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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一
上訴人:。
被上訴人:。
(本范本僅供參考,并非適用于任何情形,請在專業律師指導下起草、修改使用。)。
上訴人:性別:民族:;。
出生日期:文化程度:電話:;
工作單位:;。
住址:;。
被上訴人:性別:民族:;。
出生日期:文化程度:電話:;
工作單位:;。
住址:;。
上訴人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刑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依法提出上訴。上訴請求:
撤銷()刑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依法改判(發回重審)。
上訴事實及理由: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嚴重影響了審判的公正性,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刑事訴訟法條之規定,請求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依法改判)。
此致人民法院
上訴人:年月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二
交通事故案的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是怎樣的?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被上訴人:焦,女,漢族,x年10月30日出生,住**縣**鎮行政村自然村。
被上訴人:蔡,男,漢族,x年5月24日出生,住址同上。
被上訴人:蔡,男,漢族,x年5月29日出生,住址同上。
被上訴人:蔡,男,漢族,x年3月2日出生,住址同上。
被上訴人:蔡,男,漢族,x年2月26日出生,住址同上。
一審被告人:畢,男,漢族,x年5月27日出生,住**市**區*鎮**村,現羈押于看守所。
上訴人因被告人畢交通肇事暨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縣人民法院()*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請求撤銷**縣人民法院()*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民事部分,并依法改判上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其認定保險條款為格式條款且條款無效的行為嚴重背離了交強險的立法精神和旨意,嚴重侵犯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制定的強制性保險條款,依法具有合法性。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下稱《交強險條款》)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險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授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審批制定的強制性保險條款,條款編號為中保協條款[]1號。中國保監會作為國務院部門,其審批的強制保險條款應當具有法律效力,該條款未經法定程序審批修改,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變更或補充。
2、《交強險條款》不應被視為保險。
合同。
中的格式條款,理由如下:。
(1)保監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其職能包括擬定有關商業保險的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規劃、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等。《交強險條款》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并不是投保人單方無條件接受的結果,作為保險人同樣沒有選擇權,保險人僅僅是在形式上提供了簽訂保險合同所需的基本條款,因此,《交強險條款》并不符合單方擬定之格式條款的特征。
(2)采用商業運作的機動車強制保險作為一項金融服務類產品,同樣必須以文字描述說明其保障范圍,然而要直接說明保險人打算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是比較困難的。規定除外責任的基本作用是為了明確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而不是為了剝奪被保險人享受的保障的權利。和一般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不同,保險合同條款中的責任免除條款是從外延上對承保風險范圍的具體界定,是保險產品的具體表述方式,不屬于《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的不公平條款。
(3)保監會不僅代表保險人的利益,同樣也代表了被保險人的利益,保監會審批的交強險條款原則上體現了國家意志,因此,不能以對待格式條款的處理原則對待交強險條款。
在本案中,被告人與被上訴人均對保險合同和《交強險條款》的真實性不持異議,參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15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的強制性保險條款不屬于保險合同的格式條款,保險合同當事人對其內容發生爭議時,對保險人不應當適用‘不利解釋原則’”的規定,可以明確,《交強險條款》不應視為保險合同中的格式條款,也就不應依據《合同法》及《保險法》的規定,對保險人作出不利的解釋。
3、該條款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和過錯方承擔責任的原則,完全符合交強險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的立法精神和旨意。
機動車是高度危險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駛對駕車者、乘客和社會公眾人身及財產安全都有較大威脅,因此,駕駛機動車應當具備合法的駕駛資格,這是對駕駛人最基本的要求。在未取得駕駛資格情況下上道路行駛是對人對己極不負責的行為,應由駕駛人本人承擔責任,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本案被告人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無證駕駛,是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一審判決判令上訴人為被告人的嚴重過錯行為買單,顯然違反了交強險的立法精神和旨意,客觀上鼓勵了無證駕駛人員違規上路行駛的行為。因此,“無證駕駛”屬于交強險的法定除外責任,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被告人無證駕駛車輛,依據《交強險條例》和《交強險條款》的相關規定,屬于免賠事項,一審法院判令上訴人承擔賠償責任明顯屬于判決錯誤。
1、首先,根據交警隊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偵查機關經向車輛登記主管部門進行的調查,均已明確被告人系無證駕駛車輛。庭審中,被告人也主動供述在交通事故中系無證駕駛。因此,可以確定作為被保險人的被告人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無證駕駛,是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交強險條例》僅規定保險公司對無證駕駛墊付搶救費用,對于受害人的其他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墊付和賠償,本案并不存在墊付搶救費情形,被上訴人請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沒有法律依據。
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20號)第一條:“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的規定,《條例》所指“財產損失”與該條規定的“財產損失”含義一致,是指與精神損害相對應的廣義上的財產損失,包括因人身傷亡產生的各項經濟損失,如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因此,《條例》第22條所指“財產損失”包括因被上訴人主張的因人身傷亡產生的各項經濟損失,如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
3、根據上訴人與被告人簽訂的保險合同內容之一的保險條款的規定,被保險人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屬于免賠的約定事項。
根據《交強險條款》第九條之規定,“被保險機動車在本條(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傷需要搶救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生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定多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該條明確了保險公司在搶救受害人需要且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保險公司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可以予以墊付。但搶救費用已由附帶民事原告方在入院時予以支付,并不需要保險公司再行墊付。此處所指的“其他損失和費用”是指除搶救費以外的其他損失和費用,當然包括受害人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人身傷亡費用。保險公司對被上訴人方所訴請的其他費用和損失依法不予賠償,完全符合保險合同雙方的約定。
《交強險條款》制訂的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險法》和《交強險條例》,是對上述法律法規的細化和補充,同時,《交強險條款》又是保險公司與本案中作為被保險人的被告人之間的合同約定,是雙方均予認可的免賠事項,因此應依法作為處理本案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因此,上訴人對被上訴人所主張的各項費用依法不承擔賠償責任,一審法院判令上訴人承擔賠償責任明顯屬于判決錯誤。
綜上所述,“無證駕駛”屬于交強險的法定和約定的除外責任,上訴人對被上訴人主張的各項費用依法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請求法院依法撤銷**縣人民法院()*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民事部分,并依法改判上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支公司。
x年12月27日。
被上訴人(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女,住址:xx市xx區路號樓x單元xx戶。
被上訴人(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男,住址:xx市xx區路號樓x單元xx戶。
原審被告:儀xx,男,戶籍:山東省高密市x社區。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王x,男,住址:xx市市北區路號3號樓2單元xx戶。
上訴請求:
2、判令駁回被上訴人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上訴理由:
一、原審判決對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王x在本案中行為的性質認定錯誤。依據()李刑初字第18號刑事判決書查明的事實,王在本案中的行為不構成對受害人李侵權。李被儀明琛駕駛的車輛撞擊到王所駕駛車輛車箱的中部,是一次意外事件。
