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同協議的有效與否,取決于其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明確規定。在合同協議的起草過程中,以下范文可以為你提供一些靈感和指導。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一
我加入愛利豐公司以來,負責工具(工具、配件、耗材等)管理工作,包括工具的申購或采購、庫內的管理、相關領用發放、使用監督改進、財務賬目記錄,我們的工具數量及類型雖然不算多(總計約****種****類****件……),可是由于生產任務的急迫性與部分工人師傅的操作不夠熟練等原因造成了工具損耗量較大,這就要求我在管理上做到預測使用需求,合理申購采購、保證安全庫存,以備隨時領用。我曾經是一個塑料工藝技術員,從事工藝技術的工作經歷使我養成了認真仔細的工作作風,這運用到了現在的工具管理上。在我負責的工具室里,可以看到的是整齊的工具擺放、明確的出入庫記錄、整潔的環境衛生……每天下班前的工具整理、即時的出入庫登記、每天上班前的環境清潔是我每天的必修課。
發包人與分包人(如:水電、消防、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移交施工現場不僅是“三通一平”,更主要的是已完成前道工序的工程項目(如:建筑主體結構,等)。
作為工具管理員,我熟悉每一種工具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當工人師傅前來領用新的或以前沒有使用過的工具時,我得向其介紹該工具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當我前往車間巡視工具的使用情況時,如有不合理的使用立刻指正,以提高工具的使用壽命。
損失=乙方所在分公司在考核周期期間內形成的但并沒有實際支付而是在考核周期滿后必須由甲方或分公司對外支付的違約金、侵權賠償及其他賠償的金額。
作為工具管理員,與其他的物資管理員一樣須保證賬物一致。每月(不定期)我都進行庫存盤點,并及時將相關財務賬目進行核對結算,確保賬物一致,到目前為止尚未出再賬物不一致的現象。
以后我將著手完善工具管理制度,以使工具管理更好得為公司生產服務。
(二)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蠻施工。如:要愛護室內原有設施,業主所有的物品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處理等。業主對表現不好的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掉換,承包人不得拖延。
有較強的思政工作能力、協調溝通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愛好廣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營改增對企業帶來的并不僅僅是稅率的簡單變化,它對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涉稅管理、客戶管理、合同管理、現金流管理等方面都將產生重大影響。企業應積極利用營改增這一契機,通過改善和優化自身的內部管理體系來最大程度地利用營改增所帶來的機遇,并降低潛在的風險。合同管理是企業完善內部管理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合同條款的具體內容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稅負承擔及稅款交納。本文主要介紹營改增后企業合同管理中需要關注的幾個要點問題。
乙方必須確保“_________廣場”工程的資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導致“_________廣場”無法繼續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甲方有權憑乙方出據的借據及律師樓簽印的所有關于本合作內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轉讓給乙方的黃撲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彌補甲方的損失。對乙方在“_________廣場”項目中的投資亦同時終止核算,甲方還有權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違約責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譽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資產作“黃撲地皮”等值資產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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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二
在購銷合同環境下,充分考慮供需雙方對所簽訂的每份合同或訂單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評審,準確地理解供需方的要求,保證我公司能夠完全履行所簽訂的購銷合同。
一、適應范圍:
本公司系列產品在國內銷售及出口銷售的。
二、職責:
營銷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公司有關規定,做好購銷合同的審核、簽訂及原始合同的存檔備案工作。
三、內容要求:
1、營銷公司產品經理受公司委托與需方交換意見,在取得供需雙方的一致認可的情況下,有權與需方正式簽訂購銷合同。
3、合同內容要求逐一進行評審,對照本單位現有條件和生產能力切實可行。
4、供需雙方對購銷合同共同進行評審,確保雙方都已正確理解和掌握了合同要求,在充分考慮雙方各自風險利益的基礎上,達到對合同的每一條款雙方均可接受的效果。
5、保證合同應滿足下列要求:a、與合同有關問題都已解決。b、合同中規定的要求均已形成文件。
6、營銷公司編制購銷合同正文,正式簽訂合同。
7、在購銷合同評審各階段均應形成文件或記錄,建立檔案,妥善保存。
8、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需要更改合同,要經過與合同簽訂同樣的評審過程。
四、購銷合同的簽訂程序。
2、營銷公司業務部合同***接到需方傳真或郵寄的購銷合同后,首先對購銷合同的格式及合法性審核,在確認格式正確及合法后,交主管部長審核,對經主管部長審核確認后的合同,合同***予與備案存檔,妥善保管合同原件;對未予簽批的合同,予與廢止。
3、購銷合同的履行合同***地經簽批后的合同,下達準予發貨指令給運輸部,運輸部按合同指定地址,報站發貨。
五、簽訂購銷合同須注意事項。
1、合同必須經主管領導的簽批才可發放。為了保證合同的準確性,要發放的合同必須要經過主管領導審核是否屬于購銷合同,是否屬于該廠應發放的合同,經領導簽批后,才可發放。
2、合同必須按國家合同法及公司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簽訂合同是為了取得法律的保護,所以簽訂的合同必須要符合國家合同法;為了有效地控制應收帳款的增大,審核該產品經理是否具備發貨資格,要簽訂的合同必須又要按公司有關政策執行。
3、合同只限于公司產品經理范圍發放。由于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使用范圍,購銷合同只能適用于產品經理,而且還必須是本廠的產品經理。
4、對不符合規定的合同,堅決不予發放。為了保證合同的準確性及安全性,對于那些不符合國家合同法及公司有關政策的合同,一律不予發放。
5、合同***必須做好合同的歸檔、統計、分析工作。為了公司的需要,合同***必須對合同及時進行歸檔,統計不同產品將要發出的數量及其分析工作。
6、合同***必須做好原始合同的存檔工作,做道每筆合同有據可查。為了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必須做好原始合同的存檔工作,為以后的應收賬款提供有力的、可靠的依據。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三
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特點:
1、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買受人即采購人,可以是發包人,也可能是承包人。
2、采購合同的出賣人即供貨人,可以是生產廠家,也可以是從事物資流轉業務的供應商。
3、合同的標的品種繁多,供貨條件差異較大。
4、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履行與施工進度密切相關。出賣人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訂購的貨物。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四
一。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三。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員工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四。勞動合同的訂立:
1、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2、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3、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工作地點;
(6)勞動紀律;
(7)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9)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4、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5、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一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6、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幾至幾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7、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8、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
1、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日起生效。
2、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3、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4、合同解除。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管理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合同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實執行本《實施細則》,做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凡違反規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損失的,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維修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四條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公司由法務課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六條《信息評審表》(詳見附加一)是公司簽訂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公司處理訂單的唯一依據,反映的是《購銷合同》中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第七條《信息評審表》的修改及變更,擔當人必須書面進行確認,嚴禁打電話或口頭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應當在第二日以書面形式確認,管理課負責督促。
