,能夠界定,否則便無實際意義,且人民法院也無法對案件進行審理和作出裁判。
為使訴訟請求明確具體、一目了然,如果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對同一被告提出了兩個以上的訴訟請求,建議分項列出,切忌將多項請求混在一堆,以免法院漏審漏判。
第三、訴訟請求適度。
在提出訴訟請求時不可多多益善,要提出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少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是以訴訟標的額為基數按比例收取的,如果訴訟請求中的標的數額過大,與判決數額之間的差額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這無形中會增加訴訟成本。一般情況下,在確定訴訟標的額時有如下參考因素: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的具體標準,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水平,對方當事人經濟承受能力,類似案例的判決等。例如: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為了取悅當事人,很多律師會將賠償數額盡可能的拉大,結果往往是造成法官調解難、當事人對判決結果有怨言的局面,同時還無形中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九
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如何提起?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認為,人民法院有告知義務: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應當告知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84條第1款)。這是法律為保護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利而作出的原則規定。
有關提起附事民事訴訟的問題,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起訴要符合起訴條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4項,即:原告人是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告人(以全部或部分刑事被告人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有請求的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被害人的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89條)。
(2)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未得到被償。根據刑法第60條的規定,司法機關在沒收犯罪分子的財產前,犯罪分子負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這就是說,如果被告人有個人財產,在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前,被告人已經以自己的財產對因其犯罪行為給被害人的物質損失進行了足夠賠償的話,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就不能因同一事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這一賠償,也包括被告人的親屬代為賠償的部分。只有在被害人根據刑法第60條的規定得到的賠償仍不能彌補損失時,才可以就不足部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86條)。
(3)有權提起附事民事訴訟的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有時間限制。根據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90條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的,以后就不能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是對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所作的時間限制。如果第一判決宣告以前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過后被害人又想向被告人索取賠償的話,應該怎么辦呢?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90條的但書為此規定了一個被救方法,即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可以在第一審判決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不受前述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間的限制。
(4)在刑事訴訟中,常有在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要求的。對此,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91條規定了處理方法,即:賠償要求已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記錄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訴后,人民法院應當按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受理;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并已給付,被害人又堅持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但是應該知道,一般說來,該條規定主要是基于當事人的`訴權而作出,并不意味著此附帶民事訴訟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所以,如無其他足以表明被害人應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事由,則被害人最好不要起訴。
在刑事公訴案件中,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受損失的單位未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85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檢察院刑事訴訟文書格式中專門規定了在此情況下使用的訴狀格式,名稱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一般制作6份,每增加一名被告及辯護人增加2份,有關單位1份;送達人民法院2份,被告、辯護人各1份,有關單位1份,歸檢察卷1份,檢察內卷1份。
除前述被害人在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已經提出賠償要求并被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記錄在案的外,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并制作筆錄,向原告人宣讀;原告人確認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附帶民事起訴狀雖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兩種格式,但兩種格式的訴狀的用法和使用目的基本上還是相同的。其主要的相同點在于:(1)都適用于刑事公訴案件;(2)在使用附帶民事起訴狀之前都有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為;(3)訴狀的使用目的都是為了使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獲得賠償。因此,兩種格式的附帶民事起訴狀的寫作方法也是基本相同的,只是人民檢察院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格式不要求文書正文標題居中。
1.首部。
(1)標題。