我國《民法通則》對侵權行為的定義為:“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可見,行為的違法性和行為人有意識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兩個重要特征。有意識,即指一般侵權責任都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要件。過錯分為故意與過失。故意,是指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損害后果,仍希望其發生或放任其發生;過失,行為人對其行為結果應預見或能夠預見而因疏忽未預見,或雖已預見,但因過于自信,以為其不會發生,以致造成損害后果。本案中王行為恰恰是不具備這兩個特征。
交通事故發生時,王x正駕駛車輛由南往北正常行駛,沒有違法違章行為;更不可能對其后的損害后果有希望或放任其發生的心理預期。李被撞過來時,王不可能注意到一瞬間撞到自己駕駛車輛車箱中部的李,更不可能事先預見到事件的發生以及損害后果的產生。xx市公安局李滄大隊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及()李刑初字第18號刑事判決書均認定“儀明琛因駕駛車輛措施不當,所駕駛的車輛制動不良,對該事故的發生承擔全部責任,孫瑞家、王、李不承擔責任。”若王在事故中有過錯,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不可能沒有責任的。
本案對王來說屬于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或稱不可抗力,依據《刑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而本案中,李死亡后果是儀明琛之前的違章駕駛行為導致的,王正在行駛的車輛只是被動承受了儀明琛之前行為造成的飛來橫禍,王對此不能抗拒也不能預見。
因而,原審判決認定王行為構成侵權,并與儀明琛的侵害行為構成共同侵權,是錯誤的。
二、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原審判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判決上訴人向被上訴人連帶清償被告儀明琛的民事賠償責任,是嚴重的適用法律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上述司法解釋規定了三種負連帶責任的共同侵權行為:1、共同故意致人損害;2、共同過失致人損害;3、不同的故意,或不同的過失,或者有的故意,有的過失,但其故意或過失的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的。
可以據此認定,構成共同侵權行為的條件為:1、二人以上對同一被侵權人有侵權行為;2、侵權人有過錯,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3、侵權人的侵權行為直接結合導致發生同一損害后果。共同侵權行為的法律后果就是共同侵權人對被侵權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案中,王對李死亡這一損害后果的發生沒有過錯,既無故意,也無過失,王行為不構成對李生命權的侵害,也就無法與儀明琛過失對李侵權的行為一起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連帶責任必須是法定的,沒有與儀明琛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行為的前提,法律如何能讓王對儀明琛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更不可能讓上訴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綜上,一審判決錯誤地將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王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進而錯誤地適用法律,并判令上訴人對被告人儀明琛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是錯誤的。上訴人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查清事實、正確裁判,還上訴人一個公道,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謹呈。
山東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快遞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三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以下簡稱原告人):謝xx,男,身份證號碼:xxx,住河南省xxx。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以下簡稱被告人):左xx,男,身份證號碼xxx,戶籍所在地:吉林省xxx新民村,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xx年3月25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于鄭州市第一看守所。訴訟請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2.判令被告人左xx賠償原告人因其犯罪行為所遭受的損失人民幣58949.04元。
事實與理由:
12月29日,被告人左xx進行故意傷害犯罪行為。對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機關進行了揭發和控告。現被告人故意傷害一案,已經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管城第二分局偵查終結,由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左xx的犯罪事實和情節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鄭管檢刑訴字[20xx]第4xx號起訴書中有詳細的敘述,這里不再重復。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了物質損失,現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一并審理,其事實和理由如下:
被告人故意傷害犯罪行為,使原告人遭受嚴重物質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后期治療費等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58949.04元。
原告人上述物質損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為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依上述規定,原告人特向貴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依法審判。此致
河南省鄭州市xxx區人民法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謝xx。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四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以下簡稱原告人):謝xx,男,身份證號碼:xxx,住河南省xxx。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以下簡稱被告人):左xx,男,身份證號碼xxx,戶籍所在地:吉林省xxx新民村,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xx年3月25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于鄭州市第一看守所。訴訟請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2、判令被告人左xx賠償原告人因其犯罪行為所遭受的損失人民幣58949.04元。
事實與理由:
2009年12月29日,被告人左xx進行故意傷害犯罪行為。對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機關進行了揭發和控告。現被告人故意傷害一案,已經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管城第二分局偵查終結,由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左xx的犯罪事實和情節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鄭管檢刑訴字[20xx]第4xx號起訴書中有詳細的敘述,這里不再重復。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了物質損失,現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一并審理,其事實和理由如下:
被告人故意傷害犯罪行為,使原告人遭受嚴重物質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后期治療費等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58949.04元。
原告人上述物質損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為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依上述規定,原告人特向貴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依法審判。此致
河南省鄭州市xxx區人民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五
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云文超,男,漢族,48歲,住河南省漯河市臨潁縣瓦店鎮云莊村,電話:××××××××。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胡萬林,男,漢族,65歲,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石板鎮聯合村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呂偉,男,漢族,50歲,××省××市××縣××地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唐孟君,女,漢族,68歲,××省××市××縣××地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賀桂芝,女,漢族,44歲,××省××市××縣××地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上訴人因被上訴人非法行醫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不服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洛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依法改判(2014)洛刑初字第××號判決書第二項,判決四名被上訴人共同賠償上訴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110萬元。
事實與理由:
一審判決沒有全部支持上訴人請求的經濟賠償,依法應予改判。四名被上訴人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漠視他人生命,對于其犯罪行為給上訴人造成的財產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1款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及相關法律規定,上訴人依法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一審判決沒有全部支持上訴人的經濟賠償請求,實屬于法不合。
綜上所述,故請求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依法改判,以撫慰受害者家屬,以平息民憤,以警示世人,以正法紀,以昭天理!