第八條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取得對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加蓋與營業執照副本公司名稱一致的公章,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合同。
對方為個體戶或自然人的,應當取得由本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九條訂立合同前,必須認真填寫《信息評審表》,注明客戶名稱、姓名、合同總額、具體的付款日期及金額、標的物型號及數量。
第十條訂立合同前,銷售合同的擔當人應當提供客戶確認的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
第十一條營業執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及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作為《信息評審表》的附件,與《信息評審表》一并提交公司進行合同評審。
第十二條《信息評審表》的審批流程為:管理課對成本進行核算,法務課對合同形式要件進行審核,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及總經理進行批準。
第十三條《信息評審表》營業本部長簽字后由合同管理員建立客戶基本信息。
第十三條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對外訂立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銷售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五條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總務部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六條對外訂立的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營業本部長特批。
第十七條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十八條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十九條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至少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課、法務課、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原件由財務課門和法務課留存建檔。
第二十條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二條法務課應根據合同編號建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三條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法務課通報情況,法務課填寫《風險預警表》上報公司相關領導。
第二十四條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管理課應當督促業務擔當人讓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二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要求先開具發票后付款的,必須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經管理課及財務課對客戶名稱及票面金額確認后,由管理本部本部長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課出具發票。
合同對方在沒有付清全款的情況下,要求我公司出具全額發票的,必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及《收到全額發票回執》。
第二十六條《收到全額發票回執》由業務擔當人向法務課索要,法務課負責人員與財務進行核對后進行填寫并登記,交由具體擔當人員,擔當人最遲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簽字蓋章的回執交法務課存檔。
第二十七條業務擔當人應在發貨前將雙方簽字生效的合同寄回公司管理課,否則中止發貨。
對于客戶原因無法在發貨前寄回公司的應當在發貨日前兩日填寫《發貨通知書》由銷售總監簽字,方可執行。
第二十八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客戶到期應付款出現超過三個月的情況,具體業務擔當人員應當要求客戶進行尾款確認,并加蓋客戶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
該變更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檔案管理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管理課、法務課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營業本部長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二條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三十三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由業務擔當人負責處理。
擔當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三十四條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和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讓利協議》及其他處理尾款的協議書應當按照合同審批權限處理。
(業務擔當——區域銷售總監——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
第三十六條需要法律幫助的合同糾紛,可提請法務課協助解決。
第三十七條提請法務課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如下:
1、擔當人填寫《訴訟申請表》。
2、法務課接到《訴訟申請表》后,按照程序轉交領導審批。
3、法務課擔當人員核實單位名稱及付款明細,制作訴訟相關文件,蓋章審批。
第三十八條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由各區域擔當人員負責文書的跟蹤或履行。
對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法務課指派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法務課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條與對方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等有關資料,應當交法務課統一匯總、歸檔。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六
第一章總則第1條為規范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第5條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第7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第8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企業招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第9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第10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第11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企業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12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第13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第14條企業對新招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3個月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________年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和。
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企業自用工之日起滿________年不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企業與職工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16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第17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第1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第20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第21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第22條職工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第23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第25條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第26條經濟補償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第27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第28條職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第29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第30