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標題可稱作“附帶民事起訴狀”或“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人民檢察院作為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起訴的,標題寫作“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確定根據附帶民事訴訟提起的依據比較容易確定,共有4類: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果被害人死亡時,其繼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檢察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項目按格式要求寫。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確定需要注意的是,附帶民事訴訟雖然從屬于刑事訴訟,但負有賠償責任的被告人并不受限于刑事被告人,即在多人共同作案的情況下,可能有一些人會因未被提起公訴而不能成為刑事被告人,這并不意味著其應負的民事責任也同時消滅。負有賠償責任的下列當事人可以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刑事被告人;對刑事被告人的行為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如在刑事被告人為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情況下,其監護人可被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刑事被告人以外的其他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的人,即在刑事訴訟中未被起訴的其他同案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項目與起訴書相同。
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事民事起訴狀中,起訴人寫作“原告:×××人民檢察院(本院)”,另起兩行分別寫“所在地址:(本院地址)/代表人:(姓名),職務(本院檢察員)。”被起訴人就寫作“被告人”,項目與起訴書相同。
(2)訴訟請求。
刑法第36第1款條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提出的實體法律依據。該條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在被害人獲得司法救濟的可能性上,法律也給予了特別的重視。刑法第36條第2款規定:“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訴訟法第77條則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提出的程序法律依據。根據上述法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請求被告人賠償的損失有明確的范圍,即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經濟損失(刑法規定),或者物質損失(刑事訴訟法和法院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不包括精神損害。就經濟損失而言,應該包括已經發生的經濟損失,也包括將來必然要發生的經濟損失,即直接經濟損失,但將來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或可預期的經濟利益的損失不在其中。比如人身傷害賠償,訴訟請求部分應該包括醫療救治費、藥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被助費、續醫費、被害人本應承擔的贍養費、撫養費等費用。在司法實踐中,營養費被認為是一項合理的費用,但鑒于營養費不易確定,通常被納入精神撫慰金或直接以精神撫慰金的名義出現。但精神撫慰金具有明顯的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而這一賠償范圍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均無確切的依據。作為一種廣為人知且獲得相當的社會承認的賠償項目,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提出是可以理解的。除此之外,訴訟請求的寫作要求與民事起訴狀中訴訟請求的寫作要求是一致的。在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不止一人時,訴訟請求部分應要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連帶責任。
(3)事實與理由。
與民事起訴狀事實與理由部分的寫作結構一樣,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在結構上也分成兩部分,先寫案件事實,后寫證據訴訟請求的理由。
事實部分的寫作有其特殊性。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由人民檢察院追究,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只就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民事侵權部分提出索賠請求,包括當人民檢察院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也是如此。按理說,在這種情況下,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事實部分就只需要寫出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的發生、侵權過程以及侵權結果,而不需要寫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但附帶民事訴訟有其特殊性,即雖然被告人的刑事犯罪事實在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要作為指控事實提出,但刑事犯罪事實仍然不能不出現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因為刑事犯罪事實是附帶民事訴訟的前提,兩者的聯系在法律上十分緊密;這就象雖然刑事被告人的民事侵權結果不是人民檢察院刑事指控的主要內容,卻可以作為一個酌定量刑情節寫入起訴書中一樣。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為,實際上也就是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只是刑事犯罪行為的情節或給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結果與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及該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失,才對案件的不同性質產生決定性作用。因此,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事實部分仍然應從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為入手,寫被告人實施刑事犯罪行為(實際上也就是實施民事侵權行為)的開始、過程和結果。這一事實的寫作,因有起訴書指控在先,可以依起訴書的指控事實來寫,而把重點放在對于后果的寫作上,且無論是什么樣的后果,最后都要歸結到經濟損失上來。如果原告人所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犯罪事實不一致,附帶民事起訴狀事實部分的寫作則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原告人所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在基本內容上沒有出入,只是細節不同,則原告人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寫作事實最好不要反映這一差異,因為表明這一差異對于原告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什么幫助,卻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帶來新的舉證責任。