此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云文超20xx年11月21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六
上訴人因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不服xx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3xx月xx日(2009)刑二初字第x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2009)刑二初字第x號判決第二項,判令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共同賠償受害人史xx醫療費8147.9元、喪葬費10467.5元、死亡賠償金229541元、被扶養人扶養費155904.98元,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80000元,減去原告與刑事被告人張xx親屬協議賠償的50000元費用,共計434061.38元。
2、判令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理由:
1、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存在共同侵權行為,理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從公訴機關提供的筆錄、供述及證人證言可以看出,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參與群毆的意圖非常明顯,也就說他們在主觀上存在著侵權傷害的共同故意。客觀上,他們也參與了群毆行為,這一點在一些供述及筆錄能夠得到充分的證實。被告人張xx在供述中稱,“我見有個稍胖的男的和徐xx、權xx在旁邊動手打起來了”;徐xx在陳述中稱,“張xx被拉的彎下了腰,我就去拉那個瘦的,這時另一個胖子來到我面前,手里拿了一把刀,大概有十公分,像是水果刀,我就轉身跑了。”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關于“徐xx、權xx到達案發現場后并未繼續找人打架”的認定,并不是客觀事實。從整個事情的經過可以看出,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抱著幫權xx打架的目的,共同前往案發地點,中途遇到史xx等人,發生群毆,致使史xx被傷害致死的嚴重后果,權xx、徐xx及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理應對這一共同侵權的后果承擔相應的連帶民事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將這一共同侵權行為割裂看待,認為“無證據證明徐xx、權xx在案發時曾與被害人史xx發生毆斗,該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這一認定不符合客觀事實,也不符合共同侵權的歸責原則。
2、原告撤回對刑事被告人張xx的民事賠償訴訟請求,并不能免除被上訴人權xx、徐xx的.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被告人張xx在群毆過程中,手持兇器傷人,已經觸犯刑律,除承擔主要民事責任外,還要接受刑事制裁。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張xx的家屬積極主動與被害人家屬協商賠償事宜,并按照雙方協議積極理賠,對被害人家屬的心理創傷起到了積極的撫慰作用,上訴人鑒于此種考慮,撤銷了對被告人張xx的民事賠償請求,但并沒有放棄對被上訴人權xx、徐xx的民事賠償請求。作為共同侵權人的被上訴人權xx、徐xx,不能免除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2009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七
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某某,男,漢族,61歲,住某某村,電話:。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李某,男,漢族,32歲,某村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上訴人因被上訴人非法侵入住宅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不服河南省范縣人民法院(20xx)范刑初字第128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改判(20xx)范刑初字第128號判決書第一項,對被上訴人依法從重判決;
2、依法改判(20xx)范刑初字第128號判決書第二項,判決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醫療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13840元。
事實與理由:
7月25日范縣公安局法醫門診給上訴人做了傷情鑒定,鑒定結論為輕傷。被上訴人先后兩次闖入老人家中,氣焰囂張,無法無天,且在致老人受傷住院后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一次也沒有向老人道歉的意思表示,實在令人憤慨。被上訴人在非法侵入住宅后沒有悔罪表現,在有經濟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未對受害人進行經濟賠償,也沒有進行任何精神上的撫慰。老人受傷后,其家屬未得到被上訴人及其家人的任何歉意表示和相應賠償,且另一加害人至今在逃,給上訴人帶來人身安全上的潛在威脅,而被上訴人本人態度更是一直很強硬,在法庭上仍然拒不認罪,沒有任何悔罪之意,使上訴人感到恐懼,旁聽者憤慨。
能捍衛他人的尊嚴和法律的權威,對犯罪惡行的容忍就會有更多的犯罪惡行以效法。
故請求二審法院在一審判決的基礎上對被上訴人加重處罰,以體現罪刑相應的刑法原則,以維護法律的權威。
二、一審判決沒有支持上訴人請求的經濟賠償,依法應予改判。被上訴人李某某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漠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強闖民宅,持刀傷人,對于其犯罪行為給上訴人造成的財產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1款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及相關法律規定,上訴人依法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一審判決沒有支持上訴人的經濟賠償請求,實屬于法不合。
綜上所述,故請求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依法改判,以撫慰受害者,以平息民憤,以警示世人,以正法紀,以昭天理!
此致
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20xx年1月31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八
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云文超,男,漢族,48歲,住河南省漯河市臨潁縣瓦店鎮云莊村,電話:××××××××。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胡萬林,男,漢族,65歲,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石板鎮聯合村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呂偉,男,漢族,50歲,××省××市××縣××地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唐孟君,女,漢族,68歲,××省××市××縣××地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被上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賀桂芝,女,漢族,44歲,××省××市××縣××地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羈押于×××看守所。
上訴人因被上訴人非法行醫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不服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洛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依法改判(20xx)洛刑初字第××號判決書第二項,判決四名被上訴人共同賠償上訴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110萬元。
事實與理由:
一審判決沒有全部支持上訴人請求的經濟賠償,依法應予改判。四名被上訴人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漠視他人生命,對于其犯罪行為給上訴人造成的財產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1款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及相關法律規定,上訴人依法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一審判決沒有全部支持上訴人的經濟賠償請求,實屬于法不合。
綜上所述,故請求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依法改判,以撫慰受害者家屬,以平息民憤,以警示世人,以正法紀,以昭天理!