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第31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第32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第33條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第34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第35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第36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第37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經濟處罰的,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經濟處罰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總額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第38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企業的經濟處罰;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社會保險第39條企業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第40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9)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第41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1。
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第42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1。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1。
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節獎勵與經濟處罰第43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第44條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第45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第一次口頭批評教育,批評教育無效的,
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告誡1次,并經濟處罰___至____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第一次口頭批評教育;批評教育無效的,
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告誡1次,并經濟處罰____至____元;一個月內違規__次以上或________年內違規____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4)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5)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第4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第50條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第51條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____日。第52條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職工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第53條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第54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第55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第56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第57條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第58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第59條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第60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第61條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營業。第62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產品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職工離開企業前________年從企業獲得報酬總額的12按月支付,職工違約金為補償金的2倍。
第五章附則第63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第64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第65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第66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工公布。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第67條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七
第四十一條法務課負責公司業務及采購合同的管理與匯總工作,管理課指定合同專用章管理規定,并指定專門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各單位負責人及其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監督工作。
第四十三條法務課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
3、負責對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其法律素質;。
4、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辦理合同糾紛;。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8、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
對于合同管理人員應定期培訓,不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9、建立合同檔案,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合同檔案。
應根據各部門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臺帳內容詳見附件二、合同管理臺帳)。
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四十四條公司各部門協助法務課合同管理的義務是:
1、負責保管好本人鎖簽合同的一切資料,按照本實施細則及時交法務課存檔;。
3、發貨部門一個月轉交一次到貨單;。
第四十五條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四十六條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xx有限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管理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合同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實執行本《實施細則》,做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凡違反規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損失的,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維修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四條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公司由法務課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六條《信息評審表》(詳見附加一)是公司簽訂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公司處理訂單的唯一依據,反映的是《購銷合同》中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第七條《信息評審表》的修改及變更,擔當人必須書面進行確認,嚴禁打電話或口頭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應當在第二日以書面形式確認,管理課負責督促。
第八條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取得對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加蓋與營業執照副本公司名稱一致的公章,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合同。
對方為個體戶或自然人的,應當取得由本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九條訂立合同前,必須認真填寫《信息評審表》,注明客戶名稱、姓名、合同總額、具體的付款日期及金額、標的物型號及數量。
第十條訂立合同前,銷售合同的擔當人應當提供客戶確認的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
第十一條營業執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及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作為《信息評審表》的附件,與《信息評審表》一并提交公司進行合同評審。
第十二條《信息評審表》的審批流程為:管理課對成本進行核算,法務課對合同形式要件進行審核,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及總經理進行批準。
第十三條《信息評審表》營業本部長簽字后由合同管理員建立客戶基本信息。