如果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所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有根本性的差異,即在諸如影響案件定性、量刑和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等問題上有出入,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一方面應該將自己對案件的不同認識向人民檢察院反映,要求人民檢察院重新調查或者提供足以使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改變認識的證據,一方面將自己的案件事實的認識作為案件事實寫入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同時提供能夠證明這一事實的確實充分的證據。人民檢察院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可以作為有別于當事人提出的附帶民事起訴的一個例外,在事實部分的寫作方法上較為簡單,可以全部但略為簡要地將起訴書的事實部分全部搬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而將本應作為該文書事實部分重點內容的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對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害后果作為敘述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自然延伸。這主要是因為同為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起訴,在案件事實的認定上不存在差異。
附帶民事起訴狀的理由部分的寫作方面與民事起訴狀有相同之處,也是應該先對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民事侵權行為的性質進行分析認定,對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總結,仍然從法律上對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賠償責任加以證明。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理由部分應該對要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損害結果與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加以證明,這是要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基礎;第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需要對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加以證明;第三,如果民事侵權行為人不止一個,可以不具體劃分每一個侵權行為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的大小,但應該要求共同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在法律依據上,應該既引用刑法第36條第1款(實體法依據),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1、2款(程序法依據),以及民法通則有關條款(實體法依據)。
(4)證據部分。
附帶民事訴訟從本質上說,屬于民事訴訟,適用民事訴訟舉證責任的一般原則,即“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因此,在寫完理由部分后,附帶民事起訴狀中應該寫上證據部分,方法亦應采用目錄式,即只需要列舉出證據名稱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而不需要寫出證據的具體內容,不需要對證據進行分析,而且,由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目的不在于追究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訴訟請求部分也只是民事賠償,所以只需要列舉有關能證明民事損害后果的證據就可以了。刑事犯罪事實不需要在附帶民事起訴狀中加以證明。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以下簡稱原告):關xx,男,1984年5月2日生,漢族,住四川省德昌縣xx村15號。身份證號:513424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x。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以下簡稱被告):王xx,男,1982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劍川縣人,聯系電話138872xxxxx。
訴訟請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連帶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共計42416.82元。
事實與理由:
xxx0年7月4日晚,梁xx、李xx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經營的“夜來香”美容美發店消費。消費后,三人無故拒付費用,并叫來多人在美容美發店門口鬧事。被告人王xx被叫到現場后,不問事情緣由,不聽原告解釋,即對原告關xx拳打腳踢,進行毆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劍川縣人民醫院治療,后轉院至麗江市人民醫院治療,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導致原告受傷,被診斷為:1、鼻骨骨折,斷端稍塌陷;2、右側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錯位0﹒5米。經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輕傷,并經四川鼎誠司法鑒定所鑒定達到九級傷殘等級。
被告的犯罪行為致使原告關xx經濟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損失,具體損失為:殘疾賠償金13476.00元、醫療費3090﹒82元、誤工費2250.00元、護理費50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00.00元、營養費500.00元、交通費1000.00元、鑒定費1100.00元、精神撫慰金xxx00.00元等,共計42416.82元。這些損失因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產生,依法應由被告王xx負責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人沈劍馗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他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被告人王xx的犯罪行為給原告關xx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由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給予公正裁決,判如訴請。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關xx。
二oxx年八月十九日。
附:1、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書復印件(原件待查);。
2、四川鼎誠司法鑒定所傷殘等級鑒定意見書復印件(原件待查);。
3、受害人住院費用單據復印件(原件待查);。
4、原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5、相關賠償費用清單及計算標準說明一份。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