此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云文超20xx年11月21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九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系死者李×軍之父),男,生于19×年×月×日,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住湖南省××市××區××鎮盤××村××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系死者李×軍之母),女,生于19××年××月××日,漢族,小學文化,農民,住址同上。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住湖南省××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孟××,該公司經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楊××,男,生于19×年×月×日,住湖南省××市××區××鎮××村××號,系湖南k9××2××牌運輸型拖拉機駕駛員,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現被羈押在××區看守所。
第三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簡稱人保××支公司),住湖南省××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董××,該公司董事長。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訴訟請求:
1、依照刑法第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依法從重追究被告人楊××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2、判令被告、被告人共同賠償因交通肇事致原告人李××、朱××之子李×軍死亡的死亡。
賠償金187002元,喪葬費8926元,被撫養人生活費45000元,處理事故的.交通、住宿、誤工費8000元,合計:248928元,并相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判決上列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5萬元。
4、判決第三人人保××支公司將湖南k9××2車輛的保險金在責任限額范圍內賠付給上。
列原告人。
事實及理由:
208月×日上午×時×分許,被告人楊××駕駛××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的。
后果,××區人民檢察院公訴書中有詳細的敘述,這里不再重復。
同時經查,湖南k9××2號運輸拖拉機系被告人楊××7月購買后于月。
變更過戶到××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登記產權為公有,車主是××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楊××并與××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貨運汽車聯合經營合同,由××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于年10月至2009年10月在第三人人保××支公司投保車輛交強險和商業險,保額為50萬元。
綜上所述:被告人楊××無視國家道路安全法規,病車上路且操作不當,因此造成新被錄。
取的大學生李×軍,這名未來的國家棟梁之材命歸黃泉,同時造成其他死傷,其交通肇事行為已構成犯罪。其犯罪行為,不僅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人才損失,而且給原告人家庭造成了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1款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及相關法律規定,現原告人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一并審理。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李××朱××。
20××年×月×日。
附:起訴書副本及證據。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王某,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__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依法嚴懲被告;。
二、依法判令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各種損失557872.39元。其中,死亡賠償金144820元;醫療費9572.39元;被扶養人生活費98280元;喪葬費5000元;交通費2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午4時余,在太平郵局附近,被告人張某手持利刃刺殺被害人要害部位數刀,致被害人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被害人親屬悲痛欲絕,60余歲的老母整日以淚洗面,痛不欲生,不滿10歲的孩子在失去了母愛之后,又永遠失去了父親。
被告人置國法與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顧,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殺人,可見其氣焰之囂張,主觀惡性極深,行為性質惡劣。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不僅非法剝奪了被害人的生命,給原告及其家庭帶來極大痛苦,而且使被害人親屬在經濟上也遭受了巨大損失。故要求法院在依法嚴懲被告人的同時,判令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維護法律尊嚴,維護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一
原告人:
住址:
聯系方式:
第一被告人:
住址:
聯系方式:
第二被告人:
住址:
聯系方式: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追究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犯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對其從重處罰。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人_______、_______賠償我受傷的醫療費_______元,誤工費______元、護理費_______元、伙食補助費_______元、營養費________元、交通費______元、法醫鑒定費_______元以及傷殘補助費(待傷殘鑒定后確定),共計____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許,我在我家門口圪蹴著,被告人_______、______開車過來,我沒防備他倆突然下車,被告人_______把我抱住,被告人________用鐵器在我頭部打了數下,_______又拿水泥塊在我下頜部砸了幾下,把我打昏倒地,逃之夭夭。之后,被我妻子發現叫人把我送至_______醫院搶救治療,診斷為_________,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害。
我在_________醫院住院治療______天,已花去醫療費________元,我住院期間,開始____天由我兩個親屬在醫院進行陪侍護理,之后由一個親屬護理。出院后在家休息治療______天,經過治療終結,我頭部仍然昏昏沉沉,記憶力下降,牙齒松動。由于被告人______、_______故意傷害犯罪行為,使我受傷住院花去巨額的醫療費用,使我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極大的經濟損失。被傷害住院期間導致不能上班,為此損失慘重。
基于上述事實,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無視國家法律,膽大妄為,光天化日之下,無故行兇傷人,故意傷害我的身體健康,情節惡劣,危害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由于被告人_______、________故意傷害犯罪行為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為此,具狀起訴,請求依法公正判決,維護原告人的訴訟請求及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
日期:
后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二
上訴人:楊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漢族,農民,住址:xx省xx市xx區,現羈押于xxxx看守所。
上訴人因故意傷害罪一案,經xxxx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現已做出xxxxx號刑事判決書。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用于定罪量刑的傷殘鑒定意見書在取得方式、取得時間上程序性違法,法律適用錯誤且量刑過重,故依法提起上訴。
請求依法xxxxx號刑事判決書對上訴人的判決,在查明事實后依法改判。
一、一審法院對上訴人定罪量刑所使用的傷殘鑒定意見書是法院自行收集取得的,屬于取得方式程序性違法,不得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條、第49條、第146條之規定,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證據應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收集,法院只有審判的職能,而無收集證據的職權。受害人xxx與被告人楊xx親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并得到受害人的諒解,受害人撤回傷殘等級鑒定申請書,且已經履行完畢,在受害人未依法再提出申請鑒定的前提下,法院不得依職權要求受害人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故傷殘鑒定意見書的取得方式違法了程序性規定,屬于程序性違法。
二、一審法院對上訴人定罪量刑所使用的傷殘鑒定意見書是在庭審之后取得,屬于取得時間程序性違法,不得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37條、240條之規定,合議庭評議案件,應當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判決、裁定。此傷殘鑒定意見書屬于庭審之后取得的證據,而非庭審之前取得的證據,不屬于庭審之時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故此傷殘等級鑒定意見書取得的時間違反程序性規定,屬于程序性違法,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三、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法律適用錯誤,對上訴人罪名定性不當,上訴人屬于過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