第十三條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對外訂立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銷售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五條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總務部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六條對外訂立的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營業本部長特批。
第十七條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十八條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十九條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至少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課、法務課、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原件由財務課門和法務課留存建檔。
第二十條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二十一條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二條法務課應根據合同編號建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三條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法務課通報情況,法務課填寫《風險預警表》上報公司相關領導。
第二十四條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管理課應當督促業務擔當人讓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二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要求先開具發票后付款的,必須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經管理課及財務課對客戶名稱及票面金額確認后,由管理本部本部長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課出具發票。
合同對方在沒有付清全款的情況下,要求我公司出具全額發票的,必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及《收到全額發票回執》。
第二十六條《收到全額發票回執》由業務擔當人向法務課索要,法務課負責人員與財務進行核對后進行填寫并登記,交由具體擔當人員,擔當人最遲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簽字蓋章的回執交法務課存檔。
第二十七條業務擔當人應在發貨前將雙方簽字生效的合同寄回公司管理課,否則中止發貨。
對于客戶原因無法在發貨前寄回公司的應當在發貨日前兩日填寫《發貨通知書》由銷售總監簽字,方可執行。
第二十八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客戶到期應付款出現超過三個月的情況,具體業務擔當人員應當要求客戶進行尾款確認,并加蓋客戶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該變更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檔案管理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管理課、法務課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營業本部長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二條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三十三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由業務擔當人負責處理。
擔當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三十四條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和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讓利協議》及其他處理尾款的協議書應當按照合同審批權限處理。
(業務擔當——區域銷售總監——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
第三十六條需要法律幫助的合同糾紛,可提請法務課協助解決。
第三十七條提請法務課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如下:
1、擔當人填寫《訴訟申請表》。
2、法務課接到《訴訟申請表》后,按照程序轉交領導審批。
3、法務課擔當人員核實單位名稱及付款明細,制作訴訟相關文件,蓋章審批。
第三十八條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由各區域擔當人員負責文書的跟蹤或履行。
對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法務課指派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法務課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條與對方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等有關資料,應當交法務課統一匯總、歸檔。
第四十一條法務課負責公司業務及采購合同的管理與匯總工作,管理課指定合同專用章管理規定,并指定專門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各單位負責人及其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監督工作。
第四十三條法務課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
3、負責對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其法律素質;。
4、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辦理合同糾紛;。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8、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
對于合同管理人員應定期培訓,不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9、建立合同檔案,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合同檔案。
應根據各部門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臺帳內容詳見附件二、合同管理臺帳)。
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四十四條公司各部門協助法務課合同管理的義務是:
1、負責保管好本人鎖簽合同的一切資料,按照本實施細則及時交法務課存檔;。
3、發貨部門一個月轉交一次到貨單;。
第四十五條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四十六條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xx有限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九
為強化班級常規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建設良好的班風、校風,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比細則。
一、班主任到位:
課間操、班會或晨會每項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2分,學校重大集會(如升旗儀式、全校性學生活動等)缺一次扣3分,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假,并經同意。
二、組織紀律:
1、不講文明禮貌,行為粗魯、下流、說臟話或辱罵別人者,每次扣0.5分。
2、打架斗毆者,每人次扣2分。
3、偷盜、敲詐勒索者,每人次扣2分。
4、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花草樹木者,每人次扣2分。
5、亂寫亂畫亂刻,亂涂亂擦亂撕毀張貼、懸掛物者,每人次扣2分。
6、染發、留長發、戴耳環、涂指甲、佩戴飾品、穿拖鞋到學校或教室,穿奇裝異服到校者,每人次扣1分。
7、在學校內吃游食、亂丟紙屑、果皮、亂吐口痰、往墻上弄球印、腳印、手印或其它污跡、亂倒垃圾以及其它破壞清潔衛生等行為者,每人次扣2分。
(1)桌椅擺放不整齊,扣0.5—1分。
(2)地面打掃不干凈,有紙屑、雜物等,有一處扣0。5分。
(3)門、窗臺、門窗玻璃、墻裙磚未擦干凈,有一處扣0。5分。黑板、陽臺、樓道等均應做到整潔,發現問題每處扣0.5—1分。
(1)地面打掃干凈,無枝葉、紙屑、瓜殼。一處不合格扣1分。
(2)包干區內花園、草坪保持干凈,無紙屑雜物,墻面無蛛網,一處不合格扣1分。
(3)樓梯間、走廊過道無紙屑、球印、腳跡、痰跡;發現一處不合格扣1分。四、胸卡及胸卡佩帶要求:要求對胸卡要愛惜保管好,不得故意損壞或涂改、張貼其它圖像。如有發現每人次扣0.5分。不佩戴或不規范佩戴胸卡,每人次扣0.5分。(1)要求學生進校時及在校園內都必須佩帶。(3)要求學生胸卡佩帶要規范,必須掛在胸前。(4)如有丟失,應到德育處說明情況并及時到總務處辦理新的胸卡。五、自行車管理:各班應安排人員及時負責本班的自行車停放,凡亂停、亂放、不整齊者扣1—5分。不得在校園內騎車,違者每人次扣0.5分。不上鎖每輛扣0.5分。六、兩操:3兩操動作不到位、講話、打鬧等不認真者每人次扣0.5—1分,整體紀律不好扣5分,隊列不整齊扣1—2分,兩操遲到者每人次扣0.2分(以兩操音樂為準),曠操者每人次扣2分。七、資料上交:
(1)廣播稿:按要求每班每周一篇并及時上交,缺一篇扣0.5分。
(2)德育處要求上交的各種資料:不按時上交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3分。
八、獎勵加分。
1、學生每次參加各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如征文比賽“、”手抄報比賽“、”運動會“等),班級被評為各項先進集體的按以下標準實行加分(同一內容的獎勵以最高項計分)。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校級2分1.5分1分。
鎮局級2.5分2分1.5分。
市級3分2.5分2分。
省級4分3.5分3分。
國家級5分4.5分4分。
2、對拾金不昧(2元以上)者、做好事影響大以及班級組織學生參加社區服務受到相關方面獎勵或社會影響極好者,可加1-2分。
3、凡涉及有獎勵加分的情況,各班主任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每月5號前)將原件復印件一份交德育處核實后方可加分。復印件由德育處保存。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
1、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曠課,有病有事及時請假,做一個守時的人。
2、認真傾聽別人發言,按要求完成作業,讀書執筆姿勢要正確。
3、愛護學習用品,使用后立即整理好,不丟失。
4、主動獲取知識,多讀,多聽,多看,多想,多做。
5、穿戴整潔,講究衛生。
6、按時完成作業,及時上交,寫字工整。
7、值日生按時值日,認真做好保潔工作。