民事起訴狀,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為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就有關民事權利與義務的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處理而提交的法律文書。《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明確規定了起訴的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和《法院文書樣式(試行)》,民事起訴狀的格式沒有太多爭議,內容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一、首部,主要寫明民事案件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必須有明確的請求對象;二、正文,包括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三、尾部,主要依次寫明受訴人民法院全稱、起訴人名稱、起訴時間以及附項內容。但在實際的寫作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總是被寫作者忽略,甚至犯一些常識性的錯誤,在此列舉其中較突出的共性問題作一簡要分析,以供寫作者參考。
一、起訴狀和起訴書的區別。
寧致遠教授在《法律文書教程》一書中談到法律文書的特點時說,根據法律文書的時效性和利害關系的直接性的特點,要求語言文字必須做到單一解釋,否則有可能直接損害國家、集體或當事人個人的直接利益,嚴重影響文書所產生的法律實效。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后對直接受理偵查終結的案件,經過審查后認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代表國家對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時所制作的文書。起訴書的制作是人民檢察院行使國家公訴權,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的依據,一經送達即產生法律效力,標志著公訴案件已經進入審判程序,其寫作主體和格式都有特殊的規定,標題應分兩行書寫檢察機關名稱和文書種類,在標題的右下方寫上編號,與起訴狀的格式有著很大的差別,一字之差,性質迥異,因此在擬寫訴狀的標題時,切不可麻痹大意,弄錯了案件的性質。
二、原告的資格。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原告必須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而不是間接利害關系,因此哪怕當事人是無訴訟行為能力人,他的監護人也無資格越俎代庖充當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況,正是基于此,在對原告身份情況的說明中,除姓名、性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外,年齡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填寫項目,據此可以直接判斷其有無訴訟行為能力,其監護人是否已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訴訟,在寫作民事起訴狀時,如果原告無訴訟行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及與原告的關系,理順當事人之間的內部關系。
三、被告和被告人的區別。
民事訴訟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稱原告和被告,在二審程序中稱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在再審程序中稱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在執行程序中稱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不同的稱呼表明當時正處在特定的程序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被告”和“被告人”雖一字之差,但表明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所處的程序完全不同,根據劉復之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大辭書》的解釋,被告人,是刑事被告人的簡稱,是指依法被控訴犯罪,并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告,是原告對立的一方,被訴侵犯他人民事權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應訴的當事人。由此可見,“被告人”只能在刑事訴訟一審程序中使用,提起訴訟的要么是“公訴人”檢察院,要么是刑事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提起訴訟的.可稱“原告人”,在民事訴訟中提起訴訟的不能稱“原告人”),而“被告”則在民事訴訟中使用,,二者不可混用。
四、案由之有無。
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案由即案件的內容提要。如果從這一寬泛意義上來理解,在民事訴狀中訴訟請求前加上案由這一項,倒也提綱挈領,使案件內容一目了然。但法律專業領域對案由一詞的解釋趨于狹窄,筆者查閱了多種版本的參考書,對這一名稱的用法有不同觀點,但權威的解釋是,案由指控告的罪名,即被告人所犯何罪,這一術語僅限于刑事自訴狀和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的寫作中使用,而在民事訴狀中一般沒有要求案由這一項。這里需要補充的一點是,由于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的寫作格式與民事訴狀有差異,因此在民事訴狀的訴訟請求中不應附有追究被告刑事責任的內容,以免混淆了案件的性質。
五、訴訟請求的數額確定原則。
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是以訴訟標的額為基數按比例收取的,如果數額過大,與判決數額之間的差額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無形中增加了訴訟成本。在確定訴訟標的額時有如下參考因素: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的具體標準,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水平,對方當事人經濟承受能力,類似案例的判決等。
六、事實和理由的寫作技巧。
從理論上說,法院審理案件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這一要求,起訴狀的事實部分應該詳盡具體、重點突出,理由部分應該合理合法、論證嚴密。各大教科書在談到對這一部分的寫作要求時觀點也是大同小異,似乎沒有太多討論的必要,但是筆者根據自己多年的訴訟實踐體會到,在實際的寫作中,應考慮到訴狀不僅是呈給法官的,同時還要送達對方當事人,因此還應該注意寫作的技巧,不能一覽無余,使自己在庭審的辯論中處于被動的地位。
首先,從呈給法院的角度來說,為了使法官對案情有一個明晰的了解,在陳述基本案情時做到重點突出是必要的,但并不等于對某些關鍵的要素諸如時間、爭議焦點等細節都毫無保留,雖然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敘述得越詳盡,法官對原告的陳述愈加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為主的影響,但這并不能對案件的結果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庭審中的質證、辯論才是關鍵,因此有時對某些關鍵性的細節可有意模糊處理,以便在庭審辯論中誘敵深入,使其自相矛盾,從而一舉擊倒對方,使之無狡辯還手之力。
調查時間較緊,仍然處于不利的地位,加之對于證據的證明作用和對象在庭前并不要求說明,有些證據的意圖不明,仍會影響原告的判斷,因此如果單純強調事實敘述的詳盡具體,在筆者看來,是弊大于利,我們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靈活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詳略,不可一味強調詳盡具體,使自己處于被動的地位。
再次,理由的援引,更不宜在訴狀中具體披露,否則等于提醒對方當事人仔細研究原告方已掌握的法律依據,在庭前就暴露自己,使對方知己知彼,做好針鋒相對的準備,在庭上反戈一擊。至于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七、法院的管轄問題。