1、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明知瓶內溶液為腐蝕性極強的溶液而使用傷害他人,屬于事實認定錯誤。由于上訴人所使用的三輪車電瓶長期漏液,故而在三輪車修理廠購買電瓶液用于彌補漏液現像,上訴人在購買電瓶液的時候賣家并沒有告知上訴人為腐蝕性溶液,且正常情況下的電瓶液溶液為稀硫酸,腐蝕性極低甚至不具有腐蝕性,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本案中上訴人小學文化程度,對化學常識一無所知,在賣家沒有明確告知的情況下,上訴人有理由相信電瓶液為非腐蝕性溶液,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所以上訴人主觀上不知為腐蝕性溶液,屬于過失。
2、案卷材料顯示,在張xx毆打申xx的過程中,上訴人將散落在地上的電瓶液用手抓起向張xx臉上抹去,由此可以看出上訴人對腐蝕性溶液是不知情的,倘若知道為腐蝕性極強的溶液,上訴人是不會用手抓起地上的'溶液的。據此仍能推算出上訴人主觀上為過失。
四、一審法院判決在認定上訴人防衛過當、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及初犯等量刑情節的情況下,判處六年有期徒刑的刑罰,明顯量刑過重。
《刑法》第20條2項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河南省高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3條6項4款規定,對于防衛過當,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防衛過當的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減少基準刑的6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該意見第3條19項1款規定,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40%以下。上訴人認罪態度較好且已年過六十歲,年老體弱又系初犯、偶犯。法院對個案的判決要兼顧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加重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不是刑罰目的,目的是預防犯罪、罰當其罪、實現公平正義。上訴人是在遭受他人毆打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才進行的反抗,具有防衛性質,其造成的后果屬于防衛過當,且主觀上對腐蝕性溶液不知情屬于過失,上訴人本身也屬于受害人,傷害后果也是上訴人意料不到的。此案已過去九年的時間,受害人從新提起本案的目的是想得到一部分經濟賠償,上訴人與受害人達成了賠償諒解協議,其目的已達到,受害人對傷殘申請予以撤回并表示不予追究上訴人的刑事責任。上訴人現已年老體弱,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六年刑罰,量刑過重,不公平不公正,與刑罰的目的背道而馳。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證據使用程序性違法,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希望二審法院充分考慮上訴人的實際情況及主觀惡意程度,在查明案件事實后,依法改判從輕判處,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從某種程度來說,上訴人也是受害者。望貴院能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
此致
xxx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三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以下簡稱原告人):謝xx,男,身份證號碼:xxx,住河南省xxx。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以下簡稱被告人):左xx,男,身份證號碼xxx,戶籍所在地:吉林省xxx新民村。
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xx年3月25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于鄭州市第一看守所。
訴訟請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2、判令被告人左xx賠償原告人因其犯罪行為所遭受的損失人民幣58949.04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9日,被告人左xx在進行故意傷害犯罪行為。對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機關進行了揭發和控告。現被告人故意傷害一案,已經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管城第二分局偵查終結,由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左xx的犯罪事實和情節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鄭管檢刑訴字[20xx]第4xx號起訴書中有詳細的敘述,這里不再重復。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了物質損失,現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一并審理,其事實和理由如下:
被告人故意傷害犯罪行為,使原告人遭受嚴重物質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后期治療費等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58949.04元。
原告人上述物質損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為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依上述規定,原告人特向貴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依法審判。
此致
河南省鄭州市xxx區人民法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謝xx
20xx年x月x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名稱:________省________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訴訟請求。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月被告應付原告的`到期應收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從_______年___月份起,原告業務員先是電話催收,后來多次派員前去催收,對方卻一拖再拖,遲遲不肯付款;再后來,發展為對原告工作人員打去的電話不接(含手機、座機)、信件不回(含短信、郵件),原告工作人員前去催款也避而不見。_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法務部、財務部共同發出催款函,被告仍不予理睬。為保障誠實信用、和諧文明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訴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2、原告與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簽訂的________委托書及原告與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簽訂的________合同。
此致
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公司(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五
申訴人:費金明,男,生于1979年12月2日,漢族,戶籍所在地,陽新縣韋源口鎮柏林村四房5組22號。
申訴人:費增加,男,1986年11月2日,漢族,戶籍所在地,陽新縣韋源口鎮柏林村四房5組22號。
被申訴人:費博文,男,生于1991年6月5日,漢族,戶籍所在地,陽新縣韋源口鎮廣言廣言23號。
被申訴人:費大建,男,生于1984年9月1日,漢族,戶籍所在地,陽新縣韋源口鎮廣言廣言282號。
申訴請求:
五、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二申訴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3月,申訴人聽說陽新法院下達了對費博文等人的303號刑事判決書,就向法院提出了申訴。經過無數次找陽新法院,法院才在208月2日立案審查,今年8月29日陽新法院以(2012)陽立刑監字第2號《駁回申訴通知書》(以下簡稱駁回通知)以申訴人的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為由,駁回了申訴人的申訴請求,申訴人在9月6日又向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市中級法院又在11月22日再次駁回了申訴人的申訴申請。申訴人認為,陽新法院、黃石市中級法院駁回申訴人的申訴請求,是不能成立的,主要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陽新法院(2011)第303號刑事判決書程序嚴重違法。
第三、整個判決書中只審查了被告的供述,并沒有對二申訴人的陳述的事實進行審理和查明,被害人的陳述是本案的重要證據之一,該判決書沒有進行審理,遺漏了本案重要的事實,是嚴重違反訴訟程序的。
第四、二申訴人的摩托車被搶走,該判決書對這一事實沒有進行審理,遺漏了本案重要的犯罪事實。
二、陽新法院第303號刑事判決書對費博文以尋釁滋事定性,與查明的案件事實不符,是定性錯誤,應以故意傷害罪、非法法拘禁罪、搶劫罪定罪。