8、遵守課堂紀律,聽從班級管理,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9、不罵人,不打架,講文明用語。
10、課堂上要認真聽課,不許東張西望、不許講話,認真做作業。
11、認真做眼保健操,保護視力。
12、遇到需要幫助的人和事要主動去幫助。
13、上學、放學路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坐車時要抓牢、扶好。
14、放學后不在校外逗留,不到建筑工地、池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要先回家向家人報到,完成家庭作業。
15、不攜帶刀片、火柴、打火機,尖銳物品等危險玩具到校園,不攀爬欄桿、墻壁、大門,體育器材等。
16課間活動不在校園內狂奔亂跑,進出校門口不擁擠,不推搡,愛護學校公共財務。
17、自己不要,也不推搡他人碰撞到有棱有角的桌凳等危險物。
18、不扒教室門和窗戶。
19、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認真完成作業。
20、不吃不干凈食物,吃水果等必須洗干凈,不喝生水,不用臟手吃東西。
21、不玩各種電器,以免引起觸電、煤氣中毒或火災事故。
22、外出時要跟家長交代清地點及大概回家的時間,不能讓家長著急,并準時回家。
23、不模仿電影電視的驚險動作,不玩暴力、危險性或不健康的游戲。
24、上廁所時,要小心慢行,要注意防滑,避免摔傷。
25、會撥打各種求救電話,如110匪警、119火警、120急救等。以上是根據班級現狀制定的管理方案,還需要逐步完善。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一
一、班級共成立四個銀行:學習銀行、紀律銀行、道德銀行、勞動銀行,每個同學可根據自我的表現和本事,經過班級相應負責人的監督和調查進行存錢。(注:錢都是虛擬的,但會有必須的用處)。
二、本著多勞多得的原則,根據各方面表現的程度得到相應的錢數。存下來的錢由自我保管和支配,在不違反社會及公共道德的前提下能夠進行在班級內部的流通。年終進行評比,根據自我手中錢數的多少進行不一樣層次的獎勵。還要在班級組織捐物義賣活動,用自我的錢進行買賣活動。
三、銀行行長由譚紅和李博負責,譚紅管錢,李博記帳。每周各個負責人在結帳日期放學前算好帳,寫好帳單到行長處領錢,并作好記錄工作。
四、具體標準如下:
1、每一天交作業時每科作業按時交上,并保質保量的完成,可得到2角錢,如果不合格被退回,及時補上并且學習態度好,不會扣錢;如果不能及時補救或學習態度不好則要扣回1角錢。沒有完成作業或不能及時交上作業的,如果在中午放學前還沒有交上來的或對付完成的要扣掉2角錢;如果中午放學前交上來的且合格的可得到1角錢。
2、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師或學委或課代表留的學習任務并且保質保量完成的能夠得到2角錢(比如背誦、記憶、小型考試等)。
3、每次的考試成績可折合成錢存入銀行相應的數量。每得1分可得1分錢。(總數以角為單位)。
4、每一天課代表詳細記錄,每周二結賬,放學前學習委員算總賬,到銀行領錢將錢發給同學。
5、課代表的作業由學習委員負責檢查記錄每周總結并結賬。學習委員的作業由課代表負責。
1、每一天考核分上午時兩次,每半天課堂和下課紀律優秀的可得2角錢。標準是:上課不遲到,上課認真聽講,不打擾同學學習,下課不在公共場所喧嘩打鬧,能安靜休息,中午午休到12:30包括在上午的考核之內,12:30之后包括在午時考核之內,自習時能安靜上自習并有事可做,不打擾別人學習的。
2、得到學校、教師或班長的表揚的可獎勵2角錢。被教師和班長或班級干部記名批評的不僅僅不存錢還要扣掉1角錢,如果得到學校的批評的或給班級扣分的要扣掉2角錢。
3、在上微機課前走廊里安靜的帶鞋套沒有聲音的要異常的獎勵2角錢,對于大聲說話的要給本人扣掉1角錢。班長和各組組長負責監督記錄檢查。
4、對于班級團體活動中(如升旗,間操,或在學校或在校外組織的團體活動)表現優秀的要獎勵5角錢,違反紀律的和教師提出批評的要扣掉2角錢。班長和各組組長負責監督記錄檢查。
5、各組組長作好記錄總結工作,每周三總結,放學前各組組長領錢結帳,將錢發給同學。
6、如果班級得了紀律紅旗則獎勵班級每人1元錢。
每周四總結,團支書在放學前領錢結帳,將錢發給同學。具體規定如下:
1、監督小組每一天認真觀察記錄,同學每做一件好事可獎勵5角錢,如幫忙同學、教師、低年級或弱小的同學解決各種困難、撿到東西交給失主或上交學校和班級、隨手撿垃圾丟進垃圾箱等等。
2、每周評選出10名尊重他人、關心他人、幫忙他人、對人有禮貌、有道德、有修養等方面的道德典范,每人獎勵1元錢。
3、如果發現罵人、打架、不尊重教師同學、抄作業等沒有修養和道德的人,或者利用自我的錢做沒有道德的交易的人要扣掉5角錢。
4、監督小組可發動班級所有同學進行監督和報告,如有檢舉他人錯誤并調查屬實的,要對檢舉人進行保護和獎勵1元錢。但檢舉人如有虛報、謊報現象,要對檢舉人進行懲罰要扣掉1、5元錢。
5、監督小組的同學要不怕邪惡、善惡分明、公正、公平、獎懲有度、不能濫用職權,營私舞弊,一旦發現監督小組成員有不良現象,班級同學負責監督并直接向班長和班主任匯報,經調查核實則割去職務,班級不再委以重任。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二
為加強班級物資管理,提高物資使用效率,節約開支,培養學生愛護學校班級公物的良好習慣,進一步提高班級管理積極性。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l、要對全體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把愛護公物的教育與學生道德品質教育結合起來,與建設良好的校風班風結合起來,與班級財產包管制度結合起來,在全體學生中形成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的好風氣。
2、加強教室安全管理,開、關門窗時要全部固定好,預防大風損壞門窗。
3、教室里應保持正常秩序,公物擺放要整齊,使用要愛惜,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吵,不準動用清潔工具或其他公物相互斗歐,不準有意關門堵人、踢門等。
4、提倡自已動手,檢修公物。
1、各班負責保管的公物,班主任有負責登記、監督及經常檢查維護的責任。
2、各班設公物管理員若干名(責任到人),協助班主任做好教室門窗(含鎖)、玻璃、黑板、班級欄、桌凳、櫥柜、電燈、電扇、開關插座、喇叭、墻壁整潔、清潔用具、飲水機、多媒體設備等公物管理,發現公物遭破壞、涂抹等,簡單毛病各班及時自行修復,不能自行修復的立即通知總務處記錄并解決。管理員名單一式兩份,班主任及總務處各保管一份備查。
3、學生課桌凳,由學生保管,本著誰用誰負責的原則,要離開墻壁5公分以上。
4、教室內外墻壁、走廊的'公物,由相應班級負責管理,不得有任何損壞、涂抹。
5、每學期開學時,由各班班主任督促學生對本班負責保管的公物詳細檢查,如有不完整者,應報總務處修理、補充;不能立即修復的,由總務處另行登記備查。
6、各班公物有損壞時,由保管人報告班主任,責任者應負責賠償或修復,若不能查明原因的,由班級負責。
7、各類電器(飲水機、日光燈、多媒體等)的使用應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做到用時開,不用時關;放學(晚自習結束)或離開時間較長必須關閉室內電源,不開長明燈、無人燈。在自然光較充足的情況下,白天不開燈。
8、每學年初各班填寫公物保管清單,清單一式二份,班主任及總務處各保管一份備查。
9、總務處每月檢查一次班級公物保管情況,納入班級量化管理成績。
10、人為故意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要加倍罰扣或給予處分。
11、實行班級物資管理基金制,每學期每班100元。每分扣1元,不足者從班級管理費中扣除。
1、視損壞程度扣1-10分/次。
1、玻璃損壞扣2分/次。
2、窗簾損壞扣1分/次。
1、出現無人燈、扇現象,每次扣1分,自然光線充足的情況下開晴天燈,每次扣1分。
2、開關、插座、面板被損壞,每次扣1分。
3、夜間、周末、節假日飲水機(值周班級負責)未關,每天扣3分。多媒體、微機未關每天扣5分。
4、多媒體或微機開機而無人使用每次1分,學生利用教室微機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扣2分。
1、墻面上亂涂亂畫,扣1分.亂刻亂砸扣2分。
1、未經許可將其他班級或學校的桌凳搬入教室使用的扣1分。
2、桌凳、講臺上亂畫亂刻亂貼的扣1分,人為損壞桌凳的除賠償維修費外,扣2分。
1、黑板損壞的每次扣2分。
2、到功能室上課,破壞功能室設施(如綜合樓樓梯、樓道、墻壁、墻壁開關、實驗室設施設備、音樂教室設施設備、微機室設施設備等)的扣1-10分。
3、學年結束,不交還教室鑰匙,多媒體鑰匙等,每次扣10分。
4、不及時申報維修(隱瞞損壞情況),每次扣10分。
5、廁所維護情況與值周班級掛鉤。
6、檢查真實無誤,而班主任拒簽者,按最低分處理。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三
了使同學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安安靜靜、輕輕松松、快快樂樂、健健康康地學習成長,特制定以下管理細則。初二(3)班的同學們,讓我們共同遵守,把我們班建設成全校最優秀的班集體,相信大家一定能做得到。
1、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課一次扣5分。
2、上課講話、不聽講、搞小動、借東西一次扣1分。
3、課桌上放過多書本一次扣1分。書、本、文具擺放不整齊一次扣1分。
4、上課打瞌睡、睡覺一次扣1分,上課喝水、在班級里吃小食品一次扣2分。
5、課間、中午在班級、走廊大聲說話、追逐、打鬧、下地走動一次扣2分。
6、作業不交扣3分,不按時完成扣2分。作業字跡潦草不規范扣1分。
7、抄襲他人作業,抄襲者扣2分,被抄襲者扣1分。
8、在樓上不能向樓下亂丟雜物、吐口水,如有發現,每次扣3分。
9、愛護公物,破壞臺凳、門、玻璃,燈制、掃把、垃圾桶等要合理使用,不能故意破壞,如有發現,照價賠償。視情節輕重扣1—5分。
10、集會、做操要快靜齊。遲到扣1分,缺席扣2分,排隊不整齊,講話,搞小動作扣1分。
1、值日生要把教室、走廊、樓道清掃干凈,把掃把垃圾桶等擺放整齊,清掃不徹底,當天值日生每人扣1分。
2、值日生不按學校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和臟水扣1分。亂扔扣1分。
3、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清掃工作,否則當天值日生每人扣1分。
4、座位周圍有紙屑等雜物者每次扣1分。
5、飲水機、門窗等堅持天天抹洗,不干凈扣1分。
6、不參加掃地的,每次扣2分,罰掃1天。遲掃的扣1分,到場不掃的,扣2分。
1、打架斗毆或糾集校內外人員打架一次扣10分。
2、賭博一次扣10分。抽煙酗酒一次扣10分。
3、起哄、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響班級秩序一次扣5分。
4、講話粗俗、低級下流、罵人,一次扣5分。
5、儀表不合格,奇裝異服扣1分。
6、不接受老師、班級干部批評,與教師、班級干部頂嘴一次扣5分。
7、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照價賠償外每人每次扣10分。
8、禁止到網吧上網,更不能夜不歸宿。每次扣15分。
9、學校值周扣分,班級按其2倍扣分。
10、不小偷小摸。如有發現偷竊同學錢物等行為,除歸還東西外,視情節輕重扣5—20分。
1.為班做好事的或在外做好事的,每件好事加5分。
2.撿到東西主動歸還的,視東西的貴重程度加2—20分。
3.每周投票選出4名優秀學生,獲優秀的每人可加5分。
4.每周投票選出2名優秀班干部,被評上的每人可加5分。
5.在期中期末考試中,各科平均分獲全級前三名的,全班同學分別加10分8分5分。
6.每周全校衛生、紀律等評比獲評的,全班每人加5分。
7.在參加學校各種競賽中,能獲得全級前三名的同學分別加10分、8分、5分,并有物質獎勵。
8.在各種勞動中能主動積極參與并工作得力的的加5分。
9.在月考、中考、末考等考試成績與上次作對比沒上浮一名加5分,特別突出的物質獎勵。
10.一周內違反紀律人數最少的組為優秀組,違反紀律人數最多的組為最差組,獲優秀組的,該組每人加5分。最差組不扣分。