民事訴狀致送法院時,還涉及到法院管轄權的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此案是否屬人民法院主管,如果屬人民法院管轄,又涉及到級別管轄、地域管轄等問題,為最大限度的節省訴訟成本、縮短訴訟時間、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判決,在選擇受訴人民法院時應該細加權衡斟酌。例如,產品侵權賠償案件,被告所在地、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的法院都有管轄權,選擇哪一個法院對原告最有利,就需要綜合考慮。
以上所述,是從民事訴訟實踐的角度,對民事訴狀寫作中實際問題的粗淺探討,以引起大家從實踐層面關注訴訟文書寫作的重視,使訴訟文書寫作研究不至于停留在純理論研究上,從而給寫作實踐以更大的幫助。
鄂州大學文法系。
e-mail:qianxw007@。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一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抵押物地址: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___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四、判令被告二對被告一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判令被告一、二連帶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等)。
上述抵押房產,已于_____________年11月8日在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編號為:1d12019750。
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向被告一足額發放了上述額度項下貸款人民幣元,貸款期限為60個月,自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貸款發放后,被告一卻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現已連續2期未按時足額還款,被告二亦未代償。截止至4月日,被告一尚欠原告貸款本金人民幣元,利息元,罰息_____________元,復息元,合計元。被告一、二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法訴至貴院,請求依據我國《合同法》和《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支持原告的上述請求。
此致
深圳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二
身份證號碼:xx。
住所地:xx。
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聯系地址:xx。
聯系電話:xx。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70萬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2月17日,被告由于經營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幣65萬元整,約定月利率為1.5%,為方便結算,雙方同時約定:利息從20xx年1月1日起算,至20xx年12月31日截止,利息結算時間為20xx年春節前,以后以此類推。
原告當日即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向被告支付人民幣65萬元整,20xx年1月26日(20xx年春節前幾天),被告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月1日至20xx月31日期間的利息117000元;20xx年2月xx日(20xx年春節前幾天),被告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的利息67000元,同時,被告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稱無法及時支付該期間另外5萬元利息,并承諾將該5萬元金額作為借款本金,加之原65萬元借款本金,同時向原告出具合計人民幣70萬元的收據,并約定自20xx月1日起,月利率為2%。
其后,原告因急需用錢,多次與被告協商、發函,要求返還借款及相應利息,但被告都嚴辭拒絕,原告無奈,只好向貴院提起訴訟,貴院于20xx年9月xx日作出判決,以還款期限未到為由,駁回原告的訴請,并同時認定,原告可在還款期限屆滿后通過合法途徑再行主張。
現被告仍拒絕還款,原告只好再行起訴。
原告認為,被告拒絕向原告返還借款本金70萬元,應立即返還,并按約定支付利息168000元【具體算法如下:700000×2%×12=168000元(注:暫計至20xx年12月底,并實際支付至付款之日)】。
在此,原告懇請貴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xx年一月五日。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三
原告: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_____省_____市_____縣人,現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_____省_____市_____縣人,現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被告三:__________保險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訴訟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賠償原告誤工費_______元、護理費_______元、交通費_______元、住院伙食補助費_______元、營養費_______元、后續治療費_______元、傷殘等級司法鑒定費_______元,共計_______元。
2、被告_________保險公司在其保險責任范圍內對上述款項承擔賠付責任;
3、由三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事實和理由: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_____分許,被告_________駕駛被告_______________公司所有的_____________號轎車在_________路倒車時,未確保安全,碰撞行人原告_________,致原告_________受傷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_______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出具_______字[_______]第_______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被告_________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見證據1)。
_____________號轎車已在被告_________保險公司處投保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單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據2)。
事故發生后,被告_________在沒有標明現場位置、沒有報警的情況下,用_____________號轎車與原告原告_________家屬一起將傷者原告_________送往______________醫院進行治療___天,被告_________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經診斷,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______________骨折,醫囑出院后臥床休息___個月。(見證據3)。
原告原告_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經______________司法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手骨折,出院后需定期復查,并服用藥物治療,后續治療費_______元,自受傷之日起全休___個月。”(見證據4)。
綜上所述,此次事故給原告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特請求貴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件:
證據1:交通事故認定書;
證據2:保險單;
證據3:醫療費用單據;