第三、被申訴人費博文的出生時間,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是1991年6月5日出生。該判決以“家譜復印件、陽新縣干部職工計劃生育情況審查表、育齡婦女信息卡、戶籍證明等證據證實,被告費博文出生時間為農歷1994年6月5日。”戶籍證明明明是1991年6月5日出生,并不是1994年6月5日,家譜等證據與戶籍證明是相互矛盾的,他們之間并不能得出同一的證明結論。該判決以上述矛盾的證據證明費博文是1994年6月5日出生,是不能成立的。費博文還是個退伍軍人,只有年滿18周歲的人才能參軍,原判決認定費博文是未成年人,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綜上所述,陽新法院(2011)第303號刑事判決書程序嚴重違法。駁奪了申訴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權利;整個判決書中只審查了被告的供述,并沒有對二申訴人的陳述的事實進行審理和查明,二申訴人的摩托車被搶走,該判決書對這一事實沒有進行審理,遺漏了本案重要的犯罪事實。第303號刑事判決書對費博文以尋釁滋事定性,與查明的案件事實不符,是定性錯誤,應以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定罪處罰。請求依法撤銷陽新法院(2011)第303號刑事判決書、依法撤銷陽新法院(2012)陽立刑監字第2號《駁回通知書》,依法撤銷黃石中級人民法院(2012)鄂黃石中立刑監字第0008號《駁回申訴通知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03、204條之規定,再次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懇求省高級人民法院及時進行審查。依法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實施,切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六
附帶民事原告人xxx,女,漢族,20xx年x月xx日出生,xxx,系受害人xxx之妻。
附帶民事原告人xxx,女,漢族,20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同上,系受害人xxx之女。
附帶民事原告人xxx,女,漢族,20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同上,系受害人xxx之女。
附帶民事被告人xxx,男,漢族,成年,xxx,現在押。
1、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xxx構成故意殺人罪對其從重處罰。
2、依法判令附帶民事被告人對眾附帶民事原告人賠償造成被害人xxx人身損害的賠償金共計人民幣92939元。
20xx年xx月xx日晚xx時許,在被害人xxx家中,被害人xxx因與附帶民事被告發生糾紛,被被告人xxx用刀砍死(詳見檢察院對xxx的《起訴書》)。根據以上事實,眾附帶民事原告人認為:
1、被告人xxx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xxx作為一個有正常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知道用刀朝被害人頭部猛砍會發生致人死亡的后果,而仍然實施了這一犯罪行為,顯然是希望致受害人死亡的'后果發生;退一步,即使被告人xxx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但在應當知道用刀朝被害人頭部猛砍可能會發生致人死亡的后果的情況下,而仍然實施了這一犯罪行為,至少是放任致受害人死亡的后果發生。《xxx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被告人xxx的犯罪行為不論是希望還是放任致受害人死亡的結果,都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2、對被告人xxx應從重處罰。
根據《xxx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的判刑原則第一選擇是死刑,應當判死刑;根據本次犯罪致人死亡拒不賠償事實和手段特別殘忍的表現,并且激起了的很大民憤,不判死刑于法、于情、于理不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應當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根據(20xx年—20xx年)xx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公布的數據,被告對眾原告應當賠償的具體數額如下:
(三)其他損失: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共計5000元。
以上合計:92939元。
因附帶民事被告人拒不對受害人近親屬賠償,表現了犯罪后的猖狂態度,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致
xxx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七
被告:xxx。
1、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xxx構成故意殺人罪對其從重處罰。
2、依法判令附帶民事被告人對眾附帶民事原告人賠償造成被害人xxx人身損害的賠償金共計人民幣92939元。
20xx年xx月xx日晚xx時許,在被害人xxx家中,被害人xxx因與附帶民事被告發生糾紛,被被告人xxx用刀砍死(詳見檢察院對xxx的《起訴書》)。根據以上事實,眾附帶民事原告人認為:
1、被告人xxx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xxx作為一個有正常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知道用刀朝被害人頭部猛砍會發生致人死亡的后果,而仍然實施了這一犯罪行為,顯然是希望致受害人死亡的后果發生;退一步,即使被告人xxx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但在應當知道用刀朝被害人頭部猛砍可能會發生致人死亡的后果的情況下,而仍然實施了這一犯罪行為,至少是放任致受害人死亡的'后果發生。《xxx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被告人xxx的犯罪行為不論是希望還是放任致受害人死亡的結果,都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2、對被告人xxx應從重處罰。
根據《xxx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的判刑原則第一選擇是死刑,應當判死刑;根據本次犯罪致人死亡拒不賠償事實和手段特別殘忍的表現,并且激起了的很大民憤,不判死刑于法、于情、于理不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應當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根據(20xx年—20xx年)xx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公布的數據,被告對眾原告應當賠償的具體數額如下:
(三)其他損失: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共計5000元。
以上合計:92939元。
因附帶民事被告人拒不對受害人近親屬賠償,表現了犯罪后的猖狂態度,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具狀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八
原告:鄧,女,漢族,19年月日生,湖北省王峰土家族自治縣漁洋關鎮組,身份證號:xxxxx。
被告:葉,女,歲,四川廣安市廣安區廣鄉四合村人,20xx年12月18日因涉嫌詐騙罪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刑事拘留。
1、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財產損失55200元。
20xx年12月3日,原告乘坐上午10:30分楚雄至昆明的客車,準備在西部客運站下車,原告身背一個女式背包,包內放有本人用品以及剛剛領到的7000元工資和中國郵政儲蓄存折一本,以及一張內沒有錢的銀行卡,同時身上帶著一部天語手機。
下行13時一刻左右,在客車快要到西部客運站的時候,原告以為到了車站,由此原告隨同其他部分乘客下了車。
下了車原告給家人打電話得知還沒有到客運站,于是原告按家人的意思準備打車到客運站。
這時被告與另外一名女子走過來,邀請原告一起坐公交車到西部客運站,在往公交站牌的路上,另一名女子錢包丟在路上,被告將錢包撿起一起走到車站。
這時被告又說不坐公交車而是坐面包車,于是被告與另一外女子將原告連推帶拉拉上車并將原告夾在中間。
在準備要開車的時候,丟錢包的女子走過來,說錢包丟失要求檢查是否我們撿到他的錢包,原告在被告人要求下將錢包打開給那女子查看,這時被告看到原告包內的錢就將原告的包搶到她手里拿著,同時也將原告的'手機也拿走,不讓原告打電話。
后來那女子與被告又要求查詢原告的存折,看是否將撿到的錢存入銀行了,由此在被告等人的哄騙下,原告又將郵政儲蓄銀行的存折密碼告訴被告等人,致使原告在他們車內滯留了兩個來小時,在這過程中與被告同伙的男子將原告存折內47000元全部取走(當時原告并不知情),而原告幾次要求打電話,被告均不將手機返還給原告。
在被告他們的犯罪行為得逞后,被告及那名假裝丟錢的女子要求又要求原告去東站藥村市場作證,于是原告又坐上被告安排的摩托車,并將原告的包放在摩托車上,摩托車司機將原告帶了不到100米就以親戚出交通事故為由將原告放在路邊,原告對自己的包檢查發現,包內現金全部沒有了,這時原告才感覺被被告騙了,而這時原告身上一分錢都沒有了,手機也被被告拿走了,該手機價值1200元。
對被告對原告財產、現金的詐騙、偷盜行為,原告感到十分的氣憤,被被告盜走的7000元可是原告近1年來幫他人做飯的全部收入,而騙掉的銀行存折內的錢也是原告多年的收入積蓄,因此事受到的刺激相當的大,致使原告很長時間來精神恍恍惚惚,常常以淚洗面。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20xx年12月18日,被告等人在對他人實施同樣的犯罪行為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過照片、當面辯認,被告就是盜竊、詐騙原告錢財的人。
由此,為使原告得到里寬慰并防止被告繼續害人,欺騙他人錢財,請求司法機對被告人給予嚴懲。
同時,原告要求被告賠償被盜竊、詐騙的錢財共計55200元。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之規定,原告向貴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
此致
xxx。
20xx年2月5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十九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原告二: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一、確認原告_____、______與被告______工程集團_______分公司有限公司簽訂房屋買賣的合同無效。
二、要求被告返還購房款______元及利息(以購房款______元為基數,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訴之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三、本案訴訟費及其他與訴訟有關的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被告_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系被告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__、_______與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兩原告購買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將要建設的商品房(房屋面積共約_____平方米,車庫約___平方米),房屋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元,兩被告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支付首期購房款______元,剩余房款由兩被告辦理銀行按揭,被告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依據合同履行了付款義務,但是被告方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卻遲遲不履行合同,并以各種理由推辭。