每位同學底分是100分,加分可抵消扣分,每周星期一周會課總結上一周工作情況,公布同學們的分數。另外說明:未涉及到的內容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實施細則執行,以使管理更到位,促進班級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科學發展。
1.扣分只剩50分—40分的,家長到校,學生寫檢討書。
2.扣分只剩39分—30分的,家長到校,學生作出保證,可留校察看一周。
3.扣分只剩29分—0分的,停學2星期。
1.一學期取得學校優勝班級10次以上,所得獎金全部獎勵給學生。
2.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所得獎金全部獎勵給學生。
3.月考成績全級前三名,所得獎金全部將給學生。
4.全班同學分數都60分以上的,全班可觀看電影二次。
本班規條例從20xx年10月10日起試行,希望全班同學盡快讀熟,嚴格遵守,把我們初二(3)班創建成全校最優秀的班集體。在初二整個學年,班主任將與大家共同努力,創建一個讓每一位同學都感到溫馨的“家”。
1.班長:協助老師管理整個班級的事務,在處理各種事務時,做到大膽細心,公正公平。
2.副班長:協助班長,負責班內日常事物的處理。
3.學習委員:配合各科老師的教學工作,帶頭學習,全面提高學習的效率和水平。
4.勞動委員:處理班內日常環境衛生事物,管理班內日常生活。
5.宣傳委員:傳達各種通知,負責班級宣傳工作。
6.文體委員:組織班內活動,全面提高課外生活水平。
7.紀律安全委員:專職管理班級的紀律安全事物,協同班長管理,可單獨工作,責任心要強。
8.各科代表:各司其職,管理好各自的科目及作業收交工作。
細節決定成敗,過程決定結果。要想取得成功,必須奮發努力。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四
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經研究制定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經研究制定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定了辦公室衛生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檢查與考核。
2、此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辦公室衛生的管理。
二、定義。
1、公共區域:包括辦公室走道、會議室、衛生間,每天由行政文員進行清掃;。
2、個人區域:包括個人辦公桌及辦公區域由各部門工作人員每天自行清掃。
三、制度內容。
1、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保持公共區域及個人區域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保持衛生間、洗手池內無污垢,經常保持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蔽)的地方。
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2、辦公用品的衛生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
辦公桌面: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暫不需要的物品就擺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時清理掉。
辦公文件、票據:辦公文件、票據等應分類放進文件夾、文件盒中,并整齊的擺放至辦公桌左上角上。
辦公小用品如筆、尺、橡皮檫、訂書機、啟丁器等,應放在辦公桌一側,要從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電腦:電腦鍵盤要保持干凈,下班或是離開公司前電腦要關機。
報刊:報刊應擺放到報刊架上,要定時清理過期報刊。
飲食水機、燈具、打印機、傳真機、文具柜等擺放要整齊,保持表面無污垢,無灰塵,蜘蛛網等,辦公室內電器線走向要美觀,規范,并用護釘固定不可亂搭接臨時線。
新進設備的包裝和報廢設備以及不用的雜物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予以清除。
3、個人衛生應注意以下幾點:。
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亂扔垃圾。
下班后要整理辦公桌上的用品,放罷整齊。
禁止在辦公區域抽煙。
下班后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后即可離開。
辦公室門口及窗外不得丟棄廢紙、煙頭、傾倒剩茶。
4、總經理辦公室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保持衛生間、洗手池內無污垢,經常保持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蔽)的地方。
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保持魚缸清潔,定期換水和給魚喂食。
定期給植物澆水、打蟲、施肥,保證植物茁壯成長。
5、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行政文員及各部門工作人員按要求清掃各自負責的衛生區,并保持衛生清潔。
2)每逢國家法定節假日,應提前一天由行政文員組織全體員工大掃除。
3)由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清掃總經理辦公室的衛生。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學校的用藥管理,確保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學校藥品的保管、采購、檢查制度。
一、藥品的采購。
1、采購藥品前必須制定采購清單,經學校領導同意,由學校統一購買。
2、校醫務室藥品應由正規藥房或醫藥公司購買,不得從私人或非正常渠道進藥。
3、購買時要檢查藥品的合格證、出廠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購入假冒偽劣藥品,破壞師生身體健康。
4、建立藥品的驗收,做好驗收記錄。
二、藥品保管。
1、設立專門藥品存放專柜,根據藥品的品種與性質分別定位存放,(特殊藥品按照管理使用辦法保管使用)做到標記明確。并有專人負責領取與保管。
2、教師和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并做好登記。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搶救藥品,必須放在專用位置,或設專用抽屜加鎖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數,定位存放,保證隨時應用。
4、要保持藥品柜的干凈整潔,藥品必須擺放整齊,不能隨意擺放,做好藥品的防潮、防壓。
三、藥品的檢查。
定期清點、檢查藥品,防止積壓、變質,發現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藥品應及時清理報損。
四、藥品的使用。
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六
1.無故遲交、忘帶、忘寫、記錯作業扣10分。2.在學校補作業者扣10分。
3.因作業質量不好視情況而定扣1至10分。
4.抄作業者及被抄者扣10分。
5.忘帶課本扣10分,忘帶有關物品者扣10分。6.未按要求完成復習、預習、背誦任務扣10分。
1.每周常規檢查不合格(校服、校簽、手指甲等)扣10分。
2.無故遲到早退扣10分,掃除遲到扣10分。
3.課上借東西扣5分,不專心聽講被老師點名者扣5分,看無用書、趴桌子等扣10分,上課時說話扣10分。
4.早、午、下午自習隨意下地、說笑、喧嘩、出入教室扣10分。
5.課堂交頭接耳、接老師話茬、起哄扣10分。
6.地面不潔、桌面不凈,扣5分。7.攜帶不該帶的物品到校者扣10分。
8.帶零食進入班級、吃東西、喝非純水飲料,操場邊走邊吃(喝)扣10分。
9.打架斗毆扣50分。
9.周一早訓、間操、隊列不認真扣5分,不做眼保健操扣5分。
10.值日扣分參照值日表。
11.在走廊不能單排無聲行走扣5分。
12.有不規范行為,被老師提醒扣5分。
13.罵人說臟字者扣5分,在教室里唱歌扣5分。
14.不講文明禮貌,見到老師不問好者扣5分。
15.與老師無理取鬧,不接受批評教育扣50分。
16.頂撞老師,扣50分。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抽樣檢驗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國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指導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并按照規定實施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依法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第五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數據庫,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數據,完善并督促落實相關監督管理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信息技術建設,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報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數據。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發現和查處食品安全問題為導向,依法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第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與承擔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任務的技術機構(以下簡稱承檢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承檢機構進行監督評價,發現存在檢驗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檢驗質量問題的,應當及時采取有關措施進行處理。
第九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指導規范。
食品檢驗機構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指導規范開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第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科學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計劃,實現監督抽檢與風險監測的有效銜接。
第十一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國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抽樣檢驗年度工作計劃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抽樣檢驗工作方案,報上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
第十二條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抽樣檢驗的食品品種;。