證據4:______司法鑒定結論。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四
原告:楊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12組97號.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某返還楊某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某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某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轉,
寫下借條并約定6個月后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寫欠條一張。
2、見證人王某,某市甲區某街道司法所長。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楊某。
20xx年3月5日。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五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一、賠償原告醫療費、交通費共計______元;
二、賠償原告車輛損失費______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_____元;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____時,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車正常行經_____路、________路路口時,遭遇被告____駕駛的車(牌號為____)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市________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等。后經____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____)。原告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__________________,屬____級傷殘”(見證據____)。雙方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具狀人(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六
1、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之父__死亡后所遺留的遺產(房屋一套價值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___、___系親__,其父__去世后所留房產一套,位于__區__街_號院_號樓_單元_號,建筑面積為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登記號:________,丘(地)號:__________,房產所有權人___。
原被告因該房屋繼承問題發生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公判。
具狀人:____
__年__月__日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七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_____元;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原告為實現債權而委托律師的委托費用_____由被告承擔;
4、本案所產生的一切其他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系同村村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需資金周轉,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幫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積蓄______萬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_萬元共______萬元整一起借給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條一張。借條載明:借現金______萬元,借期___個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給了原告___個月的利息。
截止同年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償還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_萬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償還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償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現在還躲避原告。
原告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償還借款的行為不僅違背誠信、構成違約,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綜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具狀訴至貴院,誠望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八
訴訟請求:
1、與被告離婚;。
2、兒子xxx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xxx元生活費;。
3、分割婚后共同財產;。
4、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xx年x月xx日原、被告領取了結婚證。結婚初始夫妻感情尚可,但漸漸被告開始喜歡打麻將,晚上經常午夜以后才回家,原告多次勸阻,但被告卻置若罔聞,依然我行我素,還說男人不應該老呆在家里。
到了xx年,被告在打麻將時結識了一女子xxx.兩人一拍即合,經常在一起,被告繼而頻繁晚回,甚至通宵不歸,并且對我的態度越來越冷淡,我問及此事,他非但不改,反而動手打我,弄得鄰居皆知。后來,我發現了一張他和那女子親熱的照片,就質問他怎么回事,他惱羞成怒,提出他在外面已有女人,并把我趕出了他家門。由于害怕在一起會受到毒打,我回了娘家,中間回去取衣服時,在屋里發現了很多女人的長發和房事后床上的痕跡,很顯然,被告已和該女子同居并發生了性關系。據鄰居告訴我,我被趕出家門期間,被告和該女子住在一起,還穿著睡衣公開亮相。聽到這個消息后,我很擔心長此下去,我們的家會被拆散。為了挽回這段感情,我提出生個孩子,我以為有了孩子就會穩住他的心。他假意有幾個月沒有和那女子來往,但孩子x個月大時,他又和該女子往來,并開始時常拒絕和我過夫妻生活。
事已至此,我的心徹底絕望了,身心都極度疲憊,我已無法再繼續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也不再對他回心轉意過日子抱有任何幻想和希望,我們之間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向貴院提出與他分手,并要求被告及第三者xxx對給我造成的精神損害予以賠償。
具狀人(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十九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姓名:_____職務:_______。
電話:______。
企業性質:____工商登記核準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和方式: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賬號:_________。
被告名稱: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_。
電話: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
附:有關證據及材料。
民事起訴狀寫作(專業20篇)篇二十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
本訴狀副本__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