后經兩原告調查得知: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所預售給兩原告的商品房至今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并且房屋至今也未建成。被告_______工程集團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的欺詐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望貴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判如所訴!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實用20篇)篇二十
如何起草附帶民事上訴狀?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附帶民事上訴狀,供大家閱讀參考。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范,男,21歲,漢族,岳陽鎮下冶村村民,住該村。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田x,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xx市xx區人,現住x鎮xx街。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劉,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x鎮人,現住x鎮。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解,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xx人,現住x鎮熱留村。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扈,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岳陽鎮人,現住岳陽鎮九傾垣村。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田x、劉洋解、扈犯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對其從重處罰。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人田x、劉、解、扈及其監護人共同賠償原告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殘疾賠償金(待傷殘鑒定后確定)、后續治療費、康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3萬元。
事實和理由。
xx年10月20日晚11時許,附帶民事被告人田x、劉、解、扈在中小企業局附近二中路口因瑣事持理發剪刀等兇器將原告人、鄭、衛刺傷,造成原告人與鄭重傷害、衛輕傷害。
原告人受傷后被送往惠民醫院搶救,第二天被轉到xx人民醫院,醫院診斷為:脊髓損傷、腰背部多處刀刺傷,右眼瞼皮膚裂傷。原告在xx人民醫院住院治療97天,住院期間先后在第四人民醫院、xx開發區新立醫院、動力機械廠職工醫院、山西省人民醫院檢查治療,共花費醫療費28642.18元、交通費4113.3元、住宿費2100元。至今原告不能正常行走,還需繼續治療。
被告人田x、劉、解、扈故意傷害犯罪行為,使原告人遭受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嚴懲被告人田x、劉、解、扈犯罪行為,同時要求各被告人及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賠償原告由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共計23萬元。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范。
x年4月10日。
上訴人(原審刑事附帶民事原告):劉xx,男,漢族,x年03月20日生,云南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x村五組5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刑事附帶民事被告):張xx,女,漢族,x年01月10日生,云南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x村四組14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刑事附帶民事被告):吳xx,男,彝族,x年05月24日生,云南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x村四組14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刑事附帶民事被告):楊xx,男,漢族,x年03月15日生,云南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x村四組14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刑事附帶民事被告):李xx,男,佤族,x年03月24日生,云南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x村四組14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刑事附帶民事被告):高xx,男,漢族,x年14月20日生,云南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x村四組14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
上訴人因被故意傷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不服xx縣人民法院作出的()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依法改判以故意傷害罪追究五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并對五被上訴人從重處罰。
2、請求撤銷()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第一、二、三項,依法改判五被告人不予緩刑。
3、請求撤銷()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第五項,支持上訴人原審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全部請求。
上訴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一)原審判決認定五被告人是在山上摘豆子時得知發生糾紛到達現場,屬于嚴重的事實認定錯誤。
由于偵查機關未及時訊問各被告人,各被告人之間系親屬關系,他們在事后編造了大量的謊言,想要掩蓋他們準備工具、守候組織于宇州石料廠埋伏毆打上訴人的事實,其陳述均為偽證。原審判決采信被上訴人的一面之詞,對上訴人及無利害關系人的證言不予考慮,導致嚴重的司法不公。
根據與雙方無任何利害關系的證人黃xx陳述,案發當天上午,上訴人劉xx父子找到xx石料廠要求處理自家的核桃樹被廠里挖機挖掉50棵的糾紛。上訴人之子劉xx就留下電話號碼給楊后,離開了宇州石料廠。13時10分許,五被告人來到廠里,問清情況后,讓黃xx打電話給上訴人父子。上訴人父子以為要解決糾紛,又來到xx石料廠。在雙方糾纏過程中,上訴人想要拿石頭自衛,當即被五被告人用早已準備好放置于車上的工具圍毆上訴人父子。
可見,五被告人系準備工具、守候組織于xx石料廠埋伏,有預謀地毆打上訴人父子,上訴人之子劉xx因為跑得快,才免遭厄運。這一事實足見五被告人的兇殘,其兇殘在于事先準備了工具,而上訴人只是想從地上撿起石頭自衛。但是原審判決對此歪曲陳述,顯然屬于嚴重認定事實錯誤,嚴重司法不公。
(二)原審判決認定雙方相互打斗,屬于嚴重事實認定錯誤。
盡管各被告人進行了嚴密的串供,作出顛倒黑白的陳述,但是與雙方無任何利害關系的證人黃xx作出了客觀公正的陳述。
證人黃xx陳述:“我在一旁洗衣服,看到劉xx想撿石頭,我就跑去推開劉xx并勸他們。劉xx再次撿起一個石頭,張xx就拿一根棍子毆打了劉xx”。從證人楊陳述可見,吳利雄做的行為只有一次想撿起石頭被勸,再次撿起石頭即遭到毆打。
原審判決卻一味采納各被告人的虛假陳述,對其陳述的真實性不予認真審查,有故意偏袒被告人之嫌。且原審判決置與雙方無任何利害關系的證人黃xx證言于不顧,認定雙方相互打斗,導致嚴重司法不公。
(三)原審判決將李xx、高xx排除在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的被告人之外,屬于嚴重事實認定錯誤。
證人黃xx陳述特別提到,“張xx這方一個穿藍色羽絨服的男子拿一根棍子毆打劉xx”,根據庭審訊問,多人證實該“穿藍色羽絨服的男子”系李xx,足以證實李xx已經實際參與毆打了上訴人。
此外,高xx駕車載各被告人前往宇州石料廠埋伏毆打上訴人,事發時在現場助威,并未進行其自己編造的勸阻行為(證人黃xx只是講到高xx沒有參與毆打上訴人),事后又駕車載著其他被告人逃離現場。高xx的行為系被告人犯罪行為的重要環節,其在整個犯罪過程中負責運輸人員、運輸犯罪工具及起到助威作用,應該與其它被告人一起共同構成故意傷害罪。
但是,原審判決卻對此視而不見,將該李xx、高xx二名被告人排除在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的被告人之外,有故意偏袒被告人之嫌,屬于嚴重事實認定錯誤。
二、原審判決適用法律嚴重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明察。
(一)原審判決將李xx、高xx排除在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的被告人之外,屬于嚴重法律適用錯誤。
根據證人黃xx陳述及庭審訊問,多人證實該“穿藍色羽絨服的男子”系李xx,足以證實李xx已經實際參與毆打了上訴人,應該與其他被告人一起受到刑事追究。
高xx在整個犯罪過程中負責運輸人員、運輸犯罪工具及起到助威作用,依照我國《刑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故高xx應該與其它被告人一起共同構成故意傷害罪,一起受到刑事追究。
(二)原審判決對各被告人處以緩刑,屬于嚴重的法律適用錯誤。
1、原審認定對各被告人處以緩刑的理由嚴重失實,嚴重錯誤。
原審判決以鄰里矛盾、相互打斗、受害人過錯、部分賠償、對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為由,對各被告人處以緩刑,理由錯誤,有故意偏袒被告人之嫌。
(1)本案不屬于鄰里矛盾,而且鄰里矛盾與鄰里糾紛不是同一個概念,原審判決故意混淆視聽,偷換概念。
本案僅憑上訴人與吳xx之間系兄弟關系,就牽強附會地將本案定性為鄰里矛盾,實在值得玩味。法庭已經清楚查明,本案的組織者和積極行為人是張xx,糾紛起因也是因為xx石料廠受人之請挖掉了上訴人戶的50棵核桃樹。就因為上訴人與參與人員吳xx系兄弟關系,就扯到鄰里矛盾,其判決目的實在令人費解!