(二)抽樣環節、抽樣方法、抽樣數量等抽樣工作要求;。
(三)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判定依據等檢驗工作要求;。
(四)檢驗結果的匯總分析及報送方式和時限;。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條下列食品應當作為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計劃的重點:
(一)風險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的食品;。
(二)流通范圍廣、消費量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多的食品;。
(四)專供嬰幼兒、孕婦、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輔食品;。
(六)有關部門公布的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證據表明可能在國內產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應當作為抽樣檢驗工作重點的食品。
第十四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自行抽樣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承擔食品安全抽樣工作。
第十五條食品檢驗機構應當建立食品抽樣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抽樣流程和工作紀律,加強對抽樣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保證抽樣工作質量。
食品安全抽樣人員應當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等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抽取樣品應當支付費用。
第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人員在執行抽樣任務時應當出示監督抽檢通知書、委托書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
案件稽查、事故調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樣活動,應當由食品安全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或者陪同。
承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樣任務的機構和人員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樣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第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人員應當核對被抽樣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文件。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人員可以從食品生產者的成品庫待銷產品中或者從食品經營者倉庫和用于經營的食品中隨機抽取樣品,不得由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行提供樣品。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數量原則上應當滿足檢驗和復檢的要求。
第十九條風險監測、案件稽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中的抽樣,不受抽樣數量、抽樣地點、被抽樣單位是否具備合法資質等限制。
第二十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的樣品分為檢驗樣品和復檢備份樣品。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的樣品應當現場封樣。復檢備份樣品應當單獨封樣,交由承檢機構保存。抽樣人員應當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樣人員、被抽樣食品生產經營者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人員可以通過拍照、錄像、留存購物票據等方式保存證據。
第二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人員應當使用規范的抽樣文書,詳細記錄抽樣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人員應當書面告知被抽樣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
被抽樣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食品安全抽樣文書上簽字或者蓋章,不得拒絕或者阻撓食品安全抽樣工作。
第二十二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樣品、抽樣文書及相關資料應當由抽樣人員攜帶或者寄送至承檢機構,不得由被抽樣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行送樣和寄送文書。
對有特殊貯存和運輸要求的樣品,抽樣人員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保證樣品貯存、運輸過程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包裝標示的要求,不發生影響檢驗結論的變化。
第二十三條抽樣人員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存在違法行為、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沒有合法來源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食品安全抽樣的`,應當報告有管轄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應當采用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
風險監測、案件稽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中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采用非食品安全標準檢驗方法,應當遵循技術手段先進的原則,并取得國家或者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
第二十五條承檢機構接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樣品時,應當查驗、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以及其他可能對檢驗結論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文書的記錄相符,對檢驗樣品和復檢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按照相關要求入庫存放。
對抽樣不規范的樣品,承檢機構應當拒絕接收并書面說明理由,及時向組織或者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承檢機構應當對檢驗工作負責,按照食品檢驗技術要求開展檢驗工作,如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填寫檢驗原始記錄,保證檢驗工作的科學、獨立、客觀和規范。
承檢機構應當自收到樣品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與承檢機構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未經組織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承檢機構不得分包或者轉包檢驗任務。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檢驗結論合格的,承檢機構應當自檢驗結論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妥善保存復檢備份樣品。復檢備份樣品剩余保質期不足3個月的,應當保存至保質期結束。
檢驗結論不合格的,承檢機構應當自檢驗結論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妥善保存復檢備份樣品。復檢備份樣品剩余保質期不足6個月的,應當保存至保質期結束。
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檢驗結論合格的,承檢機構應當在檢驗結論作出后10個工作日內將檢驗結論報送組織或者委托實施監督抽檢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檢驗結論不合格的,承檢機構應當在檢驗結論作出后2個工作日內報告組織或者委托實施監督抽檢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檢驗結論不合格的,承檢機構除按照相關要求報告外,還應當及時通報抽檢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住所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轄區食品生產經營者組織或者實施監督抽檢的,應當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及時通知被抽檢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經營環節組織監督抽檢的,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不在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但在同一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按照抽檢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程序和時限通報。
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經營環節組織監督抽檢的,標稱的食品生產者在其他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應當按照抽檢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抽檢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或者實施監督抽檢的檢驗結論不合格的,抽檢地與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住所地不在同一省級行政區域的,抽檢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不合格檢驗結論后及時通報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住所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抽檢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住所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不合格檢驗結論后,應當按照規定及時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