而且,我國《刑法》規定可以考慮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是鄰里糾紛,并非鄰里矛盾,其立法本意也是為了化解處理相鄰民事關系引發的鄰居之間的糾紛。原審判決將分別屬于5組和4組的當事人刻意說成鄰里,將上訴人遠在山上的核桃樹被挖說成鄰里糾紛,將上訴人到宇州石料廠討要說法之舉說成鄰里糾紛,其荒唐程度實在讓人懷疑!
(2)原審判決認定雙方相互打斗,認定受害人有過錯,并據此對被告人處以緩刑。實際上本案受害人(上訴人)沒有任何過錯,原審判決嚴重錯誤。
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與各被告人互相打斗,認定上訴人有過錯,與在案證據嚴重不符。
與雙方無任何利害關系的證人黃xx作出了客觀公正的陳述:“我在一旁洗衣服,看到劉xx想撿石頭,我就跑去推開劉xx并勸他們。劉xx再次撿起一個石頭,張xx就拿一根棍子毆打了劉xx”。從證人黃xx陳述可見,劉xx做的行為只有一次想撿起石頭被勸,再次撿起石頭即遭到毆打。但是,原審判決置與雙方無任何利害關系的證人黃xx證言于不顧,認定雙方相互打斗,并據此對被告人處以緩刑,導致嚴重司法不公。
(3)原審判決以被告人進行了部分賠償為由,對各被告人處以緩刑,也是十分牽強的。
上訴人因此次被告人的兇殘犯罪行為導致的物質損失達20多萬,各被告人是在上訴人(受害人)的多次要求和討要下,才賠償了1.5萬元。這一點賠償,相對于他們應該賠償的款項只是杯水車薪,原審判決據此牽強認定,對各被告人處以緩刑,實在說不過去!
(4)原審判決認定各被告人對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對各被告人處以緩刑,是典型的睜著眼睛說瞎話,有故意偏袒被告人之嫌。
本案各被告人因為簡單的民事糾紛,積極準備犯罪工具,積極組織人員,積極準備逃跑車輛,埋伏于宇州石料廠。之后,假裝商談解決糾紛,在上訴人沒有對被告人進行任何威脅的情況下,兇殘對上訴人進行毆打,導致上訴人嚴重受傷達輕傷一級,達到九級傷殘和十級傷殘,花去醫療費用經5萬元,還需產生后續醫療費2.3萬元,手段殘忍,性質惡劣,屬于嚴重的暴力型犯罪。
這樣一個隨意置他人于死地的兇殘犯罪團伙,這樣一個為了簡單糾紛就準備棍棒、埋伏毆打他人的犯罪團伙,竟然被原審法院認定為“對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對于這種顛倒黑白的判決,上訴人堅決不服,一定要討個說法。
2、各被告人均不存在適用緩刑的法定條件,原審適用緩刑錯誤。
我國《刑法》規定的緩刑,是指對于符合條件的犯罪人,由法院宣告暫緩執行原判刑罰,但是規定一個考驗期限,如果犯罪人在考驗期限內沒有出現應當撤銷緩刑的情況,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制度。
本案中,各被告人均不存在適用緩刑的法定條件,理由如下:
(1)各被告人均無任何悔罪表現。
悔罪表現是指犯罪人對于自己的犯罪感到后悔,并真誠地表示出來。如在法庭上進行道歉表示對不起被害人,或者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等均屬于有悔罪表現。是否具有悔罪表現,對于預測犯罪人能否適用緩刑、在緩刑考驗期間是否會再次犯罪,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本案各被告人在原審庭審中,沒有進行任何道歉,而且對自己所犯最新百般狡辯,互相推諉,沒有任何悔罪表現,這是法庭參審人員有目共睹的事實。
(2)各被告人均未進行積極賠償。
也未表達愿意積極賠償的愿望,依法不能適用緩刑。
(二)原審判決對上訴人的原審附帶民事賠償請求出現漏判情況。
1、后續醫療費26000元應該屬于本案賠償范圍。
(1)經司法鑒定,上訴人還需取內固定支架及鋼板,需要后續醫療費26000元。
(2)該后續醫療費26000元屬于必然產生的醫療費,系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如果該費用不能在本案中得到處理,上訴人必然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增加各方面的訴累。
2、上訴人支付的鑒定期間的門診檢查費1018.39元屬于醫療費,應該得到支持。
三、原審判決書多處筆誤,莊嚴的法院判決實在不該出現此類錯誤。
(一)《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第4頁倒數第四行,將向自訴人劉xx先行支付賠償款的人員寫為“張xx、吳xx、劉xx”,其中的“劉xx”應該是楊xx。
(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第10頁倒數第四行,將法院支持的醫療費寫為93792.50元,應該是93792.41元。
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xx縣人民法院作出的()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告人李xx、高xx二人進行放縱,對不應該適用緩刑的被告人張xx、吳xx、楊xx錯誤適用緩刑,對上訴人依法應該得到賠償的賠償款不予支持,有故意偏袒被告人之嫌,嚴重導致司法不公,嚴重侵害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人民司法不縱不枉的基本原則,人民法院作為社會正義法制的最后一道防線,應該能客觀公正、細致入理地依法審查案件,實現社會正義。故上訴人懇請二審法院能夠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有錯必究的工作態度依法改判,給上訴人一個公正的判決。
此致
xxx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劉xx。
x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