第三十三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抽樣檢驗結論表明不合格食品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承檢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或者通報。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監督抽檢,檢驗結論表明不合格食品含有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或者存在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嚴重超出標準限量等情形的,應當逐級報告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案件稽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中的檢驗結論的通報和報告,不受本辦法規定時限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被抽檢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標稱的食品生產者可以自收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照法律規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說明理由。
復檢機構與復檢申請人存在日常檢驗業務委托等利害關系的,不得接受復檢申請。
第三十五條復檢機構應當在同意復檢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樣品保存條件從初檢機構調取樣品。
復檢機構應當在收到備份樣品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檢結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與復檢機構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復檢申請人應當在復檢機構同意復檢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組織開展監督抽檢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初檢機構提交復檢機構名稱、資質證明文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復檢申請書、復檢機構同意復檢申請決定書等材料。
第三十六條復檢申請人原則上應當自提出復檢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組織或者委托實施監督抽檢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復檢報告。逾期不提交的,視為認可初檢結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與復檢申請人、復檢機構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檢機構不得予以復檢:
(一)檢驗結論顯示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二)復檢備份樣品超過保質期的;。
(三)逾期提出復檢申請的;。
(四)其他原因導致備份樣品無法實現復檢目的的。
第三十八條標稱的食品生產者對抽樣產品真實性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不合格檢驗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組織或者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異議審核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異議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認可抽樣產品的真實性。
食品生產者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九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到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后,應當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及時向住所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相關處理情況。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按規定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履行。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申請復檢期間和真實性異議審核期間,不得停止上述義務的履行。
第四十條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后,應當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必要時,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直接組織調查處理。
第四十一條國家和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匯總分析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外公布。
對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信息前應當向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
第四十二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檢食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或批號、不合格項目,被抽檢食品標稱的生產者名稱、商標、地址,經營者名稱、地址等內容。
第四十三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國家和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分析評價。分析評價結論表明相關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告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生產經營者接到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告知書后,應當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及時向住所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相關處理情況。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按規定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履行。
第四十四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公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拒絕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樣文書上簽字或者蓋章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依法單處或者并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依法單處或者并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采取的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措施,食品生產經營者拒絕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依法單處或者并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向社會公布,并在五年內不得委托其承擔抽樣檢驗任務:
(一)非法更換樣品、偽造檢驗數據或者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
(二)利用抽樣檢驗工作之便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反規定事先通知被抽檢食品生產經營者的;。
(四)擅自發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的;。
(五)未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報告不合格檢驗結論的;。
(六)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復檢機構有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商請有關部門將其從復檢機構名錄中刪除。
食品檢驗機構及檢驗人員非法更換樣品、偽造檢驗數據或者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無效。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未按照規定報告或通報不合格檢驗結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食用農產品進入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抽樣檢驗以及保質期短的食品、節令性食品的抽樣檢驗,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所稱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中依法對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組織的抽樣、檢驗、復檢、處理等活動。
本辦法所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并進行分析處理的活動。
第五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細則(匯總18篇)篇十八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規程和標準;。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并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鑒定工作。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對本人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審查本職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